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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採購管理制度(精選3篇)

招標採購管理制度(精選3篇)

招標採購管理制度 篇1

第一章總則

招標採購管理制度(精選3篇)

第一條為了加強招標監督,規範招標管理,保障集團公司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招標投標法》、《浙江省招標投標條例》等法律法規,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集團公司及各所屬(控股)公司(以下簡稱各公司)符合下列條件的項目招標:

(一)建設工程項目,包括項目的勘察建設、設計、施工、監理、服務以及設備、物資材料的採購等。

1、施工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2、設備、材料等貨物的採購,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3、勘察、設計、監理、服務的單項合同估算價在5萬元人民幣以上的。

(二)生產經營過程中的大宗原輔材料、物資、設備採購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招標項目。

(三)委託社會中介組織承擔的招標項目。

第三條集團公司招標監督工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和“分級管理、重點監控”的原則。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四條建立集團公司招標採購監督領導小組,由集團公司分管領導和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負責領導招標採購監督工作。

(一)制定和完善集團公司招標監督制度;

(二)提出年度招標監督工作的要求和計劃;

(三)處理和協調招標監督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招標採購監督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主要負責招標監督的組織、協調及實施等日常工作。

(一)建立健全招標監督的制度和辦法;

(二)指導、檢查各公司招標監督工作;

(三)監督檢查招標監督人員履行工作職責情況;

(四)協調解決招標監督中的有關問題;

(五)協助組織查處招標中的違紀違法案件。

第六條招標監督人員主要是對雙方當事人(包括招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投標人、評標人員和相關工作人員)在招投標中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不符合招投標要求或違反招投標有關規定的,及時予以糾正,情節嚴重的可以行使否決權。

第七條建立和完善招投標投訴處理機制。集團公司做好來訪接待,設立舉報電話、公開電子郵箱,受理招投標中單位和個人的投訴和舉報。對反映和舉報的問題,嚴格按照集團公司相關定認真進行核查,並將核查結果及處理意見及時向署名舉報人反饋。

第三章監督內容

第八條準備階段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存在將應該進行整體招標的項目進行拆分肢解、規避招標的行為;

(二)招標文件製作是否合法、合規並進行備案;

(三)入圍單位的資格及產生程序是否符合規定;

(四)是否按規定編制標書,並採取必要的保密措施;

(五)是否按規定確定招標方式,審批手續是否齊全;

(六)是否存在以不合理條件限制或者排斥潛在投標人,限制投標人之間的.正當競爭行為;

(七)評標辦法是否科學合理;

(八)其他應實施監督檢查的事項。

第九條開標階段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是否按要求送達標書;

(二)參與開標人員到場情況是否符合規定;

(三)是否在開標現場當眾宣佈招投標工作紀律,並公佈投訴舉報電話;

(四)投標文件的有效性;

(五)投標文件當眾拆封,宣讀投標文件內容等情況。

第十條評標階段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評標小組成員的產生及組成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二)評標過程的評標紀律執行情況;

(三)評標小組成員是否獨立、客觀、公正地進行工作。

第十一條定標階段監督檢查的主要內容:

(一)定標預案的確定是否符合有關規定;

(二)定標依據的合理性。

第十二條其他行為的監督:

(一)執行“推薦、評標、定標三分離”原則的情況;

(二)迴避制度的執行情況;

(三)招投標雙方當事人是否存在違法違紀行為。

第四章監督方式

第十三條監督人員可以參加招投標有關會議和活動,但不得作為評標小組成員直接參與評標。

第十四條招標監督可採取現場監督、定期檢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進行,必要時可組織協調相關部門、人員或聘請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共同實施。實際操作中可採取以下方式:

(一)檢查項目審批程序、資金撥付等文件和資料;

(二)檢查招標公告、投標邀請書、招標文件、投標文件,核查投標單位的資質等級和資信等情況;

(三)監督開標、評標、並參加與招投標事項有關的重要會議;

(四)向招標人、投標人、招標代理機構、有關部門(單位)、調查瞭解情況,聽取意見;

(五)審閲招標情況報告、合同及其有關文件;

(六)現場查驗,調查、核實招投標結果執行情況。

第五章監督實施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對重大項目招標監督實行報備制度。各公司組織重大項目招標時,應報集團公司審批。招標完成後十五天內,將招標結果上報備案。

第十六條集團公司招標採購監督領導小組對招標文件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報分管領導同意後,視情況指派2名以上監督人員參加該項目招標監督。

第十七條監督人員按本辦法要求,認真履行職責,對招標主要環節實施監督,及時報告並妥善處理招標中反映和舉報的問題。

第十八條監督過程中涉及的法律事項由集團公司法律顧問負責解答。

第六章招標紀律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招標中實施下列規避行為:

(一)將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化整為零不通過招標而發包;

(二)將必須公開招標的項目擅自改為邀請招標;

(三)相互串通搞虛假招標;

(四)其他規避招標的行為。

第二十條資格預審小組和評標小組成員有下列規定情形之一的,應當主動提出迴避:

(一)投標單位主要負責人的近親屬;

(二)與投標單位有經濟利益關係或其他利害關係,可能影響對投標公正評審的;

(三)曾因在招投標有關活動中有違法

違紀行為而受過紀律處分或刑事處罰的。

第二十一條所有參加招標的工作人員要恪守職業道德,嚴守紀律,嚴禁從事下列行為:

(一)招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與投標單位或者與招標結果有利害關係的人進行私下接觸;

(二)招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收受投標單位、中介人以及其他利害關係人的財物或者其他好處;

(三)招標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向投標單位泄露標底、透露投標文件的評審、中標候選人的推薦以及與定標有關的其他情況;

(四)其他違反職業道德和招標紀律的行為。

第七章責任追究

第二十二條對違反招投標行為的相關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教育或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一)對違反本辦法的招標單位負責人及其他參加招標的工作人員,根據集團公司相關規定,追究招標單位領導班子和相關責任人的違紀責任;

(二)投標單位存在違法違規行為的,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不予准入或取消競標資格。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招標採購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單位政府釆購業務內部控制,提高採購效率,降低行政成本,促進廉政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廣東省政府採購智慧雲平台實施的《政府採購需求管理辦法》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釆購是指以合同等方式有償取得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包括購買、租賃、委託、僱用等。

(一)本制度所稱貨物,是指各種形態和種類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設備、產品等。

(二)本制度所稱工程,是指建設工程,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裝修、拆除、修繕等。

(三)本制度所稱服務,是指除貨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採購對象。包括政府自身需要的服務和政府向社會公眾提供的公共服務。

第三條基本原則:預算管理,強化預算執行;量入為出,保障重點工作;公正廉潔,杜絕奢侈浪費;歸口管理,提高資金效益;厲行節約,制定科學合理採購需求。

二、管理機構及其職能分工

第四條成立始興縣機關事務管理局釆購工作領導小組,主要職責是對本單位釆購預算編制、執行及評價實行歸口管理。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為分管財務的副局長,成員由行政股、財務室等相關工作人員組成(人數為3人以上單數),其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國家、省、市有關政府採購的管理規定,擬定本局採購政策、自行採購目錄、標準等規範性文件,規範採購程序;

(二)編制採購預算,初步審核採購需求、採購方式、組織形式以及採購代理機構委託意見;

(三)審定本局採購相關事項,負責組建採購評標、驗收小組,組織評審、驗收工作並擬定綜合評審、驗收意見;

(四)負責採購文檔歸檔、預審備案等報備工作;

(五)負責電子賣場採購的組織實施;

(六)加強專業能力建設,各釆購相關人員要加強採購專業知識學習,積極參加採購方面的會議和培訓,持續加強採購隊伍專業能力建設;

(七)本局採購領導小組和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採購工作。

第五條加強績效管理,將釆購制度落實情況納入日常績效考核,實行違法違規現象在評先評優中的一票否決制。

三、採購分類、方式、限額標準及組織形式

第六條依據《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和《廣東省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等法規制度,本制度採購可分為政府採購和自行採購兩類。

(一)政府採購,是指本局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內或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上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區分為集中採購和分散採購。

1.集中採購,是指本局將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委託集中採購機構代理採購或者進行部門集中採購的行為。

2.分散採購,是指本局將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上的未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自行採購或者委託採購代理機構代理採購的行為。

(二)自行採購,是指未列入集中採購目錄的項目和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由局機關自行採購的行為。依據《廣東省政府採購電子賣場管理辦法》相關規定,自行採購與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下的貨物、服務和工程,可相應採取直購、競價和團購等方式通過電子賣場進行採購。

第七條依據《廣東省政府採購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審批管理辦法》,本局政府採購方式分為公開招標採購和非公開招標採購(含電子賣場採購)。

1、公開招標採購,是指依法以招標公告的方式邀請非特定供應商參加投標的採購方式。達到公開招標數額標準的,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

2、非公開招標採購,是指公開招標以外的採購方式,包括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單一來源採購、詢價、電子賣場採購以及財政部門認定的其他採購方式。符合非公開招標採購方式情形的,應當在採購活動前向縣財政局申請審批。

第八條限額標準及組織形式。

根據《韶關市政府集中採購目錄及標準(20xx年版)》(韶財採購[20xx]19號)規定,市、縣本級政府採購限額標準:貨物項目採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服務項目採購預算金額100萬元以上; 工程項目採購預算金額400萬元以上,應委託韶關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或財政部門代理機構名錄中的代理機構組織。

四、採購預算編制和執行

第九條採購實施工作必須嚴格遵循"先預算、後計劃、再採購"的工作原則,堅持預算控制計劃,計劃控制採購,採購控制支付。

第十條採購預算編制。

(一)預算編制依法依規開展,要本着節約成本為出發點,必須建立在對市場充分了解的基礎上進行一般支出預算。財務室和辦公室將採購需求預算納入年度部門預算編制範圍,與年度部門預算編制工作同步進行。採購需求股室根據本年實際工作需求,制定出科學合理、合規、完整的項目採購需求(包括確定的採購標的數量、質量、技術、服務、安全、期限、特徵描述等要求)。

(二)部門採購需求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局領導審閲同意,經財務室彙總,提交局黨支委和班子會研究審定向縣財政報採購項目預算。

(三)需要立項的工程類等採購項目,應當按照相關規定辦理項目立項審批手續。

(四)納入財政投資評審範圍的項目,按規定編制預算後送縣財評中心評審,以評審金額作為政府釆購項目預算控制數。

第十一條採購預算執行與調整。

(一)採購預算一經財政批覆預算後必須嚴格執行,原則上不予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需新增採購項目的,按本局預算管理制度規定履行審批程序。

(二)股室、中心不得辦理無預算、超預算的採購。

第十二條各採購申報部門應按財務規定,科學合理制定採購計劃,嚴格按計劃進度執行採購預算,原則上年初採購預算,應當在決算年度內組織實施。

五、採購的實施流程

第十三條 專項資金實行預算管理。辦公用房的建設和維修、公務用車的配備更新和運行、公共機構節能、後勤服務等項目資金和平台建設維護等各專項工作經費實行預算管理。由各股室、中心根據業務工作開展的需要申報預算,經財務室初審彙總後按程序報領導審批。

(一)預算內單筆在 5000 元(不含)以下的支出,由承辦股室填寫《始興縣機關事務管理局經費支出審批單》,分管股室負責人簽字、財務室審核,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簽字後開支。

(二)預算內單筆支出在 5000-20000 元(不含)的開支,除履行本條第(一)款審批程序外,還需經局長審批簽字後開支。

(三)預算內單筆支出在 20000 元(含)以上的開支,除履行本條第前二款審批程序外,需報局黨黨支委和班子會研究審定,財務室按黨組決定辦理。

特殊情況確需追加預算或超出原預算額度的,須提出書面申請,報分管領導審籤後,按報賬籤批權限審批。

第十四條根據縣財政局批准的採購計劃和採購方式,歸本局自行採購範圍的政府採購限額標準以下、集中採購目錄以外的貨物、服務和工程,走完本局採購審批流程後,統一由採購承辦人在電子賣場實施採購。電子賣場採購程序如下∶

(一)採購人根據股室提出的採購需求,結合採購物資技術性能及金額大小確定是直購、競價、團購,生成預購單。

1.電子賣場直購流程∶ 物資採購承辦人根據物資領用審批單或審批文件在電子賣場下單生成訂單→供應商接單並打印訂單和電子賣場供應合同→郵寄或送達合同給採購單位簽訂合同→供應商打印貨物清單併發貨→採購單位收貨,填寫驗收單,簽字蓋章(數量,型號,質量等)→驗收合格後,供應商打印發票郵寄或送達→採購單位按合同支付貨款完成結算。

2.電子賣場競價採購流程∶由採購經辦人創建競價單→競價信息發佈(競價時間最少為 3 天)→供應商響應報價(至少 2家供應商競價)→由歸口採購部門經辦人對競價結果審核並確認→競價結果公示(公示1天)→競價完成→生成訂單後按直購流程採購。

3.電子賣場團購採購流程∶由採購經辦人發起或參與團購(不少於 5家)→供應商參與報價→系統按最低報價自動確定成交供應商自並公示成交結果→生成訂單後按直購流程採購。

(二)通過電子賣場採購的,收貨、接受服務或工程完工後,應在 7個工作日內,按照採購單或合同規定的技術、服務等要求,對供應商履約情況進行驗收。並應根據電子賣場的提示填寫相應的驗收單,驗收單需加蓋部門公章。如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進行索賠或退換。

(三)電子賣場採購項目驗收合格後,需入庫的應及時辦理入庫手續。

(四)採購項目審批表、採購驗收單、合同、發票、固定資產驗收單或低值耐用品驗收單等應作為電子賣場採購資金支付的依據。實施競價採購的',電子賣場採購競價記錄表等材料也須一併作為資金支付依據。

第十五條採購合同簽訂流程。

(一)政府採購項目合同簽訂流程,採購部門或代理機構起草合同→合同聯審會籤小組審核合同內容是否與招標要求一致→局領導簽訂(或授權委託簽訂)合同。

(二)非政府採購合同簽訂流程,採購部門或代理機構起草合同→詢價小組審核合同內容是否與邀標要求一致→局領導簽訂(或授權委託簽訂)合同。

(三)電子賣場採購合同簽訂流程,電子賣場自動生成採購合同→局領導簽訂(或授權委託簽訂)合同。

第十六條政府採購合同履行完後,採購人以及參加本項標的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一同按合同要求進行驗收,並出具簽章驗收書,參與驗收的投標人或者第三方機構意見,作為驗收書資料一併存檔。

第十七條採購驗收完成後,及時辦理財務報賬。

(一)採購過程中聘請相關專家的勞務費參照《廣東省政府採購項目評審勞務報酬管理辦法》執行。

(二)根據合同約定如扣留有質保金的,質保金的扣留時間嚴格按合同規定執行。支付質保金時,需由採購部門向財務室提出付款申請,並提交質保期滿項目運行狀態合格意見。

六、採購公開

第十八條 根據縣財政局要求在採購限額標準以上依法實行政府採購的貨物、工程、服務項目均應當公開採購意向,可選擇公開渠道為“廣東省政府採購網”或是本單位門户網站。採購意向公開內容應當儘可能清晰完整,具體應包括五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採購項目名稱、採購需求概況、預算金額、預計採購時間和其他需要説明的情況,格式按照韶財採購〔20xx〕19號文的附件執行。

第十九條採購信息發佈時間。

(一)競爭性談判(競爭性磋商、詢價)公告的期限為 3個工作日;

(二)招標公告、資格預審公告的期限為 5 個工作日;

(三)單一來源公示的期限不得少於 5 個工作日;

(四)中標(成交)公告應當在確定中標(成交)供應商後2 個工作日內發佈,公告期限為 1 個工作日。

七、完善機制

第二十條強化監督。完善和健全採購監督機制,強化紀檢監督和財務監督,提高本單位採購工作的透明度。任何股室和個人不得未經批准擅自採購。禁止通過分拆、分段、分項等辦法,化整為零規避招標。採購工作人員、使用和管理股室的工作人員、評標專家小組成員與投標人有利害關係的,應當主動迴避。參與本單位採購活動的股室和個人,必須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按章辦事。不得虛假採購,不得與投標人或代理機構巷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路或鐵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有違反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代理機構惡意串通,不得接受賄賂或獲取其他不正當利益,不得在監督檢查中提供虛假情況,不得有違反政府採購管理辦法的其他行為。

第二十一條採購檔案管理。採購資料由採購需求股室整理,於第二年單位檔案整理時移交單位檔案管理人員,保存期限自採購活動結束之日起 15年。採購檔案包括採購決策意見、招標文件、投標文件、評審資料、採購合同、驗收文檔等資料(包括音視頻資料).

八、其他事項

第二十二條其他未盡事項,按照縣機關事務管理局財務管理工作制度執行落實。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招標採購管理制度 篇3

一、採購原則

1.本着對學校負責、降低採購成本的目的,加強對物資採購的管理工作,使採購過程中的決策、價格監督、質量檢驗等工作進一步規範化、制度化。

2.採購過程實行“三比”(即比質比價比服務)的採購原則。 3.採購實行“三審一檢”(即採購計劃審核、價格審核、合同及票據審核和質量檢測)的控制原則。

二、採購的計劃管理

4.學校各部門所需的物資用品,單價高或批量採購預算需填報詳細的物資採購計劃,附採購申請報告,抄送學校。學校根據所掌握的情況進行分類分口把關,核實彙總後,再根據庫存情況確定、編制採購計劃,經部門分管領導審核,校長審批,各系部派人和後勤一起負責採購,對於政府採購、控購的物品一律按政策採購要求採購。

5.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等金額較大的物資,單筆在xx萬元以上,報財政局審批,屬於集中採購的由財政局組織招標採購,必須遵守以下程序:

1)各系部提出設備採購清單,由系部領導負責組織專業人員對所採購設備清單進行專業評估及論證。

2)系部領導把論證清單的結果報校委會。 3)由校長組織校委會進行集體決策。

4)校委會將最終結果交由後勤部進行公開招標。 5)後勤部按學校交辦的任務組織招標採購。

6.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單筆在5-xx萬元的,由學校議標小組組織議標採購。

7.學校各部門購買儀器、設備單筆在1-5萬元的,由設備使用部門、後勤部共同對市場進行詢價,本着科學有效、公正公開、比質比價、監督制約的原則。在比貨、比價、比售後服務的基礎上實行採購。

三、採購過程管理

8.採購人員要廣泛收集所採購物資的質量、價格等市場信息,掌握主要採購物資的信息變化情況,進行比質、比價採購。對單項採購達到萬元以上及政府專項資金採購的物資,具備招標條件的,一律實行招標採購。

9.物資採購按照“先考察,再比較,後確定”的程序進行,對所購物品至少要考察三個以上廠家的同類產品。從質量、價格、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認真比較,充分論證。確定所購物品。

.物資採購,在和供貨商談判價格時,必須有兩人或兩人以上參加,進行採購。 .採購人員將物資採購回來,憑發票簽字後,報銷。 .後勤部定期向學校校務會彙報實施情況,並提出有關意見或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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