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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通用3篇)

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通用3篇)

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 篇1

本獎勵方案由四部分組成:一是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二是班集體成果獎,三是藝體重中獎,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通用3篇)

一、單科綜合成績市名次獎

按各學科市名次(全市44個單位),全市第一名獎800元,第二名700元,第三名600元,第四名500元,之後每下降一個名次,少獎10元。

二、班集體成果獎

根據各班重中上線人數(含藝體重中)、前7500名上線人數,按照重中每上線一人獎勵40元、前7500名每上線一人獎勵30元的辦法獎勵到班級集體,首先獎勵班主任抽取10%,剩餘的再根據會考各學科的工作量權重分配,教多個班的,參與每個班的分配。分配比例:語數英0.5,理化0.333,史政地生0.25;地理生物按6個班政史總額平均到1個班,再按所教班數分配。

三、藝體重中獎

按考取重中人數,對音體美專任教師進行獎勵,考取藝體重中每人獎勵150元,直接獎勵到專任教師。

四、微機教師學生過關獎

謝金輝獎200元。

備註:

1、因沒考理化生實驗,取消了07年理化生實驗教師、實驗員每人30元的`決定。

2、教導主任1人、負責畢業班的校委會1人,級部主任1人各抽獎金200元。

3、核算分配小組成員:

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 篇2

為全面推進國中畢業班工作,加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挖掘優質教育資源,調動教師教學積極性,促進教育質量的提高,樹立質量興校的辦學意識,為高一級學校培養更多、更優的人才,特制定《會考獎勵方案》。

一、獎勵的基本原則

1、實施目標管理:達標有獎,超標重獎。

2、加強團隊建設:既獎年級整體,又獎教師個體,學科獎勵到科。

3、堅持精簡、效能的原則:化繁為簡,易於操作。

4、分級管理的原則:獎金分配的具體細則由年級組自行制定。

二、年級組會考目標及其獎勵

1、面向全體學生,堅持保學控流。會考參考率99%以上(以應參加會考的學籍人數為基準)。

2、堅持教書育人。班風優良,學風濃厚,學生無違法行為,無嚴重違紀行為。受到學校記過以上處分的人數低於年級學生總人數的百分之三。

3、同時完成本條1、2款二項指標,會考合格率全區第一,按年級任課教師總人數的15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每下降一個名次,減少獎金200元∕人,獎勵到區內第四名止。

4、會考合格率居區內三所完全中學第一,按年級組任課教師總人數800元∕人的標準;會考合格率居區內三所完全中學第二,按年級組任課教師總人數600元∕人的標準,給予年級組集體獎勵。

5、三年鞏固率達99%,獎勵每班1000元。

以上獎勵不重複計獎,就高不就低。

三、進步獎

以市平合格率為基礎,達市平獎勵年級組20000元,超市平1個百分點獎勵5000元,當達到區合格率前四名時每上升一個名次獎金提高20%,全區第一名獎金加倍。

四、優生獎:

九年級畢業生會考學生成績達到一類重點線,按800元∕人的標準,達到二類重點線按600元/人的標準計發獎金給年級組。

五、學科優秀獎

1、凡會考學科成績合格率達到或超市平(到科不到人),且在全區校合格率排第一名的,每一科獎金1000元/人。第二名分別減半,第三名均為300元/人。

2、會考學科成績優秀率居全區第一,每一學科獎勵500元/人,獎勵到備課組。第二名減半。

六、獎金分配的基本原則

1、凡集體目標獎,一律以成績和課時為標準發放到人。分配細則在學校指導下由年級組制定,並報學校審定。

2、參與獎金分配的人員為九年級年級任務任課教師(參與獎金分配的人員為九年級年級任務任課且考試分數記入升學總分的教師,八年級生、地和納入升學分數九年級體育任課教師則按分數比例分配獎金)。聯點的行政幹部可享受年級目標獎的基本獎金,但不得高於年級組的人平獎金。

國中生期會考試獎勵方案範文 篇3

為充分調動全體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進一步強化競爭意識、質量意識和責任意識,促進教學質量的穩步提高,特制訂本方案。

一、獎勵標準

1、大學聯考學科教學人員:按2800元/班發放,國中按3000元/班發放。

考試獎的35%用於班級集體獎,65%用於個人考試獎(不足部分由學校補足)。

2、行政幹部

不帶課行政幹部:按全校教師的平均數乘以相應係數(校級幹部1.3,中層幹部1.1)發放。

帶課行政幹部:獎金由兩部分組成,一部分是任課部分按實際計算所得數額發放,另一部分按全校教師的平均數額乘以相應係數(校級幹部0.80,中層幹部0.6)發放。

3、其他人員

非大學聯考學科教學人員按人均350元發放。

處室人員按出勤情況發放考勤獎。全勤240元,缺勤4次以下(含4次)200元,超出4次少於8次180元,超出8次取消考勤獎。

二、獎勵辦法

(一)教師成績計算辦法:

1、入學或分班時各班學科成績計算基數(J)

2、個人考試成績的計算辦法

(1)各班各學科考試成績(M)=N1×20%+N2×80%+基數J×P%

説明:N1、N2分別指:高一各班總分前20名、55名學生(含所有統招生)的單科人平成績;高二各班總分前15名、50名學生的單科人平成績;高三各班總分前10名,理科

前50名、文科前45名學生的單科人平成績。

J為基數:各班總分前N1名學生單科×20%+總分前N2名學生單科×80%與同類班級中各學科成績第一名的差值(第一名班級基數計為0)。

P按學期依次取值為100、80、60、40、20、0計算。

(2)帶兩班個人考試成績=M1×60%+M2×40%

帶n班(n2)個人考試成績=M1×70%+M2×20%+Mn×10%

(二)考試獎的計算方法

1、等級、分差及金額略

2、帶兩個班的個人考試獎=Q1×60%+Q2×50%

帶n班(n2)個人考試獎Q=Q1×70%+Q2×30%+Qn×30%

3、班級集體獎的.計算辦法:同類班級分塊計算。

(1)班級集體獎=進入同類班級總分前X(X=同類班級數×10)名的人數×160元。

(2)班級獎按1.2:1.2:1.2:1:1:1:0.6分別獎給語、數、外、理(政)、化(史地)、班、生教師。

4、無同類比較的班級,除去該班學生,在年級中按總分相對應的取與該班人數相同的學生組成一個班,與之比較增長值,增長值為正值的為特等獎,[-1,0]為一等獎,[-2,-1)為二等獎,[-3,-2)為三等獎。實驗班特等獎不少於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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