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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廠考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1

1、實行指紋卡制,每日員工本人到指紋機處打卡上下班;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通用6篇)

3、不假而別者或請假手續不全者視為曠工,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五天者(包括安排加班時間)作自動離職處理;

4、因出差或其他原因於公司場所外工作,導致不易計算工時者,考勤以小時計出勤;

5、辭退或辭工人員,辭工當天上班不計算工資;

6、遲到或早退以打卡時間為準;

7、遲到、早退

①從上班起始時間至20分鐘內到班者為遲到

②提前20分鐘以內下班者為早退

③遲到或早退一次罰款10元,另扣除積分2分。

8、曠工

①未請假而且未上班

②請假未允許而擅自不上班

③委託他人口頭請假而不上班(特殊原因除外)

④遲到、早退超過20分鐘

⑤曠工半天罰款50元,另扣除積分10分。

請假規定

1、請假人先向部門索取,並如實填寫;

2、交直屬主管按權限審批;

3、若遇生病等原因不能及時請假者,須於當日委託他人辦理請假手續,事後出示醫院證明,否則作曠工論處;

4、請假核准權限

①員工請假:1天以內由車間主管批准,1天以上由經理批准;

②領班級以上人員請假由經理批准;

5、任何人請假,須辦好工作交接手續,並寫明交接人;

6、上班過程中原則上不得請假,特殊情況需請假者,一律按半天計算;

7、請假一律不得讓人代請,如屬生病住院等特殊情況,事後須出具相關證明,否則按曠工處理;

8、超假、續假

①員工請假後,不能按時上班者,應以電話等形式通知主管,説明原因,得到批准後回廠時補辦請假手

續;

②超假3天及以上者,且未提前與主管説明原因或續假未批准者作自動離廠處理。

離職規定

離職種類

1、自動離職:因不夠辭職條件和辭退條件,自願離職者;或連續曠工三天;或月累計曠工達五天者(包括晚上加班),稱為自動離職;

2、辭退:結算當月工資

嚴重違反部門規定和勞動紀律者

嚴重干擾車間正常生產者

拒絕服從管理員安排、消極怠工者

偷盜公司財物、打架鬥毆(屬情節嚴重)

3、辭職:結算所有工資

(a)試用期內員工工作技術表現不能令工廠滿意者

(b)因裁員,而予以辭退者

經市級醫院證明的'嚴重病患者

經部門經理認可的其他特殊原因

離職手續

先填寫離職申請書,員工提前一週,領班及以上提前一月。並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後方可正式離職。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2

一、請假制度

1、請假2周以內由學校審批,2周以上報教育局審批。

2、病假不超過2周,2周以上送教育局審批,事假每學期不超過7天,婚假5天,(晚婚的20天,要到教育局辦理請假手續),喪假7天(指直系親屬死亡),產假90天,晚婚加15天,到教育局請假,護理假7---10天。

3、請假人必須到教務處領取學校專用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

4、有急事或疾病不能到校的應託人請假,來校後及時銷假並補辦請假手續。

二、考勤制度

1.堅守崗位,不得隨意離校,正常上班時間,無課時有事需離開,必須向學校打招呼,否則視為曠工。週五需乘早車者,必須經過學校批准後方可離開。

2.有事先請假再離開,拒絕口頭請假,否則按曠工對待。假滿不銷假、續假的按曠工對待,外出考試、開會、出差、學習等超過規定時間不請假的按曠工對待。

3.按時上下班,不遲到、早退,特殊情況需晚來、早走或中途離開,需口頭請假,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4.嚴格遵守上下課時間,上課鈴聲落必須進教室,中途不得隨意離開課堂,不得提前下課,教室內不準打電話、玩手機。不得私自調課、換課。

5.教師考勤情況按周彙報並公示。

三、考核辦法

1、上課遲到、課中隨意離開教室或提前下課,發現一次扣除5元。

2、無課時有事需離開不口頭請假的一次扣5元。

3、因特殊原因遲到者,需向學校領導説明情況,不提前説明的一次扣5元。

4、私自調課一節扣5元,缺會一次扣10元。

5、無故缺課一節扣10元,3次遲到或早退按曠課一節計算,上課遲到15分鐘或早退10分鐘按曠課對待。

6曠工一天扣30元。

7、事假超過7天的每天扣除15元。

8、所有考核均從績效工資或獎金中扣取。

四、檢查、統計

1、教師考勤由教務處統一管理,每週彙總並公示,學期末統計。

2、上課情況由值周教師每天如實檢查登記,校領導監督並每天抽查三次,發現未如實檢查登記的,一次扣除值周教師日均績效工資的2倍。企業員工考勤管理制度細則篇2

1.目的

為方便員工日常考勤,保證公司正常工作運行,使員工的工資核算做到有法可依,實現科學高效的考勤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使用釘釘考勤的所有員工。

3.管理職責

3.1人力資源部:負責考勤的日常管理、考勤統計工作。

3.2各部門、車間:負責人負責宣導、管理本部門、車間人員的考勤工作。

4.軟件安裝

4.1下載安裝好“釘釘"手機APP或電腦客户端軟件,按操作提示註冊申請賬號(請實名註冊),一個終端設備只能綁定一個賬號。

4.2註冊成功後-“加入團隊"-搜索團隊名稱“__X有限公司"-“申請加入";也可以通過輸入團隊號“____X"申請加入。

4.3目前釘釘軟件的.功能主要有:人事管理、協同效率、財務管理、行政管理、市場營銷、客户管理等,其中“人事管理"中的“考勤打卡"、“外出"、“出差"、“簽到"、“補卡申請"、“請假"、“審批"、“公告"等功能以及“協同效率"中的“釘盤"功能先行使用,其它模塊功能等條件成熟後逐步開放使用。

5.考勤時間

5.1夏季工作時間(當年5月1號至9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2冬季工作時間(當年10月1號至次年4月30號),上午8:00-11:30;下午12:30-17:00。(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5.3考勤打卡次數及時間:一日四次,打卡時間為上班到崗時間和下班離崗時間,中午兩次打卡時間點前後不能低於30分鐘。

6.釘釘APP部分功能的使用

6.1考勤打卡

6.1.1使用範圍:凡員工正常上下班都須使用“考勤打卡"功能。

6.1.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打卡"(正常上班/下班打卡或外勤打卡)。

6.1.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考勤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考勤打卡"-“統計"-“我的考勤"。

6.1.4注意事項:

離開常駐地點的打卡為外勤,需要有公務外出的審批或詳細説明外勤原因,如無正當理由視為異常考勤。

須按規定一天四次打卡,多打卡將導致系統顯示為早退。

6.2外出

6.2.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外出都須使用“外出"功能。

6.2.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後,選擇“外出時間"、“結束時間"、“外出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2.3彈性時間:公司給予員工每人每月累計2小時的私人外出時間(不超過2次),用於處理私人緊急事務。(須在外出事由中説明“因私外出")如果超出,累計每超出4小時扣半天工資,每超過8小時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6.2.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外出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外出"-“更多"-“查看記錄"。

6.3出差

6.3.1適用範圍: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出差"功能。 6.3.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後,填寫“出差事由",選擇“交通工具"、“出發城市"、“目的城市"、“開始時間"、“結束時間";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3.3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出差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出差"-“更多"-“查看記錄"。

6.4簽到

6.4.1適用範圍“外出":凡員工因公/因私外出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從公司出發簽到一次,到達目的地時簽到一次、離開目的地時簽到一次、返回公司簽到一次。

6.4.2適用範圍“出差":凡員工因公出差都須使用“簽到"功能。在始發地拍照簽到一次、每到達一處辦事目的地須簽到一次、返回駐地後簽到一次。

6.4.3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在“拜訪對象"欄內填寫外出辦事地點或事項(要與申請的外出或出差中的事由相關)。在“簽到"內用相機拍攝該地點顯著標志的照片上傳(在該軟件內拍攝的照片將自帶日期姓名等水印)。

6.4.4查看方法:員工可隨時查看自己的各時期簽到記錄,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我的“,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4.5部門負責人可隨時查看部門內員工的簽到情況,單位領導可隨時查看全體員工的簽到情況。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簽到"-“統計",可在地圖上選擇“範圍"和“日期"查看。

6.5補卡申請

6.5.1適用範圍:因個人疏忽、手機或網絡故障等原因未打卡或簽到。

6.5.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補卡申請"-“去月曆補卡"-“提交申請"-“申請補卡",填報補卡日期、事由並説明。

6.5.3管理方法:

補卡申請須在當日或三個工作日之內補卡,由於個人疏忽未打卡的填報,每月認可三次,其餘的均按遲到、早退、曠工等實際情形處理。

實際遲到未打卡的,一律不得正常補卡。

補卡一律由本人親自在釘釘上操作“補卡申請"並由上級領導審批方可有效,未審批或退回者按無出勤處理。

6.6請假

6.6.1適用範圍:員工因事假、病假、婚假、喪假、產假等原因請假。

6.6.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請假",選擇“請假類型"、“開始時間"、“結束時間"、“請假事由",添加“審批人"、“抄送人"(根據《釘釘考勤審批流程與權限表》參照附件)。

6.6.3管理方法:

請假以半日為最小單位,需提前申請,遇緊急事件或生病等臨時特殊事件,無法提前申請的,需電話告知直屬上級,並得到批准後方可請假,並在釘釘系統內補填請假單並提交,審批完成後生效,否則按曠工處理。

各部門負責人在審批請假時,以不影響正常工作為原則,同一天內部門員工不得全部請假,特殊原因必須請假,需找到代替人員行使其崗位職責。

關於續假,經上級主管領導同意後方可續假,且必須在釘釘上重新申請請假流程(也可在原有請假流程中進行修改日期後重新審批);未獲批准的續假,視同曠工;如因特殊原因未能及時續假者,員工本人應向直屬上級口頭申請或電話申請,並在事中或事後24小時內補辦釘釘請假審批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6.7審批

6.7.1適用範圍:本人發起某項審批流程或領導審批相關事項時使用。

6.7.2使用方法:用手機點擊“釘釘"軟件-“工作"-“審批"。在“我審批的"、“我發起的"、“抄送我的"裏面操作相關事項審批流程。

7.釘釘指紋考勤機的使用

7.1適用範圍:員工因不會或不能使用釘釘APP手機軟件的情況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3

日常考勤規定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上午8:00點至中午12:00點。下午13:00點到17:00點。點名時間早7:50,晚4:50,一天兩次。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特殊情況經上級領導批准方可離開)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專人點名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需點完名以後方可離開,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罰款(20元);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上班點名者,應最晚當天(主張提前報告)報公司考勤員,説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以出差憑證為準);

4、遲到的處罰:

1)、當日遲到一次處以10元罰款

2)、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處以50元罰款

5、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除外):

1)、請假不得由他人代請。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離崗的處罰:每天罰款100元

4)、擅自離崗者應在第二天上班時向部門經理或者總經理説明原因。

6、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擅自離崗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以出門證為準,方可外出;

2)、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部門批評或全公司批評;

3)、不得私自塗改、毀損考勤記錄。

4)、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5)、中途採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崗扣罰當日工資。

7、請假管理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准後,交考勤人員備案,未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銷售部辦公室。

2)本制度應與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4)自10月1日起,採用點名考勤制度;點名負責:,【休息時由,都休息時在值的銷售部最高管理者】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4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出勤管理,減輕工卡核算工作的壓力,從而達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標準化考核制度。

2、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公司考勤以工卡為核算的主要依據,同時根據請假條來確定員工的具體出勤狀況。為此要規範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從請假,打卡,籤卡,核算四個方面來進行嚴格的控制,從而真正達到科學,合理,實用的標準。

一、請假

每位員工有事或有病須請假的.均應辦理請假手續,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根據請假條上的內容進行核實,如果不符,以請假條為判定標準。

1、請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門主管從人事部調出請假條發到每個班組,請假員工從班組長那裏拿請假條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請假原因和請假時間,然後交組長簽署意見後,再找相關主管簽字,最後交到人事部蓋章確認,需要總務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負責向上傳遞,經總務批准後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員不準直接找總務批假,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曠工處理。請假權限的規定:普通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1天以上7天以內必須由生產經理批准,人事管理員再蓋章確認。7天以上的長假必須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由相關部門主管簽字後,經生產經理簽字再交人事管理員簽章確認,三天以上由總務批准,才能生效;寫字樓文員一天以內由本部門主管簽字後交人事蓋章確認,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先簽字再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三天以上者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產部門主管請假一天以內由生產經理批准同樣要求籤卡,其它部門主管請假由總務或委託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醫,未能及時請假,應提供醫生出具的證明到人事部補辦請假條。晚上請假時,經部門主管或其他帶班幹部簽字確認,保安憑假條放行,請假者本人應於假畢次日拿假條到人事部登記,否則作曠工論處。

3、凡未獲準休假又不能提供就醫證明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一個月累計曠工4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病事假無工資。

4、上班不準遲到,早退或私自離崗,每遲到早退1分鐘扣罰人民幣1元,超過30分鐘扣一天工資。(核算時不影響全勤獎)5、因遲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後籤卡的要從重處罰30元整(時間長者,視情節作曠工處理)。

二、打卡

公司的考勤以要卡為基礎,根據考勤卡來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況,並依據考勤卡進行財務核算,因此規範打卡可以減輕我們核算工卡的壓力,也使我們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

1、人事管理員每月按在崗人員編制工卡,具體要分部門組別來編制。並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門主管手中,然後由部門分發到每個員工手裏,每月月底結束時,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嚴禁代人打卡或委託別人打卡,否則員工處罰10元,管理人員15元整,同時代多人打卡則加重處罰,對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遺失或損壞,持卡人應於當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員申請補發,人事管理員登記並對其扣罰10元整。然後由行政主管籤卡確認。

三、籤卡

如因請假或其它原因不須打卡者,一律要求籤卡,否則一律作曠工或投機行為處理。

1、因請假而需要籤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籤卡,否則一律無效,人事管理員憑假條籤卡,無假條而私自籤卡(幹部變不要自行籤卡)的處罰20元整;其它情況需要籤卡的,一般情況下,員工由組長或主管籤,組長由主管籤,主管由總務或代理人籤。

2、因故誤時打卡或其它特殊情況,均應於當天或次日到相關部門主管處籤卡確認,持卡人自己延誤三天以上未籤卡者,主管有權不予籤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則不用打卡,各部門自行休假的要籤卡;如因打卡時停電而不能打卡的,員工由所在班組長或主管籤卡確認。

4、主管須要籤卡的由總務或代理人籤卡確認,籤卡要及時。

5、寫字樓文員的卡由行政主管或總務籤卡。

6、每人每月籤卡不得超過三次(因公超籤的除外),超過者每次處罰10元整。

四、核算

所有員工的考勤卡,都統一由人事管理員進行統計核算,財務部並依此核發工資。

1、人事管理員在每月收卡核算時,卡上未打也未籤部分(公司統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並作曠工處理,如屬漏籤,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2、人事部在收卡後的一個星期內,員工考勤卡如有問題,可進行查詢核實,過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員核算加班工時時,根據部門主管或組長籤卡為準,並考核打卡時間,時間不對,以籤卡時間為準。

4、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發現時間不符合且沒有籤卡時,一律按實際時間核算。(卡鍾原因引起的情況除外但要註明)

5、公司設有全勤獎30元整,請假超過一天的取消全勤獎。

本制度從正式公佈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或和其它規定相沖突時解釋權歸廠務部負責。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5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出勤管理,減輕工卡核算工作的壓力,從而達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標準化考核制度。

2、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公司考勤以工卡為核算的主要依據,同時根據請假條來確定員工的具體出勤狀況。為此要規範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從請假,打卡,籤卡,核算四個方面來進行嚴格的控制,從而真正達到科學,合理,實用的標準。

一、請假:每位員工有事或有病須請假的均應辦理請假手續,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根據請假條上的內容進行核實,如果不符,以請假條為判定標準。

1、請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門主管從人事部調出請假條發到每個班組,請假員工從班組長那裏拿請假條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請假原因和請假時間,然後交組長簽署意見後,再找相關主管簽字,最後交到人事部蓋章確認,需要總務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負責向上傳遞,經總務批准後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員不準直接找總務批假,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曠工處理。請假權限的規定:普通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1天以上7天以內必須由生產經理批准,人事管理員再蓋章確認。7天以上的長假必須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由相關部門主管簽字後,經生產經理簽字再交人事管理員簽章確認,三天以上由總務批准,才能生效;寫字樓文員一天以內由本部門主管簽字後交人事蓋章確認,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先簽字再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三天以上者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產部門主管請假一天以內由生產經理批准同樣要求籤卡,其它部門主管請假由總務或委託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醫,未能及時請假,應提供醫生出具的證明到人事部補辦請假條。晚上請假時,經部門主管或其他帶班幹部簽字確認,保安憑假條放行,請假者本人應於假畢次日拿假條到人事部登記,否則作曠工論處。

3、凡未獲準休假又不能提供就醫證明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一個月累計曠工4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病事假無工資。

4、上班不準遲到,早退或私自離崗,每遲到早退1分鐘扣罰人民幣1元,超過30分鐘扣一天工資。(核算時不影響全勤獎)5、因遲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後籤卡的.要從重處罰30元整(時間長者,視情節作曠工處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為基礎,根據考勤卡來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況,並依據考勤卡進行財務核算,因此規範打卡可以減輕我們核算工卡的壓力,也使我們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

1、人事管理員每月按在崗人員編制工卡,具體要分部門組別來編制。並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門主管手中,然後由部門分發到每個員工手裏,每月月底結束時,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嚴禁代人打卡或委託別人打卡,否則員工處罰10元,管理人員15元整,同時代多人打卡則加重處罰,對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遺失或損壞,持卡人應於當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員申請補發,人事管理員登記並對其扣罰10元整。然後由行政主管籤卡確認。

三、籤卡:如因請假或其它原因不須打卡者,一律要求籤卡,否則一律作曠工或投機行為處理。

1、因請假而需要籤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籤卡,否則一律無效,人事管理員憑假條籤卡,無假條而私自籤卡(幹部變不要自行籤卡)的處罰20元整;其它情況需要籤卡的,一般情況下,員工由組長或主管籤,組長由主管籤,主管由總務或代理人籤。

2、因故誤時打卡或其它特殊情況,均應於當天或次日到相關部門主管處籤卡確認,持卡人自己延誤三天以上未籤卡者,主管有權不予籤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則不用打卡,各部門自行休假的要籤卡;如因打卡時停電而不能打卡的,員工由所在班組長或主管籤卡確認。

4、主管須要籤卡的由總務或代理人籤卡確認,籤卡要及時。

5、寫字樓文員的卡由行政主管或總務籤卡。

6、每人每月籤卡不得超過三次(因公超籤的除外),超過者每次處罰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員工的考勤卡,都統一由人事管理員進行統計核算,財務部並依此核發工資。

1、人事管理員在每月收卡核算時,卡上未打也未籤部分(公司統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並作曠工處理,如屬漏籤,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2、人事部在收卡後的一個星期內,員工考勤卡如有問題,可進行查詢核實,過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員核算加班工時時,根據部門主管或組長籤卡為準,並考核打卡時間,時間不對,以籤卡時間為準。

4、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發現時間不符合且沒有籤卡時,一律按實際時間核算。(卡鍾原因引起的情況除外但要註明)

5、公司設有全勤獎30元整,請假超過一天的取消全勤獎。

本制度從正式公佈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或和其它規定相沖突時解釋權歸廠務部負責。

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6

一、職工必須嚴格遵守工廠統一規定的'工作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工作時間:8:00~17:00,午休:11:30~12:30

二、每日早8:00~8:20,所有職能人員及司機統一到辦公室簽到,不準代簽、補籤。8:20以後簽到視為遲到。午後、下班前抽查不在崗者(廠長派出除外)視為早退。遲到早退6次,取消當月50%效益工資,遲到早退10次,取消當月效益工資。

三、本廠生產一線職工符合以下條件者,每月頒發滿勤獎,當月完成生產任務,服從領導分配,聽從指揮,無遲到早退,無病事假,無產品質量事故及安全事故。

四、職工請病假須旅行請假手續,遞交區級以上醫院診斷書(急診除外),否則按曠工處理。

五、職工請事假須經部門領導批准方有效。部門領導准假權限為一天,超過一天須經主管廠長批准。各部門領導請假須經廠長批准。每月事假三天取消當月效益工資50%,事假5天取消當月全部效益工資。

六、職工未經請假,擅自不上班視為曠工。曠工一天除扣發當日工資外,取消午餐費、通勤費。曠工二日,當月效益工資和崗位補貼全部取消。曠工三日記以上,取消當月全部工資。全年累計曠工達7天,下浮一級工資,累計曠工15天,按自動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七、職工出現工傷,必須在24小時內由所在部門領導填寫事故報告單報技術安全質檢部備案,經指定醫院鑑定後按工傷處理。工傷人員不享受效益工資。

八、婚、喪、產、節育假期間內工資照發(效益及績效管理工資除外)。

九、職工以請假為由私下外包工,一經發現,工廠將嚴肅處理,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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