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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一、指導思想

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範文

建立統一、規範、科學、高效的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突發環境事件處置指揮體系,確保發生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時,我縣各有關單位和部門密切協同配合,及時妥善處置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有效控制或減輕環境污染。

二、基本原則

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遵循快速反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協同應對、條塊結合、以塊為主、措施科學、信息共享的原則。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縣境內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事故引發的各類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

四、預案啟動條件

1、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造成河流、水庫、湖泊等地表水體大面積污染或縣城水源地取水中斷的事故;

2、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泄漏,受污染區域內存在人員傷亡、污染損失嚴重的事故;

3、其他因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發生事故,需要啟動本預案的。

五、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

1、指揮組織

縣政府成立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以下簡稱縣應急領導小組),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

組長:協助縣長分管環保工作的副縣長

副組長:縣 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主任

靈丘縣環境保護局局長

成員單位:縣 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縣委宣傳部、縣監察局、縣公安局、縣環境保護局、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水務局、縣安監局、縣交通局、縣公路段、縣民政局、縣衞生局、縣公安消防隊、縣氣象局、縣質監局、中國移動通信集團山西有限公司大同分公司靈丘營業部、中國聯合網絡通信有限公司靈丘分公司、各鄉鎮 政府。

縣應急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環境應急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縣環保局,辦公室主任由縣環境保護局分管應急的副局長兼任。

2、領導小組職責

統一領導全縣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負責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調查,協調突發環境事件處置和救援預案實施,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有關信息的統一發布。

危險化學品泄露環境污染事故發生後,縣應急領導小組組長或指派副組長及其他成員趕赴事故現場指導和協調進場施救,參與事發地鄉鎮 政府組建的環境應急現場指揮組。

3、有關部門職責

(1)公安部門:按照事故現場救援指揮組的指令,負責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協助衞生、消防等部門營救受傷人員,組織疏導和撤離危險區域內的無關人員;根據相關指令,結合事故現場情況,設置警戒區,嚴格管制進出事故現場的人員和車輛,預防和打擊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採取有效措施控制肇事者及相關嫌疑;負責事故涉及路段的交通管制工作,採取積極分流措施,避免次生事故發生。

(2)消防部門:負責實施現場搶險救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將事故傷者轉移到危險區域以外;在事故原因及事故車輛所載的危險物品性質特徵未明的情況下,採取必要手段有效控制事故災害的蔓延,會同安監、環保部門對危險物品的性質特徵進行分析,採取正確的施救方法,直至完全控制災情。

(3)交通部門:負責加強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經營資質管理,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綜合性能檢測及道路運輸證管理、從業人員從業資格證管理,規範危險化學品運輸市場秩序;加強途經水庫、水源地及河流等重要路段安全設施建設,健全警告警示限速標誌、減速帶、標線及防撞護欄、護墩、護坪、護牆、避險車道,實施公路安保工程和事故多發路段整治工程;協同公安、環保等部門做好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工作,組織應急運輸車輛,為應急救援物資、疏散人員提供道路運輸保障;協同安監部門對事故車輛裝載危險化學品駁載、轉移,妥善處置事故車輛;參與危險化學品運輸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工作。

十、安全防護

1、環境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人員根據危險化學品的特性,採取適當的安全防護措施。

2、事件發生地周邊居民的安全防護

(1)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危險化學品泄漏的擴散情況所涉及到的範圍設立警戒區,在警戒區域的邊界設立警示標誌,安排專人警戒,除應急救援人員外,禁止他人進入警戒區。在通往事件現場的主要幹道上實行交通管制;

(2)根據危險化學品、廢棄化學品突發環境事件的級別、影響範圍及程度,事發地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事發地周邊居民疏散範圍及方式,迅速安排專人對周邊居民實施緊急疏散,在疏散或撤離的路線上設立哨位,指明方向,禁止人員在低窪處滯留;

(3)在事發地安全邊界以外,屬地政府設立緊急避難場所,對受災居民實施安置,並配備必要物資及應急裝備;

(4)選擇地形有利的位置設置急救點,對受傷人員實施現場急救,並配備具有防爆功能的救援器材;

(5)根據危險化學品泄漏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在更大範圍內向事發地周邊居民告知應急防護措施,減小事件的影響。

十一、應急保障

1、組織保障

設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中心併成立專門管理機構,確定專人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預警、處置的各項協調管理工作。

2、技術保障

建立危險化學品應急專家庫,確保在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能迅速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專家諮詢組,為指揮決策提供專業諮詢。

3、經費保障

設立環境應急專項經費,保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基礎設施項目建設和日常運轉經費、突發事件處理經費,所需經費列入同級政府財政預算。

4、培訓與演練

定期組織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編制演練方案,明確演練的課題、隊伍、內容、範圍、組織、評估和總結等。演練要從實戰角度出發,切實提高現場應急能力,深入發動和依靠廣大羣眾,普及危險化學品環境安全知識和防護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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