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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風險排查方案

案件風險排查方案

為了防止案件的發生,適時的進行風險排查是非常必要的。下文是小編收集的關於最新案件風險排查方案,歡迎閲讀!

案件風險排查方案
案件風險排查方案一

為了全面掌握我鎮非法集資活動基本情況,有效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經濟金融秩序。結合我縣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排查目的

通過開展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及時摸清我鎮非法集資案件情況,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消除非法集資案件風險隱患。同時,進一步完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長效工作機制,提高羣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的意識和能力,營造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工作氛圍,維護我鎮經濟金融秩序。

二、排查時間

本次排查時間從20XX年8月28日至20XX年9月7日。

三、排查內容

本次排查內容主要是對房地產、農業、林業、服務業等非法集資案件多發行業,特別是對新出現的非法集資活動苗頭、動向、特點進行了解掌握。對已發生的案件要逐步摸清案件狀況,對羣眾舉報和行業監管中發現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要認真調查核實。要通過全面和重點排查,摸清我鎮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案件隱患、區域分佈、法案地點、主要方式、風險狀況、危害後果等,及時提出處置預案,將非法集資案件風險及早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工作步驟

本次排查工作共分二個階段進行:

(一)準備階段(20XX年8月29日—20XX年8月31日)。鎮、村要召開動員大會,進行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部署;要成立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風險排查方案,落實排查責任,明確排查任務和要求,認真抓好組織實施。各村(居)要全面摸清轄區涉嫌非法集資企業的集資方式、集資金額和參與人數等情況,確保不留死角。

(二)排查階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7日)。排查工作由鎮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村(居)委會全面實施。各村(居)排查結束後,應認真彙總分析,於20XX年9月4日前,將整理後的排查工作總結上報鎮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領導小組對排查發現的非法集資活動案件和線索進行梳理,並逐項進行風險評估和預測。對高風險案件和線索開展有針對性的重點檢查工作。排查總結主要內容應包括:排查工作開展情況;非法集資類型及運作模式;非法集資總體風險評估和風險隱患分析;排查涉及案件基本情況(排查發現案件要求逐案報送專題案例,詳細説明涉及項目、單位、規模、主要方式、集資使用方向和範圍、對象人數、性質認定、處置情況等);防範或處置非法集資的工作意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鎮、村要充分認識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從維護全鎮社會和諧和經濟秩序穩定的大局出發,切實加強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要成立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全面具體的排查工作方案,加強調查研究,突出重點,寬嚴相濟,防止出現負面影響,確保風險排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做好輿論引導。鎮、村要召開工作部署會議,通過懸掛標語、發放宣傳單等形式,加大對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法規的宣傳,幫助社會公眾提高法律意識,瞭解投融資政策。要加大非法集資危害性的宣傳,經常開展對社會公眾的風險提示,通報非法集資活動的形式、特點及其危害性,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社會公眾原理非法集資活動,共同抵制和打擊非法集資行為。

(三)注重工作實效。針對本次風險排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短、任務重、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等特點各村(居)委會要加強和縣、鎮相關部門的溝通、協作,村(居)委會間齊抓共管,確保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各村(居)委會、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全面做好排查工作,做到排查數據真實可靠,排查情況不失真,統計數字不縮水,科學、客觀、全面準確地反映非法集資的風險情況。

(四)加強信息報送。鎮、村要成立專門的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專人作為聯絡員。各村(居)要加強與鎮領導小組的信息溝通,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加強與縣政府金融辦及縣處非辦的日常聯繫,並進一步健全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案件信息上報機制。

(五)依法進行處置。鎮、村和有關部門要落實風險排查工作責任,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嚴重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的案件和隱患,要依法及時進行處置,防止風險擴大。參加排查工作的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和規定,未經允許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關情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案件風險排查方案二

為有效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我縣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和市政府相關工作要求,決定自20XX年5月14日至20XX年6月2日在全縣範圍內開展一次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標

堅持“打防並舉,綜合治理,標本兼治”的工作方針,通過開展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全面摸清我縣非法集資活動的基本情況,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消除非法集資案件風險隱患。同時,督促各地、各部門建立健全定期風險排查和信息上報機制,進一步完善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長效工作機制,加大非法集資風險處置工作力度,有力遏制和打擊非法集資違法犯罪活動,維護我縣經濟金融秩序和社會穩定。

二、排查內容

對全縣非法集資活動活躍的重點地區,以及建築業、房地產業、林業、農業、信貸中介、典當、投資公司、證券及私募基金、小額貸款公司、擔保機構、廣告業等重點行業和領域,嚴格對照非法集資的幾種主要表現形式和8類涉嫌非法集資廣告(見附件)進行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對已發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狀況,對羣眾舉報和行業監管中發現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要認真調查核實。要通過全面和重點排查,全面摸清全縣非法集資活動的數量、特點、主要方式、區域分佈、風險狀況,以及案件數量、案發特點、危害後果等,及時做好一線把關,力爭做到“打早、打小”,把非法集資風險消除在萌芽狀態。

三、排查方式和職責分工

此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由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採取先排查後督查的方式進行,先由各地、各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本地、本行業範圍內的全面排查,然後由各地、各部門成立專門的督查組,對前期自查和排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和抽查。具體的職責分工為:

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此次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的組織、協調和信息總結上報等工作。

各地各有關部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全面組織領導轄內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工作。

縣政府金融辦負責小額貸款、融資性擔保等領域的相關非法集資風險排查等工作。

縣委宣傳部負責做好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工作開展期間的相關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縣工信委負責組織開展對工業園區、非融資性擔保機構及中小企業領域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縣公安局負責對羣眾報案、日常偵查及其他單位移送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進行排查。

縣建設局負責組織開展建築、房地產開發等領域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縣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含農業種植、養殖和農產品開發等)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縣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林業領域(含林地林權投資、造林項目和林業產品投資等)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縣商行辦負責組織開展貿易和商品流通等領域(含拍賣、典當、舊貨流通等)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縣工商局負責組織開展投、融資中介管理和廣告發布等領域的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

人行宜黃縣支行負責對民間借貸和民間融資活動轉化為非法集資等相關風險進行排查。

縣銀監辦負責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相關活動風險排查。

宜黃縣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保險銷售領域及保險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等相關風險排查。

四、具體階段和步驟

此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一)自查階段(5月14日至5月16日)

各地、各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本地、本行業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工作方案,認真部署和組織開展本地、本行業範圍內的風險排查,收集彙總和分析各有關單位提交的自查工作報告,及時發現風險隱患。

(二)督查階段(5月16日至5月25日)

各地、各部門要組成專門的督查組,由分管領導帶隊,對本地、本行業前期開展自查和排查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情況進行抽查,並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三)總結階段(5月25日至6月2日)

各地、各部門對前期開展非法集資活動風險排查和督察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彙總相關工作情況和案件處置情況,並形成總結材料,並於20XX年6月5日前將材料報送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銀監辦)。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開展風險排查是做好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重要環節,也是考核評價各地各有關部門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的重要內容。各地,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制定切實可行的排查工作方案,認真抓好各項工作的落實,確保此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活動的順利開展。

(二)講究工作方法。此次風險排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短、任務重、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各地、各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齊抓共管,保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要針對我縣部分區域和行業民間融資活躍的現狀,把握政策界線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點、寬嚴相濟、有的放矢,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同時,要密切注意維護行業和地區的穩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當而引發不穩定現象。

(三)依法及時處置。各地、各部門要落實風險排查工作責任,對排查中發現的可能嚴重危害社會經濟秩序的案件線索和隱患,要及時依法查處,防止風險擴大。

(四)加強信息報送。各地、各部門要指定專人作為聯絡員,負責與縣處非辦的日常聯繫,加強信息溝通,進一步健全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信息上報機制。

宜黃縣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縣銀監辦)聯繫人:江雷降,聯繫電話:。

案件風險排查方案三

為有效防範非法集資風險,依法從嚴打擊非法集資活動,維護景區經濟金融秩序穩定,根據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工作領導小組《關於開展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的通知》(鷹處非字[20XX]2號)的要求,經研究,結合景區實際,就開展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如下。

一、組織領導

成立景區20XX年第一次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由管委會分管副主任為組長,財政局、龍虎山公安分局主要領導為副組長,黨委宣傳部、兩鎮人民政府、上清林場、經貿局、建設局、林業局、農業局、工商局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財政局,由財政局分管領導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成員從財政局抽調,負責此次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彙總上報等工作。各相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此次排查工作,要制定切實可行的工作方案,全面摸清非法集資案件的客觀情況,要明確一位信息聯絡員,及時與領導小組辦公室溝通,報送相關信息。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及時摸清景區非法集資案件情況,及早發現非法集資案件線索,消除非法集資案件風險隱患。同時,進一步完善景區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長效工作機制,提高景區羣眾自覺抵制非法集資的意識和能力,營造景區防範和打擊非法集資的良好工作氛圍,維護景區經濟金融秩序穩定。

三、排查內容

在景區範圍內各相關行業尤其是建築業、房地產業、林業、農業、信貸中介、典當、投資公司、證券及私募基金、小額貸款公司、擔保機構、商業、貿易、服務業、廣告業、民間融資等重點行業和領域涉嫌非法集資活動進行排查。對已發生的案件要逐案摸清案件狀況,對羣眾舉報和行業監管中發現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要認真調查核實。要通過全面和重點排查,摸清本地區、本行業非法集資案件的數量、案件隱患、區域分佈、發案特點、主要形式、風險狀況、危害後果等,及時提出處置預案,將非法集資案件風險及早消除在萌芽狀態。

四、排查方式和職責分工

此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由景區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領導,採取先排查後督查的方式進行,先由景區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組織本行業範圍內的全面排查,後由景區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成立專門的督查組,對各部門的自查和排查工作情況進行督導和抽查,迎接市督查組的檢查。具體的職責分工為:

景區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此次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的組織、協調和信息彙總上報等工作。

黨委宣傳部負責做好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開展期間相關宣傳教育和輿論引導等工作。

經貿局負責組織開展對中小企業領域、貿易和商品流通等領域(含拍賣、典當、舊貨流通等)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

公安分局負責對羣眾報案、日常偵查及其他單位移送的非法集資案件線索進行排查。

建設局負責組織開展建築、房地產開發等領域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

農業局負責組織開展農業領域(含農業種植、養殖和農產品開發等)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

林業局負責組織開展林業領域(含林業林權投資、造林項目和林業產品投資等)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

工商局負責組織開展投、融資中介管理和廣告發布等領域的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

財政負責組織開展小額貸款、融資性擔保等領域的相關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聯絡人行鷹潭市中心支行、鷹潭銀監分局共同開展對景區民間借貸和民間事資活動轉化為非法集資、銀行業金融機構及其從業人員參與非法集資相關案件等風險排查。

四、具體階段和步驟

此次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分三個階段進行:

1.自查階段(7月20至8月10日)

各有關部門根據職責分工制定本部門本行業內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工作方案,認真部署和組織開展本行業範圍內的風險排查,收集彙總和分析各有關單位提交的自查工作報告,及時發現案件風險隱患。

2.督查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專門督查組,對景區各部門前期開展自查和排查工作進行督導和檢查,對重點行業、重點區域的非法集資風險排查情況進行抽查,並及時提出相關工作建議。

3.總結階段(8月16日至8月20日)

對前期開展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和督察情況及時進行總結,彙總相關工作情況和案件處置情況,並形成總結材料,於20XX年8月21日前,將相關材料報送市打擊和處置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並抄報市政府金融辦。

五、工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此次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把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納入全年工作的重要議程,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制定詳細的、可操作的排查工作方案,深入調查研究,從維護社會穩定的大局出發,突出重點,寬嚴相濟,防止出現負面影響,確保風險排查工作的順利開展。

2.講究工作方法。針對本次風險排查工作涉及面廣、時間短、任務重、政策性強、工作難度大的特點,各有關部門要加強溝通、密切協作、齊抓共管,保質、高效完成工作任務。要把握政策界線和工作尺度,抓住典型、突出重點、有的放矢,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針對性。要主動與上級主管部門、其他兄弟縣區進行溝通,熟通政策,靈活運用多種方法。對已發案件要逐案摸清風險狀況,對羣眾舉報和日常監管中發現的非法集資線索要逐條調查核實。同時,要密切注意社會穩定,避免因排查方式不當而引發不穩定現象。

3.做好輿論引導。要廣泛利用多種宣傳手段,加大對處置非法集資法律法規政策的宣傳,幫助社會公眾提高法律意識,瞭解投融資政策,引導理性投資。要加大對非法集資危害性的宣傳,經常開展對社會公眾的風險提示,通報非法集資活動的形式、特點及其危害性,提高社會公眾的風險意識和識別能力,引導社會公眾遠離非法集資活動。

4.加強信息報送。非法集資案件風險排查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指定一名聯絡員,保持與市政府、市金融辦及市處非辦的日常聯繫,加強信息溝通,進一步健全非法集資風險排查和案件信息上報機制。

5.依法及時進行處置。對排查中發現可能嚴重危害經濟社會發展的案件和隱患,要依法及時進行處置,防止風險擴大。參加排查工作的人員要遵守保密紀律和規定,未經允許不得泄露排查工作的相關情況,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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