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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1

(一)毒性藥品須具有由責任心強,業務熟練的主管藥師以上的藥劑人員負責管理。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通用10篇)

(二)毒性藥品需設毒劇藥櫥,實行專人、專櫃、專帳,帖明顯標籤加鎖保管的方法。

(三)調配毒性藥處方時,必須認真負責,稱量要準確無誤,處方調配完畢,必須經另一位藥師複核後,方可發出,並行簽名。

(四)本院就

診的患者,如需用毒性藥品者,應由多年實踐經驗的主治以上的醫師開方,並寫寫明病情及用法,一類毒性藥品由院長簽字,二類毒性藥品由藥學科主任簽字,方可調配,對於民間單方,驗方需用的毒性中藥,患者購買時,應有購買者所在機關單位出具購買證明。

(五)毒性藥品須按藥典規定,內服一類藥品為一日量,二類藥品為二日量,外用適量。

(六)毒性藥品應設立專帳卡,每日盤點一次,日清月結,做到帳物相符,並填寫使用登記本。登記本應明患者姓名,年齡,用藥品名數及日期,處方醫生姓名、調配人員姓名。處方及證明一般保存一年,以備後查。

(七)管理人員交接時,應在科主任監督下進行交接,並在帳卡上簽字,嚴格交接,做到帳物相符。

附;毒性中藥及中成藥品種。

第一類砒石(紅砒)(白砒),水銀。

第二類生白附子、生附子、生馬前子、生烏頭、生川烏,生草烏、生天雄、斑蟊(包括青娘蟲、葛上亭長、地膽)紅娘蟲、生巴豆、生半夏、生甘遂、生南星、生狼毒、生藤黃、洋金花、鬧洋花、生千金子、生天仙子、蟾酥、輕粉、紅粉、紅升丹、白降丹、雄黃、九分散、九虎丹、九轉回生丹、回生散。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2

一、本中心易製毒化學品只供檢驗室檢測樣品時使用。

二、易製毒化學品的管理:由分管的中心副主任全面負責,中心辦公室和檢測中心負責人監督實施。

三、易製毒化學品由中心藥品庫房負責購買、管理,單獨建帳。

四、易製毒化學品購買時賣方應持合法證照,在確認證照合法時才予購買。

五、易製毒化學品管理應有二人管理,二人同時到場後才能領取藥品,嚴禁借用和贈送。

六、藥品庫房管理人員每年的6月和12月向市緝毒隊以書面形式報告當年購買、使用、儲存等情況。每年的1―3月到市緝毒隊進行年審。

七、領取易製毒化學品時,檢驗室持檢測中心負責人審批手續,二人以上到中心藥品庫房登記領取。

八、檢驗室在使用易製毒化學品做實驗時必須建立台帳,註明使用量、存餘量、使用人,每年6月和12月初向中心藥品庫房報領用量、使用量、存餘量。

九、檢驗室的易製毒化學品需專人管理,帳日清晰、準確。嚴禁流失他人之手。

十、需銷燬的易製毒化學品,經領導批准後由檢驗科二人以上會同中心辦公室人員共同處理。

十一、嚴格遵守本管理制度,嚴格操作程序,造成易製毒化學品外流的,將查找責任人,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處罰。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3

一、門診工作制度

1、醫務室應保持清潔整齊,醫務人員應穿戴工作衣帽,對病員應認真問診,檢查並做好門診扼要登記。

2、對高熱、老年及重病號提前安排門診,對行動不便的病人需到現場診察。

3、對診斷不明,疑難及危重病人應及時轉診,以確保安全。

4、醫務人員要遵守醫德,文明行醫,努力做到:對待病人熱心、診治病人細心、回答問題耐心、行醫看病誠心。

5、採用安全、有效、科學、合理的方法治療疾病。遇傳染病時按相關程序及時報告處理並做好登記。

6、醫療文書必需字跡工整,醫師處方要籤全名。

7、遵守醫療原則,不因情面而違反執業醫師法及其他醫療法律文件進行執業活動。

8、加強諮詢、保健和流行病的防治知識宣傳。

二、治療室工作制度

1、凡各種注射應按醫囑執行,對有過敏反應的藥物注射前應做皮試。

2、嚴格執行查對制度,對病人熱忱體貼。密切觀察注射後情況,發生反應或意外,及時報告醫生並處理。

3、保持治療室乾淨整潔,定期紫外線消毒,防止無關人員逗留。

4、各種藥品器械分類放置,標籤醒目,字跡清楚。

5、嚴格執行無菌操作規程,做到一人一針一管。嚴禁使用患者自帶的一次性注射器具,以防發生醫療事故。

6、嚴禁重複使用一次性醫療用品。一次性醫療衞生用品使用後消毒、毀型、定期焚燒,按照規定及時登記使用情況。

7、器械實施高壓消毒,定期更換浸泡消毒液:過氧乙酸,金星,康靈等不超過七天,戊二醛不超過3-4周,鑷子等必須2/3浸泡在浸泡液中。消毒物品必須貼標籤。

8、發生傳染病時及時做好終末消毒,以防交叉感染。

三、藥房工作制度

1、配藥前查對姓名、年齡、處方藥名、規格、劑量、用法。調配時檢查藥品是否過期變質,發藥時交待口服及外用藥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項。

2、不得擅自更改處方,如遇缺藥或有字跡不清等疑問,通知醫師更改。

3、檢查處方有無配伍禁忌,監督醫生科學合理用藥,有權拒絕不合理處方的調配。

4、核算藥品價格並收費,定期交學院財務處。

5、藥房要分類儲存,分開擺放: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開;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

6、經常清理藥櫃藥架,缺藥品種及時通知醫師採購補充,過期藥品及時下櫃並登記報廢。

7、門診處方保存兩年,到期由領導批准銷燬。

8、保持藥房環境乾燥,整潔,温度適宜,經常通風,防止藥品黴變。

9、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4

1、採購

全院的藥品採購供應工作由藥房管理人員專門負責。根據各類藥品的消耗動態,定期編制藥品分期採購計劃,經分管院長審核後進行網上統一採購,嚴把藥品質量關,絕不進“三無”及偽劣藥品,對搶救急用藥品須積極組織進貨,保證醫療需要。

2、驗收

購進、調進或退庫藥品,由藥房管理人員嚴格驗收。對品名、規格、數量、批准文號、生產批號、生產廠家、註冊商標、有效期限、外觀質量、包裝情況、進價等項進行驗收核對,全部合格,逐項填寫藥品驗收入庫記錄本,經與原始單據核對無誤,採購、保管人員簽字後方可入庫,交有關領導簽字辦理轉賬付款。

3、保管

藥房人員要認真執行藥政法。對貴重藥品、自費藥品,必須按其有關規定嚴格管理。庫存藥品按性質、劑型分大類,再按藥理作用系統存放,要求温度低温保存藥品需冰箱內存放,需避光藥品注意存放於非光照處,效其藥品及時登記,定期檢查,保持藥庫乾燥、通風環境,做好防黴、防蟲、防鼠措施,防火安全設施要齊備。定期清查盤點,有完善的藥品帳,做到帳物相符。

4、調配

配方人員認真執行“四查十對”制度,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核對處方內容無誤後,方可調配。配方完畢,配方及核對藥師雙簽字,如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與處方醫師聯繫更改後再調配,藥房人員不得私自更改,對急救搶救用藥隨到、隨配、隨發,不得延誤。

5、使用

門診藥房供病人使用,值班小藥房供值班期間就診病人使用,自費藥品要嚴格管理,不得用於公費處方,對不合理用藥的處方,藥房人員可拒絕調配。

6、盤點

對藥品進行一年四次的盤點,將電腦庫存與實物核對,盡力做到電腦庫存與實物完全相符,同時及時檢查藥品有效期,徐匯、奉賢兩個校區也可以將有效期一年之內的藥品相互調配,將近效期(6個月以內)的藥品告知醫生負責人,以便能及時處理,而1個月後即將失效的藥物另外存放,以杜絕過期藥品的發放,保持藥櫃整潔、有序。

7、過期藥品處置

藥房對過期藥品,應妥善儲存並有醒目的“不合格”標記,並應按有關規定填寫報損單,經有關領導批准後及時報損,由藥房進行銷燬(溶解、破碎、焚燒等處理),以防流失再用。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5

學校醫務室為了做好對學生常見病、多發病、傳染病的預防、治療和管理工作,維護學生的醫療安全,特制定了以下醫療安全規章制度,並在工作中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杜絕出現因為疾病和醫療而造成學生髮生意外傷害事故,以確保學生的醫療安全。

一、嚴把用藥關

經學校調查研究決定,新學期開始執行新的用藥方案。

1、學生在醫務室看病不收掛號診療費。

2、學生看病時所配藥物需按價付費(藥品價格會上牆公示)。

3、臨時服藥暫不收費,外傷處理暫不收費。

4、教師配藥按半價收費,每人全年不超過200元。

5、醫務室購買藥品到校管中心指定醫藥公司採購,對於變質和過期的藥品要及時銷燬;並對藥物進行定期檢查。如領藥者發現過期藥品應及時退回處理。

6、在生病學生未到的情況下,原則上不售藥給學生,以保證學生用藥的安全。學生在治療過程中出現的任何不適,都要求學生要隨時到醫務室進行復診。

7、醫務室應該保存學生就診和治療的醫療檔案,以備查詢。

8、嚴格按治療原則使用藥品,並在使用藥品時,嚴格按照藥物的藥理作用、適應症、用法和劑量等使用,並注意藥物的副作用。

二、嚴格診斷及治療

1、醫務室在為學生進行疾病的診斷治療過程中,必須嚴格按正規的醫療標準進行問診和查體,並嚴格按診斷標準對學生的疾病作出診斷;

2、對於診斷明確的疾病,按治療原則積極給予治療,所有治療方法嚴格按正規醫療要求進行操作,杜絕違章操作。

3、醫務室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應該態度和藹可親,積極關心學生的疾病痛苦,為學生着想。

4、如果診斷不明確的疾病,醫務室應積極建議學生到正規醫院作進一步的檢查、診斷和治療。

5、對於急症、危症的學生,醫務室第一時間內通知班主任,學校領導和學生家長,並撥打“120”急救電話,及時護送學生到正規醫院進行治療。

6、對於診斷明確的特殊疾病,若校醫務室不能進行治療的,應積極建議學生到正規醫院進行治療。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6

為了認真落實教育部、市教委關於加強學校安全工作的文件精神,及公安機關關於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要求,結合我校的實際情況,對學校保管和使用劇毒、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出如下規定:

一、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1、危險化學藥品的保管。

2、庫房安裝有防爆排風設備,經常通風換氣,避免有毒、易燃氣體濃度過大發生意外。

3、存有危險化學藥品的庫房設有防盜門窗、報警器;由專人負責保管,藥品的出入有兩名保管人員共同負責;有領取藥品的簽字制度;劇毒藥品入入保險櫃;易燃、易爆藥品根據各自性質,嚴格按有關安全規定存入;還備有滅火器和沙桶。

4、由教育局發放的危險化學藥品,均有詳細的記錄,包括時間、藥品名稱、藥量、提貨人簽字、發貨人簽字、學校的證明及裝備站的.出庫單,並且存檔備查。

二、危險化學藥品的使用管理

1、生物實驗室需要用危險化學藥學藥品時,必須經主管校長簽字的證明(證明包括時間、用途、估量、使用人),學校保管人員做好記錄後,方可提貨。危險化學藥品不得代領,證明要存檔。

2、生物實驗室未使用完的危險化學藥品,必須及時、如數交回學校的保管人員,禁止將危險化學藥品在無人看管的情況下放在學校危險藥品庫外,保管人員要做好記錄。

3、危險化學藥品出入庫要有清晰的帳目,包括領用時間、領用量、消耗量、剩餘量、保管人員及使用人員簽字等。

4、在開學初、放假前要檢查危險品的出入帳目。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7

1、對易燃、易爆、強酸、強鹼和劇毒等危險化學藥品必須貯藏在專用室、櫃內,並按各自的危險特性,分類存放,不得和普通試劑混存或隨意亂放。

2、危險化學藥品室、櫃,必須有專人管理。管理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懂得各種化學藥品的危險特性,具有一定的防護知識,並實行雙人雙鎖管理,實行雙人領發、雙人使用。

3、危險化學藥品室內嚴禁煙火,要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如滅火器、消防桶、黃沙等,學校主管領導和專管人員要定期檢查,節假日安排值班時,要把危險化學藥品室列為重點防範區。

4、定期對危險化學藥品的包裝、標籤、狀態進行認真檢查,並核對庫存量,做到帳卡物相符。

5、使用危險化學藥品進行實驗前,必須向學生提出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教師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提前計算用量,必須辦理領取手續,由專管人員和教師送取,不得讓學生代替。

6、對實驗中危險化學藥品的廢液、廢渣要及時收集,妥善處理,不得在實驗室存留,更不可隨意倒入下水道。

7、危險化學藥品的管理和使用方面如出現問題,除採取措施迅速排除外,必須及時向學校領導如實報告進行處理。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8

1、必須由具有藥品經營資格的藥品批發企業配送,並留存有效的《藥品經營企業》資質證明。

2、購進藥品必須對藥品的內外包裝、標識、外觀性狀進行檢查。並有真實完整的驗收記錄,驗收記錄和陪送清單包存至藥品有效期後一年。驗收時發現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藥品予拒收。

3、藥品存放符合其性能要求,有避光、通風、防潮、防黴、防污染等措施。陰涼處存放藥品控制在20度以下,常温存放藥品控制在30度以下,藥房相對濕度控制在45-75%,每天做好温濕度監測記錄。

4、藥品做到分類陳列並有分類標誌,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服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品分開存放,如有不合格藥品應單獨存放,並有紅色不合格標誌。

5、定期檢察所有藥品質量並做好藥品養護記錄,發現不合格藥品要做好登記,及時報損、銷燬。

6、藥品實行效期管理,先進先出,近期先用,效期一年內的藥品要有明顯標誌,並做好記錄。

7、憑處方調配藥品,嚴格審核處方,詳細交代用法、用量、禁忌及注意事項嚴防差錯事故發生。

8、不得使用過期、失效、變質、污染等不合格藥品。

9、隨時收集藥品不良反應,並填寫《藥品不良反應/事件報告表》,填報內容真實、完整、準確,隨時或每季度集中向轄區。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9

1、藥品的採購須嚴格按照藥品採購程序辦理。由校醫列出本學期所缺藥品的採購清單,附上上個學期的過期藥品清單,交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之後交由校長審批,最後由校醫到國有大藥房購買。

2、藥品購買回來後將電腦小票單裝訂在專用冊子上,並標記好藥品信息(包括價格、數量、購買日期、藥品過期日期等)並附上購買藥品發票的複印件,藥品發票原件應交財務入賬。藥品要分類存放在學校藥品專門存放的安全地方,妥善保存,避免變質和丟失。

3、學校醫務室儲備藥品、醫用用品、消毒用品等只用於全校學生、教職工在校時突發感冒、發燒(學生髮燒均不予處理,教職工發燒38℃以上不予處理)、咽喉炎、胃腸炎、腹痛、腹瀉、消化不良、皮炎、扭傷、皮膚損傷、結膜充血、輕度中暑、輕微燙傷、皮膚過敏、蚊蟲叮咬等疾病較輕程度時臨時使用,離校後仍需到醫院診治;較重病、慢性病則必須直接到醫院診治、處理,以保障師生身體健康,更好的學習和工作。

4、藥品按規定使用。

①教職工及教職工在本校就讀子女發藥一次不超過一天劑量,不允許開“人情藥”。教職工和學生用藥必須在校醫的知道下,由校醫按量發放,任何人不得擅自取用。發藥時注意批號、保質期,看清藥品是否變質才能發放,教職工本人需簽名登記。

②不建議給學生口服藥,必要服藥時只給學生一次藥量,校醫要對學生講清服用方法,所採取處理措施應簡單記錄在簡易門診本上。

③學生實踐活動或教職工外出活動時校醫室不予備藥。

5、過期藥品的處理須嚴格按照過期藥品處理程序辦理。每學期整理一次藥品。先由校醫清點出當年已過期藥品,列出過期藥品的名稱、數量清單,交由主管副校長及校長審批後,銷燬過期藥品,以保證藥品使用安全。每學期過期藥品清單登記在專用冊子上。

特殊藥品管理規章制度 篇10

一、藥劑科應在監督管理部門和院藥事管理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全院的藥品採購、儲存、保管和供應工作,其它科室和個人不得自購、自制、自銷藥品。

二、藥庫由專人管理,應設置藥品保管員及藥品採購人員負責藥品的採購、驗收、保管工作。庫房保管採購人員應具備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質和專業技術知識,嚴格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

三、藥品採購必須在監管部門的監督管理下向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批發企業進行採購,選擇藥品質量可靠、服務周到、價格合理的供貨單位,藥劑科必須將供貨單位的證照複印件存檔備查。

四、藥品採購人員必須嚴格遵守《藥品管理法》及有關的法律法規,按照藥品招標的中標目錄和本院基本用藥目錄採購藥品,保持相應庫存量,以滿足臨牀用藥需要。

五、採購藥品要根據臨牀所需,結合醫院基本用藥目錄、用藥量及庫存量制定採購計劃。採購計劃交藥劑科主任初審,然後報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審核同意後方能進行採購。新品種必須由所用臨牀科室提出書面申請報告報藥劑科,藥劑科再交監管部門和主管院長簽字審批後方可採購。

六、採購進口藥品時,必須向供貨單位索取《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並加蓋供貨單位的印章,採購特殊管理的藥品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

七、在採購活動中,應堅持優質、價廉的原則,不得采購“食”、“粧”、“消”、“械”等非藥保健品及無批准文號、無有效期限、無廠牌、無註冊商標等藥品進入醫院。對不符合質量標準和有關規定者不得采購入庫。不得向無藥品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購置中、西藥品

八、採購藥品必須執行質量驗收制度。如發現採購藥品有質量問題要拒絕入庫,對於藥品質量不穩定供貨不及時的供貨單位要停止從該單位採購。

九、庫房購進調出藥品必須建立真實、完整的購銷記錄,如實反映藥品進出庫情況,嚴禁弄虛作假。

十、強化藥品採購中的制約機制,嚴格實行採購、質量驗收藥品付款三分離制度。庫房保管員、採購人員必須每月向監管部門彙報本月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藥劑科必須每年向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委員會彙報本年度採購藥品的品種、數量、渠道、金額、庫存等情況。院領導、監管部門、院藥事管理委員會定期對藥品採購渠道、藥品質量、藥品管理制度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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