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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大綱

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大綱

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鎮機關工作人員落實制度獎懲辦法大綱

為創建積極向上的工作氛圍,切實轉變工作作風,樹立良好的機關形象,推進機關效能建設,確保我鎮各項工作的有效推進,併為年終考核和評優選先提供依據,特制定以下落實制度獎懲辦法:

一、檢查內容

1、上班考勤

2、節假日值班

3、工作日晚上駐鎮值班

4、學習、會議簽到

二、檢查辦法

1、上班簽到由黨政辦負責,每月月底統計一次當月考勤情況,並於次月5日前公佈。鎮機關行政效能辦公室成員、鎮領導隨時核實簽到真實情況和簽到時間執行情況。

2、正常上班時間除簽到外,還實行不定時點名制度,每月由書記、鎮長各抽籤點名一次,必要時也可隨時點名。

3、週末值班實行抽籤檢查制度,每月由書記、鎮長各抽查1個週末。

4、工作日晚上駐鎮情況,由書記、鎮長每月定期抽籤檢查兩次。

5、學習、會議簽到由黨政辦負責,每月月底統計一次,並於次月5日前公佈考勤情況。

6、黨政辦在次月10日前將各項制度檢查落實情況彙總送交主要領導審核後存檔,作為機關人員當月和年終獎懲依據。經濟發展辦、農場財務科依照考核彙總表予以扣款、發放獎金。

三、獎懲辦法

落實制度情況實行計分制,根據得分情況實施獎懲。

1、每日上班規定時間內未簽到的,一次扣20分。代簽的,雙方一次各扣100分,並作出檢查。上班時間請假和當天上午補勤的扣10分,請假扣分不計入年終獎金分數內,但請假應事先辦好手續、事後請假不補假;補勤應在當天上午,否則視為缺勤。法定假期、住院有正當手續的不扣分。若公事無法簽到的應提前報告,由主要領導交代黨政辦登記

2、上班時間離崗(因公事,股級以上幹部向主要領導、一般幹部向分管領導報告),事先未報告,點名時不在位一次扣50分。若下村站公務不需報告,但遇點名時應用所在村村部電話或村幹手機向領導報告。

3、節假日值班,檢查時擅自離崗的、上級機關下達指令無人接受的,值班人員一次扣20分,並取消本週末值班補貼。

4、工作日晚上駐鎮值班,檢查時不在位的一次扣10分。

5、學習、會議簽到缺席、早退者,一次扣20分。

6、全年被扣積分在150分以下的,則將所扣積分按千分比乘以年終獎金所得金額從年終獎金中扣除;全年被扣分在150分(包括150分)—200分,發放當年年終獎金的80%;全年被扣分在200分(包括200分)—250分,發放當年年終獎金的50%;全年被扣積分超過250分(包括250分),當年年終獎金全部取消,不能評先評優。

7、所有扣分情況每月在《政府信息》公佈。

8、凡全年落實制度無扣分的給予年終獎金的15%獎勵。

9全年在上班簽到、點名、值班無扣分的給予年終獎金的10%獎勵。

10、對8、9項受獎人員同時予以通報表揚。

11、得分情況作為年終評議公務員、黨員、先進個人的重要依據。

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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