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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

清明期間是森林火災高發期,是森林防火的緊要期,做好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尤為重要。20xx年清明將至,森林防滅火工作已進入關鍵期。為強化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根據《高州市20xx年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工作方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精選16篇)

一、加強領導,及早動員部署

(一)發佈禁火令:傳達市政府發佈的森林防火禁火令,在禁火時間禁火區域內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二)召開會議專題部署

1、鎮政府召開專題會議佈置清明期間森林防火工作,各村(居)委會支部書記、機關單位負責人、全體鎮幹部、各村護林員參加。

2、各村召開專題會議:各村(居)委會兩委成員、村民小組長參加。

(三)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滅火應急預案:鎮政府制定清明期間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各村也要制定應急預案。

二、廣泛宣傳,營造濃厚氛圍

(一)組織單位加強宣傳

1、各機關單位負責宣傳發動本單位在職人員積極參與,帶頭示範,自覺遵守森林防火政策法規,移風易俗,文明祭祀,嚴防山火。

2、村(居)委會:組織駐村幹部、村(居)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包户開展面對面宣傳、動員、教育,簽訂森林防火承諾書。

3、學校:學校開展“五個一”活動,即上一堂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課、寫一篇森林防火作文、出一期森林防火黑板報、懸掛一條森林防火宣傳橫幅、開展一次小手拉大手活動。

(二)組織社會加強宣傳

1、發出“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2、發放宣傳單:組織羣團組織、志願者在圩街、道路收費站等發放森林防火宣傳資料。

3、各村在微信羣裏廣發“文明祭祀防山火”倡議書。

4、各村利用村村通廣播每天宣傳森林防火規定、禁火令、山火避險常識、典型案例等。

(三)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在圩街、村莊、林區道路、進山路口、火災易發生區域設置警示牌、橫幅、標語。

三、嚴管火源,堅決消除隱患

(一)取締無證經營點:組織市場監督所、安監辦、派出所等部門清理、取締無證經營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銷售店(點)。

(二)排查火災隱患:組織圩鎮機關單位、村(居)委會排查森林火災風險區〔點),建立台帳,落實責任單位,明確責任人落實整改措施。

(三)設卡布點檢查:各村(居)委會幹部、護林員在進山路口設置臨時森林防火檢查站,禁止易燃易爆物品、火種進山。

(四)現場執法處罰:加大執法力度,組織派出所幹警、各村(居)委會幹部進山開展巡查行動,依法查處野外違規用火行為,嚴厲懲處森林火災肇事者。

(五)嚴管野外火源:組織駐村幹部、村幹部、黨員、村民小組長、護林員或臨時聘請人員,劃定責任區,網格化管理,深入到山頭地塊巡查,必要時採取“人盯人”方法,確保火源管控與火情巡查工作落實到每一個區域、每一個山頭、每處林地。

(六)公開曝光典型:組織新聞媒體對各種阻礙執法檢查、違反禁火令的行為,以及森林火災案件等,在電視、廣播、報刊開曝光。

(七)加強墓地監管:組織村(居)委會對屬地墳墓造冊登記,簽訂掃墓防火安全承諾書。對墳墓集中區域開設防火隔離帶或採取其他安全防範措施,嚴防引發重大森林火災。

(八)制定村規民約:村(居)委會與村民商訂森林防火村規民約,建立“村民管理、自我約束、互相監督”長效機制。

四、督導檢查,確保有效落實

組織督查組深入到一線開展森林防滅火工作專項督查,對各村(居)委會、各圩鎮機關單位貫徹落實工作部署不得力,森林防滅火工作不作為,弄虛作假、瞞報火情等失職、瀆職行為,實施問責;對森林火災多發,或造成重大損失與影響,或發生重大以上森林火災,或撲救山火指揮不當造成人員傷亡的,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五、做足準備,高效處置火情

(一)完善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制定鎮級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和村級森林火災應急處置方案。

(二)做好充分準備:做好鎮、村級撲火力量調配、機具裝備、通訊聯絡和後勤保障等各項準備工作。

(三)隊伍靠前駐防:半專業撲火隊伍靠前駐防,嚴陣以待,一旦接到山火報告,快速出擊,重兵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半專業撲火隊可分組駐防到交通便利的重點村,確保能夠以最快時間到達火災現場;村(居)羣眾撲火隊(必須經撲火培訓合格)根據當地實際安排,確保能夠以最快速度撲滅初發火。

(四)嚴厲查處火災案件:接到火情報告,要立即通報森林公安或公安派出所。接警的公安機關立即組織警力趕到現場偵查,從快從嚴偵破森林火災案件,堅決打擊肇事者,形成震懾效果。

六、強化值守,有序處置

(一)加強值班調度。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清明節假期,實行“雙值班帶班”制度,各村(居)委會安排人員在崗值班。

(二)有序處置火情。一旦發生火情,村(居)委在組織處置的同時報告鎮(街);鎮(街)接到火情報告,立即組織鎮(街)撲火隊伍前往火場處置,並報告市防火辦、市應急管理局。

(三)強化撲火組織指揮。森林火災發生時,村(居)委會主要領導要立即到火災現場,並及時報告,視情況積極組織撲救;接到報告,鎮(街)領導必須到現場組織撲救。

(四)規範火情報告。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和歸口管理制度,及時、準確、規範報送火情信息,不得遲報、瞞報。4月4日至8日,實行森林火情零報告制度,各村(居)委會每天15時前要向鎮森林防火指揮部值班室報告情況。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2

為建立健全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機制,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撲救和處置火災事故的整體能力,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和影響,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江蘇省消防條例》等法律法規,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處置原則

(一)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各村(居)和鎮消防支隊要開展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加強防火基礎設施建設,整改消除各類消防隱患,從源頭上預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二)以人為本,減少損失。在處置各類火災事故時,始終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羣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公共設施和人民羣眾財產安全,把火災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三)統一領導,協同作戰。在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各村(居)、各部門根據在滅火工作中應履行的職責,盡職盡責、密切協作,協調有序地開展火災撲救、人員救治和善後處理工作。

二、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分工

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組織指揮體系由組織指揮機構、日常辦事機構和現場處置機構組成。

(一)組織指揮機構

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以及超出事發地村(居)應急處置能力的火災事故,需要聯合相關部門共同實施救援和處置的,鎮辦成立xx鎮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鎮應急指揮部)。總指揮由鎮長潘洋擔任,副總指揮由副鎮長汪渠擔任,成員由各有關單位負責人和各村(居)負責人組成。

鎮應急指揮部主要職責:領導全鎮滅火救援專業隊伍及裝備建設工作;

啟動本預案,統一指揮火災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協調有關部門和單位緊急調度應急儲備物資、交通工具及相關設施設備參加救援;

及時向上級報告事故處置進展情況,必要時提請上級人民政府啟動更高級別應急預案;

統一部署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

鎮應急指揮部各成員單位主要職責:

1.派出所:負責組織指揮事故現場警戒和人員疏散,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羣、重要物資設備的安全保護,依法嚴厲打擊事故發生過程中的違法犯罪活動,保障現場秩序穩定;

加強對事故現場及周邊道路的交通管理,保證救援工作道路暢通;

參與火災事故原因調查和責任追究工作。

2.消防支隊:承擔鎮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負責火災事故信息受理、研判、報告,視情況提請鎮應急指揮部啟動本預案;

督促村(居)、各單位制定和完善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做好消防救援人員日常培訓演練,建立火災救援專家組,事後組織火災事故原因調查。

3.安監站:根據相關規定,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4.衞生院:負責組織現場救護及轉運傷員,及時掌握傷員救治情況;

必要時組織醫療專家進行會診和技術指導,最大程度減少人員傷亡;

指導消防部門開展救護技術培訓。

5.村建站:負責事故現場道路的排險搶修,提供運輸車輛疏運人員及物資。協調供水、供氣部門及時調整管網壓力,架設臨時供水管線,確保火場撲救用水需要;

協調提供有關建築設計、配套設施資料和專業人員,提供相關搶險搶修物資裝備。

6.供電公司:協調相關地區電力部門採取斷電、架設臨時供電線路等措施,為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7.民政辦:負責幫助做好缺乏自救能力困難災民的安置救濟工作;

做好救災物資的儲備工作。

8.財政所:負責提供應急處置工作必要的保障資金。

9.監察室:負責查處違反本預案的行為。參與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並依法追究違法違紀人員的行政責任。

10.通信運營商: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負責火災事故現場應急通信保障,確保滅火救援指令、信息傳遞暢通。

11.人武部:當發生重大、特別重大火災或危險化學品燃燒火災事故時,根據現場情況,依據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指揮民兵和所屬部隊參與撲救和安全保衞工作。

12.其他有關單位:根據滅火救援工作需要和鎮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做好各自職責範圍內相關工作。

(二)日常辦事機構

鎮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安監站。負責日常值守、信息彙總和綜合協調,組織消防宣傳、培訓和演習等工作,在火災事故處置中發揮運轉樞紐作用。

(三)現場處置機構

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應立即組成現場指揮部,指揮由鎮辦主要負責人擔任,副指揮由消防支隊主要負責人擔任,成員由事故處置涉及的有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為便於指揮,現場指揮部應設於火災現場附近合適地點。

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儘快組織實施火災撲救和人員救援,減少事故損失;

及時向鎮應急指揮部報告事故發生和先期處置情況,掌握事故現場的變化情況,提出具體增援要求和實施意見;

根據鎮應急指揮部的指示,組織現場處置和善後處理工作,做好現場清理和保護;

負責現場處置工作全過程的總結、報告。

三、應急響應

(一)信息報告。火災事故發生後,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及時調集消防警力到達現場,按相關滅火救援預案組織滅火救援,同時根據火災情況確定火災事故的等級,報告鎮政府和派出所。

(二)先期處置。事故發生後,各村(居)應立即聯合公安、消防、安監等部門組織實施救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如判定火災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經造成重大人員傷亡時,應立即成立現場指揮部,啟動本級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應急預案,並向鎮政府和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三)預案啟動。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經核實確定為較大、重大、特別重大或較有影響的火災事故,立即報告總指揮啟動本預案,通知各有關成員單位到場參與處置。各有關成員單位負責人應在接到通知後立即趕赴指定地點組織實施滅火救援工作。

(四)聯合救援。鎮應急指揮部根據火災發展情況,或依照事發地的請求,統一調集有關部門力量和裝備,抽調相關部門人員、設備,組織若干滅火救援工作組,趕赴現場參與滅火救援行動。接到鎮應急指揮部指令後,各部門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人員和滅火救援裝備集結,選擇便捷交通路線和運輸工具,在最短的時間內到達滅火救援現場。鎮應急指揮部下設5個專業組,由總指揮統一指揮。

1.滅火救援行動組:負責制定現場滅火救援行動預案,指揮調動消防力量和裝備進行支援。該組由消防支隊負責,下設作戰、通信、供水等小組。

2.滅火救援保障組:負責滅火救援物資、人員的調集,指揮調集社會力量參與事故處置,做好各項戰鬥物資的保障工作。下設物資裝備小組,負責滅火救援所需裝備和物資(消防專用裝備及滅火劑除外)的供應和運送,由鎮相關部門負責;

專家諮詢小組,負責指導戰術方案的制定,為指揮部決策提供科學依據,對火災進行判斷和評估,決定消防力量行動的安全保障,由消防部門負責;

給養小組,負責參戰人員的飲食保障,由事發地村(居)、單位負責。

3.醫療救護組:負責組織各醫療機構赴現場搶救傷員,由衞生院

負責。

4.現場維護組:負責事故現場治安維護,確保救援現場治安秩序穩定。由派出所負責,下設交通管制小組、現場警戒小組、人員疏散小組。

(五)善後處理。事故危險消除後,由事發地、鎮辦負責善後處理工作,各有關部門提供必要的支持。對火災造成傷亡的人員及時進行醫療救助或按規定給予撫卹;

對火災造成生產生活困難的人員進行妥善安置;

對緊急調集、徵用的人力物力,特別是企(事)業專職消防隊的物資損耗按照規定給予補償;

及時採取心理諮詢、慰問等有效措施,努力消除受災人員的心理創傷。

(六)信息發佈。二級以上火警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新聞報道、信息發佈、接待採訪等事項由鎮應急指揮部統一部署,新聞報道應及時、準確、全面、客觀。

(七)火災原因調查及案件查處。派出所、消防、安監、監察等部門應在滅火救援期間和事後及時、全面進行調查取證,依法追究有關人員事故責任。

(八)調查評估。鎮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要會同事發地、鎮辦,對火災事故的起因、性質、影響、後果、責任和應急決定能力、應急保障能力、預警預防能力、現場處置能力等進行調查評估,總結經驗教訓,並向鎮辦提交專項報告。

四、應急保障

(一)信息保障。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要完善119接處警系統和消防無線通信系統建設,並配備必要的應急備用設施和技術力量;建立健全並認真落實火災事故的信息收集、傳遞、處理、報送各環節的工作制度,確保信息報送渠道的安全暢通。轄區內各通信運營企業要做好應急過程中的通信保障工作。

(二)物資保障。鎮辦應建立處置火災事故物資儲備制度。儲備物資應存放於安全、交通便利的區域。消防車輛以及照明、滅火、破拆等滅火救援專用設備器材實行專人保管和維護,滿足應急處置需要。灑水車作為消防車的補充,所屬單位應落實應急制度,並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三)資金保障。將火災預防、消防站及消防裝備建設維護、消防隊員培訓、城市消防設施維護和處置火災事故所需經費納入鎮財政年度專項經費預算。為應急處置工作和日常宣傳、培訓、演習工作提供必要的資金保障。

(四)隊伍保障。依據國家《城市消防站建設標準》和《xx鎮“十三五”消防事業發展規劃》,實施公安消防站規劃和建設工作,提高撲救火災能力;鎮辦和企(事)業單位、各村(居)、根據經濟和社會發展及生產經營的需要,建立多種形式的消防組織,加強消防組織建設,提高撲救火災的能力。

(五)消防水源保障。消防、水廠等部門應加強消火栓管理和維護工作,確保火場供水。

五、宣傳、培訓與演習

鎮辦應採取靈活多樣的方式,有計劃地組織火災預防、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宣傳工作,提高廣大羣眾的防火、滅火意識。各村(居)和消防支隊應定期組織、指導專業救援隊伍、志願(義務)撲救力量的專業培訓,提高綜合素質和滅火作戰能力。同時,應積極組織志願者及羣眾的培訓,提高自救互救能力。鎮應急指揮部要定期組織相關單位開展火災事故滅火救援演習,對發現的問題採取措施予以解決,不斷充實和完善救援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和協同作戰能力。

六、有關要求

(一)本預案是火災事故滅火救援的指導性方案,村(居)和各有關部門應當遵照執行,並參照本預案,結合本轄區、本部門、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和實施意見。消防支隊的滅火救援相關預案是本預案的子預案,相互配套聯動。

(二)本預案是火災事故發生後,鎮辦及有關職能部門實施救援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預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三)各村(居)和各有關部門要認真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賦予的職責和義務,依法實施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要充分認清火災事故滅火救援工作的重要性,強化責任,加強聯繫,相互溝通,密切配合,做到滅火救援工作反應快、行動快、效果佳,確保萬無一失。

(四)滅火救援指揮必須堅持統一指揮、逐級指揮的原則。參加滅火救援的單位和人員要服從指揮部的命令,不得各行其事、擅離職守,要加強請示、彙報,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

(五)滅火救援始終要堅持“救人第一”和“準確、迅速、集中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及“先控制、後消滅”的戰術原則。

(六)鎮應急指揮部要根據實際情況,每年有計劃地組織相關單位進行演練,提高各應急隊伍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同作戰能力,確保火災聯合救援工作有效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3

為貫徹實施《堯都區破壞性地震應急預案》,配合區委、區政府、區教育局高效而有序做好抗震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的減輕地震災害造成的損失,根據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臨震應急預案

省人民政府發佈本區發生破壞性地震預報後,學校隨鄉政府進入臨震應急狀態,並作出臨震應急反應,實施如下臨震應急預案:

1、通知全校師生進入臨震應急狀態。

2、安排好全天候值班工作,加強震情臨聽,隨時報告震情變化。

3、根據區人民政府發佈的.避震通知,檢查落實各項安全措施,開展避震知識宣傳,組織必要的避震疏散工作。

4、做好在搶險救災和特殊情況下維護社會和學校治安與穩定工作。

5、地震發生時,按照防震逃生演練進行避險和疏散。

二、抗震救災應急預案

在本區域內發生破壞性地震時,防震抗震工作小組應作出應急行動,組織師生進行搶險救災工作。

一級預案:區內發生中等以上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全面瞭解學校災情,向鄉聯校彙報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

3、在區抗震救災指揮部統一下做好支援災區搶險救災工作。

二級預案:區內發生一般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由校長主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小組會議,聽取上級有關地震情況和災情的通報傳達,明確分工,部署救災工作。

2、向鄉聯校、鄉政府防震指揮部報告震情和災情,提出求援請示。並彙報救災工作情況。

3、協助地震宣傳、新聞等部門,做好安定民心、恢復正常教學秩序工作。

三級預案:區內發生輕微破壞性地震時,學校按以下要求作出應急反應:

1、瞭解災情,並及時向鄉聯校、區教育局彙報。

2、根據學校災際情況,召開防震抗震工作小組會議,落實救援措施。

3、恢復正常的教學秩序。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4

1、煤氣泄漏的應急預案在工作中使用煤氣,如發生泄漏或發生火災、爆炸事件,由現場職務最高者負責指揮:

(1)封閉供氣閥門,切斷電源。

(2)假如發生火災或爆炸應就近使用使用滅火器材進行撲救。

(3)依照火災處理程序進行:部分某崗位無能力撲火,必須馬上利用最近的電話機,打電話到前台或保安部報警。報警的內容包括具體地點、燃燒何物、火勢程度、假如有職員受傷需告之、報警人的姓名、部分及所在位置。預訂部打印就餐客人明細單。

(4)如火情緊急,應立即打壞最近的報警裝置進行報警,迅速使用滅火器進行滅火。所有的固體材料例如紙、紡織品等可用水進行撲滅,電器裝備和易燃液體不能用水滅火,可用乾粉滅火器進行撲滅;

(5)假如觸及到本身的安全,請儘快離開現場,並封閉身後的門窗;

(6)假如火情沒法控制,封閉門窗直至救濟職員到來;

(7)在火災現場打開門窗必須先檢查,發燙的門表示火勢正在蔓延,記住千萬別打開門;

(8)在火災現場,千萬不要乘電梯,要使用樓梯;

(9)在任何情況下,員工都要有保護生命最重要的意識,使現場的惶恐下降到最低程度

(10)當區域煙霧籠罩時,儘可能彎低身子,由於煙霧比火更致命,而在接近地面的地方能找到新鮮的空氣。

2、行動

(1)、接到報警呼喚,立即移除走道上的障礙物,將其放到工作間或空房裏;確信所有的房門已被封閉;

(2)、假如火災發生在你所在的樓層,服從緊急小組領導安排展開滅火或撤退;

(3)、始終保持對區域的警覺,一有任何火災或煙霧的緊急情況,立即報告指揮崗或前台;

(4)、一旦開始執行撤退指令,區域負責人立即到走道上順時針或逆時針通知就餐客人,要保持急而穩定,保持冷靜“現在向您通知緊急情況,酒店出現火情,請您不要忙亂,由我同一指揮。”協助客人從最近的消防逃生通道撤退;

(5)、在協助大部份客人撤退後,按順時針或逆時針方向開始檢查所有房間。用事前預備的粗筆在房門上畫“叉”字,在所有房間檢查終了後,通知前台或指揮崗;

(6)、假如在檢查撤退房間進程中,你發現自己遭到火災或煙霧的影響,請立即停止並儘快撤離此地,記下沒有檢查的房號/樓層,並立即通知前台或指揮崗。以便告知消防職員;

(7)、撤到集合點,盤點客人數目,避免遺漏。等待來自你上級的進一步唆使。

(8)、在火災發生時,所有對講機都應處於工作狀態,以保證信息暢通無阻。

(9)、如發生煤氣中毒現象,需將傷員抬至安全透風處等待醫務職員救治。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5

1、目的

電梯安裝、維保工作是特種作業,安全性要求極高,在各種工作中會出現各種各樣的緊急情況,這就要求我公司對緊急情況的出現要時刻做好準備。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出現情況能及時處置,為做到這些,公司根據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及市各職能部門的要求,特制定此應急處理方案。

2、適用範圍

適用於電梯安裝、維修工作。

3、職責

3.1各職能部門負責編制本部門的應急預案,報辦公室。

3.2辦公室負責將各部門的應急預案彙編入此《應急預案》。

3.3工程部、維保部、施工班組:當施工現場發生各類安全事故(傷、死、損壞設備)時,不論是否與公司有關,都必須在15分鐘內向公司主要領導和辦公室報告。

4、應急組織

4.1公司應急小組

4.1.1組長:

4.1.2副組長:

4.1.3組員:

4.2工程部應急小組

4.2.1組長:

4.2.2組員:

4.3維保部應急小組

4.3.1組長:

4.3.2組員:

5應急電話

5.1急救中心120或999

5.2火警119

5.3交通事故122

5.4報警服務110

5.5公司辦公室

5.6工程部

5.7維保部

5.8節假日值班

6、電梯困人救援方法

6.1執行人:維保部

6.2時間:30分鐘

6.3電梯運行中因供電中斷、電梯故障等原因而突然停駛,將乘客困在轎廂內時,維修管理人員應安慰乘客,使他們安靜等待,不要擅自行動,以免發生“剪切”、“墜井”事故。為解救被困的乘客,應在維修人員或專業人員指導下進行盤車欲放人操作。在操作前,維修管理人員應做好下列工作:

(1)若有司機操作,司機應使乘客鎮靜等待,勸阻乘客不要強行手扒轎門或企圖出入轎廂,並與維修人員取得聯繫。

(2)維修人員應瞭解轎廂內被困人數及健康狀況、轎廂內應急燈是否點亮、轎廂所停層站位置,以便於解困工作。

(3)告知乘客儘量離轎門或已開啟的轎廂門口,更不要倚靠廳、轎門,不要在轎內吸煙、打鬧,必須聽從操作人員指揮。

6.4盤車放人操作方法

(1)操作前先通知被困人員,盤車操作已經開始,請乘客或司機與以配合。

(2)盤車放人操作一般由2人在機房進行。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一人用開閘扳手打開制動器,另一人盤車。當將轎廂盤到最近層樓面時(轎門地坎應不高於廳門地坎600mm),應停止盤車,使制動器復位。

(3)讓司機或乘客在轎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拱開緊急門鎖,協助乘客離去。

(4)盤車時應緩慢進行,尤其當轎廂輕載狀態下往上盤車時,防止因對重側重造成溜車。當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進行盤車時,應採用“漸時式”,一步步鬆動制動器,以防止電梯失控。

轎廂頂上的安全窗是電梯維修人員檢查修理時使用的,安全窗口很小,且離地面兩米多高,雖可架梯但上下仍很不方便。停電時轎內照度不足,轎頂上很黑,又有各種裝置,故乘客撤離轎廂時不準走安全窗,防止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7、發生火災

7.1執行人:維保部

7.2時間:30分鐘

7.3發生火災時應立即中止電梯運行,並採取如下措施:

7.4及時與消防部門取得聯繫並報告公司辦公室。

7.5發生火災時,對於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應立即按動“消防按鈕”,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供消防人員使用。對於無此功能的電梯,應立即將電梯直駛到首層並切斷電源或將電梯停於火災尚未蔓延的樓層。

7.6使乘客保持鎮靜,組織疏導乘客離開轎廂,從樓梯撤走。將電梯置於“停止運行”狀態,用手關閉廳門並切斷總電源。

7.7井道內或轎廂發生火災時,應即刻停梯疏導乘客撤離,切斷電源,用二氮化碳、乾粉和1211滅火器滅火。

7.8共用井道中有電梯發生火災時,其餘電梯應立即停於遠離火災蔓延或交消防人員用以滅火使用。

7.9相鄰建築物發生火災時也應停梯,以免因火災停電造成困人事故。

8、發生地震時

8.1執行人:維保部

8.2時間:30分鐘

8.3接到政府部門發佈預報,由維保部通知顧客參照國務院發佈的《破壞性地震應急條例》(於1995年4月1日起實施)執行。

8.4當地震已發生,震級為四級以下,烈度為6度以下時,應對電梯進行如下檢查:

(1)檢查供電系統有無異常。(2)電梯井道、導軌、轎廂有無異常。(3)以檢修速度做上下全程運行,發現異常即刻停梯,並使電梯反向運行至最遠層站停梯,通知專業維修人員檢查修理。如上下全程運行無異常現象時,再多次往返試運行後,方可投入運行。當地震震級為四級(含四級)以上、烈度為6度以上時,應由專業人員對電梯進行安全檢驗,無異常現象或對設備進行檢修後方可試運行,經多次試運行一切正常後方可投入使用。

9、電梯濕水處理

電梯機房處於建築物最高層,底坑處於建築物最底層,井道通過層站與樓道相連。機房會因屋頂或門窗漏雨而進水;底坑除因建築防水層處理不好而滲水處,還會因暖氣及上下水管道,消防栓、家庭用水的泄漏等,使水從樓層經井道流入底坑,發生洪水時,井道、轎廂也會遭水淹。當發生濕水事故時,除從建築設施上採用堵漏措施外,還應採取應急措施。

(1)當底坑內出現少量進水或滲水時,應將電梯停在二層以上,中止運行,斷開總電源。

(2)當樓層發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進水時,應將轎廂停於進水層站的上二層,停梯斷電,以防止轎廂進水。

(3)當底坑井道或機房進水很多,應立即停梯,斷開總電源開關,防止發生短路、觸電等事故。

(4)發生濕水時,應迅速切斷漏水源,設法使電氣設備不進水或少進水。

(5)對濕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如採取擦拭、熱風吹乾、自然通風、更換管線等方法。確認濕水消除,絕緣電阻符合要求並經試梯無異常後,方可投入運行。對微機控制電梯,更需仔細檢查以免燒燬線路板。

(6)電梯恢復運行後,詳細填寫《濕水檢查報告》,對濕水原因、處理方法、防範措施記錄清楚並存檔。

10、停電造成停梯時

運行中的電梯將會因供電線路故障或限電等原因而突然停梯,將乘客困在轎廂內,需採用如下方法處理。

(1)如果有司機操作,司機應向乘客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並與維修人員聯繫,進行盤車放人操作。

(2)如無司機操作,維修人員應與轎廂內被困人員取得聯繫,説明原因,使乘客保持鎮靜等待。有備用電源的應及時啟用。

(3)如恢復送電需較長時間,則應進行盤車放人操作,解救被困乘客。操作方法見後。

(4)恢復送電後,及時與轎廂內乘客聯繫,重新選層走梯。(11、12略)

13、人員傷亡事故應急措施

13.1目標:確保公司無人員傷亡。

13.2運行控制:將公司和各部門應急小組人員名單,通訊電話發至各班組,以備發生特殊情況,一旦發生人員傷亡事故,立即上報公司應急組長,積極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公司應急小組派人迅速到現場處理了解事件,按規定上報有關部門。事後分析事件原因,寫出事故調查報告,制定防範措施。

13.3培訓:將事故情況傳達到公司員工,引起員工重視,得到教育。避免今後再出現同類事件。

14、高空墜落應急措施

14.1目標:確保施工現場不發生安全事故。

14.2運行控制:相關部門給每位進場人員配安全帶、安全帽,並且要在班前安全講話中重點宣講,公司安全員不定期監督班組執行情況。

14.3應急措施:新如發現電梯廳門防護欄不規範,施工人員在井道內施工不帶安全帶、安全帽,應立即停止其作業,班組安全員在現場進行教育,立即整改,作好防護,違章人員明白錯誤後,配帶齊安全用具,可繼續工作。如有人員傷害,執行人員傷亡事態應急措施。

14.4培訓:每季度各部門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學習,保存學習記錄。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6

元旦和春節將至,根據安徽省通信管理局《關於做好x年元旦春節期間電信網絡安全運行工作的通知》(通信傳字58號),為提高用户感知,以響應“正德厚生,臻於至善”的企業核心價值觀,特成立潛山移動應急通信保障小組,以保證網絡正常運行,網絡質量優良,網絡性能良好。

一、組織機構:

組長:

成員:

二、各部門職責

領導小組:負責網絡指揮和調度,全權負責通信保障

通信保障組:受元旦春節應急通信保障領導小組的領導,落實上級部門通信保障的要求,負責元旦春節期間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通信保障組下設基站、發電、線路、集客、有線寬帶、綜合覆蓋6個保障小組,其中陳雯、鄭經超負責基站和發電保障,羅本旵、餘良友負責線路保障,汪奇、陳林負責集客保障,方成、徐禮彬負責有線寬帶保障,羅本旵、陳玖負責綜合覆蓋保障。

三、預防和預警機制

(一)預防機制

加強對各項基礎網絡設施的安全防護工作和應急處置準備工作的監督檢查,保障通信網絡的安全暢通。加強對核心網元、重要通信基站及電源、鐵塔、天線等配套設施的巡檢,對中心局房進行安全檢查並及時排查整改安全隱患。

(二)預警機制

建立預警監測機制,加強通信保障預警的監測收集工作。預警信息分為外部預警信息和內部預警信息兩類。外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外突發的可能需要通信保障或可能對通信網產生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內部預警信息指行業內通信網上的事故徵兆或部分通信網突發事故對其他通信網造成重大影響的事件警報。與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建立有效的信息溝通渠道,對網絡日常運行狀態實時監測分析,及時發現預警信息。

四、應急響應

(一)信息上報和處理

突發事件發生時,通信保障組立即將情況上報領導小組並同時上報上級主管部門,及時向領導小組提出處理建議,由領導小組決策並啟動本預案。

(二)信息通報

應急領導小組加強與應急任務下達的通信保障組的信息溝通,及時通報應急處置過程中的信息,提高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的工作效率。

突發事件發生時,將相關信息及時通報與突發事件有關的政府部門、重要單位和用户。

(三)應急任務下達

發生突發事件時,應急領導小組的以電話或短信形式向通信保障組下達應急任務,通信保障組應按照領導小組的指示,及時成立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並組織相應人員進行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工作。

(四)通信保障應急工作要求

通信保障組在接到應急任務後,應立即開展通信保障和恢復應急工作,具體要求如下:

(1)通信保障及搶修遵循先城市後鄉鎮,先重點後一般的原則;

(2)通信保障組應保持良好狀態,實行7×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堅守工作崗位待命,建維部和各代維單位應在節日來臨前5個工作日內向領導小組遞交節日值班表;

(3)主動與上級有關部門聯繫,及時通報有關情況;

(4)在組織執行任務過程中,現場通信保障指揮機構應及時上報任務執行情況;

(5)維護人員和代維隊伍要嚴格按故障處理時限要求及“先搶通後搶修”的原則對出現的故障進行處理;

(6)及時根據市場需求及重大活動及時向上級部門申請應急通信車現場保障;

(7)封網期間不允許進行任何網絡調整工作;

(8)及時按照話務預測進行傳輸擴容和基站擴容工作;

(9)做好重要物資和備品備件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以備隨時緊急調用。

(五)應急任務結束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工作任務完成後,由領導小組解除任務,現場應急通信指揮機構在接到通知後,任務正式結束。

五、通信聯絡

在突發事件應急響應過程中,要確保應急處置系統內部機構之間和部門見得通信聯絡暢通,要配備外網電話等。

六、信息報道

通過宣傳增強運維人員節假日和重要通信保障期間網絡保障的意識,提升公司品牌和美譽度。

七、情況彙報和經驗總結

通信保障和通信恢復應急任務結束後,應組織做好設施損失、經濟效益損失情況的統計、彙總工作以及任務完成情況的總結和彙報,不斷改進通信應急保障工作。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7

為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和師生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措施

1、學校各科、室、圖書館、實驗室的和工作人員,應嚴格執行防火部位的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經常對本部位消防栓、滅火器材進行檢查、維護、保養,保持其良好狀態。認真進行防火安全檢查,做好記錄,要懂得正確使用滅火器和消防栓。保衞科每年組織一次對相關人員的培訓和滅火演練。

2、圖書閲覽室、電子閲覽室、化學危險品存放室、電教中心、實驗室的工作人員下班前應切斷室內電源,關閉用電設施。對本部位防火工作經常檢查,做好記錄。

二、應急處理:

1、發生重大火災事故時,應急小組迅速下達疏散警報,報告119火警的同時,立即報告市教育局。

2、疏散組迅速組織疏散師生,撤離到安全區域。

3、後勤組迅速切斷有關電源。

4、積極配合消防人員救火,並採取有效的隔離措施,防止大火蔓延。

5、一般火災情況(火勢較小、火勢發展慢、損失小、靠學校自己力量可以撲滅)應立即組織自行撲火,事後將火災發生時間、地點、情況、撲火經過、採取的滅火方式和起火原因與後果等以書面形式報校突發事件應急小組。

三、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滅火行動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迅速檢查是否切斷起火現場電源、火源和氣源,檢查是否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啟用攜帶或利用就近配置的滅火器、消防栓等滅火器材進行撲救(油漆、衣物起火應用乾粉滅火器撲救;電器起火應用二氧化碳氣體類滅火器撲救)。如火勢較大,暫時撲滅不了,應根據現場情況及時採取冷卻、隔離等措施,防止火勢進一步蔓延,待消防隊趕到,配合完成滅火任務。

四、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安全防護及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根據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疏通緊急疏散通道,疏散現場師生。

②通訊聯絡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及時通知相關各組,迅速投入滅火戰鬥,同時注意保持通訊聯絡暢通,及時準確地將各種指令、情況及信息上傳下達。

③後勤組接到報警後,應立即趕赴着火現場,按照預案或指揮員的指令,對現場實行警戒,保證消防車行進暢通無阻,防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維護好現場秩序,避免人員傷亡。應按照預案或總指揮的指令,迅速調集準備滅火所需物資、設備為完成滅火、疏散救護任務必要的支持和保障。並疏散危險品及物資。

④救護組配合醫護人員搶救火場內被困傷員。

五、現場保護

滅火戰鬥結束後,警戒保衞組要派專人對着火現場實施警戒保護,嚴禁非現場人員進入現場,確保現場的原始狀態,並配合調查人員做事故現場的調查工作。並在總指揮的安排下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8

今年以來,我單位按照應急辦的要求,認真紮實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了自查,現將我站開展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情況自查報告如下:

一、建立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領導機構,強化工作責任。

1、領導重視。會議對可能發生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進行安排部署,按照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全面推進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2、建立領導小組。為完善環境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環境突發事件處理工作,建立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設立辦公室、現場處置組,確定了各組的工作職責,強化了工作責任。

二、逐步完善環境突發應急預案體系,明確工作措施今年,堅持統一領導,按照分類管理,責任到人,分級管理的原則,在上級部門統一領導下,部門之間加強了的協同和合作,提高快速反應能力。針對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按環境突發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制定了應急處置工作流程,明確了各項工作措施,切實做好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

三、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組織應急演練

針對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為了強化應急處置隊伍建設,與20__年10月12日組織開展了突發性環境事件應急演練活動。

此次演練的目的在於:

1、在緊急情況下,啟動應急預案,能夠迅速、高效、有序的處置環境污染事故,最大限度地減輕環境污染造成的損失,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做好突發環境污染事故應急處置工作。

2、通過此次演練,進一步加強和提高工作人員應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反應能力和處置能力,完善應急環境下各部門協調配合機制。

此次演練應急辦主任也參加觀摩了我站的演練並對我們的演練做了總結性的發言,祝賀我單位演練的圓滿成功同時也提出了許多不足需改進之處:

1、加強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隊伍建設,將應急隊伍建設作為一項重要的基礎性工作來抓,不斷充實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隊伍。

2、繼續加強在應急演練預案的完善和培訓工作,確保在真正發生事故時能夠有條不紊的處置,盡最大努力降低對環境的破壞和污染。

3、領導要重視,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應急預案演練工作要常抓不懈,確保萬無一失。

通過此次演練,提高了對環境突發事件的應對能力、處置能力以及組織協調能力,切實保護羣眾、職工的人身安全和環境權益。

四、應急管理工作存在的問題及整改措施

1、目前現狀及存在的問題:

①監測應急預案還不夠完善,

②各小組之間的配合和對自己的職責還不夠協調和明瞭,

2、整改措施

①繼續完善細化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②加強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培訓和訓練。

今後,我單位將認真按照上級部門和應急辦的要求,求真務實,開拓創新,改進不足,發揮長處,努力把我站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推上一個新台階。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9

一、總則

為了有效預防,正確應對和有序處置突發性水環境污染事故的發生,保護生態環境,防止人為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等原因,致使飲水受到污染,保障人畜飲用水安全,確保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最大限度地減少損失,保障人民羣眾飲水安全,維護人民的生命健康和社會穩定,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和防治環境污染的有關法律法規以及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範圍

(一)本預案適用於方里鎮範圍內飲用水安全的一切嚴重事故。

(二)要嚴格遵守本預案的制定,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以保護水資源的有效利用。

三、應急求援指揮系統的組成和職責

(一)成立方里鎮飲用水應急求援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領導小組職責分工

組長:負責指揮、協調突發性或較大飲用水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副組長:協助組長負責應急救援的具體指揮工作,率領有關人員趕赴事故發生地,積極協調配合醫療單位和有關部門開展救援工作,調查事故原因,處理善後工作。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鎮水利站,由林海民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傳達領導小組的指令,負責召集協調各應急人員統一行動,及時瞭解和掌握事故處理進展情況,負責組織對外發布事故信息。

(三)突發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指揮部下設搶險應急機動組、後勤保障組、環境污染現場處置專業組、宣傳接待組、衞生防疫組、事故調查組。

1.搶險應急機動組

組長:盛大偉(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各村民兵連。

職責:負責召集派出所、鎮應急分隊、各村基幹民兵組成臨時搶險隊伍,主要負責現場警戒,維護社會秩序,疏散撤離污染區人員和實施搶救工作。

2.後勤保障組

組長:黃哲峯(黨委副書記)

成員單位:黨政辦、財政所、派出所、交管站。

職責:及時組織車輛,優先運送救助人員,物資生活必須品,保障道路交通暢通,確保應急車輛及時到達事故現場,必要時採取道路交通管制措施。

3.環境污染現場處置組

組長:李霖(主任科員)

成員單位:綜治辦、衞生院、黨政辦、電管所。

職責:負責收集污染飲用水安全事故相關資料。

4.宣傳接待組

組長:侯東鵬(黨委委員、武裝部長)

成員單位:黨政辦、宣傳辦。

職責:負責統一報道飲用水安全事故處理情況。

5.衞生防疫組

組長:孫麗娜(副鎮長)

成員單位:中心衞生院、各村衞生室。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意見。

6.事故調查組

組長:鮑金墩(黨委委員、紀委書記)

成員單位:派出所、安監所、水利站

職責;負責調查事故原因以及可能引發的中長期環境影響,提出應對措施,擬定調查報告,提出對事故的初步處理意見。

四、應急處理措施

(一)封鎖事故現場,嚴禁一切無關人員、車輛和物品進入事故危險區域,開闢應急處理專業人員、車輛及物資進出的安全通道,維持事故現場的社會治安交通秩序。

(二)控制污染源,根據發生事故的類別,採取特定的污染防治技術措施,及時有效地控制事故的擴大,消除污染危害並防止發生次生災害。

(三)清理事故現場,消除危害後果,針對事故對人體、空氣、水體、土壤、動植物所造成的危害,迅速採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事故處理,防止污染危害的蔓延。

(四)對受到污染危害的人員做好安撫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五、應急處理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村、鎮直各部門務必充分認識飲用水安全事故應急處理工作的重要性,務必強化責任,服從統一指揮,協調動作,責任到人,高效有序實施飲用水安全事故的預防和應急處理工作,確保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確保環境安全。

(二)嚴肅紀律,確保令行禁止,聽從指揮,拒絕推諉、推延執行指揮部命令,導致貽誤事故處理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必須嚴格依法依紀追究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提請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0

為保障員工職業健康,預防中暑影響員工身體健康,特制定本預案。

一、應急領導小組人員名單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二、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地點:

應急辦公室設在項目部辦公室

三、預案的啟動與終止

夏季室外氣温在37℃以上,由應急組長宣佈啟動應急預案。室外氣温連續15天底於37℃以下,由應急組長宣佈防暑預案終止。

四、出現中暑的症狀

在夏季高温季節出現頭疼、頭昏、嘔吐、噁心等症狀時,可判斷為中暑。

五、應急措施:

1、應急組長宣佈啟動防暑應急預案,由負責制訂新的施工作業時間,作業時間必須避開中午高温。

2、負責給員工宿舍購買安裝風扇等降温設備。

3、做好夏季防暑知識宣傳,以告員工信、黑板報等形式向員工傳授各種預防中暑的措施。

4、負責向施工一線員工發放防暑藥品,如人丹、菊花茶、風油精。

5、由、監督項目部及各隊食堂,要求每天給員工做綠豆湯等防暑降温食品,工地有供應開水設備。

6、員工出現中暑時,立即嚮應急小組彙報,組長根據中暑情況組織應急小組部分、全部及項目其它人員進行應急處理。

7、小組其他成員為機動人員,做好配合工作。

六、對外聯繫電話: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1

一、總則

(一)編制目的

為健全市、區環保系統突發環境事件應對工作聯動機制,建立統一指揮、綜合有力、規範有序、科學高效的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確保迅速、有序、高效地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保障人民羣眾環境安全,促進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二)編制依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等法律,《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辦法》、《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管理暫行辦法》等規章以及《武漢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制定本預案。

(三)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武漢市行政區域內或發生在周邊地區及跨流域的江河上游可能波及到武漢市行政區劃範圍造成較大以上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一般級別的突發環境事件適用於區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武漢市大氣重污染天氣應急預案》、《武漢市放射性污染應急預案》另行制定)。

(四)事件分級

按照事件嚴重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特別重大、重大、較大和一般四級。

二、工作原則

(一)以人為本,預防為主。把保障人民羣眾健康和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對可能引發突發環境事件隱患的排查及日常監測、監管工作,建立完善環境風險防範體系,及時督促整改和消除污染,有效預防污染事故的發生。

(二)統一,屬地管理。各區環保局應當堅持統一、屬地管理、協同應對、分級負責的原則,負責組織開展、落實轄區內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三)整合資源,加強演練。充分整合現有資源,發展社會化應急救援隊伍,適時組織市區聯合環境應急實戰演練,提升全市應急處置能力,建立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科學決策、快速高效、分工明確的環境應急處置體系。

三、組織機構和職責

(一)組織機構

成立武漢市環境保護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小組(以下簡稱“小組”),由局長任組長,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環境監測工作的局任副組長,局辦公室、污染防治一處、污染防治二處、環境影響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自然生態保護處、政策法規處、局機關委、財務處、市環境監察支隊、市環境監測中心、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市環境信息中心、事發地或可能波及轄區區環保局的主要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組織、協調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應對和處置工作。

小組下設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辦公室(以下簡稱“應急辦”),由分管環境應急工作的副組長兼任主任,由市環境監察支隊主要負責人任副主任,辦公室設在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工作。發生突發環境事件時,協調各區和社會化專業環境應急救援隊伍組建現場處置組。

(二)職責分工

1.小組

(1)批准本預案的啟動和終止;

(2)及時向市人民政府提出預警信息發佈建議,根據政府授權,向公眾發佈預警信息;

(3)協調各區人民政府及跨市、跨流域的市級環保部門參與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

(4)組建全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

(5)批准對外發布突發環境事件的監測信息;

2.應急辦

(1)承擔環境應急管理日常事務工作,經小組同意後下達應急工作指令;

(2)組織組和相關處室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進行評估,提出初步建議,為小組決策依據;

(3)及時傳達與貫徹落實小組的決策、決定和指令,有序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響應、協調、調度工作,通報相關信息;

(4)根據現場情況和監測結果,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斷突發環境事件的危害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協助相關部門進行突發事件的責任認定;採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並監督相關單位完成後續處置工作,及時上報應急處置信息;

(5)組織各成員單位按職責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根據情況成立現場指揮部並邀請環境應急赴現場指導應急處置工作;

(6)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

(7)組織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和評估工作;

(8)組織應急物質儲備與調度。

3.現場處置組

根據應急組的建議,負責突發環境事件現場應急處置工作。

4.成員單位

(1)局辦公室負責與市相關部門的聯繫銜接、綜合協調等工作。

(2)污染防治一處:參與飲用水水源地污染的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水環境損害生態恢復的制定。

(3)污染防治二處: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環境空氣污染損害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的制定。

(4)環境影響處:參與建設項目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提出處理建議。

(5)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參與土壤、化學品、重金屬、持續性有機物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參與突發環境事件造成的土壤環境損害生態恢復的制定。

(6)自然生態保護處:參與發生在濕地、森林、自然保護區的突發環境事件的調查處理和生態恢復的制定。負責組織組和污染防治一處、環境影響處、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處等,擬定生態恢復和重建,報小組研討和決策。

(7)政策法規處:負責指導對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命令等工作,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

(8)局負責行政監察職能部門:負責突發環境事件中環境執法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責任追究。

(9)財務處:負責保障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防護裝備與儀器設備採購、應急演練等相關工作經費。

(10)市環境宣傳教育中心:負責編寫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情況新聞通稿,協調新聞媒體發佈相關信息。

(11)市環境信息中心:負責監控絡輿情,及時將相關情況報局應急辦;建立內部環境應急信息共享平台;通過局站、微博等平台發佈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

(12)市環境監察支隊:負責環境污染事故和污染源排查,負責和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放射源、危險廢物和醫療廢物除外)的調查、取證,組織對事發地周邊敏感點、敏感企業進行調查,對市直管的事故責任單位的違法行為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3)市環境監測中心:負責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工作,確定污染物及污染範圍,分析預測污染情況的動態發展,提出污染防控和初步處置建議;及時將環境應急監測信息報應急辦;參與事件現場調查、取證和原因分析。

(14)市輻射和危險固體廢物污染防治管理中心:負責對危險廢物突發環境事件提出預警等級建議,初步判定危險廢物的種類、危害程度、範圍,提出區域隔離、人員撤離及其他防護建議;組織突發環境事件產生的危險廢物的處置工作;及時嚮應急辦報送信息;配合對危險廢物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處理。

(15)各區環保局:編制本局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報轄區人民政府和市環保局備案;在發現或知曉本轄區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後,迅速趕赴現場開展事故調查、應急處置和環境監測工作。根據對應職責,按照《突發環境事件分級標準》,及時將相關信息分別報轄區人民政府、市環保局應急辦、並對轄區內管轄的污染事故責任單位進行立案調查;及時修訂本單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完成小組交付的其他任務。

四、環境應急響應與處置工作流程

(一)接報

市環保局值班室人員24小時值守並確保值班電話、傳真電話暢通,在接報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後,應如實記錄接報時間、信息來源、事發時間、地點及現狀等信息,立即通知發生地區環保局(自行報告的除外)進行核查。

應急突發事件發生地和所受污染影響地的區環保局在獲知或接到市環保局值班室通知後,應立即組織環境應急人員趕赴事故現場開展調查處置工作,並將相關情況及突發環境事件等級初步評估結果回告。

突發環境事件初步評估結果在較大級別以上或發生地區環保局需要支援的,市局值班室應立即嚮應急辦值班報告。應急辦對事件等級做進一步評估並及時向小組報告,組織相關成員單位協助區環保局開展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二)應急預案的啟動

應急辦對突發環境事件等級評估結果在較大突發環境事件級別以上的,報請小組宣佈啟動本預案。

預案啟動後,應急辦立即按照職責分工通知成員單位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各成員單位接到通知後,立即組織人員攜帶必備的防護用具和儀器設備趕赴事故現場,開展突發環境事件調查、應急處置或監測工作。

(三)現場環境應急處置

環境應急人員趕赴現場後,應核實以下情況:發生事故的企業名稱、地址、發生時間、類別、現場人員傷亡情況、環境影響範圍及可控程度等,對發生地區環境應急現場處置工作進行指導和協助,並進一步提出科學、有效的處置建議。

督促責任單位及時切斷污染源,對洗消廢水全部收集,妥善處理,防止污染擴大和造成二次污染。對事故現場需及時處置的危險廢物,由市輻危中心聯繫有資質的危廢處置單位進行收集處置;

根據現場需要,可向應急辦建議成立現場指揮部,邀請市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理赴現場參入、指導突發環境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並指派現場處置組,攜帶救援物質和器材趕到事故現場參與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

(四)信息報告

相關區環保局、現場處置組應及時嚮應急辦報告突發環境事件調查與應急處置工作的最新情況,應急辦彙總後報小組。經小組批准後,由應急辦向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同時協助市政府應急辦對新聞媒體統一發布信息。

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告要求如下:

1.對初步認定為一般(IV級)突發環境事件的,在1小時內向市委、市政府報告,在4小時內向湖北省環保廳報告;

2.對初步認定為較大(III級)以上的突發環境事件,應在30分鐘內向市委、市政府和省環保廳應急辦電話報告,1小時內書面報告;對省環保廳要求核報的信息,電話反饋時間一般不超過15分鐘,要求書面反饋的,時間一般不超過1小時。在緊急情況下,在向市政府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同時,可直接向省環保廳報告情況。

3.突發環境事件處置過程中事件級別發生變化的,應當按照變化後的級別報告信息。

4.報告採取初報、續報、處理結果報告三種形式。初報應在上述規定時間內上報,採用電話報告加書面補充報告的方式,主要內容包括: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起因和性質、基本過程、能判明的主要污染物和數量、能及時出具監測數據、人員受害情況、飲用水水源地等環境敏感點受影響情況、事件發展趨勢、處置情況、擬採取的措施以及應急現場指揮員和聯絡員的聯繫方式等情況。

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後及時上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的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數據,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進展情況及採取的應急措施等基本情況;處理結果報告在事故處理完畢後上報,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的基礎上,報告處理事故的措施、過程和結果,事故潛在或間接的危害、社會影響、處理後的遺留問題,事故的危害與損失,責任追究、查處等詳細情況。

(五)應急終止

滿足以下條件時,事發地區環保局商現場應急處置組可向應急辦提出終止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建議:

1.現場環境應急處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污染源得到有效控制,事故裝置處於安全狀態;

2.已採取有效措施,次生、衍生和事故危害基本消除,周邊居民生產、生活已基本恢復正常;

3.已制定和實施環境恢復計劃,環境質量正處於恢復之中。

小組宣佈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終止,應急辦負責通知相關成員單位。相關成員單位在未接到通知以前,不得擅自停止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環境應急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六)信息發佈

經小組批准後,應急辦將突發環境事件相關信息交由市環境宣教中心形成新聞通稿並協調新聞媒體對外發布,或通過站、微博等平台進行信息公開。未經批准,任何參加環境應急處置工作的單位和人員不得擅自接受媒體採訪或對外傳播和發佈相關信息。

(七)工作

突發環境事件調查和應急處置工作結束後,相關成員單位應及時進行分析、,並在5個工作日內將書面材料報應急辦。

五、應急保障

(一)值班制度

建立值班制度,值班人員24小時值班並保持通訊暢通。值班表報應急辦備案,內容發生變化的,至少提前1個工作日重新報備。

(二)培訓與演練

各成員單位應加強業務培訓,定期組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和應急監測演練,提高應急處置水平和能力。

(三)經費保障

市環境監察支隊、市輻危中心和市環境監測中心應將相關環境應急處置經費納入預算,及時購置、更新環境應急裝備,定期組織開展環境應急演練,保證環境應急工作正常運行。

六、預案的發佈和修訂

本預案經小組批准後,自發布之日起實施。應急辦結合實際情況,適時組織預案的修訂工作。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2

今年以來在縣委、縣政府和市環保局的正確領導下,我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有關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經濟社會發展大局,以積極應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管理,進一步加大環境執法力度,完善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機制,加強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和環境矛盾糾紛的調處化解工作為重點,有效保障了我縣環境安全和社會穩定。現將全年開展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情況總結匯報如下:

一、基本情況

20xx年我縣未發生突發環境事件和因環境污染引發的羣體相關事件,環境信訪總量繼續維持下降趨勢,全縣共受理各類信訪29件,比20xx年有所下降,信訪件100%按時進行了調處並及時回覆,回覆反饋率100%,信訪人滿意率達95%以上。

二、主要工作

(一)加強領導,強化責任落實

我局高度重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指定專人負責對全縣突發環境事件信息報送,確保信息報送及時、準確。成立了單位重要領導任組長,各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認真研究部署了20xx年應急工作,報請政府批轉下發了20xx年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督促企業分別研究了符合各自實際的應急預案,全面提升了全縣環境應急管理工作。

(二)強化監管,深入推進應急管理

進一步加強應急能力建設,不斷深化環境應急管理工作。一是加大監管力度,定期不定期地開展現場檢查,對企業環保設施運行情況和污染物排污情況進行動態檢查,確保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二是指導督促企業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積極開展針對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應急演練,提升應急處置能力。三是指導企業實時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討論、評估,幫助企業分析判斷所面臨的環境隱患威脅,採取針對性的安全防護措施,做到重點防護,有效提升環境應急管理的效果和效率。四是加強部門聯動,與相關部門做好溝通,有效提升應急隊伍組織協調、密切配合、協同作戰、應急處置的能力。五是強化應急意識,加強內部應急制度建設。縣環保局和各企業都建立完善了應急管理的有關規章和制度,完善應急預案體系,建立健全應急響應機構,推進應急管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六是組織開展了環境突發事件的環境應急演練,增強了企業應對突發環境的能力,提高了我局在解決突發環境事件的應對指揮能力。

(三)加強排查,全面整治安全隱患

按照省廳、市局有關開展環境隱患排查整治文件的要求,結合工作實際,認真開展了“鴛解兩庫環境監督”、“ 重金屬環境污染隱患排查整治”、“飲用水源保護專項檢查”、“兩考期間噪聲專項整治”、“環境風險和化學品檢查”等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出動執法人員200餘人次,檢查企業54餘家次,重點對位於居民集中區、飲用水源保護區周邊的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以及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運輸、銷售使用等環節事故隱患防範情況進行了細緻的督查。指導企業進一步完善了環境應急預案,配備足量的應急物資,提高了應急工作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四)加強信訪,切實解決環境糾紛

加強“12369”環境信訪熱線建設,配備信訪受理專用手機,實行“12369環保熱線”24小時接聽;建立完善信訪工作領導批辦和限期反饋、信訪接待日、信訪終結等制度,熱情受理、積極調處各類環境投訴;對重複訪,羣體性上訪設立領導包案制度,責任到人;對羣眾反映強烈、影響社會穩定的突出問題以及處理難度大、案情複雜的信訪積案,實行掛牌督辦;按照“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注重效果、落實穩控”的工作要求,採取疏導、勸導、思想教育等方式,理順羣眾情緒,緩解社會矛盾,努力把矛盾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之中,有效地遏制了越級信訪、重複信訪和集體上訪事件的發生,並使環境信訪數量不斷下降。

20xx年雖然我局在突發環境事件的防範和處置上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上級對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要求,還存在一定的差距。一是應急培訓工作有待進一步加強。個別企業負責人環境安全應急意識仍然比較淡薄,對應急工作認識不到位,對環境安全應急工作存在應付心理,缺乏針對性的環境應急知識培訓。二是應急措施有待進一步落實。部分企業應急池、應急閥門等環境應急設施未落實專人進行管理;個別企業應急管理制度不完善、應急預案責任落實不到位、應急物資儲備不完備、應急演練針對性不強。這些都需要我們在今後的工作中努力加以改進和完善。

三、下階段工作打算

明年,我縣將按照國家和省、市有關環境應急管理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提高環境應急管理工作水平,切實維護人民羣眾生命財產安全。

一是加強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建設。完善環境隱患排查整治制度,建立健全環境應急預案體系,完善環境應急管理信息系統,建立重點企業、重點區域、重點鄉鎮環境應急管理體系和應急隊伍;完善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區域聯動機制,積極預防和處置跨界環境污染糾紛,進一步提高突發環境污染事件應急處置能力。

二是抓好企業應急工作的落實。組織企業開展應急預案編訂工作,指導企業制訂科學、適用的應急處置預案;督促企業完善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深化企業環境監督員制度試點工作。指導企業實施開展環境安全風險評估,掌握企業環境的風險識別並組織企業適時開展應急增強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演練。

三是加強環境應急工作的保障機制。積極開展應急管理檢查,對部門、各企業的應急預案、應急設施、應急物資儲備情況進行督查,對發現問題及時落實整改。加強應急人員的學習、培訓,提高理論水平、業務素質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3

一、活動的目的和意義

環境問題是當前世界各國普遍關注的問題之一。生態破壞和環境污染不僅給經濟發展和人民生活帶來損失,更嚴重的是危害人民身體健康,破壞了人類賴以健康持久地生存的基本條件。

該活動希望在位的每一位居民的共同配合下,提高和加強居民對環保的認識,並鼓勵居民以實際行動改善街道乃至社會的環境,共同肩負保護家園、保護地球的責任。

二、活動設想科學性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林家彬認為,生態環境是重要的公共產品,應把這種認識作為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據。

認為生態環境具有消費的非競爭性和非排他性等公共產品的重要特徵,因此當生態環境需要人為投入來加以治理和保護時,它就具有了公共產品的屬性。

因此“環保”是一個全民性的問題,政府的政策與措施是必不可少的,但最重要的還是公民對“環保”意識的提高,所以,這個活動側重從每個家庭做起,從每個小角落做起,希望通過各項活動能真正讓每位公民行動起來,齊心協力共同保護環境這一公共財產。

三、活動的計劃內容和實施步驟

(一)街道綠化,人人蔘與

1、加強關於“環保綠化”的宣傳力度,讓人們在上給予充分重視,並以主人翁的姿態參與環保。例如:張貼海報、標語;廣告宣傳;組織街道環保宣傳活動等;

2、街道可以與每家各每户進行商議,一起討論如何改善街道的生態環境,如實行“門前三包”的制度,從而使環保活動可從每個家庭做起;

3、街道居委會組織羣眾進行一些“綠化”活動,例如:組織每個家庭的小孩參加植樹、栽花活動;集資興建“街道綠化小區”,“綠化帶”;評選“優秀綠化小區”、“環保先進家庭/個人”等。

4、街道與街道之間可以進行活動交流,加強各方面的建設,從而把“街道綠化”的影響逐漸擴大,推向社會。

(二)大家行動起來杜絕“白色污染”

1、加強關於“白色污染”的宣傳力度,讓羣眾對這個問題的認識得到加強,從而可以讓環保活動更順利進行;

2、從自己做起,不但自己要減少用“白色污染”的物品,而且要對自己身邊的人進行監督、同化,儘量減少“白色污染”;

3、認“環境標誌”,選用綠色產品。

(三)“危險垃圾”零排放

“危險垃圾”主要包括用過的電池、膠捲、注射針管以及用剩的藥品、油漆等。

1、街道派專人上門收集,收集人員將收集到的“危險垃圾”分門別類地進行登記,以儘量減少“危險垃圾”的流失;

2、在商店和藥店等處設收集箱。這些垃圾收集後將被送交指定的機構集中處理。

(四)“節約”行動

1、節水為榮—隨時關上水龍頭,不要讓水空流;

2、阻止滴漏—街道要實行定期的檢查、維修水管,水龍頭;

3、隨手關燈—省一度電,少一份污染;

4、支持綠色照明—人人都使用節能燈;

5、控制噪聲污染—讓我們一起來互相監督。

四、活動的預算計劃

因為該是側重從家庭做起,所以所需經費不會太多,主要的資金可以分配如下:

l、購置一些果皮箱,清潔車等(約800元);

2、購置一些樹苗,花苗,花盆等(約500元);

3、環保活動及評選所需的經費(約1500元)。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4

為了確保師生的人身安全,嚴格執行《學校安全制度》、《教師路隊護送責任制》、《學生安全包保責任制》、《安全責任追究制》,保證一旦發生安全事故能夠及時處理,特制定我校安全應急預案。

一、成立應急小組

組長:李誠

副組長:吳紅秀廖落華盧興國

江奇峯

成員:李佳麗雷冰晶楊明珠趙詠琴孔維香吳小紅萬風紅邱娟何旺平

二、主要職責

1、組長負責召集小組會議,部署處置工作,安排、檢查落實學校安全重大事宜。

2、副組長負責學校安全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處理突發安全事故,完成校交辦的各項任務。

3、小組成員具體負責學校各、各部門突發安全事故的`處理、監控、報告等事宜,並保證小組指令的暢通。做好安全工作的宣傳、教育、落實、檢查、處理等,把安全事故減少到最低限度。

三、應急措施

1、每天保證學校門口有一位值日人員,早上7:30到校,中午1:30到校,放學時待全部學生離校方可下班。若在校門口學生髮生交通事故,由值日人員負責處理,一邊把學生送往醫院,一邊通知其家長,並及時報警。

2、班主任教師和科任教師負責組織學生站隊放學,分成兩路縱隊,做到排隊一條線到家。

3、學生上下樓梯,在各個樓梯口必須有指定學生幹部看護,行政值日人員及時檢查。若學生髮生擁擠踩傷事件,行政值日人員立即制止全體學生原地不動,通知學校、班主任救護踩傷學生。行政值日人員把受傷學生送往醫院,班主任教師負責疏散樓梯內學生。

4、值日人員每日在教室、班級門口樓道內檢查,制止不安全行為。

5、學生有病有事須請假,無故不到者班主任必須在1小時內上報值日人員。若查實學生離家出走或被壞人控制,由班主任通知家長,該報案的立即向公安機關報案。

6、學生碰傷、撞傷後,任課教師必須立即送醫院治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上報學校政教處,按《學生傷害處理辦法》條例迅速處理。

7、學生課間操、集會以及組織學生外出活動和校內大型活動的安全由學生安全包保責任教師負責。若發生意外傷亡事件,由學校行政值日人員處理,並及時上報。

8、室內用電及電器安全由安全員每月檢查一次,教學設施“誰主管,誰負責”,每月檢查一次。若因用電等原因引起火災,總務處立即通知電工切斷電源,撥打119報警,組織人員開啟滅火器進行撲救。教師分樓層、班主任教師迅速進班組織學生按規定樓梯口下樓疏散。

9、實行門衞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夜間巡邏。來客門衞盤問登記。

10、實行安全事件報告制度和安全責任追究制度。

四、宣傳教育,確保安全

1、認真落實“教育在先,預防在前”的工作原則,牢固樹立安全意識,提高防範和救護措能力。

2、利用國旗下、主題班隊會、板報、生命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

3、定期舉行全校性的安全教育報告會。

4、政教處經常開展豐富多彩的安全教育活動,讓學生學會生存,掌握自救本領。

5、安全教育滲透到各科教學之中,時時講,事事講。

總之,安全工作重於泰山,全體教職工必須高度重視安全工作,若因工作失職造成安全事故的,將直接追究有關人員責任,按學校規定嚴肅處理。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5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加快建立健全我鄉突發事件應急機制,迅速、高效、有序地做好突發環境事件處理工作,維護社會穩定,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保護環境,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放射性污染防治法》、《國家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及其他相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定本案。

1.3工作原則。

堅持以人為本,樹立全面、協調、可持續的科學發展觀。遵循預防為主、常備不懈的方針,建立健全政府統一、分級治理、職責明確、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突發環境事件預案和應急機制,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政府社會治理水平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

1.4突發環境事件分類。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發生過程、性質和機理,突發環境事件主要分為三類: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突發環境污染事件包括重點流域環境污染事件、嚴重影響飲用水源地水質的污染事故;危險廢物、危險化學品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污染事件等。輻射環境污染事件包括放射性同位素、放射源、輻射裝置、放射性廢棄物輻射污染事件。

1.5突發環境事件分級。

按照突發事件嚴重性和緊急程度,突發環境事件分為非凡重大環境事件(Ⅰ級)、重大環境事件(Ⅱ級)、較大環境事件(Ⅲ級)和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1.5.1非凡重大環境事件(Ⅰ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非凡重大環境事件:

(1)環境事件死亡10人以上,或中毒(重傷)50人以上。

(2)因環境事件需疏散、轉移羣眾500人以上,或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

(3)區域生態功能嚴重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嚴重污染。

(4)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嚴重影響。

(5)因環境污染造成主要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故。

(6)因危險化學品(含劇毒品)生產和貯存中發生泄漏,嚴重影響人民羣眾生產、生活的污染事故。

1.5.2重大環境事件(Ⅱ級)。

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重大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死亡5人以上、10人以下,或中毒(重傷)10人以上、20人以下。

(2)區域生態功能部分喪失或瀕危物種生存環境受到污染。

(3)因環境污染使當地正常的經濟、社會活動受到較大影響,需疏散、轉移羣眾200人以上、500人以下的。

(4)因環境污染造成重要河流、湖泊、水庫大面積污染,或水源地取水中斷的污染事件。

1.5.3較大環境事件(Ⅲ級)。

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為較大環境事件:

(1)因環境事件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造成中毒(重傷)10人以下。

(2)因環境污染造成行政區域糾紛,使當地經濟、社會活動受到影響。

1.5.4一般環境事件(Ⅳ級)。

因環境污染造成鄉行政區域糾紛,引起一般羣體性影響的。

1.6適用範圍。

xx鄉範圍內的突發環境事件。

2.應急組織體系

政府突發環境事件應急組織由突發環境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諮詢組、應急監測組、應急處理組組成。

2.1應急指揮部

鄉委書記曹羣擔任應急指揮部指揮長,鄉長、政協聯絡組長、副鄉長擔任副指揮長,負責對xx鄉突發環境應急事件的統一,統一指揮。成員由政辦、企業辦、綜治辦、工業園管委會的工作人員組成。

2.2應急辦

2.2.1鄉應急辦設在企業辦,主任由副鄉長匡迪之兼任。

2.2.2應急辦職責

在鄉應急指揮部下,負責協調上級應急監測組和諮詢組及時開展應急處理工作;接到突發環境事件報告後,及時向指揮部報告;負責處理一般環境污染事件;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2.3應急處理組

2.3.1應急處理組由鄉企業辦工作人員組成。

2.3.2接報後第一時間到現場,維護秩序,開展對突發環境事件的現場勘查工作,及時形成報告上報應急指揮部和上級有關部門;協助上級救援隊伍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完成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3.預防和預警

3.1信息監控

要按照早發現、早報告、早處理的原則,開展對突發事件信息接收、報告,包括對發生在鄉外、縣外有可能對我鄉造成環境影響事件信息的收集與傳報。

3.2預防工作

3.2.1組織開展危險重點污染源調查,建立危險重點污染源數據庫,實現數據動態治理;開展危險污染源四周環境信息調查。

3.2.2要指導工業園各區各廠家完善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並上報鄉企業辦存檔。

3.3預警措施

進入預警狀態後,應當採取以下措施:

①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隨時掌握事件進展情況。

②立即向縣政府和相關部門報告突發環境事件基本情況。

③轉移、撤離或疏散可能受到危害的人員,並進行妥善安置。

④針對突發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封閉、隔離或者限制使用有關場所,中止可能導致危害擴大的行為和活動等保護措施。

⑤調集人力、物力、財力,確保應急保障工作。

4.應急響應

鄉政府結合本地實際,確定應急響行動,出現問題及時向縣政府和縣環保局報告突發事件基本情況和應急救援情況;需要應急力量支援時,立即向縣政府和縣環保局提出請求。

4.1應急處置

①按照《xx鄉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組織實施。

②堅持以人為本,採取一切有效措施,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

③控制污染,採取一切有效措施,控制污染擴散和蔓延,最大程度的降低污染危害。

④應急處置工作立足長遠,應徹底消除危害,保證污染無繼發可能。

4.2安全防護

①根據突發環境事件的性質、特點,向羣眾告知採用的安全防護措施。

②根據事發時當地的氣象、地理環境、人員密集度等,確定羣眾疏散方式,組織羣眾安全疏散撤離。

4.3應急終止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即滿足應急終止條件:

①事件現場得到控制,事件條件已經消除。

②污染源釋放已降至規定限值以內。

③事件所造成的危害已經被徹底消除,無繼發可能。

④事件現場的各種專業應急處置行動已無繼續的必要。

4.4突發事件信息發佈

突發環境事件發生的原因、危害和損失等有關信息,由鄉應急指揮部負責統一發布。對影響重大的事件的信息發佈,應經縣政府批准後,根據需要及時發佈。

5.應急保障

根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需要,鄉委、政府充分掌握事件處置措施所需的一切應急力量。(人力、物力、財力)

6.附則

6.1獎勵與責任追究。

6.1.1獎勵

在突發事件應急處理和救援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根據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①出色完成突發環境事件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②對防止或拯救突發環境事件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羣眾的生命財產免受或者減少損失的;

③對事件應急預備與響應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6.1.2責任追究

在環境污染事件應急救援過程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按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視情節和危害後果,對有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①不認真履行環保法律、法規而引起突發環境事件的;

②不按照規定製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拒絕承擔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備義務的;

③不按規定報告突發環境事件真實情況的;

④拒不執行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不服從命令和指揮或者應急響應時臨陣脱逃的;

⑤阻礙應急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或者進行破壞活動的;

⑥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⑦其他對突發環境事件應急工作造成危害行為的。

6.2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區縣級突發環境事件應急預案 篇16

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理項目部各類突發事件,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切實保障廣大施工人員的生命與財產安全,保證工程項目的正常運行,維護社會穩定,制定本預案及預警機制。

一、適用範圍

本預案及預警機制適用於我項目部應對各類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及預工作。

本預案所指的突發事件,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突發社會安全類事件。包括施工隊伍的各種非法集會、遊行、示威、請願以及集體罷工、上訪、聚眾鬧事等羣體性的事件;各種非法傳教活動、政治性活動;針對項目部的各類恐怖襲擊事件;工作人員非正常死亡、失蹤等可能會引發影響項目部和社會穩定的事件等。

2、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包括施工場地內發生並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工作人員健康嚴重損害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或項目部所在地區發生的、可能對工作人員健康造成危害的突發公共衞生事件。

3、突發事故災害事件。包括工地發生的火災、建築物倒塌、擁擠踩踏等重大安全事故;重大交通安全事故;大型活動公共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後勤供水、電、氣等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影響項目部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災難事故等。

4、突發自然災害事件。包括洪水、地質滑坡、地震災害以及有地震誘發的各種次生災害等。

5、影響總監辦安全與穩定的其它突發公共事件。

二、工作原則

1、預防為本,及時控制。堅持預防與應急處置相結合,立足於防範,常抓不懈,防患於未然。建立健全安全隱患、矛盾糾紛排查、整改和調處機制,強化信息的廣泛收集和深層次研判,爭取早發現,早報告,早控制,早解決。要把突發公共事件控制在基層,控制在一定範圍內,避免造成社會秩序失控和混亂。

2、分級負責,逐級管理。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按所屬年級或部門管理原則,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啟動應急預案,並及時上報相關部門。

3、系統聯動,羣防羣控。發生公共事件後,項目部領導要立即深入第一線,掌握情況,開展工作,控制局面。形成各級各部門系統聯動,羣防羣控的處置工作格局。

4、區分性質,依法處置。堅持從保護人命生命和財產安全的角度出發,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政策,綜合運用政策、法律、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調解等方法處置突發公共事件。要嚴格區分和正確處理兩類不同性質的矛盾,引導工人和羣眾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

5、加強保障,重大建設。從法規上、制度上、組織上、物質上全面加強保障措施。在經費保障、力量部署等方面加強硬件與軟件建設,增強工作實力,提高工作效率。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應急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決定和部署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在預測總監辦將要發生和已經特別重大、重大突發事件時,啟動相應的應急預案,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在處理突發公共事件過程中,協調與其它部門的關係,請求相關部門支持、配合;部署和總結年度總監辦突發性公共事件應對工作。

四、預防與預警機制

1、信息報送原則

(1)迅速:最先發現或接到發生突發公共事件的個人或部門應在第一時間內向主管部門及項目部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報告,不得延報,並在事件發生後立即上報部門相關,最遲不得超過3小時。

(2)準確:信息內容要客觀翔實,不得主觀臆斷,不得漏報、瞞報、謊報。

(3)直報:發生Ⅰ級、Ⅱ級事件,直接報指揮部,同時報地方黨委、政府。情況特殊的,還應向當地公安等機關報告。

(4)續報:在事件情況發生變化後,應及時續報事件有關變化的情況。

2、應急信息的主要內容

(1)事件發生的基本情況,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

(2)事件發生起因分析、性質判斷和影響程度評估;

(3)事發部門、項目部已採取的措施;

(4)總監辦外公眾及媒體等各方面的反應;

(5)事態發展狀態、處置過程和結果;

(6)需要報送的其它事項。

3、預防預警行動

(1)在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部署下,各處室(部門)應相互支持、相互配合。要細化工作措施,落實人員,明確責任,把各項工作和要求落實到實處。

(2)總監辦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要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定期對各種可能引發突發公共事件的預測預警信息進行綜合分析,並及時上報市教育局。局應急領導小組各成員處室(單位)要結合職責和業務工作,定期向局應急領導小組提出相應的預測報告。

五、宣傳教育、培訓和演練

1、宣傳教育

要充分利用廣播、閉路電視、宣傳欄、黑板報等渠道組織開展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自護等應急知識的宣傳,做好安全教育。增強廣施工人員的防範意識,學習掌握應急基本知識和技能。

2、培訓

要開展面向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相關知識培訓。將突發公共事件預防、應急指揮、綜合協調等作為重要內容,以增強廣大施工人員應對突發事件能力。

3、演練

要定期組織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演習。應急演習包括準備、實施和總結三個階段。通過應急演習,培訓應急隊伍、落實崗位責任制、熟悉應急工作的指揮機制、決策、協調和處置程序,識別資源需求、評價應急準備狀態、檢驗預案的可行性和改進應急預案。要重點進行火災、水災發生時的人員疏散演習。使施工人員熟悉緊急情況下逃生的路線,瞭解緊急情況發生時聽從指揮、遵守紀律的重要性。

六、附則

1、預案管理

本預案由總監辦安全科室制定,並負責解釋和實施。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

2、發佈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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