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好的員工手冊(精選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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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
第四章 休 假
第一條 婚假
1、所有經過試用期的員工在首次合法結婚時享有3天的帶薪婚假,作為公司對他(她)的祝賀,若達到晚婚年齡再獎勵4天婚假(按日曆天數)。
2、婚假須一個月前提出申請,並獲得批准。
3、試用期未滿不享有婚假。
第二條 喪假
1、所有經過試用期的員工在直系親屬(父母、子女、配偶、配偶父母)辭世後,享有3天帶薪喪假,非直系親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妹)辭世,給予1天帶薪喪假;
2、試用期未滿不享有帶薪喪假。
第三條 產假
1、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女性員工在生第一胎時可享受90天(日曆天數)帶薪產假,對特殊情況者,按政府有關規定之條款和政策予以調整。試用期內的員工不享受帶薪產假,只按一般事假處理;
2、非計劃生育的產假按國家有關政策標準,由此給公司造成的損失,公司有權責成其承擔。
第四條 哺乳假
具有合法婚姻關係的女性員工在生第一胎時,在嬰兒週歲前每天可享有1小時的有薪哺乳假。
第五條 保育假
1、試用期滿的男性員工在其合法妻子生育第一個孩子時,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休假,以照顧他的妻子和關懷他的孩子;
2、保育假應至少提前3天提出申請。
第六條 計劃生育假
女職工自願做絕育手術者,公司給予一次性營養補助100元,有薪假3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者,給予一次營養補助費100元,有薪假2天。
第七條 探親假
1、享受對象:凡在本公司工作滿一年的管理人員(L11級以上員工);
2、探親範圍:探望方不在同一城市居住的(郊區縣算同一城市);
3、已婚員工探望配偶的,公司每年給予6次探親假(每次2天,不含正常節假日),並可報銷6次車費;
4、未婚員工探望父母的,每年給予1次探親假,(每次2天,不含正常節假日),並可報銷1次車費;
5、探親假與年休假,僅可同時享用一種。
第五章 工作紀律
我們相信每一位員工都能積極、認真、努力地從事自己的工作,規章制度不能完全概括或代替我們對員工們的評判,但是企業若想獲得成功,紀律是必備的保證。
出於對企業和員工整體利益的需要,集團和您所在的企業均制定了相關紀律。如果您違反了紀律,做出有損於企業、客户和其他員工利益的行為,我們將對您進行處罰。
如果您對公司做出貢獻,我們也將對您進行相應的鼓勵、嘉獎。
第一條 輕微過失
員工犯下列輕微過失的,上級主管可對其提出批評,並責成當事人作出檢查,同時可處以20-100元的經濟處罰;
1、工作時間未經批准擅自離崗者;
2、工作時間吵鬧喧嚷,妨礙集團公司正常工作秩序,情節輕微者;
3、上班期間非組織、非正常接待的下棋、玩撲克等;
4、未經授權下,非管理人員使用辦公電腦,或非財務人員使用財務電腦、服務器;
5、搬弄是非,破壞上下級、同事之間團結;
6、對上級有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
第二條 一般過失
員工犯下列一般過失的,上級主管可對其進行降級或降職處理,並可處以100-500元的經濟處罰;
1、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致使企業蒙受損失;
2、故意不服從主管上級的工作安排;
3、對下級員工考核不公正,經查明屬實;
4、道德行為不合社會規範,嚴重影響集團公司聲譽;
5、塗改、假造單據或證明材料;
6、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以公司名義談判、簽約、對外提供擔保、證明的;
7、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但未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三條 嚴重過失
員工犯下列嚴重過失的,公司可立即與其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給造成集團財產損失嚴重者還應追究刑事及民事責任。
1、連續曠工3日或年累計曠工7日以上的;
2、盜竊企業或同事財物;
3、無故損毀企業財物或損毀企業重要文件,損失重大;
4、對同事暴力威脅,嚴重影響企業正常工作秩序;
5、散播不利於企業的謠言或挑撥企業與員工之間的感情,情節嚴重者;
6、營私舞弊,挪用公款,貪污款項,收受賄賂;
7、向第三方或未授權方泄露企業機密,致使企業蒙受重大損失;
8、未經許可在其他單位兼職的;
9、利用企業名義在外招搖撞騙,使企業名譽受損。
10、參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及社會公德的活動
11、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業務競爭對手的活動;
12、被公安機關拘留或被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13、經常違反公司規定、屢教不改、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者;
14、不服從上級主管的工作安排,對企業經營造成影響的;
15、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以公司名義談判、簽約、對外提供擔保、證明,給公司造成損失風險的;
7、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對新聞媒介發表意見、消息,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第四條 獎勵
凡符合下列條件將受到嘉獎或晉升:
1、對改善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做出突出貢獻者;
2、經公司推薦參加上級組織和重大比賽獲得名次,為公司得榮譽者;
3、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表現突出者;
4、見義勇為,敢於同違法犯罪行為作鬥爭者;
5、忠於職守,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6、勇於開拓創新,刻苦鑽研業務並取得成果者;
7、有其它特殊貢獻者。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2
第二章 行為儀容
第三條 行為準則
1、遵紀守法,不做有損國格、人格之事,富有正義感;
2、熱愛企業,忠於企業,恪盡職守;
3、服從領導,保守業務祕密;
4、遵守公司規章制度及工作守則;
5、保持公司信譽,不做任何有損公司信譽的行為;
第二條 工作態度
1、員工應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熱愛本職工作,對自己的工作職責負全責;
3、員工之間應通力合作,維護團隊利益,不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4、待人接物態度謙和熱情,不卑不亢;
第三條 儀表風貌
您的儀容儀表、一言一行代表着公司和您自己的形象,因此,您應當保持整潔的外表、得體的禮儀和,並應遵守下列要求:
1、上班時,您應注意衣着整潔、大方、得體;
2、男職員不可留長髮,蓄鬍須,女職員提倡化淡粧,但不可濃粧豔抹;
2、男女職員均應穿着正裝,不可穿奇裝異服及過分暴露的衣着;
3、工作期間,您應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禮、高效敏捷。
4、一線員工還行按照《銷售人員日常服務規範》執行。
第四條 工作風貌
1、同事間應相互尊重,互幫互愛,語言文明,儘量説普通話;
2、對外交往應熱情大方,有禮有節,不卑不亢,簡樸務實;
3、員工間應積極溝通交流,但不能因此妨礙工作。因此辦公期間,您應該堅守崗位,不要隨意串崗聊天,需要暫時離開時,應報告上級並知會同事;
4、保持辦公場所的整潔、衞生、空氣清新是每一位員工的責任,請不要在辦公區域進食、走動吸煙;
5、辦公室存有對公司來説很重要的財物和信息資料,所有來訪的客人應在邀請人的陪同下進入,來訪結束後請親自送您的客人至門廳;
6、養成良好的節約習慣,注意節省每一張紙,每一度水和電,勤儉節約。
第三章 考勤管理
作為公司的員工,您有義務按公司或所在企業規定的工作時間出勤。
第一條 工作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平均40小時工作制,但必要時公司可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安排員工加班;
2、門店管理人員和和銷售人員工作時間與營業同步,各門店可根據當地時差和其他情況予以調整,報公司批准、備案。
第二條 考勤違紀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即為出勤違紀:
1、遲到:於上班時間後上班的;
2、早退:於下班時間前下班的;
3、曠工:無故缺勤或不經請假缺勤者。
4、有關工作時間的其他違紀,如代人考勤或請人代考勤等。
第三條 請假審批程序
1、員工請事假,原則上每次不應超過2天,每季度請事假不得超過2次;
2、員工請病假、事假均應填寫《請假申請單》,提前一天向部門負責人遞交申請,除突發情況外不得電話請假或委託他人代為請假;
3、員工請假後如需申請續假,應以書面形式向部門負責人請示,經同意後方可續假;未經部門負責人同意而擅自續展假期的,其續展部分視為曠工;
4、病假僅限於流行性(感染)疾病,突發性內科疾病、外傷等,慢性病原則上不得請病假。
5、請病假1天以內無須提交就醫證明。
6、請病假超過1天的,應憑區級以上醫院的就醫證明銷假,請假人返崗後應提交就醫證明醫療證明原件和複印件(病例、處方、治療費發票或購藥發票等),不能提供就醫證明的則視為曠工。
7、員工請假時間不含正常休假。
8、員工因身體原因已經不能繼續從事當前工作需要病休的(女員工產假除外),可提交書面詳細報告,報公司行政部研究決定。
第四條 員工違反出勤紀律的處理:
1、遲到或早退15分鐘以內每次扣減1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15分鐘不足30分鐘每次扣減50元,遲到或早退超過30分鐘以上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2、非正常原因離崗超過15分鐘的,每次扣減20元,離崗超過30分鐘的,按曠工半天處理;
3、代人考勤或請人考勤(人未到崗而考勤已經完成,但無法查實代考人員,視同請人考勤)處以50-300元扣款。
第五條 員工請假、曠工薪資扣減及處理辦法:
1、本條所指“工資”含基本工資、崗位工資、津貼等,“獎金”為當月應發獎金總額(管理人員為職貼);
2、員工請假、曠工期間不發放工資;
3、員工請病假的,請假1天扣除獎金的3%,請病假2天扣除獎金的8%,請病假3天及以上的,每天扣除獎金的5%;
4、員工請事假的,每天扣除獎金的10%;
5、員工曠工半天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的10%,曠工1天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的20%,曠工2天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的40%,曠工3天以上(含3天)的,每天扣除當月工資和獎金的20%;
6、連續曠工3天以上或年累計曠工7天以上的,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六條 加班和調換
1、員工因工作特殊需要加班,由直接領導審批同意,可計為加班;
2、下列情況不視為加班:
(a)公差外出已報銷差旅費者;
(b)員工接受培訓或考試;
(c)打烊後進行的接貨、驗貨、收貨、盤點等工作;
(d)部門負責人安排的臨時性工作(如發放宣傳品、衞生大掃除等)。
3、凡沒有提出加班申請,或加班申請未能徵得公司領導同意者,其任何上班時間以外的工作,公司只在員工考評中給予充分的體現和積極的評價,但不按加班處理。
4、根據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支付300%的工資。
第七條 請銷假管理
1、所有請假、休假均應事先以書面形式向直接領導請假,填寫“請假申請單”,因可理解的緣故不能事先辦理請假手續者,應事後本人補辦請假手續,經批准後視為同意請假。
2、凡無故缺勤、不經請假缺勤者視為曠工;
3、公司在工作時間外安排的商務、企業文化活動,員工無故不參加的,視為曠工;
4、公司員工假期期滿,應到考勤人員處登記銷假。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3
第一章 入職引導
第一條 入職手續
1、應聘時您應當認真填寫《員工登記表》並準備彩色一寸照片4張;
2、報到之日,您應當提供醫院的健康證明,身體不合格者,將不能被錄用;
3、您應當提交與前一個工作單位解除勞動關係的證明或離職證明,如與前一個工作單位系“長期病假”、“因事請假”、“停薪留職”等,均視為不合要求,將不能辦理報到手續。
4、如您從事的工作崗位有可能接觸到貴重商品、現金、重要資料等,我們還會要求您填寫一份《經濟擔保書》;
5、公司將在您報到之後的7個工作日內與您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如果因為您自身方面的原因導致無法簽訂勞動合同的(比如您與其他用人單位尚未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或簽約必備的資料不全等),公司將不予錄用;
6、當您通過公司的筆試、面試、背景審查和體格檢查,並簽訂勞動合同後,即可被公司錄用為試用員工。
7、公司將組織新員工培訓,以使員工對公司概況有初步瞭解。
第二條 試用期
1、新員工被錄用後一律實行試用期,試用期時間為1—6個月,這個時期是您與和氏天福互相瞭解的機會,在試用期新員工應儘快進入工作狀態,充分展示您的才幹。在試用期內的任何時候,您認為公司對您不合適,您可以完全自由地提出辭職;同樣,如果您的工作無法達到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您的試用。
試用期內,公司將對員工的表現及其對工作的適應程度進行考量。
2、試用期薪資執行試用薪資標準;
3、試用期屆滿,您可享受公司正式員工所有的一切福利待遇。
第三條 用人原則
1、公司員工在被聘用及晉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機會;
2、當職位出現空缺時,公司將在可能情況下首先考慮已聘用員工,然後再向外招聘;
3、德行、能力和工作表現是公司晉升員工的最主要依據。
4、公司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調整組織機構和員工崗位。員工內部調動,必須按時到調入部門報到,逾期不報到的按曠工處理。
第四條 聘用的終止
1、試用期間之後,公司或員工均可提出終止勞動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提交書面通知;
2、勞動合同到期,勞動關係即終止;
2、若員工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及勞動紀律,公司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同時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離職手續
1、凡離職者,必須先填寫離職申請書。
2、員工離職應按公司規定移交所有屬於公司的財產,經核准離職且辦妥移交手續,方可正式離職。
3、未辦離職手續自行離職者,公司財產若有損失、遺失,其損失全額從薪資中扣還;如薪資不足以抵扣時,擔保人負連帶責任。
第六條 個人資料
1、員工的個人資料包括家庭住址、電話、婚姻及子女狀況等應及時提供給公司行政部。
2、為了使和氏天福的檔案准確、真實,請您在下述情況發生更改時立即通知您的主管:住址、聯繫電話、在發生意外或病痛時的聯繫人、本人的姓名、婚姻狀況、子女等。否則公司將會認為您虛報資料,會按照情節輕重給以處分。
第七條 業績考評
公司推行嚴格的績效考評制度。實行年終考核和年會考核。考核結果將作為員工晉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據。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4
第六章 其它應注意的事項
第一條 肯定個人成績
如果團隊取得了成績,那麼我們應當肯定每一名成員的貢獻。沒有所有人員的參與,團隊不可能獲得成功,因此我們在確認團隊獲得成功的同時,應該肯定個人做出的貢獻。
第二條 正視問題
和氏天福尊重每一位員工的意見,只有主動地表達不同看法,才能有效地解決問題。提不出問題,也就無法解決問題。只有當每個人都關注問題時,才能解決問題。如果員工善於找出目前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並能提出合理的解決方案,就可以使工作夥伴更有效地工作。
第三條 積極聆聽
有效溝通可以明確表達自己的想法,並有助於更好的聆聽他人意見。您應該與團隊中的成員進行溝通。例如,假若在提到一個程序問題時,通過聆聽團隊其他成員的意見,可以為您帶來新的思路。
第四條 步調一致
在每個成員都發表意見並聆聽了他人的意見後,團隊應該做出一致的決定。對這個決定,每一個成員都必須遵循並予以支持。請想象一下,如果在和氏天福的門店中,員工就同一問題給顧客不同的答案,會造成什麼樣的混亂情景。作為團隊,在行動開始後,就應像一個整體那樣去工作。
第五條 解決問題
和氏天福是一家有進取性及有良好信譽的公司,但我們也認識到每個人總不時會有些與經營或管理有關的難題。這些難題又不能在員工會議、座談會或專題討論中解決。如果哪位工作夥伴感到他們有這類問題並期望與他們的主管進行討論,他們應自由地與他們的主管或總經理進行溝通。當然這種溝通亦應按照一定的程序進行:直屬上司,上司的上司,副總經理,總經理。
第六條 員工大會
員工大會是一種員工與管理層互相溝通的又一種形式。一般來説,分公司應每三個月至少召開一次員工大會。
辦公室的職員大會是由公司向辦公室職員傳遞公司經營情況及公司政策等有關信息,開店的數量和其它各市場的情況。門店的員工大會是門店管理團隊向門店員工宣傳公司有關政策,宣佈有關解決員工困難、採納員工提出建議、落實行動、計劃,表彰先進的會議。
員工大會的追蹤部門是公司的行政部。員工大會的目的是更好地上情下達、鼓舞士氣、表彰先進,以期用這樣一個良好的溝通渠道提高員工對公司的歸屬,增強和氏天福對員工的凝聚力。
第七條 接觸媒體
和氏天福是一個整體形象。一個沒有受過專門訓練的員工,他(她)在表達和介紹和氏天福的有關政策、方針、規劃時都會帶有片面性,為此如果您沒有受過有關專門的訓練和沒有在總經理授權同意的情況下,您應該謝絕新聞媒體的採訪,而應請總經理或其代理人處理,您更不可以以投稿、網絡發佈或以新聞發佈等形式來從事和氏天福的宣傳和介紹,以免有損於和氏天福這個整體形象。如果有任何傳媒向您查詢,請立即向公司報告。
香港和氏天福珠寶集團
南京和氏珠寶有限公司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5
前 言
歡迎您加入我們共同的事業——香港和氏天福珠寶集團這個大家庭。
手冊不是一篇宂長的宣言,然而卻包含着每一位員工必不可少和應該建立的信念;手冊也不是包羅萬象的法典,然而卻極其簡明地闡述了屬於我們大家共同享有的責任、權利、義務和尊嚴。
熟悉手冊的內容,將有助於您瞭解集團的運作和管理風格,它是和氏天福集團對人員管理的基本準則,它的目的是幫助您在新的工作中不感到拘束,並且告訴您一些必須瞭解的信息,請您仔細閲讀。經常重温本手冊會有助您在和氏天福充分發揮自己的才能。
您有不明確的地方,請提出自己的疑問,你的直屬上司是你工作的主要指導人,他(她)將負責你的訓練、工作安排及你的個人發展。當您在工作上有疑問或遇到困難時,請首先與你的直屬上司溝通。當他(她)無法幫你解決問題時,請諮詢集團行政部主管,他(她)會指導你並幫你找出問題的癥結,或引導你尋求集團最高管理層的幫助。總之,願您在和氏天福的工作愉快,事業順利!
本手冊主要涉及員工工作中常見之內容,如需要了解更多的內容,請與您的主管或集團行政部聯繫。
和氏天福珠寶集團(包括旗下的和氏天福珠寶連鎖、翠佛堂、周阿福等公司)的員工都應遵循本手冊。
本手冊中的內容如有變動,集團將在適當的時候將需要修訂的部分公佈給員工。
本手冊涉及之內容,僅供集團內部使用,手冊中的任何內容不得提供給集團以外的人員。員工應妥善保存此手冊,一旦離開集團,應主動將手冊歸還您的上司。
本手冊的解釋權屬於集團行政部。
集團簡介
香港和氏天福珠寶集團系專業從事黃鉑金、珠寶、鑽石、翡翠、和田玉飾品設計、生產、銷售的綜合性企業,旗下擁有“和氏天福”、“翠佛堂”、“周阿福”等多個著名珠寶品牌。1998年,和氏天福開始進入大陸市場,通過數年的運作,已在北京、上海、深圳、南京、長沙、武漢、南昌等地開設了50多家珠寶專櫃或連鎖店。
經過近十年的努力,和氏天福得到了大陸消費者及行業主管部門的一致認可,同時也獲得了一些榮譽、嘉獎:
20xx年被中國輕工業聯合會評為“中國著名品牌”
20xx年被中國寶玉石協會評為“全國放心示範店”
20xx-20xx被中華全國工商聯評為“中華金銀珠寶名牌”
此外,和氏天福集團還被推舉為中國寶玉協會常務理事單位、全國工商聯珠寶商會常務理事單位、江蘇工商聯珠寶商會副會長單位、江蘇省金銀珠寶聯合會副理事長單位。
企業文化
企業的目標:成就百年輝煌企業
企業的精神:團結、健康、勤儉、開拓
團結:團結之師,勝利之師
健康:健康的體魄、健康的心理、健康的企業
勤儉:以勤創業、以勤守業
開拓:開拓創新,不斷超越
企業經營理念:誠信為本,基業為先
企業服務理念:全心服務百年,自然享譽世界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6
1.總則
1.1 制定目的
為使本公司員工更好地遵守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此守則,以便執行。
1.2 適用範圍:
凡經本公司所錄用的所有員工(含臨時工)、均須遵守本守則。
1.3 權責單位:
(1) HR部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起草工作。
(2) 總經理負責本守則制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3) 由HR部門印製成冊、公司所有員工每人一冊。
1.4 説明
帶“_的如果違反一次公司將給一個警告,員工如果有三個警告將無條件離開公司。
2. 員工守則
2.1 儀容儀表規定
2.1.1 基本儀容儀表規定
我們願意在辦公室創造一個職業化的工作環境。 我們要求在工作時間內 :
(1) 員工上班必須着裝整潔大方,不得有髒污。
(2) 男員工上班必須穿襯衫,打領帶,也可穿公司定製的服裝。
(3)不得穿拖鞋上班,皮鞋應搽乾淨。
(4)男女員工上班均應將頭髮梳理整齊。
2.2 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應保持以下基本要求:
①形象:儀容端莊,熱情大方;
②談吐:温文有禮,簡捷明快。
(2) 同事遇到困難時,任何員工均有責任及義務幫助解決困難,提供必要支援。
(3) 外出辦事的工作人員,進入辦事機構辦公室前,應先檢查自身儀容儀表,並適度敲門,待主人允許後方可進入;進入後應先使使用禮貌用語。
(4)公司工作人員在電話鈴響三聲之內應禮貌接聽。 接聽時必須標準的應答 :“您好 , TELIUDIS, 請 問 找 哪 位?”,若鄰座的同事不在座位上, 其他同事應為其接聽電話 ,並記錄下留言。接打電話,應語調平緩、聲音柔和適度;不得大喊大叫,影響他人工作,也不可無精打采,影響公司形象;使用電話應長話短説,禁止電話聊天。
(5) 熱誠接待賓客,使用禮貌語言,守時守信,不卑不亢,不做有損國格、公司形象或人格的事。
(6) 嚴禁隨地吐痰,亂丟垃圾;辦公場地、倉庫及其他禁煙區域嚴禁吸煙。
(7) 維持良好的公共秩序,文明用餐,保持用餐地點的清潔衞生。
(8) 每天工作完畢後,自覺進行崗位區域及設備的清潔、保養工作,自覺搞好辦公室的衞生工作。
(9) 使用衞生間後應隨手沖洗。
(10)愛護公物,力求節約,養成人離開後隨手關燈、電風扇、空調、水龍頭等的習慣。
(11)所有員工應自覺維護和發展公司形象,不得有任何有損公司形象的行為或言辭。
(12)所有員工應互敬互愛,和諧相處。
(13)不損人利已,不譏諷挖苦,不窺探他人隱私,不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不以工作之外事情議論他人。
(14)嚴禁拉幫結夥,濫用權力。
(15)嚴禁打架鬥毆。
(16)嚴禁傳播小道消息,破壞團隊工作,散佈對公司不利的謠言,擾亂人心。
2.3 工作紀律規定
2.3.1 基本行為舉止規定
(1)上班時必須將工作證正確佩戴於胸前。
(2)上下班須簽到,不允許代人簽到,上班必須準時,簽到時須按秩序排隊。
(3)外出時,須按有關規定辦理手續(無論公務還是私事)。
(4)攜帶公司物品外出須辦理規定手續,發生丟失損害時照價賠償。
(5)來訪者只能在正常工作時間內, 由公司僱員陪伴, 進入公司的設施和機構, 任何例外情況都必須事先通過經理批准 。
(6)以上規定,前廳接待必須嚴格要求,公司所有員工應積極配合。
2.3.2 工作紀律規定
(1)上班時不得打遊戲、聊天、喧譁、追逐嬉戲、打瞌睡。
(2)不得處理與工作無關的私事。
(3)不得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
(4)未經允許,不得在工作場所私自放音樂或“隨身聽”。
(5)工作時間禁止私人會客;工作會客應在會客廳或指定場所。
(6)工作時間不得喝酒(公務應酬除外,但提倡中午不喝酒)。
(7)離開工作崗位時須防止干擾他人。
(8)必須盡忠職守,服從指揮安排,對上級工作安排有爭議時須以首選服從為前提,但可事後提出意見。
(9)會議途中,尊重主持人或發言人,不隨意插話、搶話,有事先舉手或以紙條傳遞。
(10)自覺維護工作環境衞生,各種物品擺放整齊。
(11)非指定操作者,不得操作各種設備(含辦公設備,不得利用公司電腦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儀器;指定操作者須依照操作規程操作,特別注意安全。
(12)下級應尊重上級,上級應關心下級,各種工作報告須依照管理層次逐級呈報,不得越級(特殊/緊急情況除外,但須於事後向直屬主管報備),當個人意見未獲採納前,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或上級指令,不得因個人意見阻撓組織動作。
(13)工作崗位服從上司安排,執行生產、工作任務時不得畏難藉故迴避或互相推諉,遇臨時緊急任務,雖非工作時間內,經通知後應立即到場處理。
(14)下班前應關好門窗水電,將工作環境整理整齊清楚。
(15)嚴守公司機密,未經總經理許可並辦理登記手續,公司檔案文件資料不得讓外人員借閲;不得泄露公司各項計劃、議程、決定等。
(16)不得利用公物製作或唆使他人制作私人物品。
(17)不得利用職權貪污、受賄、行賄及其他損害公司利益的事情;不得以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不得以公司公代關係,從事與集團公司無關事務;不得利用公司客户資源或商情資料或本公司名義銷售非本公司的產品或從事其他買賣。
(18)未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兼職或經營其他副業,更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從事與本公司相同或類似之事業,一經發現公司將立即辭退,並且追究相關責任。
(19)工作態度應端正負責,事先計劃周詳,事中盡責盡力,事後不斷改善,不可陽奉陰違,敷衍搪塞。
(20)愛護企業的辦公、安全、環保、綠化等公共設施設備,
2.3.3 保密制度
(1)員工個人不得經營或投資與公司有關的事業,不得兼任公司以外任何職務。
(2)公司機密,公司未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不得泄露。
(3)公司財務報表、預算報告、人事檔案、工資性及勞務性收入資料、內部合同、協議、意向書及可行性報告、重要會議記錄不得泄露。
(4) 有關你的薪金的情況是保密的。請勿將有關薪金的情況告訴他人或試圖詢問其它僱員的薪金情況,如你對你的薪金有何疑問,請向你的部門主管進行詢問。如果公司發現你不能將你的工資保密,而給公司管理層帶來不便。
(5) 僱員在工作中所接觸到的資料, 有些屬於公司的專有資料, 因此需要特 別的注意和小心。 對於標有“ 限定範圍 ”、 “ 僅供內部使用”、 或者“人事機密” 等字樣的專有資料 ,應當予以控制, 當不使用或工作日結束時, 必須將專有資料鎖進辦公桌、 檔案櫃或者其它適宜的箱櫃裏。如果員工將專用資料泄密,將會根據泄密的大小給予處理。
(6) 公司的檔案或敏感資料,未經總經理或主管特別授權時,不得攜帶離開公司。
(7)本公司員工離開公司後,不得用公司的技術祕密(包括公司經營及特有的專利)為他人或自己服務,經發現將追究法律責任。
2.3.4辦公設備管理制度
(1)一切財產員工必須予以愛護,不得佔為己有。如因員工原因造成的損壞或遺失,應按實際情況予以賠償。公司所指定給個人負責的財物,如筆記本電腦、傳呼機、手機等,均應小心保護,如有遺失或損壞,將由個人負責賠償。
(2)正確使用計算機、辦公設備和信息網絡設備,既實用又能提高效率,以保持公司競爭優勢 。信息資料和對設備運用自如的能力都是寶貴的資產,並對公司的事業成功起着重大的作用。保護和恰當地使用這些資產是每個員工的職責。
公司向其僱員提供辦公系統設備以便能存儲信息,以直接促進服務的 業務。公司的機密資料將嚴格控制接觸範圍 。 公司允許使用這些設施和設備,來交流思想和觀點 、意見等。 但這些記錄不得用於任何私人事務 , 並且要向全體員工開放 。公司的所有財物,包括計算機、 通訊設施、文具用品均不許被私人用途使用,亦不得外借他人 。
(3) 公司員工在使用辦公軟件的時候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安裝使用,如果使用不合理的軟件所造成的損失將由個人承擔。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公司為明確規定公司與員工雙方權利與義務,促進雙方關係的和諧,為公司持續經營方針,並顧及公司與員工之間基於互惠,互利,平等協商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制定本手冊。
第二條
本手冊所稱員工系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由公司正式接受僱用並依據規定簽訂勞動合同及領有工資者,但因業務需要臨時僱用的短期員工,以簽訂的臨時用工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為準。
第三條 本手冊之專有名稱如下:
一、公司---即指深圳市實業有限公司;
二、經營管理者---指的是公司主管級以上人員;
三、員工---每位與公司發生工作關係,已由公司正式接受為員工,並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領有工資者;
四、職務,工作---員工依據勞動合同書內規定,而應履行之權利和義務的內容;
五、職務行為---指以公司員工身份所為的經營管理行為,以及會影響其正常履行職務的個人行為;
六、工資---員工履行職務所得之酬勞金,其酬勞條件系依雙方簽訂合同書或國家法令規定而行,並含一切獎金,津貼在內;
七、懲罰---觸犯本手冊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包括安全規則)而被處罰者;
八、獎勵---對在公司工作上有特殊表現所得之代價;
九、申戒,警告---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輕微者之懲戒記錄;
十、小過,大過---員工因犯錯違規而案情嚴重者之懲戒記錄;
十一、 廠牌---員工身份之證明卡;
十二、公假---依政府法令及公司規定應給公假者;
十三、公出---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時間內離開崗位出司(廠)辦理公務;
十四、出差――員工因公務需要前往深圳市以外地區者。
第四條 一般規定
一、經營管理者依現行管理規定,代表公司指派或分配員工工作;
二、員工對於主管指定有利於公司之工作,均有義務履行之;
三、凡員工觸犯,其主管應對其採取職務上或一般性之懲罰;
四、經營管理者為公司代表執行人,有義務履行本。
第二章 聘用
第五條
本公司按編制及業務之需要聘用員工,由用人部門主管填寫《人員需求申請單》,送行政人事部審核,呈總經理批准後,辦理招聘或內部調配。
第六條 凡應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錄用:
一、政府規定不得僱傭者(未滿16歲的男女青年);
二、經本公司認可醫院實施體檢檢查不合格者,或經發現有惡性傳染病者;
三、曾在本公司及相關企業被開除或未經批准而擅自離職者;
四、經查學歷和工作履歷不實者;
五、認定不適擔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七條 應聘人員依下述面試程序辦理:
一、應聘人員面試時由行政人事部辦理填寫個人資料履歷表;
二、向行政人事部提供有關證件;
三、依需要作智力或針對性專業知識之測驗;
四、經人事部門初試合格後通知用人部門主管複試;
五、驗證有關證件及工作履歷;
六、呈總經理批准錄用;
七、資料轉回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八條 應聘人員經核准僱用,應於接到通知後,按指定日期及時親自辦理報到手續,並繳驗下列文件:
一、居民身份證;
二、學歷證明正本(影印後退還);
三、職稱證(有職稱者);
四、婚姻狀況證明,計劃生育證明,獨生子女證的複印件;
五、體檢表或身體健康證明表;
六、最近三個月內正面半身1寸照片四張;
七、待業證或原工作單位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
八、其他經指定應繳之文件。
第九條 本公司僱用人員除特殊情形經核准免予試用,或縮短試用期外,在試用期間,均應簽訂合同(試用期三至六個月,含受訓期間,試用期包含在合同期內),請事,病,傷假不予列計。
新員工由行政人事部填寫《試用安排表》,經核准指派專人進行輔導或培訓。
試用期間,本公司指定輔導人員幫助新員工接受脱產集中培訓和在職培訓。輔導人員的職責包括向新員工介紹本部門職能,人員情況,講解本職工作內容和要求,幫助瞭解公司有關規則和規定,為新員工安排脱產集中培訓的時間,確認並協助取得等資料。任何有關工作的具體事務,如確定工作崗位,技術要求,領取辦公用品,機器使用,紀律遵守,用餐等,新員工都可諮詢輔導人員。
在試用期間,如果新員工感到公司實際狀況,發展機會與預期有較大差距,或由於其它原因而決定離開,可提出辭職,並按規定辦理離職手續;相應的,如果職員的工作無法達到本公司要求,公司也會終止對其的試用。
在試用期內,新員工表現突出,試用部門可提出提前正式轉正。
試用期滿,試用部門對試用員工進行轉正考核,並填寫《新員工轉正考核表》,送行政人事部,經考核合格者,於期滿次日起轉正為正式員工;經考核不合格者,給予解除合同,並不發任何補償費。
第十條 經本公司僱用經管財務,出納,採購,庫管,司機,警衞,營銷,研發及公司認定其有必要者,應於到職前(特許者在到職後兩星期內)辦妥連帶保證手續,其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一、中國國藉,有固定處所和正式職業,20歲以上公民;
二、經本公司認為有資格者。
第十一條 被保證人任職本公司期間,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連帶保證人應負連帶責任:
一、侵佔或虧空公款(物)者;
二、不法毀損公物者;
三、不法毀損,拷貝,轉移電腦軟件或數據資料者;
四、不依公司規定擅自越權處理業務,致公司發生損害者;
五、離職時移交不清者。
第十二條 行政人事部接到保證書應即予對保,如有不合格者,應立即通知換保。
第十三條 被保證人離職時,應將經管事物移交完畢三個月後,始得由公司發還原保證書,解除保證責任。
第十四條 人事安排;公司有權依業務工作需要安排員工之工作部門,委任,調遷,獎勵懲罰,解僱及考核等事項。
第十五條 工作調動
一、因公司業務之需要,員工得服從公司之調動命令及其服務地點;
二、員工若藉故推諉,拒絕調遣服務地點時,公司將視情況決定對其終止僱用與否。
第三章 考勤
第十六條 出勤時間
一、每日正常之工作時間8小時,每週工作44小時;
週一至週五 9:00-12:30 13:30-18:00。週六 9:00-13:00
二、各部門出勤及作息時間依實際需要由公司訂定;
第十七條 打卡
一、員工每日上下班時,應親自至打卡地點依規定打卡:打上班卡應於規定上班時間前三十分鐘以內打卡;
二、託人打卡及代人打卡者,經查明屬實,均記大過一次。
第十八條 忘打卡
一、員工於規定時間上(下)班忘打卡者(包括加班),不得重打卡,應於行政人事部填寫忘打卡證明單,呈直屬部門主管或經理簽證後,送行政人事部處理:
二、經查忘打卡之申請如有不實情事,除當日以曠工論外,申請人記大過一次,其簽證主管或經理視情節輕重酌於連帶處分。
三、如忘打卡事後三天內未及時呈主管批示的,行政人事部將視本日未出勤論,。一個月內有二次忘打卡未簽字的,給予警告處分一次。每增加一次以記小過處分。
第十九條 遲到,早退,曠工
本公司員工上(下)班如有遲到,早退情況依下列規定辦理:
一、上班時間後5分鐘至30分鐘始上班者視為遲到。
二、擅自缺勤或未經主管同意,不服從加班安排者,視為曠工,並視情節給予其警告或小過處分一次;
三、員工無正當理由提前下班者視為早退,未經主管核准一律以曠工論;
四、未經准假或假期屆滿未獲準續假而擅自不上班者,以曠工論計,連續曠工超過3日,或全年累計曠工超過5天的。公司可不經預告,給予開除。
五、凡有遲到,早退,曠工等情況的,一律記入員工個人檔案,並作為員工績效考核的依據。
第二十條 出差
員工出差當天不能返回的,應填寫《出差申請單》,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送行政人事部備案;如於上班時間中開始出差者,須填寫《員工外出申請》經主管或經理批准後方可外出。有關費用申報,依據《出差管理辦法》辦理。
第二十一條 公出
一、辦理:員工因公務需要,於上班中離開崗位或出入廠者,應填寫"員工外出申請"呈部門主管或經理核准後方可公出;
二、保安員於每日上午十時前將前一日"員工外出登記表"彙總登記送行政人事部備案。
第二十二條 休假以及請假給假規定
一、元旦一天(元月一日)
二、國際勞動節三天 (五月一日,五月二日,五月三日)
三、國慶節三天 (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四、春節放假從農曆二十六至正月初七
五、聖誕節一天 (十二月二十六日)
以上為公司應放假之節日;
六、因工作需要,公司要求員工於公休假日或法定假日照常出勤,員工不得無故推諉,事後由公司安排同等時間補休或按公司有關規定核發加班工資。
七、本公司員工請假及給假規定説明如下:
1、公假:(公假期間,工資照發)依照政府法令應公假者。因參加社會活動,需經副總經理以上批准給予公假。
2、工傷假:(經確認為工傷的,工傷假工資照發,但按工傷天數扣發全勤)
A、員工因執行公務負傷或致傷殘者,持指定醫院證明,經行政人事部確認,確不能出勤者,核給工傷假,工資照發,假期期滿,應主動復職,否則以曠工處理。如情況緊急,得以事後補辦手續。
B、員工因公負傷,傷愈復發,經指定醫院,勞動局等相關部門鑑定,確認為舊傷復發的,可按工傷對待。
3、事假:(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A、員工如有私事必需親自處理,應事先請假。特殊情況不能事先請假的,可用電話或委託他人向本人主管或經理請示,經批准後方能以事假論。續假也應提前辦理;
B、一般員工請假半天內,由主管核准。3天(含3天)以內由部門經理核准,4天以上必須由(副)總經理審批,主管以上幹部請假均需由(副)總經理審批;
c、事假最少以四小時為計算單位;
D、事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當月工資/25×事假天數
E、員工申請事假,主管或經理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其提出有關證明文件;
4、病假:(員工普通傷病,疾病或生理原因必需治療或休養者,可申請病假。)
A、全年病假日數不得超過醫療期。在本公司工作年限3年以下者為1個月,工作4年至6年者為2個月,工作7年至20xx年者為3個月,工作滿20xx年以上者為4個月。逾期者,依規定辦理停薪留職,但以一年為限,逾期仍不能復工者,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B、請病假逾2日(含)以上者,公司可視具體情況要求員工出具證明或公司指定醫院開具證明(附病情報告)。請病假1天者,經主管領導批准後,也可確認病假,未依規定辦理手續檢舉證明者一律以曠工論;
c、病假工資扣除額的計算方法:
司齡3年以下(含3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50%
司齡4-6年(含6年) 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30%
司齡7-20xx年(含20xx年)當月工資/25×病假天數×10%
司齡20xx年以上(含20xx年)在規定的醫療期限內不扣工資
D、無正當理由或虛構捏造謊報病假者,經查屬實,公司依規定記大過一次處分。情節嚴重者,予開除處理。
5、婚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其本人結婚者可請下列之婚假,工資照發,如員工結婚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一般婚假3天;
B、晚婚假7天(女滿22週歲,男滿25週歲);
c、請婚假應附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結婚證明文件。
D、婚假不能分段申請。
6、喪假:本公司員工經試用合格轉為正式員工後,依下列規定給予喪假,工資照發,如奔喪地點不在深圳,則以下假期不含路途時間,路途時間按距深圳之遠近而定,一般往返為2-6天:
A、員工之父母,子女或配偶死亡,給喪假5天,工資照發;
B,祖父母,兄弟姐妹或配偶父母死亡,給喪假3天,工資照發。
7,產假,計劃生育假:
A,女員工產假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者(女24週歲)另加10天,工資照發;配偶生育無人照顧,可酌情給男方15天以內的假期,按計劃生育假考勤。
B,懷孕4個月以內流產者,依病假規定處理;
c,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含)以上流產時,給假15天,工資照發;
E,請產假須事後一個月內提交嬰兒出生證。
F,產假期滿恢復工作時,允許有一至二週的時間逐步恢復原定的工作量。
g,女員工計劃外生育,其休息時間以事假論。
H,配偶在本市工作,行絕育手術後需要護理,可持絕育手術證明享受二天的計劃生育假。
I,已婚女員工1年內做兩次人工流產,其中一次按事假。
8,年度休假:
A,給假標準:員工進入公司實際工作滿一年至三年(含第三年)的,方可享有3日年度休假之福利;
B,從第四年以後,服務期每滿一年加1日假期,但年度休假累計最多不超過15日。
c,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請年度休假:
1) 試用期員工;
2) 服務年限未滿一年者;
3) 全年度申請事假及病假合計數超過14日者;
4) 前一年度曾受大過(含)以上處分者;
5) 前一年度曾有曠工1天(含)以上者。
D、年度休假核算方式
1) 年度休假以12月31日為結算日;
2) 計算第二項服務的月份數,不足一月者不計;
E,年度休假申請手續:
1) 年度休假須提前提出申請,經部門經理審核後將休假單送行政人事部。
2) 部門主管以上幹部年度休假其核準權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核准;
3) 經准假的員工應在休假日前將工作交給代理人;
4) 未進行相關工作移交的,不得休假。
F,員工年度休假期間支付全額工資;
g,員工年度休假期間,如公司有緊急事務時,需其隨時銷假上班,員工不得無故推辭,但員工可保留其剩餘假期並另申請年度休假的權利,但不得跨年度;
H,年度休假是公司給予員工每年一次性休假的福利形式,不得作病假及臨時請假的變通。
9,本公司員工請事假,病假如遇例假日或法定節日,則不予計入請假期內;
10,部門主管(不含)以下人員的請假,1天以內者,由部門主管批准,1-3天(含3天)由部門經理批准,4天以上者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部門主管以上人員的請假均需由總經理或主管副總經理批准,其中病假2天(含)以上者如不能提前請假,均需直接打電話給總經理請假,其它假均需提前申請,由總經理批准後方可;
八、因私外出:
1,工作時間內,員工因私外出,得填寫《請(事)假單》,經主管簽署後方能外出,並按事假手續辦理。
2,員工因私外出,不填寫假條和外出單而離開公司並不聽門衞制止者,一律視作擅自離開,以曠工處理。
九,本公司員工因故必需請假時,應於事前辦妥請假手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如遇急病或臨時重大事故需親自處理時,得於半日內委託他人或以電話,電報,傳真報告主管並經同意,事後補辦相關證明。曠工1天作事假3天計算。
十,公司因生產訂單不足及其它原因需安排部分人員留職待崗,需服從安排,並且在待崗期間需隨時服從公司指令上崗或其它公司活動。
第四章 工資與給付規定
第二十三條 本手冊所稱工資係指員工因工作所獲得之報酬,包括基本薪資,生活津貼,績效工資等,並以現金方式給付。
第二十四條 工資結構
一、基本薪資:依深圳物價狀況及公司實際予以核定給付;
二、生活津貼:含住房,通訊,交通等補助的一種津貼;
三、績效工資:依個人業績水平,工作態度等核定的工資;
四、職務加級:依擔任一定主管以上職務責任的津貼;
五、特殊津貼:為因特殊狀況核給的津貼。
第二十五條 公司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10日,支付的是員工上月1日至31日的工資。若支付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順延。
員工工資將可能在如下情況下發生調整:
一、工工資常規調整,即指公司有可能根據經營業績情況,社會綜合物價水平的較大幅度變動而相應調整員工工資。
二,公司將定期根據員工的工作業績和工作能力進行獎勵性工資晉級,其對象為崗位工作中成績顯著者;促進企業經營管理,提高經濟效益方面成績突出者;公司認為應獎勵的其他人員。
三,員工在年終考核中,被所在部門認為工作績效低於平均水平,將可能被降低工資。
四,員工職務發生變動,其工資相應進行調整,其工資必須在該職務級別工資範圍之內。
第二十六條 試用期內員工離職情況的工資給付規定
一,試用期內公司決定辭退之員工,工資按實際工作日給付;
二,試用期內員工自行提出辭職情況:
1,辦公室職員等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一個星期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2,一般作業員工在錄用後,實際工作不滿3天而自行辭職的,工資抵培訓費用,不予給付。
第五章 員工權利
第二十七條 每個員工有享受憲法規定之公民權利與中國法律給予之權利,且不容侵犯。
第二十八條 員工有享受勞動安全與保護之權利。
第二十九條 有按規定休息與休假之權利。
第三十條 有參加公司組織之民主管理權利。
第三十一條 有對公司發展提出建議與評價之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按公司規定以勞動取得報酬之權利。
第三十三條 有按公司規定享受福利待遇之權利。對於明顯違反的指令,員工有權拒絕執行並有越級上報的責任和權力。對違反人事管理制度,使員工自身利益受到侵犯的行為,員工有向總經理申訴以得到公正待遇之權利。
第三十四條 對公司名義之處罰,報酬,休假等發生爭議時,有向政府勞動管理機關申請調解仲裁或向起訴之權利。
第三十五條 對公司作出特殊貢獻者有享受公司物質及精神獎勵之權利。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8
一,早上10.:00準時上崗搞好店內衞生,保持櫃枱整齊乾淨,做好營業準備。
二,11:00分準時開業,工作服穿戴整齊。售貨員上班時不得塗化粧品、香水、染指甲。 三,營業過程中做到:
1.微笑服務、舉止端莊;
2.售貨時做到準斤足兩,計價無誤,收款準確,唱收唱付,百問不厭,百拿不厭;
3.交遞商品時,文明禮貌,不摔不扔商品;
4.遇到無理取鬧的顧客,要做到罵不還口,要耐心説明,熱情接待每一位顧客。 四,下班後,要有兩人清理現金,封款上交,清潔營業工具,整理上貨,打掃貨架衞生。 五,認真執行櫃枱“十個不準”和“六個一樣”。
十個不準即:1、 不準在櫃枱內吃東西;
2、 不準在櫃枱內聊天、嬉笑、打鬧;
3、 不準因上貨、結賬、點款而不理睬顧客;
4、 不準在櫃枱上座着接待客人;
5、 不準與客人發生爭吵、辱罵、毆打;
6、 不準在櫃枱會客,存放私人物品、做任何私事;
7、 不準烤火價、趴貨台;
8、 不準挪用商品銷售款;
9、 不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10、不準私自對顧客優惠或私分贈品。
六個一樣: 1.生人、熟人一樣;
2.大人、小孩一樣;
3.買和不買一樣;
4.忙和閒一樣;
5.買商品和退商品一樣;
6.一般顧客和個別顧客一樣。制度制定好了,不能視為形式,必須長期的嚴格執行。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9
目 錄
第一章 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略)
第二章 入職指引
第三章 員工守則與行為規範
第四章 薪酬與福利
第五章 請假及休假制度
第六章 獎懲辦法
第七章 員工關係與溝通
附件1:《員工手冊》使用説明
第一章 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一、公司簡介
(略)
二、企業文化
(略)
第二章 入職指引
一、報到
員工被錄用時,按公司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原件,經核對無誤後公司有權留存相關證件或證明的複印件,此等證件或證明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應聘登記表、畢業證書(包括學位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婚姻狀況證明、照片、醫療檢查文件及推薦書等。
以確保員工的相關權益,請在以下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後一個月內向公司出示相關證明的原件並保留下複印件:
1、姓名或身份證;
2、户籍;
3、婚姻狀況;
4、職稱、從業資格;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二、新進員工培訓
員工進入公司後,公司將安排相關人員對新進員工進行入職培訓。
三、試用期與轉正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作表現合格者的,將被正式聘用為公司正式員工。
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休長病假,復工後未完成部分的試用期將相應順延。
第三章 員工守則與行為規範
一、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它不得帶入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 所。
5、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帶出公司。
6、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7、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8、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9、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樊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10、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1、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2、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13、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工作時間及考勤
1、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體休息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員工每天須在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後各刷卡一次,每個工作日共計四次。
2、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時刷卡或忘記刷卡,請在月底的刷卡記錄中寫明原因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未刷卡,又未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將被視做曠工。
3、不得代他人刷卡。發現一次,代人刷卡者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被刷卡者按曠工處理。
4、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早遲)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三、禮儀儀表
員工應注意遵守下列要求:
1、 工作期間,應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禮、高效敏捷。
2、 上班時,應注意衣着整潔、大方、得體。男職員不可留長髮,蓄鬍須,女職員不可濃粧豔抹。有公司工作服的,要着工作服上班。
3、 同事間應互相尊重,互助互愛,語言文明,任何時候不謾罵對方。
4、 對外交往應有禮有節,不卑不亢,禮貌大方,簡樸務實。
四、保密
每個員工都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於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 務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對外提供有密機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
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3、 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 發現了有可能導致公司祕密泄漏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五、曠工和遲到
1、未經請假或假滿後擅自不到職構成曠工。
2、員工曠工期間,公司不向其發放在此期間的薪資、獎金及相關津貼。
3、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二日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
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第四章 薪酬與福利
一、薪資
1、薪資構成
員工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包括一年)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其工作表現及公司效益決定發放相應數額的年終獎。
2、發薪日
工資按月發放,發放時間為次月 日,年終獎金髮放時間為農曆春節前。
3、薪資調整
每年 月份,公司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
二、社會保險
公司為正式聘用的員工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生育等國家法定社會保險。
三、福利
公司可根據員工的職位及工作性質提供相應數額的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節假日津貼。
第五章 請假及休假制度
一、請假
1、事假
請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人備案,事假超過一天的,還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准後,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臨時外出超過四小時的,視為請假半天。
2、病假
員工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事宜,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請假單,並附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供病休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3、婚假 .
達到法定婚齡者婚假為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初次結婚者為晚婚;女年滿
23週歲初次結婚者為晚婚)為1 0天,限一次用完。不在本公司申辦開具結婚證明
手續的員工在本公司不享有婚假。員工應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婚假申請,
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結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辦理結婚登記的,待試用期屆滿
並轉正後,方可向公司提起婚假申請。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括法定休息日,員工不休或未休滿婚假的,公司不另行給予經濟上的補償。
4、產假/陪產假
4.1、女員工產假90天;晚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非順
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產假15天。
4.2、產假原則上為產前15天,產後75天,產前產假超過15天部分者,應於產後可請假天數中扣除,產前產假不足15天部分者,產後可補請。
4.3、男員工可請陪產假1天,以一次為限;配偶為晚育的,陪產假為3天。
5、喪假
如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子3天的假期。
二、休假
1、年假
1.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自第二年開始享有至少5天的年假。以後每滿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過10天,休假之前應先規劃,以不影響現行工作,並經核准為限。
1.2當年年假應在當年年度一次性休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至次年二月份之前休完。因員工個人原因未休年假者,公司不另行給予經濟上的補償。
三、請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間工資應全額扣除,當月實發工資=月工資—(月工資/當月工作日總數×事假天數)。一年之內,員工累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10天,超過者,公司可酌情決定不向其發放年終獎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間工資按原工資的60%(即扣除40%)計發,當月實發工資=月工資—(月工 資/當月工作日總數×事假天數×40%)。一年之內,員工累計病假天數超過20天,公司可酌情決定不向其發放年終獎。
3、產假
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該員工月平均工資向該員工支付生育津貼。
4、其他
婚假、喪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間員工工資全額發放。
第六章 獎罰辦法
一、一般規定
本獎懲辦法系公司獎勵和處罰員工的依據與規定。員工具有以下獎懲之情形者,應由直
屬主管或管理部門依事實呈報,經總經理核准後公告,並列入員工個人記錄。有關獎懲
措施於年底相抵之後將給予:加/減薪、升/降級、加/扣獎金等獎勵或處罰。
二、獎勵
1、嘉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嘉獎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體成效並能及時完成任務者;
1.2熱心服務,表現積極,有優良具體事實者;
1.3愛護團體榮譽,足為同仁表率者;
1.4協調或促進內部團結表現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績者。
2、記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記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務者;
2.2對業務開發有特殊貢獻者:
2.3對於公司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後,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置得宜者;
2.5舉發舞弊、違規、盜竊、泄密、浪費、損毀公物或其它有關本公司權益者;
2.6有其它較大功績者。
3、記大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記大功一次:
3.1遇緊急事故,奮不顧身,不避危難,處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財物之安全,因而減少損害者;
3.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4、獎金或晉級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獎金或晉級—次:
4.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4.2對於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績者。
三、懲罰
1、申戒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查證確實者,課4以申戒一次:
1.1 工作經常落後,未按規定作業或作業不詳、不實者;
1.2 未按規定穿著服裝,經警告不聽勸告者;
1.3 無故不參加公司各種集會或活動者;
1.4 與同事爭執不聽勸阻者;
1.5 辦公場所內隨地亂丟果皮紙屑、吐痰、製造髒亂者;
1.6 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1.7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現場吃零食;在上班時間玩遊戲或從事其他娛樂活動者;
1.8 上班時間從事非業務有關之私事者;
1.9 有輕微曠工現象或多次上班遲到且無正當理由者;或
1.10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申戒。
2、記小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或有具體事證者,課以記小過:
2.1 因疏忽導致公司財物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2 上班時間擅離職守怠忽工作者;
2.3 言行輕浮或其它違反善良風俗行為者;
2.4 擔任主管,對屬下不良行為知情不報者;
2.5 未經許可攜帶公司物品外出者;
2.6 未經許可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者;
2.7 擔任主管,濫用職權,惡意辱罵員工或謀取不當利益者;
2.8 不聽上級指揮,違抗命令或惡意辱罵主管者;
2.9 主管值班未到崗,且事先未説明並安排替補者;
2.10 任職期間被申戒達三次者;或
2.11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記小過者。
3、記大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課以記大過一次:
3.1 因個人過失或失職或不依公司規定作業,導致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3.2 在工作場所飲酒、賭博及其它不良行為者;
3.3 撕毀公告,破壞公物者;
3.4 搬弄是非,製造謠言,影響同仁和諧或情緒者;
3.5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對象或工具者;
3.6 託人打卡或代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3.7 未經許可擅自帶外人進入工作現場者;
3.8 使用非法軟件及非因產品開發需要玩電子遊戲者;
3.9 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之查詢,故意隱藏或報告不實者;
3.10 主管值班未到,經提醒仍未補值班者;
3.11 任職期間記小過達三次者;或
3.12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記大過者。
4、解聘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公司有權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關係),可根據情況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依違反勞動合同規定處理,行為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4.1 在錄用時或勞動合同期間出具虛假證明、提供不實信息、遺漏重要事實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違背其真實意願的;
4.2 盜用或濫用公司圖章印鑑,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或者對外簽署相關合同等文件,損害公司權益或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
4.3 濫用職權或利用職務或所從事工作之便,營私舞弊,私收賄賂及或商業回扣、介紹費、佣金、好處費等,經查證屬實者;
4.4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相沖突的工作,或者與任何第三方通謀,損害公司利益的或經公司多次批評仍未改正的;
4.5 多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多次批評教育仍未改正的;
4.6 侵佔、私藏公司財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損壞公司財物,財物價值(包括一次或累計)達到或超過人民幣20xx元的;
4.7 挑撥離間導致公司人員離心分裂的;
4.8 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於:酗酒、賭博、吸毒),嚴重影響其正常工作的;
4.9 在公司辦公場所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有傷風化活動的;
4.10 從事某些行為,嚴重干擾公司正常經營的;
4.11 未經許可進入公司網絡系統的管理員帳號或他人信箱者;
4.12 竊取他人計算機中的資料,或未經當事人或其主管同意複製當事人計算機中的資料;
4.13 有意在公司網絡或信箱裏傳播含計算機病毒的檔案或信件者;
4.14 在網絡上觀看、下載、傳播有損國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內容者;
4.15 任何期間累計記大過達三次者;
4.16 其它違反國家法紀及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應予解聘者。
第七章 辭職及勞動合同續簽
一、員工辭職
1、日期限內,經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後,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經批評教育無效,視為自動辭職,勞動合同自前述條件滿足時即行解除。
二、辭職手續
主動提出離職的員工,須得前三十日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核准後,憑員工辭職申請書到向公司領取員工辭職手續表,辦理以下辭職手續:
2.1工作業務交接;
2.2繳回各項工作用品及文件資料;
2.3人事、資產、財務、諮訊物品繳驗;
2.4工資福利結算;
2.5轉調人事關係、檔案、黨團關係、保險關係。
三、勞動合同續簽
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公司需要,公司可與員工協商在原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協商續簽事宜,並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如無相反規定,新勞動合同自原來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續簽,勞動合同將在到期日自行終止。
第八章 員工關係與溝通
一、員工活動
為了加強員工之間的溝通及令員工長期保持身心舒暢,公司會不定期舉行各類康樂及聚會活動,例如:郊遊、公司週年慶、生日會、春節聯歡會等。
二、員工投訴
如果員工希望就有關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訴,應首先口頭或書面向部門主管提出,相關負責人會於一個星期內向投訴員工瞭解及討論有關投訴。對於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將不予受理及跟進。
三、員工諮詢
員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問題要尋求協助,可向相關負責人提出,如合理正當將得到公司的積極協助。
《員工手冊》使用説明
1、本《員工手冊》中,所稱“員工”係指X有限公司。
2、本《員工手冊》適用於所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3、公司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對本《員工手冊》不時進行修訂。
4、在本《員工手冊》實施過程中,員工可對其提出任何意見、建議和疑問,經協商可予修改或完善。
員工確認聲明
X有限公司:
本人已收到並閲讀《X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以下稱“《員工手冊》”),已充分理解並明白《員工手冊》中各條款及規定的意義與內涵。基於此,本人願意接受並遵守《員工手冊》及公司其他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自覺維護公司利益。如未遵守或如有違反,願意無條件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簽署員工:
日期:
X有限公司
員工手冊
20xx年四月
目 錄
第一章 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略)
第二章 入職指引
第三章 員工守則與行為規範
第四章 薪酬與福利
第五章 請假及休假制度
第六章 獎懲辦法
第七章 員工關係與溝通
附件1:《員工手冊》使用説明
第一章 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一、公司簡介
(略)
二、企業文化
(略)
第二章 入職指引
一、報到
員工被錄用時,按公司要求出示有關證件或證明原件,經核對無誤後公司有權留存相關證件或證明的複印件,此等證件或證明包括但不限於:離職證明、居民身份證複印件、應聘登記表、畢業證書(包括學位證書)、相關資質證書、婚姻狀況證明、照片、醫療檢查文件及推薦書等。
以確保員工的相關權益,請在以下個人資料發生變更後一個月內向公司出示相關證明的原件並保留下複印件:
1、姓名或身份證;
2、户籍;
3、婚姻狀況;
4、職稱、從業資格;
5、培訓結業或進修畢業。
二、新進員工培訓
員工進入公司後,公司將安排相關人員對新進員工進行入職培訓。
三、試用期與轉正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為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為六個月,試用期工作表現合格者的,將被正式聘用為公司正式員工。
試用期內,如果員工休長病假,復工後未完成部分的試用期將相應順延。
第三章 員工守則與行為規範
一、員工守則
1、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公司規定其它不得帶入工作場所的物品進入公司工作場 所。
5、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帶出公司。
6、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方可離開。
7、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衞生。
8、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9、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鬥毆、搭訕樊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10、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1、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2、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13、按規定時間上下班,不得無故遲到、早退。
二、工作時間及考勤
1、上班時間為: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具體休息時間以公司通知為準)。員工每天須在上午、下午上班之前和下班之後各刷卡一次,每個工作日共計四次。
2、因公外出或出差不能按時刷卡或忘記刷卡,請在月底的刷卡記錄中寫明原因並由部門負責人簽字。未刷卡,又未請部門負責人簽字的,將被視做曠工。
3、不得代他人刷卡。發現一次,代人刷卡者將從當月工資中扣除50元,被刷卡者按曠工處理。
4、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按事假2小時處理;遲到(早遲)10分鐘以上1小時以內,按事假半天處理;遲到一小時以上,按事假一天處理。
三、禮儀儀表
員工應注意遵守下列要求:
1、 工作期間,應保持精神振作、彬彬有禮、高效敏捷。
2、 上班時,應注意衣着整潔、大方、得體。男職員不可留長髮,蓄鬍須,女職員不可濃粧豔抹。有公司工作服的,要着工作服上班。
3、 同事間應互相尊重,互助互愛,語言文明,任何時候不謾罵對方。
4、 對外交往應有禮有節,不卑不亢,禮貌大方,簡樸務實。
四、保密
每個員工都負有保守公司祕密的義務。這種保密的義務,不僅限於員工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內,而且還應注意無論是退休或離職後,都將承擔這種義務:
1、 務必保管好自己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授權或批准,不得對外提供有密機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
開的經營狀況、財務數據等。
3、 對非本人職權範圍內的公司機密,應作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傳播。
4、 發現了有可能導致公司祕密泄漏的現象應立即向有關上級報告。
五、曠工和遲到
1、未經請假或假滿後擅自不到職構成曠工。
2、員工曠工期間,公司不向其發放在此期間的薪資、獎金及相關津貼。
3、連續曠工三日或全月累計曠工六日或一年累計曠工達十二日者,公司有權立即解除
勞動合同,且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4、員工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兩次扣一天工資。
第四章 薪酬與福利
一、薪資
1、薪資構成
員工工資構成為: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包括一年)的員工,公司將根據其工作表現及公司效益決定發放相應數額的年終獎。
2、發薪日
工資按月發放,發放時間為次月 日,年終獎金髮放時間為農曆春節前。
3、薪資調整
每年 月份,公司對員工進行績效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對員工薪資進行調整。
二、社會保險
公司為正式聘用的員工繳納養老、失業、醫療、生育等國家法定社會保險。
三、福利
公司可根據員工的職位及工作性質提供相應數額的交通補貼、通訊補貼、節假日津貼。
第五章 請假及休假制度
一、請假
1、事假
請事假應事先填寫請假單,經相關負責人審批後交人備案,事假超過一天的,還應經總經理審批。事假獲准後,應在離開工作崗位之前安排好工作,臨時外出超過四小時的,視為請假半天。
2、病假
員工須於上班前或不遲於上班後30分鐘內告知相關負責人請假事宜,於病假後上班的第一天填寫請假單,並附區(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休證明。未能在上述規定時間內提供病休證明的,按事假處理。
3、婚假 .
達到法定婚齡者婚假為3天,晚婚者(男年滿25週歲初次結婚者為晚婚;女年滿
23週歲初次結婚者為晚婚)為1 0天,限一次用完。不在本公司申辦開具結婚證明
手續的員工在本公司不享有婚假。員工應在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提出婚假申請,
事先填寫請假單,並附結婚證明,員工在試用期內辦理結婚登記的,待試用期屆滿
並轉正後,方可向公司提起婚假申請。婚假不包括法定假日,但包括法定休息日,員工不休或未休滿婚假的,公司不另行給予經濟上的補償。
4、產假/陪產假
4.1、女員工產假90天;晚育(女24週歲以上初育為晚育)的,增加產假30天;非順
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增加一胎,增加產假15天。
4.2、產假原則上為產前15天,產後75天,產前產假超過15天部分者,應於產後可請假天數中扣除,產前產假不足15天部分者,產後可補請。
4.3、男員工可請陪產假1天,以一次為限;配偶為晚育的,陪產假為3天。
5、喪假
如員工的直系親屬(包括配偶、父母、子女)不幸亡故,公司給子3天的假期。
二、休假
1、年假
1.1凡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員工,自第二年開始享有至少5天的年假。以後每滿一年增加1天,最多不超過10天,休假之前應先規劃,以不影響現行工作,並經核准為限。
1.2當年年假應在當年年度一次性休完,經相關負責人批准,可延長至次年二月份之前休完。因員工個人原因未休年假者,公司不另行給予經濟上的補償。
三、請假及休假待遇
1、事假
事假期間工資應全額扣除,當月實發工資=月工資—(月工資/當月工作日總數×事假天數)。一年之內,員工累計事假天數不得超過10天,超過者,公司可酌情決定不向其發放年終獎直至解聘。
2、病假
病假期間工資按原工資的60%(即扣除40%)計發,當月實發工資=月工資—(月工 資/當月工作日總數×事假天數×40%)。一年之內,員工累計病假天數超過20天,公司可酌情決定不向其發放年終獎。
3、產假
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按照公司上一年度該員工月平均工資向該員工支付生育津貼。
4、其他
婚假、喪假、年假、法定假日期間員工工資全額發放。
第六章 獎罰辦法
一、一般規定
本獎懲辦法系公司獎勵和處罰員工的依據與規定。員工具有以下獎懲之情形者,應由直
屬主管或管理部門依事實呈報,經總經理核准後公告,並列入員工個人記錄。有關獎懲
措施於年底相抵之後將給予:加/減薪、升/降級、加/扣獎金等獎勵或處罰。
二、獎勵
1、嘉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嘉獎一次:
1.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有具體成效並能及時完成任務者;
1.2熱心服務,表現積極,有優良具體事實者;
1.3愛護團體榮譽,足為同仁表率者;
1.4協調或促進內部團結表現特佳者;
1.5有其它功績者。
2、記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記功一次:
2.1工作效率特高,大幅提前完成重大任務者;
2.2對業務開發有特殊貢獻者:
2.3對於公司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後,卓有成效者;
2.4遇有突變,勇於負責,,處置得宜者;
2.5舉發舞弊、違規、盜竊、泄密、浪費、損毀公物或其它有關本公司權益者;
2.6有其它較大功績者。
3、記大功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記大功一次:
3.1遇緊急事故,奮不顧身,不避危難,處置得宜,保全人身或財物之安全,因而減少損害者;
3.2維護公司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3.3有其它重大功績者。
4、獎金或晉級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可授予獎金或晉級—次:
4.1一年內記大功三次者;
4.2對於公司業務有特殊貢獻,足為全公司表率者;
4.3有其它特殊功績者。
三、懲罰
1、申戒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且經查證確實者,課4以申戒一次:
1.1 工作經常落後,未按規定作業或作業不詳、不實者;
1.2 未按規定穿著服裝,經警告不聽勸告者;
1.3 無故不參加公司各種集會或活動者;
1.4 與同事爭執不聽勸阻者;
1.5 辦公場所內隨地亂丟果皮紙屑、吐痰、製造髒亂者;
1.6 在禁煙區內吸煙者;
1.7 在工作場所喧譁、嬉戲、吵鬧,妨害他人工作;在工作現場吃零食;在上班時間玩遊戲或從事其他娛樂活動者;
1.8 上班時間從事非業務有關之私事者;
1.9 有輕微曠工現象或多次上班遲到且無正當理由者;或
1.10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申戒。
2、記小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或有具體事證者,課以記小過:
2.1 因疏忽導致公司財物遭受損害或傷及他人者;
2.2 上班時間擅離職守怠忽工作者;
2.3 言行輕浮或其它違反善良風俗行為者;
2.4 擔任主管,對屬下不良行為知情不報者;
2.5 未經許可攜帶公司物品外出者;
2.6 未經許可擅自帶外人進入公司者;
2.7 擔任主管,濫用職權,惡意辱罵員工或謀取不當利益者;
2.8 不聽上級指揮,違抗命令或惡意辱罵主管者;
2.9 主管值班未到崗,且事先未説明並安排替補者;
2.10 任職期間被申戒達三次者;或
2.11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記小過者。
3、記大過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者或有具體事證者,課以記大過一次:
3.1 因個人過失或失職或不依公司規定作業,導致錯誤,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3.2 在工作場所飲酒、賭博及其它不良行為者;
3.3 撕毀公告,破壞公物者;
3.4 搬弄是非,製造謠言,影響同仁和諧或情緒者;
3.5 遺失經管之重要文件、機件、對象或工具者;
3.6 託人打卡或代打卡或偽造出勤記錄者;
3.7 未經許可擅自帶外人進入工作現場者;
3.8 使用非法軟件及非因產品開發需要玩電子遊戲者;
3.9 對上級人員有關職務上之查詢,故意隱藏或報告不實者;
3.10 主管值班未到,經提醒仍未補值班者;
3.11 任職期間記小過達三次者;或
3.12 其它違反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應予記大過者。
4、解聘
員工有下列行為之一經查證確實或有具體事證者,公司有權立即解聘(即解除合同關係),可根據情況要求賠償經濟損失,並依違反勞動合同規定處理,行為嚴重者報送公安機關處理:
4.1 在錄用時或勞動合同期間出具虛假證明、提供不實信息、遺漏重要事實或存在其他情形,致使公司做出的意思表示違背其真實意願的;
4.2 盜用或濫用公司圖章印鑑,偽造不實工作記錄、文件、單據,或者對外簽署相關合同等文件,損害公司權益或對公司造成不良影響的;
4.3 濫用職權或利用職務或所從事工作之便,營私舞弊,私收賄賂及或商業回扣、介紹費、佣金、好處費等,經查證屬實者;
4.4 未經公司事先書面同意,在外從事與公司利益相沖突的工作,或者與任何第三方通謀,損害公司利益的或經公司多次批評仍未改正的;
4.5 多次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經多次批評教育仍未改正的;
4.6 侵佔、私藏公司財物,或者故意或因重大過失損壞公司財物,財物價值(包括一次或累計)達到或超過人民幣20xx元的;
4.7 挑撥離間導致公司人員離心分裂的;
4.8 染有不良嗜好(包括但不限於:酗酒、賭博、吸毒),嚴重影響其正常工作的;
4.9 在公司辦公場所或在工作時間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有傷風化活動的;
4.10 從事某些行為,嚴重干擾公司正常經營的;
4.11 未經許可進入公司網絡系統的管理員帳號或他人信箱者;
4.12 竊取他人計算機中的資料,或未經當事人或其主管同意複製當事人計算機中的資料;
4.13 有意在公司網絡或信箱裏傳播含計算機病毒的檔案或信件者;
4.14 在網絡上觀看、下載、傳播有損國家利益或不健康之內容者;
4.15 任何期間累計記大過達三次者;
4.16 其它違反國家法紀及公司各種規定或工作規則,情節嚴重者,應予解聘者。
第七章 辭職及勞動合同續簽
一、員工辭職
1、日期限內,經提前至少30天以書面形式向公司提出辭職申請後,可以要求解除勞動合同。
2、員工無正當理由連續曠工超過15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天,經批評教育無效,視為自動辭職,勞動合同自前述條件滿足時即行解除。
二、辭職手續
主動提出離職的員工,須得前三十日提交員工辭職申請書,經核准後,憑員工辭職申請書到向公司領取員工辭職手續表,辦理以下辭職手續:
2.1工作業務交接;
2.2繳回各項工作用品及文件資料;
2.3人事、資產、財務、諮訊物品繳驗;
2.4工資福利結算;
2.5轉調人事關係、檔案、黨團關係、保險關係。
三、勞動合同續簽
根據員工的工作表現和公司需要,公司可與員工協商在原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協商續簽事宜,並簽署新的勞動合同。如無相反規定,新勞動合同自原來勞動合同終止之日起正式生效。如未續簽,勞動合同將在到期日自行終止。
第八章 員工關係與溝通
一、員工活動
為了加強員工之間的溝通及令員工長期保持身心舒暢,公司會不定期舉行各類康樂及聚會活動,例如:郊遊、公司週年慶、生日會、春節聯歡會等。
二、員工投訴
如果員工希望就有關工作事宜作出正式投訴,應首先口頭或書面向部門主管提出,相關負責人會於一個星期內向投訴員工瞭解及討論有關投訴。對於所有匿名的信件,公司將不予受理及跟進。
三、員工諮詢
員工如因工作或私人生活問題要尋求協助,可向相關負責人提出,如合理正當將得到公司的積極協助。
《員工手冊》使用説明
1、本《員工手冊》中,所稱“員工”係指X有限公司。
2、本《員工手冊》適用於所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的員工。
3、公司將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的有關規定以及公司經營發展的需要對本《員工手冊》不時進行修訂。
4、在本《員工手冊》實施過程中,員工可對其提出任何意見、建議和疑問,經協商可予修改或完善。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0
公司員工手冊範本目錄
一、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3
二、聘用規定…………………………………………………………………………4
三、入職規定…………………………………………………………………………4
四、工資報酬…………………………………………………………………………5
五、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5
六、福利………………………………………………………………………………6
七、合同解除…………………………………………………………………………8
八、工作紀律…………………………………………………………………………9
九、財務管理…………………………………………………………………………11
十、獎罰規定…………………………………………………………………………13
標準企業員工手冊|公司員工手冊範本
一. 公司的八項基本原則
1.1客户原則
客户永遠是對的—名人員工在與客户交往時一定要牢牢切記!客户是名人的衣食父母,須絕對尊重,盡心服務。名人員工無論對待任何客户,必須耐心、友善、誠懇、負責任,珍惜客户的每一分錢。名人員工必須時刻保持危機感,齊心協力地用更好的服務全力爭取客户。
1.2實效原則
“做實效的網站”是名人網絡的公司的使命。名人的一切活動必須永遠圍繞做實效的事情這一標準進行;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深入名人員工心中;做實效的事情必須成為名人員工的行為準則。
1.3敬業原則
敬業精神—敬業樂業是名人網絡人的必備素質。名人網絡人對人對事必須有責任感。名人網絡人對每一項業務必須充滿激情,激發智慧,勤奮工作,不斷創新,決不言輸,做到更好。
1.4團隊原則
團隊精神—協作、溝通、配合、協調一致地達成團隊的共同目標,團隊的利益高於一切,是名人網絡人的行為準則。名人所有員工都是名人大團隊中的一員,人格平等,分工合作,維護團隊利益,為團隊的集體榮譽共同奮鬥不惜。
1.5文明原則
名人網絡人是文化人,有教養的、文明的人。名人特別強調誠實正直,尊重他人,心胸開闊,坦誠相處,互幫互助。名人倡導禮貌行為,待人接物,必具禮貌態度,用禮貌語言,採取禮貌行為。
1.6勤儉原則
勤儉節約是中華民族的美德。名人網絡人應尊重人的智慧、愛惜財物、決不浪費。一點一滴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和損害公私財物都是可恥的行為。
1.7環境原則
名人網絡是每一位員工共有的事業空間,任何個人偏好或行為均不得影響他人的工作狀態、創作氣氛及身心健康,不得有損公共環境。工作時間聊天睡覺,室內吸煙,桌面亂扔亂放雜物等行為一律禁止。
1. 8事業原則
名人網絡人將互聯網業看作是一種事業,而不僅僅是當作一種職業。名人網絡人必須努力學習、相互吸取、取長補短、積極進取、不斷提升,逐步提高自身的素質修養。
二. 聘用規定
2.1按本員工手冊中的條款和條件,公司聘用員工,員工接受聘用。
2.2受聘者必須如實填寫“員工登記表”的每一項內容(女員工須將個人的婚姻狀況、生育計劃如實反映,作為公司聘用安排的參考)並貼上照片,入職時連同身份證、學歷、有關職稱等複印件(交驗原件)及履歷交行政人事部處理存檔。
2.3員工受聘期間,分別按試用期和聘用合同規定領取薪金。
2.4員工應把全部工作時間和精力完全投入並努力履行其職責。
2.5公司根據需要分配各員工的工作並保留隨時調整的權利。
三. 入職規定
3.1培訓
3.1.1新員工入職時由行政人事部安排新員工入職培訓,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架構、制度、守則及一般工作程序的講解培訓;運營部負責公司運作流程的講解培訓。
3.1.2部門經理(或主管總監)負責部門的工作程序、作業操作規範及其職位描述的培訓。
3.1.3公司負責為員工提供適當的在職專業技能培訓。
3.2試用轉正
3.2.1所有新員工,試用期最多為三個月,具體由公司視其工作表現或其實際需要而定。
3.2.2試用期滿考核
試用期結束時,試用期新員工按照公司規定的試用期考核辦法辦理考核手續,如果公司認為試用人員合格,則通知試用人員轉為正式員工,雙方簽訂正式聘用合同,合同期由入職本公司之日起計。
試用期滿考核辦理程序:試用新員工提出試用期滿考核申請,經總監同意籤批後→去行政人事部領取試用期考核表並認真填寫→交行政人事部安排考核面試→總監簽署考核意見→總經理審批→行政人事部行文書面通知結果。
3.2.3如果試用人員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公司須在三個月內通知試用人員不被聘用及其理由。
四. 工資報酬
4.1工資
4.1.1公司將按雙方簽訂的聘用合同規定支付給員工月薪。
4.1.2員工工資按月支付,發薪日為下月10日。
4.2加班
4.2.1公司有權要求員工加班工作,實際加班工時作為當月的工作業績和季度團隊獎歷分配的依據之一。
4.2.2員工加班超過晚上10∶00時,可另報銷回家單程的士車費,但不能與其他因公市內交通費填在同一張報銷單上。
辦理程序:填寫報銷單→部門總監簽字→行政人事部經理審核→財務部會計簽字→總經理簽字→出納處報銷。
4.2.3專業部門員工加班,由品牌部統一填寫“加班單”,並報行政人事部備案。員工加班時間超過晚上8點以後,每超過一小時,第二天上班時間可延後一小時,凌晨二點以後,可於第二天下午1∶40上班。但須於晚上加班完畢前安排好自己的所有工作,寫出説明貼於公司告示牌上,以便查找資料和安排後序工作。
4.3雙薪
4.3.1作為獎勵,在本公司工作一年以上的員工年終可享受雙薪。
4.3.2工齡六個月以上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前(包括6月31日)入職且當年12月31日在崗上班的員工,不足12個月者,則年終雙薪按實際工作期限折算。
4.3.3在本公司工齡六個月以下的員工,即當年6月31日以後入職的員工,不享受當年雙薪。
4.3.4雙薪按員工年終當月的基本薪金計算,並以公曆年度為準,只計當年。
4.4所得税
4.4.1員工領取工資和獎金、各種補貼等其它報酬,有義務向國家繳納個人所得税。公司按照國家税法規定,代税務部門每月從個人薪金中,扣除該員工的個人所得税款,由公司每月統一向税務局繳納。
4.5升職、加薪或降職
3.5.1在公司業務發展需要的情況下,將從內部提升任何適合的人員至更重要的崗位。在考慮提升候選人時,主要考慮員工的敬業精神、專業能力、工作成績、團隊精神、行為操守、文化修養等。
4.5.2凡在本公司連續工齡滿一年的員工,根據敬業精神、工作責任心、工作能力、團隊精神、工作成績,公司考評和考核面試後,視其情況可以升職者升職,不能升職者可以增加基本工資5-10%;或者降薪、降職。
3.5.3公司將定期對各職位員工進行職位考核,凡因敬業精神、專業能力不勝任或工作態度欠佳而不適應工作需要者,公司將進行適當調整以至降職使用。
4.6 團隊獎勵:
4.6.1 公司內組建幾個二級團隊,公司對二級團隊按季度實行與毛收入掛鈎的獎勵辦法。具體辦法按公司當時的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4.6.2二級團隊內部員工的季度獎金分配,按照員工的敬業精神、團隊精神、工作能力、工作業績進行分配。
4.6.3員工的試用期無獎金,不參加團隊獎歷的分配,試用期滿轉正以後期間,可以參加團隊獎勵的分配。
4.6.4季度末以前離職的員工,不再參加當季度團隊獎勵的分配。
五. 工作時間及法定假期
5.1工作時間
5.1.1公司現行工作時間周工作制,每週工作六天,從週一至週六。
5.1.2工作日的上班時間為:8∶30-12∶00,14∶30-18∶00。(冬季與夏季之間工時相差不超過半個小時)
5.2法定假日
5.2.1按國家的統一規定執行。當前執行1999年9月18日國務院修定發佈的《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第二條全體公民放假的節日:新年1天(1月1日);春節,放假3天(農曆正月七年級、八年級、九年級);勞動節,放假3天(5月1日、2日、3日);國慶節,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以上法定假日為有薪假期。
5.3其他假期
5.3.1員工有權請病假、事假,請假手續參看本員工手冊第8.1.7、8.1.8條規定。
5.3.2婚假:有薪婚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請婚假必須向行政部出示其結婚證書。
5.3.3產假:產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員工在本公司工作兩年以上可享受帶薪產假(只享受基本工資);工齡兩年以下的,產假為無薪假期。產假期及以後該員工的崗位,由公司另行安排。
5.3.4喪假:員工直系親屬(指員工的父母、配偶、子女,除次以外均不屬直系親屬)死亡可享受有薪喪假。喪假期限根據政府當時規定執行。
5.3.5以上5.3條的各種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在內。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1
一、生活作息
1、 員工應嚴格按照公司統一的工作作息時間規定上下班。
2、 作息時間規定
上班時間 早 7:00
午休12:00——13:30
下班時間 晚 18:30
遲到﹙早退﹚
5分鐘至30分鐘 扣款10元
30分鐘至60分鐘 扣款20元
曠工
曠工半天 扣一天工資 按當月工資計算每天工資 曠工一天 扣三天工資 按當月工資計算每天工資
加班
本着同舟共濟精神,公司安排加班,應支持公司統一安排加班,加班
工資按計件制
獎勵
每月無曠工遲到﹙早退﹚記錄,給予滿勤獎勵50元
加班時間超過三小時的,公司給予工資以外的加班辛苦費10元
3、 員工上下班施行簽到制,上下班均須本人親自簽到,不得託、替他人簽到。如發現託、替人簽到,或簽到不實處,一律按遲到30分鐘至60分鐘處理
4、 員工上下班考勤記錄將作為公司績效考核的重要組成部分。
5、 員工如因事需在工作時間內外出,要向主管經理請示簽退後方可離開公司。否則算早退處理
7、 事假需提前一天向主管經理提出申請,並填寫請假條,經批准後方可休息。否則按曠工處理,
三、 衞生規範
1、 員工須每天清潔個人工作區內的衞生,確保地面、桌面及設備的整潔。
2、 員工須自覺保持公共區域的衞生,發現不清潔的情況,應及時清理。
3、 員工在公司內接待來訪客人,事後需立即清理會客區。
4、 辦公工作車間區域內嚴禁吸煙。
四、工作要求
1、 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吃零食、大聲喧譁,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當月累計發生三次扣款10元,累計次數,下月清零
2、 新入職員工的試用期為一個月,員工在試用期內要按月進行考評,在試用期間內離職須提前十五天以書面形式書寫離職報告
3、 公司內所制定的《員工日程表》是衡量員工完成工作量的依據,要求員工每天要認真、詳盡的填寫,作為公司考核員工工作量的標準。如胡亂填寫,弄虛作假,一經查實,當天工作量全部扣除,
4、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5、 加強學習與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及技能,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項培訓及公司組織的員工工作交流會議,
6、 經常總結工作中的得失,並參與部門的業務討論,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水平。
7、 不得無故缺席部門的工作例會及公司的重要會議。
8、 員工在工作時間必須全身心地投入,保持高效率地工作。
9、 員工在工作期間,因自身原因,造成的返工損失由員工自身承擔,具體標準,見計件制工價表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2
第一節 職業準則
一、基本原則
1 、公司倡導正大光明、誠實敬業的職業道德,要求全體員工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
2 、員工的一切職務行為,必須以公司利益為重,對社會負責。不做有損公司形象或名譽的事。
3 、公司提倡簡單友好、坦誠平等的人際關係,員工之間應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4 、公司內有親屬關係的員工應迴避從事業務關聯的工作。
二、員工未經公司法人代表授權或批准,不能從事下列活動:
1 、以公司名義考察、談判、簽約
2 、以公司名義提供擔保或證明
3 、以公司名義對新聞媒體發表意見、信息
4 、代表公司出席公眾活動
三、公司禁止下列情形兼職
1 、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 、兼職於公司的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
3 、所兼職工作對本單位構成商業競爭
4 、因兼職影響本職工作或有損公司形象
四、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 、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商業競爭對手經營管理的
2 、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商業競爭對手的
3 、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 、以直系親屬名義從事上述三項投資行為的
五、員工在對外業務聯繫中,若發生回扣或佣金的,須一律上繳公司財務部,否則視為貪污。
六、保密義務:
1 、員工有義務保守公司的經營機密,務必妥善保管所持有的涉密文件。
2 、員工未經授權或批准,不準對外提供公司密級文件、技術配方、工藝以及其他未經公開的經營情況、業務數據等。
第二節 行為準則
一、工作期間衣着、髮式整潔,大方得體,禁止奇裝異服或過於曝露的服裝。男士不得留長髮、怪發,女士不留怪異髮型,不濃粧豔抹。
二、辦公時間不從事與本崗位無關的活動,不準在上班時間吃零食、睡覺、幹私活、瀏覽與工作無關的網站、看與工作無關的書籍報刊。
三、禁止在辦公區內吸煙,隨時保持辦公區整潔。
四、辦公接聽電話應使用普通話,首先使用“您好,XX公司”,通話期間注意使用禮貌用語。如當事人不在,應代為記錄並轉告。
五、禁止在工作期間串崗聊天,辦公區內不得高聲喧譁。
六、遵守電話使用規範,工作時間應避免私人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禁止利用辦公電話閒聊。
七、文具領取應登記名稱、數量,並由領取人簽名。嚴禁將任何辦公文具取回傢俬用。員工有義務愛惜公司一切辦公文具,並節約使用。
八、私人資料不得在公司打印、複印、傳真。
九、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辦公資料物品。需要保密的資料,資料持有人必須按規定保存。
十、根據公司需要及職責規定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拖延、推諉、拒絕;對他人諮詢不屬自己職責範圍內的事務應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
十一、公司電腦管理、不準安裝與工作無關軟件、不準安裝任何遊戲。
十二、為保障公司高效運行,員工在工作中有義務遵循以下三原則:
1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並且合理,按規定辦。
2 、如果公司有相應的管理規範,但規定有不合理的地方,員工需要按規定辦,並及時向制定規定部門提出修改建議,這是員工的權利,也是員工的義務。
3 、如果公司沒有相應的規範,員工在進行請示的同時可以建議制定相應的制度。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3
水果店員工守則1
一、按時上下班:
1、遲到,早退
1)遲到,早退5分鐘以上的,給予每分鐘2元的行政處罰,每月累計遲到(早退)3次作曠工處理。
2)工作時還未穿着整齊制服及未能整理好個人儀容者作遲到處理。
3)若因為前一天加班時間太長而引起的遲到,店長應視情況處理,在適合範圍內的可不計遲到。
2、曠工
1)未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和無故不上班者,按曠工處理。
2)遲到超過45分鐘作曠工論處。
3)曠工1天扣罰3天工資和提成,當月累計曠工3天者,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計發當月工資和提成等。
4)因曠工或自動離職為公司帶來損失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3、吃飯時間40分鐘以內,每班2個人一組去吃飯。
二、請假:
1、無論任何假種,員工請假在1天或以內的,由店長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須經區域主管/店鋪督導批准同意.一週以上的必須經上級總監批准.《請假單》與當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
2、請假在3天以上的必須提前一週遞交書面申請,請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個月。
三、辭職
1、試用期員工辭職需提前一週遞交《辭職申請表》,正式員工需提前30天申請。
2、辭職員工在未離職前必須同樣專心工作.當辭職申請按程序獲得批准,並完成工作等交接後才可離職。
《辭職申請》批覆――店長批准――片區經理――人事部
3、若員工因為學習或留學深造而提出辭職的,公司可保留其工齡,並歡迎該員工以後再回公司工作。
4、辭職者工資於公司規定的發薪日發放。
四、儀容標準
1、男同事:
1)頭髮
頭髮一定要梳理整齊
頭髮不可太油膩,不可有頭皮
後頸頭髮長度不可超過衫領頂部
頭髮前端不可蓋過眼眉
不可染髮和剃光頭
2)首飾
不可戴超過一隻戒指
最多隻可以戴一條不誇張的手鍊
不可戴過大或過多色彩的手錶
頸鍊不可外露
3)着裝
穿着公司統一制服
衣服穿着整齊,乾淨,鞋擦拭乾淨,無灰塵
服飾無破損
4)姿勢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台,貨櫃,雙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2、女同事
1)頭髮
長髮及肩的必須束起
頭髮不可太油膩,不可有頭皮
頭髮前端不可蓋過眼眉
不可染髮,頭髮不得蓬鬆
2)首飾
不可戴超過一隻戒指
不可戴過大或顏色過多的手錶
手鐲/手鍊只可戴一條
耳環方面,只可戴一對不誇張,粒狀耳環
3)粧扮
香水味以清淡為主
指甲必須修剪及清潔,指甲油只能塗透明的顏色
必須塗顏色不太誇張的口紅
化淡粧
統一制服,服飾乾淨得體
4)姿勢
腿自然垂直站立,不倚靠收銀台,貨櫃,雙手自然下垂
挺胸,收腹,目光平視,面帶微笑
五、其他:
1、上班時間不許鬥嘴,打架,違者輕則處以50元每次罰款,重則罰款100,並開除;
2、上班時間手機上繳,存放至指定櫃枱,下班後領取;原則上無重大特殊情況不許打私人電話,違者罰款10元每次;
3、員工上班時間不許看書,看報,不許閒聊,閒逛,違者罰款10元每次。
六、獎勵:
1、模範員工獎勵:門店每週推薦產生模範員工1人,每週日大家無記名投票產生,獎勵50元,戴紅袖章上班一週。
參考標準:
工作積極主動,崗位工作,成效(業績)顯著;
主動幫助同事;
個人技能提升快;
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創造效益。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4
一、工作內容
1.負責管理訂單中心接收、審核、打印、分發和處理訂單的整個流程。
2.負責各個區域客户問題和投訴的處理和根據及跟進。
3.負責管理各類相關報表的製作。
4.執行上級關於客户的服務與運作指令。
5.每天早上九點及下午四點各跟蹤貨物在途信息一次,信息必須準確;如貨物已到達,則發短信並致電客户收貨點查詢到貨情況(到貨時間、貨物好壞、送貨駕駛員服務態度、簽收人等)。
6.遇到貨物運輸中突發情況或收貨有異常則及時記錄並告知客服主管與業務員,自己能處理的自己處理,處理不了一定要反映到客服主管與業務員。
7.月底審核託運站回單運輸費用後與託運站進行對賬,有異常情況及時反饋客服主管及業務員。
8.收集與反饋客户的意見
9.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務。
二、瞭解客户
1、 瞭解客户所發貨物的性質(指:貨物品名、數量、重量、方數、是否危險品、目的地)
2、 瞭解客户發貨物的要求(指:貨物是否不能倒放、是否怕受潮、是否易碎品、外觀是否有其他要求)
3、 瞭解貨物到貨時間(指:客户要求所發貨物必須在什麼時間到達客户處)
三、客服崗前培訓
1、語言
聲音一定要甜美,説話語氣一定要温和婉轉,禮貌用語:您好,請稍等,不好意思,謝謝等
2、形象
個人形象很重要,一律不得塗指甲油穿着暴露服裝,頭髮不得太凌亂,不得影響工作形象。要統一着裝公司制服。
3、禮儀
站坐必須有禮儀形象,在辦公室內不得亂靠亂躺,招待客人一定要熱情大方,端莊,行為舉止一定要得體不得做誇張舉止,不得與人在辦公室打鬧嬉戲等
4、行為
客服是為客户服務也是公司的形象大使,不得泄露本公司內部保密事宜,更不能打擊公司人員與其外部公司聯合破壞本公司的形象及業務往來。
5、態度
工作一定要認真,一定要多思考,多反思,多為客户着想,做好每件事情,多站在客户角度去處理所遇到的每個問題,多以公司利益為重。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5
物業管理公司員工手冊總則
一、為使本公司管理科學、規範,並使公司能夠穩步長期發展,特制定本《員工手冊》,作為員工行為的指南。《員工手冊》旨在幫助員工瞭解新的工作環境,從而使您與公司融為一體。
二、本手冊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及公司章程而制定,為員工提供有關權利、責任和義務的詳盡資料。
三、本手冊對公司有關情況和政策進行了介紹和解釋,不代替公司政策,如本手冊與政策文本有衝突,以公司政策文本為準。公司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情況下,有權對手冊任何內容進行修改、暫停或終止手冊內容。
四、本手冊好有與國家法律相悖之處,以國家法律規定為準。
五、本手冊所稱“公司”指湖南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本手冊適用於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批准錄用的所有員工。
六、公司管理層有權根據需要對手冊進行修改和更新,並通過綜合管理部培訓、實施新員工手冊。舊手冊將即期作廢,一切以新手冊為依據,員工不得以未知為理由,提起勞動爭議。
七、公司各部門可根據部門特點和需求制定相應的部門規章制度,並報綜合管理部審核,以執行總經理批准方可實施,制度中如與國家、公司的規章制度不一致情況下,以國家或公司相應制度為準。
八、本手冊的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6
1. 茶葉店管理的規章制度
2. 茶藝公司員工管理制度
3. 茶店規章制度
4. 店鋪員工規章制度
1、茶葉店管理的規章制度
一、現場管理規範
主要是創造良好的企業形象,增加來店顧客,提高客服工作,擴大銷售。現場管理重點有:
1、衞生管理。確保銷售場地整潔,過道通暢,設備佈局合理,時時保持設備、茶桌、櫥窗等的乾淨、明亮,不擅自亂貼店內廣告等。
2、陳列管理。商品豐富、貨架豐滿,根據商品保質期,先進先出,顯而易見,易拿易放、商品組合陳列合理。
3、商品管理。開展科學的商品管理,注意收集時點銷售數據管理的信息和利用ABC分析法,篩選出暢銷商品。靈活運用訂貨、補貨,擴大暢銷商品陳列空間,定期檢查暢銷商品的庫存和標價單,以確保暢銷商品不斷檔。
二、服務管理規範
(1)上班前衣裝整潔,保持形像良好,不可濃粧豔抹,須淡粧怡人。
1、服務用語。服務語言:“您好”、“請稍等”、“對不起”、“讓您久等了”、“歡迎再來”等。忌諱用“不知道”、“賣完了”、“不行”、“沒有了”等語言。
2、對缺貨的處理。發現顧客購買的商品缺貨時,首先應表示道歉,然後應告知該商品何時到貨,或主動建議其他能取代的商品,最後店員必須將缺貨的商品作為下次訂貨或補貨的參考信息,反饋給店內相關的負責人。
3、客訴處理。處理客訴時,嚴禁對客訴推諉責任,應以誠摯的關心態度,耐心聽取其
陳述後,酌情處理,不能因此造成顧客流失。
三、門店人員崗位職責
(1)店長是門店的核心人物,店長必須服從公司總部的高度集中統一指揮,積極配合總部的各項營銷策略,達到門店的經營指標。要做到:
——監督商品的要貨、上貨、補貨,做好進貨驗收、商品陳列、商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管理等有關作業。
——執行總部下達的商品價格變動。
——執行總部下達的銷售計劃、促銷計劃和促銷活動。
——掌握門店的銷售動態,向總部建議新商品的引進和滯銷品的淘汰。
——掌握門店各種設備的維護保養知識。
——監督和審查門店會計、收銀和報表製作、帳務處理等作業。
——監督和檢查理貨員、服務員及其他人員作業。
——負責對職工考勤、儀容,儀表和服務規範執行情況的管理。
——負責對職工人事考核、職工提升、降級和調動的建議。
——負責對員工的培訓教育。
——妥善處理顧客投訴和服務工作中所發生的各種矛盾。
——監督門店內外的清潔衞生,負責保衞、防火等作業管理。
——監督門店商品損耗管理,把握商品損耗尺度。
——做好與門店周圍社區的各項協調工作。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7
1.凡在專櫃睡崗、趴崗、擅自脱崗超過10分鐘以上遭投述的,罰款50。
2.上廁所往煙酒櫃打電話,10分鐘以後沒回,或前台不知道的,罰款5元。
3.專櫃會客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元。
4.不允許吃休閒食品,(非就餐時間不能吃東西,喝飲料等),不允許打內線電話聊天超過5分鐘。違者罰款5元。
5.在專櫃收銀台收款,馬甲袋能裝下的商品必須按照規定封緊口,釘上購物小票.凡不按照規流程正確打包方法打包的,罰在專櫃無償加班打包,直到學會打包封口為止。
6.在收銀前台顧客不多的情況下,凡是在超市內部專櫃交過款的商品,收銀員不檢查核對並籤工號的,罰當事收銀員無償加班,在前台來巡視,直到抓住下一位不檢查的收銀員為止.抓不住就一直無償加班。
7.收銀員每天按時上下班,遲到10分鐘之內者,罰款5元;遲到10——20分鐘者罰款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並處20元罰款。
8.收銀員請事假應提前一天請(含病假),不準代替請假或電話請假,未得到批准擅自不出勤者,按曠工處理並處20元罰款。
9.工作馬虎大意漏解磁者,罰款10元(軟磁5元.硬磁10元)。
10.在收款中,不用禮貌用語遭顧客不滿投訴者,罰款10元。
11.在收銀中,與顧客發生爭吵.頂撞辱罵顧客或服務態度惡劣者,罰款50元,嚴重者予以開除。
12.隨便讓他人操作收銀機者罰款10元。
13.上班時間購物者(吃飯時間除外),處以所購商品價值雙倍罰款。
14.擅自離開款台,造成相鄰兩款台空台;罰款20元。
15.凡屬無意漏刷商品者,按商品原價對公司進行賠償,並處20元罰款;屬有意者,一經查實按內盜處理。
16.收銀員無條件服從上級領導的工作安排,專心工作,不準拉幫結派,搬弄是非;無故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者,一經查實罰款50元。
17.收銀員不準為親朋好友結帳,一經發現按內盜處理。
18.收銀員不準私自購買或利用職務之便私藏驚爆價商品,一經發現,還沒對公司造成嚴重後果者,罰款50元並通報批評,嚴重者予以開除。
19.收銀員利用職務之變,私借會員卡給顧客購物優惠的,或私自為自己會員卡積分的,私自以貴賓卡作弊,一經發現,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情節嚴重者予以開除。
20.超市主管或領班利用職務之變,私自用貴賓卡走團購優惠商品者罰款100元,款項重大者予以開除。
21.超市內部專櫃,顧客必須攜帶實物到款台結帳併為其立刻打包,不允許促銷員私自念店內碼空結帳,否則出現結帳款額與商品不對時,收銀員視同內盜處理。
22.週一至週五吃飯30分鐘,節假日,週六,週日吃飯20分鐘,特殊情況領班另行安排,規定時間不回者罰款5元
獎勵規定
1.在公司組織的各項技能評比獎勵規定,競賽活動中成績優異者。
2.對公司經營管理,服務質量和增收節支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被採納後在提高經濟效益方面取得顯著;
3.發現重大事故苗頭,及時採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者;
4.員工行為為公司贏得榮譽者;
5.全年出全勤無遲到無事假病假者,工作兢兢業業,服務態度熱情無客訴者;以上獎勵採表揚,授予榮譽稱號,記功等形式,並結合一定的物資獎勵。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增強公司員工的主人翁責任感,鼓勵其自律性、積極性和創造性,保證公司規章制度的有效執行,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和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構建和諧穩定的勞動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員工必須遵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令,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共財產,學習和掌握本員工作所需要的文化技術業務知識和技能,團結協作,完成生產任務和工作任務。員工應當自覺接受公司及所屬部門的管理。
第三條 公司獎懲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做到以人為本,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經濟手段結合起來。在獎勵上,堅持精神鼓勵和物質鼓勵相結合,以精神鼓勵為主的原則;對違規違紀的員工,堅持以思想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四條 公司總經辦和工會抓好員工的思想教育工作,幫助和引導員工學習瞭解、遵照執行公司的規章制度,大力宣傳員工中的好人好事和典型事蹟,同時有力地糾正員工的違規違紀行為。
第五條 對員工的獎勵和違規違紀的懲處要以事實為依據、公平公正、寬嚴適度、及時到位。無論獎勵還是懲罰,都要起到對本人或他人的教育啟示作用。
第六條 公司員工對他人的獎勵或處罰不當有建議權,對本人的處罰不當有申訴權。
第二章 獎 勵
第七條 對於有下列表現的員工給予獎勵:
(一)在恪盡職守完成生產或工作任務、提高產品或服務質量、提高生產或工作成效等方面做出顯著成績的。
(二)在改進公司基礎管理或專項管理,節約公司資財和能源,提高管理成效、經濟效益等方面有突出業績的。
(三)在改進公司經營管理,開拓市場,擴大銷售或項目建設等方面做出較大貢獻的。
(四)在生產、科研、工藝設計、產品設計、勞動條件改善等方面有發明、創新、技術改進等行動並取得顯著成效的。
(五)提出合理化建議或實施合理化建議取得顯著效果的。
(六)在保護公共財產,預防或挽救事故有功,使本公司和其它社會組織的利益免受重大損失的。
(七)符合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獎勵規定必須給予獎勵的。
(八)公司領導認為或基層建議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獎勵可以於年終集中進行,也可以平時分散進行。
第九條 第七條中的第(一)(二)(三)項於年終進行,結合年度考核工作的開展,分設如下獎項:
(一)全勤獎:全年出勤(含夜班、加班折算)不少於275個工作日,獎勵400元。工作時間不足6個月者沒有全勤獎。
(二)考核獎: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不定三個等次,比例為2∶7∶1。對全勤者,按考核結果獎勵,優秀800元、合格600元、不定400元。對不全勤者,按折算工作日除以275打折計算。工作日時間不足6個月者不參加年度考核。
(三)先進員工獎:
(1)按部門人員總數的15%比例評選先進工作者,給予張榜表揚,發給獎金400元。
(2)按先進工作者總數的20%比例(相當於全員的3%)評選明星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嘉獎證書和獎金1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3)按明星員工總數的1/3比例(相當於全員的1%)評選模範員工,給予張榜表揚,發給記功證書和獎金3000元(不重複享受前項獎金)。
(4)其它可設單項工作先進個人,如安全工作先進個人、環保工作先進個人,比例嚴格控制,發給獎狀和400元以下的獎金。
第十條 第七條中第(五)(七)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其獎勵條件、額度遵照公司有關專項制度中的規定執行,除制度中有明確流程規定的以外,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審查,確認的立即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十一條 第七條中第(四)(六)(八)項的獎勵於平時進行,由部門提出申請,由總經辦組織審查,確認的報公司領導層討論決定、總經理批准後兑現,否認的説明理由。
第三章 處 罰
第十二條 對於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員工給予處分和經濟處罰: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曠工,消極怠工,沒有完成生產任務或者工作任務的;
(二)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工作分配和調動、指揮,或者無理取鬧,聚眾鬧事,打架鬥毆,影響生產秩序、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三)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財產遭受損失的;
(四)工作不負責任,經常產生廢品,損壞設備工具,浪費原材料、能源,造成經濟損失的;
(五)揮霍浪費公司資財,使企業在經濟上遭受損失的;
(六)犯有其他嚴重錯誤的。
第十三條 員工違規違紀行為根據情節輕重和對公司或他人造成損害的程度,分為輕微、一般、較重、嚴重四類。
第十四條 對員工違規違紀行為的教育與處理分為:公開批評、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解除勞動合同五種,並結合經濟處罰。
第十五條 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容易受客觀因素影響而發生的情節輕微的違反工作紀律的行為,具有初犯性和偶爾性(同一條款中每月累計不超過一次)。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輕微違規違紀行為:
1.未經請假遲到、早退、或班中短時出廠;會議或培訓中無故遲到、擅自早退等;
2.到崗後洗漱、做個人衞生;上班中擅自離崗、串崗、睡崗、幹私活、玩遊戲、看視頻、看小説、玩手機等;
3.上班中講粗話、髒話、吵鬧喧譁、聚眾閒談、打搞嬉鬧;
4.對上級指示或有期限命令,無故未能如期完成;應請示、彙報的事項不及時請示、彙報;
5.在非吸煙區吸煙、工作時吃零食、在設備旁存放食品;亂扔雜物、亂倒剩菜剩飯、亂停車輛、亂擺亂放週轉架、玻璃架等;
6.職員下班時不關電燈、空調、飲水機、複印機、電腦、風扇等用電器;員工非使用狀態下不關水龍頭、電燈、電腦、風扇等;
7.對來訪者不聞不理、態度生硬;對來賓有不敬行為。
第十六條 首次出現輕微違紀,一般適用公開批評的教育方式,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七條 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在一定週期內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相對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一般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2至3起;
2.上下班委託別人打卡、代別人打卡、與考勤人員(含門衞保安)發生爭執、吵鬧、塗改考勤記錄;月內曠工半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一天等;
3.無故不參加會議或培訓;碎玻璃不以色分類傾倒;不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違規使用液壓車、電瓶車;輕度違規使用叉車、行車;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阻塞消防通道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未經批准帶無關人員進入生產區(不論是否產生損害結果);
6.上、下班次間未按正常規定交接、隱瞞工作失誤,但尚未造成公司經濟損失;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下或有一定負面影響;
8.不服從領導分工和工作安排,頂撞領導;不配合同事開展應予合作的工作,刁難同事;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陷、偽證,搬弄是非,挑起事端;管理人員語言粗魯、謾罵或侮辱下屬。
第十八條 首次出現一般違紀行為適用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認識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十九條 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多次重複輕微違規違紀行為和重複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影響(損害)較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月內重複出現輕微違規違紀現象3起以上或三個月內重複一般違規違紀現象2起;
2.上下班不打卡並強行進出;班中出門無手續或有手續不打卡並強行進出;損毀考勤記錄;不假而別、月內曠工一天或提供虛假的病假條休息滿一天;私自調休、頂班替班兩天;
3.在廠區禁煙區吸煙但未產生危害結果;易燃、易爆物品未按規定限額領料或未妥善保管且未產生危害結果;
4.嚴重違規使用叉車、行車,形成安全隱患;違規使用危險品(有毒物品、易燃易爆品等)而拒不糾正、損毀消防設施等,且均未發生事故或產生危害結果;
5.部門或管理者要求不嚴、管理不善,造成工人在工作中嚴重受傷或釀成傷害事故;
6.隱瞞安全事故、生產事故、設備事故或其它事故;對重大隱患知情不報;虛報業績而蓄意獲取成績、榮譽和個人私利;
7.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有輕度失誤,造成公司經濟損失在千元以上萬元以下或有較大負面影響;
8.在工作場所或在公司的其他公共區域內吵架、打架;因工作中的矛盾糾紛約定在公司外打架鬥毆;
9.為獲取加班補助,採用不當手段取得加班機會或延長加班時間的;因工作需要延時下班,但未經許可不等候交替、先行下班的;竊取公司或他人財物的(不計多少);採用不當手段謀取私利,侵佔、貪污或收受賄賂情節輕微的。
第二十條 首次出現較重違紀行為適用嚴重警告處分,並在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基礎上,視情節和認識態度處以200元至500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二十一條 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是指員工反覆違反一般違規違紀行為或重複較重違規違紀行為或有其他情節嚴重、影響(損害)嚴重的違規違紀行為。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較重違規違紀行為:
1.一年內重複出現一般違紀3起以上(含3起)或較重違規違紀現象2起以上(含2起);
2.違反社會公德、公民道德、家庭美德,有傷社會風化和企業形象,在公司內外造成惡劣影響;
3.在履行工作職責方面,明知行為會帶來不良後果,仍繼續堅持行動,造成公司萬元以上經濟損失或形成惡劣影響;
4.破壞、私拿、浪費公司財物、假公濟私、價值在千元以上的;
5.違反保密或競業禁止制度,泄漏公司祕密;在公司外為同行業企業服務、利用公司出資培訓證件為其他企業服務;
6.私拉私接、私開設備、違反操作規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釀成事故,造成較大損失的;
7.煽動怠工或罷工的;在公司內從事賭博等違法活動,參加非法組織的;限制領導人身自由,不聽勸阻的;
8.利用病、傷、事假在外從事有收入的活動,經教育不改的;
9.偽造或盜用公司印章,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損害公司名譽;
10.未經授權或批准,將公司的資金、房產、印章、證照、車輛、設施、設備、物料、商品等擅自出售、出租、出借、贈予、轉租、抵押給其他公司、單位或個人。
第二十二條 首次出現嚴重違紀者,如認錯態度好,有好的教育預期,適用記過處分,並由當事人寫出檢討和保證,處以500元至20xx元的罰款,但專項管理制度中有罰款規定的從其規定,情況嚴重的可並追加績效考核降等和職務降級。
第二十三條 以上行為適用公司專項制度進行處罰的,按專項制度執行。以上未能列舉的行為,根據情節和影響(損害)程度志所列情形進行比較,參照執行。
第二十四條 半年內重複出現嚴重違規違紀行為或一年受到三次及次以上“記過”處分或首次出現情節特別嚴重、影響特別惡劣的規違紀行為,給公司或同事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或損失,適用解除勞動合同處分,並可處以1000元至5000元的罰款。
為體現懲前斃後、治病救人的教育原則,公司慎用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二十五條 員工對造成直接經濟損失負有直接責任的,應責令其賠償,但每月的賠償額不得超過國家有關規定。對有侵佔、貪污、挪用公款和盜竊、索賄受賄的,應依法全額追繳其違規違紀款額並賠償利息損失。
第二十六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應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和“誰用工、誰負責、誰處理”的原則進行,實行分級、分類管理。
對輕微違紀和一般違紀,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各部門直接處理,由部門負責人簽發,結果報總經辦(備案)。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高層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總經辦和工會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理室批准,由總經理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中層以下管理人員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部門和部門工會小組負責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由分管副總簽發。
對較重違紀和嚴重違紀,屬於公司職員、員工違規違紀的,由檢查單位提供證據或線索,由所在部門或車間及工會小組負責進行調查,提出處理建議報總經辦審核,擬給予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報分管副總批准、簽發;擬給予解除勞動合同的,請公司法律顧問斟酌並徵求總經理和工會的意見,確認後報批准、簽發。
第二十七條 處理違規違紀員工時,下達處理決定書前,通知被處理者本人;書面處理意見及時轉人事科歸入個人檔案,經濟處罰及時報送財務部門執行;給予解除勞動合同處理的員工,同時解除其勞動合同,停止五險一金的交納。
第二十八條 員工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書包括下列內容:
1.被處理員工的姓名、性別、籍貫、出生年月、職務(工種)、入職時間、工齡等基本情況;
2.主要違規違紀事實;
3.處理決定;
4.不服從處理決定的申訴途徑和期限。
第二十九條 受處理的員工對處理決定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處理決定書之日起10日內,向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提出申訴。
第三十條 員工對處理決定提出申訴的,作出處理決定的部門應對員工申訴的事實和理由進行認真核查,按本制度有關規定在一個月內處理終結。不得因為員工申訴加重對其處理。
第三十一條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撤銷違規違紀處理決定或重新處理,該彌補損失的應彌補損失:
1.違規違紀行為不存在或認定事實不充分的;
2.處理適用依據嚴重不當、出入較大的;
3.違反管理權限或處理程序的。
4.若被處罰員工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本人申請,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可以提前結束處罰,但被處分時間不得低於應處分期限的二分之一,罰款數額不得低於應罰數額的二分之一。
第四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本制度所稱違規違紀,是指員工在公司內出現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管理辦法但尚未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行為。員工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制度首次經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及車間代表討論通過,經總經理批准後開始試行,試行中廣泛聽取意見,適時修訂。
第三十四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
最好的員工手冊 篇19
一、十要
二、十不要
(一)在公司內口角、叫囂、吵鬧不聽制止者。
1.要微笑,以發之內心的微笑為顧客服務;
2.要整潔,
3.要禮貌,
(三)在工作時間內偷閒、瞌睡、精神萎靡者。
(四)在工作時間內擅離職守,或集眾談天、嘻笑者。
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調查屬實給予解僱:
1.藉端聚眾罷工、怠工煽動工潮者。
2.故意損壞公物經查明屬實者。
3.工作疏忽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4.違抗命令情節重大者。
5.竊取公物者。
6.見災不救,釀成大禍者。
7.有舞弊情形經查明屬實者。
8.在店內毆人成傷,情節重大者。
9.威脅店長及在職員工者。
10.工作時間內睡覺者。
11.在店內賭博者。
12.破壞團體名譽或散佈謠言,影響工作秩序者。
13.利用職務之便利私用店內材料,製造或修理私人物件者。
14.捏名誣控同事者。
15.疏於檢查或管理不善,致公物失竊者。
三.福利.培訓及請假
1.員工工資均按月支付,工資等給標準依國家規定辦理。
2.新進員工工資,由店長及所擔任的工作擬訂,送由總經理核定。
3.新進員工工資不得高於同一店內具有相當資格條件的原有員工的現支工資
4.員工工作未滿一日應按實際工作時間比例計算工資。
5.員工加工,按每小時計給工資。
6.為增進員工技能及知識水準,視實際需要,在不妨礙工作原則下,舉辦各種教育培訓課程,員工不得無故拒絕參加。
7.員工患傳染病者,應予停止工作,依照規定給假治療,經醫師證明確已痊癒後方準復職。
8.員工傷亡恤助,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9.員工退休,依勞動法的規定辦理。
10.員工出差,填寫員工出差籤派單,呈經店長核准後,交總經理。因故延長出差時間時,請示店長補準。
11.員工於星期例假日、臨時規定之假日,均予給假休息,工資照給。
員工繼續工作滿一定期間者依下列規定給予特別休假:
1年以上未滿三年者7日。
3年以上未滿五年者10日。
5年以上未滿十年者14日。
20xx年以上者每年加給1日,其總數不得超過30日。
12.員工請假依下列規定處理之:
(一)因有重要事故必須親自處理者得請事假,每年最多不得超過14日,假期內不給工資。
(二)因疾病必須治療者得檢具公立醫院或指定的醫院證明請給病假,每年不得超過30日,住院者,不得超過一年。逾限一年後尚未痊癒無法復工者,規定予以解僱。
(三)因結婚者得請給婚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四)承重孫的祖父母、及父母、翁姑、配偶死亡者,得請給喪假3日,子女得喪假3日。假期內工資照給。
(五)女性員工分娩者得給娩假四星期,流產並經公產醫院或醫務室證明懷孕三個月以上者給假二星期。
(六)全月不請假者,給予相當一日工資的獎工一日。
13.員工請假均應填具請假單,呈經店長核准後方得離工,否則以曠工論,店長應將員工請假單即日送交總經理核辦。
14.請假逾限或確因臨時緊急事故未及請假不到而於事後補假者,均應提出確實證明,須經店長核准。
15.公傷病經公立醫院或勞保指定醫院證明必須休養者,申報店長給予公傷假。
16.請假未滿半小時以半小時計,累積八小時為一日。
17.請假期內所遺工作由直接店長指定代理人,員工離開前應將工作及有關資料工具、鑰匙等交由直接指定人接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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