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篇)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篇)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1

日常考勤規定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精選3篇)

1、員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週一至週日上午8:00點至中午12:00點。下午13:00點到17:00點。點名時間早7:50,晚4:50,一天兩次。

2、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遲到:超過規定上班時間未到崗位為遲到。

早退:未到規定下班時間離開工作崗位的。(特殊情況經上級領導批准方可離開)

3、員工日常考勤實行專人點名制。

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點名制度,員工上、下班需點完名以後方可離開,任何人不得代替他人或由他人代替,違反此規定者,給予雙方各書面警告一次並處以罰款(20元);員工因公外出不能按時上班點名者,應最晚當天(主張提前報告)報公司考勤員,説明因公外出時間及原因(以出差憑證為準);

4、遲到的處罰:

1)、當日遲到一次處以10元罰款

2)、當月累計遲到三次,處以50元罰款

5、有以下行為之一者,記為擅自離崗(特殊情況除外):

1)、請假不得由他人代請。

2)、不經請假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不上班者

3)、擅自離崗的處罰:每天罰款100元

4)、擅自離崗者應在第二天上班時向部門經理或者總經理説明原因。

6、有關考勤管理的`規定:

1)、所有人員上班須先到公司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特殊情況需經部門主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遲到或擅自離崗論處。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部門主管説明外出理由,得到批准後,以出門證為準,方可外出;

2)、職工刁難考勤人員,視情節給與部門批評或全公司批評;

3)、不得私自塗改、毀損考勤記錄。

4)、考勤員應嚴格考勤制度,據實記錄職工出勤情況,不得虛報、漏報;

5)、中途採用抽查制,被抽查不在崗扣罰當日工資。

7、請假管理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申請單》,經部門領導批准後,交考勤人員備案,未備案的請假無效,強行請假作曠工處理。

8、其他

1)本制度解釋權歸銷售部辦公室。

2)本制度應與公司相關的考勤管理制度配套實施。

3)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以往如有與此制度相牴觸者,以此為準。

4)自10月1日起,採用點名考勤制度;點名負責:,【休息時由,都休息時在值的銷售部最高管理者】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為了規範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加強對員工的出勤管理,減輕工卡核算工作的壓力,從而達到科學,合理,公開,透明的標準化考核制度。

2、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3、內容:公司考勤以工卡為核算的主要依據,同時根據請假條來確定員工的具體出勤狀況。為此要規範考勤管理制度,主要從請假,打卡,籤卡,核算四個方面來進行嚴格的控制,從而真正達到科學,合理,實用的標準。

一、請假:每位員工有事或有病須請假的均應辦理請假手續,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根據請假條上的內容進行核實,如果不符,以請假條為判定標準。

1、請假程序:每月由各部門主管從人事部調出請假條發到每個班組,請假員工從班組長那裏拿請假條並根據自己的實際情況如實填寫請假原因和請假時間,然後交組長簽署意見後,再找相關主管簽字,最後交到人事部蓋章確認,需要總務批准的由人事管理負責向上傳遞,經總務批准後再通知本人,其他人員不準直接找總務批假,請假未經批准而不上班者作曠工處理。請假權限的規定:普通員工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部門主管批假,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1天以上7天以內必須由生產經理批准,人事管理員再蓋章確認。7天以上的長假必須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才能生效,人事管理員蓋章確認;班組長以上管理人員請假三天以內由相關部門主管簽字後,經生產經理簽字再交人事管理員簽章確認,三天以上由總務批准,才能生效;寫字樓文員一天以內由本部門主管簽字後交人事蓋章確認,一天以上三天以內,由部門主管先簽字再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三天以上者由總務或代理人批准生效;生產部門主管請假一天以內由生產經理批准同樣要求籤卡,其它部門主管請假由總務或委託代理人批准。

2、如因急病就醫,未能及時請假,應提供醫生出具的證明到人事部補辦請假條。晚上請假時,經部門主管或其他帶班幹部簽字確認,保安憑假條放行,請假者本人應於假畢次日拿假條到人事部登記,否則作曠工論處。

3、凡未獲準休假又不能提供就醫證明者,作曠工處理,曠工一天扣三天工資,連續曠工三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3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一個月累計曠工4天作自動離廠處理(第4天下午未上班即可報自離),病事假無工資。

4、上班不準遲到,早退或私自離崗,每遲到早退1分鐘扣罰人民幣1元,超過30分鐘扣一天工資。(核算時不影響全勤獎)5、因遲到或早退故意不打卡而事後籤卡的.要從重處罰30元整(時間長者,視情節作曠工處理)。

二、打卡:公司的考勤以要卡為基礎,根據考勤卡來考核每人每月的出勤情況,並依據考勤卡進行財務核算,因此規範打卡可以減輕我們核算工卡的壓力,也使我們的考勤管理更加規範。

1、人事管理員每月按在崗人員編制工卡,具體要分部門組別來編制。並在每月月初之前交到各部門主管手中,然後由部門分發到每個員工手裏,每月月底結束時,由保安集中把工卡收集完交到人事部。

2、嚴禁代人打卡或委託別人打卡,否則員工處罰10元,管理人員15元整,同時代多人打卡則加重處罰,對屢教不改者作除名處理。

3、考勤卡一定要保管好,如有遺失或損壞,持卡人應於當天或次日向人事管理員申請補發,人事管理員登記並對其扣罰10元整。然後由行政主管籤卡確認。

三、籤卡:如因請假或其它原因不須打卡者,一律要求籤卡,否則一律作曠工或投機行為處理。

1、因請假而需要籤卡者,一律到人事部籤卡,否則一律無效,人事管理員憑假條籤卡,無假條而私自籤卡(幹部變不要自行籤卡)的處罰20元整;其它情況需要籤卡的,一般情況下,員工由組長或主管籤,組長由主管籤,主管由總務或代理人籤。

2、因故誤時打卡或其它特殊情況,均應於當天或次日到相關部門主管處籤卡確認,持卡人自己延誤三天以上未籤卡者,主管有權不予籤卡。

3、如果因公司放假則不用打卡,各部門自行休假的要籤卡;如因打卡時停電而不能打卡的,員工由所在班組長或主管籤卡確認。

4、主管須要籤卡的由總務或代理人籤卡確認,籤卡要及時。

5、寫字樓文員的卡由行政主管或總務籤卡。

6、每人每月籤卡不得超過三次(因公超籤的除外),超過者每次處罰10元整。

四、核算:所有員工的考勤卡,都統一由人事管理員進行統計核算,財務部並依此核發工資。

1、人事管理員在每月收卡核算時,卡上未打也未籤部分(公司統一放假除外)不予核算,並作曠工處理,如屬漏籤,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2、人事部在收卡後的一個星期內,員工考勤卡如有問題,可進行查詢核實,過期不予查核。

3、人事管理員核算加班工時時,根據部門主管或組長籤卡為準,並考核打卡時間,時間不對,以籤卡時間為準。

4、人事管理員在核算工卡時,發現時間不符合且沒有籤卡時,一律按實際時間核算。(卡鍾原因引起的情況除外但要註明)

5、公司設有全勤獎30元整,請假超過一天的取消全勤獎。

本制度從正式公佈之日起執行,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問題,或和其它規定相沖突時解釋權歸廠務部負責。

小型工廠考勤管理制度 篇3

為創造一個和諧穩定,共同發展的生活環境和生產環境,公司全體員工需認真遵守以下規定。

(一) 勞動紀律

一. 準時上下班, 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二. 車間內不得隨地吐痰,亂扔垃圾。嚴禁吸煙。

三. 愛惜公物。

四. 車間內物品要擺放整齊。

五.工作時間不準睡崗,脱崗, 串崗。 未經廠領導批准,不得擅自出廠。否則作曠工處理。

六. 工作時間不得打鬧、閒聊、吃零食等與工作無關之事。

七. 工作時間不準幹私活,接電話須得控制時間。

八.認真做好本職工作,及時清理自己工作場所周圍的垃圾。廢料、廢件應及時交付給有關人員,不得隨意丟棄。

九.各車間值日人員應負責好當天整個車間的衞生打掃工作。工作結束後,認真打掃並檢查各機器、電器、電燈是否關好。離開時,注意門窗是否已經關好。

十.認真服從上級指揮。如有不同意見,應婉轉相告或書面陳述或及時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並陳述正當理由。不得與領導發生口角爭執或打架等行為。

(二) 生產紀律

一. 積極對待工作,以主人翁的精神對待產品質量問題。

二. 保質保量地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任務。

三. 嚴格執行各工藝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

四.生產過程中,做好自檢、互檢工作。每一個員工都應對自己造成的產品質量問題負責,並及時更正。對有質量問題的半成品,應及時挑出並向上級領導反映。

五.生產過程中,如發現一些影響質量問題的因素並現場不能立即解決時,應及時向車間主管或有關領導反映,不得拖延時間或因此怠工。

六.各員工應樹立起控制成本,節約用料的責任感。按需領料,不多取、不濫用。做好領料時的登記工作。如有多餘用料,需好好保管或及時退回倉庫管理人員。

七.有不符合生產要求的材料或廢料,不得隨意丟棄,應及時向倉庫管理人員調換合格用料。

八.認真對待工作任務。在開始每一個新的工作任務之前,應認真聽取車間領導的工作安排和操作細則

九.每一個員工需保管好自己使用的工具,如有損壞,需向倉庫管理人員以舊換新。如有故意損壞公物者,需按價賠償。

十.各車間生產人員不僅要嚴格遵守生產紀律總則,同時應嚴格按照各車間相應的操作守則進行操作。

(三) 請假、辭工制度

一.員工有事需向廠領導提前請假,並提交請假條,待領導同意簽字後才能離開。不得私自曠工或離開。

二. 請假條上需註明請假原因。如有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證明。

三. 一個月內,請事假者不得超過兩次。

四.如有中途辭職不幹者應提前一個月告訴有關領導,不得臨時決定辭工。

(四) 處罰條例

一. 違紀處理方式分口頭警告,書面警告及處罰處分三種。

二.口頭警告:如有違反紀律者,視情況給予口頭警告。各員工需重視領導的口頭警告,及時改正。

三.書面警告:對違反紀律情節嚴重者或無視口頭警告者,管理人員有權出示書面警告。被提出書面警告的`人員應認真對待自己所犯過失,及時改正。

四.處罰、處分:對多次警告,勸聽無果、置之不理者,管理人員有權作出相應的、合理的懲罰。情節嚴重者或造成公司財物損失者,管理人員有權作出對其要求賠款或開除的處分。

十一、 辭職條件:1.員工辭職必須提前一個月提辭呈報告,書寫詳細理由充分經批准方可離職,離職只發放工資。

十二、辭退員工將不發放任何工資待遇,辭退條件如下:1.連續曠工3次/月;2.不服從上級管理,與同事,主管爭吵3次/月;3.偷盜本公司財物者。

制定: 審核:

年 月 日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93j948.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