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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教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教師管理制度 篇1

教職工管理制度

教師管理制度(通用10篇)

第1條 學校對教職工負有管理權,所有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管理、遵守學校規章,服從領導安排。

第2條 全校教職工要認真行使《憲法》和《教師法》賦予的權利,樹立主人翁思想,關心學校發展,積極參政議政,有權對學校工作提出意見,監督學校領導幹部的施政活動。

第3條 教職工要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自覺接受黨支部和校長的領導,認真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質,以身作則,勤奮工作。

第4條 教職工在行使自己權利時,不得損害國家的、社會的、集體的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權益;不得搞第二職業。

第5條 教職工必須維護國家利益,遵守社會公德,遵守勞動紀律,維護珍惜學校榮譽,敢於同一切不法分子作鬥爭。

第6條 教職工要依照《教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教師法》規定,全面貫徹國家教育方針,堅持正確辦學方向,關心學生,教書育人,為培養“四有”新人貢獻一切力量。

第7條 嚴格學籍管理制度與“中國小教學常規”。學校領導及教師不得隨意開除學生或責令學生停課,嚴禁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保障學生受教育權利。學校和每個教師要認真履行兩項承諾:不得體罰與變相體罰學生,不亂收學生一分錢。

第8條 加強德育教育,把思想工作放在學校工作首位,把德育工作滲透到各科教學中,把育人落實到各項工作中。

第9條 全校教職工要認真學習國家頒佈的與學校工作、生活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依法維護學校和學生的合法權益,教育學生樹立法制觀念。

第10條 伙房管理人員依照“食品衞生防疫條例”的規定,嚴把食品衞生關,防止銷售劣質食品,炊事人員一年一次到防疫站檢查身體。食堂應保持清潔衞生、無鼠無蠅,確保師生身體健康。

第11條 教職工提倡晚婚晚育,優生優育,貫徹省《計劃生育條例》,做計劃生育的模範。

第12條 會計出納嚴格財經紀律,健全財務制度。按照《會計法》要求,採用一支筆審批簽字的辦法。根據財務管理規定和審批權限,保證合理開支。

第13條 教職工應教育子女遵紀守法、講究禮貌、好學上進、熱愛學校、愛護學校一草一木。不到教學區玩耍、不亂塗亂畫。要教育家屬搞好鄰里團結,不許打架鬥毆,互相謾罵,更不許挑撥離間,製造事端,否則學校可根據情況嚴肅處理,情節嚴重者,報請有關部門處理。要教育家庭遵守社會公德,團結互助,開展“五好家庭”評選活動。

第14條 教職工不得看黃色書刊、錄相,不上黃色網站,不得聚眾賭博,不得有偷竊行為與其他違法行為。

教師管理制度 篇2

國小教師規章制度

一、所有老師都要嚴格遵守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標準,做到為人師表,愛崗敬業,恪盡職守,兢兢業業完成本職工作。

二、教師上班期間要莊重、文明,衣着大眾化,不穿奇裝異服,不穿拖鞋,不染彩發,不化怪裝。與學生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話,在任何場合不得講粗話、髒話。對學生,對家長,對來人都要以禮相待。

三、教師實行全天候坐班制,即週一至週五每天7::00—18:00,堅持全天在校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教學和辦公。正常上班期間教師有事需離開學校要履行請假手續。

四、教師因事、因病請假,必須寫出書面請假條由相關人員安排好工作經領導批准方可生效。非特別特殊情況杜絕電話請假。(病假一天以上者要出示相關正規醫院病例及證明)不履行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杜絕教師之間私自調課,否則雙方均以曠課論處。教師請假每學期累計不得超過10天,否則以自動辭職論處。

教師曠課1節扣款80元,並視情節及後果追究責任。病事假半天以上者中學按50元/天(電話請假60元/天),,國小按40元/天扣款(電話請假48元/天),教師請假按6元/節扣款(電話請假7元/節)。特殊情況電話請假加20%扣款。班主任、跟車老師請假半天以上按月津貼平均值扣款,同時按同標準補貼代職人員,代課教師要上課,不得看自習。

學校指定人員負責考勤,逐人做好各種記錄,每週一小結,每月一統計存檔,作為工資兑現和期末考評等依據。

五、教師上課要做到“十不”:(1)不遲到、不早退、中途不離開課堂;(2)不拖堂;(3)不帶手機;(4)不接待來人(特殊情況除外);(5)不做與教學無關的事;(6)不坐着講課;(7)不在課堂抽煙或酒後上課;(8)不敲打黑板和講桌警示學生;(9)不訓斥、諷刺、挖苦、侮辱學生;(10)不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如違規視情節扣本月考評分,並負有關經濟責任,直至解聘)。

六、教師辦公期間要保持辦公室安靜,需要交流時要適當放低聲音,不得影響他人辦公、學習,更不能大聲喧譁甚至嬉戲。

七、所有教師都要準時參加每週的教師例會和其他臨時性會議或集會,參加時要認真做好記錄,關閉手機。教師上班和例會一律實行簽到制。教師例會請假一次扣款10元,遲到一次扣5元,缺勤一次扣款20元。

八、教師休息時間要保持宿舍安靜,需要加班不得影響休息,耽誤第二天工作。住校教師週一至週五晚上如需外出不得超過21:00返校,雙休日不得超過21:30返校,否則門衞不予開門。

九、體育課整節課都要認真上好,不得讓學生自由活動,變相“放羊”,但可提前5分鐘整隊帶回教室休息,為下節上課做好充分準備。

十、教職工來人來客要在門衞處履行登記手續,未經學校允許不得在學校食宿。 任何教師不得在校內對學生進行有償補課和有償輔導,否則予以解聘。

教師管理制度 篇3

輔導班教師規章制度

一、教師不得打罵學生,要尊重學生,愛護學生,為學生的身心健康成長盡心盡責。如發現有教師無視學生的權益並對學生造成傷害的,我們將做出解聘處理,並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二、所有教師必須認真負責,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對自己作為一名教師的職業負責。課前認真備課,讓自己的每一堂課內容充實、生動有趣、秩序井然。課後認真做好學生的輔導工作,做學生的朋友!

三、上班不遲到,不無故缺課,出勤與工資掛鈎,有事要離開的必須向主管人員寫出書面請假條並徵得同意後方可離開,並對自己請假期間的課程做出適當的安排。

四、教師在工作過程中要積極配合,發揮整個團體的集體力量,更好地搞好輔導班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學效果。

五、值日教師要盡全力做好當天的值日工作和學生的出勤情況,確保學生安全,保證正常的教學秩序。

六、教師在任何時候都要把學生的安全和自身的安全放在第一位,對學生負責的同時也要對自己的安全高度警惕。在整個輔導班期間任何教師在課間不得讓學生搞危險性較大的活動。

七、所有教師要在工作和生活中相互幫助,相互體諒,為共建和諧高效的教師團隊而努力。對道德行為不良的教師我們將立刻做出解聘處理。

八、各輔導教師要積極主動地與學生和學生家長溝通交流,全面瞭解學生的,以便更好地促進學生全面發展。

九、任何教師對輔導班的管理、教學或自己的工資待遇等問題持有不同意見者,可以直接向主管人員反映,我們將通過討論後作出適當的調整,全面維護每一位教師的切身利益。但如果有教師對學校的管理等持有不同意見時,不是主動地和我們取得溝通來解決問題,而是試圖藉此煽動其他教師鬧事或者對學生的輔導敷衍,打亂正常的教學秩序,損害教師和學生的利益,破壞輔導班的公共財產,我們將立刻做出解聘處理,工資一分錢不發,必要的時候我們會採取必要的措施追究相關責任。

教師管理制度 篇4

1、 教師要熱愛學生,關愛學生,以正面教育,鼓勵表揚為主,以正確的價值觀引導學生,以自己的良好行為習慣潛易默化地影響學生。

2、 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3、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3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無全勤獎,另外遲到、早退者在當月的工資中扣除5元/次,曠工者扣20元/次。

4、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輕微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向家長解釋,並承擔相應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轉學,或造成其他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扣發當月獎金,若無不安全事件發生,當月兑現50元安全獎。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丟失或損壞,需及時報告,如隱瞞不報,造成不良後果,按失職處理。

7、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

8、各班放學後,必須在離園前認真檢查,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將物品放在指定地點,整潔衞生,保證安全。 師生外出活動時,注意及時關燈、空調、電扇等。

9、同事之間應該團結互助,不斤斤計較,嚴禁同事之間鬧情緒,互相詆譭、有損教師形象的事件發生。(出現此類事件,批評、教育不改正者且情節惡劣者,為了維持教師隊伍有良好的師德師風,做勸退處理)

教師管理制度 篇5

寧鄉小新星教育教師管理制度

第一條 常規管理制度

每位老師既是授課老師又是班主任,對所帶班級全體學生學習期間的學業成績、行為習慣、思想品德、安全全面負責。為推進學校各項日常管理工作的有序進行,加強教師隊伍管理,特約定以下條款:

1、教師上班期間需衣着整潔,儀表儀容符合教師形象,講普通話;

2、教師上班、下班需簽到、簽退,除開休息日,其他時間按時簽到,教師必須在課前30分鐘到校並進入教室,下班簽退時間以放學時間往後推10分鐘為準;上下課執行簽到制度,嚴禁代簽到、簽退;

3、教師上班簽到後需到各自教室做好一切上課準備工作。入班後先板書再複習課文。沒有特殊情況上課期間不允許批改作業。按鈴聲上下課,管理學生紀律、安全。教室的衞生由各班老師管理,桌椅要時時保持整潔;有秩序排路隊放學。教師沒有按時到校入班或課前準備時間從事與教學活動無關的事,以遲到論處;

4、上課之前必須給學生點到,認真填寫學生考勤登記表,未到者,需給家長打電話詢問並登記相關情況,遲到學生及時通知前台處理,做到及時與缺課學生的家長聯繫,主動預約補課;一人未補罰10元每人。

5、按計劃完成教學任務,課前提前備課,寫好教案。教案(包括會議記錄)每月25號之前交一次(隨機抽查),交予教務長進行檢查,課堂上必須認真輔導學生;

6、老師必須精力集中、精神飽滿、心情愉快的進入課堂。不允許在上課時間會客、接打私事電話,電話一律調為無聲狀態,排除干擾,認真上課。

7、增強安全意識,強調安全教育,經常安全提示,確保學生校內不發生安全事故。發生安全事故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老師處

罰,下課後在教室休息,管理學生安全,如學生出現流血、受傷情況,該班任課老師負50%責任,學校負50%;

8、教師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至少應提前7天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遲到每月都扣全勤,請假必須提前7日以上,未經批准屬於曠工(特殊情況除外);

9、老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關閉教室內的電燈、空調、門窗等

10、因工作需要,需向學校借教學工具等,需在相關負責人處詳細登記,並註明歸還時間,在規定歸還時間內不能歸還的需向相關負責人説明具體情況,損壞和丟棄需照價賠償;如需要打印資料請向劉Sir 申請,並要求劉Sir 幫你打印出來。

11、每學期召開一次家長會,總結本學期學生的學習情況,展示學員一學期的學習成效,內容形式由教師自行安排, 並上交策劃方案;

12、每學期進行一次期中與期末測試。並將成績記錄在學生《成長檔案》中,認真填寫期末評語與通知書,嚴禁找他人代寫,並做好勸學工作,鞏固生源;

13、為保證教學質量,教師每月需存放100元的教學質量保證金,存滿1000/人為止;

14、辭職書(需提前3個月以書面形式提交辭職報告,口頭形式不予承認,否則教學質量保證金不退)

第二條 獎勵制度

為維護學校的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鼓勵先進,調動教師的積極性、創造性、保證各項任務的完成,學校對於表現傑出或在工作任務等方面有顯著成績的教師給予如下獎勵:

1、優秀輔導教師獎:輔導學生在市級以上比賽中獲獎的老師給予獎勵;

市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50元、銀獎30元、銅獎20元 ; 省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100元、銀獎80元、銅獎50元;

國家級金獎輔導老師獎金200元、銀獎150元、銅獎100元;

2、節日補助: 三八節 端午節 中秋節 教師節 春節(補貼根據學校效益相應補助);

3、高温補助:200元;

4、團隊旅遊:每年旅遊一次,根據業績分配旅遊路線 暑、秋季鞏固率(不包括春季)學校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80以上,旅遊費用不低於1200元,總體鞏固率在百分之70以上旅遊費用不低於600元,總體鞏固率低於百分之69以下取消旅遊。

6、保險(含試用期3個月至滿12月後):養老保險150元/月;

第三條 處罰制度

1、如發現有代簽到、簽退者,扣5元;

2、嚴禁遲到早退,違者扣10元/次。無故早退或中途離開課堂者,扣20元/次。開會遲到,扣5元/次,無故缺席者,扣10元/次;

3、事假需事先調好課,學校不安排代課,除婚假,喪假(直系親屬)之外,請假一次(請一節課或一天、兩天,性質一樣),無全勤獎並扣10元。未經請假,無故曠工,無全勤獎並平時曠工扣75元每次,週末曠工扣100元每次。病假需本人(危、重可親屬代替) 親自向校長請假,學校安排代課,否則學校不予安排代課,若所任教班級無人上課便以曠課或礦工論處;

4、每學期老師應主動與每個學生家長聯繫四次以上(包括家長會),每月制度相對的電話教學任務,並寫好電話記錄,瞭解學生在家學習情況。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註明,並及時登記好,每月月底上交學校電話交流表,沒有完成電話教學任務者,如果有電話停機或是打不通的必須註明,如果有一個沒有打的一個學生罰5元。

5、上課時老師不準接打電話、聊天,玩手機,下課後嚴禁

老師趴在課桌上睡覺,發現一次,扣10元;

6、每月25號之前上交教案、會議記錄,未完成教案的老師每月扣50元;

7、在學校本部上課及到各教學點上課的老師,應嚴格遵守學校規章制度,被學校或家長投訴(經核查後與投訴情況相符合),第一次罰款10元,第二次被投訴,罰款50元,第三次被投訴,自動解除勞動合同(反應情況和建議不算);

8、老師拒絕執行學校有關規定,當班時不服從校方管理,拒絕工作或緊急情況不服從校方指派工作的,(如招生期間調度安排,公開課指定安排,學校組織的師資培訓等活動)扣100元;

9、教師按時負責打掃好教室衞生,如果發現沒有打掃扣20元/次(無紙屑,無泥印等);

10、教師上完課離開教室時,未關閉教室內電燈、門窗等,每人扣2元/次,空調未關,每人扣20元/次;

第四條 溝通途徑

學校的成功,有賴於全體教師之間能相互信任、尊重及諒解,因此,學校極力鼓勵教師與學校負責人做如下溝通:

1、提出意見:教師有任何建議,可直接向學校負責人提出,由學校酌情加以考慮,對有建設性的提議將給予相應的表彰;

2、尋求工作問題上的輔導(商討個人發展計劃);

3、申訴不滿:教師如對學校安排工作有不滿之處,可以向教育主管部門提出申訴,資料內容將會保密,學校也會予以詳盡審查,任何匿名的投訴,學校將不予處理。

為更高效的實施本管理制度實行簽名制:

學校代表人(簽字)

學校任課教師(簽字) 第五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教師管理制度 篇6

一、十個必須

1、教師必須認真備課、上課、批改作業、做好實驗、輔導學生、檢測學生。

2、教師必須既教書又育人、管理好課堂紀律、教室內不得起鬨鬧事。

3、教師必須接受學校聽課、查課安排,服從年級組、教導處及學校的工作安排或工作調整,聽取同事、年級、教導處、學校的意見建議。

4、教師必須刻苦鑽研業務、不斷學習新知識,改進教育教學方法,有效提高教學質量,保質保量完成教育教學任務。

5、教師必須加強對學生的教育與管理,積極配合班主任、年級組、教導處、政教處、學校教育管理學生,敢説敢管遇見的、查實的、反映的學生違紀行為或不良習俗。

6、教師必須舉止文明、儀表整潔、語言得體、以身作則,在學生面前作好遵紀守法、言行文明、愛護公物、勤儉節約、保持清潔等方面的表率,除測試或生病等特殊情況外,應當站着上課。

7、教師必須關注學生學習,倡導“勤奮、競爭、進步”的學風,重視優生、鼓勵差生、注重優生弱科輔導和差生轉化教育,力求將學生的精力、注意力、心思集中在學習上,營造康中學生“人人都努力、個個有進步”的學習氛圍。

8、教師必須尊重學生家長,與學生家長平等相處,對來訪或請來的家長,給一張笑臉、讓一個座位,加強與家長的橫向聯繫,爭取家長的支持與配合,充分利用家庭教育。

9、教師必須依法執教,自覺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加強團結協作、謙虛謹慎、相互學習、相互幫助、關心集體、維護學校榮譽,自覺投身於“文明校園、和諧校園”創建活動之中。

10、教師必須遵守“全員聘用制”的相關規定,接受職稱評聘分開制度等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新舉措。

二、十不準

1、不準口中有酒氣上課;

2、不準在教室內吸煙、飲酒;

3、不準在上課期間接打電話、手機;

4、不準在上課期間走出教室幹別的事(生病和學校安排除外);

5、不準在上課期間(監考)看與上課(監考)無關的書籍、做與上課(監考)無關的事情;

6、不準在上課時間和學生做與學科無關的遊戲;

7、不準諷刺、挖苦、歧視學生,平等對待家庭經濟有差異或學習基礎有差異的學生;

8、不準傳播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思想,更不得有違背黨和國家方針政策的言行。

9、不準犯錯教或誤導等知識性錯誤。

10、不準只管教書不管紀律。

三、違紀處理辦法

1、違反“十不準”之第1、2、3、4、5、10款,每查實一次,扣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當年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2、違反“十不準”之第6、8款,第2款之行課期間在教室內飲酒者,進行停課檢查處理;後果嚴重或影響惡劣的,直接解聘。

3、違反“十不準”之第7、9款的,根據違紀情節、影響程度,進行個別教育、書面檢討、限期整改、扣發津貼、扣發工資、停課學習檢查等處理。

4、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2、5款工作的,每查實一次,扣發當月津貼100元,一學期上三次的取消評先選優資格、扣發學校年終一次性獎勵。

5、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3款工作的,直接停課處理。

6、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款工作的,其處理辦法由教導處另行規定。

7、對不按“十個必須”之第10款工作的,按全員聘用制相關規定處理。

四、本制度由教導處會同有關部門按月執行。

教師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外籍教師的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專家局關於《高等學校聘請外國文教專家和外籍教師的規定》(教外辦[1991]462號)及相關規章制度,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指外籍教師包括我校聘用的長期語言類外籍教師和中外合作辦學項目班級聘請的外籍教師。

第三條 外籍教師管理工作的基本原則是:多方招聘,擇優錄用;依法聘請,強化管理;用其所長,講求實效;增進中外人民的友誼,為我校教學、科研服務;並保護好外教在我校工作生活期間的正當權利和利益。

第二章 管理職能部門

第四條 外教管理工作歸黨政辦公室(外事處)統一負責,具體職責如下:

1、全面統籌外教管理工作,負責開展外教招聘,組織外教的應聘考核和合同簽訂,辦理外教來華手續,核定發放外教工資。

2、負責對外教進行外事紀律教育,嚴格要求外教遵守中國法律、依法執教。

3、維護外教的合法權益,確保外教在校期間享有國內員工的同等權利。

4、協調、考核各所在教學系部、各相關職能部門對外教的聘用管理,確保我校外教聘用的效益。

第五條 外籍教師的教學、科研、生活管理及福利發放由其任教的二級學院、教務處、財務處、保衞處等各職能部門配合完成。

第三章 聘用

第六條 聘用條件 年齡原則上在60歲以下,身體健康,無重大疾病史;無犯罪記錄和不良嗜好;語言類外教須具有學士以上學位,母語是英語或其他所需語種,優先考慮具有國外教育工作或相關語言培訓工作經驗者。

第七條 聘用程序

1、需要聘請長期外教的院系須每年向黨政辦公室(外事處)遞交外籍教師名額申請報告

2、聘(邀)請外教要根據我校的實際需要和財力物力、工作基礎條件,進行全面規劃、統籌安排、注重質量。

3、由黨政辦公室(外事處)通過資料審核、工作經歷調查、電話口試或視頻面試等形式,初選出符合應聘條件的遴選對象。

4、由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將最終聘任人選及方案上報主管校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後,即可向外國專家局提交申請並辦理聘任手續。

第四章 薪酬待遇

第八條 我校實行合同工資制,外籍教師的薪酬待遇及具體工作任務以聘用合同規定的內容為準,我校將定期對外教進行工作考評,按時向考評合格者發放工資。

第九條 鼓勵符合聘任要求的外教長期在我校任教,根據其年度各項工作測評情況,酌情提高外教續聘期的合同工資。

第十條 外教工作內容需包括課堂教學、與教學有關的第二課堂活動及參加所在二級學院的工作討論和經驗交流。如外籍教師承擔超出合同所規定的工作量,每項工作的補貼標準和發放方式需另行商定。

第十一條 學校為長期聘用的外教(不含隨行家屬)在中國購買包括意外保險;短期外教,應在來華前自行購買境外醫療保險。

第五章 教學管理辦法

第十二條 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在外籍教師到校後,及時向外籍教師介紹我國的法律、法規以及學校的規章制度;為切實加強對外教的教學管理,各聘請院系須為外教配備一名合作教師,並將合作教師的名單及聯繫電話報知黨政辦公室(外事處)。

第十三條 外籍教師須按照我校教學要求以及學生具體情況實施教學,並制定相應的教學計劃。具體教材的選用,由相關二級學院與外籍教師商定。鼓勵外國專家引進國外比較先進的教材和視聽輔導材料,允許外國專家用不同方法進行教學,提倡與外教在學術上自由討論,歡迎他們對教學提出意見和建議。外籍教師任教的二級學院應定期與外教交流,聽取外教意見,提供必要的教學條件,及時反映師生對外教在教學上的意見,幫助外教儘快適應學校教學環境。凡與外教教學工作有關的工作及活動等,應當及時向他們介紹,請他們參加。

第十四條 所在院(系、部)負責向外教介紹我國的教育方針、政策、教學制度、學校的培養目標、教學組織、教學計劃和教學中的重大改革。外教管理員應該定期對外教進行聽課,並進行必要的審核與評定,將結果及時反饋給主管領導和各院系。黨政辦公室(外事處)配合所在教學院系組織師生每學年對外教的教學至少進行一次評估,建立外教教學考核制度;對教學責任心強,教學效果好的外教應予以表揚或獎勵,對教學責任心差,教學效果差的外教應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應辭退。

第六章 日常生活管理

第十五條 後勤集團協助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在外教入住前檢查、修護、完善外教公寓內應有的各類傢俱家電,做好入住前的衞生清潔。外教入住時,派人陪同講解和説明公寓設備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外教離校時,派人檢查公寓內各項傢俱家電是否丟失或損壞,如有人為損害,應由外教照價賠償。

學校提供的外教公寓為兩室一廳住房(具備廚房、衞生間),配備基本傢俱、空調、彩電、冰箱、洗衣機、熱水器、網絡、卧具、及簡單廚具等。若外教對外教公寓有其他要求,所產生的費用應以上述標準進行折算,超出部分由外教承擔。

第十六條 校內外籍教師宿舍的安全保障工作由保衞處負責,後勤集團和黨政辦公室(外事處)配合完成,需定期對校內外籍教師宿舍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做好防火防盜及其他安全教育。

第十七條 外籍教師到校後,黨政辦公室(外事處)應派人協助外教辦理校內各類報到手續,熟悉校園環境和周邊生活環境;邀請外教參加校內師生的各類文娛、體育活動,可根據外教的意願,安排一些節假日參觀旅遊活動,豐富外教的業餘文化生活。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條 黨政辦公室(外事處)負責向上級有關部門辦理所有外教的報批手續。外教與我校解除合同關係後(期滿無續聘或違約被終止),黨政辦公室(外事處)註銷其外國專家證。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外教應在我校為其辦理的簽證或居留許可的有效期內出境,逾期者將構成非法居留,需自行承擔出入境管理機構的相關處罰。外籍教師如護照、外國專家證等證件遺失,應及時向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報告,再由黨政辦公室(外事處)協助本人補辦,費用自理。黨政辦公室(外事處)為計劃內聘請的外教提供機場接送服務。

第十九條 外籍教師應遵守我國的法律、法規、教育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尊重我國人民的風俗習慣;不得在教學場所和其他公開場合,以任何形式宣傳宗教、發展教徒,不得以調查或其他形式進行有煽動內容或危害我國安全內容的活動。

第二十條 外教除享受中國法定的節日休假,經所在教學系部同意,還可向黨政辦公室(外事處)申請病假和事假,具體如下:

1、外教請病假,應當憑學校指定醫院醫生的證明。病假在三十天以內的,病假後補齊本學期所缺課程,薪金照發。病假超過三十天,我校有權解除合同。

2、外教請事假經聘方同意,在合同期內,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十天。連續事假不得超過三天。未經聘方同意擅離職守,曠職一天,扣發三天薪金:曠職三天的,按違反合同處理,須支付違約金,情節嚴重的,我校有權解除合同。

第二十一條 外籍教師在學校工作、講學期間,全院師生員工(含家屬)應與其友好相處,講究文明禮貌,不卑不亢。嚴守國家機密,不得將祕密文件、資料(含上級及學院文件)給外籍教師或帶入外籍教師宿舍。與外籍教師談話不能涉及政治。不得接受外籍教師的政治、宗教及不宜宣傳的資料。不得隨便打聽外籍教師的隱私,特別是外籍教師的年齡、收入、衣飾質量和價格、婚姻等情況。外籍教師不得同學生髮生個人作風上的問題。

本辦法的解釋權歸黨政辦公室(外事處)

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教師管理制度 篇8

一、舞蹈室是教學、訓練場所,非教學和訓練原因不得隨意進入。

二、舞蹈室在每週一至週五的正常上課時間內,用於幼師舞蹈專業的舞蹈課教學,其他課餘時間用於學生訓練。

三、進入舞蹈室,應穿軟底鞋或舞蹈鞋,嚴禁穿硬底鞋入內。

四、舞蹈室內嚴禁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丟果皮紙屑。

五、舞蹈室內不準打鬧、追逐,運動時應注意他人所處位置,以免造成傷害事故。

六、請愛護室內一切設施設備,如有損壞,按學校物資管理規定罰款,對蓄意損壞者,除賠償罰款外,送學生處嚴肅處理。

七、舞蹈室的鑰匙應由舞蹈老師保管,舞蹈室使用必須做好登記,用後驗收。

八、舞蹈實訓室使用完後,請將器材設備恢復原狀,並由使用本次舞蹈室的班級負責清除垃圾。

九、離開時必須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如因缺乏一定的安全措施而造成室內設施設備損壞、遺失、被盜,則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十、堅持衞生值日製度,每天打掃教室,保持室內一切設施的清潔衞生,由舞蹈;老師每天負責檢查、落實。

以上條例由舞蹈室老師和藝術組共同負責監督檢查,並負責查清造成公物損壞的責任人,造成公物損壞的責任人須按學校管理規定及時繳納賠償金,逾期不交者將予以嚴肅處理。

3舞蹈工作室規章制度會員卡片使用規則:

1、上課前請到前台登記處刷卡登記,詳細記錄個人上課情況,會員卡只限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2、工作室所有類型的會員卡的持卡人不得因任何個人原因請假。

3、工作室不提供試課,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先與老師聯繫。

課堂紀律規定:

1、嚴禁遲到,遲到不僅是對老師的不尊重,也是對其他同學的不禮貌,更是對自己的不尊重。

2、老師上課期間,須跟隨老師練習。當老師在説話時,請不要與其他人交談,否則會錯過老師的講解,也會妨礙其他學員上課。

3、若您來時,工作室有別的課程在進行中,請勿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上課。

4、上課期間請把會發聲的裝置調至靜音或者振動,接電話或做其他任何會影響其他學員上課的事情,請到休息區。

5、上課期間嚴禁吃零食,禁止隨地丟垃圾。請愛護工作室環境。工作室內任何時段嚴禁抽煙,吐痰,亂扔雜物。

6、任課老師若犯重大過失,學生有權向工作室投訴。查明屬實會對老師進行處理。

安全及衞生規則:

1、為了您的身體健康與安全,進入工作室前請先換上乾淨的運動鞋或者軟底鞋,請自備好方便運動的衣物。

2、請每次使用完工作室的相關設備後,整理好放回原處。

3、嚴禁惹事生非,無理取鬧,起鬨,散佈謠言,消極怠課。

4、請愛護更衣室環境,並請妥善保管好個人物品,如有損失,恕不負責。

5、自覺維護工作室整體形象和信譽。愛護公共設施,損壞物品照價賠償。

6、在沒有老師的指導下,禁止學員私自練習高難度危險動作,如發生任何意外後果自負,特別是鋼管舞技巧等。

7、身體有嚴重疾病不能過度運動者請自覺説明情況,否則後果自負。

8、因工作室環境特殊,請帶小孩來的學員看管好自己的孩子,如發生意外,恕不負責。

以上章程請各會員自覺遵守。無故違反者視情節嚴重給予警告及開除處理,不退取任何費用。未盡事宜,另作規定。

教師管理制度 篇9

建設一支思想過硬、業務過硬、作風過硬的高素質的教師隊伍,是實現學校辦學目標、推進素質教育的核心工程。為此,學校為了深入貫徹《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新的《義務教育法》以及寶安區教師從教“十堅持十不準”的要求,特制定本細則,用來規範教師的行為。全校幹部、教師都要認真執行本細則,全員參與,互相監督。

一、德育處管理考核部分

1、思想端正。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方針政策,遵守社會公德。2)認真學習並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3)遵守學校規章制度及決議。

2、熱愛學校。1)積極營造學校和諧氛圍,維護學校聲譽,以學校大局為重言行不能有損學校聲譽、利益。2)愛護並自覺維護學校公共設施。

3、維護團結。1)嚴禁教師在公共場合謾罵、爭吵、打架,有矛盾以協商方式解決。2)不造謠惑眾,不撥弄是非誣陷他人,不拉幫結派,破壞團結,干擾學校工作。

4、廉潔從教。1)不向家長索取或變相索取錢物,不準收受家長財物、向學生推銷教輔資料或其它商品。2)不利用師生關係、家校關係和職務之便謀取私利。3)不準開展任何形式的有償家教等營利性活動。

5、敬業愛崗。1)工作盡職盡責,原則上服從學校的分工與安排,積極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文體競賽活動,可以採用合理的方式向學校提出意見和建議。

教師管理制度 篇10

1、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全體教職工必須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制度,不遲到、不早退、無大事不隨便請假。

2、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全勤的教職工每月發給全勤獎50元,有遲到、早退、曠工、等現象的,請假一天扣出勤獎40元/天,曠工者扣50元/次,超過扣工資,一學期原則上不超過6天。

3、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班期間,教師不能隨便換班、替班、串班,要全面照顧幼兒,避免發生意外事故。發現違規一律扣20元。

4、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因工作造成一般責任事故,如磕傷、碰傷、擠傷、燙傷、扭傷等,有上述情況之一,教師本人負責一切費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責任事故,導致幼兒需要住院治療的,教師必須承擔50%的醫療費用。因看管不當造成幼兒走失,造成嚴重後果的,屬教師嚴重失職,教師本人負全責。

5、設立綜合考評獎每月100元,按出勤、平時課堂教學常規、每週的反饋表的掌握情況來綜合評定,按百分制定,按得分多少領取,具體分案另定。

6、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在校內、校外都應自覺維護教師形象和幼兒園聲譽。上班期間要微笑面對家長,對家長和來賓態度友好,避免與家長爭吵。

7、設立超工作量獎,按月班生數超30人起有補補貼,1、班生31-35人 ,超過部分按人均5元補貼,當班生36(含36人)人以上,按超過36人數人均補貼10元,其總數由班主任領70%,配班老師領30%。

8、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有事情必須請假,凡未請假或請假未經園長批准而離開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9、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值班老師應遵守值班時間,比正常上班時間早到半小時,下班時遲走半小時,當班或值班時間,不能因私事離開孩子,午休起牀前老師要提前十分鐘起牀,並幫助幼兒整理衣物。

10、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一月公佈一次出勤。並將考勤列入獎懲、評比條例中。

11、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備課,堅持超前備課,保證每節課都要有教案,無教案不進教室上課。

12、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教師要認真組織好幼兒一天學習、生活。大型玩具要由老師保護幼兒玩耍,幼兒離園時要護送到安全地帶。

13、幼兒園教師管理制度中,一個月內所教的班級無發生安全事故及家長投訴的,獎勵教師50元。有家長投訴的一次警告,二次記過扣20元,扣完為止。

14、上課時間教師不得離開教室,不得在上課時間接手機,聊QQ,不得做與教學無關的事。發現一次警告,第二次起開始扣10元/次。

15、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幼兒,不得出粗口罵人,發現一次警告,第二次起開始扣10元/次。

16、教師在園內要一律講普通話,上課時間除非不得已,不然不準本地話。

17、嚴格按功課表上課,不得隨意私調功課,否則按請假扣出勤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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