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工作方案 >實施方案 >

軟環境建設實施方案範例

軟環境建設實施方案範例

為貫徹落實區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深入實施“環境立區”戰略,進一步改善和優化投資環境,推進我區經濟和社會快速發展,區委、區政府決定,利用三年時間,以優化經濟發展軟環境為主線,以轉變和規範行政職能為核心,以建設服務型機關為契機,全力打造一流區域發展軟環境,儘快把南關建設成為最具吸引力的現代化城市中心區,特提出如下實施方案:

軟環境建設實施方案範例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的指導思想是:以黨的xx大精神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認真貫徹區委十屆四次全會精神,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一中心,以加快政府職能轉變為突破口,着力解決制約經濟發展的突出問題,以讓來南關投資者安心、放心、稱心、滿意為標準,以提供最優良的秩序,最優質的服務為目標,創建“重法制,講信譽,高效率,優服務”的發展環境,為建設新南關、發展新南關提供有力的保障。

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一)齊抓共管,各負其責。確立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政府部門主抓,主要領導親自掛帥,相關部門各負其責,軟環境管理辦公室組織協調的領導體制和工作機制,形成“縱向到底、橫向到邊”的工作網絡和責任體系。

(二)突出重點,全面推進。從本部門實際出發,抓住影響和制約經濟發展的軟環境突出問題,根治痼疾,重點突破,帶動全面,優化整體環境。

(三)標本兼治,務求實效。從嚴厲整治現實問題入手,通過抓好正反兩方面典型,糾建並舉,完善制度,研究和解決從源頭上治理軟環境的體制、機制和措施。

二、工作重點和工作目標

今年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要突出以下幾項重點:

(一)暢通政令渠道。重點解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上有政策,下有對策,不顧大局,各行其是,部門和小團體利益至上,政令不暢等問題;

(二)轉變工作作風。重點解決機關紀律鬆馳,作風鬆散,辦事拖拉,推諉扯皮,敷衍塞責,效率低下,服務不優等問題;

(三)規範執法行為。重點解決辦事不公、有法不依、違法行政、越權執法、濫用權力、野蠻執法等問題;

(四)遏制違法行為。重點解決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亂檢查以及利用職權吃拿卡要報,以權謀私、權錢交易等問題;

(五)加強誠信建設。重點解決不講信用,不講商德,不按合同辦事,不踐行承諾,言行不一,坑商騙商,損毀投資形象等問題;

(六)強化檢查監督。重點解決軟環境建設監督機制不健全、監督渠道不暢通,監督措施不落實,查處問題和責任追究偏寬偏軟等問題;

(七)繼續深化改革。重點解決行政審批項目過多過濫、政務公開透明度較差、服務承諾信用度較低等問題。

今年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的目標:經過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在機關大力倡導和發揚“四辦”作風,即“馬上辦、主動辦、上門辦、透明辦”,營造加快發展的人文環境,勤政為民的服務環境,科學穩定的政策環境,規範有序的法制環境,權責清晰的責任環境。使全區軟環境存在的突出問題得到有效整治,使機關作風有明顯改善,使外來客商對投資環境的評價有明顯改觀,使企業和廣大羣眾對軟環境的滿意程度明顯提高。

三、方法步驟和主要任務

(一)組織準備階段(4月上旬)。

健全組織領導機構,重新調整南關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軟環境管理辦公室。明確領導小組及辦公室工作職責,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制定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方案。

(二)工作準備階段(4月中下旬)。

4月中旬開始,結合前階段的“建服務型機關”大討論,開展以“促進思想解放,營造良好環境,推進經濟發展”為主題的“軟環境建設年”大討論。組織各單位、部門進一步深入學習市委、市政府關於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意見及市委書記杜學芳同志的講話以及呂相林同志在區委十屆四次全會上的報告和吳蘭同志的政府報告精神,搞好宣傳動員,從上至下帶動各級領導幹部思想觀念的轉變,切實增強加快發展的危機感和緊迫感,進一步增強整治經濟發展軟環境的大局意識和責任意識。

各單位、部門要根據區委、區政府的部署,結合本單位實際,精心做好準備工作,認真制定工作實施方案和工作計劃,並於4月25日前將方案報到區軟環境管理辦公室(以下簡稱“區軟辦”)。

(三)集中整治階段(4月末至9月末)。

各單位、部門要對照7個工作重點方面,認真組織落實,拿出實實在在的整治成果。

1、全面實行政務公開。實施“陽光政務”工程。要建立決策、執行、監督相對分離機制,成立專家諮詢委員會,政府作出重大決策前,要徵詢專家諮詢意見,需要聽證和公示的,必須舉行聽證會和向社會公示。全區各單位、各部門的工作職責、辦事準則、辦事程序、監督渠道、服務承諾、重大事項的辦理結果要全部向社會公開,提高行政權力運行的透明度。凡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切身利益的政府規範性文件草案以及其他重大決策,都要採取召開聽證會、開通熱線電話、公開登報等途徑,徵求管理相對人的意見。機關工作人員要實行掛牌服務,自覺接受羣眾監督。加快政務信息化建設進程,強化電子政務傳播政務信息、受理政務諮詢、辦理政務事項的功能。

承辦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信息化領導小組辦公室

負責人:吳新民、顧偉東

2、加強政策研究。充分發揮政研室的作用,對發展城區、經濟等重大問題進行超前和深入研究,進一步增強區委、政府決策的科學性和前瞻性。在用足、用活、用好上級各項政策的基礎上,充分借鑑外地可利用優惠政策,進一步放寬准入機制,提高投資者創業的自由度,創新政策機制,逐步形成本區的政策優勢。實行政策徵詢和預告制度,在調整或出台新政策前,要採取多種方式聽取企業、商家和各界意見。政策出台後,要做好政策宣傳和解釋工作,確保羣眾在較短時間掌握政策,廣大幹部能準確解釋政策,企業能很好理解政策。

承辦單位:區政研室、相關單位、部門

負責人:宋馳、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

3、推進“信用南關”系統工程建設。以政府兑現對內對外各種承諾為主要內容,塑造誠信政府形象;以嚴守各種合同、契約為主要內容,塑造誠信企業形象;以恪守信用、提高公信力為主要內容,塑造誠信中介機構形象;以明禮誠信、團結友善為主要內容,塑造誠信公民形象。建立對失信企業由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依法處理

機制和誠信守諾激勵機制,努力形成濃厚的誠信氛圍,打造信用南關品牌。

承辦單位:各單位、部門、駐區重點企業

負責人:各單位、部門負責人、駐區重點企業負責人

4、嚴格貫徹《行政許可法》。進一步清理行政許可事項。國家和省市明令取消的行政許可事項一律取消。清理後保留的行政許可事項要向社會公佈,未經公佈的行政許可事項一律廢止。依法界定行政許可主體。重新確定行政許可主體資格,凡是行政機關內設機構以自己名義實施許可的,或沒有法律、法規、規章依據自行委託實施行政許可的,堅決予以糾正。7月1日以前,要將行政許可主體部門名單向社會公佈,未經公佈的,一律不準實施行政許可。

承辦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區司法局

負責人:顧偉東、李延

5、徹底杜絕“亂收費”行為。取消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取消國家和省、市已明令禁止的收費項目。對繼續保留的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收費標準有彈性的按下限執行,實際收費標準低於規定的按現行收費標準執行。全面規範收費行為,所有經營性收費全部退出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範疇,收取行政事業性費用嚴禁搭車收取其他費用,嚴禁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為中介組織及其他企事業單位收費,嚴禁將應逐次收取的費用一次性收取。對部分公益性行業涉及羣眾切身利益的特定商品,實行政府統一公開招標採購,並由物價部門核定出讓給用户的加價率。學校、醫院等公益事業單位和壟斷性行業,嚴禁自立收費項目或擅自提高收費標準。從XX年秋季開學時起,全區中國小校普遍實行義務教育收費“一費制”。編制全區統一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收費手冊,列明各有關部門的收費項目、計費標準。上手冊的項目必須是經區政府批准並予以公佈的;未上手冊的項目,企業有權拒繳。行政事業單位向企業收費時,應當出具收費許可證件和收費手冊,未出具收費許可證和收費手冊、或不開具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收費票據的,企業有權拒繳。加強對農村税費制度改革後減輕農民負擔的監督檢查。

承辦單位:區政府法制辦、區教育局、區衞生局、區物價局、區建委、區環保局、區三產辦(農發辦)、區軟辦

負責人:顧偉東、張亞媚、孫麗萍、王萍、陳麗傑、盧振生、詹繼遠、齊豔輝

6、堅決取締“亂罰款”。禁止以創收為目的的罰款行為,從根本上治理“自費執法”狀況。限制行政執法人員自由裁量權,逐步取消手工填寫罰款數額的罰款方式,推行罰款文書格式化管理。嚴禁向下屬單位及個人下達罰款指標,取消任何形式鼓勵罰款的獎勵政策。對企業一般性違規行為,主要採取教育方式,也可實行“初犯不罰”的辦法,由執法部門幫助整改。推行重點企業和項目大額收費罰款預告制度。各執收執罰部門對區屬重點企業或重點項目實施大額度罰款時要預先告之軟辦,在軟辦查核符合相關制度規定後方可進行。

承辦單位:區財政局、區審計局、區建委、區行政執法局、區軟辦、相關單位、部門

負責人:陳桂林、鄧玉閣、陳麗傑、翟玉國、齊豔輝、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

7、嚴格禁止“亂攤派”。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不準利用職務之便向企業索要贊助、攤派費用、攤派報刊、安插人員,不準利用工作關係向企業承攬工程、推銷產品,不準接受企業提供的各種無償服務,不準強行要求企業接受各種有償服務。禁止行政機關隨意舉辦要求企業派人蔘加並收取費用的各類培訓班,確需舉辦的專業性培訓,要嚴格按照物價部門批准的收費標準收費。

承辦單位:區監察局、區軟辦、區物價局

負責人:魏景華、齊豔輝、王萍

8、全面取消“亂檢查”。行政機關及其執法單位到企業檢查,必須報區政府法制辦批准,並向企業出示區政府法制辦下發的檢查通知書,沒有檢查通知書的檢查活動,企業有權拒絕並舉報。加強對檢查活動的統籌安排,對同一事項現由幾個部門進行檢查的,原則上確定一個部門檢查或由幾個部門聯合檢查,不得重複進行。

承辦單位:區政府辦公室、區政府法制辦、區軟辦

負責人:吳新民、顧偉東、齊豔輝

9、依法規範行政執法行為,提高政府效能。對全區現行履行執法職能的部門和事業單位進行資格審核和重新認定,取締未經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機關執法資格,堅決糾正沒有法律法規依據將行政執法權向下屬事業單位延伸的行為。嚴格實行執法資格認證制度,行政執法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亮證執法。嚴肅執法紀律,樹立公正、文明的執法形象,嚴禁越權執法、徇私枉法、野蠻執法。整頓行政執法部門的統一着裝,取消未經國務院批准的統一着裝。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各級行政機關應依據各自的行政管理權限和法定職責,將執法項目、執法責任按照責權統一的原則分解細化,分別落實到具體的執法崗位和執法人員,實現法定職責與執法崗位的有機結合,並定期對執法質量進行考核。

承辦單位:區監察局、區政府法制辦、區建委、區行政執法局

負責人:魏景華、顧偉東、陳麗傑、翟玉國

10、加強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要把優化環境作為宣傳工作的重點,通過各種新聞媒體等大力宣傳南關區關於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的決心、政策和各項舉措,通過各種載體組織動員,使全區廣大幹部羣眾參與到環境建設宣傳的活動之中,使環境觀念、環境教育深入到社區、農村、大型公共場所、窗口單位、基層辦事機構等,全方位、多角度地宣傳軟環境建設的重要性,使軟環境建設的重要性深入人心。增強機關幹部使命感、責任感,營造創一流區域環境的信心、決心和濃厚氛圍。同時挖掘培樹正面典型,提升層次,以點帶面,充分發揮典型的帶動作用。形成正確的輿論導向,要讓納税人、單位、企業在經濟上有實惠,政治上有地位,社會上有聲譽。在全區樹立保護環境建設光榮,破壞環境建設可恥風氣。讓到南關興業可心、創業放心、生活舒心。

承辦單位:區委宣傳部、區軟辦

負責人:楊莉、齊豔輝

11、提高執法人員整體素質。以建設服務型機關為載體,以《中國共產黨黨內監督條例(試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行政許可法》為主要內容,對各級領導幹部和重點執法人員開展教育培訓,強化執政為民觀念,進一步增強抓好軟環境建設的責任感、使命感和自覺性。

承辦單位:區直機關黨工委、區監察局、區人事局

負責人:胡繼軍、魏景華、袁豔平

12、取消“小金庫”。嚴禁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以各種名義私設“小金庫”。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所有行政事業性收費和罰款必須全額上繳財政,財政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上繳單位返還或變相返還。從現在起,各單位要搞好自查自糾,已有的“小金庫”要立即封存,並在有關部門指導下進行徹底清理後予以取消;嚴厲查處利用“小金庫”違法違紀案件;嚴肅處理變相保留或新設“小金庫”行為。

承辦單位:區監察局、區財政局、區審計局

負責人:魏景華、陳桂林、鄧玉閣

13、加強行業作風建設。繼續規範公安、税務、工商、電業、交警大隊、建委、行政執法局、衞生局等窗口單位的作風建設。在四至五月份,區屬各職能部門、駐區“三權”在上等部門圍繞“羣眾利益無小事”這一主旨,進行真心誠意的承諾,一是在政策、法規規定的辦事時限上的提前承諾;二是在政策、法規規定的收費或罰款的彈性標準內,按最低限標準執行。通過向社會公開承諾、踐諾及評諾,使羣眾能夠得到實惠,實現親民、利民、為民的目的。努力提高服務效率和服務質量,加大行風案件的查處力度,嚴肅追究違反行業作風建設有關規定的行為和責任人員,確保窗口單位的作風建設再上一個新台階。

承辦單位:區軟辦、區衞生局、區建委、區行政執法局、區公安分局、區交警大隊、區地税分局、區國税分局、區工商分局、市電力公司南關分公司

責任人:齊豔輝、孫麗萍、陳麗傑、翟玉國、王靖林、李偉、曹東暉、張生偉、李亞傑、韓秀昌

14、切實提高社區服務水平。要以“便民利民、親民為民”為宗旨,規範社區服務居民的方式方法,提高服務質量,完善服務內容,拓寬服務領域,使社區服務最大程度地貼近百姓、服務百姓、方便百姓,全力打造南關社區服務品牌。

承辦單位:區社區工作指導辦公室

責任人:張維國

15、充分發揮公共服務中心作用。儘快啟動公共服務中心,開設便民服務熱線,集中搜集各種服務信息,形成共享資源,為企業和居民搭建服務平台,提供超前、可靠、高質量的服務。

承辦單位:區公共服務中心

負責人:戈玉平

16、深入搞好明查暗訪和雙評活動。軟環境管理辦公室要充分利用微攝等手段,堅持經常深入到企業、羣眾中,深入到行政審批、行政執法的現場中,深入到與司法、執法有聯繫的當事人中,深入到公共活動場所中,聽取羣眾真實反映,察看軟環境建設真實情況,掌握幹部真實表現,切實解決軟環境建設中存在的問題。突出查辦涉軟案件,對在微攝暗訪、企業和羣眾投訴、督查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做到有案必查,有查必清,查實必處,嚴格依據《關於嚴肅處理干擾阻礙經濟發展軟環境問題的辦法》,實施責任追究。凡因為防範、制止不力,造成違法違紀問題,追究相關領導責任。情節嚴重的要給予紀律處分,甚至辭退,典型的違紀案件要在全區通報曝光。創新軟環境評議機制,變“官評官”為“民評官”。建立軟環境建設綜合測評評委庫,改革評議辦法,通過公開承諾,辦好網頁,開設羣眾投訴熱線,監督檢查,日常評議(暗訪、下訪、抽樣、網調),年終問卷調查等方式,對駐區“三權”在上部門、區屬具有行政執法權的部門、各窗口單位,集中評議最優和最差單位。評議結果在全區範圍內公開,實行獎優罰差。對羣眾意見大、評議差的,要進行組織調整或向主管部門提出調整建議。

承辦單位:區委組織部、區人事局、區軟辦

負責人:王晨穎、袁豔平、齊豔輝

17、建立快速反應機制。全區各單位、各部門對本部門重大事項,特別是新出台的政策、新引進的項目,要及時通過網絡、報表等形式向區軟環境管理辦公室報送。軟環境管理辦公室要及時梳理,快速反應,做好超前預測和服務。

承辦單位:區政研室、區計經局、區經合局、相關單位、部門

負責人:宋馳、李堯、路誌謙、相關單位、部門負責人

18、充分發揮人大、政協監督檢查職能。分別組織區人大代表、區政協委員對全區軟環境建設情況進行視察,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承辦單位:區人大辦公室、區政協辦公室

負責人:徐桂榮、張宜民

19、實行經濟發展軟環境建設部門責任制。重新調整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領導小組,吸納重點企業和專業協會負責人進入領導小組。進一步明確和理順區軟環境辦公室的職能,建立《軟環境派駐跟蹤制度》、《重要信息告之制度》、《大額罰款預告制度》等制度,完善內部運行機制,充分發揮綜合協調作用。要把軟環境建設與開展服務型機關和崗位目標管理責任制相結合,保證區委、區政府關於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的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單位、部門要把加強軟環境建設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和工作考核內容。嚴格責任追究制,對抓軟環境建設不力,出現重大問題,造成嚴重後果的,嚴肅追究主要領導和相關人員責任。對嚴重影響和破壞經濟發展軟環境的行為,要進行公開曝光。

承辦單位:區監察局、區軟辦

負責人:魏景華、齊豔輝

20、建立和完善監督制約機制。建立軟環境投訴舉報中心,集中受理涉軟問題的投訴和舉報。向社會公佈受理舉報的地點和電話。要把涉軟案件納入紀檢監察案件正常查處範圍之內,形成直訴快查速結的問題處理和辦案機制。重點查處以權謀私、有禁不止、行政不作為等涉軟案件。不管涉及到哪個部門、哪個人,都要一查到底。需要移交司法機關處理的,要迅速移交,依法嚴肅處理。進一步暢通舉報投訴渠道,加大監督力度,對企業和羣眾反映的涉軟問題,有訴必接、有接必辦、有辦必復。

承辦單位:區紀委、區軟辦

負責人:宋雨新、齊豔輝

21、建立督查督辦制度。對涉軟督辦事項,由區軟環境辦公室牽頭,分解立項,有關部門按照職責範圍和分工,各負其責,協同辦理;對任務交叉或涉及幾個部門的督辦事項,應明確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由主辦單位和協辦單位共同辦理。要件件有迴音,事事有着落。

承辦單位:區軟辦、相關部門

負責人:齊豔輝、相關部門負責人

(四)檢查驗收階段(10月初至11月底)。

1、由區軟環境管理辦公室統一組織,協調相關部門組成檢查組,分別對政令暢通和政策執行情況、行政執法部門公正執法情況、涉及企業“四亂”行為等方面進行專項檢查,並通報檢查結果。

2、10月份,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召開全區軟環境建設座談會,邀請外商和外地投資企業、區內重點企業、民營企業、個體工商業户代表和區工商聯領導參加,廣泛徵求意見。

3、11月份,召開全區軟環境建設存在問題通報會,請相關部門領導參加,面對面通報存在問題,解剖典型事例,提出整改意見,並向有關企業和羣眾反饋情況。

4、制定整治工作檢查驗收標準,對區重點部門整治工作進行檢查驗收,通報檢查結果。

(五)鞏固完善階段(12月底至XX年1月)。

組織民主評議,開展評比活動,公開評比結果,接受社會監督。200x年1月,召開全區軟環境整治工作會議,總結集中整治情況,通報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在鞏固成果、總結經驗的基礎上,對下步工作做出部署,確定工作重點,搞好工作銜接,推動全區整治軟環境工作不斷深入。

四、組織領導

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由區委、區政府統一領導,成立工作領導小組,作為全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的領導機構。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區軟環境辦公室,負責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的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和日常工作。

南關區改善經濟發展軟環境工作領導小組: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fangan/shishi/g3l4w9.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