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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精選3篇)

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精選3篇)

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 篇1

為進一步調動我校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構建科學、合理、公平、公正,有激勵機制的內部分配製度,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精選3篇)

一、指導思想

規範學校內部分配辦法,建立科學規範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槓桿作用,激勵教師愛崗敬業、紮實工作、開拓進取,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推動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健康順利發展。

二、實施對象

本年度本校在編在崗教職員工。

三、分配原則

1、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以工作態度、責任心和實際業績為依據,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幹教師和做出突出貢獻的教師傾斜。

2、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係,科學安排,構建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確保教師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四、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詳見“附件一”)。學校一把手任組長,小組成員由學校領導、處室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組成,負責對教職工工作量、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工作。

五、分配辦法

(一)績效工資構成

1、教職工績效工資按每位教職工績效考核得分相加,得出全校考核得分,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減去班主任津貼總量及校長績效工資再除以全校教職工績效考核總分,得出分值,分值乘以教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即為教職工應得的績效工資額度。

2、每位教職工考核總分為100分,分為四項即考勤(10分)、工作量(50分)、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工作業績(15分),還有獎勵加分(不超過總得分的5%)。

(二)考核辦法

1、出勤(10分),考核全校教職工出勤情況。

(1)負責部門:辦公室

(2)計算方法:當月本人實出勤天數/當月應出勤天數x10

(3)説明:病假2天扣1分,事假1天扣1分,此項得分扣完為止,不計負分;曠工一天扣完當月此項得分;無故曠工1天以上,及當月請病、事假累計達5天及以上,扣除當月所有獎勵性工資,婚喪嫁娶產假按有關規定執行,考勤一自然月一總結,按月考核計分,公示考勤機記錄及其它記錄,計入考勤表內。

2、工作量(50分)

①負責部門:督導室

②計算方法:按照《安平縣綜合職業技術學校教職工工作量統一衡量辦法》(見附件二),計算每個教職工的工作量,每月按標準工作量40課時計算,每個教職工得分為:(50x參與考核的教職工人數)/(參與考核教職工月工作標準課時量)x本人月總工作量。

③教職工工作量個人積分一自然月一總結,計入考核表。

3、教育教學(工作)過程25分

負責部門:學校分配工作領導小組、教務處、各職能處室。

①教學人員的教育教學過程,考核方法見附件三。

②非教學人員的工作過程考核。考核標準見附件四;非教學人員是指行政管理人員、教輔人員和後勤人員。

4、工作業績(15分)

(1)、負責部門:分配工作領導小組。

(2)、教學人員考核方法:

①考核測試成績8分,每學期期中、期末兩次測試,及格(合格)率應達80%以上,達不到80%,扣2分,每低10個百分點扣1分。

②評教 4分。學生對教師評教,每學期2次,滿意票70%以上4分;滿意票50%以上,70%以下3分;滿意票50%以下,30%以上2分;滿意票30%以下1分.

③學生流失 3分。每流失一名扣1分,扣完為止。以自然月計。

(3)、非教學人員與工作過程一併考核,考核方法見附件四。

5、班主任工作考核辦法:

(1)負責部門:政教處。

(2)考核辦法:班主任每月津貼按照學校標準確定,並按班主任考核情況進行分配。具體津貼數:班主任本人津貼標準/100x本人考核得分。每自然月公佈一次。具體考核辦法見附件五。

6、獎勵加分

①負責部門:辦公室。

②計算方法:

a獎勵包括榮譽稱號、教育科研成果、競賽獲獎(包括指導學生大賽獲獎)、優秀教案、講課大賽等,獲得縣級獎勵得2分,市級得3分,省級得5分。可累計得分,但每學期不超過5分。

各處室主任每大周任課超過10課時,獎勵3分,超過20課時,獎勵5分。副主任每大周超過20課時,獎勵3分。

③以上獎勵須經校級推薦獲得,個人私自參加獲獎不計考核分。

7其他事項

(1)有以下情況的可扣發或減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a.本學期未承擔任何教育教學工作(教育局安排的退居二線人員及學校安排的後勤人員除外)或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①本學期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的,病假事假累計超過2個月(含)以上的;

②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的;

③借調到教育系統之外工作的。

b.在師德師風和黨風廉政建設方面,違反《教師法》、《中國小教師職業道德規範》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夠不上組織處理的,在總得分中酌情扣除績效考核得分。凡學期內受到學校或教育局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分別扣除績效考核總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2)學校安排的教輔和後勤人員,特殊崗位工作業績考核得分權重由學校考核小組研究決定。

9績效考核積分彙總辦法:

(1)、考評方式:個人積分的獲得採取層層考評的方式,即處室主任由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處室一般人員由各處室主管領導和考核小組考評;任課教師由教務處、教研處負責人考評。

(2)、核算辦法:根據不同崗位工作量擬定核算辦法。中層主任的實際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9倍。其他非教學人員得分為其工作過程和工作業績考核得分的0.7倍。

(3)考評辦法:個人積分一月一彙總,每月月初公佈,由辦公室執行。

六、本《方案》自學校教職工大會通過之日起實施。

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 篇2

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進一步加強全縣中、國小教育教學質量監督管理,構建具有實效性和可操作性的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控體系,科學評價學校教學質量,促進全縣教育均衡、健康、協調、可持續發展,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訂《五河縣中、國小教學質量監測方案》。

一、監測目的

1、貫徹落實新課程改革精神,推進素質教育發展。

2、全面深入瞭解我縣教育教學現狀,科學評價學校教學工作,充分調動所有學校爭先進位的積極性。

3、促進學校加強教學管理、努力防流堵輟、注重學生主動學習和全面發展。

4、根據監測結果,調整教學思路,優化課堂教學,大面積提高教學質量。並作為評價各校教學質量的依據。

5、逐步建立全縣學生髮展狀況數據庫、學科質量數據庫,為全縣教育發展科學決策提供依據。

二、監測範圍及內容

監測對象為全縣中、國小在籍在校生(以學籍電子檔案為依據),監測範圍為《課程標準》規定開設的所有科目。

監測內容注重考查學生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和實踐、創新能力,監測試題難易得當,適應不同層次學生;監測方法採取紙筆監測、面試監測和實際操作監測相結合。

三、監測辦法

質量監測總分為120分(其中附加分20分)。監測類型為集中監測、隨機監測、特長監測三種。集中監測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等五項賦分。隨機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三項賦分。特長監測按比賽獲獎、大課間活動、測試三項賦分。

(一)集中監測(60分)

高中、國中、國小的集中監測分別為大學聯考、會考、國小畢業考試(明年以後將在三年級舉行一次監測作為國小階段的起始分數)。

高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四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20分、15分、20分。

國中按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五項計算,具體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0分、20分、10分。

國小的鞏固率、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後30%的平均分的分值分別為5分、15分、15分、15分、10分。

計分辦法如下:

(1)集中監測鞏固率,即參加考試人數與參評人數之比。國小鞏固率達97%、高國中達95%,記5分,每低一個百分點扣0.5分。為防止人為的淘汰差生,鞏固率可記負分,以充分抵消因淘汰差生而提高的其他幾方面的得分。

參評人數=(學籍數+轉入數+復學數+其他)—(轉出數+休學數+其他)(縣內轉入、轉出均應主動到教育科備案,轉到縣外應到教育科審批,否則視同流失)。

(2)集中監測平均分,即學校總分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

集中監測及均分賦分:

(3)集中監測及格率,即學校總分及格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及格分數=總分×60%。

集中監測及格率賦分:

(4)集中監測優秀率,即學校總分達優秀人數與學校參考人數之比。優秀分數=總分×80%。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最高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中、國小均扣0.5分。

(5)集中監測後30%的平均分,即各校位於後30%的學生的平均分。

後30%學生平均分賦分:

(二)隨機監測(高中40分,國中、國小25分)

即教育局每學年隨機對全縣某些學校、某些年級、某些班級、某些學科隨機進行監測,按平均分、及格率、優秀率等三項賦分。高中以每學期末聯考數據為依據,分值為平均分15分、及格率10分、優秀率15分。國中分值分別為10分、5分、10分。國小分值分別為10分、10分、5分。其計分辦法是:

(1)隨機監測平均分賦分:

(2)隨機監測及格率賦分:

(3)隨機監測優秀率賦分:優秀率達到40%記該項分值,每低一個百分點高中扣0.4分、國中扣0.3分、國小扣0.2分。

參評人數、及格分、優秀分規定同集中監測。

為減少隨機抽樣的偶然性,對鄉鎮中心國小的村完小實行按類抽取,中心國小在學年初把全鎮村完小按教學質量平均分成三類,並上報質量監測中心。在隨機監測前抽籤決定監測的學科、類別、學校、年級和班級。一類高中的隨機監測以每學期的聯考成績為依據,二類高中以抽查數據為準。

(三)特長監測(15分)

(1)比賽獲獎(3分)

即每學年各校學生參加各級各類中小平會、文體活動、學科競賽和綜合實踐活動等獲獎情況。計分辦法如下:

①獲縣級以上個人一、二、三等獎的分別計10、8、5分。

②獲縣級以上團體一、二、三等獎分別計100分、80分、50分。

所有活動必須是教育主管部門組織開展的,與其他部門聯合組織的,折半計分,以表彰文件、通報及獲獎證書原件為依據(若按名次發獎,按1:2:3比例轉化為一、二、三等獎)。計分辦法是:

比賽獲獎賦分:

(2)大課間活動(3分)

學校舉行大課間活動正常,且活動內容豐富,能有效提高學生鍛鍊水平。大課間賦分:

(3)測試(9分,其中體育3分、音樂3分、美術3分。)

即:縣教育局組織專業人員進校進班隨機抽取學生,對學生音樂、體育、美術等知識和技能進行監測,計分辦法是:

測試賦分:

高中不進行特長監測。

(四)發展性指標(20分)

發展性監測指標分為兩項,即學年進位10分、學段進位10分。

(1)學年進位,即各學校集中監測排名比上學年集中監測排名進位情況。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10分,上年排名在前10%—15%名今年保持的加8分,上年排名在前15%—20%名今年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上年排名在前10%名,今年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年進位賦分:

(2)學段進位,即各學校學段末排名比學段初排名進位情況。高、國中學段初成績以入學成績為準,國小學段初成績以三年級集中監測排名為準。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10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0%—15%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8分,年段初排名在前15%—20%名年段末仍保持的加6分。如果年段初排名在前10%名,年段末雖退位但仍在前20%名,可加相應的.分值,退位到20%名以後得0分。

學段進位賦分:

以上各項累計得分為各校年度教學質量綜合評定得分,其中發展性指標為附加分。國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國小、高中學段提高分自20xx年起實施。

四、評價辦法

(一)分類比較:

高中:

第一類:一中、二中、新集中學、蘇皖學校、大志中學。

第二類:四中、沫河口中學、劉集中學、小圩中學。

國中:所有公辦民辦國中,以及完中的國中部、九年一貫制國中部。

國小:

第一類:局屬國小、鄉鎮中心國小校本部等19個學校。

第二類:15個鄉鎮中心國小(以鄉鎮為單位)。

第三類:村完小、九年一貫制國小部。各項分值以集中監測為依據。

同一類別的學校之間進行比較。

(二)分等評定:

優秀等次:監測總分達80分以上的單位

良好等次:監測總分達70—79分的單位

合格等次:監測總分達60—69分的單位

不合格等次:監測總分低於60分的單位

五、獎懲

(一)凡監測總分為優秀等次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其中鄉鎮中心國小全學區教學質量雖然達到優秀等次,但仍有五分之一教學質量不合格完小的,該鄉鎮中心國小不授予教學質量優秀單位獎。

(二)凡監測總分排名較上年進位超過五名以上的單位,教育局頒發教學質量同比進步獎。

(三)凡教學質量監測結果為不合格等次的單位,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進行重點幫扶,對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學校校長引咎辭職。

(四)凡中心國小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不合格等次的,通報全縣,並責令整改,對第一年有三分之一以上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進行誡勉談話,連續兩年都有三分之一以上的學校為教學質量不合格等次的中心國小校長及業務副校長引咎辭職。

(五)教學質量監測結果作為重要指標納入學校綜合評估。

(六)集中監測按各科任課教師總數20%的比例設學科教學一、二、三等獎(一、二、三等獎比例為1:2:3)。

六、違紀處理辦法

(一)學生違反考試紀律,情節嚴重的取消考試資格,凡冒名頂替或在試卷上做特殊標記的,該學科作零分處理。

(二)學校對參考學生資審不嚴,為學生冒名頂替提供條件或為學生提供作弊便利的,該學科按零分處理,並視情節輕重,對校長及相關責任人嚴肅處理。

(三)監考教師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違反考試紀律,造成考場秩序混亂、集體作弊、出現雷同卷的或閲卷教師工作不負責,造成閲卷、統分誤差大,查實後取消下一年監考資格,閲卷資格,取消當年評優評先資格,並予以通報批評。

(四)縣局抽調下派的考務人員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考試規範程序操作,造成試卷泄密、混裝、倒裝或少裝答卷,將視情節輕重給予嚴肅處理。

(五)凡人為淘汰差生,或在學籍上弄虛作假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檢測公司績效薪酬方案 篇3

根據xx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辦公室印發的《xx市27類重點人員核酸檢測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結合我市目前疫情防控情況,現將xx市教體系統重點人員核酸檢測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檢測範圍

xx市全市學校教職工(包括教師、後勤、宿管人員)。

二、工作安排

(一)檢測時間及核酸檢測人員分配原則

本次全市教職工核酸檢測時間為:

xx月xx日至xx月xx日,四天時間進行核酸檢測。具體安排由教育黨總支、市直學校(幼兒園)聯合屬地衞生部門商定具體事宜。

各鄉鎮(街道)參加核酸檢測人員分配原則,第一天檢測總人數20%,第二天檢測總人數30%,第三天檢測總人數30%,第四天檢測總人數20%;分配人員時,此次檢測為混採,以10人為一組,儘量減少試劑浪費。

(二)管理原則

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由教育黨總支、市直學校(幼兒園)聯合屬地衞生部門,本着避免聚集、安全、方便的原則,為教職工進行核酸檢測。

(三)組織流程

一是各鄉鎮(街道)教育黨總支、市直學校(幼兒園)要認真組織本轄區全市各級各類學校提前一天做好核酸檢測人員組織工作,摸清教職工詳細信息底數後,教育黨總支負責將參加核酸檢測人員詳細信息推送給屬地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並由教育黨總支安排本轄區專人做好登記,直至本工作結束,事後存檔。

二是轄區衞生院(社區服務中心)負責對教職工認真開展核酸採集工作,全部結束後將採集標本和教職工信息送至醫療集團檢測,待檢測結果出來後反饋給教育部門。

(四)注意事項

一是進行檢測時注意檢測時全程佩戴口罩,做好個人防護,保持一米線安全距離;

二是依據《全員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組織實施指南(第二版)》核酸檢測前24小時不能接種新冠疫苗,30分鐘內不要喝水、進食;

三是接種新冠疫苗24小時後,如果要做核酸檢測需要把接種新冠疫苗時穿的`衣服換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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