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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算管理制度十二篇

預算管理制度十二篇

預算管理制度 篇1

為了規範和加強義務教育階段公用經費管理,提高資產使用效率,保證各學校正常運行,根據有關財經法規和會計制度,特制定本規定。

預算管理制度十二篇

一、財務管理的主要目的

1、按上級相關文件精神合理編制學校預算。

2、嚴格按有關收費政策規範收費。(如作業本費等代收費項目)。

3、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4、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5、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

6、對學校經濟活動實施有效的控制和監督,嚴格履行“專款專用”。

7、定期進行財務分析,及時、真實、客觀地映學校財務狀況,為學校及上級部門進行管理與監督提供依據。

二、管理體制及崗位設置

1、學校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全部納入學區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

3、各學校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設置財務機構及相關崗位,成立學校理財小組。

三、預算管理

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制度,嚴格按預算辦理各項支出。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科學合理的編制預算,經學校教代會通過並上報學區審批,學校根據預算安排好用款計劃,學區根據用款計劃實行全面

監控,以確保收支平衡。

預算編制的原則:按輕重緩急原則搞好基礎設施建設,減少不必要的浪費。

四、收入管理

1、各學校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組織各類收入。各項收入均須按規定納入學校賬户進行統一核算和管理,不得隱匿、轉移、截留、挪用和私設小金庫。收到現金必須及時、足額存入學校銀行統一帳户,不得坐收坐支,杜絕私存,任何資金都不得在財務管理體制外循環。

2、學校所有收入都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監製的統一票據,財務人員應加強對票據的管理,設置票據使用台賬,負責票據的購領、登記和核銷工作,票據作廢時寫“作廢”字樣,連同存根一起保存,不得撕毀。

3、預算外收入嚴格遵守“收支兩條線”的規定,及時上繳財政專户。

4、嚴格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規範學校收費行為,禁止亂收費。學校的收費項目和標準必須按物價部門的有關規定執行;需要增加的'收費項目或調整收費標準應按物價部門、財政部門、教育行政部門的有關規定申報,辦理相關的審批手續。

五、支出管理

1、公用經費可以支出的範圍:教學業務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教學資料、印刷、水電、郵電、取暖、交通、

差旅、儀器設備、圖書資料、教學軟件、購置等費用;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2、用於教師培訓的經費按學校公用經費總額5%安排。

3、各校要按輕重緩急,統籌兼顧的原則合理安排公用經費支出。一是開展教學業務與管理活動;二是開展實踐、實習、文體活動;三是維護學校運轉必須的水、電、郵電、印刷、交通、差旅等日常費用;四是房屋、建築物及儀器設備維修維護;五是設備、儀器、圖書資料等物品購置。

4、學校對房屋建築物、附屬設施及教學設備進行維修,要編制預算,各校伍佰元以上、兩仟元以下的購置、維修項目,要報學區審批。三仟元以上購置、維修項目,須呈報教育局同意後,方可實施。工程完工後要申請驗收和決算審計。

5、專項經費支出,必須嚴格執行專款專用的原則不得挪作它用,並實行立核算,按實列報。

6、學校經費不準開支的範圍:不準用於人員津貼、補貼、獎金等;不準用於基本建設投資;不準用於償還債務;嚴格控制公務接待費標準,不準用於購買煙酒禮品等費用支出;教師培訓費不準用於公款旅遊、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

7、加強學校現金的管理

學校使用現金應符合人民銀行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現金管理暫行條例實施細則》進行使用,不屬於現金開支範圍的業務,應通過轉賬辦理。不準虛列支出套取現金,不

準坐收坐支,及時報帳。報帳會計按時間順序逐筆登記《現金日記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帳目做到日清月結,賬款相符,年度終了後,現金、銀行存款日記賬應作為會計檔案歸擋。

8、各項經費支出參照標準

(1)辦公費36%,主要用於辦公、會議、水電、郵電、教師用書及報刊費、微機耗材等支出;

(2)取暖費21%,主要用於取暖費用等支出;

(3)差旅費3%,主要用於教師出差等支出;

(4)培訓費5%,主要用於教師培訓等支出;

(5)維修、購置費30%,主要用於儀器設備、文體設備、圖書資料及其它設備的購置,房屋、建築物各類設備的人工材料費及零星基建工程支出;

(6)其它支出5%,除上述支出外,如臨時聘用人員、廚師工資、垃圾清運費;

六、財務報批制度

1、依據《會計法》規定,中國小在公用經費支出中所得會計原始憑證必須具備;憑證名稱、填制日期和編號,接受憑證單位名稱、業務內容、數量、單位、單價和金額,填制單位名稱和財務專用章,經辦人簽字,內容真實完整。

2、各種合法合規的憑證原則上由經辦人簽字,分管負責人複核證明,學區領導審核列支。校長經手的原始憑證必須由分管負責人(副校長、教導主任或總務主任)複核證明,再由學區領導審批。

3、差旅費報銷必須認真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出差補助具體標準按照《中共涼州區辦公室涼州區人民政府辦公室的通知》執行。

4、會議費使用要求

(1)學校承辦教育局、學區、校際之間的會議和教研活動,以及校內的型活動會議,會議費用須憑會議通知、會議人員簽到冊報銷。

(2)學校內部自行召開的會議,不能報銷會議費用。

5、學校宗物品採購

學校教育儀器設備等宗物品需經教育局統一集中採購的項目,應在每年1月和6月底之前將採購項目計劃上報鄉學區,由鄉學區集中彙總後,由上級部門按照有關採購方式和程序組織進行集中採購,費用由學區統一從各校賬户上支付。若學校自行採購,在政府採購目錄範圍內的資產要嚴格執行個案採購制度,採購時報相關部門批准,學區憑政府採購審批表予以報銷。

7、教師培訓費使用要求

根據區教育局規定,教師培訓費支出不得低於公用經費的5%,並主要用於教師培訓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住宿費和資料費等。校長、教師外出培訓學習須附教育局通知或相關文件報銷。

預算管理制度 篇2

為了規範和加強公司預算管理,充分發揮預算的約束和引導作用,確保公司年度經營管理目標的實現,提高公司整體盈利能力和總體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年度預算制度

1、公司預算包括:收入預算、成本費用預算、資金需求預算、現金流量預算。

2、預算編制基礎:經營狀況分析資料、市場經濟預測信息、經營計劃和財務目標、相關會計政策的變化等。

3、預算編制程序:公司必須於年度報告完成後15日內,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年度內公司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該年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

二、月度、季度預算制度

月度、季度預算制度參照年度預算的編制方法,公司必須於每季度開始15日前,由公司財務主管制定該季度內每月財務預算呈交上級單位審批。一經批准,必須嚴格執行該季度內之預算,如超出預算,必須作出書面解釋,及向上級管理彙報。

三、預算項目編制方法和依據

1、收入預算

收入預算包括:房地產銷售收入、房屋出租收入、其他收入

房地產銷售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各種銷售條件及收款期限,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房屋租金收入:營銷策劃部依據合同規定及預期目標,按預計可實現金額編列。

其他收入:無須對其作出預算。

2、開發成本支出預算

(一)地價支出:規劃設計部依據購地支付計劃或國土規劃局批文之應繳納金額編列。

(二)工程款項:成本控制部依據工程預算、工程預計進度,提供預計工程量,按核定的造價金額編列。

(三)材料、設備款項:物料供應部依據工程進度、所需材料、設備數量,按核定的金額編列。

(四)設計費: 規劃設計部依據設計合同及出圖計劃,按預計應支付金額編列。

3、銷售費用預算

由營銷策劃部依據營銷計劃,按預計支出額編制。

4、管理費用預算

由財務部與辦公室參照以往實際數分別編列。

5、財務費用預算

財務部根據融資計劃編列。

四、預算執行制度

公司財務負責人於年度報告完成後15日內對上期預算執行情況、超預算數據進行分析,並以書面形式分析差異原因、責任歸屬及相應的措施或建議反饋給上級主管單位,促進全年預算在各執行階段的有效控制。

五、年度預算的考核與評價

公司預算考核與評價的主管部門為公司董事會,上級主管財務部負責計劃指標完成情況的考核工作。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考評,每季度進行一次,報公司董事會批准。年度考評必須編制年度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報告,報上級財務部及公司董事會批准。

預算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預算管理的目的

為推動預算管理的順利實施,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強化內部控制,防範經營風險,實現公司經營目標,根據公司的實際情況及管理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預算管理的任務

預算管理貫穿於公司經營管理活動的各個環節,是提高公司整體績效和管理水平的重要途徑,其主要任務是:

1、推進戰略目標管理,實現長期規劃和短期計劃相結合。通過編制預算,細化公司戰略規劃和年度經營計劃,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進行一系列量化的計劃安排,有利於戰略規劃與年度經營計劃的監控執行。

2、為績效管理提供製度依據。通過預算管理與績效管理相結合,為公司的全體員工設立行為標準,明確工作努力的方向,促使其行為符合公司戰略目標及年度經營目標的要求。

3、強化事中控制與成本監控。通過尋找經營活動實際結果與預算的差距,可以迅速地發現問題並及時採取相應的解決措施。通過強化內部控制,降低了公司日常的經營風險,加強對費用支出的控制,有效降低公司的營運成本。

4、加強公司內部信息溝通,使各部門的目標和活動協調一致。通過全員參與、全方位和全過程預算管理體系的設計,實現對公司整體經營活動的事前規劃、事中控制和事後分析反饋,增強公司對經營活動的控制能力。

5、促進資源優化配置。通過編制預算,使公司管理層必須認真考慮完成經營目標所需的方法與途徑,並對市場可能出現的變化做好準備,促進公司各類資源的有效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

第三條預算管理的範圍

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覆蓋,並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的全程監控。

第四條預算管理體系的模式

根據公司的實際經營條件和管理特點,公司預算的重點是目標利潤,採取以成本控制為核心的預算管理模式,以銷定產、以產促銷,提升企業內部管理水平,提高企業核心競爭力,推動企業各項目標的完成,以保證最大限度地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利潤。

第二章預算管理體制與組織體系

第五條預算管理體制

公司實行統一規劃、逐級管理的預算管理體制,確定以下管理原則:

1、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經營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必須服從於公司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2、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按逐級分解的原則實行分級管理,經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公司各級部門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3、適度性原則。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增產節約和增收節支並重,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

4、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

5、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

第六條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

預算管理的組織機構包括:董事會、公司領導班子、預算管理小組及預算責任網絡。

第七條董事會

董事會是預算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董事會依據公司的發展戰略,結合股東的期望收益、經營環境、經營計劃等因素審議、負責組織實施經董事會批准通過的預算方案及其調整方案,並通過授權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制定,下達正式年度預算方案及其調整方案。

第八條公司領導班子

1、審議預算管理小組提交的公司預算草案、各部門年度草案和調整草案,審批後上報董事會審批;

2、審議預算管理小組提交的公司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和各部門季度滾動預算草案;

3、審查預算執行分析報告,提出改善措施;

4、裁定公司預算編制、執行過程中各部門發生的重大沖突;

5、審議與預算執行情況掛鈎的考核及獎懲辦法。

第九條預算管理小組

預算管理小組是預算管理的執行機構,行使以下職權:

1、具體負責擬定和修改公司預算管理辦法及相關制度、年度預算基本假設、預算目標(包括總目標和目標分解體系)、預算編制方針、預算編制程序,預算編制手冊(編制説明、編制表格)、預算執行監控方法等,報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2、根據年度經營計劃,將公司領導班子提出的預算總目標進行分解、下達;

3、組織各部門編制預算或調整預算,對部門編制的預算草案或預算調整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彙總後編制公司預算草案或預算調整方案,上報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4、向公司各部門下達經批准的預算方案,監督各部門預算執行情況,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的分析評價和反饋;

5、組織預算管理的培訓工作,向預算編制、執行單位提供技術支持,提出改進預算管理工作的意見;

6、遇有特殊情況時,向公司領導班子提出預算修正建議,或接受並初步審查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申請;

7、監督預算執行情況,並組織對預算執行結果進行分析評價和反饋,在規定的權責範圍內處理相關問題,向公司領導班子提交本預算年度預算管理工作的分析報告。

第十條預算責任網絡

預算管理涉及面廣、業務交叉點多,各有關部門必須做到分工協作、職責明確、充分溝通、密切配合,為確保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成立預算責任網絡。

預算責任網絡以公司的組織機構為基礎,根據所承擔的預算責任劃分,包括公司各部門、二級公司。

預算責任網絡負責提供編制預算的各項基礎資料包括:本部門的預算初稿和初稿依據;監督本部門預算的執行情況並及時進行反饋;根據內外部環境的變化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部門內部資源及部門之間的預算關係;各部門第一負責人對本部門預算承擔第一責任。

第十一條預算責任網絡責任中心的劃分

預算責任網絡是各級預算執行主體,根據其在組織內部具有的一定權限和承擔的相應經濟責任劃分為不同的責任中心,以承擔不同的預算目標責任。

責任中心可分為以下幾類:利潤中心(內部利潤中心)、費用中心。

1、利潤中心(內部利潤中心)為負有利潤責任的營銷管理部與二級公司,其決策能夠決定本責任中心的利潤(內部利潤)、收入、成本費用等主要因素,控制目標是特定預算年度的利潤(內部利潤)及其相關指標。

2、費用中心

費用中心為有期間費用責任的部門,控制目標是特定預算年度的各明細費用指標。

第三章預算期與預算編制期

第十二條預算期

預算期指預算編制覆蓋的經營期間和預算的實際執行期。公司預算期為每年的1月1日-12月31日。

第十三條預算編制期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

公司實行保持以一年為一期,每三個月滾動一次的預算編制方法,因此公司的預算編制分為年度預算編制與季度預算編制。

公司年度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這一期間為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編制期。

公司季度預算編制期為每季度末月的15日(暫定)開始着手編制下一季度滾動預算。

第四章預算的編制

第十四條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

1、預算表編制的相互關係上分三個層面:預測表、計劃表及預算表。

(1)預測表是對外界市場情況和內部資源所做的預測,包括市場需求、銷售價格、採購價格、生產能力的預測。預測結果只與內外部情況相關,不受公司戰略目標和公司年度經營目標影響,是制定計劃和預算的依據。

(2)計劃表是在預測表的基礎上,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和年度經營目標制定,包括公司主要生產經營活動的各項計劃,如銷售計劃、生產計劃、物資需求計劃、採購計劃等。以上所指計劃只是公司和各部門及生產單位所有計劃的一部分,作為制定預算表的依據。

(3)預算表是在對市場情況及內部資源狀況充分分析研究的基礎上,對涉及預算的計劃進行進一步的細化和價值量化,形成一個完整的具備一定風險防範措施的資源優化配置方案。

2、按預算涉及的業務活動領域分類,包括業務預算與財務預算兩大類。

(1)業務預算又分為銷售預算和生產預算,用於計劃公司的基本經濟業務。包括銷售收入、銷售費用、貨款回收、各項採購預算、生產計劃、各種生產物資、能源需求計劃及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生產成本預算、庫存物資結存預算、運輸計劃及預算、零修計劃、工資及工資附加費分攤預算、運輸費預算、差旅費預算等。

(2)財務預算是關於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第十五條預算的編制方法體系

在編制預算過程中,應區別不同的預算項目,結合使用固定預算、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多種預算編制方法。

1、採用滾動預算編制方式的項目

(1)銷售預算,包括銷售收入、銷售費用、貨款回收等預算,採用按季進行滾動的方式;

(2)各項採購預算,包括採購計劃表、各種原主材料、輔助材料、備品備件、燃料、採購現金支出預算等,但不包括固定資產採購預算;

(3)生產預算,包括生產計劃、各種生產物資需求計劃及預算、製造費用預算、產品成本預算、生產成本預算等;

(4)庫存物資結存預算、運輸計劃及預算、零修計劃等;

(5)工資及工資附加費分攤預算、運輸費預算、差旅費預算、投資變動預算等;

(6)所有會計科目預算及財務報表預算,但財務報表預算填列各月度詳細數據,只需要季度總數即可。

2、按年度編制固定預算的項目

(1)固定資產預算,包括固定資產大中修、固定資產需求預算、固定資產採購預算、折舊分攤預算、技術更新改造預算等;

(2)管理費用中各部門費用預算、諮詢費用預算、保險費預算;

(3)銷售費用中產品廣告宣傳費預算、市場調研費用預算。

3、以上項目在分別採用滾動與固定預算編制方式時,可根據項目性質同時結合使用零基預算方式確定預算指標,如各項費用預算、技改更新改造預算等。

第十六條滾動預算編制的具體操作

公司採用滾動預算的編制方法,預算期一直保持12個月,每季度連續進行預算編制,即每過去一個季度,便補充一季度的預算編制,永續向前滾動,最近一個季度的預算數據細化到每月,後三個季度的預算編制數據以季度總數為準,實現“以月保季,以季保年”的目標。具體編制如下:

1、本年末(10月-12月)編制下一預算年度全年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總數細化分解至1月-3月的月度預算,二、三、四季度預算編制以季度為單位。

2、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執行結束前(3月15日前),根據當季預算執行情況的差異分析、上期編制的第二季度預算總額,以及對第二季度的預測編制二季度4—6月月度預算,並調整三、四季度預算總數。在調整三、四季度預算總額時應保證年初預算確定的當年年度預算總目標的完成,同時增加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總數的編制。

3、第二季度結束前(6月15日前),根據一、二季度預算執行情況,以及對本年度內剩餘預算期情況的預測,確定是否需要調整當年的年度預算,同時根據年度預算調整情況編制第三季度7-9月月度預算和第四季度預算總額,調整下一預算年度的第一季度預算,增加該預算年度的第二季度預算。

4、第三季度結束前(9月15日前),編制第四季度10-12月月度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二季度預算總額,增加該預算年度的第三季度預算。

5、第四季度開始後(10月15日),開始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同時將下一預算年度第一季度預算細化分解至1-3月的月度預算,二、三、四季度預算編制以季度為單位,以此類推。

第十七條年度預算的編制程序

1、預算編制準備

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測算並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分析研究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擬定預算假設。

2、年度預算編制流程

(1)每年10月1日前,公司領導班子根據經董事會批准的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確定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目標。

(2)根據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目標和公司初步分解的經營計劃目標,預算管理小組負責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部門和單位。

(3)公司預算管理小組制定詳細的預算指導文件,在10月15日之前下發到各部門。

(4)預算指導文件具體包括:公司預算目標下達文件;預算假設、表格、編制説明和編制進度要求。

(5)公司各部門和各二級公司分析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對下一預算年度經營環境的變化、年度經營目標、預算目標、預算指導文件的要求及部門計劃,編制下一預算年度的預算草案,交本部門主管領導初審,由主管領導提出意見並進行修改。

(6)11月20日之前,公司各部門將審核後的預算草案上報公司預算管理小組,預算管理小組初步審查各部門和各單位上報的預算草案是否符合編制要求,並提出修改。

(7)公司預算小組負責彙總平衡各部門的預算草案,編制公司總體預算,包括現金預算表、預計資產負債表、預計利潤表、預計現金流量表及其他有關資料,提交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8)11月30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召開預算編制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整體預算草案。

(9)12月5日前,由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根據年度預算質詢會的審議,修改各部門及公司整體預算草案,並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核。

(10)12月15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將通過審核的預算草案報董事會審批,批准後的預算方案,由預算小組確定成文後正式下達給各部門執行。

第十八條季度滾動預算編制流程

1、每季度末15日前,公司領導班子圍繞公司年度目標的實現,根據本預算年度前幾季的實際執行情況,分析未來趨勢,經營環境若無重大變化,按年度預算確定的目標,確定下期預算目標,由預算小組進行指標分解,並組織各部門開始編制下季度滾動預算。

2、若經營環境發生重大變化,按預算的調整原則和流程調整本預算年度公司目標,並按照調整後的目標,組織各部門開始編制季度滾動預算。

3、公司各部門在分析以前季度、預計未來各項業務情況的基礎上,編制預算年度剩餘各季預算,將最後一季預算細化到3個月份,並同時增加一季預算,使預算期始終保持四個季度,制定出季度滾動預算草案,交主管領導初審,由主管領導提出意見並進行修改。

4、每季度末月23日之前,公司各部門將審核後的預算草案上報預算管理小組。預算管理小組審查公司各部門上報的季度滾動預算草案是否符合公司總體的方針、目標,討論通過各部門預算草案或返回重編。

5、公司預算管理小組負責對討論通過的各部門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彙總平衡,編制公司季度滾動預算草案,提交公司領導班子審議。

6、每季度末月25日前,由公司領導班子組織召開季度滾動預算質詢會,審議各部門及公司整體季度滾動預算草案。

7、每季度末月28日,由預算管理小組組織各部門,根據季度滾動預算質詢會的會議精神,組織各部門修改季度滾動預算草案,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批。

8、每季度末月30日前,預算管理小組將經公司領導班子審批後的季度滾動預算下發執行。

第十九條預算預備費

預算編制時,公司預留一定的預備費作為預算外支出的備留,預備費總額為公司年度預算總成本的一定比例。

預算預備費總額的確定根據預算編制和執行經驗、對預算年度基本假設的依賴和爭議程度、預算年度重大經營政策環境的變化,以及其它不確定因素的分析等,由預算管理小組建議提留比例,經公司領導班子審批通過。該比例一般為10%左右,首次可以擴大到15%以內。

在公司預算執行有一定積累、預算數據較準確的前提下,當預測預算年度經營環境比較穩定時,預算預備費可限定為3%-5%;當預測到預算年度經營環境變化比例比較大時,預算預備費可限定為5%-10%;當預測到預算年度經營環境將發生劇烈變化時,預算預備費可設定為10%-15%。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第二十條預算方案的指令性要求

公司年度預算方案和季度滾動預算方案一經批准下達,即具有指令性,各責任中心必須按照預算方案的要求,認真組織實施,以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

第二十一條預算的執行部門

1、各部門,各分、子公司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2、預算執行的責任人。

(1)各部門、分公司的第一負責人是責任中心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

(2)主管具體業務和部門的公司副總經理對於其負責的部門的預算執行負有領導責任。

第二十二條預算執行控制的原則

預算執行控制方法原則上依金額進行管理,同時運用預算項目管理、數量管理的方法。

1、金額管理:從預算的金額方面進行管理;

2、預算項目管理:按預算項目進行管理,不同預算項目之間不得相互充抵;

3、數量管理:對一些預算項目(如原材料消耗),除進行金額管理外,從預算的數量方面進行管理。

第二十三條預算執行控制體系

1、部門第一負責人:根據本責任中心的預算目標,負責本責任中心具體業務活動的領導和監督,按照預算目標控制資金及成本的支出,完成指定的工作目標;

2、公司財務部:依據預算目標對責任中心的各種經濟行為,實施事中審核,確保預算執行部門在預算目標框架下運營;

3、公司領導班子:在董事會授權的額度範圍內對各責任中心的預算外行為進行審批控制。

第二十四條預算控制

1、下達的預算指標是與業績考核掛鈎的硬性指標,一般情況不得突破。預算指標是制定《業績考核方案》的重要依據,根據預算執行情況對責任人進行考核、獎懲。

2、費用預算剩餘可以跨月轉入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3、成本、費用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突破時,必須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説明原因,經審批納入預算外支出。

4、預算內資金控制:

(1)預算內支出,部門經理審核,報分管領導審批,經財務部審核,財務部經理審批後,報分管財務領導審批。

(2)財務部建立預算資金撥付台賬制度,各預算責任中心建立預算執行台賬,每季度末與財務部核對。

5、預算外資金控制:

(1)預算外支出中的資金支付,首先在預算預備費中列支,超出預備費的部分,應報總經理申請審批。

(2)預算外資金申請,10萬元以下的,先由部門經理審核,分管領導加具意見,經財務部審核後,報分管財務領導及常務副總經理審批;超過10萬的報總經理審批。

(3)預算管理小組應對各部門預算外資金的實際使用情況另行建賬管理。預算外資金的實際使用應在其影響的當期及後期的預算表中做出清晰的標誌,預算外資金使用的考核按照申請中明確的使用目標單獨進行。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信息反饋

1、預算執行過程中,各部門要及時檢查、追蹤預算的執行情況,以預算執行分析報表、分析報告和專題報告等形式,系統地報告每個部門及整個公司預算執行的進度和結果,於每月3日前報送預算管理小組及各主管領導。預算小組根據自己的記錄與各部門的預算執行報表、分析報告進行核對,糾正偏差,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形成總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在月度業績考核會上對當月預算執行情況進行溝通,並及時解決執行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2、預算執行分析報表是針對各項經營活動預算執行結果而設計的分析表格。

3、預算執行分析報告是定期編制的報告,用來系統地報告每個部門及整個公司的預算執行的進度和結果。專題報告是對重大預算差異的調研報告,不定期編制。

4、公司領導、財務部及各級管理人員應定期審閲預算執行情況的反饋報告,以瞭解和掌握預算執行的進程,並及時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解決預算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

第二十六條預算差異分析

1、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管理小組及各項預算執行部門都要對差異進行分析,發現問題,找出原因,並提出改進措施,加強對整個經營活動的控制。

2、負責分析差異的責任部門

(1)公司領導班子

①討論通過預算小組提交的重大差異分析報告;

②對預算管理小組確定的預算執行差異原因及責任部門進行審議,並提出處理意見。

(2)公司預算管理小組

①分析預算執行情況,彙總各部門提供的差異分析報告,並加以綜合分析,出具公司總的預算差異分析報告,並上報公司領導班子;

②確認導致差異的原因;

③確認應對差異負責的責任部門,提出處理意見,並上報公司領導班子;

④向有關責任部門提供差異用的數據,協調差異分析工作。

(3)各部門、二級公司

①記錄本部門預算執行情況,找出問題,分析本部門差異產生的原因,提出改進建議;

②出具預算差異分析報告,上報公司預算管理小組;

③落實由本部門負責的改進措施。

3、預算差異數據記錄

各部門要建立預算記錄台賬(也可根據公司的信息化水平進行計算機管理),按預算項目詳細記錄預算額、實際發生額、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4、預算差異分析程序

⑴預算執行過程中,各部門要及時檢查、追蹤預算的執行情況,形成預算分析報告,經本部門領導審批後於每月3日前將上月預算分析報告交預算管理小組及各主管領導。

⑵預算管理小組根據自己的記錄與各部門的預算分析報告進行核對,糾正偏差,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落實責任部門,提出對不利差異的改進以及對有利差異的鞏固、推廣措施和建議,最後由預算管理小組於每月5日前,形成每月總的預算分析報告,出具初步預算考核意見。

⑶每月6日前召開月度業績考核會,對前一月各部門的預算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考核,形成正式的預算分析報告及預算考核意見,為公司領導班子對預算的執行進行動態控制提供依據。

⑷每月8日前,預算管理小組根據審批後的公司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的鞏固、推廣的措施,將每月預算考核意見交考核小組、綜合部,根據公司考核管理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考核。

5、預算差異分析報告的內容

⑴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⑵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⑶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

第二十七條預算的衝突與裁決

1、在執行預算中各部門發生利益衝突,且自行協調無效時,應將有關事項報公司預算管理小組協調,預算管理小組協調無效時,上報公司領導班子裁決;

2、公司領導班子做出裁決後,通過預算管理小組下達給相關部門;

3、裁決一經形成,各部門須無條件執行。

第六章預算考核評價

第二十八條預算評價的目的

1、考核各部門的預算執行情況並與相應的激勵約束機制掛鈎,實施事後控制,增強預算管理過程的完整性和權威性。

2、分析各部門的預算執行結果以及預算管理系統的控制能力,為改進下一期預算的編制、執行和監控工作提供有益的建議。

3、評價公司整體預算完成情況,分析公司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經營中的潛在問題,確定改進措施,明確下階段的工作重點,確保預算的完成,或者必要時修正預算,以適應外部環境的變化。

預算評價的原則如下:

1、目標原則:以預算目標為基準,按預算完成情況評價預算執行者的業績。

2、激勵原則:預算目標是對預算執行者業績評價的主要依據,考核必須與激勵制度相配合。

3、時效原則:預算考核是動態考核,每期預算執行完畢應立即進行。

4、例外原則:對一些阻礙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如產業環境的變化、市場的變化、重大意外災害等,考核時應作為特殊情況處理。

5、分級考核原則:在責任清晰的基礎上,依據業績考核制度,堅持上級對下一級進行分級評價。

6、可控性原則:各責任主體以其責任範圍為限,僅對其可以控制的預算執行差異負責。

7、評價原則:以預算內容為核心,進行財務部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相結合的考核。

8、總體優化原則:預算考核要支持企業總目標,符合總體優化原則。

第二十九條預算考核評價的責任部門及職責

1、公司領導班子

⑴審議與預算執行情況掛鈎的考核及獎懲辦法。

⑵審批預算管理小組上報的預算差異分析報告,審議對相關責任部門的考核意見。

2、預算管理小組

⑴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出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預算執行的相關責任部門的考核意見,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批。

⑵將審批後的預算執行考核意見交綜合部,由綜合部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獎懲。

3、考核小組

⑴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及預算管理體系,設計有關預算考核的指標體系。

⑵根據公司領導班子審批後的預算執行考核意見,對相關責任部門進行獎懲。

(3)根據公司實際情況、預算管理體系和相關制度規定,設計公司績效考核制度。

(4)根據公司領導班子審批後的預算執行考核意見,對相關責任人員進行獎懲。

第三十條預算考核評價的內容

1、對經營業績進行評價。

2、對預算執行部門的評價。

3、對預算管理系統進行評價。

第三十一條預算考核評價的執行

每月8日前,預算管理小組將每月的預算執行考核意見交考核小組,由考核小組根據公司績效考核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考核。

第七章預算的調整

第三十二條預算調整的原則

1、預算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即具有強制力,不得隨意更改與調整;

2、當內外部環境向着劣勢方向變化,影響預算的執行時,應首先挖掘與預算目標相關的其他因素的潛力,或採取其他措施來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當內外部環境向着有利變化,而且具備中長期的穩定趨勢,有明確證據表明經營預算目標可以加以提高,公司內部應主動積極提出調整申請,或董事會在與公司經營班子進行協商一致後,提出調整申請。

預算調整的條件如下:

當有下列情況之一發生,且有明確證據表明預算目標和現實情形有重大差異,嚴重影響預算的執行時,可按規定的程序申請進行預算的調整:

1、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公司領導班子追加(或縮減)任務;

3、市場形勢發生重大變化,需要調整相應預算;

4、國家相關政策發生重大變化;

5、生產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6、發生不可抗力的事件;

7、董事會或者公司領導班子認為應該調整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三條預算調整權限

1、公司預算的調整權屬於公司董事會和公司領導班子;

2、董事會對涉及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調整具有決定權;

3、公司領導班子在保證公司年度經營總目標不變的情況下,對月度、季度預算及年度預算項目的內部結構調整具有決定權。

第三十四條預算調整方式

1、由上而下的預算調整。當內外部環境發生明顯變化,而且具備中長期的穩定趨勢,有明確證據表明預算目標和現實情形差異重大時,董事會通過與公司經營班子協商一致後,可以在預算年度內進行公司經營目標的調整,同時下達預算調整要求,並最終確認預算調整方案。

2、由下而上的預算調整。在預算執行過程中,當內外部環境發生明顯變化,且符合上述預算調整條件時,預算小組、各部門可以向公司領導班子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預算調整申請必須包括:

⑴導致無法實現預算的原因,並附相關文件(如市場價格變動情況説明、相關政策變化情況説明、變更前後的經營計劃、公司下達追加或縮減任務、項目可行性建議書等);

⑵已經採取的其他彌補措施和效果;

⑶調整內容;

⑷調整後的預算方案。

第三十五條預算調整的程序

1、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分析報告,説明調整內容及原因,交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2、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將主管領導簽字同意的預算調整申請表上交公司預算管理小組;

3、公司預算管理小組對預算調整申請表及相關報告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將同意上報的預算調整申請表及相關報告報公司領導班子審批;

4、對於重大調整(調整條件為:調整金額超過預算的10%的屬於重大調整),公司領導班子須將調整申請及審批意見提交董事會進行審批;

5、董事會或公司領導班子批准預算調整後,下達給公司預算小組;

6、公司預算管理小組留存預算調整申請表,並根據審批意見,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並將調整預算目標下達給相關責任中心。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六條本制度由預算管理小組負責解釋説明。

第三十七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

預算管理制度 篇4

1、目的

規範各經營單位的預算管理,增強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優化資源配置、完善考核機制、加強內部控制和防範經營風險,發揮預算的規劃、控制、激勵功能,實現公司經營目標和發展戰略協同。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XX公司所有中心部門及實質控制的子公司。

3、管理職責

3.1 預算管理委員會:由董事長或總經理任組長,財務總監任副組長,副總經理、主要職能部門負責人等人員組成。負責審議公司預算管理制度;根據年度經營目標,審批確定目標分解方案;負責組織召開預算平衡審議會,提出修改與調整意見;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執行過程中預算內、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進行審批控制;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協調各部門制定下一步工作計劃;根據預算授權審批制度對預算調整事項的決策和審核;預算考核意見的審核;其他相關事項。

3.2 預算管理部:財務部執行預算管理部的職責,預算管理部主要職責包括:制定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子分公司、部門預算的編制;根據預算編制方針,對子分公司、部門編制預算草案進行初步審查、協調和平衡、彙總後編制公司的預算案,並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根據預算管理制度,制定預算調整方案,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彙總和分析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編制預算執行分析報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3.3 預算執行機構:由預算責任中心執行,主要職責包括:根據下達的年度經營目標,編制業務計劃和年度預算,報相關部門審核;執行和控制預算委員會下達的預算;定期分析、報告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制度,向預算管理委員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協調本單位或部門內部資源及單位或部門之間的預算關係。各運營單位應設立專(兼)職人員進行預算的編制、跟蹤及分析評價。

3.4 預算監控機構:由審計部執行,其主要職責包括:對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和預警;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預算執行情況分析,編制分析報告,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對預算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3.5 預算考核機構:預算考核小組,由人力資源部和財務部相關人員組成。其主要職責包括:會同預算責任單位確定預算考核指標,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根據各預算責任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由各具體負責預算指標考核、評價部門,出具預算指標達成結果和意見,組織實施考核工作。

4、定義

4.1 全面預算管理是利用預算對企業內部各部門、各單位的各種財務及非財務資源進行分配、考核、控制,以便有效地組織和協調企業的生產經營活動,完成既定的經營目標。是企業全過程,全方位及全員參與的預算管理。

4.2 預算責任中心是根據各運營單位和管理部門在預算總目標實現過程中的作用和職責劃分的,承擔一定責任並享有相應權力和利益的企業內部單位,是預算的責任主體。

5、內容

5.1 全面預算的管理原則

5.1.1 統一規劃原則。預算目標由公司總部統一規劃,並與公司總體的經營目標一致,各級預算單位必須服從於公司的總體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5.1.2 分級管理原則。預算目標經過逐級分解後實行分級管理,下達的預算指標由各級運營及管理單位負責落實,各單位對各自歸口的業務編制預算,並對預算執行負責,公司統一對各單位預算執行情況分析考核。

5.2 全面預算的期限與效力

5.2.1 預算期間為公曆年度的1月1日—12月31日,按月份編制執行。

5.2.2 預算編制期,指預算實際編制的時間。預算編制期為每年10月-12月。

5.2.3 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5.3 預算編制的內容

5.3.1 預算編制的原則:堅持效益優先原則,實行總量平衡,進行全面預算管理;堅持積極穩健原則,確保以收定支,加強財務風險控制;堅持權責對等原則,確保切實可行,圍繞經營戰略實施。

5.3.2 預算的類別

預算分為業務預算和財務預算兩類

1) 業務預算包括:銷售預算、生產預算、材料採購預算、人工預算、製造費用預算、單位成本預算、銷售費用和管理費用預算等;

2) 財務預算主要是指資金籌措和使用的預算,包括現金預算、長期資本支出預算、長短期借款預算、預算會計報表等。

5.3.3 預算編制的主要內容,詳見附件一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內容

5.3.4 預算編制的程序

採取“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並反覆修訂、平衡、調整的方法。預算編制的流程詳見附件二XX公司年度預算編制的流程。

1) 準備階段:在編制下一預算年度預算之前,預算管理委員會組織各預算單位做好各項準備工作,包括信息收集、本預算年度經營計劃及預算的執行情況資料的整理,分析下一預算年度的發展趨勢,預測下一預算年度預算的總體情況,測算並調整制定預算的有關指標數據。

2) 目標下達:董事會根據戰略規劃確定預算年度的經營目標,將預算目標具體分解到各預算單位,包括銷售目標、成本費用目標、利潤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等,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預算管理部下達各部門。

3) 編制上報:各預算單位在下達的預算指標範圍內,按下發各業務系統預算編制指引和編制計劃要求,編報本單位的財務預算方案;

4) 審查平衡:財務部將各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提交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查,在審查、平衡過程中,預算管理層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各有關部門予以修正,最終形成財務預算定稿上報審批;

5) 審議批准:經審查平衡的財務預算由預算管理委員會核准,最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6) 下達執行:經批准後的財務預算方案由預算管理部發布,各有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格遵照執行。

5.4 預算的執行、控制與分析

5.4.1 執行部門:各預算責任單位是預算的執行機構; 各預算責任單位的第一負責人是預算執行的直接責任人,具體業務負責人對預算執行負主要責任。

5.4.2 預算控制主要體現在預算審批方面,具體詳見附件三XX公司年度預算控制的流程。

5.4.3 執行控制原則:“先算後花,先算後幹”的原則,一般情況下不得突破預算指標(包括預算項目、金額和數量);如果客觀環境、內部條件以及公司經營計劃發生重大變化需要突破預算的執行預算外審批程序;預算結餘可以跨月份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

5.4.4 預算分析 :月末各責任中心應編制月度報表,列明預算執行情況;財務部進行彙總分析,編制預算分析報告,為各級領導提供決策信息。預算分析報告應包括:進度分析(累計計算並彙總各月完成預算情況,以收入預算完成進度為起點分析成本和費用進度,為調整計劃和控制提供指導),業績分析(根據各部門預算完成情況,通過差異分析的方法,評價部門業績,為考核提供依據),改進措施(各級預算管理機構根據預算分析報告,組織相關責任部門落實各項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

5.5 預算的調整

5.5.1 預算調整的原則

1) 不隨意調整原則:預算方案一經批准,在公司內部具有效力,一般情況下不得隨意更改和調整,以確保預算的權威性;

2) 內部挖潛原則:當不利於預算執行的重大因素出現後,應首先通過內部挖潛或採取其他措施彌補,只有在無法彌補的情況下,才能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3) 積極調整原則:當外部環境和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應積極主動提出預算調整申請,以保證預算方案符合客觀實際情況。

5.5.2 預算調整的條件

1) 董事會調整公司發展戰略,重新制定公司經營計劃;

2) 客觀環境發生重大變化(如市場需求、行業發展、競爭對手和國家政策等方面),需要調整有關預算指標;

3) 公司內部條件發生重大變化;

4) 發生不可抗力;

5) 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認為必須調整的其他事項。

5.5.3 預算調整的方式

1) 定期調整:每季度20日後,由總經理負責組織有關責任中心負責人蔘加的預算分析協調會,討論預算調整事宜。

2) 不定期調整:公司外部環境、內部條件等方面發生重大變化,可以根據情況隨時提出預算調整申請。

5.5.4 預算調整的類別

1) 自上而下: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全局性重大變化,經董事會協商一致後,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董事會提出預算調整意向,審計預算部編制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説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2) 自下而上:當外部環境與內部條件等客觀因素導致公司局部重大變化,而且符合預算調整條件的,可以由各責任中心提出預算調整申請。其審批程序:由預算調整申請部門填寫預算調整申請表,提交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報告,説明調整內容和原因,交主管領導審批後,報預算管理部審核;預算管理部審核後,提出調整建議,上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對於重大預算調整(調整金額超過預算10%的屬於重大調整),應提交董事會審批。董事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的預算調整申請,交由預算管理部下達(編寫預算調整通知書)。

5.6 預算的考核評價

5.6.1 預算執行按月份進行評價,考核獎懲按具體考核制度週期執行。

5.6.2 財務、審計部監控預算執行情況,組織進行預算差異分析,找原因,落實責任歸屬,提出對相關責任單位預算執行的考核意見。

5.6.3 各責任單位的預算數據指標完成評價結果由財務部門出具, 報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預算管理委員會依據預算執行結果及相關意見審批後轉人力資源部執行考核。

5.6.4 人力資源部接收審批後的預算執行結果及意見,依據《XX公司管控體系制度彙編之業績考核管理制度》及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單位、責任人進行獎懲。

6、其他與本制度相關的説明與要求

6.1 本制度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6.4 本制度經公司董事會批准後發佈執行,財務管理中心負責本制度的修訂、修改和解釋;此前有關公司對預算管理的相關規定及與本制度有牴觸的,均依照本制度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 篇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一九六六年頒發的《行政事業單位會計制度》以及改革、開放、搞活的形勢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下列各級、各類事業行政單位:

一、各級各類教育、科研、衞生(不含醫院)、文化、體育、通訊、廣播電視、地震、海洋、民政、城建以及其他有專項事業費的事業單位;

二、各級各類農業、林業、水利、氣象等事業單位;

三、各級國家機關和受國家預算補助的社會團體等行政單位。

各級各類國營企業和比照國營企業實行獨立經濟核算企業化經營的事業單位適用各類國營企業會計制度;基本建設單位適用基本建設會計制度,均不適用本制度。

第三條 各類事業行政單位,按照各級單位預算同各級財政總預算的繳撥款關係,分為全額預算管理(以下簡稱全額單位)、差額預算管理(以下簡稱差額單位)和自收自支預算管理(以下簡稱自收自支單位)三種預算管理方式。

各級各類事業行政單位的會計組織系統,根據國家建制,經費領報關係或者財務隸屬關係,一般分為主管會計單位、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三級:

一、主管會計單位。向同級財政機關領報經費或建立財務關係的各級主管部門,為主管會計單位。

二、二級會計單位。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上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或建立財務關係的,下面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二級會計單位。

三、基層會計單位。向主管會計單位或二級會計單位領報經費或建立財務關係,只有本單位開支,下面沒有所屬會計單位的,為基層會計單位。

以上三級統稱預算會計單位,都應建立獨立的單位預算,實行比較完整的會計核算,並負責組織管理本單位內部的全部會計工作。不成立單位預算的小單位的會計核算,一般實行單據報帳制度,作為“報銷單位”管理。

第四條 按照國家預算編制的原則規定,事業行政單位的會計核算一般實行“收付實現制”。簡單的成本費用核算的會計事項,可用“權責發生制”。會計年度從公曆1月1日至12月31日止。月份的劃分,按照日曆月份的起止日期辦理。單位不得提前結帳。

第五條 事業行政單位會計記帳以人民幣“元”為單位,元以下記至角分。以外國貨幣計算的,應當摺合人民幣記帳,同時登記外國貨幣金額和摺合率。

第六條 有關對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工作和會計人員的基本要求,按照財政部頒發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執行。

第七條 會計制度的制定權限,根據“統一領導,分級管理”的原則辦理。本制度規定的記帳方法,會計科目,以及會計核算管理原則,必須在全國統一執行。各級會計核算的具體處理方法,可由各地區、各部門靈活掌握,並報財政部門備案。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的財政機關可以根據原則性與靈活性相結合的精神,因地制宜地制定本地區的實施辦法(細則)或補充規定。對預算外資金部分,可結合預算外資金的特點和本地區的具體情況,制定本地區的預算外資金部分的補充規定,並增設相應的會計科目。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可以結合本系統的具體情況制定有關的中央級事業行政單位的實施辦法(細則)或者補充規定,並可抄發本系統的地方事業行政單位參考。

軍隊系統的預算會計制度,由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後勤部根據本制度規定的原則,結合本系統的具體情況另行規定。

第二章 會計工作的組織

第一節 基 本 任 務

第八條 事業行政單位預算會計(以下簡你“單位會計”)是核算、反映和監督中央和地方各級各類事業行政單位預算執行和其他經濟活動的專業會計。它是各單位預算、財務管理工作中一項經常的、專業技術較強的基礎工作。

單位會計的主要職責是進行會計核算,實行會計監督,參與經濟事業計劃管理。其基本任務規定如下:

一、根據國家發展事業的方針,批准的事業行政計劃和預算,及時合理地供應資金,正確地執行單位預算計劃。貫徹艱苦創業、勤儉節約方針,堅持少花錢多辦事,充分發揮資金使用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積極促進事業計劃和行政機關任務的圓滿完成。

根據國家政策規定,積極培養財源、組織收入,努力提高事業經費的自給能力,及時足額地向國家或上級繳納應繳款項。

二、根據會計制度和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做好預算內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各種專項資金、專用基金的記帳、算帳、對帳、報帳等日常會計核算工作。做到憑證合法、手續完備、帳目健全、數字準確,經常分析,如實反映情況,並及時記帳,按時結帳,如期報帳。

按照規定妥善保管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等會計檔案資料,遵守國家保密制度。

三、熟悉本單位的業務情況,參與擬訂本單位的事業行政業務計劃和單位預算計劃,定期檢查分析單位預算執行情況,促進增產節約、增收節支、當好領導的參謀助手。

四、根據國家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認真進行會計監督。堅持依法照章辦事,維護國家財經紀律;保護各項國家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的完整;監督本單位各職能部門的各種財物管理。

五、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具體情況制定本單位的有關財務會計工作的具體規定辦法,輔導和監督所屬會計單位和報銷單位的會計工作。不斷提高財務會計工作管理水平。

第二節 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

第九條 事業行政單位的會計機構,應當同本單位事業規模、人員編制以及擔負的預算會計工作任務相適應。

事業規模大、會計業務多的主管會計單位和二級會計單位應當單獨建立會計機構。大、中型事業單位和中央、省級主管部門可以設置由具有會計師以上專業職務任職條件的人員擔任的總會計師。

事業規模不大、會計業務不多的二級會計單位和基層會計單位,可不單設會計機構,但應配備專職或兼職會計員和出納員辦理會計工作。

凡是配備的兼職人員,都必須首先把會計本職工作做好,不得把會計工作擠掉。

人員和經費都很少的縣級直屬機構,可以按隸屬關係或者業務性質,歸口成立聯合會計單位,單獨設立聯合會計機構或者配備專職會計員、出納員辦理聯合會計工作。

各事業行政單位內部各職能部門的國家財物管理,必須由本單位的會計機構或會計人員監督管理,各職能部門不得化大公為小公私設“小錢櫃”。

第十條 各事業行政單位,應當選派政治業務素質好,有一定專業知識和工作能力的人員擔任會計工作。並加強培訓教育,關心他們的生活待遇,保證會計工作時間,及時評定技術職稱,充分調動會計人員的積極性。對會計工作有顯著成績的,應予表揚或獎勵。

會計人員要遵守職業道德,廉潔奉公,忠於職守,堅持原則,搞好服務,為四化多做貢獻。

第十一條 各事業行政單位的會計人員,應當保持相對穩定,不要隨意調換。會計機構負責人或會計主管人員的任免,應經過上級主管單位同意,一般會計人員的調動,要經過會計主管人員的同意。對不宜擔任會計工作的人員,上級主管單位有權責成所在單位予以調換。

第十二條 各級事業行政單位會計工作的職責劃分是:各單位行政領導人對預算會計工作負總的責任,經常督促、檢查、指導、幫助、保障會計人員依法正確履行國家賦予的職責權限;會計主管人員根據各項政策、制度規定,負責具體組織領導;會計人員在會計主管人員的直接領導下,根據會計工作的基本任務和各項制度規定辦理會計工作。會計員和出納員的分工,應當貫徹“錢帳分管”的原則,各負其責;同時,在日常工作中應當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具體分工,由各單位參照財政部制定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辦理。

各單位行政領導人,會計主管人員和會計員、出納員,在執行財政、財務制度方面,都對國家負責。對於違反國家財經紀律的行為都有權制止,並檢舉揭發。

預算管理制度 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規範和加強xx市行政事業單位項目支出管理,提高專項資金使用效益,促進行政工作任務完成和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和,《省級行政事業單位項目支出預算管理試行辦法》(贛財預字[x2]66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xx市行政事業單位的項目支出預算管理。

第三條項目支出預算是部門支出預算的組成部分,是行政事業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在基本支出預算之外編制的年度項目支出計劃。

第四條本辦法適用與xx市行政事業單位在行政事業性經費中開支的項目,主要包括型修繕、型會議和其他行政事業性項目。

型修繕是指行政事業單位維修項目金額在5萬元以上的修繕項目;

型會議是按省財政廳贛財行字[x0]第114號文件規定的一類會議;

其他行政事業性項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除以上項目以外,為開展某種專項業務活動或完成特定工作任務而需要開支的項目。

第五條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綜合預算的原則。項目支出預算要體現預算內外資金統籌安排的要求。

(二)科學論證原則。對申報的項目應當進行充分的可行性論證,主管部門和財政業務部門要對項目進行審核和把關。

(三)合理排序原則。對進入項目庫的項目要按照輕重緩急進行排序,財政部門根據當年財力狀況和項目順序,優先安排急需的項目。

(四)追蹤問效的原則。財政部門和主管部門對財政預算安排的項目的實施過程及其完成結果進行績效考評、追蹤問效。

第二章項目庫

第六條項目庫是對項目進行規範化、程序化管理的數據庫系統。項目庫由財政局統一規劃,實行分級管理。

第七條項目庫分為財政局項目庫和主管部門項目庫。

主管部門項目庫,由各主管部門按照申報項目支出預算的要求,結合本部門的特點,對所屬單位申報項目進行篩選排序後設立。

財政部項目庫,由財政局根據項目支出預算管理的需要,結合財力可能,對主管部門所報項目進行篩選排序後設立。

第八條項目庫實行滾動管理。

第三章項目申報

第九條市財政局統一制定項目申報文本、項目支出預算報表體系。主管部門按照省財政廳編制部門預算的要求,統一彙總向財政局申報項目支出預算。

第十條申報條件

申報的項目應當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一)符合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財政資金支持的方向、範圍;

(二)屬於本部門行政工作和事業發展需要安排的項目;

(三)有明確的項目目標、組織實施設計和科學合理的項目預算,並經過充分的研究和論證。

第十一條項目按照申報要求分為新增項目和延續項目。

新增項目,是指本年度新增的需列入預算的項目。

延續項目,是指以前年度批准的,需在本年度預算中繼續安排的項目。

第十二條申報要求

(一)新增項目必須按照財政局的要求填報項目申報書的有關內容並附相關材料。

(二)延續項目中項目計劃及項目預算沒有變化的,可以不填寫“項目申報書”;項目計劃和項目預算髮生較變化的,需重新填寫“項目申報書”並附相關材料。

(三)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財政局規定的時間報送項目申報材料,項目申報材料的內容必須真實、準確、完整。

第十三條申報程序

(一)項目單位應當按照預算管理級次申報項目,不得越級上報。

(二)主管部門對項目單位申報的項目審核後,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主管部門項目庫。

(三)對進入主管部門項目庫的項目,主管部門擇優排序後彙總向財政局申報。

第四章項目審核

第十四條項目審核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資格審核:項目單位是否屬於xx市預算單位

(二)形式審核:申報材料是否符合規定的填報要求,相關材料是否齊全等;

(三)內容審核:申請項目的立項依據是否真實可靠,項目預算是否合理;

(四)申報項目排序是否合理等。

第十五條財政局對主管部門申報的項目進行審核後,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經與部門協商後,排序納入財政局項目庫。

第十六條對預算數額較或者專業技術複雜的項目,財政局和主管部門可以組織專家或者託中介機構進行評審。

第五章項目支出預算的核定與項目實施

第十七條市財政局根據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和部門單位的工作任務、事業發展目標,確定當年項目安排的原則和重點,並根據年度財力狀況和項目排序,安排項目支出預算,列入市級年度預算。

第十八條財政局在規定的時間內,對各主管部門報送的預算進行審核彙總,上報市政府審定。經市人民代表會批准後,及時向市級行政事業單位批覆。

第十九條主管部門要按照核定的項目支出預算組織項目的實施,並責成項目單位嚴格執行項目計劃和項目支出預算。

第二十條項目支出預算一經核定,部門和項目單位不得自行調整。預算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項目變更、終止、調整預算的,必須按照規定的程序報批。

第二十一條項目完成後,結餘的資金經報市財政局批准同意後,可結轉下一年度使用。國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二條按照規定實行政府採購的項目,應當納入政府採購預算,並按照國家關於政策採購的規定執行。

第六章項目的監督檢查與績效考評

第二十三條市財政局、主管部門以及項目單位等要對項目的實施過程和完成結果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的,依法進行處理。

第二十四條項目完成後,項目單位要及時組織驗收和總結,並將項目完成情況報主管部門;主管部門要將項目完成情況彙總報送財政部。

第二十五條對年度預算安排的項目實行績效考評制度,考評工作由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組織實施。

第二十六條主管部門和市財政局要將項目完成情況和績效考評結果作為以後年度審批立項的參考依據。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市專門設立的有關事業發展專項計劃類項目支出預算,可比照本辦法規定的原則管理。

第二十八條基本建設投資、企業挖潛改造資金、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科技三項費用等資金中列入市級部門預算中的項目,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規定的原則管理,並納入市財政局項目庫。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市財政局負責解釋。

第三十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預算管理制度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學校的收支行為,強化預算約束,加強學校的預算管理和監督,建立健全全面規範、公開透明的預算制度,維護預算的嚴肅性,保證資金的合理使用和工作的正常運行,促進我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20xx年修正版)和有關法規,結合我校預算管理的實際情況,特修訂本規程。

第二條我校預算管理實行綜合財務預算。綜合財務預算的內容包括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科研經費、各種基金、

基建投資和其他專項經費等在內的全部資金預算。預算管理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我校的一切財務收支均應納入綜合財務預算管理的範圍。

第三條預算管理遵循以下原則:

1.統籌兼顧,勤儉節約,量力而行,講求績效,收支平衡。

2.統一領導,公開透明,綜合預算,剛性約束。

第四條我校部門支出預算經費根據部門收入預算完成情況實行總額包乾、以收定支、超支不補、結餘留用的管理辦法。預算指標根據學校收入完成情況,分期下達使用,預算執行實行項目賬實時控制。

第五條預算每年編制一次。預算年度從每年的公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二章預算管理職權

第六條學校黨委會議是學校預算管理的最高管理決策機構,主要負責貫徹執行國家預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以及主管部門制定的具體執行辦法;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管理體制和制度,確定學校預算編制的原則,審查批准學校預算建議草案並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學校預算調整方案並上報主管部門。

第七條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是學校財務預算的日常管理機構,其主要職責為:

1.研究論證學校年度預算草案

2.確定預算調整方案

3.根據年度決算進行經濟考核、評價

4.審核批准超預算支出項目和學校預備費經費開支

第八條學校計劃財務處是學校預算管理工作的職能部門,具有下列職權:

1.具體負責編制學校預算草案

2.具體負責學校預算執行中的控制、監督和會計核算

3.定期向學校財務預算管理機構和教職工代表大會報告年度預算的執行情況及下一年度預算安排情況

第九條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對預算管理工作具有建議和監督權,學校財務預算管理機構應充分聽取教職工代表對預算管理的意見,發揮其民主監督的作用。

第三章預算的編制

第十條預算編制應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結合主管部門下達的財政經費撥款和學校自籌經費的規模,參考上一年預算執行情況,必須堅持應收盡收,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嚴禁編制赤字預算。

第十一條在保證財政專項資金專款專用的前提下,學校經費預算安排的基本原則是:確保人員經費、水、電、暖剛性開支和基本公用經費的正常開支;優先安排教學經費,學生經費;合理安排民生項目開支;有計劃地安排必要的修繕、設備費用等支出;嚴格控制三公經費,最後根據財力可能,安排部分基本建設項目和還貸資金。

第十二條學校年度預算可按照學校資金情況安排一定數額的預備費資金,用於解決學校預算執行中預料不到的特殊開支及學校各部門確需追加的資金。

第四章預算的確定

第十三條年度預算編制草案經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研究論證,報經學校黨委會議批准後,方可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十四條學校計財處根據政府主管部門批覆的預算方案編制校內明細預算。原則上政府採購預算不得調整,個別確需進行微調的預算經校財經領導小組審核確定後,下達各單位執行。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

第十五條我校的預算執行實行校長總負責,分管財務的校領導、項目分管校領導和院(處)領導分級負責,計財處負責審核把關並組織實施,校內各單位具體執行。

第十六條預算經費的審批權限

1.年度內學校預算安排的政策性常規經費,如:工資、崗位津貼、課時津貼、社保經費、臨工工資、喪葬遺屬補助、水、電、暖、貸款本金及利息等開支,經各業務管理部門審核無誤後,由計財處按規定直接執行。

2.學校預算分配到各部門業務費和各類項目開支,2萬元(含2萬元)以下的開支,由各部門主管財務工作的院(處)領導審批;2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5萬元)的開支,經院(處)領導簽署意見,由分管院(處)的校領導審批;5萬元以上至10萬元(含10萬元),經院(處)領導和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10萬元以上的開支,經院(處)領導、分管院(處)的校領導、分管財務校領導簽署意見後,由校長審批。

3.學校預算管理的行政差旅費、業務接待費、辦公費、辦公設備購置、電話費、福利費等項目開支均由部門提出申請報分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

4.學校發放的獎學金、助學金、特困生補助等經各業務管理部門編制審核無誤後,報分管業務部門校領導審批。

5.學校預算安排的維修項目開支,經業務部門審核無誤後,15萬元(含15萬元)以下的,分管財務的校領導簽署意見,由校長審批;15萬元以上的開支,提交財經領導小組審批。項目工程完工支付尾款,需附審計處出具的維修工程審核定案書後,方可支付。

6.經營單位的經費開支用於維持正常成本費用(含人員經費、運行費用等),由所屬部門領導審批,其他開支均按照預算經費的審批權限執行。

第十七條學校預備費資金開支在2萬元(含2萬元)以內的,由分管財務校領導審批。2萬元以上資金,提交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審批。

第十八條各部門創收基金的開支均由各部門主管財務工作的院(處)領導按照學校創收基金管理辦法的使用範圍審批。

第十九條學校科研經費(包括:橫向課題和縱向課題)的開支,應嚴格按照課題屬性規定的資金使用範圍執行。5000元(含5000元)以下的開支由課題組負責人審批,財務審核執行;5000元至2萬元(含2萬元)的開支由該課題組負責人審核後報科研處處長審批;2萬元以上至5萬元(含5萬元)的開支,經課題組負責人和科技處處長簽署意見後,由分管科研的校領導審批;5萬元至10萬元(含10萬元)的開支,經課題組負責人,科技處處長,分管科研的校領導簽署意見後,由分管財務的校領導審批;10萬元以上的開支,在完成上述程序後,由校長審批。

第二十條學校黨費、團費以及工會經費使用的審批權限仍按照原資金審批權限執行。

第二十一條基本建設有關事項的審批程序

1.學校基本建設項目的立項必須經學校黨委會或校長辦公會通過,工程預、決算必須報校長辦公會或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研究審核通過。

2.基本建設工程進度款的支付,經主管部門審核無誤後,由主管後勤工作的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負責人審批。

3.基本建設工程項目的設計變更以及追加、追減預算,應由基建部門提出方案,經資產處、審計處審核,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學校黨委財經領導小組審批。

第二十二條計財處根據資金性質嚴格把關,認真監督,確保資金合法有效運行。除政策性常規經費和維持正常成本費用的開支經費,按本法規執行外,其他各類資金,2萬元以下(含2萬元)的開支,由計財處嚴格按照財務審核程序執行,2萬元以上的開支由計財處處長審核執行。

第二十三條實行獨立預算、核算、決算、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企業,不屬於學校二級預算單位,可不按此規程執行。日常工作由所屬部門管理,資產處負責經濟目標考核,審計處負責具體監督。

第二十四條學校各部門年度內的各項開支,必須先從本部門的預算中支出,如卻因工作需要或特殊情況部門預算不足需要追加預算時,按照追加預算的程序辦理。

第六章決算

第二十五條學校所屬的二級預算單位,在預算年度終了後,必須按要求編制年度決算,由計財處彙總編制學校年度決算。基建財務決算由計財處單獨編制。

第二十六條學校年度決算在報主管財務工作的校領導審批後,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七條對違反規程規定,造成學校重大經濟損失的,按照有關規定對單位及直接責任人員給予經濟處罰和行政處分,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八條本規程由計財處負責解釋,自頒佈之日起執行。原《新疆醫科大學財務預算管理規程》補充規定與本規程條款相矛盾的以本規定為準。

預算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提高醫院的管理水平、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益、增強各部門的計劃組織和預算管理水平、合理控制財務支出、加強內部控制、實現醫院的戰略目標、構築醫院的核心競爭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預算管理制度是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以現金流量為重點,逐層分解相關指標,對各部門下達目標,全程管理其經營活動,並對其實現的業績進行考核與評價的內部管理會計制度。

第三條預算管理的目的在於以預算、控制、協調、考核為手段,管理服務於醫院的發展和經濟活動的全過程的控制,最終實現醫院的戰略目標。

第四條本制度的主要內容包括:總則、預算的組織機構、預算管理體系、預算的編制、預算的執行、調整、預算的控制與分析、預算的評價、考核與獎懲和附則等。

第五條預算按預算的長短分為年度預算和月度預算。

1、本醫院的年度預算期限為當年1月1日至次年12月31日,它是以醫院的經營目標為依據,以醫療業務收支預算為起點,編制全年的醫療總收入、醫療總支出、資本性支出等預算,組成年度預算。年度預算總目標分解落實到每個月度,列出月度目標,便於月度檢查,季度調整、以確保年度目標的實現。年度預算是制定月度目標的重要依據。

2、月度預算的期限從當月1日至31日。根據年度預算和月度經營情況,編制月度資金預算,用於醫院的資金平衡和費用管理。

3、長期預算以醫院未來3―5年的發展規劃性預算,長期預算是制定短期預算的重要依據。

第二章 預算的組織結構

第六條醫院的預算管理組織機構包括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的預算專項會議、財務部門的預算分析會。

第七條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是醫院預算管理的最高機構,在預算組織機構中居於核心地位,以預算專項會議的形式審議或審查各項預算事項,聽取預算實施結果的分析彙報。

會議由醫院院長主持,各副院長、職能部門負責人蔘加會議。

財務部門為預算管理組織的常設部門,由其負責預算相關事項的日常處理和預算的整理、彙總、編制。

第八條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在預算管理中的主要職責:

1、組織醫院有關部門論證並決定年度經營目標

2、審定醫院預算編制的指導原則、編制方法和程序

3、組織召開質詢會,對財務部門提交的各部門預算草案和醫院整體預算草案提出質詢,並就必要的修改與調整提出意見

4、根據醫院的經營目標,審批醫院年度預算

5、每季度末聽取醫院預算執行情況的彙報,審議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

6、定期檢查和分析預算執行情況,聽取財務部門及其他部門的彙報,提出改進意見,督促預算管理目標的實現

第九條財務部門在預算管理中的職責

1、根據醫院的年度經營計劃、制定、修改醫院的預算政策、預算管理的具體措施和辦法。

2、參加有關預算的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向其他部門傳達預算的編制方針、程序、具體指導各部門的預算編制。

3、根據預算的編制原則,平衡各部門的財務預算,制定醫院的預算草案。

4、召開各部門預算規劃會議,討論平?預算,並報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

5、將最終確定的各部門預算,通知各部門執行,並且跟蹤實際執行情況。

6、預算執行完畢後,按要求及時形成預算執行反饋和差異分析報告,月度提交預算執行報告反饋給各部門,季度提交預算差異分析報告給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

7、初審各部門提出的預算調整方案。

8、協助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協調,處理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的一些問題。

第十條醫院的各醫療科室、人事部、文化發展部、院辦公室、信息管理部、設備管理部、基建科、總務部等職能部門具體負責本部門業務涉及的預算的編制、執行、分析、控制、監督等工作,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醫院總預算的綜合平?、協調、分析、控制等工作。其主要負責人蔘與醫院財務預算工作的全過程,並對本部門財務預算執行結果承擔責任。

第三章 預算管理體系

第十一條醫院的預算分類為:

1、按預算週期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月度預算

2、按預算內容分為資本預算、業務預算、財務預算

第十二體預算所包括的主要內容結構圖如下:

年、季、月度預算

醫院預算

部門預算

門診收入預算

住院收入預算

科教項目預算

科教費用預算

培訓預算

薪酬預算

福利支出預算

用人計劃

財務預算

業務預算

資本預算

損益

預算

資產負債

預算

現金流量

預算

財務費用

預算

應繳税金

預算

醫療業務總收入

預算

醫療業務成本

預算

科研教學

預算

管理

預算

固定資產投資

預算

醫療成本預算

醫療業務收入預算

醫用材料採購預算

醫療藥品採購預算

醫療人員費用預算

醫療費用預算

設備大修

預算

醫療風險預算

管理費用預算

辦公設備投資預算

醫療設備投資預算

技改項目投資預算

基建項目投資預算

資本性支出預算

醫療項目成本預算

現金預算

預計損益表

管理費用

財務費用預算

醫療人工預算

採購資金預算

醫用材料藥品預算

醫療費用預算

期末存貨預算

第四章預算的編制

第十四條預算的編制原則:

1、目標一致性原則。預算必須與醫院目標相一致,各級預算必須服從於醫院的戰略目標和經營目標。

2、全面性原則。一切生產經營活動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做到全員參與、全面覆蓋並進行事前、事中、事後相結合的全過程監控。

3、適度性原則。遵循實事求是的原則,防止低估或高估預算目標,保證預算在執行過程中切實可行。

4、分級預算原則。各部門對各自歸口的業務做預算並對預算編制負責,醫院對各部門予以監控審批。

5、上下結合原則。自上而下分解目標,自下而上編制預算。

6、不調整原則。預算一旦確定,沒有審批,不予調整,以保證預算的嚴肅性與合法性。

第十五條預算的編制程序及流程

1、醫院預算的編制實行全員參與、上下結合、分別編制、分類彙總、綜合平衡的方式編制。

(1)下達目標。醫院院長辦公會議和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根據醫院的發展戰略和預算期經濟形勢的初步預測,在決策的基礎上,一般於每年10月底以前提出下一年度醫院的財務預算目標,包括醫療收入目標、醫療成本費用目標、結餘目標和現金流量目標,並確定財務預算編制的政策,由財務部門下達各職能部門。

(2)編制上報。各職能部門按照醫院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及預測的條件,提出詳細的部門財務預算方案,於11月底前上報財務部門。

(3)審查平衡。財務部門對職能部門上報的財務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提出綜合平衡的建議。在審查、平衡過程中,由院長辦公會進行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初步調整的意見,並反饋給有關職能部門予以修正。

(4)審議批准。財務部門在有關職能部門預算修正調整的基礎上,編織出醫院的財務預算方案,報院長辦公會討論。對於不符合醫院發展戰略或者財務預算目標的事項,院長辦公會責成有關職能部門進一步修訂、調整。在討論、調整的基礎上財務部門正式編制醫院的年度財務預算草案,提交院長辦公會或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

(5)下達執行。財務部門對院長辦公會審議批准的年度總預算,分解指標體系,下達各部門執行。

2、預算編制流程如下:

各預算部門

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

審批人

上報審批

編制預算

下達正式預算

第十六條預算編制的內容要求

1、業務預算是反映預算期內可能形成現金收付的醫療經營活動的預算,包括醫療收入預算、醫療支出預算、醫療費用預算、醫療項目成本預算、物資採購預算、期間費用預算等。

(1)醫療收入預算是醫院在開展醫療活動過程中取得的醫療收入的預算,依據年度目標結餘,預測的醫療市場經營或醫療服務需求編制。

(2)醫療支出預算是醫院在開展醫療服務及其輔助活動過程中預期所要發生支出的預算,是在醫療收入預算的基礎上,依據各業務科室的醫療服務能力、各項物資材料及人工的消耗定額及其物價水平狀況編制。包括直接人工預算和直接材料預算:

(3)醫療費用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為完成醫療服務活動預算所需各種間接費用的預算,主要在醫療支出預算基礎上,按照費用項目及其上年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期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編制。

(4)醫療項目成本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完成醫療服務活動所需的醫療支出成本、住院牀位成本和醫療費用的預算、主要依據醫療支出預算、醫療材料預算、醫療人員預算、醫療費用預算等彙總編制。

(5)採購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為保證醫療服務活動的需要而從外部購買各類藥品、各項材料、低值易耗品等存貨的預算,主要根據醫療收入預算、醫療支出預算、期初存貨情況和期末存貨經濟存量編制。

(6)期間費用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組織醫療服務活動必要的管理費用、財務費用、其他費用等預算,在區分變動費用與固定費用、可控費用與不可控費用的基礎上,根據上年實際費用水平和預算內的變化因素,結合費用開支標準和降低成本、費用的要求,分項目、分責任單位進行編制。其中:科研開發費用以及業務招待費、會議費、宣傳廣告費等重要項目,應當重點列式。

2、資本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進行資本性投資活動的預算,包括固定資產投資預算。

固定資產投資預算是醫院在預算期內購建、改建、擴建、更新各類固定資產進行資本投資的預算,包括醫療設備購置預算、一般設備購置預算、基建工程預算、大型改造預算等,根據醫院有關投資決策資料和年度固定資產投資計劃編制,處置固定資產所引起的現金流入,也列入資本預算。

第十七條各職能部門的預算編制分工及要求:

業務操作

具體預算類別

操作部門

編制要求

資本預算

基建投資預算

基建項目部門

編制醫院的房屋建築物等工程項目支出、維修預算

設備投資預算

設備部、總務部

編制醫院的醫療設備、一般購置、維修保養預算

IT系列投資預算

信息管理部門

編制醫院的IT系統投資、維修保養預算

辦公設施投資預算

辦公室、總務部

編制醫院的辦公設備、傢俱的購置、維修保養支出預算

業務預算

醫療費用預算

各醫療科室

1:編制醫療收入預算

各醫療科室

2:編制醫療費用預算

醫保科

3:編制銷售貨款回收預算

醫療支出預算

各醫療科室

1:編制直接醫療成本預算

2:編制直接醫療人工費用預算

3:編制間接醫療費用預算

4:編制醫療項目成本預算

物資供應部門

編制物資材料採購預算

科研教學預算

科教科

編制科研教學費用支出預算

管理預算

人事部

1:編制用人計劃預算

2:編制員工薪酬預算

3:編制員工福利、各種基金支出預算

4:編制員工培訓及費用支出預算

辦公室

編制管理費用預算

預算平

財務部門

1:根據部門預算情況進行綜合平衡

2:根據初步平衡結果報院長審批

預算編制

財務部門

根據院長的初步審批結果編制預算

審議批准

院長

依章程規定及經營計劃批覆預算

下達執行

各預算執行部門

財務部根據批覆結果分解預算下達各部門

第十八條醫院年度預算編制質詢會細則

1、會前準備:財務部門提前1周下達會議議程和材料要求,各部門提前準備好年度計劃、預算草案及相關材料。

2、參加人員:醫院院長、副院長、總會計師、各部門主任、財務部門相關成員、其他有關人員等。

3、主要內容:院長介紹醫院的總體經營目標、財務目標以及各單位分解目標;各部門彙報各自的計劃,接受與會人員質詢,明確修改方向;院長明確各部門計劃修改方向。

4、會後事項:財務部門提出預算草案修改的要求和時間表;跟蹤預算的修改,並重新彙總,重新編制醫院預算草案,報院長辦公會審核、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

第五章 預算的執行、調整

第十九條醫院預算一經批准下達,各部門必須認真組織實施,將預算指標層層分解,從橫向和縱向落實到內部各部門、各環節和各崗位。

第二十條費用預算剩餘可以可以跨月使用,但不能跨年度使用,成本、費用預算如遇特殊情況確需突破時,必須由相關部門提出申請,説明原因,經院長審批納入預算外支出。

第二十一條醫院正式下達執行的預算,一般不作調整。但當市場環境、經營條件、國家法規政策等發生重大變化,或出現不可抗力的重大自然災害、公共緊急事件等致使預算的編制基礎不成立,或者將導致預算執行結果產生重大差異,需要調整預算的,按原編制程序報經批准。

第二十二條醫院預算的調整應符合以下要求:

1、預算調整事項符合發展戰略和現實醫療服務活動狀況;

2、預算調整重點放在預算執行中出現的重要的或非正常的關鍵性差異方面;

3、預算調整方案客觀、可行。

第二十三條須調整預算時,由職能部門書面報告,闡述預算執行的具體情況、客觀因素變化情況及其對預算執行造成的影響程度、預算的調整幅度等,報分管副院長審核提出意見並進行修改。

財務部門對職能部門提交的預算調整報告進行審核分析,集中編制醫院年度預算調整方案,提交醫院預算管理委員會審議批准?

下達執行。

對於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預算調整方案,醫院予以否決。

第二十四條預算調整流程如下:

各預算執行部門

財務負責人,財務部門

院長、預算審批機構

下達修正後的正式預算

預算執行情況及差異分析

分析預算執行情況或預算修正申請,判斷是否需要修正預算

對醫院預算和相應的部門預算進行修正

修正後的醫院預算和相應部門預算

會同有關方面研究提出解決問題行動方案

第六章 預算的控制與分析

第二十五條預算執行的控制

1、預算內資金的支出,由部門主任審核,分管副院長審批後,根據不同的資金審批權限由財務負責人、院長批准,財務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2、預算外資金的支出由申請部門填寫申請報告,詳細説明超預算的理由、原因及資金的使用方式等內容。由部門主任審核、分管副院長審批後,財務負責人核准,院長在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超授權部分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批後,財務部門辦理資金撥付手續。

第二十六條預算內支出審批控制流程為:

經辦人員根據預算填制用款申請

部門負責人審核

分管副院長審批

院長批准

財務負責人

財務部門核對預算並付款

第二十七條預算外支出審批控制流程為:

經辦人員根據預算填制用款申請並説明原因

部門負責人按權限審核

分管副院長審批

財務負責人核准

院長或預算管

會批准

財務部門審核手續並付款

第二十八條各職能部門應對照已確定的責任指標,定期或不定期地對部門及人員責任指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實施考評。醫院對重大預算項目和內容,將密切跟蹤其實施進度和完成情況,實行嚴格監控。

第二十九條對已納入醫院預算,但支付手續不健全,憑證不合格的貨幣資金支出項目,財務部門不給辦理支付。

第三十條財務部門應當運用財務報告和其他有關資料,採用比率分析、比較分析、因素分析等方法監控預算執行情況,及時向院長辦公會和各職能部門報告或反饋預算執行進度,執行差異及其對醫院預算目標的影響,促進醫院完成預算目標。並應當定期組織召開預算執行分析會議,通報預算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預算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措施。

第三十一條各職能部門對預算的執行情況所形成的預算分析報告應於每月10日前上報財務部門、分管副院長、院長等。

財務部門根據相關記錄及各部門的預算分析報告進行核對,分析差異產生的原因,落實責任部門,並提出不利差異的改進措施以及有利差異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措施建議,於每月15日前,形成上月總的預算分析報告院領導。

月度例會上,對前一月各部門的預算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評價、考核、形成正式的預算分析報告及預算考核意見交人力資源部和經濟管理部以便考核使用。

第三十二條預算差異分析報告包括以下內容:

1、本期預算額、本期實際發生額、本期差異額、累計預算額、累計實際發生額、累計差異額;

2、對差異額進行的分析;

3、產生不利差異的原因、責任歸屬、改進措施以及形成有利差異的原因和今後進行鞏固、推廣的建議等。

第七章 預算的評價、考核和獎懲

第三十三條醫院實行對預算執行情況的評價、考核制度,並與相應的激勵機制掛鈎,實施事後控制,增強預算管理過程的完整性和權威性。

第三十四條預算評價的主要內容包括:

1、是否按預算編制程序及日程進度完成預算的編制;

2、是否嚴格執行經批准的預算;

3、預算編制、執行的準確程度;

4、評價醫院的預算管理系統及預算的完成情況,分析醫院財務狀況和經營狀況。

第三十五條對預算的考核包括預算完成的情況,預算編制準確性與及時性等指標;考核指標為:結餘預算指標、收入預算指標、毛利預算指標、費用預算指標等。

第三十六條考核結果按醫院相關制度規定,對相關責任部門、責任人進行獎懲。

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七條本制度經院長辦公會討論通過,院長批准後實施。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財務部門負責解釋權。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 篇9

第1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向成本費用控制帶給依據和基本要求,以保證成本費用預算的科學性、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成本費用預算範圍

預算年度內一切成本費用支出,包括預算期內商品生產(含根據預算安排和管理上的需要,預算年度內期初、期末在產品、自制半成品數量的增加或減少)和非商品生產所需的成本費用,都應納入年度成本費用預算。

第3條:成本費用預算管理基本要求

成本費用管理務必遵循“事前預算、事中控制、事後分析、期末考核”四原則。各分企業及各部門應建立完善的成本費用預算、控制、分析、考核體系。

第4條:成本費用預算編制依據

1、年度、月度成本費用預算應根據企業綜合經濟計劃和各項要求編制;

2、本企業的經營目標、生產經營預算、成本降低率,以及產品質量、品種;

3、各項消耗定額和費用壓縮指標的要求,以及當年技改、技措、大修計劃和其他增產節約措施;

4、合理預計本期實際成本費用水平。

第5條:責權單位

1、財務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修改、廢除等工作;

2、總裁負責本制度制定、修改、廢除等的審批。

第2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程序

第6條:成本費用預算的編制按照“上下結合、分級編制、逐級彙總”的程序進行。

第7條:企業根據上一年度經營狀況及本年度市場環境發展趨勢,確定本年度的經營戰略和經營目標,將財務預算目標及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政策下發至各部門。

第8條:各部門按照企業下達的財務預算目標和政策,結合自身特點以及預測的執行條件,編制本部門詳細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並按規定時間上報企業財務部。

第9條:企業財務部對各部門上報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進行審查、彙總和平衡。在審查過程中,應當進行充分協調,對發現的問題提出調整意見,並反饋給各部門予以修改。

第10條:財務部在各部門修正調整的基礎上重新彙總,編制企業的成本費用預算方案,上報企業總裁審核。根據總裁的審核意見,責成財務部進一步修訂、調整。財務部根據總裁的審批意見調整成本費用預算,正式編製成本費用預算草案,提交總裁審議批准。

第11條:財務部將總裁批准的成本費用預算下到達各部門執行。

第12條: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如果預算的基礎發生了重大變動,且該變動將導致預算結果產生重大偏差,:各部門應及時上報財務部和總裁,:在取得同意後,:對預算進行調整。

第3章:成本費用預算編制方法

第13條:各部門的成本費用預算由財務部牽頭,生產、機動、人力資源、採購、營銷、安全環保等部門參與制定。

第14條:各部門根據不同的成本費用項目,參照標準成本,按照量價分離的原則,採用滾動預算、零基預算等方法進行編制。

第15條:月度預算是根據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等資料編制的預算,具體程序參照年度預算執行。

第4章:附則

第16條:本制度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17條:本制度經總裁審批後,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執行。

預算管理制度 篇10

一、校園預算管理實行“一所校園一本預算”的管理辦法。預算編制以校園為基本預算單位,所轄教學點納入本校預算統一編制。

二、校園預算是指校園根據教育教學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公曆年),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構成,反映校園教育教學工作規模和方向,是校園財務工作的基本依據。

三、校園預算編制小組是校園預算管理的議事機構,由教務、總務、財務和教師代表組成,在校長的領導下參與校園預算編制活動。

四、校領導班子是校園預算管理的決策機構。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有關預算的法律、法規,審定校園預算和決算報告。

五、校園財務室是預算管理的職能部門,在充分調研和徵求校園各部門的意見後,負責擬訂校園預算草案,按有關制度對校園各項經費支出進行全過程監督與預算控制,定期向上級主管部門和校園領導報告預算執行狀況。

六、校園預算以有關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為依據,圍繞校園年度的教育教學計劃和發展規劃,本着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

七、校園各部門是預算管理執行機構,按職能提出預算需求,並根據批准的預算指標,具體負責預算的管理與執行。

八、做好預算編制前期準備工作。開展資源調查、摸清家底,同時分析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透過實際狀況與預算的比較,摸索收支規律,為本年度的預算編制打下基礎;分析預算形勢,充分了解和掌握預算年度事業發展計劃及其資金供需狀況,以便安排支出預算時做到保證重點,兼顧一般。

九、預算編制的方法。校園預算分為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收入預算包括財政撥款收入。預算收入編制以上年度預算執行狀況為基礎,根據預算年度維持校園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求,思考預算年度的收入增減因素,實事求是地測算預算年度收入數額。預算編制要遵循穩健性原則。支出預算分為基本支出預算和項目支出預算。基本支出根據規定的支出標準和實際人數核定,其中公用經費以維持校園日常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轉為基礎,合理安排。項目支出預算以改善辦學條件和促進教育事業發展為目標,根據剩餘財力,按“輕重緩急”原則安排。根據採購法的要求,凡納入採購目錄的支出項目,都要編制採購預算。

十、校園預算一經批覆下達,校園各部門務必嚴格按照批准的支出預算項目和科目執行,不得隨意變更或調整。

十一、校園預算草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按上級主管部門規定的程序上報審批。

十二、校園決算是反映校園必須時期預算執行結果、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預算年度終了,財務部門應清理核實全年預算收入、支出數字和往來款項,做好決算數字的對賬工作,按上級主管部門的統一要求,編制校園年度決算。決算數字要真實可靠、資料全面準確,並編制年度財務決算報告,對全年預算執行狀況進行全面總結與分析。

十三、預算執行過程中,出現政策發生變化或自然災害等不可預見因素,直接影響到校園預算執行,確實需要調整的,須經校領導班子審定後,由校園按規定程序向主管部門提出預算調整申請,經上級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批准後才能執行。

十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校園

時間:

預算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績效管理機制,提高資金使用績效,根據《財政支出績效評價管理暫行辦法》(財預〔20xx〕285號)及《江蘇省財政專項資金績效管理辦法》(蘇財規〔20xx〕36號)等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預算績效管理是指在預算管理中融入績效理念,將績效目標設定、跟蹤、評價及結果應用納入預算編制、執行、監督全過程,以提高預算的社會、經濟效益為目的的管理活動。包括績效目標管理、績效運行監控、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四個環節,貫穿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全過程。

第三條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為預算績效管理的執行責任主體,預算績效管理對象為納入預算管理的所有財政性資金和創收資金,重點是財政性資金。

第四條預算績效管理的基本原則:

(一)績效導向原則。預算管理各個環節的活動要以績效為核心導向,將績效管理貫穿於預算管理的全過程,實現財政資金運行和預算管理效益最大化。

(二)目標管理原則。預算編制時要設定明確的績效目標,預算執行中要實施績效運行監控,預算完成後要評價績效目標實現等情況,圍繞績效目標及其實現的途徑和方式開展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

(三)科學規範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採用科學的體系、規範的程序、適當的方法、明確的措施,保障各項管理工作的有效性,提高全過程預算績效管理質量。

(四)績效問責原則。預算績效管理要強化預算支出責任和管理責任,將各單位實施績效管理情況逐步納入績效考核範圍,加快形成“花錢必問效,無效必問責”的倒逼機制。

(五)信息公開原則。各單位要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建立健全預算績效信息公開制度,完善預算績效信息公開機制,推進預算績效信息的逐步公開,自覺接受各方監督,不斷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的透明度。

第二章組織管理和職責

第五條學校院長辦公會是預算績效管理工作領導機構,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的部署、監督和檢查。學校預算績效管理日常工作由財務處負責。

第六條學校財經工作委員會是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諮詢機構,負責預算績效管理制度和績效目標的審查,並向院長辦公會提交預算績效管理建議。

第七條財務處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責:

(一)建立健全學校預算績效管理制度,研究制定預算績效管理具體實施辦法以及績效評價指標體系。

(二)組織實施全校預算績效管理工作,按規定編報績效目標,並開展績效目標評審。

(三)對績效目標實施運行監控和評價,並將執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及時上報學校並反饋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根據評價結果落實整改措施。

(四)按照《江蘇省政府購買服務管理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專家等組織開展重大項目重點評價。

(五)按規定實施預算績效管理信息在學校或向社會公開,接受各方監督。

(六)按要求報送預算績效管理工作報告和專項工作報告。

(七)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管理職責。

第八條部門和項目負責人預算績效管理工作職責:

(一)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績效目標,配合財務處和學校開展績效目標評審工作。

(二)跟蹤績效目標運行情況,並將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和整改措施及時上報財務處。

(三)組織開展績效自評工作,並配合財務處開展績效評價工作,根據評價結果落實整改措施,加強預算績效管理。

(四)應當履行的其他績效管理職責。

第三章績效目標管理

第九條編制績效目標按照“誰申請資金,誰編制目標”的原則進行,具體編制績效目標範圍由學校在佈置年度預算編報時予以明確。績效目標由各單位在申報預算和資金時填報。執行中申請調整預算的,應當隨調整預算一併上報調整的績效目標。績效目標是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不按要求填報績效目標的項目支出,不得申請預算資金。

第十條績效目標體系分學校整體支出目標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兩個部分。

(一)學校整體支出績效目標依據學校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作計劃,預計年度內要達到的總體產出和效果,確定總體績效目標,並以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方式進行表述。

(二)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由各部門在編制下一年度項目預算時,應根據學校預算編制的總體要求、事業發展規劃,結合自身財力狀況和資金需求,編制項目立項依據、必要性、可行性、項目用途和預計項目實施在一定時期內達到的產出和效果,並填制《項目支出績效目標申報表》。

(三)學校預算中納入中長期預算的項目,應建立完善年度目標與中長期目標相結合的機制,各預算部門應編制該項目的預算總額和總體績效目標,根據每年預算安排,編制年度項目績效目標。

第十一條財務處按要求編制學校整體績效目標,審核、彙總部門(或專項項目)績效目標,報送財經委員會和院長辦公會審核,並根據審核意見,對績效目標進行修改完善後,再次上報。

第十二條績效目標審核與預算審核同步進行。財務處在每年部門預算“一上”前,根據學校事業發展規劃和工作重點,從預算項目實施依據的充分性、目標合理性及可行性、指標設置的科學性、資金預算的準確性等幾方面對預算項目的績效目標進行初審後,分別報學校辦公會和黨委會審核。

第十三條第三方評審。對預算金額較大、專業技術性較強、社會關注度高的項目,學校可根據需要,組織相關行業領域專家對申報的項目績效目標進行評審或按政府購買服務有關規定,委託第三方中介機構和專家進行第三方獨立評審。

第十四條績效目標確定後,隨同年初預算或追加預算一併批覆,並下達各部門。

第十五條批覆的績效目標一般不予調整,確需調整的,應根據績效目標管理要求和審核流程,由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提出績效目標調整申請,經財務處審核後,報送學校重新審核績效目標並批覆下達。

第四章績效運行監控

第十六條績效目標批覆後,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根據績效目標瞭解和掌握績效目標的完成情況、項目實施進程和支出執行進度;並根據項目執行進度和績效目標完成情況,於每季度結束後2周內,報送《績效運行監控報告表》。

第十七條當預算執行績效與績效目標嚴重偏離時,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應及時向學校和財務處報告,並及時糾正和調整,確保績效目標的實現。必要時通過預算調整程序取消或調減預算安排,收回項目結餘資金,確保資金安全有效。

第十八條各預算單位確因政策調整、不可抗力等因素導致項目不再實施或確需調整績效目標的,一般應於每年9月30日前,向財務處報送績效目標調整報告,按規定程序履行績效目標調整手續。

第五章項目績效評價

第十九條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是績效評價的主體,並對績效評價報告涉及基礎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完整性負責。

第二十條績效評價按評價主體,分為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自評,財務處重點評價和第三方獨立評價;按評價內容,分為項目支出績效評價、基本支出績效評價和部門整體支出績效評價。

第二十一條績效評價應從績效目標的設定情況;資金投入和使用情況;為實現績效目標制定的制度、採取的措施等;績效目標的實現程度及效果;績效評價的其他內容等幾個方面進行評價。

第二十二條績效評價指標分為共性指標和個性指標。共性指標由財務處統一制定,個性指標由財務處會同各部門和項目負責人制定。

(一)共性指標是適用於所有評價對象的指標。主要包括預算編制和執行情況、財務管理狀況、資產配置、使用、處置及其收益管理情況以及社會效益、經濟效益等。

(二)個性指標是針對部門或項目特點設定的,適用於不同部門或項目的業績評價指標。

第二十三條績效評價一般以預算年度為週期實施,對跨年度的重大(重點)項目可根據項目支出完成情況實施階段性評價。對已完成項目實施的績效評價,一般應於項目完成後兩個月內完成。對跨年度項目實施的階段性績效評價,應在一個預算年度終了後進行,一般應於次年上半年完成。

第二十四條績效自評工作一般由項目單位負責實施。項目任務完成後,各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積極開展績效自評價、並及時向財務處報送績效報告,績效報告的具體格式由財務處統一制定。應當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基本概況,包括部門職能、發展規劃、預決算情況、項目立項依據等;

(二)績效目標及其設立依據和調整情況;

(三)管理措施及組織實施情況;

(四)總結分析績效目標完成情況;説明未完成績效目標及其原因;

(五)形成評價結論;

(六)下一步改進工作的意見及建議。

第二十五條重點評價由財務處組織實施;第三方獨立評價由學校按照政府購買服務管理辦法,委託第三方機構進行。

第二十六條財務處績效評價工作按照特定程序進行。財務處結合工作實際提出並報學校審核確定年度績效評價對象,學校也可根據需求和年度工作重點等相關原則自行確定年度績效評價對象。

第六章績效評價結果反饋和應用

第二十七條各部門(或專項項目)應根據績效評價結果反饋意見的要求,制定整改方案,落實整改措施,進一步規範財政資金管理,在規定時間內將反饋意見和整改結果書面報送學校財務處。

第二十八條根據績效評價中發現的問題,各部門(或專項項目)要及時調整和優化以後年度預算支出的方向和結構,優化資源配置,加強財務管理,提高教育資金使用效益。

第二十九條績效評價結果應當按照政府信息公開有關規定在一定範圍內公開,自覺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第三十條評價結果實行通報制度,學校財務處對績效評價結果好的部門予以表彰和支持;對績效評價達不到預期目標或評價結果較差的,予以通報批評。

第三十一條建立評價結果與年度預算安排、績效目標申報相結合的機制,年度績效評價結果將作為以後編制預算、編報績效目標、實施績效評價的重要參考,促進“立項科學、管理規範、注重績效”的項目管理機制的形成。

第三十二條逐步建立績效獎懲問責機制。各預算部門(或專項項目)主要負責人為預算績效工作第一責任人,學校將建立約談制度,逐步將預算績效管理工作納入對各部門(或專項項目)的年度目標責任制考核。

第七章附則

第三十三條本辦法由財務處負責解釋。

第三十四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預算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全面預算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約束機制,規範公司管理行為,根據財政部《企業國有資本與財務管理暫行辦法》、《關於企業實行財務預算管理的指導意見》、集團公司《管理總綱等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及其直接管理的全資和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其他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全面預算是指根據公司及各單位發展規劃戰略及生產經營狀況,在科學預測和決策的基礎上,以貨幣單位和其他計量單位為形式,綜合反映公司及各單位未來一定期間全部經營活動各項目的量化説明。

第四條全面預算管理應遵循的主要原則:

(一)全員、全面、全過程。全員指要求全員參與,即預算各階段工作均由各單位財務部門組織本單位全員參與,實現資源在部門之間高度協同、科學配置,做到預算目標層層分解,並落實預算責任。全面指預算內容的全面性,包括經營預算、投資預算和財務預算。全過程指預算貫穿於經營管理活動的全過程,具體包括預算的編制、下達、分解、監督、控制、分析、考核等。

(二)目標管理。年度預算目標經公司財務資產部確定後,以正式文件下達、分解至各單位執行。各單位對預算目標運行過程實行動態實時監控,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考核,同時承擔相應責任。

(三)合理性。預算的編制和目標的確定應實事求是,與整體發展戰略規劃、預算單位的經營情況相結合。

(四)嚴肅性。預算目標一經確定,除特殊事項,不得隨意調整。各單位應明確預算責任,嚴格執行預算管理規定,保證預算目標的有效實施。

(五)重大事項、例外事項報告。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因自然災害、市場環境、國家宏觀政策調整等例外事項,導致預算無法執行,應及時溝通報告。

第二章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設預算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預算委”),由公司領導班子成員和各職能部門組成,公司主要領導擔任主任。預算委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領導全面預算管理體系的建設工作,審議全面預算管理綱領性文件及相關規定;

(二)根據發展戰略規劃及目標,合理分配資源,確定年度預算目標及年度預算方案;

(三)督促指導所屬單位認真執行預算,履行預算審批監控職責;

(四)審議預算執行分析結果,及時關注預算執行差異的跟蹤落實;

(五)審議預算調整方案;

(六)協調、解決預算管理過程中出現的問題,確保預算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

第六條預算委下設辦公室(以下簡稱“預算辦”),設在公司財務部辦公。預算辦主任由主管全面預算管理工作的公司領導擔任,預算辦成員由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歸口管理部門包括負責戰略規劃、投資、生產計劃與運行、資源勘探與開發、物資採購、設備管理、科研管理、產品銷售、人力資源、財務管理等方面的職能部門。預算辦的主要職責如下:

(一)組織協調預算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建立健全預算管理體系,擬定預算管理綱領性文件及相關制度規定,提交預算委審批;

(三)組織實施年度預算的編制與匯審工作;

(四)組織實施預算目標的預測、預算編制、分解、監督控制、分析、調整、考核等工作;

(五)督促、指導並監控各單位認真貫徹落實預算目標,彙總審核各單位提出的預算申請,履行相關審批程序;

(六)定期組織預算分析,追蹤預算執行差異,提交預算執行分析報告;

(七)組織預算調整工作;

(八)建設、維護預算管理信息系統;

(九)完成其他預算管理工作。

第七條各單位應參照公司機構設置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單位全面預算管理工作

第三章預算的內容

第八條全面預算主要包括經營預算、專項預算、投資預算、融資預算、財務預算及關鍵業績指標(以下簡稱“KPI”)預算等。

(一)經營預算具體包括各單位在預算年度的預計工作量及預算金額信息,同時也包含物資採購、期間費用等預算信息;

(二)專項預算指需要重點關注的預算內容,如經營預算中涉及的大修理預算等;

(三)投資預算指各類投資活動涉及的預算項目,如基本建設投資、對外投資、設備採購等;

(四)融資預算指資金籌措和管理的預算;

(五)財務預算及KPI預算指預計利潤表、預計資產負債表、預計現金流量表等財務報表預算和主要財務指標、經濟技術指標等KPI預算。

第四章預算的編制、目標的確定與分解

第九條預算目標是公司及各單位經營期內生產經營活動所要達到的目標和結果,同時也是發展戰略目標在預算期的具體體現。預算目標編制的主要依據如下:

(一)國家法律、法規、財經政策和有關規定;

(二)本單位發展戰略;

(三)本單位財務狀況;

(四)本單位的歷史情況;

(五)本單位的經營能力;

(六)本單位的外部環境和內部資源;

(七)本單位的市場開拓能力;

(八)公司對預算編制的相關要求等。

第十條預算目標的確定應遵循以下原則:

(一)可行性,即預算目標要體現既先進又合理的要求,經過預算執行單位的努力能夠達到,不能過高或過低。

(二)客觀性,即預算目標既要適應市場變化又能滿足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的需要。

(三)可控性,即預算目標是本單位整體規劃目標的具體化,要求全面、細緻和可控。

(四)系統性,即預算目標應涉及產、供、銷、投融資以及所屬單位、部門和全體員工,並與各預算單位的責權相適應。預算總目標與本單位內部分目標之間、以及同一預算層面的不同預算目標之間必須互相銜接,各預算分目標必須服從總預算目標。

第十一條預算目標確定後應橫向分解落實到各單位、各部門及員工,縱向分解落實到各預算責任單位、車間、班組及員工,並將年度預算目標分解為季度、月度目標。年度預算目標確定的工作流程如下:

(一)每年9月初,預算辦組織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內外部環境因素、歷史信息、年度預測等提出公司各主要預算指標,形成公司年度預算目標建議,報預算委審議。

(二)預算委結合發展規劃及對預算年度各單位的經營預測情況,確定公司預算年度的整體預期目標。

(三)每年9月上旬預算辦根據預算委確定的年度預期目標,下達年度預算編制文件。

第十二條各單位應建立規範的全面預算編制流程,認真做好年度預算編制工作。

年度預算編制應以確定的年度預算目標為基礎,以年度綜合計劃中所列業務實際運行情況為依據,將年度業務計劃中包含的業務活動預計轉化為預測數據形成預算編制方案。

第十三條年度預算編制方案在提交時應附有預算編制説明。預算編制説明應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一)當年前三季度預算執行情況回顧及全年預測;

(二)預算年度的預算編制工作組織情況;

(三)預算年度宏觀形勢和行業分析;

(四)預算編制基礎和主要假設;

(五)預算年度生產經營主要預算指標分析説明;

(六)預算執行保障措施以及可能影響預算指標事項説明;

(七)其他需説明的情況。

第十四條預算編制分為年度預算、季度預算和月度預算,其中年度預算編制明細到季度,各季度之和形成年度預算值。年度預算下達後,按照月度進行月度預測,生成月度預算。

第十五條年度預算編制的工作流程採用“兩上兩下”的方式:

(一)每年9月份,各單位根據本單位預算目標和公司編制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開展所屬單位預算編制工作;

(二)每年10月底,各單位應將本單位整體預算方案,上報公司審核;

(三)預算辦對公司及各單位上報的預算方案及預算編制説明彙總審核和平衡;

(四)預算委根據總體發展規劃及管理需要,最終確定預算年度全公司整體預算目標,分解確定公司及各單位預算目標,並於每年11月中旬下發;

(五)每年12月上旬,各單位對下屬單位上報修訂後的預算進行預算彙總、整體平衡,經本單位預算管理委員會審核批准後,上報公司審核。

(六)預算辦對調整後的預算方案進行再次彙總審核,報預算委審定,並於每年12月下旬下發正式文件;

(七)每年12月底,各單位應根據公司下達的預算目標,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完成對本單位各部門和所屬單位間的細化、分解和下達工作;

第十六條各單位以月度生產經營計劃為基礎,編制月度預算,按照月度預測目標確定預算的可用額度,以此作為預算執行過程中的控制目標值。月度預算口徑與年度預算口徑一致。

第十七條月度預算編制的工作流程採用“一上一下”的方式,每月25號前編制上報次月預算,經上級單位或部門審核,報預算管理委員會批准後,於次月下達各單位或部門執行。

第五章預算的執行監控

第十八條預算的執行單位應嚴格執行批准下達的預算目標,設置預算崗位,建立預算事前審核機制和部門預算管理台賬,形成全員、全面、全過程的預算執行責任體系,監控預算執行情況。

第十九條預算執行監控的原則:

(一)負責對公司及各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各單位負責對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進行監控;

(二)在預算執行過程中,對於預算範圍內的預算項由授權部門審批即可,而對於超預算以及預算外事項則要認真分析,查找原因,嚴格加以控制;

(三)各歸口管理部門應對下級歸口單位提交的預算項目和內容進行認真審核,並對本部門歸口管理的預算承擔預算監控責任;

(四)預算執行監控以月度預算為基準進行。

第六章預算的分析

第二十條各單位應定期進行預算分析,通過編制預算分析報告、召開經營活動分析會等方式,發現預算執行差異,尋找差異發生原因,並採取適當措施,確保預算目標的實現。對預算執行中出現的問題,應明確解決問題的責任單位和部門,並在下一次分析會上通報檢查落實情況。

第二十一條預算分析由各預算執行單位或部門,以及歸口管理部門共同完成,並通過預算管理辦公室對預算總體執行情況進行綜合分析。財務部門是預算分析的牽頭部門,與其他業務歸口部門共同負責完成預算分析報告的模板制定、彙總、審核。

第二十二條預算分析報告包括KPI及報表分析、經營預算分析、專項預算分析、投資預算分析等內容。預算分析報告要求數據準確、形式多樣、原因分析到位,幷包含改進方案和責任落實,通過預算分析和改進措施,確保年度預算目標實現。

第二十三條預算分析報告分為月報、季報、年度報告及專項報告,各單位應於每月結束10日內向公司上報月度分析報告,於每季結束15日內上報季度分析報告,年度預算分析報告隨下一年度第一月度預算分析報告一併上報,並根據公司及本單位管理需要編制專項報告並上報。

第七章預算年度目標的調整

第二十四條已發生的超預算和預算外事項,僅有符合調整原則的方可納入年度預算目標調整範圍。年度預算原則上不得調整,如出現以下可能導致預算編制基本假設發生重大變化的事項,可在年中予以調整:

(一)體制改革;

(二)業務經營範圍變更;

(三)組織結構變更;

(四)市場競爭形勢發生重大變化、戰略目標調整;

(五)國家宏觀政策大幅度調整;

(六)國家政治經濟生活中不可抗拒事件發生;

(七)重大自然災害和公共緊急事件的影響;

(八)對預算編制基礎具有重大影響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五條每年7月初,公司啟動預算調整流程。各單位應及時完成預算調整方案,於7月底前上報公司審批。

第八章預算的考核

第二十六條公司將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管理工作質量納入對各單位的年度考核範圍,考核以調整後的年度預算為基準。

第二十七條各單位應建立預算考核機制,遵循可控性、責權利對等、整體利益最大化、分級考核、公平公正、例外等原則,對本單位及所屬單位的預算執行情況及預算管理工作質量進行考核。

第二十八條各預算執行部門應承擔本部門的預算考核責任,預算歸口管理部門要承擔所歸口管理的預算考核連帶責任。

第九章附則

第二十九條各單位應根據本辦法制定相應辦法或實施細則,報公司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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