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淺談外資企業基層監管

淺談外資企業基層監管

淺談外資企業基層監管 經過改革開放至今二十多年的發展,外資企業已成為中國龐大經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對中國經濟的影響廣泛而深遠。外資企業不僅給中國帶來了全新的商業模式和管理模式,營造了市場經濟運作的氛圍,更在促進投資、進出口貿易、技術進步、生產率增長以及提供就業機會等方面起到了不可低估的作用。 一、外資企業概況

淺談外資企業基層監管

今年以來,根據泉州市局關於貫徹落實省工商局《外商投資企業監督管理工作十項制度》的精神(泉工商[XX]92號),對外資企業實行屬地管理原則。作為基層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做好監管工作,一定要先做到心中數。通過這一兩個月的調查摸底,全面掌握了轄區內外資企業的基本狀況,現轄區內共有外資企業44家,總投資額約6.75億元 ,這些外資企業其中有34家是在九十年代申請設立的,而最近五年,新申請設立的外資企業只有10家,投資總額只有1.22億元。而據相關資料表明,近兩年,我國實際利用外商直接投資均超過500億美元。相對於全國經濟增長來講,近幾年磁灶鎮的外資企業發展是比較落後的。陶瓷行業作為磁灶鎮的經濟支柱,經濟總量80%以上,唯一的一枚中國馳名商標 “九牧王”卻是服裝類的,而整個磁灶鎮沒有一枚陶瓷類的馳名商標。另外還發現這樣一個奇怪的現象,一些企業老闆是土生土長的磁灶人,但是他的公司卻是外資企業。還有部分企業雖然每年按期參加年檢,但實際上已停止生產,有個別企業已不知去向,但是經濟户口中仍然存在,沒有辦理註銷登記。 二、存在問題分析 1.脱離基層監管 一方面,由於長時間以來,外資企業的登記權限直屬設區的市工商局,而且一年一度的年檢工作,為了方便企業、提高工作效率,工商部門與外經貿委等部門進行聯合年檢,取消了年檢回訪這一環節,年檢工作只是進行形式審查,有的企業的申請登記全部由中介組織一手包辦,甚至包括資金流入,都是由中介組織代勞。另一方面,為了實行分類分級管理,對外資企業進行特殊照顧,除了專項檢查以外,必須先報市局領導批准後才能對外資企業進行檢查。基層工商所對外資企業另眼相看,普遍存在一種“管不了”或“不屬於我們管”的態度,對外資企業的市場主體准入、經營行為、市場退出等動態沒有進行及時跟蹤監管服務,因此外資企業也就逐漸成為屬地基層工商所的監管“真空區”。而現在,雖然實行屬地管轄,但是外資企業直接向泉州市局申請設立登記,之後由屬地工商所負責日常監管工作,由於基層工商所與泉州市局日常業務聯繫較少,存在溝通反饋沒有明確責任人的現象。 2、品牌意識薄弱,發展步伐跟不上 磁灶鎮的陶瓷產品,是一種耐用品,不同於其它日用品,可以試用,等用過這後,不適應再更換其它品牌。陶瓷產品不管是對於工程建設,還是對於自建房屋來講,都是極其重要的,質量保證才是消費者選擇的關鍵因素, 現在市面上的產品五花八門,良莠不齊,而“品牌”對消費者來講是一種信譽,一種質量保證。困此,企業要發展,就要走品牌戰略,打出自己的知識度,用信譽來贏得消費者的信賴。 九十年代磁灶鎮的陶瓷行業,可謂是輝煌騰達,但是近幾年,遇到一個強有力的對手就是廣東的名牌陶瓷產品,因此發展步伐一直跟不上,甚至走下坡路。因此有些企業選擇打“價格戰”,一再降低生產成本,最終導致產品質量無法保證;有些企業選擇為廣東的名牌產品加工生產“貼牌”瓷磚,賺取加工費,而相對於機器設備的投入資金來講,區區的加工費,根本無法讓企業走上發展的軌道;有些企業甚至為了牟取利益,做起了假冒廠商、廠址、仿冒商標的生意。 企業發展走什麼樣的路,最終是要靠企業的掌舵者來指明方向,也就是這些企業老闆,一定要認識發展局勢,制定出適合企業發展的戰略,指明企業發展的方向。 3、政策偏差造成“假外資”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經濟經歷了一個飛躍式的發展,九十年代,磁灶的陶瓷行業迅速發展壯大,一大批內資企業擴大經營規模,但是在引進國外先進機器設備是卻有許多門檻。相反地,外資企業在中國不僅在税收方面可以享受優惠待遇,而且在用地、引進機器設備等各個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國民待遇”。因此這些內資企業就想方設法,通過各種途徑“傍外資”,與外商掛靠申請設立外資企業。如,某企業老闆吳先生,先在國外註冊一家公司,再與原先的內資公司合資,這樣原來公司就成了外資企業,那麼企業在税收、用地、貸款、機器設備以及工商管理等各個方面都可以享受“超國民待遇”。由於內外資企業待遇存在較大差別,或出於其他目的,國內資本到境外“留學”一圈後再回來投資的現象,在我國招商引資中越來越多。按照目前學者研究中比較一致的估算,我國每年實際利用外資中,約1/3是國內資本‘留學’後迴流形成的‘假外資’。 4、中介組織一手包辦,虛假注資 由於中介組織是以盈利為目的的,有些企業的申請設立、增資、年檢等手續均由中介組織一手包辦。而企業的設立登記、年檢等方面都只是採取書面審查,中介組織就是鑽了這一空子,只要企業有需要,只要能盈利,就能採取各種形式為企業注入資金,等領取營業執照後,就立即抽走資金,造成有些企業註冊資本與實際投資額相差甚遠。 5、外資企業退而不注、注而不銷 經過調查摸底階段的逐户情況統計,發現有些已經停止生產經營的企業退而不注、吊而不銷,而有些企業沒有參加年檢,但卻繼續從事生產經營的現象。這些企業總結起來可以分為以下成因: (1)、法律意識淡薄。有的退市企業抱着反正不搞了,辦不辦法律手續無關緊要,無所謂,更多的是對退市規定也不知曉,缺乏退市後應按法規繳回證照、印章和辦理註銷登記的概念。 (2)、嫌麻煩。少數外資公司停辦後,對規範辦理註銷認為太麻煩,要組織清算,要出費用,要填許多制式表格,耗時費神。所以,普遍對規範退市缺乏熱情。 (3)、逃廢債務。企業開辦者因經營不善而導致虧損債台高築,為廢掉債權人的利益而採取人去樓空、一走了之,包括對銀行的信貸資金償還也是如此對策,以逃債避責。 (4)、有意規避拒不辦理。這些企業,轄區內共有 家。其主要是擔心未及時按規定辦註銷可能受到行政處罰或者因為證照管理、註銷手續及費用等而不願辦理註銷。 三、基層監管對策 1、加強基層監管,建立長效監管機制

(1)、信息收集管理 組織專門力量,認真調查摸底,對現存的市場主體歷史檔案進行逐件清理。建立外資企業專門的調查摸底手冊,做到一户一冊,其主要內容有:登記註冊基本信息、出資情況、前置審批情況和註冊商標、企業合同管理、分支機構、企業獎勵表彰等情況記錄以及日常巡查、回訪、違章違法行為處理等記錄情況。經過全面調查摸底,我轄區共有外資企業44家,其中36 家已通過XX年度年檢,還有8家未按期參加年檢,有6 家還在0從事生存經營。有2家已查無下落。 (2)把好一年一度的年檢審查關 企業在設區的市工商局申請設立登記這後,每年一次的年度工作是把好市場主體登記管理的關鍵環節,應該在企業年檢時由基層工商所負責對企業進行實地回訪,瞭解企業一年為的經營運作情況,有正常運作的企業才予以通過年檢,這是落實外資企業基層監管的基本保障。 (3)、信用分類監管 依法對所掌握外資企業的市場準入、經營行為、市場退出等信息進行內部信用評價,並以現有局域網絡為基礎,構建企業信用建設監控評價網絡體系,不斷加強對涉企的相關部門,如金融、税務、政法機關的信息溝通,資源共享。然後按不同評價劃分不同的監管類別,企業劃分為不同的信用等級,實行信用分類監管,並據此實施有針對性的監管。即:對於誠實守信的a類企業,與之“保持距離”;反之,對於有違法違規行為或不良傾向的b類或c類企業,則盯住不放;特別是那些被劃定為嚴重失信的d級企業,則與之進行“零距離”接觸。 (4)設立外資企業專管員,完善內部工作機制 轄區內外資企業只有44家,數量較少,且分佈不集中,為解決目前實際工作中存在的監管脱節問題,爭取在短時間內做好調查摸底→發現漏洞→做好監管與服務等一系列的工作,設立外資企業專管員,與片長責任制相結合,並納入績效考評,完善內部工作機制。由外資企業專管員負責:一收集資料,建立動態監管手冊,完善經濟户口;二與各個片區的片長互相配合,對外資企業進行回訪和日常監督檢查;三及時向外資科傳遞外資企業的各類監管信息資料;四是為外資企業提供法律宣傳、諮詢和服務。 (5)設立“三點一線”的外資企業聯絡員制度 充分發揮企業工商聯絡員的橋樑作用,給基層工商所的監管服務工作帶來很大的方便。借鑑於企業聯絡員制度的實行,若設立泉州市局、工商所與外資企業,“三點一線”的外資企業監管聯絡員制度,則能夠及時傳達監管服務中存在的問題,有信息及時反饋,有請示能夠得到及時答覆,解決溝通反饋沒有明確責任人的現象。以保證政令暢通,提高工作效率。 2、建立工商聯絡員制度,引導企業走品牌戰略 通過工商聯絡員制度,開展聯絡員培訓班,多做法律法規政策宣傳,提高企業生產經營者的法律意識;充分發揮橋樑作用,組織有條件的企業,參加各種品牌戰略的知識講座、座談會以及各種名牌產品博覽會,增強企業品牌意識;指導企業運用法律的武器保護自己的註冊商標不受侵犯,同時督促企業合法經營,誠信經營;積極支持企業運用商標、廣告戰略開拓市場,引導企業增強商標意識,幫助符合條件的企業積極申請知名、馳名和著名商標。至目前,我轄區內共有註冊商標155枚,其中包括馳名商標 1枚,著名商標9枚,知名商標 4 枚。 3、調整相關政策,消除“假外資”

我國對內、外資企業實行不同的企業所得税制度。這種做法,在改革開放時對外資市場準入限制較多的條件下,為我國經濟發展吸引到了大量寶貴外資,進而促進了整個國民經濟的快速發展。但隨着我國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尤其是我國加入wto之後,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入世前內資企業具有市場準入的優勢,但現在外資的市場準入限制已大幅度降低。在這種情況下,繼續對外資實行“超國民待遇”,不利於內外資企業平等競爭,實際是對內資企業的‘逆向歧視’,其負面效應越來越明顯。因此筆者認為應該從從各方面減少直至最終取消對外資的‘超國民待遇’,給內資企業與外資企業一個公平的競爭舞台。 4、嚴密監控出資行為 我轄區內共有外資企業44家,其中40家企業資金全部到位,尚有4家企業只有部分出資。對於資金尚未全部到位的企業,進一步加強對企業出資監管力度,對企業的出資行為進行動態監管。對新設立的外商投資企業,如XX年9月29日新登記 “福建省耐迪斯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同章程規定的繳資期限還沒到期,我所將在企業離出資期限到期前半個月時,及時向企業發出“提醒出資通知書”,提醒外商投資企業按期出資到位;對於另3家出資期限到期仍未按期出資的企業,上門發出“限期出資催繳通知書”,督促企業資金到位,確保外商投資企業規範運作、合法經營,進一步增強外商投資企業的市場競爭力。 5、引導退出市場 (1)通過行政指導,做好市場主體信息、准入、退出政策宣傳指導、監管法規等,靈活採取指導、引導、輔導等一系列柔性手段,讓退市企業主瞭解企業並不是停止生產就可以什麼都不管,真正認識到辦理註銷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以及未辦理註銷登記的危害後果,引導那些已停止生產的企業,或已被吊銷的企業主動清算,辦理註銷登記。 (2)充分利用年檢監督,加大基層所的監管責任,加強對企業的定期巡查和對預警企業的重點監控,督促市場主體隨時退市,隨時督辦註銷。把退市監管工作納入市場巡查的重點內容。 (3)建立網上鎖定機制。結合全市、全省聯網,及時對不按規定辦理而無法註銷的退市主體,通過網上設定程序,對其法定代表人及股東名單納入工商行政系統違法企業和人員黑名單,予以上網公示,限制其在3年內不得在本地和外地開辦企業或進行投資當股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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