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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15篇)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15篇)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為重點,有效保障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全年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精選15篇)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縣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羣體相關事件,環境信訪總量繼續維持下降趨勢,全縣共受理各類信訪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訪件100%按時進行了調處並及時回覆,回覆反饋率100%,信訪人滿意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縣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成立了單位重要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應急工作,報請政府批轉下發了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分別研究了符合各自實際的應急預案,全面提升了全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強化監管,深入推進應急管理

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指導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積極開展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指導企業實時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討論、評估,幫助企業分析判斷所面臨的環境隱患威脅,採取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重點防護,有效提升環境應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有效提升應急隊伍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應急處置的能力。五是強化應急意識,加強內部應急制度建設。縣環保局和各企業都建立完善了應急管理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構,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六是組織開展了環境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演練,增強了企業應對突發環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指揮能力。

(三)加強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

按照省廳、市局有關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鴛解兩庫環境監督”、“ 重金屬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專項檢查”、“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整治”、“環境風險和化學品檢查”等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0餘人次,檢查企業54餘家次,重點對位於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周邊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事故隱患防範情況進行了細緻的督查。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足量的應急物資,提高了應急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信訪,切實解決環境糾紛

加強“12369”環境信訪熱線建設,配備信訪受理專用手機,實行“12369環保熱線”24小時接聽;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批辦和限期反饋、信訪接待日、信訪終結等制度,熱情受理、積極調處各類環境投訴;對重複訪,羣體性上訪設立領導包案制度,責任到人;對羣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處理難度大、案情複雜的信訪積案,實行掛牌督辦;按照“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注重效果、落實穩控”的工作要求,採取疏導、勸導、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順羣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信訪、重複信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並使環境信訪數量不斷下降。

20xx年雖然我局在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應急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企業負責人環境安全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對應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環境安全應急工作存在應付心理,缺乏針對性的環境應急知識培訓。二是應急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企業應急池、應急閥門等環境應急設施未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個別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不完善、應急預案責任落實不到位、應急物資儲備不完備、應急演練針對性不強。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縣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鄉鎮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處置跨界環境污染糾紛,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業應急工作的落實。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編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科學、適用的應急處置預案;督促企業完善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指導企業實施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掌握企業環境的風險識別並組織企業適時開展應急增強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演練。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工作的保障機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檢查,對部門、各企業的應急預案、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加強應急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2

20xx年全市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應急管理工作的統一部署和要求,全面貫徹全國環境保護工作會議和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會議,按照環境保護部《關於加強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意見》和《20xx年全國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要點》精神,認真履行環境應急管理工作職能,以維護羣眾環境權益、保障羣眾健康和嚴守環境安全底線為目標,對飲用水源和環境風險源實施全過程環境應急管理,積極防範環境風險,妥善處置了各類突發環境事件,確保了環境安全。

一、切實做好應急管理工作

我市在前期開展沿江沿河化工石化企業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的基礎上,以保障飲用水源安全為重點,對轄區內沿江沿河以及工業集中發展區的企業進行了環境安全檢查,特別對造紙、化工、涉重涉危等行業企業進行了排查。督促企業加強管理,確保廢水、廢氣處理設施正常運行、危險廢物處置規範,加強環境應急演練及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急響應和處置能力。對涪江、郪江和赤城湖水庫周邊的洪達家鑫、弘橋公司、精峯明膠、三鑫紙業、寧豐皮革等進行了認真排查。對造紙、化工企業的環評和“三同時”制度執行情況、“三廢”處理設施運行情況、污染物排放情況、危化品存儲情況、應急演練情況、應急儲備物資等進行重點檢查。大英縣要求盛馬化工、鎣峯化工和興茂石化三家化工企業按照《危險廢物貯存污染控制標準》,對危廢的貯存和處置進行規範管理;對三鑫紙業、永佳紙業、金龍紙業三家企業治理設施運行、在線監控、污染物排放等情況進行了詳細檢查。對20__年已經關閉的大英縣騰華工業用燃料油加工廠、大英縣友章工業燃油廠、大英縣石門工業燃油加工廠3家煉油企業進行了現場檢查。從檢查情況來看,企業已徹底拆除設備,沒有生產跡象。

全年全市共出動執法車輛82台次,執法人員248餘人次,檢查企業40餘家,發現存在環境安全隱患的企業6家。截至目前,蓬溪縣對存在環境隱患的1家企業立案調查,已報請縣政府準備清理關停;其餘5家企業正在按要求積極整改。通過全面細緻的開展沿江沿河企業環境污染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有效消除了環境隱患,保障了我市區域環境安全。

二、科學應對各類突發環境事件

7月26日,阿壩松潘縣電解錳廠尾礦渣流入涪江後,我局第一時間與省環保廳和綿陽市、三台縣環保局取得聯繫,派出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趕赴綿陽、三台瞭解當地現場處置情況。第一時間啟動《遂寧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成立遂寧市環保局應對處置涪江水質異常事件指揮部,全局幹部職工24小時待命。從26日16時至異常水質成功處理,共出動人員4515人次,車輛811台次,採樣688個,出具監測數據2064個,編髮涪江水質短信700餘條,在遂寧日報、電視台、電台等主流媒體第一時間更新水質變動信息,及時引導社會輿論,為冷靜處理突發事件創造了正面的社會環境,為領導及時、正確下閘封堵、開閘放水提供了準確的第一手信息。國家環保部、省政府、省環保廳、市委、市政府對市環保局這次突發事件的應急能力給予了充分肯定。

三、存在具體問題

(一)部分企業的應急預案還不完善。有的企業應急預案過於原則,缺乏可操作性;有的企業將應急預案停留於寫在紙上,掛在牆上,缺乏演練;多數企業應急處置技術和物資儲備不足,發生事故時易耽誤處置的最佳時機,不利於污染的及時、有效處置和控制。

(二)全市環境應急能力建設有待加強。環境應急指揮通信系統、運輸保障系統、應急監測裝備、應急防護器材、應急處置物資等均有待進一步健全完善。

四、下一步工作

一是認真謀劃“十二五”環境應急管理工作。在制定“十二五”環保規劃時,要與區域、流域等規劃相銜接,突出規劃中環境應急管理內容,系統考慮環境應急管理“一案三制”和應急能力建設。按照國家“十二五”規劃和能力建設規劃的總體要求,認真謀劃、準確定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把風險防範工作落實在環境管理的各個環節,積極研究應急能力建設問題。

二是加強電子、化工行業綜合整治及環境應急管理,全面排查和清理整頓現有電子、化工企業。嚴把環保竣工驗收和排污許可證的頒發關。進一步核實轄區內重金屬、危險化學品企業排污許可證中的污染因子和允許排放總量。重點抓好該行業的環境應急預案執行情況,環保設施的配備情況,衞生防護距離要求內敏感目標的落實情況,危險廢物的暫貯、處理情況。

三是建立應急救援聯動機制。各單位要積極探索依託大中型企業建立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促進環境應急救援工作專業化和社會化。

四是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按照國家應急平台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督促指導風險較高的工業園區和重點企業建立環境應急物資儲備,提高應對和處置突發環境事件能力水平。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各區、縣環保局要結合本轄區實際,建立環境應急處置儲備信息庫。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3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健全市、區環保系統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羣眾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以及《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周邊地區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漢市行政區劃範圍造成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適用於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漢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漢市放射性污染應急預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羣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屬地管理。各區環保局應當堅持統一、屬地管理、協同應對、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開展、落實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整合資源,加強演練。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市區聯合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升全市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確的環境應急處置體系。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環境監測工作的局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污染防治一處、污染防治二處、環境影響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局機關委、財務處、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或可能波及轄區區環保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組長兼任主任,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各區和社會化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現場處置組。

(二)職責分工

1.小組

(1)批准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佈建議,根據政府授權,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

(3)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級環保部門參與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建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

(5)批准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信息;

2.應急辦

(1)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事務工作,經小組同意後下達應急工作指令;

(2)組織組和相關處室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進行評估,提出初步建議,為小組決策依據;

(3)及時傳達與貫徹落實小組的決策、決定和指令,有序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工作,通報相關信息;

(4)根據現場情況和監測結果,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斷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突發事件的責任認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並監督相關單位完成後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應急處置信息;

(5)組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並邀請環境應急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6)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7)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

(8)組織應急物質儲備與調度。

3.現場處置組

根據應急組的建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成員單位

(1)局辦公室負責與市相關部門的聯繫銜接、綜合協調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處: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水環境損害生態恢復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環境空氣污染損害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的制定。

(4)環境影響處:參與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參與土壤、化學品、重金屬、持續性有機物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環境損害生態恢復的制定。

(6)自然生態保護處:參與發生在濕地、森林、自然保護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的制定。負責組織組和污染防治一處、環境影響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等,擬定生態恢復和重建,報小組研討和決策。

(7)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8)局負責行政監察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9)財務處: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防護裝備與儀器設備採購、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經費。

(10)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情況新聞通稿,協調新聞媒體發佈相關信息。

(11)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絡輿情,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局應急辦;建立內部環境應急信息共享平台;通過局站、微博等平台發佈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

(12)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負責和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放射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除外)的調查、取證,組織對事發地周邊敏感點、敏感企業進行調查,對市直管的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3)市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物及污染範圍,分析預測污染情況的動態發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處置建議;及時將環境應急監測信息報應急辦;參與事件現場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14)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負責對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定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程度、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及時嚮應急辦報送信息;配合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5)各區環保局:編制本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報轄區人民政府和市環保局備案;在發現或知曉本轄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對應職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息分別報轄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應急辦、並對轄區內管轄的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及時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小組交付的其他任務。

四、環境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流程

(一)接報

市環保局值班室人員24小時值守並確保值班電話、傳真電話暢通,在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如實記錄接報時間、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地點及現狀等信息,立即通知發生地區環保局(自行報告的除外)進行核查。

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所受污染影響地的區環保局在獲知或接到市環保局值班室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並將相關情況及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初步評估結果回告。

突發環境事件初步評估結果在較大級別以上或發生地區環保局需要支援的,市局值班室應立即嚮應急辦值班報告。應急辦對事件等級做進一步評估並及時向小組報告,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區環保局開展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應急辦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評估結果在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以上的,報請小組宣佈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後,應急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和儀器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三)現場環境應急處置

環境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後,應核實以下情況: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地址、發生時間、類別、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環境影響範圍及可控程度等,對發生地區環境應急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協助,並進一步提出科學、有效的處置建議。

督促責任單位及時切斷污染源,對洗消廢水全部收集,妥善處理,防止污染擴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對事故現場需及時處置的危險廢物,由市輻危中心聯繫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進行收集處置;

根據現場需要,可向應急辦建議成立現場指揮部,邀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赴現場參入、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指派現場處置組,攜帶救援物質和器材趕到事故現場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四)信息報告

相關區環保局、現場處置組應及時嚮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最新情況,應急辦彙總後報小組。經小組批准後,由應急辦向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同時協助市政府應急辦對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如下: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在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在4小時內向湖北省環保廳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30分鐘內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應急辦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對省環保廳要求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要求書面反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在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可直接向省環保廳報告情況。

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信息。

4.報告採取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種形式。初報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報,採用電話報告加書面補充報告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數量、能及時出具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以及應急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的聯繫方式等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及時上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後上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事故的危害與損失,責任追究、查處等詳細情況。

(五)應急終止

滿足以下條件時,事發地區環保局商現場應急處置組可向應急辦提出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1.現場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裝置處於安全狀態;

2.已採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邊居民生產、生活已基本恢復正常;

3.已制定和實施環境恢復計劃,環境質量正處於恢復之中。

小組宣佈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環境應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信息發佈

經小組批准後,應急辦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交由市環境宣教中心形成新聞通稿並協調新聞媒體對外發布,或通過站、微博等平台進行信息公開。未經批准,任何參加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媒體採訪或對外傳播和發佈相關信息。

(七)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分析、,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材料報應急辦。

五、應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表報應急辦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重新報備。

(二)培訓與演練

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業務培訓,定期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和能力。

(三)經費保障

市環境監察支隊、市輻危中心和市環境監測中心應將相關環境應急處置經費納入預算,及時購置、更新環境應急裝備,定期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保證環境應急工作正常運行。

六、預案的發佈和修訂

本預案經小組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應急辦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預案的修訂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4

為了能有效防範重特大安全事故的發生,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周邊環境空氣造成污染與不利影響,保障正常的生產經營和社會生活秩序。根據,《城鎮燃氣管理條例》、《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環境保護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暫行辦法》以及相關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站實際情況,現制定《山丹縣長城液化氣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一、企業基本情況:

1、危險泄露物質名稱:液化石油氣

2、職工人數:5人(其中管理人員2人,操作人員2人,專職安全員1人)

3、佔地面積:3000平方米

4、最大儲存量:90立方

5、危險源目標:

1號目標:液化氣儲罐

2號目標:90m輸氣管線

3號目標:罐區7.5KW螺桿泵一台

4號目標:機泵房5.5KW葉片泵2台

5號目標:槽車卸車口一套

6號目標:汽車加氣機1台

二、預防事故的措施

本站在建築設計、設備設計、安裝、工藝流程、消防、環境設計、安全設計等全部符合國家規範要求外,還採取建立健全各種規章制度和崗位操作規程,落實安全生產責任,所有人員均持證上崗,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定期進行安全培訓,定期進行泄露排查,24小時動態監控和預防,堅決不讓泄露發生。

三、應急救援的組成和職責

1、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小組的組成:

組長:劉青

組員:劉成生、劉子陽、張澤輝、武愛軍

2、工作職責:

組長具體安排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的組織實施;組織救援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開展搶險救災工作,力爭將泄露事故制止,將損失降到最低,並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採取緊急處置措施;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在實施中存在的問題和對環境污染造成的程度,及時對原內容進行調整、修補、補充和完善;

監督檢查實施事故應急處理預案的演練和學習泄露後對環境的污染程度,會同相關部門制定防止泄露事故進一步擴大的應急措施並監督實施。

四、救援方案:(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1、發現人第一時間報告組長,組長立即啟動預案進行搶險部署,命令劉成生負責對泄露出進行搶修堵漏,劉子陽做劉成生的安全監察人,如果劉成生在搶險過程中再次出現危險時,劉子陽立即進行搶救或根據事發情況上報組長;

2、命令張澤輝立即設置警戒線,阻止人員靠近,武愛軍配合張澤輝疏散人羣,張澤輝立即撤出做好消防滅火或水霧稀釋準備工作;

3、組長分配好救援工作後及時撥打應急救援行政單位電話報告事故情況;

4、組長劉青根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及時組織提供搶險所需的防毒裝備、救援工具、應急物資及交通工具和工程器械等。

5、武愛軍保持警戒的同時,引導消防、救護、應急救援的車輛及人員駛入(進入)救援現場,協同救援大隊開展救援工作。

五、處置程序(任意目標發生泄露)

開展救援工作時,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救援人員必須穿戴防護服、防毒面具和防護手套等應貫徹“先重點後一般、先救人後救物”的原則。

①各崗位操作人員必須樹立高度的安全責任感和警惕性,要從有效的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高度出發,各負其責,抓好落實。

②加強值班制度,快速反饋信息。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發現事故和隱患後,要立即報告和報警,並做好記錄。按照領導指示立即組織人員趕赴現場,進行事故救援。

③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類型,搶險指揮人員應沉着冷靜,採取科學的救援方法,儘量避免人員傷亡和事故蔓延擴散。

④加強紀律性,各崗位人員耀不折不扣的完成指揮部下達的任務,服從指揮,統一領導。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5

為了保障公司職工健康地工作、生活,促進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防範安全事故發生,切實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依照上級有關要求及相關法律法規,從公司實際出發,特制定本預案。

一、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公安消防部門

2、報警程序:

(1)迅速組織有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2)根據火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報告消防中心(電話119)。

(3)在向公司領導彙報的同時,派出專門人員到顯眼位置或主要路口等待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3、組織實施:

(1)參加人員:在消防車到來之前,以辦公室內成員為主,其餘人員(孕婦及行動不便者除外)均有義務參加撲救。

(2)消防車到來之後,辦公室人員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

(3)使用器具:滅火器、水桶、臉盆、鐵杴,水浸的棉被等。

(4)辦公室人員要迅速組織人員逃生,原則是“先救人,後救物”。

(5)無關人員要遠離火場,以便於工作,便於消防車輛駛入或操作。

4、撲救方法:

(1)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製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具。

(2)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絕對不能用水撲救。

5、注意事項:

(1)火災第一發現人應查明原因,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

(2)火災後應掌握的原則是邊救火,邊報警。

(3)發生火災事故時,在向119消防指揮中心報警時,並立即報告公司領導。

(4)辦公室人員迅速疏散公司職工,撤離到安全區域。

(5)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滅火。

(6)在進行滅火的同時,應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火勢蔓延。

二、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報警程序:

及時將情況報告部門領導,經領導同意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2、處置措施:

(1)接報後,部門領導迅速趕到現場,同時向公司領導報告。

(2)接報後,行政部人員迅速趕到現場,安排人員保護現場,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3)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請示後向公安機關報案。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注意事項:

(1)此類案件一般內部掌握,知情者未經允許不得向外界宣揚。

(2)注意保護現場,以便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做好工作,不要因此影響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生產秩序。

三、大型活動突發事件處置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公司任何人員在大型活動中,發現或確認建築物或構築物出現嚴重安全隱患、電器設備或其他物品爆炸、收到恐嚇電話、發現可疑物品、電線斷路起火、發生火災事件、活動特別擁擠且無序進行、人員傷亡、自然災害無法進行等,要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由行政部請示公司領導後根據預案和實際情況現場發佈停止或疏散命令。

(2)應急預案起用後,辦公室人員按照分工和職責要求,全面進入緊急工作狀態。

(3)如果公司職工出現傷情,立即組織人員送往醫院救治,情況緊急報警求助。

(4)立即確定疏散路線,並組織人員疏通所有安全通道,排除障礙,引導人員分流,確保人員安全疏散。

(5)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相關區域。

3、注意事項:

(1)行政部根據險情結束、隱患消除後宣佈應急狀態的終止。

(2)原危險區域、事故發生點的警戒撤除與否,必須公司主要負責領導決定。

(3)應急預案終止後,辦公室應立即組織人員對事故的發生原因作出調查,並就事故原因、事故過程、經濟損失、經驗教訓等作出書面報告。

四、房屋倒塌事故應急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2、處置措施

(1)發現房屋倒塌,第一知情人立即報告部門領導,請示公司領導後組織人員立即趕赴現場搶救受傷人員。

(2)疏散圍觀人員,各部門負責人立即集合各部門員工點名清人數,發現有缺席人員要逐一將缺席人員的去向瞭解核實清楚。

(3)公司立即報告當地政府、監管主管部門。

(4)有傷亡人員,要立即撥打“120”請求救助。將受傷人員送到醫院進行救治、並隨即通知受傷人員的父母。

(5)保護好現場,為堪測現場、確定事故原因提供依據。

(6)安撫職工情緒,維護好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

3、注意事項

(1)一旦發生房屋倒塌事故,措施要果斷。穩定職工情緒,不能引起不必要的混亂。

(2)如有媒體採訪,必須請示公司領導同意,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採訪,以避免報到失實。

五、緊急事態預案

1、“緊急事態”是指暴力、惡性傷害、嚴重毆打、恐怖襲擊等突發事件。

2、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公司領導

(3)根據需要由主要部門領導確定向相關部門報告。

3、處置措施

(1)公司一旦發生緊急事態,必須在第一時間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根據情況決定是否撥打110報警電話或撥打120救護電話。

(2)控制事態發展。

(3)救護救治公司職工。

(4)配合公安幹警制止不法分子,直至抓獲。

(5)保護現場,保存物證。

(6)協助有關部門調查、瞭解事態發生的真實情況。

(7)總結經驗教訓和書面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情況。

六、外來人安全管理預案

1、報告程序:

(1)部門領導

(2)行政部

2、處置措施

(1)公司每一位職工都有權利和義務,依法、規範對到公司的外來人員嚴格盤查登記,防止有不良意圖者進入公司。

(2)全體職工遇到陌生人或可疑人員應上前詢問,做到防微杜漸。

(3)出現外來人員肇事時,職工應儘可能地穩住肇事人的情緒,機智冷靜地確保公司其他職工和自己的安全,同時設法通知辦公室主任。

(4)行政部根據情況機智、冷靜、果斷處置或撥打110報警。

(5)行政部在到達出事現場後應立即參與解決問題。

(6)在警方到達後,公司職工應積極配合警方解決問題。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6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於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户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於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餘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並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徵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上報和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並啟動本預案。

(二)信息通報

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户。

(三)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並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四)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後,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後鄉鎮,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繫,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後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後,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後,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彙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後,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彙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彙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7

第一節 施工現場基本要求

一.基本要求

1.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每月對職工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2.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電、氣焊作業,要有操作證和用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3.用電氣設備和易燃、容易爆物品,必須嚴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負責人,配備滅火器材,確保施工安全。

4.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盜、防火要求,不得用易燃材料。城區內的工地一般不準支搭木板房。必須支搭時,須經消防監督機關批准。

5.施工材料的堆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搭設。易燃、容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堆放,保持通風,用火符合防火規定。不準在工程內、庫房內調配油漆、稀釋易燃、容易爆液體。

6.工程內不準作為倉庫用,不準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在採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工程內不準住人。特殊情況需要住人的,要報經上級機關批准並與建設單位簽定協議,明確管理責任。

7.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必要時設有防火措施的吸煙室。

8.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安全保衞部門批准不得用電熱器具。

9.氧氣瓶,乙炔氣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米,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米。禁止在工程內用液化石油氣“鋼瓶”、乙炔發生器作業。

10.施工工程始末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進行電焊、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11.現場應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容易爆材料區,生活區,按規定保持防火間距。如果條件所限,防火間距達不到標準時,就採取相應防火措施,適當減少防火距離,這種做法要徵求當地消防部門的意見。另外,還要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物。各類建築設施、材料防火間距如表:

各類建築設施、材料的防火間距表(m)

建築物臨建設施非易燃庫、站易燃庫站固 定明火處木料堆廢 料易燃雜料

建築物~ 20 15 20 15 20 30

臨建設施 20 5 6 20 15 15 30

非易燃庫、站 15 6 6 15 15 10 20

易燃庫站 20 20 15 20 25 20 30

固定明火處 25 15 15 25 ~ 25 30

木料堆 20 15 10 20 25 ~ 30

廢料、容易燃雜料 30 30 20 30 30 30 ~

12.現場應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於3.5米。禁止佔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13.現場應設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進水乾管直徑不小於100㎜。較大工程要分區設置消防栓;高度超過24米的工程,應設置消防豎管,管徑不得小於65㎜,並隨樓層的升高每隔一層設一處消防栓口,配備水帶。消防供水應保證水槍的充實水柱射到最高最遠點。施工現場消防栓處日夜要設明顯標誌,配備足夠水帶,周圍3米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消防泵房應用非燃材料建造,設在安全位置,消防泵專用配電線路,應引自施工現場總斷路器的上端,並設專人值班。要保證連續不間斷供電。

14.現場防火材料堆放的防火要求有3點:

(1)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要保持一定的防火距離。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2)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並注意防水。

(3)易燃、容易爆物品的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乾燥處。

15.現場中用易燃材料搭設工棚在用時應遵守下列規定:

(1)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2)每幢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於5米,農村不小於7米。工棚不得過於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的防火間距不小於10米。

(3)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下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的水平距離不小於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距離不濁於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於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向。

(4)工棚的高度一般不低於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5)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採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間距,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用碘鎢燈照明。

16.施工現場不同施工階段的防火要點如下:

(1)在基礎施工時,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囱落下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2)在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人員。特別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員。在焊點垂直下方,儘量清理易燃物。電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鎖緊,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築物接觸時要採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

(3)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吊頂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棚頂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後,方可施工。在用易燃油漆時,要注意通風,嚴禁明火,以防易燃氣體燃燒爆炸。還應注意靜電起火和工具碰撞打火。

二.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後的注意及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災或火險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滅。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儘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迸發事故。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要判斷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在消防隊到達現場以後,工長要及時、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容易燃、容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儘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後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後,要保護火災現場,並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保護火災現場又是查找火災原因的重要措施。

第二節 消防安全技術

在施工程要堅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別在進行電氣焊、油漆粉刷或從事防水等危險作業時,要有具體防火要求。

一.機電設備

1.機械和動力機的機座必須穩固。轉動的危險部位要安設防護裝置。

2.工作台前必須檢查機械、儀表、工具等且確認完好方準用。

3.電氣設備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綁在一起,各種電動機必須按規定接零接地,並設置獨立開關;遇有臨時停電或停工休息時,必須拉閘加鎖。

4.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應嚴格按照單項安全技術措施進行。運轉時不準修理。

5.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應有隔離防護措施。起重機不得在架空輸電線路下面工作。在架空輸電線路一側工作時,不論在任何情況下,起重臂、鋼絲繩或重物等與架空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應不小於下表的規定。

輸電線路電壓 1KV以下 1~20KV 30~110KV 154KV220KV

允許與輸電線路的最近距離(m) 1.5 2 4 5 6

6.行燈電壓不超過36伏,在潮濕場所或在金屬容器內工作時行燈電壓不得超過12伏。

7.受壓容器應有安全閥,壓力錶,並避免曝曬、碰撞;氧氣瓶及配件嚴防沾染油脂;乙炔發生器、液化石油氣,不得躺卧用,且必須有防回火的安全裝置。

二.油漆工

1.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庫房應通風良好,不準住人,並設置消防器材和“嚴禁煙火”明顯標誌。庫房與其它建築物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3.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調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的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4.在室內或在容器內噴漆,要保持通風良好,噴漆作業周圍不準的火種。

5.用噴燈,加油不得過多,打氣不得過足,用時間不宜過長,點火時火嘴不準對人。

6.在調油漆或對釋稀料時,室內應通風,在室內和地下室油漆時,通風應良好,任何人不得在操作時吸煙,防止氣體燃燒傷人。

7.用不完的料桶應蓋好放回原處,不準到處亂放。

8.清理隨用的小油漆桶時,應辦理用火手續,按申請地點用火燒,並設專人看火,配備消防器材,防止發生火災。

三.焊接工程

(一)電焊工

1.電焊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

2.電焊機要設獨立的的開關,開關應設在防雨的箱內,拉閘時應側身操作。

3.在密閉的金屬容器內施焊時,容器必須可靠接地,通風良好,並應有人監護。嚴禁向容器內輸入氧氣。

4.焊接預熱工件時,應採用石棉布或擋板等隔熱措施。焊把線、地線禁止與鋼絲繩接觸,所有地線接頭必須連接牢固。

5.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易爆物品,或對其進行覆蓋或隔離。

6.必須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內施焊時,應經有關部門檢驗許可後,方可施焊。

(二)氣焊工

1.氣焊人員必須遵守安全用危險品的有關規定,

(1)報送氣瓶和乙炔氣瓶距火源不得小於是10米。

(2)乙炔氣瓶要放在空氣流通好的地方,嚴禁放在高壓線下。應立放固定用,嚴禁卧放。

(3)施工現場附近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4)裝置要經常檢查和維護,防止漏氣。同時嚴禁氣路沾油。

(5)氧氣瓶、乙炔氣瓶不得放在日光下直曬或高温處,温度不得超過35°C。

(6)用乙炔氣瓶必須配備專用的乙炔減壓器和回火防止器。

2.氣焊工必須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要點

(1)氧氣瓶、乙炔氣瓶裝減壓器前,對瓶口污物要清除,以免污物進入減壓器內。

(2)瓶閥開啟要緩慢平穩,以防氣體損壞減壓器。

(3)在點火或工作過程中發生回火時,要立即關閉氧氣閥門,(混合氣閥門,)最後關閉乙炔氣閥門。

3.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施焊場地周圍的易燃易爆物品應清除或覆蓋、隔離。

(2)氧氣瓶及配件及焊割工具上嚴禁沾染油脂。

(3)點火時焊槍口不準對人,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地面或工件上。帶有乙炔氣和氧氣的焊槍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以防氣體逸出,發生燃燒事故。

(4)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或登高。

(5)嚴禁在帶壓的金屬容器或管道上焊、割。

(6)在貯存過易燃、容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割時,應先清洗乾淨,並將所有的孔、口打開。

(7)工作完畢,應將氧氣閥、乙炔氣閥關好,擰上安全罩,檢查工作場地,確認無着火危險,方可離開。

四.防水作業

1、患皮膚病、眼結膜病及對瀝青嚴重敏感的工人,不得從事瀝青工作。瀝青作業每班適當增加間歇時間。

2、裝卸、搬運、熬製、鋪塗瀝青,必須用規定的防護用品,皮膚不得外露。裝卸、搬運碎瀝青,必須灑水,防止粉末飛揚。

3、溶化桶裝瀝青,先將桶蓋和氣眼全部打開,用鐵串通後,方準烘烤,烘烤中經常疏通放油孔和氣眼。嚴禁火焰和油直接接觸。

4、熬製瀝青的地點不得設在電線的垂直下方。一般應距建築物25米;鍋與煙囱的距離應大於80釐米,鍋與鍋之間的距離大於2米;火口與鍋邊應有70釐米的隔離設施。臨時堆放瀝青、燃料的地方,離鍋不小於5米。

5、煎油前應先清除鍋內的雜質和清水。

6、熬油必須由有經驗的工人看守,要隨時測量控制油温,熬油量不得超過鍋容量的3/4,下料應慢慢溜放,嚴禁大塊投放。下班熄火,關閉爐門,蓋好鍋蓋。

7、鍋內瀝青着火,應立刻用鍋蓋蓋緊,停止鼓風,封閉爐門,熄滅爐火,並嚴禁在燃燒的瀝青中澆水,應用幹沙,濕麻袋滅火。

8、配製冷底的油,下料應分批少量,緩慢,不停攪拌,不得超過鍋容量的1/2;温度不得超過80℃,並嚴禁煙火。

9、裝運瀝青的勺、桶、壺等工具,不得錫焊,盛油量不得超過容器的2/3。肩或手推未行走的道路要平坦,繩具要牢固。吊運時桶的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10、屋面鋪貼卷材,四周應設置1.2m高圍欄,靠近屋面四周沿邊應側身操作。

11、在地下室、基礎、池壁、管道、容器內等處進行有毒,有害的塗料防水作業,應定時輪換間歇,通水換氣。

五、樓層鋼筋電焊焊接。

1、電焊機外殼必須接地良好,其與樓面鋼筋用板支承絕緣。

2、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邊接牢固,更換焊條必須帶電焊手套,焊把線、地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用鋼筋代替地線。

3、操作前必須申請明火用火證,按規定清理好現場,按規定清理好現場周圍易燃易爆物品,備足滅火設備,設人看火,否則禁止作業。

六、明火作業

1、用電氣設備和化學危險品,必須符合技術規範和操作規程,嚴格防火措施,確保施工安全,禁止違章作業。施工作業用火必須經保衞部門審查批准。領取用火證,方可作業。用火證只在指定地點和限定時間內有效。

2、具有火災危險的場所禁止動用明火。確需動用明火時,必須事先向主管部門辦理審批手續,並採用嚴密的消防措施,切實保證安全。

3、用明火時應注意下列問題:

1) 現場生產、生活用火均應經主管消防的領導批准,任何人不準擅自用明火。用明火時,要遠離易燃物,並備有消防器材。

2) 用材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火完畢要認真熄火。

3) 現場應設吸煙室,場內嚴禁吸煙。

4) 現場從事電焊、氣焊的工作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的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並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應隨身應有滅火器,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自離開崗位。

七、季節施工

1、暴雨颱風前後,要檢查工地臨時設施、腳手架、機電設備、臨時線路,發現傾斜、變形、下沉、漏雨等現象,應及時加固修理,有嚴重危險的,立即排除。

2、高層建築、煙囱、水塔的腳手架及易燃、容易爆倉庫和塔吊、打樁機等機械,應設臨時避雷裝置,對機電設備的電氣開關,要有防雨防潮設施。

3、現場道路加強維護。斜道和腳手板應有防潮措施。

4、油漆桶、稀料桶不準靠近火爐或用火烤。

第三節 工地各設施消防的基本要求和規定

一.一般規定

1、重點工程和高層建築應編制防火措施並履行報批手續,一般工程應有防火技術方案。

2、按規定配置消防器材、設施和用品,建立消防組織。

3、明確劃定用火和禁火區域。

4、動火作業需履行審批制度,動火操作人員持證上崗並有專人監護。

5、定期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清除火災隱患。

二.滅火器材適用範圍

1、泡沫滅火器適用於油脂,石油產品及一般固體物質的初起火災。

2、酸鹼滅火器適用於竹木、棉毛、革、紙等一般可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3、乾粉滅火器適用於石油及其產品、容易燃物質的初起火災。

4、二氧化碳滅火器適用於貴重設備、檔案資料、儀器儀表、600V以下電器及油脂火災。

5、水的滅火範圍較廣,但不得用於:

1) 非水溶性可燃易燃物體火災。

2) 與水反應產生可燃氣體,可引起爆炸的物質起火。

3) 直流水不得用於帶電設備和可燃粉塵處的火災,貯存大量濃硫酸,硝酸場所的火災。

三.消防器材的日常管理

1、各種消防梯經常保持完整完好。

2、水槍經常檢查,保持開關靈活,暢通,附件齊全無鏽蝕。

3、水帶沖水防驟然折彎,不被油脂污染,用後清洗曬乾,收藏時單層捲起,豎直放在架上。

4、各種管接頭上和閥蓋應接裝靈便,鬆緊適度,無滲漏,不得與酸鹼等化學品混放,用時不得撞壓。

5、消防栓按室內外(地上、地下)的不同要求定期進行檢查和及時加註潤滑液,消防栓上應經常清理。

6、工地設有火災控測和自動報警滅火系統時,應設專人管理,保持處於完好狀態。

四.料場倉庫存防火

1、容易着火的倉庫應設在工地下風方向、水源充足和消防能使到的地方。

2、容易燃露天倉庫應有6米寬平坦空地消防通道,禁止堆放障礙物。

3、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堆貯存編號,對危險物品應加強庫存檢驗,易燃易爆物品應用不發火的工具設備搬運和裝卸。

4、庫房內嚴禁用碘鎢燈、電氣線路或照明應符合安全規定,易燃品應用防爆開關和防爆燈。

5、容易燃材料堆保持通風良好,應經常檢查其温、濕度,防止自然起火。

6、露天油桶堆放處應有醒目的禁火標誌和防火防爆措施。

7、各種氣瓶均應單獨設庫存放。

五. 24米及以上建築施工防火

1、設置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和其它消防措施;

2、視需要增設臨時水箱、水池,以保證有足夠的消防水;

3、設專業防火監視巡迴檢查;

4、現場配報警裝置,及時報告火險。

六.地下室施工防火

1、保持出入口暢通;

2、在門窗、洞口和通氣孔處禁放氧氣瓶和乙炔瓶;

3、不準用作危險品倉庫和存放有毒、容易燃物品;

4、應有火險報警裝置。

七.熬製瀝青防火

1、鍋爐應設置在遠離建築物和易燃材料30米以上的適合地點,禁止設在屋頂、簡易工棚內和電氣線路下。

2、嚴禁用汽油或煤油點火,不能用瀝青做燃料。

3、需要加煤油稀釋瀝青時,應待瀝青表面的温度降低以後進行。

4、熬製現場應配置消防器材、用品。

八、 電焊、氣焊作業防火。

1. 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乙炔氣瓶的距離不小於10m,與易燃、 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小於30m。

2. 乙炔氣瓶與氧氣瓶存放時的距離不小於2m,用時的距離不小於5m。

3. 氧氣瓶、乙炔氣瓶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齊全有效。

4. 作業前應有書面的防火交底,作業時備有滅火器材,作業後清理熱物和切斷電源、氣源。

九、 塗(噴)漆的防火

1. 作業場所應通風良好,防止空氣形成爆炸濃度。

2. 禁止與焊、割作業同時或同部位上下交叉進行作業。

3. 接觸塗料、稀釋劑的工具應採用防火花型。

4. 浸有塗料、稀釋劑的破布、棉紗、手套和工作服等應及時清除,防止堆放生熱自燃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8

為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切實搞好廠區安全工作,認真做好各種突發事件應對工作,將可能發生的事故降到最低限度,根據《安全生產法》、《浙江省安全生產條例》、和上級有關部門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以下應急預案。

一.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公司成立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小組,組長支部書記擔任,副組長由生產經理、技術經理擔任,成員由部門、車間負責人組成,小組下設指揮組,搶險組和後勤保障組。

1.指揮組由、組成。在第一時間發佈突發事件的相關情況,第一時間組織員工疏散,第一時間組織員工自救,保證員工人身安全,第一時間保證公司財產和員工財產安全,第一時間組織協調各項工作有序進行。

2.搶險組:由20名員工組程:由任組長,任副組長,組員由、承擔危難工作,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任務。

3.後勤保障組:由6名同志組成,任組長,為副組長,組員由、擔物資裝備供應,切實保證突發事件工作所需。

二.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預案措施

1.發生一般火警、火災事故、設備事故、人身傷害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當班值班人員應立即報告車間、部門和公司,逐級上報。火警火災撥打119請求救援。人身傷亡事故應立即送醫院治療,或撥打120請求救援,但不管是哪類事故,搶險救護時都要先切斷電源或採取防護措施後再組織救護,防止事態擴大。

2.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應立即切斷電源,迅速向公司彙報,公司逐級向上反映。崗位人員撥打119救援電話請求援後,首先組織自救,使用現場的滅火器進行滅火,根據着火部位、性質也可用現場備用的防火沙、土、水進行滅火,電氣火災要用乾粉滅火器,變壓器、油罐等用水冷卻時,人要遠離,嚴防爆炸傷人,待消防專業人員趕到後,在專業人員指揮下配合滅火。

3.發生人身傷亡事故,發現人員要立即向班組長、車間主任、部門、公司逐級上報後,還要通知醫院工傷搶救小組,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救援。若傷部位屬擦傷、碰傷、壓傷等要及時用消炎止痛藥物擦洗患處,若為出血嚴重,要用乾淨布料進行包紮止血。若傷者發生骨折要保持靜從事靜卧。若發生嚴重燒傷、燙傷,要立即用冷水沖洗30分鐘以上,若傷者已昏迷、休克,要立即抬至通風良好的地方,進行人工呼吸或按摩心臟,待醫生到達後立即送醫院搶救。

4.若發生食物中毒事故,救援人員在救援時要了解中毒原因,迅速把中毒人員抬至通風良好處進行一般性搶救,並立刻送往醫院搶救。

5.發生重大設備事故,要立即報告,同時停止設備運轉,處理事故時,要有專業人監護。嚴格執行檢修程序和停送電確認制度,防止打亂仗,冒險作業。

6.發生爆炸事故,要立即關閉爆炸源,若有人員傷亡,按人員傷亡預案救援。

7.發生各類事故都要保護好現場,待事故調查分析處理。

三.注意事項

1.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小組成員要保證24小時開機,認真做好各項預防工作,隨時準備應付各類突發事件發生。

2.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工作要聽從指揮,服從安排,要切實做到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

3.本預案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修改完善。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9

1、目的

電梯安裝、維保工作是特種作業,安全性要求極高,在各種工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緊急情況,這就要求我公司對緊急情況的出現要時刻做好準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出現情況能及時處置,為做到這些,公司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市各職能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此應急處理方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電梯安裝、維修工作。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辦公室。

3.2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彙編入此《應急預案》。

3.3工程部、維保部、施工班組:當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傷、死、損壞設備)時,不論是否與公司有關,都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報告。

4、應急組織

4.1公司應急小組

4.1.1組長:

4.1.2副組長:

4.1.3組員:

4.2工程部應急小組

4.2.1組長:

4.2.2組員:

4.3維保部應急小組

4.3.1組長:

4.3.2組員:

5、應急電話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報警服務110

5.5公司辦公室

5.6工程部

5.7維保部

5.8節假日值班

6、電梯困人救援方法

6.1執行人:維保部

6.2時間:30分鐘

6.3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安慰乘客,使他們安靜等待,不要擅自行動,以免發生“剪切”、“墜井”事故。為解救被困的乘客,應在維修人員或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機操作,司機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並與維修人員取得聯繫。

(2)維修人員應瞭解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於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儘量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更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內吸煙、打鬧,必須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6.4盤車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與以配合。

(2)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於廳門地坎6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3)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拱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4)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採用“漸時式”,一步步鬆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又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準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7、發生火災

7.1執行人:維保部

7.2時間:30分鐘

7.3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如下措施:

7.4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並報告公司辦公室。

7.5發生火災時,對於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7.6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並切斷總電源。

7.7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氮化碳、乾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7.8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餘電梯應立即停於遠離火災蔓延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7.9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

8.1執行人:維保部

8.2時間:30分鐘

8.3接到政府部門發佈預報,由維保部通知顧客參照國務院發佈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於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執行。

8.4當地震已發生,震級為四級以下,烈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進行如下檢查:

(1)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2)電梯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3)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並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遠層站停梯,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修理。如上下全程運行無異常現象時,再多次往返試運行後,方可投入運行。當地震震級為四級(含四級)以上、烈度為6度以上時,應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安全檢驗,無異常現象或對設備進行檢修後方可試運行,經多次試運行一切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9、電梯濕水處理

電梯機房處於建築物最高層,底坑處於建築物最底層,井道通過層站與樓道相連。機房會因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除因建築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處,還會因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從樓層經井道流入底坑,發生洪水時,井道、轎廂也會遭水淹。當發生濕水事故時,除從建築設施上採用堵漏措施外,還應採取應急措施。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採取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燬線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後,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記錄清楚並存檔。

10、停電造成停梯時

運行中的電梯將會因供電線路故障或限電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採用如下方法處理。

(1)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向乘客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並與維修人員聯繫,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2)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繫,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啟用。

(3)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後。

(4)恢復送電後,及時與轎廂內乘客聯繫,重新選層走梯。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0

一、修訂背景及過程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安徽省突發事件應對條例》、《安徽省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要求,我縣需編制《歙縣行政區域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20__年3月,完成《預案》(徵求意見稿),徵求縣相關部門、鎮政府、居民意見,並組織專家評審,根據各方意見對《預案》進行了修改完善。20__年7月1日由縣政府辦公室印發。

二、編制目的

編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是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突發環境事件,健全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機制,科學有序高效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最大限度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風險和危害,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

三、預案主要內容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主要內容由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應急組織體系、應急準備、監測預警、信息報送、應急響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及後期工作、應急保障等部分組成。

歙縣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I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四級。

歙縣人民政府設立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簡稱縣指揮部),歙縣縣長任總指揮,分管生態環境保護方面工作副縣長任副總指揮。

成員單位有縣生態環境分局、縣委宣傳部、縣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縣公安局、縣民政局、縣財政局、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縣交通運輸局、縣農業農村局、縣水利局、縣衞生健康委員會、縣應急管理局、縣市場監督管理局、縣林業局、武警歙縣中隊、縣氣象局、縣消防大隊。

縣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綜合協調、污染處置、應急監測、醫療救治、應急保障、轉移安置、新聞宣傳、社會維穩、調查評估等工作組,在縣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采取應急處置行動。

四、下一步工作計劃

下一步將根據應急物資調查情況補充歙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物資,結合歙縣行政區域內風險源情況開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演練。

五、諮詢電話

如有對《預案》不理解之處,請諮詢黃山市歙縣生態環境保護綜合行政執法大隊。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1

為有效防範環境污染事故特別是重特大環境污染的發生,及時合理處置可能發生在校內的各類重大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和消除污染,維護自然生態環境,保障全體師生身心健康及正常生活、教育教學活動的進行,遵循《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國家環保總局辦公廳《關於加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通知》,特制訂本預案本預案。

一、指導思想

樹立科學的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規範和強化部門應對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建立和完善各校區防範有力、指揮有序,快速高效和協調一致的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體系。

二、適用範圍

凡屬校園內發生的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的控制和處置行為,均適用本預案的規定。

具體包括

(一)一般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指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10000元內的。

(二)較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000—5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中毒症狀;

三、因環境污染引起衝突;

四、對環境造成危害。

(三)重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100000元內的;

二、人員發生明顯中毒症狀,輻射傷害或可能導致傷殘後果的;

三、人羣發生中毒症狀,致人死亡或者重傷;

四、因環境污染使社會穩定受到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較大危害;

六、砍伐植物造成危害的;

七、對校區裝修改選、開發造成嚴重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直接威脅教育教學活動、生活的事故;

8貨物嚴重輻射。

(四)特大環境污染與破壞事故

一、由於污染或破壞行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在10萬元以上;

二、各校區人羣發生明顯中毒症狀或輻射傷害;

三、人員中毒致人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傷數人以上;

四、因環境污染使本校區不能正常教育教學、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五、對環境造成嚴重危害。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2

一、適用範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人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一)一般情況(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後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

xx人員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由xx人員向xx人員彙報,再由xx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後,由xx人員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繫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

樓層蹲點領導到位:

一樓;

二樓;

三樓。

4、雨晴後,由xx人員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衞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3

為及時、有效減少環境空氣污染對人體造成的危害,保障學生的身體健康,結合我校實際,根據省廳20xx年1號文《XX省教育廳啟動重污染天氣IV級應急響應的緊急通知》特制定本預案。

一、工作職責

(一)領導小組職責

1、在市環境空氣污染應急工作組的統一領導下,校長對學校環境空氣污染應對工作全面負責,副校長組織協調。

2、辦公室收集數據,及時通報污染等級,並做好學校應對環境空氣污染應對情況上報工作。

3、組織宣傳環境空氣污染相關科普知識,傳授有關防護、重污染天氣道路安全等常識。

4、安全工作分管領導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加強防護環境空氣污染和治安工作,確保學校正常教學及生活秩序。

5、班主任利用班會課、環境教育課、家長會等方式開展環境空氣污染教育和應急預案的學習,明確各級預警應該採取的應對措施。

6、體育活動課教師根據預警級別做好室內外體育活動的調整和安排。

未盡事宜,以當天緊急通知為準。

(二)工作要求

學校根據應急辦發佈的預警通知。接到預警通知後,根據預警等級及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及時採取應急措施。

二、應急響應

(一)響應分級

根據環境空氣污染黃色、橙色、紅色預警等級,啟動相應的三級、二級、一級應急響應措施。

(二)響應措施

1、三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佈的黃色預警時,學校落實上級響應措施,讓學生減少户外活動。

2、二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佈的橙色預警時,學校立即停止學生室外體育課及户外活動,因地制宜,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體育鍛煉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按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根據學生出勤情況靈活安排教育教學活動;加強晨檢、日間健康巡檢,以及對特異體質和特殊疾病學生的健康管理工作。

3、一級響應措施

接到上級應急辦發佈的紅色預警時,學校根據紅色預警發佈的不同時段,做好應急響應工作。自動採取停課。停課期間,學校的教師按時到校、上崗,對因不知情等原因到校的學生,學校要組織人員做好看護和健康防護工作,靈活安排學生開展多種形式的室內活動,學校不安排上新課。

三、應急保障

1、學校成立環境空氣污染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應急工作預案,進行應急演練,明確職責,分工協作,密切配合。

2、加強宣傳教育,讓學生了解空氣污染對人體的危害,提醒學生儘量減少户外活動,同時加強環境知識的教育,提高環境保護意識、

3、確保通訊工具的暢通。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4

為保障員工職業健康,預防中暑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

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三、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夏季室外氣温在37℃以上,由應急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室外氣温連續15天底於37℃以下,由應急組長宣佈防暑預案終止。

四、出現中暑的症狀

在夏季高温季節出現頭疼、頭昏、嘔吐、噁心等症狀時,可判斷為中暑。

五、應急措施:

1、應急組長宣佈啟動防暑應急預案,由負責制訂新的施工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必須避開中午高温。

2、負責給員工宿舍購買安裝風扇等降温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知識宣傳,以告員工信、黑板報等形式向員工傳授各種預防中暑的措施。

4、負責向施工一線員工發放防暑藥品,如人丹、菊花茶、風油精。

5、由、監督項目部及各隊食堂,要求每天給員工做綠豆湯等防暑降温食品,工地有供應開水設備。

6、員工出現中暑時,立即嚮應急小組彙報,組長根據中暑情況組織應急小組部分、全部及項目其它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7、小組其他成員為機動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六、對外聯繫電話:

突發環境事件專項的應急預案範文 篇15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路隊護送責任制》、《學生安全包保責任制》、《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峯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交辦的各項任務。

3、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衞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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