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機關規章制度清理及落實工作動員講話

機關規章制度清理及落實工作動員講話

同志們:

機關規章制度清理及落實工作動員講話

為進一步健全完善隊伍管理長效機制,規範執法行為,實現管理科學化,制度化,根據院黨組的安排和部署,圍繞思想政治、行政管理、黨風廉政建設、計算機信息網絡系統等方面的現有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文件進行一次全面清理,現已成冊,開創了縣檢察院歷史以來的制度建設上編撰單行本的先河,為增強制度的執行力,使各項管理活動有章可循,我講三個方面:

一、制度清理工作的回顧

(一)黨組重視,制定工作方案。XX年9月,院黨組召開會議進行了研究,決定成立以我為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的規章制度清理和規範工作領導小組,明確了工作任務和具體要求,對XX年至XX年在全院範圍內使用、有效的文件共61項規章制度進行分解清理,第一次清理結束後,將全院初步清理、修訂,列入規章制度彙編目錄,分類成政治工作類、綜合管理類、黨風廉政建設類和信息網絡管理類四大部分共46項,工作小組討論後在全院範圍內進行廣泛徵求意見、建議,又進行修訂。XX年3月報請院黨組議定,之後再次進行了修改完善,至今完成編撰成書籍的目標。

(二)對調整範圍互有交叉、包含的規章制度進行了重新整合,主要有以下幾種:

一是規章制度出台後,又陸續出台具有關聯性的規定。如XX年制定的關心幹警工作制度, XX年制定進一步加強關愛幹警工作相關規定,把幹警結婚、喪親慰問、幹警子女考學獎勵納入其中。經研究,我們把上述統一歸為“關愛幹警工作制度”,同時增加了受到中央、省、州、縣有關部門記功、嘉獎或授予榮譽稱號及單項獎勵的幹警,年終根據相關部門發放的獎勵標準,本院按照1:1的標準進行獎勵的規定。二是規章制度出台後,又陸續出台一些補充性規定。如XX年制定的財務管理制度,XX年又相繼制定《差旅費報銷管理規定》和《加班和值班補助管理實施細則》。我們將三項制度整合為一《財務管理制度》,章節分設財務管理、報銷管理、資產管理、加班值班管理和附則,原則、運行方式基本不變。增加了資產管理、公務卡結算方式的原則和要求。三是將黨風廉政建設類制度進行整合。工作中將《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報告制度》、《廉政承諾制度》、《述廉評廉制度》、《廉政談話和誡勉談話制度》、《幹警及家庭重大事項報告制度》五項制度合併為一項《黨風廉政建設若干管理制度》。將《檢務督查制度》、《檢務督查實施細則》的內容有效進行整理,合併為《檢務督查制度》。四是前後規章制度的調整範圍交錯。《專業器材等公物管理規定》、《筆記本電腦管理規定》等,調整範圍存在着包含、交叉的問題。我們將其合併為《公用物品管理規定》,擴大公用物品的範圍,吸納了兩個規定的有效內容。五是規章制度調整範圍大小不一、且互相交叉包含進行重新整合。將《學習培訓制度》、《攻讀在職研究生管理辦法(試行)》、《司法考試激勵、獎勵規定》合併為《學習、教育培訓管理制度》。把攻讀在職研究生學費報銷比例從三分之一提高到三分之二;國家司法考試獎勵提高到1600元。

(三)對規章制度的可操作性進行了細化、分解。

一是考勤制度規定得更加詳細、準確,規定請假程序、原則、方法和報備,對請“探親假”更為嚴格;二是宣傳制度打破原有條文,全部重新擬定,總結了近幾年來檢察宣傳實踐經驗和做法,對可能涉及的問題、稿酬標準、操作方法進行修訂,支付稿酬有了新的提高,對檢察理論調研也作了硬性規定;三是檢務公開制度內容更加詳細、規範,操作性更強;四是不論任何制度,都全面、按步驟、分解責任地修訂過,做到對每一制度規範和統一。

(四)在保留、廢止相關規章制度的同時,適時補充新的規章制度。

在原有的61項規章制度中,我們廢止了《競爭上崗雙向選擇制度》、《安全與保密方案》、《重大案件回訪制度》、《績效考評管理辦法(試行)及實施細則》、《關於涉密計算機維修、更換、報廢的暫行規定》、《計算機網絡安全“七禁止”》6項制度,對《職工食堂管理制度》暫時不列入此次清理和規範規章制度範圍,與原來出台過、反覆調整的食堂管理實施細則、辦案接待室管理規定、娛樂室管理規定、健身房管理規定、清潔工管理規定等另行作為辦公室工作管理辦法來執行。

未改動,在原文件上進行修改、修訂的37項。對調整範圍互有交叉、包含的規章制度進行了重新整合15項為5項(前面已經陳述)制度。結合實際情況,新制定的規章制度有6項,包括:《幹部人事制度》、《與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聯繫制度》、《電子文件歸檔管理辦法》、《複印涉密文件和數字複印機、多功能一體機保密管理規定》、《辦案工作區管理規定》、《“一案三卡”管理規定》。這些擬新制定的規章制度已經修改和論證完畢。

(五)對規章制度的體例、形式、語言進行了規範統一。

一是規章制度的名稱使用不當,表述繁瑣。如:對辦法、規定、實施細則等的使用不太規範,語言表述中“關於”一詞的隨意使用等;我們在工作中,能使用“制度”的儘量使用,不能使用沿續原來的,對實施細則和“關於”一律放棄使用。

二是體例層次不規範。如:規章制度中“章”、“條”的運用,“一、(一)、1.”的使用,“總則”、“分則”和“附則”的使用,個別規章制度層次混亂,序號缺失或不連續都進行了改正,調整範圍不大、內容單一的規章制度不再設章節,直接用“一、二、三”形式表述。除《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實施辦法》及信息網絡類管理制度使用“第…條”外,其餘不再使用。

三是規章開篇的“立法目的”段落繁瑣空洞,引用太多進行刪除或精簡。

四是個別語言文字表述不夠嚴謹、精練和規範,我們都進行修訂或刪減,對全部規章制度的語言文字進行了審定,做到精練、嚴謹、簡潔和明確。

本次規章制度清理修編工作內容繁雜,工作量巨大,經過各部門相關人員的不懈努力,目前,清理和規範規章制度後的制度一共46項,已取得了初步成效。這項工作的持續開展,對於我所今後進一步規範管理及所的長遠發展,將產生積極的作用和影響。

二、加強貫徹落實規章制度的重要意義

不依規矩,不成方圓,離不開對規章制度嚴格、有效的執行,沒有高效的執行力,再好的制度也只能是擺設。這次修訂後的規章制度僅是思想政治、政務綜合、黨風廉政和信息化建設方面作了規範,對檢察業務沒有涉及。目前存在的突出矛盾是有規不依、執規不嚴,不按制度辦事的情況還在一定程度上時有存在,因此而導致的管理運行機制政令不暢,而規章制度長期執行不到位還將會給業務管理和幹警的精神面貌帶來更為深刻廣泛的負面影響。這與我們“高定位、高標準、創一流”的奮鬥目標要求背道而馳,所以自覺學習、執行和遵守新修訂的46項規章制度是當前檢察政治工作的一項頭等大事,全院幹警要以集中學、科室學、個人學的方式,加大對規章制度的學習和落實力度,特別是涉及政務的考勤、財務、公物、公文、檢察宣傳、辦案工作區和黨風廉政建設、信息管理等的學習和貫徹落實,希望全院幹警都要以規章制度落實為抓手,使各項工作達到有規可依、有規必依、執規必嚴、違規必究的良性運行軌道。

三、開展規章制度落實工作,要在以下四個方面狠下功夫

(一)要在“細”上下功夫。執行規章制度要事無鉅細,要細到每句話,每個字,不留任何死角,千萬不能有“差不多”思想,許多工作上的缺陷並不是一天兩天出現的,而是受“差不多”思想影響,長期不嚴格執行規章制度累積而成的。

(二)要在“實”上下功夫。實就是要把規章制度執行到位,每一項規章制度都要不折不扣的徹底執行,大家克服一切困難,將制度執行到位。

(三)要在“全”上下功夫。對每一項規章制度的執行要全面,實現全院工作規章制度執行無縫隙;對每項工作相關的規章制度執行要全面,實現工作無失誤。

(四)要在“果”上下功夫。要把規章制度的執行效果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要把檢察工作質量提高和檢察機關運行管理的效果作為衡量工作是否成功的標尺。

三、開展規章制度落實工作,要克服以下四種片面思想認識

(一)是要克服對加強規章制度、法律法規再學習重要性的片面認識。有許多幹警認為對我院的各項規章制度、法律法規都已經瞭解,無需再進行系統學習,這種觀點是不正確的。一方面很多幹警可能對本部門、本崗位的規章制度都比較瞭解,但對全院的規章制度未必能全面瞭解掌握,對許多工作的程序還不是很清楚,加強系統學習很有必要。另一方面對本部門規章制度的學習要進一步強化,對每句話,每個字都要仔細研讀,深刻理解,要從歷史教訓的層次和現實工作需要的層次去全面理解這些規章制度的必要性、重要性。

(二)是要克服機械呆板執行規章制度的敷衍意識。落實規章制度的目的和出發點是提高檢察機關執法公信力,執行只是手段,並不是最終目的,我們要堅決反對在執行中只求執行過程,把執行當目的,不追求執行效果的機械被動應付思想。

(三)是要克服把執行規章制度當負擔的意識。有些部門崗位可能規章制度較為繁瑣,會產生把執行當負擔的思想,其實恰恰相反,只要嚴格執行了規章制度,長期堅持養成習慣,成為自覺行動,不僅不會成為負擔,還是提高業務工作質量,加強自我保護的有力保證。

(四)是要克服搞形勢,走過場的短期行為意識。規章制度的落實貴在堅持,貴在幾十年如一日的堅持,每時每刻都不能放鬆,只要進行檢察業務工作和活動,就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必須讓自覺遵守規章制度成為良好習慣。

同志們,經過此次清理工作,建立健全覆蓋全院各項工作的科學全面、切實可操作的規章制度,責任明確,獎懲分明,我堅信全院幹警自覺執行規章制度的意識會得到大幅度提升,自覺執行各項規章制度的積極性、主動性將充分發揮,自覺遵守執行規章制度成為我院文化建設主流,我院全體幹警將更加團結凝聚,精神更加振奮,幹事創業更有激情,形成良好工作氛圍,以確保我院各項檢察工作再上新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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