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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一、目的

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

為規範公司工程建設招投標活動,加強對招投標活動的監督管理,維護公司利益,保證項目工程質量,有效控制工程造價,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工程項目的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採購等招標或比選事宜。

三、招標組成人員及職責

1、由分管副總經理牽頭,計劃合同部具體實施,公司內部參加人員為合同部造價代表及負責人、工程部負責人及現場代表、財務部業務人員。

2、職責:負責管理公司工程項目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監理、施工、材料及設備採購的招投標活動。主要職責是擬定招標方案,確定招標方式、招標日期,資審方式等。

3、簡單工程比選由公司自主完成,其它均委託招標代理機構完成。

四、招標管理

1、由公司投資建設的工程項目,應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開展招投標或比選工作,對於確因特殊情況需緊急實施工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實施具體辦法,並根據實際情況報請政府職能部門審批。

2、對於公司採用bt代建的項目,由公司招標管理主要人員對bt業主招投標過程實施全過程監督管理工作,確保程序規範、有序。

五、招標範圍

1、招標:工程項目招標分為公開招標和邀請招標兩種。根據具體的招標內容和規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及《四川省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川府發[XX]9號)、《成都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管理若干規定》(成府發〔XX〕134號)等有關規定進行。

2、比選:在符合《四川省政府投資工程建設項目比選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197號)規定要求的,均從其規定,對於個別緊急工程,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比選方式。

六、招標代理機構的選定

根據公司項目實際,參考龍泉驛區基建項目代理機構庫方式,建立單獨的代理機構信息庫,代理機構在信息庫中產生。在信息庫建立前,由公司總經理辦公會研究確定。

七、招標文件的編制

1、公司招標一律實行國家部委聯合發佈的標準施工招標文件執行。

2、工程公開(參照197號文件)比選參照四川省政府發佈的標準比選文件執行;工程公開(參照197號文件)比選參照四川省政府發佈的標準比選文件及公司內部修編的通用範本執行。邀請比選得可以參照上述文件執行。

八、招投標管理分工

1、計劃合同部具體實施招投標的全過程管理,提出招標方案、條件、預算控制價、初擬合同。擬訂或審查招標文件商務標的條款和內容。具體編寫或審查計價依據和計價辦法、投標文件商務標評標標準、方法和中標條件、確定投標報價的範圍、確定合同價格的方式、合同價款的調整的條件和方法、工程變更的確認和工程竣工結算等內容。擬訂投標人有關財務狀況的招標規定,確定和審查投標保證金和履約保證金的提交方式及擔保書格式、資信情況等財務方面的內容。明確甲供材料設備的品種、規格、型號、數量、單價、質量等級等內容

2、工程部負責測算工期,確定招標範圍,以及各專業工程工作界面的劃定、現場環境及地質條件、投標人資質及合格條件、技術規範等。併為預算控制價的編制提供技術支持。

3、財務部負責審核付款條件等其它相關財務工作條款。

4、辦公室負責綜合協調配合工作。

九、開標、評標和中標

1、開標。本公司的各類項目招標的開標,由公司授權的招標人代表參加,代理機構代表主持。開標應當在招標文件確定的提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的同一時間公開進行,開標地點應當為招標文件中預先確定的地點。

2、開標(開選)

(1)採用公開招標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的專家成員的確定,應當遵照招投標管理部門及有關法規的規定;

(2)採用邀請形式招標的工程,評標委員會由公司組建或從評標專家庫中抽選技術、經濟等方面的專家組成,成員人數為五人以上的單數。根據招標文件對合同總價、工期承諾、工程業績、社會信譽等相關情況進行評審後確定施工單位。

3、投標文件評審

(1)採用綜合評估法的,應當對投標文件提出的工程質量、施工工期、投標價格、施工組織設計或者施工方案、投標人及項目經理資質、服務承諾、社會信譽及以往業績等,能否最大限度地滿足招標文件中規定的各項要求和評價標準進行評審和比較。

(2)採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應當在投標文件能夠滿足招標文件實質性要求的投標人中,評審出投標價格最低的投標人,但投標價格低於其企業成本的除外。投標價格低於企業成本價(預算部核定)的投標,不予選擇。提交投標文件的有效投標人少於三家的,應當重新招標。

4、定標

(1)評標委員會(評標小組)以書面形式向招標人提交評標報告,推薦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根據評標委員會推薦的1—3個排序合格的中標人,若公示合格後直接確定第一名為候選人,發送中標通知書。第一名放棄中標的,依據有關規定依次順排。

(2)以公開方式進行招標的項目,應當自確定中標人之日起十五日內,計劃合同部負責協調代理機構向政府招投標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招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十、授予合同

中標人確定後,由計劃合同部經辦,相關部門配合按照中標通知書規定的日期以中標價與中標人簽訂相關建設工程合同,合同評審見《工程合同管理制度》。

十一、招投標工作紀律

1、招標人及公司相關部門、各職能工作人員不得向投標人及其他第三方透露有關招標的任何情況。

2、合同計劃合同部編制或審核的工程標底及預算控制價應當保密,不得向其他部門及任何無關方透露。

3、招標領導小組及其小組成員、各職能部門的工作人員,應遵守職業道德,不得接受投標人任何形式饋贈。對違反規定的工作人員和相關人員公司將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十二、本制度歸成都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發展有限公司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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