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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

一、目的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5篇)

為科學有效預防、及時控制消除突發環境事件(以下簡稱環境事件)的危害和損失,保障公眾生命安全、財產安全和環境安全,規範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維護正常的社會和經濟秩序,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二、工作原則

以人為本,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突發環境污染、生態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故發生後,堅持分級管理、屬地管理為主的原則,以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對各類發生或可能引發的環境事件,及時發現、預警、處置,提高防範環境的能力。

三、組織體系應急機構職責

(一)環境事件應急機構及職責

鎮人民政府成立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環境應急指揮部)由鎮長任指揮長,分管環保領導任副指揮長,鎮環建站、黨政辦、派出所、綜治辦、財政所、食安辦、農業服務中心、國土所、大有中心衞生院、大有畜牧站負責人為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設在鎮環建站,負責全鎮環境處理工作的組織、指揮和協調。其職責為:組織實施本預案,研究決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重大問題。

(二)鎮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鎮環建站:組織擬定全鎮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參與應急事件組織、指揮、協調工作。

鎮黨政辦: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後勤保障和資料收集工作。

鎮綜治辦:配合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和發生環境污染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

鎮財政所:負責協調參與環境污染應急事件經費保障。

鎮派出所:負責組織、協調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做好放射源、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等環境應急處置中的重要目標、危險鎮域的安全保衞工作。

鎮食安辦:參與、協調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經營、使用、處置單位安全事故引發的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以及食品藥品安全等方面的應急處置工作。

鎮農業服務中心(含水利、林業):組織協調農業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總負責農業面源污染、水資源污染、林業資源病蟲害防治和監督管理和組織實施農村能源建設等工作。水利站負責擬定重點流域的水資源調度,參與水資源環境污染現場應急行動的組織、協調和指揮工作以及飲用水(含地下水)源地的應急監測和處置工作。林業站負責對農業外來物種入侵的監測,發佈外來物入侵情況,並組織撲滅。

鎮國土所:與相關部門配合負責農村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鎮中心衞生院:負責環境污染事件發生的醫療救治工作。

鎮畜牧站:負責畜禽養殖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的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各成員單位要根據本預案的要求分別制定職責範圍內的詳細操作規範,在本預案啟動後,按程序進入應急狀態。

四、預警和預防機制

對於因自然災害等原因可能造成環境污染,生態破壞重大事件,各相關部門應及時掌握動態。指揮部辦公室設立接警值班室,負責接警、處警工作。進入預警期後,應採取以下措施:立即啟動相關應急預案,發佈預警公告,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信息監控、數據收集。針對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立即處置污染源,防止危害、污染和事態擴大。

五、應急響應

(一)響應程序

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報警信息後,立即對事件進行核實、掌握事件進展情況,根據對事件的初步判斷認為需要啟動應急響應時,及時向指揮部提出預案建議。需要有關應急處置支援時,及時向上級指揮部提出請示。

(二)響應措施

指揮和協調環境事件發生後,事發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接到預警報告後,按照事件發生、發生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可能的發展趨勢,做好應急防範措施。預案啟動後,鎮應急指揮部負責環境事件應急的指揮工作,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負責集結應急處置力量。

六、應急分隊

各村(居)委相應成立應急分隊,如有環境污染事件發生,按照屬地原則,應立即組織應急分隊投入事件處置和救援處理工作,應急分隊構成如下:

1.大一居委(10人),負責組織人:鄧小五。

2.石良村(12人),負責組織人:劉德書。

3.水源村(12人),負責組織人:馮明遠。

4.指拇村(10人),負責組織人:王興華。

5.大保村(11人),負責組織人:張承全。

七、後期處置

應急結束後,環境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和有關部門組成善後處理組,負責受傷人員康復、脱險人員安置、死亡人員家屬安撫、災後環境評估、事故調查、取證等工作。

八、宣傳、培訓

指揮部定期開展環境應急檢測,應急處置人員培訓,提高環境應急隊伍的應急能力。

九、獎勵與責任追究

1.獎勵:對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突出貢獻,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依據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責任追究:在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玩忽職守,不服從上級命令和指揮,臨陣脱逃或阻礙應急處置行動,擾亂社會秩序等行為的個人,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2

一、指導原則

(一)編制目的

為了有效的預防突發性環境事件造成的環境破壞,強化“風險評估、隱患排查、事故預警和應急處理”思想工作機制,提高政府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控制、減輕、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保障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維護全鎮環境安全。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山東省環境保護條例》《山東省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山東省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臨沂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和《臨沂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等相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楊莊鎮環保應急預案、預警工作,突發環境事件以及由鎮政府或縣環保局認定的其他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工作。

輻射污染事件的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輻射事故應急預案》和《沂水縣環保局輻射事故應急預案》有關規定執行。重污染天氣應對工作按照《沂水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執行。

(四)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積極預防。把人民羣眾生命健康放在首位,最大程度保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積極做好環境隱患排查,完善救援保障體系建設。加強演練,強化預防、預警工作,提高突發環境事件防範、處置和處理能力。

2、統一領導,分工負責。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針對不同原因所造成的突發環境事件的特點,實行分工負責,各相關部門、單位各司其事。

3、分類管理,科學處置。針對不同污染源和風險源的性質和特點,實行分類管理;充分利用專業優勢實施應急響應和處置,控制、減輕和消除突發環境事件的風險和危害。

4、平戰結合,專兼結合。充分利用應急資源,積極做好應對突發環境事件的準備工作,加強培訓,定期演練,充分發揮環保應急專業隊伍及社會環境應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五)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Ⅰ級(特別重大)、Ⅱ級(重大)、Ⅲ級(較大)和Ⅳ級(一般)四級。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見附件1.

二、組織管理

1、成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由鎮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副科級領導任副組長,有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和社區書記為成員,統一組織、領導、管理、指揮轄區內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工作。定期聽取有關突發環境事件防治工作情況彙報,解決應急事件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2、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小組常態下,不作為單獨部門開展工作;日常防治工作由環保辦負責,績效考核辦公室跟蹤督察,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承擔相應的防治工作。一旦發生突發環境事件,立即啟動應急工作程序,全力開展防治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堅決控制事件險情的蔓延和擴展。各小組職責如下:

(1)領導小組負責貫徹落實國家、省、市、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防治及領導小組的決策和工作安排,及時組織實施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落實全縣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決定;整合環境保護管理資源,統一組織,協調各方力量,全面落實各項預防控制措施。

(2)黨政辦:負責審核突發環境事件報告信息和新聞稿件;負責信息調度及上報,搞好後勤保障工作,認真做好人員、物資、車輛的應急準備工作。

(3)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的督導工作,對建立突發環境事故應急系統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跟蹤督導預防排查工作。

(4)財政所:負責配合各單位、部門做好全鎮環境安全防控體系技術裝備能力建設;統籌協調安排處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專項經費。

(5)司法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處理的文書製作,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單位做好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理工作;負責開展環境安全宣傳教育工作。

(6)環保辦: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調查和處理,配合監察隊搞好現場調查、取證工作;負責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監測,確定危害範圍和程度;負責自然生態系統(除農、林外其他生態系統)的外來入侵生物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鎮政府和區環保辦公室授權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會同有關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

(7)社區辦:負責轄區內企業預防排查、監督檢查工作,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指揮及上報工作,協助各小組搞好後勤保障和現場調查取證工作;

(8)後勤辦:負責購買儲存備用物資,如:編織袋、鏟子、滅火器、過濾網、稀釋劑等突發環境應急物資。

3、各單位、社區要參照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領導機構及部門職責分工,按照屬地為主,先期處置。各社區負責本轄區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處置工作。嚴格落實企事業單位環境安全主體責任,企事業單位造成突發環境事件時,應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減輕後果,並報告鎮環保辦。

三、預防排查

要特別注重“突發性環境事故”防範,對環境保護工作中的熱點、難點問題和易引發的環境污染事故,要建立必要的預防和排查制度。儘可能避免和減少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對已發生的環境污染事故盡最大努力減輕直至消除事故危害,做到事前準備、事中應急、事後總結。

1、環境事故隱患排查的重點是:放射源及射線裝置、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危險化學品(危險廢物)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

2、環保辦應負責做好突發環境事故的預防和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組織重點排查,建立環境事故隱患排查檔案,準確掌握本地區對環境存在風險的、危險的危險源和危險廢物,注重加強日常風險管理和風險控制。切實做好本地區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預防工作。對化工、污水處理廠、垃圾填埋場、尾礦庫、化學危險品生產、儲存、運輸等行業進行督察、檢查,並及時彙總,督導有關單位儲存應急物資。

3、應加強環境事件風險評價及應急處置技術的科學研究,加強環境事故防範和處理處置的宣傳教育。要有效利用12369環保舉報熱線電話,獲得環境事故發生的第一信息,建立快速受理、處理、反應系統。

四、應急反應

(一)分級響應

1、分級響應機制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後,按照突發環境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根據預警級別的劃分,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響應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響應、重大(Ⅱ級)響應、較大(Ⅲ級)響應和一般(Ⅳ級)響應。超出本級政府應急處置能力時,應及時上報上一級政府。特別重大(Ⅰ級)響應由國務院組織實施,重大(Ⅱ級)響應由省政府組織實施,較大(Ⅲ級)響應由縣政府組織實施,一般(Ⅳ級)響應由鎮政府組織實施。

2、分級響應的啟動

Ⅰ級響應。發生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在及時做好緊急處置工作的同時,報請縣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縣政府報請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由省政府報請國務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織實施。在縣政府統一指揮下,配合國務院和省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部署、組織和救援工作。及時報告事態發展和應急處置等情況。

根據預警信息,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現場應急指揮部及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並立即上報突發環境事件變化及應急工作進展情況;

(2)及時向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3)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指揮部成員單位啟動具體行動方案,事發地鄉鎮(街道)啟動相應應急響應,實施應急處置;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接到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根據各自職責採取以下行動:

(1)啟動並實施本部門應急響應,及時報告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

(2)成立本部門應急指揮機構;

(3)協調組織應急救援力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4)需要其他應急救援力量支援時,向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提出請求。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地村(社區)應結合本地實際,調集相關應急力量,在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的領導下,組織開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Ⅱ級響應。發生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省政府負責啟動Ⅱ級響應。省政府或者省政府授權省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採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Ⅲ級響應。發生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時,由縣政府負責啟動Ⅲ級響應。縣政府或者縣政府授權區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根據預警信息,採取與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相同的措施。

Ⅳ級響應。發生一般突發環境事件時,由鎮政府負責啟動Ⅳ級響應。鎮政府或者鎮政府授權鎮環保部門成立應急指揮機構,負責啟動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縣環保部門報告事件處理工作進展情況。Ⅳ級響應採取下列應急處置措施:

(1)鎮政府啟動應急響應,組織實施應急處置。根據應急需要,成立現場應急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向縣政府、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2)開通與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的通信聯絡,核實有關情況;

(3)及時向區環保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變化情況和應急救援實施情況;

(4)組成應急專家組,分析研判情況。根據專家組的建議,通知相關應急救援力量隨時待命,為地方或相關專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

(5)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調集事發地周邊地鎮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

(6)必要時邀請區環保部門組織有關專家參加分析情況,並請求派出相關應急救援力量和專家趕赴現場參與指導現場應急救援,為鎮應急救援提供技術支持。

發生突發環境事故後,應重點保護好可能受危害的居住區、飲用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水產養殖區等敏感保護目標。同時督促發生事故的單位採取措施減輕或消除污染危害,接受調查處理。

(二)響應措施

(1)實施應急處置環境事故時,應對突發性環境污染事故源周邊應設置一定距離的防護帶和疏散路線,在敏感地帶(如水源地周邊)設立禁區,以備在事故突發時有較安全的防護帶和應急搶險行動的時間、空間,最大限度地保證生命財產的安全。

(2)環境事故發生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處置,各小組根據分工立即進入應急狀態。組織應急環境監測、應急處置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全面開展各項工作。全面開展應急監測和跟蹤監視監測,快速判斷污染種類、污染物濃度、污染範圍及其產生的危害影響,並分析事態發展趨勢。必要時應取得上一級環境監測部門的技術支持和支援。

(3)環境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及其辦公室對發生的環境事故盡最大努力提供技術支持和物資支援;對可能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預案,對已造成的環境污染提出應急處置方案。

(4)在組織實施“應急預案”過程時,應及時成立事故調查領導小組,進行現場調查。跨行政區域的環境事故,由上一級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協調、處理。

(5)要加強與各級政府部門和社會各方面的緊密協作,建立與公安派出所、醫療衞生、防疫、交通、通訊等部門在內的區域性協作關係。力求在短時間內實現應急反應最佳決策、行動程序和搶險措施。

五、報告制度

1、一旦發生環境事故或其他突發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與破壞事故的單位及個人必須立即採取措施進行處理,通報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單位和居民,並且向當地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2、在發生環境事故、啟動“應急預案”的同時,須及時將有關情況向同級人民政府和上一級主管部門報告。

3、重大或特大環境事故報告分為速報、確報和處理結果三類。

(1)速報:從發現事故後起48小時以內上報,報告形式可通過電話、電報,必要時應派人直接報告;

(2)確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立即上報,上報形式可通過電話或書面報告;

(3)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後立即上報,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

4、環境事故報告的內容。

(1)速報:事故類型、發生時間、地點、污染源、主要污染物質,經濟損失數額、人員受害情況、 野生動植物受損數量、受害面積及程度等初步情情況;

(2)確報:在速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故發生原因、過程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

(3)處理結果報告:在確報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參加處理工作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出具有關危害與損失的證明文明等詳細情況。

六、後期處置

(一)總結評估

(1)鎮突發環境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指導有關部門和社區及突發環境事件單位查找事件原因,防止類似問題重複出現,並對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評估;

(2)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負責編制一般環境突發事件處置工作總結報告;

(3)配合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辦公室開展較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過程評價,並組織實施。

(4)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機構組成部門根據突發環境事件評估標準和實踐經驗負責組織對本部門應急預案進行評估,並及時修訂本部門環境應急預案。

(二)善後處置

鎮政府組織有關專家對受影響地鎮的範圍進行科學評估,制定環境恢復等善後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做好受害人員的安置等善後處置工作。

(三)保險

適用《工傷保險條例》規定的單位,應按規定參加工傷保險。可能引起突發環境污染的企事業單位,要依法辦理相關責任險或其他險種。各有關部門要為環境應急工作人員辦理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七、監督管理

為保障環境應急體系始終處於良好的備戰狀態,應強化環境應急的常態管理,並持續改進。

(一) 預案管理與修訂

按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的有關規定,進行預案管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制定和修改,部門職責發生變化,以及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實踐中發現的`新問題、新情況,及時修改完善本預案。

(二) 監督考核工作機制

鎮環境保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落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體系中規定的職責。對環境應急預案的制定執行情況、工作制度和工作程序的建立與執行情況和考核情況等,應建立自上而下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工作機制。同時,應建立對應急裝備和經費管理與使用情況的審計監督制度。

(三) 獎勵與責任追究

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建立獎勵與責任追究制度。

1、獎勵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事蹟之一的部門和個人,應依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1)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2)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中,是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較大損失的;

(3)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提供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4)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2、責任追究

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對有關責任人視情節和危害後果,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

(2)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準備義務的;

(3)不按規定報告、通報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4)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在事件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5)盜竊、貪污、挪用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資金、裝備和物資的;

(6)阻礙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執行公務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7)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8)有其他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八、附則

(一)本預案用語的含義

突發環境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環境污染或生態破壞,危及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影響社會公共秩序,需要採取緊急措施予以應對的事件。一般是因事故或意外性事件等因素,致使環境受到污染或破壞,公眾的生命健康和財產受到危害或威脅的緊急情況。

環境應急,是指為避免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或減輕突發環境事件的後果,所進行的預防與應急準備、監測與預警、應急處置與救援、事後恢復與重建等應對行動。

先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發生後在事發地第一時間內所採取的緊急措施。

後期處置,是指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和影響得到基本控制後,為使生產、工作、生活、社會秩序和生態環境恢復正常狀態在事件後期所採取的一系列行動。

經濟損失,包括環境污染行為造成的財產損毀、減少的賬面價值,為防止污染擴大以及消除污染而採取的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發生的費用。

環境應急監測,是指環境應急情況下,為發現和查明環境污染情況和污染範圍而進行的環境監測。包括定點監測和動態監測。

應急演練,是指為檢驗應急預案的有效性、應急準備的完善性、應急響應能力的適應性和應急人員的協同性而進行的一種模擬應急響應的實踐活動。

根據涉及內容和範圍,可分為單項演練和綜合演練。

本預案中對數量的表達,所稱“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二)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由鎮環保部門負責解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附件:1、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2、楊莊鎮環境保護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領

導小組

3、楊莊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工作流程

主題詞:突發環境事件 應急預案 通知

楊莊鎮政府辦公室 20__年八月二六日印發

附件1

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

一、 特別重大(Ⅰ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特別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10人以上死亡或100人以上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羣眾5萬人以上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1億元以上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鎮域生態功能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物種滅絕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地區級以上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失控造成大範圍嚴重輻射污染後果的;輻射後果可能影響鄰省和境外的;

(7)造成跨國境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二、重大(Ⅱ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羣眾1萬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20__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鎮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植物種羣大批死亡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縣級城區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Ⅰ、Ⅱ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或進口貨物嚴重輻射超標的事件;

(7)造成跨省界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三、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突發環境事件:

(1)因環境污染直接導致3人以下死亡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的;

(2)因環境污染需疏散、轉移羣眾5000人以上1萬人以下的;

(3)因環境污染造成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20__萬元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國家重點保護動植物物種受到破壞的;

(5)因環境污染造成鄉鎮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取水中斷的;

(6)Ⅲ類放射源丟失、被盜或失控,造成環境影響的;

(7)造成跨區界影響的突發環境事件。

四、一般(Ⅳ級)突發環境事件

除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突發環境事件以外的突發環境事件。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3

春運從1月16日開始至2月24日結束,為期四十天。為做好我公司20xx年春運工作,為旅客提供安全、優質的出行條件,保證旅客走得及時、安全,科學有效地防止春運期間道路旅客運輸緊張,圓滿完成20xx年春節旅客運輸保障任務,結合本公司實際,針對春運期間可能出現的各種突發情況,特制訂本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按照“安全第一、以人為本,綜合治理、預防為主"的方針,做到指揮到位、人員到位、責任到位、物質到位、施救及時,提高道路運輸事故快速救援和低温雨雪冰凍災害天氣旅客滯留應急處置能力,確保春運期間我公司道路交通運輸狀況安全、有序、暢通、便捷。

二、機構設置

為切實加強我公司春運組織領導工作,確保安全、順利、有序地推進春運工作,特成立公司春運工作組織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運力保障

20xx年春運期間,我公司現有縣內客運線路二條,每天投入營運車輛七輛,一般情況下運力足夠保障,如遇有雨、雪、霧、低温等惡劣天氣特殊情況,發生運力不足或者其它突發事故,我公司還另外配備適量的機動運力作為應急之用,參與公司的應急車輛由貴E、貴E、貴E、貴E、貴E成共計5輛組成。執行應急任務的車輛要經常保持技術狀況良好,按時進行例檢、審驗,駕駛員年齡不超過60歲,3年內無重大交通責任事故記錄。

四、預案啟動

春運期間,容易出現雨雪霧、低温、冰凍等自然災害天氣,造成道路封、堵、交通事故等突發事件,影響班車正常發車或停班,造成旅客滯留的情況;車輛在行使途中發生故障或者肇事,旅客急需疏送。一旦發生以上情況要及時啟動應急預案,妥善做好社會公告、旅客分流安置等工作,並確保儲備機動運力和應急物資迅速投入使用。

五、應急響應

(一)應急響應行動

應急響應啟動後,公司實行24小時主要負責人帶班值班制度,及時瞭解事態發展情況,做好相應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及時向上級部門報告相關情況,各春運車輛從業人員、應急車隊救援人員開通所有通信設備,隨時待命。

1、參與應急救援的客運班車簡單配備普通應急藥品、方便麪、餅乾、礦泉水等,如車輛發生事故或路堵時供旅客使用,停車時間過長,關閉窗户,車內有空調設備的必須開啟空調,保證車內温度適宜。

2、公司充分利用車輛監控平台與車輛司乘人員之間保持通訊暢通,及時溝通有關信息。如遇車輛無法按時返回,駕駛員應立即通知公司,並告知預測返回時間。如期間有等候旅客,應及時做好等候乘客的解釋、安撫工作;若延誤時間過長,不能及時投入營運,等候乘客較多,旅客嚴重滯留,為防止發生問題,公司應向上級部門申請同意,立即派應急運力頂替發班。

3、出現車輛故障或事故,出現旅客嚴重滯留等事件及時逐級上報,在取得上級同意後,由春運領導小組統一安排機動運力,在短時間內赴突發地,配合、協助做好輸送、分流旅客工作,故障車輛應立即拖至應急修理點,快速修復,儘快上路。

4、春運期間正值嚴寒季節,雨、霧、雪、冰凍等惡劣天氣發生的可能性較大,如雨雪天氣影響車輛運行,造成旅客滯留,應及時做好滯留旅客的安撫工作,並向公司報告處理。

(二)信息發佈

通過車輛監控平台、乘務員宣傳、信息網絡、宣傳喇叭等方式,及時發佈氣象、路況、班次等春運動態信息,為廣大旅客出行提供參考和幫助。要加強宣傳和引導,讓旅客理性選擇出行時間,共同創造良好的春運和節日期間運輸秩序。

六、值班制度

春運期間要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要按時在崗,值班電話。

要保持暢通,值班人員要明確職責,掌握轄區運力儲備情況,接到應急救援報告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4

一、指導

提高認識,加強,把維護師生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做好學校衞生安全工作,減少羣體性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保障師生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學校本着為學生和教師的身體健康的目的出發,在加強學校常規管理的同時,加強對食堂食品衞生工作管理,即適應對學生非正常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特制定本預案。

二、成立食物中毒預防應急小組

學校成立應急小組,由學校主要任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總務處、團隊和值日老師、食堂管理員等組成。

三、對中毒者採取緊急處埋

l、停止食用中毒食品;

2、採集病人排泄物和可疑食品等標本,以備檢驗;

3、組織醫生對中毒人員進行救治;

4、及時將病人送醫院進行治療,包括急救(催吐、洗胃、洗腸)、對症治療和特殊治療;

5、對可疑中毒食物及其有關工具、設備和現場採取臨時控制措施。

四、食物中毒的報告和緊急報告制度

1、及時逐級報告

一旦發生食物中毒,班主任或分餐老師應及時向校或鎮衞生院報告,學校則向市食品衞生監督檢驗所和城廂區教育局報告。報告內容有:發生中毒的地址、時間、中毒人數及死亡人數,主要臨牀表現,可能引起中毒的食物等。以利於有關部門積極採取措施、組織搶救、調查分析中毒原因和預防方法。若懷疑投毒則向公安部門報告。

2、保護現場、保留樣品

發生食物中毒後在向有關部門報告的同時要保護好現場和可疑食物,病人吃剩的食物不要急於倒掉,食品用工具、容器、餐具等不要急於沖洗,病人的排泄物(嘔吐物、大便)要保留,以便衞生部門採樣檢驗,為確定食物中毒可靠的情況。

3、如實反映情況

學校負責人及與本次中毒有關人員,如食堂工作人員及病人等應如實反映本次中毒情況。將病人所吃的食物,進餐總人數,同時進餐而未發病者所吃的食物,病人中毒的主要特點,可疑食物的來源、質量、存放條件、加工烹調的方法和加熱的温度、時間等情況如實向有關部門反映。

五、防範措施

1、健全食物中毒報告制度

學校的食堂要認真貫徹執行衞生部食品衞生以及關於《食物中毒調查報告辦法》的,以便及時採取防治措施。

2、廣泛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教育

廣泛深入的開展預防食物中毒宣傳,結合學校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廣播、黑板報、主題班會、宣傳畫和實物標本等各種形式,學習普及有關的衞生知識,提高食物從業人員和廣大師生員工的衞生管理水平,減少食物中毒發生。

六、突發性事件的處置

l、在食品加工、供應過程中或用餐時發現食品感官性狀可疑或有變質可疑時,經確認後,立即撤收處理該批全部食品。

2、在全校範圍內樹立食品衞生安全意識,時時警惕食物中毒事件的發生,班主任發現可疑病情後(食用某一食品後,兩人以上出現同一疑似食物中毒症狀),及時報告救治,由初步檢查確定,採取以下措施:

(1)觀察病情,對症處理。

(2)如確定食物中毒,做好以下工作:

a、對患病的師生進行初步診斷、治療、護理。

b、立即報告學校安全工作小組,啟動應急預案,採取搶救措施。

c、立即撥打急救電話120或者與醫院聯繫,救治患病師生。

d、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學校主管指揮搶救工作,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的搶救,向教育局主管及相關部門彙報,指揮以下部門工作:

(1)、責令立即停止食品加工、供應活動。

(2)、由校長辦立即向上級衞生部門報告,報告時間距離發病時間不得超過2小時。

(3)、負責保護好現場,封存一切剩餘可疑食物及原料、工具、設備,保護好中毒現場和食品留樣,防止人為破壞現場,等候衞生執法部門處理。

(4)班主任負責協助醫生護理患病學生,如發現人數較多,治療護理在班級進行。中毒師生病情較重、人數較多時,應立即就近送醫院搶救或向120求援。

(5)、政教處負責做好師生工作,穩定學生情緒;負責家長的疏導工作;學校落實專人接受新聞部門採訪、應對社會質詢;協助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教務處要深入各班級配合衞生行政部門。向患者瞭解食物中毒的經過,可疑食品、中毒人數,並預測發展趨勢。

(7)、總務處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障搶救機動車、藥品、消毒用品到位,保障搶救中心必須品的供應。

(8)、食堂負責人要協助衞生部門作帶菌檢查和取證工作,按照衞生部門的要求如實有關材料和樣品。

七、事後處理

根據查明的事故原因,向上級和衞生部門遞交書面事故分析報告,對發生的事故做到“三不放過”,對所有食堂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引以為戒,並對造成中毒的責任人、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追究其責任。如故意破壞造成中毒事故,將當事人交司法機關處理,如因工作疏忽造成中毒事故,對當事人進行扣發工資、辭退或進行行政處分的處理。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5

1、煤氣泄漏的應急預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氣,如發生泄漏或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由現場職務最高者負責指揮:

(1)封閉供氣閥門,切斷電源。

(2)假如發生火災或爆炸應就近使用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依照火災處理程序進行:部分某崗位無能力撲火,必須馬上利用最近的電話機,打電話到前台或保安部報警。報警的內容包括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程度、假如有職員受傷需告之、報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預訂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細單。

(4)如火情緊急,應立即打壞最近的報警裝置進行報警,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所有的固體材料例如紙、紡織品等可用水進行撲滅,電器裝備和易燃液體不能用水滅火,可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滅;

(5)假如觸及到本身的安全,請儘快離開現場,並封閉身後的門窗;

(6)假如火情沒法控制,封閉門窗直至救濟職員到來;

(7)在火災現場打開門窗必須先檢查,發燙的門表示火勢正在蔓延,記住千萬別打開門;

(8)在火災現場,千萬不要乘電梯,要使用樓梯;

(9)在任何情況下,員工都要有保護生命最重要的意識,使現場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當區域煙霧籠罩時,儘可能彎低身子,由於煙霧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鮮的空氣。

2、行動

(1)、接到報警呼喚,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礙物,將其放到工作間或空房裏;確信所有的房門已被封閉;

(2)、假如火災發生在你所在的樓層,服從緊急小組領導安排展開滅火或撤退;

(3)、始終保持對區域的警覺,一有任何火災或煙霧的緊急情況,立即報告指揮崗或前台;

(4)、一旦開始執行撤退指令,區域負責人立即到走道上順時針或逆時針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穩定,保持冷靜“現在向您通知緊急情況,酒店出現火情,請您不要忙亂,由我同一指揮。”協助客人從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協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後,按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開始檢查所有房間。用事前預備的粗筆在房門上畫“叉”字,在所有房間檢查終了後,通知前台或指揮崗;

(6)、假如在檢查撤退房間進程中,你發現自己遭到火災或煙霧的影響,請立即停止並儘快撤離此地,記下沒有檢查的房號/樓層,並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揮崗。以便告知消防職員;

(7)、撤到集合點,盤點客人數目,避免遺漏。等待來自你上級的進一步唆使。

(8)、在火災發生時,所有對講機都應處於工作狀態,以保證信息暢通無阻。

(9)、如發生煤氣中毒現象,需將傷員抬至安全透風處等待醫務職員救治。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6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於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户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於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餘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並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徵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上報和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並啟動本預案。

(二)信息通報

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户。

(三)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並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四)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後,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後鄉鎮,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繫,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後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後,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後,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彙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後,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彙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彙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保障員工職業健康,預防中暑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

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三、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夏季室外氣温在37℃以上,由應急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室外氣温連續15天底於37℃以下,由應急組長宣佈防暑預案終止。

四、出現中暑的症狀

在夏季高温季節出現頭疼、頭昏、嘔吐、噁心等症狀時,可判斷為中暑。

五、應急措施:

1、應急組長宣佈啟動防暑應急預案,由負責制訂新的施工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必須避開中午高温。

2、負責給員工宿舍購買安裝風扇等降温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知識宣傳,以告員工信、黑板報等形式向員工傳授各種預防中暑的措施。

4、負責向施工一線員工發放防暑藥品,如人丹、菊花茶、風油精。

5、由、監督項目部及各隊食堂,要求每天給員工做綠豆湯等防暑降温食品,工地有供應開水設備。

6、員工出現中暑時,立即嚮應急小組彙報,組長根據中暑情況組織應急小組部分、全部及項目其它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7、小組其他成員為機動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六、對外聯繫電話: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為重點,有效保障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全年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縣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羣體相關事件,環境信訪總量繼續維持下降趨勢,全縣共受理各類信訪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訪件100%按時進行了調處並及時回覆,回覆反饋率100%,信訪人滿意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縣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成立了單位重要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應急工作,報請政府批轉下發了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分別研究了符合各自實際的應急預案,全面提升了全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強化監管,深入推進應急管理

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指導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積極開展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指導企業實時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討論、評估,幫助企業分析判斷所面臨的環境隱患威脅,採取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重點防護,有效提升環境應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有效提升應急隊伍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應急處置的能力。五是強化應急意識,加強內部應急制度建設。縣環保局和各企業都建立完善了應急管理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構,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六是組織開展了環境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演練,增強了企業應對突發環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指揮能力。

(三)加強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

按照省廳、市局有關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鴛解兩庫環境監督”、“ 重金屬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專項檢查”、“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整治”、“環境風險和化學品檢查”等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0餘人次,檢查企業54餘家次,重點對位於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周邊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事故隱患防範情況進行了細緻的督查。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足量的應急物資,提高了應急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信訪,切實解決環境糾紛

加強“12369”環境信訪熱線建設,配備信訪受理專用手機,實行“12369環保熱線”24小時接聽;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批辦和限期反饋、信訪接待日、信訪終結等制度,熱情受理、積極調處各類環境投訴;對重複訪,羣體性上訪設立領導包案制度,責任到人;對羣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處理難度大、案情複雜的信訪積案,實行掛牌督辦;按照“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注重效果、落實穩控”的工作要求,採取疏導、勸導、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順羣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信訪、重複信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並使環境信訪數量不斷下降。

20xx年雖然我局在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應急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企業負責人環境安全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對應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環境安全應急工作存在應付心理,缺乏針對性的環境應急知識培訓。二是應急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企業應急池、應急閥門等環境應急設施未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個別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不完善、應急預案責任落實不到位、應急物資儲備不完備、應急演練針對性不強。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縣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鄉鎮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處置跨界環境污染糾紛,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業應急工作的落實。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編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科學、適用的應急處置預案;督促企業完善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指導企業實施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掌握企業環境的風險識別並組織企業適時開展應急增強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演練。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工作的保障機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檢查,對部門、各企業的應急預案、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加強應急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9

為及時有效地處理重大事件突發對工程正常施工秩序的影響,我公司從工程開工就建立以項目經理部領導班子為首、公司總部領導班子為輔、總部各部門支持配合的總承包現場應急響應小組。在緊急情況發生第一時間內啟動應急機制,一小時內上報有關部門。保證做到:統一指揮、職責明確、信息暢通、反應迅速、處置果斷,把事故損失降低到最低。

一、應急準備及響應組織準備

⑴為了保護本企業從業人員在經營活動中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保證本企業在出現生產安全事故時,能夠及時進行應急救援,從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生產安全事故給本企業及本企業員工所造成的損失,成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⑵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成員經培訓,掌握並且具備現場救援救護的基本技能,施工現場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必須配備相應的急救器材和設備。小組每年進行1—2次應急救援演習和對急救器材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從而保證應急救援時正常運轉。

⑶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

公司及工地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設值班電話並保證24小時輪流值班。

如發生產安全事故立即上報,具體上報程序如下:

現場第一發現人——現場值班人員——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公司值班人員——公司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小組——向上級部門報告。

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應急救援組織立即啟動如下應急救援程序:

現場發現人:向現場值班人員報告

現場值班人員: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組織搶救,疏導人員。

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組織組員進行現場急救,組織車輛保證道路暢通,送往最佳醫院。

公司值班人員:瞭解事故及傷亡人員情況

公司生產安全應急救援小組:瞭解事故及傷亡人員各簡況及採取的措施,成立生產安全事故臨時指揮小組,進行善後處理事故調查,預防事故發生措施的落實。並上報上級部門

應急救援小組職責:

⑴組織檢查各施工現場及其它生產部門的安全隱患,落實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執行各項安全防範措施及各種安全管理制度。

⑵進行教育培訓,使小組成員掌握應急救援的基本常識,同時具備安全生產管理相應的素質水平,小組成員定期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提高職工安全生產技能和安全生產素質。

⑶制定生產安全應急救援預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組織實施,確定企業和現場的安全防範和應急救援重點,有針對性的進行檢查、驗收、監控和危險預測。

施工現場的應急處理設備和設施管理

⑴應急電話的安裝要求

工地應安裝電話。電話可安裝於辦公室、值班室、警衞室內。在室外附近張貼119電話的安全提示標誌,以便現場人員都瞭解,在應急時能快捷地找到電話撥打報警求救。電話一般應放在室內臨現場通道的窗扇附近,電話機旁應張貼常用緊急急用查詢電話和工地主要負責人和上級單位的聯絡電話,以便在節假日、夜間等情況下使用,房間無人上鎖,有緊急情況無法開鎖時,可擊碎窗玻璃,便可以向有關部門、單位、人員撥打電話報警求救。

⑵應急電話的正確使用

為合理安排施工,事先撥打氣象專用電話,瞭解氣候情況撥打電話121,掌握近期和中長期氣候,以便採取針對性措施組織施工,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佈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佈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佈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幹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範,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幹部、村(居)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户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羣團組織、志願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羣裏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台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幹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幹警、各村(居)委會幹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幹部、村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採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採取其他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羣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並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並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範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範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提高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羣眾生命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 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黑龍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防空法〉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黑龍江省人防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和《雙鴨山市人民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 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指人防工程事故是指我市所轄行政區域內自然或人為因素誘發的人防工程事故、社會治安事件,包括水災、地震、火災、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與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關的事故。

1.4 工作原則

1.4.1統一指揮原則。市人民防空辦公室(簡稱市人防辦,下同)在市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協同市直有關部門,充分發揮職能作用,認真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快速有效地開展全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1.4.2分級管理原則。市人防辦所屬的公共人防工程發生事故由市人防辦處置。各縣(區)發生的人防工程事故,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各縣(區)人防辦在當地政府的領導下,會同當地有關部門設立本級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同時接受市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指揮部的統一指揮。

1.4.3信息共享原則。各縣(區)及有關部門之間應當互相通報所收集到的人防工程安全信息,實行信息聯網,保證信息共享,並對人防工程突發事故進行應急響應,建立健全聯動機制,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預防和展開救援。

1.4.4分工協作原則。參與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的單位要盡職盡責,在保證完成本部門承擔的應急救援任務的基礎上,加強與協作單位的配合,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順利實施。

1.5 事故分級

根據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發生的事故程度,按照事件等級劃分可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一般(Ⅳ級)四個級別。

1.5.1 特別重大(Ⅰ級):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或100人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10萬人以上的安全事故。

1.5.2 重大(Ⅱ級):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的事故,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要緊急轉移安置5萬人以上、10萬人以下的事故。

1.5.3 較大(Ⅲ級):即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10人以上,5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千人以上、5萬人以下的事故。

1.5.4 一般(Ⅳ級):造成1人以上、3人以下死亡(含失蹤),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直接經濟損失1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事故,或3人以上,10人以下中毒(重傷),或需緊急轉移安置500人以上、5000人以下的事故。

2 組織指揮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指揮部

為有效處置人防工程事故,成立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簡稱市應急指揮部,下同)。其組成如下:

總 指 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

副總指揮:龍煤集團雙鴨山分(子)公司總工程師

雙鴨山軍分區副參謀長

市人防辦主任

市人防辦黨組書記

成 員:市人防辦、市公安局、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市衞生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環保局、市政府新聞辦、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市氣象局、市消防支隊、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等單位負責人。

2.1.1 市應急指揮部職責:

負責領導全市人防工程重大事故預防、救援、救助等工作,決定啟動和停止應急預案,決定有關重大事項。具體職責如下:

(1)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組織、協調、指揮全市範圍內人防工程突發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領導現場指揮部的應急救援工作。

(2)做出事故處置的重大決策,指揮和組織市直相關部門參與事故救援及事故調查工作。

(3)組織專家對事故進行技術鑑定並提供技術支持。在市政府應急委員會的領導下,負責協調新聞媒體做好事故處置的新聞發佈工作。

2.1.2 成員單位職責:

市政府新聞辦:按照新聞報道的有關規定,及時報道事故事實和搶險救援情況;聯繫接待新聞現場的拍攝、採訪及有關報道事宜等;發佈事故現場搶險救災簡報及搶險救災進展情況、善後工作等有關情況。

市公安局、市武警支隊:負責事故現場安全保衞工作;疏散安全距離範圍內的人員及確保交通運輸暢通。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籌集和撥付的準備等工作。

市消防支隊:負責事故現場的火災撲滅及受困、受傷人員的搶險救助等工作。

市民政局:負責事故中受災羣眾的救濟工作。

市衞生局:負責事故現場受傷人員醫療救助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佳木斯車務段雙鴨山站:負責組織搶修因人防工程事故損壞的交通公路設施,保障交通幹線和搶險搶修路線的暢通;在危險路段設立醒目的標誌牌,以警示過往的行人車輛,做好搶險搶修人員、物資及撤離人員的緊急運輸工作。

市水務局:負責防汛物資儲備管理工作。

市環保局:負責因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後的環境污染監測、處理工作。

國網雙鴨山供電公司:負責組織事故發生區供電部門進行電力搶修,確保事故發生地的電力供應。

市氣象局:負責在人防事故發生後提供氣象資料,為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準確的氣象信息。

2.2 辦事機構

市人防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人防辦,具體實施指揮部的各項重大決策,協調有關縣區和部門按照應急預案要求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人防辦主任兼任。

3 監管和預報

3.1 監管機構及主要工作職責

監管機構由市、縣兩級人防行政管理部門組成。市、縣(區)人防行政管理部門設人防突發事故監管信息員,各人防工程所屬單位設人防工程事故預報員,形成市、縣(區)、人防工程所屬單位三級監管網絡。各級監管機構應按上級下達的監管任務以及當地實際情況按時完成監管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管報告。

監管日常工作由市人防辦維護管理處負責。

3.2 監管範圍

市轄行政區域內自然或人為因素誘發的人防工程事故、社會治安事件,包括水災、地震、火災、坍塌、爆炸及恐怖事件等與已建或在建人防工程有關的事故。

3.3 監管方式

各級監管機構對所轄區域人防工程事故情況進行經性巡查監管,對重大安全隱患實行跟蹤監管;對重點監管單位,各縣(區)監管機構每季度檢查1次,市級監管機構每半年檢查1次,對一般性監管單位,各縣(區)監管機構每半年檢查1次,市級監管機構每半年抽查1次,抽查數量不少於企業總數的30%。各人防工程事故預防報告員負責所在單位的.日常監管工作,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報告市、縣監管機構。

3.4 監管結果處理和預報

各級監管機構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人防工程進行分析並對發展趨勢進行預測,及時上報預測報告。對監管的過程逐一記錄在案,存檔備查。

4 救援和處置

4.1 先期處置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後,事發地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迅速做出應急反應,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現場,進行必要先期處置,根據職責和規定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儘快控制事態,維護社會安定。

4.2 信息報告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後,各責任單位和人防工程信息預報員應立即向當地人民政府、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同時向市“110”應急指揮中心報警。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對信息進行確認,並在1小時內向市政府應急辦、市應急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簡化程序,直接上報市政府應急辦和市應急指揮部。信息報告要實行分級負責,按程序籤批並做好記錄,要以書面材料為主,應加蓋公章或主要負責人簽字。遇有緊急情況,可先以電話形式上報,然後補報書面材料。當地人民政府接到事故報告後,應立即做出判斷,並迅速成立人防突發事故救援現場指揮部。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報告情況。

雙鴨山市人防工程事故應急指揮部電話:

4.3 預案啟動

事故發生後,應迅速啟動突發事故應急預案,市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和當地人民政府在市應急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按照職責分工,立即開展搶險救援應急處置工作。

4.4 分級響應

(1)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市應急指揮部在上級統一領導下,組織各成員單位和事件發生地縣(區)人民政府按照職責分工,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較大事故(Ⅲ級):由市政府統一組織指揮處置。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在接到事發地或相關部門緊急報告後,要立即報告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請市政府領導批准啟動本預案。

(3)一般事故(Ⅳ級):由事發地縣、區政府啟動應急預案,統一組織指揮協調處置。同時,向市應急指揮部和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報告情況。需要時,由市應急指揮部派員到現場,參與制定方案,並組織協調市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配合開展工作。

4.5 組織指揮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後,市應急指揮部應當針對其事故程度,立即組織有關部門,調動應急救援隊,安排部署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4.6 現場處置程序

人防工程事故發生後,市應急指揮部及時採取下列措施;

(1)組織營救和救治受傷人員,疏散、撤離並妥善安置受到威脅的人員以及採取其他救助措施;

(2)迅速控制危險源,標明危險區域,封鎖危險場所,劃定警戒區,實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3)保障食品、飲用水等應急必需品的供應;

(4)依法從嚴懲治干擾破壞工程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等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維護社會治安。

4.7 保障行動

人防突發事故發生後,相關成員單位根據已建人防工程事故應急預案要求和工作職責,實施資金、物資、通信、交通、救援、醫療等保障行動。

4.8 響應終止

根據現場的綜合評估確認事故險情得到有效控制,危險已經消除後,向市應急指揮部提出應急結束的建議。市應急指揮部在對事故救援情況和各方面的意見進行綜合分析後,做出應急結束的決定,報請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實施。

5 後期處置

5.1 善後處置

由事故責任單位對在事故中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給予合理賠償,人防部門負責協調對已建工程事故現場的清理和處理工作,施工單位及建設單位負責在建人防工程施工現場的清理和處理工作,保證工程儘快恢復正常施工。

5.2 保險

保險公司對事故中已投保的人員和財產損失進行理賠。

5.3 社會救助

對在人防工程事故中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實際情況,採取相應措施進行社會救助,特別是對困難家庭和人員,可以採取發動羣眾進行募捐,請求當地民政部門和社會慈善機構進行救助等辦法。

5.4 事故調查評估

按有關規定由紀檢監察、人防、公安、住建、安監等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開展人防工程事故的調查、檢測與評估工作。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結合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的調查情況,形成調查報告報送市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及上級主管部門。

5.5 新聞發佈

由市政府新聞辦在經市政府應急委員會批准後,按照市政府新聞發佈有關規定,協調新聞媒體對突發事件的相關信息進行新聞報導,並參與對外新聞發佈工作。

6 應急保障

6.1 資金和物資保障

各級人民政府應設立人防突發事故應急準備資金,納入同級財政預算,確保應急需要。各級指揮部應指定有關單位做好人防工程事故搶險搶修工作所需物資儲備,做到隨時可以調用,資金由各級財政解決。

6.2 技術保障

市應急指揮部成立專家組,由人防、公安、建設、交通運輸、消防、電力、氣象等部門選派專業技術人員組成,對事故的各項要素進行綜合分析,為指揮部提供科學合理的科學依據。

7 附 則

7.1 預案制訂與解釋

本預案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負責制訂並解釋。

7.2 預案修訂

可根據實際情況由市人民防空辦公室適時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原則上每3年修訂一次,並向市政府應急辦報批備案。

7.3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正式實施。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一、適用範圍

暴雨天氣,校園積水,影響正常的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的情況下。

二、組織機構

學校成立暴雨天氣校園積水事件應急管理領導小組,由校長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協調作戰,共同完成應急工作任務。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各班班主任當天值日教師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人員兼任辦公室主任。

三、應急措施

(一)一般情況(暴雨天氣還能維持教育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當天值日教師堅守崗位,加強管理,維護學生活動秩序,值日領導加強巡視,及時處理偶發事件。

2、放學時段,領導小組成員全部到位,有效組織學生放學,維護學生放學秩序,確保學生安全放學。

3、學生中餐由食堂送到各樓層分發,學生打飯後到各自教室進餐。各班班主任協助樓層值日教師組織學生打飯;

xx人員協助食堂從業人員把飯菜送到各樓層。

(二)特殊情況(暴雨天氣不能維持教育學工作和生活秩序)

1、在第一時間內,由xx人員向xx人員彙報,再由xx人員向上級主管部門彙報,請示學生放假。

2、得到放假批准後,由xx人員通知各班班主任電話聯繫學生家長,將每個學生交到家長手中接回。

3、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到現場,維護放學秩序,有序組織學生放假,做好相關工作。

樓層蹲點領導到位:

一樓;

二樓;

三樓。

4、雨晴後,由xx人員組織人員清理校園衞生,進行校園殺菌消毒工作。

四、責任追究

在應急過程中,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對相關人員視其情節追究責任,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服領導小組指揮,且遲遲不按要求執行的。

2、未到現場履行職責的。

3、工作中玩忽職守、失職、瀆職,出現失誤的。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市園林局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定本突發事件處置預案。

一、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協調各方。在公園管理處統一和指揮下,密切配合、快速高效地開展處置工作。

2、立足預防,爭取主動。公園對自己管轄範圍內的安全工作引起重視,開展定期和不定期安全工作專項檢查,發現問題立即整改,做好相關記錄,把安全隱患解決在萌芽狀態。

3、快速應對,減少損失。如發生突發事件,公園按預案要求以最快的速度,盡最大的努力,採取有效措施,最大限度地避免和減少人員傷亡,減少財產損失。

二、應急機構

公園成立應急小組,公園委書記為組長,負責總指揮、協調。指定分管安全工作的副職為副組長,負責具體工作。專職安全工作人員及其他在崗人員為組員。

三、應急運行機制

(一)、信息監測

1、公園做好安全自檢自查工作,開展定期(每週一次)和不定期(節假日)安全工作專項檢查,每季度以書面形式向公園管理處報告安全工作開展情況,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查。

2、公園管理處每個季度至少安排兩次對公園進行安全檢查,針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安全隱患要書面通知公園各部門整改,並做好隱患整改的跟蹤,將整改情況及時進行書面反饋。

(二)應急處置

1、公園火災安全事故

(1)發現火災應立即切斷火災點電源採取措施予以撲滅,值班人員應在第一時間撥打“119”電話向消防部門報警,並同時報告公園、公園管理處及局。

(2)在消防隊未到達之前,園區在崗人員應積極撲救,保護現場,疏通好消防通道,並派人在門口接應消防車以便消防隊及時到達現場。

(3)火災撲滅後1小時內,公園管理處將起火原因和災情書面報告局安辦。

(4)公園幹部職工根據有關部門和局要求做好善後工作。

2、遊客意外傷害事故

(1)事故發生後,報警工作人員應及時向公園和公園管理處主任報告,並做好遊客救助和現場保護。

(2)公園和公園管理處主任在接到報告後應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救援處理,根據事故性質大小,報告局相關科室、局。

(3)所有園區在崗人員在接到救援信息後應主動投入現場救援,並主動做好人員之間的分工協作。

(4)保安人員應負責保護現場並保管好傷者的隨身物品。

3、防風防汛工作

(1)公園在台風季節和汛期來臨前,應檢查人員在位及相關設備和物資準備情況。

(2)公園應及時啟動防汛防風工作應急預案,加強值班和帶班制度,確保通訊聯絡24小時暢通,值班員應主動與局辦公室對接並實行零報告制度。

(3)公園要按上級指令及時做好閉園和防災搶險工作。

(4)在搶險過程中,遇到可能發生的問題應及時與局防風防汛辦取得聯繫,力爭快捷、高效地解決問題。

(5)災後要及時做好公園恢復開放工作。

4、其他突發事件

公園依據事故性質和應急預案,參照上述程序,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正確、科學地進行引導、疏散、處理,做好善後處理處置工作,並根據事故程度及大小,及時報告公園管理處、局相關科室、局。

(三)應急結束

公園安全事故應急小組在確認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已結束,次生、衍生事件危害被消除後,按程序及時結束應急處置工作。並將情況及時報告公園管理處和局相關科室。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1、目的

電梯安裝、維保工作是特種作業,安全性要求極高,在各種工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緊急情況,這就要求我公司對緊急情況的出現要時刻做好準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出現情況能及時處置,為做到這些,公司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市各職能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此應急處理方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電梯安裝、維修工作。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辦公室。

3.2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彙編入此《應急預案》。

3.3工程部、維保部、施工班組:當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傷、死、損壞設備)時,不論是否與公司有關,都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報告。

4、應急組織

4.1公司應急小組

4.1.1組長:

4.1.2副組長:

4.1.3組員:

4.2工程部應急小組

4.2.1組長:

4.2.2組員:

4.3維保部應急小組

4.3.1組長:

4.3.2組員:

5、應急電話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報警服務110

5.5公司辦公室

5.6工程部

5.7維保部

5.8節假日值班

6、電梯困人救援方法

6.1執行人:維保部

6.2時間:30分鐘

6.3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安慰乘客,使他們安靜等待,不要擅自行動,以免發生“剪切”、“墜井”事故。為解救被困的乘客,應在維修人員或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機操作,司機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並與維修人員取得聯繫。

(2)維修人員應瞭解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於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儘量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更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內吸煙、打鬧,必須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6.4盤車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與以配合。

(2)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於廳門地坎6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3)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拱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4)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採用“漸時式”,一步步鬆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又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準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7、發生火災

7.1執行人:維保部

7.2時間:30分鐘

7.3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如下措施:

7.4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並報告公司辦公室。

7.5發生火災時,對於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7.6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並切斷總電源。

7.7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氮化碳、乾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7.8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餘電梯應立即停於遠離火災蔓延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7.9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

8.1執行人:維保部

8.2時間:30分鐘

8.3接到政府部門發佈預報,由維保部通知顧客參照國務院發佈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於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執行。

8.4當地震已發生,震級為四級以下,烈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進行如下檢查:

(1)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2)電梯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3)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並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遠層站停梯,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修理。如上下全程運行無異常現象時,再多次往返試運行後,方可投入運行。當地震震級為四級(含四級)以上、烈度為6度以上時,應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安全檢驗,無異常現象或對設備進行檢修後方可試運行,經多次試運行一切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9、電梯濕水處理

電梯機房處於建築物最高層,底坑處於建築物最底層,井道通過層站與樓道相連。機房會因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除因建築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處,還會因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從樓層經井道流入底坑,發生洪水時,井道、轎廂也會遭水淹。當發生濕水事故時,除從建築設施上採用堵漏措施外,還應採取應急措施。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採取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燬線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後,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記錄清楚並存檔。

10、停電造成停梯時

運行中的電梯將會因供電線路故障或限電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採用如下方法處理。

(1)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向乘客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並與維修人員聯繫,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2)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繫,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啟用。

(3)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後。

(4)恢復送電後,及時與轎廂內乘客聯繫,重新選層走梯。

鄉鎮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為緊急預警防控和快速有效處置環境空氣重污染,保障羣眾健康,維護社會穩定,依據國家、省、市大氣污染防治政策法規和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結合哈爾濱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總體目標

健全環境空氣重污染預警響應和應急處理機制,形成統一高效、科學規範的指揮體系,信息共享、運作靈敏的防範體系,行動迅速、反應及時的處置體系,責任明確、配合密切的保障體系,實現決策科學化、指揮智能化、應對系統化、保障統籌化,有效解決環境空氣重污染問題。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預警與響應相結合。建立常規氣象監測和環境空氣監測預報合作機制,統籌預警環境氣象,及時、科學佈防應急響應對策,最大限度避免或減少環境空氣重污染。

(二)堅持減災與減排相結合。把保護受污染人羣擺上突出位置,貫穿應急工作全程,儘量減輕健康損害;把減少大氣污染排放源和排放量作為根本措施,儘可能防範和化解環境空氣重污染。

(三)堅持勸導與嚴管相結合。注重環境空氣重污染危害常識普及和排污行為管理約束,既主動面向社會倡導防範污染損害的建議性措施,更加大環境違法問題查處力度,保證環境管理與為民服務都見成效。

(四)堅持政府主導與部門齊抓共管相結合。建立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應急辦具體協調、市環保局牽頭組織、區縣(市)政府和市直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工作機制,共同解決環境空氣重污染。

三、適用範圍

環境空氣重污染是指空氣質量指數(AQI)大於200。本預案適用於應對哈爾濱市區環境空氣重污染,所轄縣(市)參照執行。

四、組織體系

在市政府領導下,建立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制度。聯席會議除承擔日常制定政策、統籌協調、督辦檢查、解決難題外,負責組織應對環境空氣重污染工作。

(一)聯席會議組成。總召集人:市政府主管環境保護工作副市長。召集人:市環保局局長。會議成員: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市環保局、氣象局、發改委、財政局、工信委、交通局、公安局、交管局、住房局、城管局、教育局、監察局、執法局、工商局、農委、建委、衞生局、新聞辦、市政府法制辦、各區縣(市)政府分管負責人。各成員單位確定1名聯絡員負責工作聯絡。聯席會議辦公室設在市環保局,負責應急工作綜合協調,並組織實施本預案。

(二)成員單位應急職責分工。市政府辦公廳(應急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的綜合協調。市環保局:負責環境空氣質量監測、分析、研判和重污染預報預警、信息發佈,組織重點企業落實環境空氣重污染內部應急預案,監督檢查並依法處理大氣污染源違法排放行為。市氣象局:負責與市環保局等部門建立環境空氣重污染聯合會商和服務響應機制,開展環境空氣污染氣象條件預報與研究。市交通局:負責緊急增加公共交通運力,勸導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組織停運尾氣超標公交營運車。市交管局:負責臨時調整車輛限行範圍、路段和時間,會同市環保局集中路檢尾氣不達標車輛。市住房局:負責組織供暖單位錯時錯峯起爐,壓縮供暖燃煤量,加強供暖單位環境保護工作行業管理。市發改委:負責產業結構調整,嚴格控制“兩高”行業項目審批。市工信委:負責督導工業企業特別是重點工業企業降低生產負荷、停止或減少廢氣排放量大的工段生產。市農委:負責會同區縣(市)政府落實秸稈禁燒應急工作方案。市城管局:負責組織區政府落實道路保潔應急預案,減少道路揚塵。市建委:負責控制建築施工揚塵。市執法局:負責集中查處露天燒烤、垃圾焚燒等違法行為。市工商局:負責配合查處燒紙行為。市公安局:負責管控燃放煙花爆竹行為。市教育局:負責建立中國小校重污染天氣響應機制,科學安排學生放假及課外活動,普及中國小生大氣污染防治知識。市衞生局:負責組織預防大氣污染導致的疾病,科學指導公眾提高防護能力,及時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疾病等易感人羣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市財政局:負責提供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資金保障。市法制辦:負責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方面的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市政府規範性文件審核,依法對法律法規、規章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市新聞辦:負責指導協調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工作信息發佈、新聞宣傳,協調廣播、電視、網絡、報刊等新聞媒體做好報道和輿論引導、輿論監督。市監察局:負責嚴肅追究重大環境違法問題責任單位及責任人。區縣(市)政府:結合區域實際,制定並組織實施環境空氣重污染應急預案,指揮落實應急措施。

(三)成立專家組。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負責組建環境空氣重污染專家組,提供決策諮詢建議和技術支持保障。

五、分級預警

依據環境空氣質量和氣象條件實測與預報,並綜合分析污染程度及持續時間,將環境空氣重污染分為3個預警級別,由輕到重順序依次為Ⅲ級、Ⅱ級、Ⅰ級,分別對應黃、橙、紅色預警,紅色為最高級別。

(一)Ⅲ級黃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201—300定為重度污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重度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研判、審定,啟動黃色預警。

(二)Ⅱ級橙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301—500定為嚴重污染。當市區24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嚴重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48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研判、審核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2小時內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批,啟動橙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備案。

(三)Ⅰ級紅色預警。市區24小時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500以上定為極重污染。當市區12小時實測環境空氣質量指數均值達到極重污染程度,並預測未來持續12小時以上,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1小時內組織市環保局、氣象局和專家組會商分析後,立即與市應急辦溝通,並通報相關情況,1小時內報市大氣污染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審核,再1小時內報市長審批,啟動紅色預警,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轉市應急辦,由市應急辦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六、預警發佈

(一)黃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環保局公眾網和市氣象局氣象用户平台2小時內向社會發布,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提示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或減少户外活動,建議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

(二)橙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或減少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市民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機動車儘量避免晝間加油。

(三)紅色預警。啟動預警後,由市新聞辦組織廣播、電視和網絡等新聞媒體30分鐘內向社會發布預警信息和應急預案,並給予市民健康防護提醒和公益性建議提示。提醒:兒童、老年人和患有心臟病、肺病等易感人羣暫停户外活動,室外作業人員採取必要防護措施。建議:倡導公眾節約用電;一般人羣儘量乘坐公共交通出行,減少汽車上路行駛;暫停重大羣眾性户外運動賽事和露天大規模羣眾活動;不燃放煙花爆竹。

七、應急響應

(一)黃色預警應急響應。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做好日常環境管理工作,但不集中行動。

(二)橙色預警應急響應。市環保局、氣象局加密監測,將監測結果及時報送市應急辦,每8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污染程度信息,並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和相關工作方案,及時組織落實各項應急措施,每天15時前向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情況,並固定夜間值班人員,保持通訊暢通,同時在保障城市正常運行前提下,按照職責採取下列措施:

1、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秸稈焚燒違法行為;

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垃圾焚燒違法行為;

3、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露天燒烤違法行為;

4、加大道路機械化清掃保潔範圍,減少道路揚塵污染;

5、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煤堆、灰堆和物料堆未有效封閉行為;

6、要求供熱單位確保供暖鍋爐24小時低温連續作業;

7、確保排污單位污染防治設施穩定運行;從重處理超標排放大氣污染物行為;

8、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拆扒工程;

9、要求施工單位停止建築工程土石方施工;

10、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燃放煙花爆竹行為;

11、增加公交運力;

12、立即糾正並嚴格依法處罰和問責供暖儲煤、輸送用煤(運灰渣)車輛未有效防塵行為;

(三)紅色預警應急響應。在橙色預警響應基礎上,由市環保局、氣象局隨時向市應急辦報送信息,每2小時更新發布1次環境氣象與重污染程度信息,並由市大氣污染聯席會議辦公室同步向市長、有關副市長和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報告;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每8小時向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報送應對措施及進展情況;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召集人最長每24小時召開1次聯席會議,聽取應急情況、研判污染趨勢、部署任務措施、解決重點難點問題,並增加4項強制性措施:

1、幼兒園、中國小停課;其中,前一日22時前發佈預警並維持到22時後的,或者前一日22時後至當日6時前發佈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6時後至上課前發佈預警的,採取停課措施;當日上課後發佈預警的,不停課,但停止户外課及户外活動,遲到、缺勤學生不作遲到或曠課處理,學校靈活安排教學進度。

八、預警解除和應急終止

經實測和預測研判,未來不滿足預警條件時,由有權決定預警的部門2小時內解除預警或終止應急響應,並向社會發布。橙色和紅色預警應急響應終止後,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總結應急措施落實情況,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再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總結評估後,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總召集人或市長。

九、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所需預警及應急經費,由本級財政預算資金安排解決。

十、預案管理

(一)演練培訓。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每年組織至少1次本預案聯合演練和操作流程、崗位職責等培訓。

(二)評估修訂。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組織各成員單位及專家組,每半年後評估1次預案執行情況,修改完善相應工作流程和實施措施,並報請市政府重新修訂、發佈。

(三)預案實施。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按照本預案,制定本部門應急分預案,並報市大氣污染防治聯席會議辦公室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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