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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醫院的議案(精選17篇)

關於醫院的議案(精選17篇)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

珠海市金灣區第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五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區人民政府提請的《關於高標準建設金灣中心醫院議案作結案處理的議案》。經審議,會議同意區人大科教文衞工委的審查意見,同意結案。

會議認為,自區二屆人大五次會議將《關於高起點高水平規劃和建設三灶醫院的議案》(現為《高標準建設金灣中心醫院議案》)確定為大會議案並轉交區政府辦理以來,區政府高度重視,將它作為一項重大民生工程項目紮實推進。經過多方的共同努力,金灣中心醫院(廣東省人民醫院珠海醫院)於20xx年9月30日順利落成揭牌,現已正式對外試營運。以金灣中心醫院為龍頭,構建覆蓋全區的區、鎮、村三級醫療衞生網絡,這將切實有效解決羣眾看病難、看病貴問題,基本實現了議案提出的目標任務。對此,區人大會和人大代表表示滿意。

會議要求:一是加快推進醫院建設的後續工作。醫院建設是一項十分複雜的系統工程,醫院主體工程雖然基本完成,但前期設計、建設與實際需求存在一定的距離,後期仍要不斷地配套完善。二是加大人才隊伍建設力度。繼續通過各種有效途徑,加大人才招聘和培養力度,尤其是加快高級人才招聘步伐。三是加強規範管理。協調好與省人民醫院之間的各項配合工作,加強監督管理,促使共建醫院健康有序發展,造福金灣人民。

年月日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2

在已經召開的全國政協十二屆二次會議上,來自中國航天科技集團公司一院的兩位女性全國政協委員姜傑和夏宇紅遞交了《關於儘快制定企業醫院醫改方案的建議》的提案。

“推進公立醫院改革”是新醫改方案確定的五項重點改革內容之一,目前已在試點的基礎上逐步推開。眾所周知,政府主管的醫院是公立醫院的主體,企業承辦的醫院則是公立醫院的重要組成部分。當前,正在深入進行的公立醫院改革試點主要是針對政府辦的公立醫院,政府和各級部門對企業醫院的改革還尚無針對性的對策。

公立醫院改革的重點是破除“以藥補醫”的機制,對於因此而造成的醫院利潤減少的部分由政府給予補貼,並從調整醫療服務價格和增加藥事服務費來進行補助。這其中政府補貼所佔的比重較大,包括基本建設費用、人員經費、退休人員費用、政策性虧損、歷史債務等,而企業醫院則無法得到這些補貼。據瞭解,目前藥品加成的收入約佔企業醫院總收入的40%~70%,取消藥品加成後,將導致部分經濟效益差的企業難以承受這一負擔,部分效益好的企業則礙於財金管理制度的約束,難以在税前支付因取消藥品加成而造成的這部分損失。因此,企業醫院面臨着如何繼續生存和發展的現實問題。

姜傑和夏宇紅建議:一是國家相關部門(國家發改委、衞生部、財政部、國資委)在全國選取若干企業醫院依照政府辦的公立醫院進行改革試點的方法,對不同經濟狀況、不同規模、不同地區的企業醫院進行深入調研,摸索出企業醫院在體制和補償機制上的改革措施和方法,儘快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企業醫院改革方案。二是在全國及各省、市的醫療機構佈局上,應當將企業醫院納入整體規劃中,充分調動企業醫院的積極性,避免重複建設。

年月日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3

市委、市政府有效地提出瞭解決“七大難”問題,看病難現象已有較好的解決。

20xx年1月21日《都市報道》,報道了胡衞民平民醫生的事蹟,引起共鳴。杭州醫院如同胡衞民似的醫生也很多,類似所報道中發生的情況也不少。例如:有的醫師就喜歡用進口藥或高價藥。據反映有的看了兩次感冒病,全年的醫保藥費就全用完了。重複檢查或無關檢查多、醫療價格高,看病手續繁鎖等的現象也不少。甚至還有的因為沒有認真分析病情致使所開的處方藥竟然沒能對號入座。(例如:有的系出血性患者,而所配的藥卻是將會有出血副作用的藥)

為此,建議:

(1)評選、表彰平民醫生。以先進帶動正氣上升,確保醫德高尚,而真正做到:一心為患者,對症下藥、妙手回春。這樣,就會形成靠醫師的高尚醫德 、高超技術吸引病人到醫院診治的良性循環之好局面。

(2)要儘可能地加大對醫院的扶植力度,加大對醫師、職員的關懷,好讓其有個好心情對待每個患病者。

(3――希望提升醫生、職員的素質,讓其真正做到以人為本地認真地開好每一張藥方!

(4)要杜絕發生“醫托”現象。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4

國務院關於提請審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

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的議案

全國人民代表大會:

x年和x年先後公佈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税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國企業所得税法》,對於貫徹對外開外的方針,吸收外商投資,促進中外經濟技術合作和交流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隨着我國改革開放的不斷深入和發展,這兩個法律在實際執行中日益顯露出不夠完善,有些規定已不能適應形勢發展的需要。為了更好地促進對外開放,進一步改善外商投資環境,妥善解決目前存在的問題,財政部經過廣泛調查研究,徵求意見,討論修改,在總結實踐經驗的基礎上,草擬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這個草案,國務院已於x年12月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經七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七、十八次會議審議。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中提出的意見,國務院對草案又作了一些修改,現將修改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商投資和外國企業所得税法(草案)》關上,請予審議。

國務院總理

x年3月28日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5

巴西關於成立“碳減排基金會機構”的議案

各位代表,主席:

國家行動必須是我們應對氣候變化的措施的核心——工業化國家應起帶頭作用。自從《氣候變化框架公約》在里約最後確定以來,已過去了20xx年。通過《京都議定書》已有20xx年。但是,大多數工業化國家的排放量仍在增加。這些國家的人均排放量仍然很高,令人無法接受。與此同時,為貧窮國家作出調整適應而提供的支助已減少到遠遠低於實際需要的水平。

鑑於這一挑戰的性質和規模,單靠國家行動是不夠的。沒有任何國家可以靠自身力量應對這一挑戰。沒有任何區域能夠使自己不受這些氣候變化的影響。這就是為何我們需要在全球框架內應對氣候變化,這一全球框架將確保所需的最高一級國際合作。

這正是聯合國最有條件應對的一類全球挑戰。的確,我高興地看到,大家普遍認識到聯合國的氣候進程是就全球行動進行談判的適當論壇。與此同時,我同許多人一樣感到失望的是,這些談判的進展緩慢,更有甚者,某些發達國家非但簽訂了條約不履行責任而且退出了《京都議定書》,讓各國大跌眼鏡。鑑於各國簽訂的條約更具有約束力,我國提案:

1.由各國權威氣候科學家在短期內研究並制定出碳排放的具體指標和參考,給出碳排放對各國的影響統計。(主要是為了應對近期各國對碳排放概念的質疑)

2.各國會後達成協議後為了保證能夠順利履行自己的承諾,應該繳納自律保證金

3.本着共同但有區別的責任原則現將各個國家分為發達國家和發展中國家兩個等級,發達國家應該按照本國的碳排放量繳納本國工業生產總值的3%的保障金,而發展中國家由於處於發展中應當繳納工業生產總值的1.5%的保障金。

4.本保障金的處理問題

我國將提議聯合國建立一個“碳減排基金會機構”,由各國按照繳納保障金的多少派出代表組成機構成員用於管理基金,如果有某個國家未完成本國所承諾的節能減排量其所繳納的保障金將被扣留用於獎勵哪些完成自己承諾的國家,完成承諾的保障金將被返回,此間保障金所產生的利息將被此機構用於支持各國尤其是發展中國家的節能減排技術方面的資金支持。

巴西願意同所有國家開展合作,希望在會議上達成協議。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6

案 由:解決農村中國小實際困難

提案 人:

發佈日期:x年4月24日

內 容:

近幾年來,我縣抓住校安工程和危房改造工程建設的契機,農村中國小硬件條件大為改觀,校園面貌煥然一新。然而有限的公用經費無法保證學校的正常運轉,大部分中國小校又產生了新的債務,學校的持續發展受到了嚴重的阻礙。造成當前中國小校債務的主要原因有:(一)校安工程的許多附加工程、輔助設備都由學校自行解決。(二)學生營養餐實施後,工人工資進一步增多,臨代人員工資也成為學校一大債務負擔。(三)水電費負擔沉重。農村中國小水是路老化、浪費嚴重,也存在較大的安全隱患,學校維修費用增加。

綜上所述,當前農村中國小在發展過程中面臨着一些急需解決的困難,特建議:

1、加大教育經費投入力度,尤其針對農村中國小

2、科學有效使用,解決當前實際困難

(1)投入專項資金,解決農村中國小臨代人員工資(根據學校規模、學生數核發)

(2)投入專項資金,逐步對農村中國小校水、電路進行改造。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7

建議標題 關於加大農村垃圾處理力度的建議

代表姓名 等 1 名 代 表 團

建議內容(包括案由、案據和方案)

隨着國民經濟的持續、健康、快速發展,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大批工商業產品湧入農村消費市場,農村垃圾也隨之逐年增加,遠遠超過了農村環境的自淨能力,農村垃圾問題成為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

近年來,益陽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全市各級黨委、政府和有關部門以開展文明大行動契機,實施城鄉環境整治工程,廣泛開展農村清理衞生死角、溝渠池塘、垃圾堆放“三清”行動,努力解決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問題,優化農村人居環境,推動城鄉統籌發展,許多村莊環境明顯改善。

隨着農村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農村羣眾的生活水平和生活方式發生了重大變化,農村生活垃圾處理問題日益凸顯。比如:有些單位不夠重視,工作力度不夠大,責任不夠明晰,保障措施不夠實;資金投入不足,大部分鎮村環境基礎設施還不能滿足農村垃圾收集處理的需要;農村生活垃圾處理的長效機制尚未完善,鎮村環衞管理機構沒有完善,大部分村沒有建立穩定的衞生保潔隊伍,沒有專門的保潔人員負責清潔、垃圾收集;宣傳發動不夠深入,羣眾環保意識不夠強,存在“亂堆、亂倒”陋習等。

xx大報告提出“美麗中國”,把生態文明建設放在突出地位。抓好城鄉環境衞生,全面優化城鄉環境,是建設特色宜居城鄉的重要內容,是全面改善生活和發展環境的的重要舉措。建設美麗益陽,必須在建設美麗鄉村上下更大功夫。

為此提出如下意見建議:

一、要儘快建立農村垃圾處理長效機制。從編制垃圾處理專項規劃、完善垃圾處理設施建設、完善垃圾處理長效機制入手,逐步建立推廣“户分類、村收集、鎮轉運、市處理”的農村垃圾處理模式,明確在垃圾處理制度建設、資金投入、保潔隊伍和設施建設、宣傳引導等方面的標準,完善鎮、村兩級公共環衞機構,制定考評方案,進行嚴格考核,並納入各級領導幹部目標責任。

二、要以開展潔淨家園等活動為抓手,加大宣傳教育力度。利用新聞媒體,通過設立衞生宣傳專欄、懸掛宣傳橫幅、張貼宣傳標語、印發公開信等方式,引導羣眾形成良好的衞生習慣,調動羣眾參與衞生保潔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村民環保意識,營造人人關注環境衞生、人人主動參與保潔的良好氛圍。

三、加大財政投入力度。建議省級財政對生活垃圾處理費用給予適當補貼。從而有效加強農村環衞設施建設和農村垃圾處理專項經費的設立。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8

劉某從事裝卸工作。20xx年9月7日中午,劉某下班回家吃午飯,後在乘坐蘭某的摩托車返回單位途中被高某駕駛的肇事車輛撞傷,經搶救無效死亡。公安機關對該事故進行調查後認定:蘭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188.9mg/100ml,屬醉酒,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高某血液中未檢出酒精,但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劉某血液中酒精含量為220.8mg/100ml,在事故中無責任。

事後,劉某之妻曹某向某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要求確認劉某死亡屬於工傷。該區人社局認為,劉某事發時系醉酒狀態,其死亡不符合工傷認定條件,決定不予認定或視同工傷。後曹某申請行政複議,複議機關北京市某區政府作出維持原認定的決定。

曹某遂至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經審理認為,死者劉某在事故中不承擔責任,雖然當時其處於醉酒狀態,但涉案交通事故的發生與劉某醉酒行為之間缺乏因果關係,某區人社局適用法律錯誤,應予糾正。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9

中國大跨步式的經濟發展在為人民羣眾創造了生活GDP的高速增長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製造了環境的巨大壓力,可以説,中國改革開放30餘年的經濟成就,很大一部分建立在對資源的高額索取之上,這是一種非可持續性的發展方式,也正因如此,如今的中國社會,環境問題的解決已經刻不容緩

自上世紀90年代,隨着改革開放的進程加快,匯文市響應上級政府和中央的號召,推動國有企業改革,扶持民營企業的發展,逐漸形成了自己的產業特色,其中,化工,電纜等行業成為匯文市的拳頭產品,享譽全國。但隨着工業化進程的加快,經濟與環境的矛盾逐漸突出,臨近匯文市的太湖水域遭受較為嚴重的污染,嚴重影響了當地居民的日常生活和健康。為了實現地區經濟的可持續發展,匯文市政府集中力量整治重污染企業,調整產業結構,並開始構建便於集中管理的經濟園區,匯文市的環境問題得到暫時的緩解和控制。

目前的中國,正處於環境問題高發的階段,越來越多的社會羣體性事件都因環境問題而爆發,在信息不對稱和執政者公信力缺失的大環境下,矛盾中心已由被惡化的環境演變為民眾被環境惡化所恐懼化的心態。因此,在社會管理創新這一問題上,如何消除民眾的恐懼心理,如何提高政府的公信力,如何平衡環境、發展與人這三者之間的關係,如何協調中國龐大的社會經濟進一步跨越式發展與脆弱的自然生態環境穩定之間的矛盾,成為了施行合理、有效、創新的社會管理秩序在新的發展階段下的高要求、高使命、高責任。

而造成目前局面的原因之一,就是源於政府與人民溝通環節的不暢通,政府有關信息的不透明,民眾對於環境問題缺乏科學、合理的認識以及有關重工業企業進駐時的審查機制的不足和監督工作的失位。行之有效的解決上述問題的最合理的方法,就是完善有關環境問題的公開監督機制。

方案:

Ⅰ.政府部門在使用或開發水環境時應採取聽證會、民主監督會等形式

1. 相關機械化工等重工業項目進駐匯文市時應成立一個由政府、專家和社會組織組成的三方監督考察委員會對該項目會對環境造成的污染進行相關評估,並根據該委員會的投票表決結果決定該項目是否進駐匯文市。

2. 當委員會決定通過該項目進駐後,應成立由人民羣眾代表組成的環保聽證會,由環境監督考察委員會派出代表向聽證會成員對該項目做出介紹,並帶領聽證會全體成員進行實地考察等,最終該項目是否落地,由聽證會表決結果決定。

3. 組成由專家學者及民間環保團體、獨立於政府的第三方監督調查機構,對已有的重工業項目是否符合環保標準與要求進行相關評估,不符合標準的責令停工整改。 Ⅱ.有關落實監督機制的細則

1.三方監督考察委員會中,政府、專家、社會組織成員三者的比重應該為1:2:2,成員的產生應由相關方面組織該組織的成員進行民主投票決定,委員會成員一年改選20%

2.建議由專家學者和社會組織共同組成代表向聽證會全體成員介紹相關情況,並在網上公佈與該項目相關的所有信息。羣眾也可在該委員會的官方網站上留言要求該委員會進行更深入的調查獲取更廣泛的信息。

3.聽證會成員的產生應該由各社區公開選舉產生,原則上儘量少接收政府公職人員及相關居委會辦事處人員以保證廣泛的代表性,代表的選擇上應包括各個職業各個年齡層的高素質人士,聽證會的成員人數應在在200人以上,500人以下,各個社區選取的人數應按該社區佔該區總人口的百分比乘以聽證會總成員數決定。

4.建立重工業項目周邊羣眾補償制度,第三方監督調查機構在已有的重工業項目中檢測出不符合環保標準的相關行為,應立即對此造成的影響進行評估,並由此機構主持開展周邊居民組成的聽證會,對於相關補償的措施、金額聽取羣眾意見。

5.第三方監督調查機構應定期檢查重工業項目周邊水域的水質及土壤質量等,並在微博、官網等公開平台公佈數據,同時應該定期對企業是否正確合理使用排污淨化設施進行突擊檢查。

Ⅲ.與羣眾、環保社會組織進行良性互動、信息公開

1.定期舉行環保知識講座,對匯文市的環保現狀、重工業企業進駐情況、可持續發展戰略實施狀況進行介紹,讓羣眾真正瞭解匯文市的環保狀況,消除其對於環境惡化的恐懼心理

2.鼓勵、促進環保組織與羣眾間的良好與互動,對環保組織進行資金上的扶持

3.建立專門的匯文市環保官方網站,及時進行相關信息的公開,由政府、專家學者、環保組織共同管理此網站

4.在環保問題上,政府部門應加強與專家、羣眾、社會組織等的溝通交流,定期召開溝通會,探討環保問題的解決方法,共同制定匯文市的可持續發展戰略。

5.做好有關環境問題引發羣體性事件的緊急預案,在此等事件發生時應注重專家與社會組織和羣眾間的溝通,儘量減少政府的暴力介入

6.引導羣眾對於環保問題進行科學、合理的監督,普及相關知識,幫助羣眾更好的監督政府在環境問題上的工作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0

國政協委員錢鋒昨天表示,當年終獎數額超過某個臨界點哪怕1元時,對應的納税税率將提高一檔,如從3%提高到10%。如果處理不當,將會出現納税人的納税額大幅增加,導致年終獎“多發少得”、實際收入不升反降的情況。全國政協委員、華東理工大學副校長錢鋒認為,這種“多拿1元錢多交千元税”的現象不合理,背後原因是計税方式不合理。

建議:修改年終獎計税方法

錢鋒認為,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個月,那麼速算扣除數應該減12次,而不是隻減一次。減一次速算扣除數造成的後果,就是會產生多拿幾元獎金卻要多繳數千甚至數萬元税收的不合理結果,也就是説,税前收入高的人,税後收入反而低了。這樣不能體現納税的公平性。

為此,他提出兩個解決方案。第一,採用新的應納税額計算方法。如果將年終獎平攤到每月計税,正確的算法是先計算每月的納税額,再乘以12,得出年終獎納税額計算公式: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12×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12。舉例來説,甲年終獎為18000元,應納税:(18000/12×3%-0)×12=540元;乙年終獎為18012元,乙應納税:(18012/12×10%-105)×12=541.2元。乙多拿了12元資金,要多交1.2元税,12元的税率10%。

第二個方案是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方法計税。建議在企事業單位第二年一月發去年年終獎時,採用年收入平攤月均的方法進行計税,公式如下:去年月均計税收入=(去年基本收入+去年年終獎 )/12,根據去年月均計税收入計算得出去年月均應納税額,然後按如下公式計算年終獎納税額:年終獎納税額=去年月均應納税額×12–已納税額。

問題一:

對低收入工薪族不公平

年度收入相同交税卻不同

錢鋒表示,目前年終獎計税方法對低收入或月收入不均的羣體是不公平的。

例如,如果甲月收入是xx元,年終獎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3500元,根本不需納税,按照目前的算法卻要繳495元税;

如果乙月收入是10000元,年終獎也是18000元,平均月收入是11500元,每月應納税1045元。乙每月應納税:(10000-3500)×20%-555=745元,年終獎納税540元,乙少納税(1045-745)×12-540=3060元;

再比如,甲每月收入3500元,不用納税。乙1~6月月收入1000元,7~12月月收入6000元,下半年每月需納税(6000-3500)×10%-105=145元,共需納税145×6=870元。雖然甲乙兩人的年度收入一樣,乙卻要多繳870元税。

問題二:

計税方法不合理

多拿1元錢多交1155元税

錢鋒表示,出現“多拿1元錢多交千元税”的怪現狀,需要從我國年終獎個人所得税計算方法上找原因。根據《國家税務總局關於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等計算徵收個人所得税方法問題的通知》,納税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單獨作為一個月工資、薪金所得計算納税:

(1)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於(或等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2)如果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於税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税額=(僱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資金-僱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適用税率-速算扣除數。

當前的年終獎納税計算方法存在問題。主要是目前年終獎納税計算方法不夠合理。他還舉了幾個例子:

例1:甲的年終獎18000元,因為18000/12=1500元,其適用税率為3%,所以應納税18000×3%-0=540元,實際收入為18000-540=17460元;但是,如果乙的年終獎是18001元,因為18001/12大於1500元,其適用税率為10%,所以應納税18001×10%-105=1695.1元,實際收入為18001-1695.1=16305.9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1155元税。

例2:甲的年終獎660000元,其應納税660000×30%-2755=195245元;但如果乙的年終獎是660001元,其應納税660001×35%-5505=225495.35元。乙多拿了1元資金,卻要多交30250元税,收入反而比甲少3萬餘元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1

教育目的,師生安全工作應是第一位的。為此特制定春遊安全預案。

一、學校成立安全領導小組

組 長:張永梅

副組長:韓永繼、浦 玉、丁汝玉

組 員:陳 陽、吳正山、楊芳

二、負責人分工:

總指揮:張永梅

副總指揮:韓永繼、浦 玉、丁汝玉

後勤安全負責人:韓永繼、吳正山、楊芳

通信聯絡負責人:各年級負責人

各年級負責人:

一年級 :劉戎蕾 二年級 :楊 芳 三年級:陳 陽

四年級 :洪 健 五年級:吳正山 六年級:許詠梅

三、工作職責:

1.後勤安全負責人職責:(1)全面負責本次活動的安全工作,併為本次活動做好後勤服務工作;(2)全面關注師生的安全;(3)及時處理突發事件。

2.各年級負責人職責:(1)做好協調工作,督促帶隊教師按時到崗;(2)全面關注學生的安全;(3)及時妥善處理偶發事件;(4)嚴格執行導遊的安排;(5)通訊設備保持暢通,隨時和總指揮保持聯繫;(6)出發和回校必須聽從學校的統一安排。

3.帶班老師職責:(1)活動前要加強安全教育。安全內容:乘車安全、活動安全、飲食安全。(2)和家長做好溝通,瞭解有特異體質的學生;(3)組織學生帶些常用藥品;(4)精心設計、安排學生的活動;(5)活動中指導學生的活動,並維護活動、乘車秩序,做好疏散工作,到非遺園應要求學生嚴格遵守規則,有秩序地參加各種活動,不互相推搡,文明觀看演出,演出結束要鼓掌歡迎,;(6)關心每一位學生的身體狀況;(7)要密切關注學生,不讓學生走出自己的視野,離開活動目的地必須清點人數;(8)關注學生用餐安全衞生情況;(9)要求所有學生在活動過程中注意衞生,不得隨意亂扔紙屑和零食皮,將垃圾裝袋帶走!(10)發現意外情況及時彙報,妥善處理偶發事件;(11)活動中途任何人不得擅自離隊, 教育學生要有團隊意識,互相幫助。活動後所有班級必須先到班級清點人數後方可讓學生排隊走出校園,並隨時關注孩子的接送、回家情況。

四、附:各班級人數、帶班教師及車次安排

五、春遊活動地點及車輛安排

活動地點:非遺園

車輛安排:本次春遊活動安排 輛客車。

年月日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2

沙漠化是我國乃至世界威脅人類生存的嚴重危害之一。虧夏回族自治區是我國沙漠化比較嚴重的地區之一,65%的土地是荒漠化土地。多年來, 自治區黨委、政府一直把防治荒漠化和保護建設生態環境作為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項戰略任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實施了天然林保護工程、封山禁牧等一批重點生態建設工程,取得了“人進沙退”的可喜成績。

在這一改天換地的偉大工程中,湧現出了像寧夏鹽池縣花馬池鎮的白春蘭、王錫剛,靈武市郝家橋鎮狼皮子樑村的李玉芬等治沙勞模。他們積極響應黨和政府的號召,自籌資金,承包治理荒沙地,經過幾十年不懈的艱苦努力,昔日人跡罕至的不毛之地變成了一片片綠洲,沉睡多年的荒漠煥發出了勃勃生機。他們為國家造綠,為人民造福的英雄壯舉,被中央和地方新聞媒體廣泛傳播,得到了全社會的高度稱頌。可是,由於治沙投入大,週期長,經濟效益非常低下,目前,這些治沙勞模“種樹越種越犯愁,治沙越治越貧困”,負債累累,生活窘迫,有的甚至淪為貧困户,處於欲罷不忍、欲幹不能的兩難境地,讓人心酸和歎息。

鹽池縣花馬池鎮沙邊子行政村村民白春蘭,1980年響應政府號召,開始治沙創業。她24年如一日,憑着頑強的毅力與拼命的幹勁,治理沙漠2300畝,共計種樹50多萬株,成活10多萬株,封山育林1000多畝,被授予全國治沙勞模、全國“三八”紅旗手等光榮稱號,受到了黨和國家領導同志的多次接見。為了治沙造林,白春蘭投入了所有的精力和積蓄,還先後向銀行貸款60萬元,目前貸款已逾期,拖欠利息9萬餘元,卻無力還本付息。由於負債累累,這位生態富有但生活拮据的治沙勞模,面對無法兑現的“綠色存款”欲哭無淚。和白春蘭一樣,鹽池縣花馬池鎮硝池子村農民王錫剛,從1986年開始,傾其所有帶領全家承包治理沙荒地3000多畝,18年來共計造林30多萬株,使昔日風沙肆虐的不毛之地變成了鬱鬱葱葱、生機盎然的綠洲,他因此而獲得國家林業部、自治區政府的表彰。18年來,他累計投入造林款60多萬元,其中的20萬元銀行貸款逾期無力償還,沉重的債務負擔成了這個樸實農民的“心頭病”和巨大的精神包袱。眼看着“綠色銀行”兑不了現,王錫剛卻天天被銀行追着要還貸款。他現在僅靠編柳笆子賣錢來勉強維持眼前的生活。今年58歲的李玉芬是寧夏鹽池縣高記場村的一名普通的農家婦女,1982年,她和丈夫馬漢章拖兒帶女,來到毛烏素沙漠南緣的沙邊子村治沙。到目前為止,李玉芬已在狼皮子樑治理純沙漠荒地8000畝,植樹40萬株,造林2245畝,種草1200畝,該地的生態環境得到了明顯改善。在這10多年時間裏,李玉芬共向沙漠投入了300多萬元,在當地農業銀行貸款150萬元,她還通過自己的影響和全國勞模的“品牌”,民間借貸80萬元。為了治沙,她把家裏能賣的東西都賣了。目前本息已累計170多萬元,還款期已到,銀行催要多次,至今分文未還。她目前的生活主要靠救濟,經常是吃了上頓下頓不知在哪裏。

這些治沙勞模敢為人先,在為社會作出突出貢獻之後,自己卻陷入困境,生產生活難以維持,這種現象發人深思。無論是什麼原因,面對他們付出的艱苦努力與今天的所處困境,我們都沒有理由對此視而不見或袖手旁觀、無動於衷。否則,不但嚴重挫傷了農民治理荒漠的積極性,也失去公平社會最起碼的價值標準。怎樣才能讓這些治沙勞模們不再流淚,不再辛酸?建議中央有關部門及各級黨委、政府認真研究這個問題,盡一切可能幫助他們擺脱困境。為此,提出如下建議:

一、建議國家安排專項資金用於收購治沙勞模所營造的林木。按驗收達到質量要求的造林保存面積,以造林的實際投入和略高於社會平均利潤確定收購價格,使造林變為一種投資行為,並縮短生產經營週期。對收購後的林木,繼續委託勞模管護,簽訂管護協議,明確管護責任,並從中央和地方財政安排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助資金中重點保證,補助標準可適當提高。要想取得國家生態環境的結構平衡,就必須對生態改良的貢獻者,給予基本補償甚至是超過投入成本的補償。只有生態效益完成了最大最快的經濟回報,作為承包主體的農民才有二次綠化開荒的動力和社會責任,進而避免“造林-毀林-再造林-再毀林”的悲劇。

二、建議將獲得省部級以上的治沙先進集體和個人用於治沙造林的銀行貸款利息,按中央和地方財政合理分擔的原則,全部予以貼息。鑑於西部欠發達省區比如寧夏,地方財力有限,中央財政承擔的貼息應不低於70%,以體現對西部省區的支持。對獲得國家表彰的治沙勞模和先進集體,用於治沙造林的貸款本息,經嚴格評估核實,確無償還能力的,比照企業破產的相關規定,從銀行處理呆壞帳儲備金中予以核銷。對積極投身生態建設、植樹造林的民營企業和個人,在造林任務、補助資金的安排上要與國有單位、集體經濟組織同等對待,獲得省部級以上表彰的治沙先進集體和個人在造林任務上要優先安排,資金補助的標準可適當提高,使其更好地發揮示範、輻射、帶動作用。

三、建議研究建立幫助支持治沙勞模擺脱困境的長效機制。各級政府及有關部門應形成合力,把幫助、支持勞模作為部門長期工作狠抓落實,引導他們把長期效益和短期效益結合起來,走綜合立體開發之路,實現生態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雙豐收。在安排扶貧、種植、養殖、林業、治沙以及優勢特色產業等項目和資金時,對具備條件、具有潛力的勞模優先安排,重點支持,引導勞模發展多種經營,增加經濟收入,增強自我滾動發展能力,形成良性循環;在推行農村合作醫療時,優先考慮勞模,並大幅度提高標準;對生活困難的勞模按當地城鎮居民標準納入低保、救濟、養老統籌範圍,消除勞模的後顧之憂。努力在全社會形成一個優待勞動模範的政策導向和良好氛圍,鼓勵和引導人們爭當勞模,使勞模不僅精神上受表彰,而且經濟上得實惠,不僅是一時光榮,而且是終身受益,不僅有政治榮譽,而且有生活待遇。

四、建議國家研究發揮“生態銀行”長效機制的作用。有效的辦法,就是在投入產出相當的公共原則下,幫助他們從國家的“生態存摺”裏儘快取出錢來,使承包開荒的集體或個人從生態投入的“無底洞”中,先拿到摸得着的眼前實惠。具體説,就是讓農民的種草種樹與種糧種棉沒什麼本質區別,如同享受農業貸款那樣享受林草貸款。這就要求農發行改革只“支糧”不“支林”的貸款機制,從“生態銀行”的長效遠景出發,儘快幫助那些有經驗、有實力的種草種樹的治理大户向公司化、效益化轉移,並專款專户給予跟蹤服務和考評,真正形成誰能帶來最大生態效益,誰就能得到最大貨幣補償的政策機制。特別是在生態建設任務繁重的西部地區,國家更應發揮政策銀行的支農優勢,防止因“合理補償”只停留在表面而造成的生態治理反覆,建議在條件成熟的情況下,將“農業發展銀行”改為“農林發展銀行”。

五、建議取消至少也應放寬對非公有制林業經營者林木採伐的限制性政策。按現行的採伐政策,林木採伐實行限額審批、憑證採伐,對生態公益林限伐甚至禁伐,而且對不同所有制的林木實行同樣的政策,從保護森林、改善生態環境的角度是可以理解和必要的,但從法律的角度,自改革開放以來,我國長期實行“誰種誰有”的林業政策,個人所種植的林木歸種植者個人所有,當屬個人財產,限制個人所擁有的林木採伐,實際上限制的是私有財產的處置權、收益權。自己的財產卻不能自行處置獲得收益,侵害了林木所有者的合法權益,應該取消至少也應放寬採伐限制。國家若從保護生態環境角度考慮,對生態區位重要區域內個人所有的林木限制甚至禁止採伐時,可借鑑林業發達國家的經驗,實行國家收購或必要的補償。如果政府能從那些“治沙勞模們”的手裏買下修復的生態環境,或者入股經營、擴資、增值,使之成為國有資產目標下的公共財產,那麼,農民們得到的就不僅僅是一級政府的親民愛民政策,而是整個國家世世代代難得的休養生息大環境。從這個角度出發,生態建設就能良性循環,就能實現“雙贏”和“多贏”。據瞭解,沙漠面積也很大的澳大利亞,有很多專業的治沙公司,專業就是栽樹和管護。政府通過減税等措施鼓勵民間投資者治沙。投資者買到荒沙之後,就可以交給治沙公司治理,自己只用負擔種苗費和每年的管護費。等到林地可以間伐收益的時候,投資者可以逐年收益。這樣一來,投資者和治沙公司得到經濟效益的同時,政府不用付錢就得到了生態效益、社會效益。有關專家指出:“治沙勞模的精神讓人敬佩,但不是每個人都能學的。我國沙漠面積這麼大,年年還在增加,僅靠用奉獻精神來幹,永遠也治不完。單獨由國家來投資也遠遠不夠。只有建立責權利明確的市場機制,才能扭轉荒漠化趨勢。”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3

市人大代表關於建設生態城市的建議議案

關於建設生態若干建議

生態城市是全球或區域生態系統分享其公共承載力份額的可持續子系統,它是基於生態學原理建立的自然和諧、社會公平和經濟高效的複合系統,更是具有自身人文特色的自然與人工協調、人與人之間和諧的理想人居環境。在生態

以發展循環經濟為核心、以加強環境立法,提高環境管理效率為手段,作為我市生態城市建設的重要立足點。

2、要規劃好生態城市建設中的幾個問題

建設生態城市首先要做好規劃,在規劃中要根據我市生態現狀和發展目標,優先考慮生態城市建設的城市經營成本問題、人力資源轉化問題、區域生態安全問題、以及增長空間控制問題,從而使城市生態設計建立在理性分析基礎上。

3、要加快形成五位一體的生態城市建設基本思路

把培育生態文化、塑造生態主體、構築生態產業、優化生態環境、創新生態制度等方面作為生態城市建設抓手,綜合全方位考慮才能真正又快又好地推進生態城市建設。

4、走均衡城市化之路建設生態城市

社會經濟城市化存在三種類型:滯後性城市化、均衡性城市化、超前性城市化。唯有均衡性城市化才能既確保資源充分利用,城市發展水平符合城市承載能力,又能避免用地緊張、環境惡化、大多數人生活水平下降等“城市病”的出現。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4

案情介紹

趙某1981年8月20出生於莒縣棋山鎮某村,後曾就讀於淄礦集團高級技工學院。20xx年9月,趙某回到縣城所在地的山東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時住在單位職工宿舍。20xx年1月23日(大年七年級)16時30分,趙某駕駛摩托車從山東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鎮某村家途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莒縣大隊認定“趙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20xx年3月1日,趙某之妻何某向莒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趙某的工傷認定申請,被認定為工傷。山東某能源公司對該工傷認定不服,於20xx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傷行政訴訟。

爭議分歧

關於趙某的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形成了兩種意見。

一是不認定為工傷。《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傷害的”可認定為工傷。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從居住地到工作場所之間的正常路線,趙某平時住職工宿舍,並非下班之後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認定為工傷。

二是認定為工傷。趙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鎮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該村有固定住所。20xx年1月23日又適逢中國傳統節日春節,趙某下班後自單位回家過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傷保險條例》第14條第6項規定的應當認定為工傷的要件,應當認定為工傷。

筆者同意第二種觀點。法院在審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機動車事故傷害工傷認定行政案件時,要體現保護職工權利的原則,正確理解《工作保險條例》的規定。“上下班途中”應考慮職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離遠近及時間等合理因素進行綜合判斷,“上下班途中”應理解為職工在合理時間內往返於工作單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線的途中,包括職工按正常工作時間上下班以及職工加班加點後上下班的途中。趙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鎮某村居住。在農曆春節期間,趙某返回棋山鎮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趙某回棋山鎮某村家中與他人發生交通事故,應確定是在“上下班途中”,應認定為工傷。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5

主要案情:20xx年10月10日8時15分許,胡某駕駛二輪摩托車(後座載有母親陳某)在省道秀裏線吳山鄉吉州村路段與閩DB6019號重型半牽引車相碰,造成陳某搶救無效死亡、胡某當場死亡的交通事故。後經工傷認定部門查實:1、20xx年10月10日8時陳某、胡某下班情況屬實;2、胡某及母親陳某是在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而死亡的;3、胡某及母親陳某上班的公司廠區內有安排職工宿舍且廠內有食堂。但由於胡某一家三人都是在公司上班,且職工宿舍內有安排廚房。為了節省伙食費的開支,一家人基本上是自已買菜、煮飯。

2、爭議焦點:用人單位廠區內有職工宿舍、食堂,職工下班時間後去購買日用品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員傷亡的工傷認定。

3、案件結果:工傷認定部門作出《不予認定工傷決定書〉,胡某的父親起訴到法院,一審未結案。

4、法律依據:《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四條規定,“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認定為工傷:(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軌道交通、客運輪渡、火車事故傷害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工傷保險行政案件若干問題的規定》(法釋[20xx]9號)。第六條規定:“ 對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認定下列情形為“上下班途中”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三)從事屬於日常工作生活所需要的活動,且在合理時間和合理路線的上下班途中。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6

編號: 45

類型:

案由:

處理狀態: 已交辦

建議人: 王

附議人:

承辦單位: 主辦:XX縣財政局,會辦:XX縣編辦、XX縣人社局、XX縣教育局

正文: 建議內容:

X鎮幼兒園是X鎮內唯一一所學前教育機構,服務鎮內15個村、1個居委會,現有在園幼兒230人,受辦院條件限制,分了4個班,人員最多的班達60餘人,幼兒園暫設在X鎮中心國小內,教師全部僱請社會人員,老師無辦公室,幼兒無活動場所。x年,中心幼兒園投入施工,現已順利完工,但因各種條件及體制問題,至今還未投入使用,大門緊鎖,社會傳聞新幼兒園將採取公建民營模式運營,各位家長大多認為民營模式會增加羣眾負擔,大部分家庭將無法承受,且會降低校園安全保障和幼兒生活質量。

建 議:縣政府一是要採取措施,增加各項投入,保證師資和學前教育公用經費,確保新幼兒園x年秋季學期投入使用;二是按國家有關政策,保證每個鄉鎮建一所公辦幼兒園的模式,以減輕羣眾負擔,保障幼兒安全和辦學質量。

關於教育經費的議案3

x年,教育部等七部門下發治理教育亂收費規範教育收費工作實施意見,意見中明確指出:“嚴格執行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三限’政策。”並明文規定“從x年秋季學期辦開始,每個學校招收擇校生的比例最高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收高中學生計劃數(不包括擇校生數)的20,……在3年內取消公辦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在《福建省教育廳關於做好x年高中階段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中,對招收擇校生的比例也由x年、x年的20以下,調整為本年新招生數(不含擇校生)的10。

隨着x年普通高中招收擇校生政策的終止,普通高中學校教育辦學經費短缺更是“雪上加霜”。如:福建省邵武一中為省級一級達標高中校,現有教、職工為220人,x年秋季高一入學新生計劃設14個班級,以每班45名新生計,共計招收630名新生,擇校生比例為10,僅能招收63人,每個擇校生高中三年的擇校費為18000元,63名擇校生的擇校費為1134000元,加上630名正取生每人繳納1800元/每年的學費,共計113400元,兩項收入總計2268000元; 220名教職員工的30獎教績效工資、公積金、社保、醫保、失業保險以及年終一次性獎勵等加上學校辦公經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一年的辦學經費支出需在400~500萬元之間,缺口達200多萬元。福建省南平一中為省級重點達標高中校,現有教、職工為302人,x年秋季高一入學新生計劃設20個班級,以每班45名新生計,共計招收900名新生,擇校生比例為10,僅能招收90人,每個擇校生高中三年的擇校費為18000元,90名擇校生的擇校費為162萬元,加上900名正取生每人繳納1800元/每年的學費,共計162萬元,兩項收入總計324萬元; 302名教職員工的30獎教績效工資、公積金、社保、醫保、失業保險以及年終一次性獎勵等加上學校辦公經費等方面的費用支出,一年的辦學經費支出約需600萬元,缺口近300萬元。且南平教師平均工資只有沿海地區教師平均工資的三分之一。此外,近年來為改善辦學條件,滿足民眾對優質教育資源日益升温的需求,校園內的辦學設施新建和改擴建項目也使得普通高中校、尤其是一些省、市級的重點高中背上了沉重的債務,這更讓普通高中辦學陷入“債務深重”的境地。在普通高中學校辦學經費已然是“舉步維艱”之時,出台新的高中學校辦學經費保障機制勢在必行。為此建議:

1、統一省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下撥標準。為促進基礎教育均衡發展,公平、公正地保障基礎教育階段學生享有同等受教育的合法權益,建議政府有關部門根據現階段高中教育發展的真實現狀進行調研,實事求是對高中生均公用經費額度重新認證、核算,科學核定並統一省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經費財政撥款標準。對於經濟欠發達的市、縣,財政應給予必要的財政補貼或轉移支付。此外,還應建立健全與辦學成本、物價水平、財力情況聯動的穩定增長機制,以保障普通高中學校教育能穩步、有序的向前發展。

2、儘快清理公辦普通高中項目建設債務。針對公辦普通高中因改善辦學條件而導致的項目建設債務問題,政府相關部門應積極作為,在清理核實鎖定公辦普通高中債務的基礎上,通過合法途徑減輕、減除公辦普通高中學校債務利息,並規劃減除普通高中校債務的時間表,切實減輕普通高中學校的辦學壓力,防範學校財務風險,促進高中教育持續健康發展。在滿足未來教育發展需要的建設項目,應引導學校科學規劃、勤儉辦學,從嚴審批學校建設項目,嚴格控制學校建設標準,切實落實建設資金來源,建立健全基本建設債務控制長效機制。

3、依法保障普通高中教師的合法權益。依照《教師法》,政府有關部門應努力確保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於本地公務員的平均水平,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對承擔省、地、市示範性高中校、辦學質量獲社會認可且高層次人才相對集中的重點高中,如一級達標普通高中校,應適當增加績效工資總量,以此調動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穩定教師人才隊伍。

4、對普通高中辦學經費實施有效監管。在出台新的普通高中辦學經費保障機制的同時,各級政府有關部門要對普通高中教育辦學經費進行有效的監管。確保財政下撥的每筆經費都使用合法、合理,避免辦學經費錯位使用現象;對於普通高中階段教育的資金分配比例應公開、透明,便於加強監督。

關於醫院的議案 篇17

案由:關於深化家庭教育的提案

主辦:教育部

會辦:全國婦聯 財政部

提案形式:個人聯名

聯名人數:2

第一提案人:

聯名提案人:

內容:

目前,很多父母對於教育都非常側重於學校的正規教育,而認為子女的所有學習都應該在學校的框架內進行,而忽略了除學校教育以外的家庭教育。本案旨在就深化家庭教育提出意見及建議,以便在學兒童能在學校受教育之餘在家庭亦能得到適當的教育,更好地做到中國兒童的全面發展。

分析:

自改革開放以來,廣大市民均於近三十多年享受到豐碩的經濟成果。可是,由於經濟的急速起飛,人民均須努力配合經濟發展的步伐而忽略了對子女的家庭教育。這情況就像香港,大部分在職人士均須每天加班,週末也未必能休息,致使他們對子女疏於管教,將所有責任加諸學校之上。

造成這樣不良現象的元兇絕不是工作忙碌,而是作為家長的沒有受過良好的培訓去做一個稱職的家長。而缺乏基本認識如何做一個好家長,子女又能怎樣取得適當的家庭教育呢?在沒有好的家庭教育配合,學校教育只會事倍功半,甚至適得其反。曾經有一個例子:學校一貫的教育是:馬路如虎口,在行人過路燈顯示為紅色時不可過馬路。但父母則説看看沒有車便可過馬路,不用理會行人過路燈。這個兒子將來究竟會否做一個守法的人,不必深究,但他顯然會因家庭及學校教育的矛盾而感到混淆,這一點才讓人憂慮。

反過來説,香港有些家長亦會有過猶不及的行為,人稱“怪獸家長”或“直升機家長”。他們對子女有很高的要求,在起居生活各方面的照顧無微不至,子女日常生活的每一方面,都由家長代為決定。遇到的一切問題,都由家長去為子女解決。他們會要求子女在任何方面都要第一。這會造成子女失去解決問題及自理能力。

此外,在目前的社會,家長對子女的教育方式亦為人詬病。由於家長沒有受過正統的培訓,對於教育子女可説是各施各法,效果成疑。結果,家長往往將自己的優點及缺點同時傳承給子女,亦可能在有意無意間讓子女學習到一些不良的習慣和嗜好,間接造成了他們將來的隱患。此外,正如剛才所説,這些教育與學校的不盡相同,甚至有衝突,這會讓子女難以明白及感到無所適從。

為着讓家校有更緊密的合作,在香港為數不少的中國小均已成立家長教師會作為家校合作的橋樑。老師和家長可在家教會中互相討論如何能最有效地教育兒童,如何配合,如何達至最理想的效果。家教會中的家長會利用其各自的資源給予兒童一些課室外的體驗,如一些興趣班、參觀等,亦會支持學校舉辦的活動,例如在遊學團中擔任家長義工,協助照顧學生等。這個模式不但可讓學校取得更多更有用的資源開展活動,亦可同時協調家庭及學校教育,以互相彌保不足之處,從而讓子女有一個完善的教育。

鑑於目前狀況,建議進行下列各項以應對:

1.認定學校作為一個培育家長的平台,特別於幼兒園及初小時對家長提供有系統的培訓,包括兒童心理學、溝通技巧,生活技能等的培訓,從而讓家長學習如何做一個稱職的家長,並讓他們明白學校及家庭的教育是互補的,不能由一方取代另一方的。

2.提供予學校有關的財政及人手的資源,推進及提供家長教育。但須注意的是,推進家長教育絕不可以只靠學校原有的教學資源,因為教導家長必須由已接受過專業培訓的導師負責。一般的老師只可以作適當的配合。

3.照顧有學習困難或特殊學習需要的兒童,他們的家長或學校的老師必須接受過特殊的培訓。政府應提供額外的資源予有照顧該等兒童的學校,裝備家長及老師。

4.在幼兒園及初小得到良好根基後,學校可於高小至高中期間提供適當的培訓,讓家長於子女不同年紀時給予適當的支持,配合學校的教育之餘亦可促進家庭的和諧。

5.設計並出版一些教育家長的教材,並予以大力推廣,以普及家長教育,從而培養家長成為稱職的家長,並能對子女因材施教,發揮家庭教育的最佳效果。

6.協助各中國小設立家庭及學校的聯絡組織(如家校合作委員會),以便促進家校合作,讓家長和老師均可整合資源,以便雙方可互補長短,大力配合並達至深度的合作,並舉辦或協辦更多對子女有益的活動,如參觀、興趣班、訓練班等。

7.在學校用地資源不足而不能提供家長教育的地區,政府應考慮在區內另找資源,建立家長教育資源中心,提供支持服務。

8.政府投入的財政及人手資源,應被視為對將來的投資,而不是年度的政府開支。因為有效的家庭教育及家校合作,是解決當代及未來年輕人問題的良方妙藥。

關於政協十二屆全國委員會第三次會議第2576號(教育類243號)提案答覆的函

鄭慕智等2位委員:

你們提出的“關於深化家庭教育的提案”收悉,經商財政部、全國婦聯,現答覆如下:

正如你們所言,目前很多父母側重於學校的正規教育,忽略了學校教育以外的家庭教育,而且父母由於缺乏培訓難以對子女進行適當的家庭教育,現有很多家庭教育方式受到詬病。因此,促進家校合作,提高家庭教育水平,能夠更好地促進兒童的全面發展。近年來,教育部指導和支持各地教育部門以學校為平台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不斷拓展家庭教育資源,研究開發家庭教育相關資料,努力開展家庭教育工作新局面。

(一)以學校為平台積極開展家庭教育指導。x年,教育部與全國婦聯、中央文明辦聯合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家長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要求幼兒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把家長學校納入學校工作總體部署。家長學校的主要任務就是面向廣大家長宣傳科學的家庭教育理念、知識和方法,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家庭教育實踐活動。據不完全統計,目前全國52萬所中職和中國小幼兒園中,已建立家長學校的約33萬所,佔中職和中國小幼兒園總數的63.5%。20xx年,教育部印發了《關於建立中國小幼兒園家長委員會的指導意見》,要求家長委員會發揮自我教育的優勢,在家長間交流宣傳正確的教育理念和科學的教育方法。近年來,在教育部門的推動下,一些地方的中國小通過家長委員會,在解決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突出問題,重點做好品德、安全、健康等教育工作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效。

(二)學校為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x年印發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家長學校工作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要保障家長學校的經費投入。目前,很多幼兒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都為家長學校的活動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有條件的地區,婦聯組織也多方爭取資源,設立家長學校發展項目,支持幼兒園、中國小校、中等職業學校家長學校建設和發展。街道、社區(村)家長學校、家庭教育指導機構整合社會力量,爭取社會資源,從街道辦事處工作經費中專項支出,作為家長學校運行經費。各級文明辦也積極協調支持家長學校建設和發展,有條件的地方給予一定的經費支持。

(三)不斷拓展家庭教育資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是密不可分的整體,只有三者緊密配合,才能形成合力。為構建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現代教育新格局,教育部非常重視校外教育發展。20xx—x年,教育部、財政部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支持建設縣級校外活動場所,基本實現了全國每一個縣都有一個綜合性未成年人活動場所。x年以來,教育部聯合相關部委積極利用社會資源開展中國小社會實踐,目前已建成各類主題社會實踐基地491家。“”期間,利用中央專項彩票公益金分批次支持各省地級市建設150個示範性綜合實踐基地。各地教育部門利用這些校外活動場所面向中國小生開展了豐富多彩的校外教育活動,鼓勵和引導家長共同參與,促進了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的緊密結合,拓展了家庭教育服務空間。

(四)研究開發家庭教育相關資料。x年,教育部、全國婦聯等7部委共同印發了《全國家庭教育指導大綱》,圍繞該大綱內容組織專家開展了專項課題研究,形成了《現代家庭教育智慧叢書》。同時針對0—2歲、幼兒、國小、國中、高中、特殊兒童、特殊家庭的家庭教育,編寫了7本指導用書,從瞭解和理解兒童入手,針對不同年齡兒童身心發展特點,具有較強的科學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進入新世紀以來,教育部先後遴選確定了180個全國社區教育實驗區,並在此基礎上確定了90個全國社區教育示範區,在推進社區教育的過程中積極探索和推動家庭教育。很多地方開發了家庭教育相關資料,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取得很好的效果。如北京市朝陽區依託社區學院成立了家庭教育指導中心,編寫《家長手冊》免費向全區所有街鄉及所屬社區(村)派發,並通過社區教育網及手機用户平台向家長推送。

目前,教育部正在研究制訂《關於加強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導意見》,在豐富指導內容、明確並強化工作職責、發揮家長委員會作用、辦好家長學校、統籌利用社會資源、加強隊伍建設等方面對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提出了具體要求。教育部將繼續突出立德樹人導向,進一步提高全社會對家庭教育的重視程度,努力構建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有機融合的現代教育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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