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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範文十篇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十篇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1

1、目的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十篇

為了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有序化,提高會議質量。

2、適用範圍

適用於_有限公司會議召開。

3、職責

3、1行政人事部負責公司級會議的組織、會場紀律的管理,會議記錄;

3、2行政人事部對公司級會議決定事項以及安排的工作進行跟蹤、落實,以確保工作能夠按時、按質、按量完成;

3、3各單位內部會議由各單位自行組織,行政部予以協助。

4、內容

4、1會議召開的原則

4、1、1公司所有的會議必須以精簡、有效、節儉的原則進行;

4、1、2只有在需要時才召開會議;

4、1、3公司嚴格控制未預見的臨時性會議,對此類會議須按一會一報原則審批(臨時會議需報行政部批准)。

4、2會場紀律

4、2、1公司定於每週x下午召開周工作總結與計劃例會,由行政部負責組織,緊急會議提前半小時通知。 週會的議程:總結上週工作,安排本週主要工作任務,商討工作中出現問題的具體解決方案。

4、2、2月底會議、季度會議、年度會議由行政部根據具體工作安排確定時間,提前二天通知各部門,各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確定會議時間。

4、2、3開會前5分鐘與會人員必須到達會場,同時將手機調到振動狀態或關閉;

4、2、4會場內嚴禁吸煙,未經批准,不得在會議期間進行私自討論;

4、2、5與會人員因為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出席會議,須在會前向會議組織單位請假,並以書面形式説明不能按時出席會議的原因(特殊情況可以採取口頭形式請假),得到組織單位批准後,才能請假。

4、2、6會議中途與會人員如有急事需離開,需向會議主持人提出申請,得到批准後方可離開。

4、3會議管理體制

4、3、1公司級會議召開前期,行政部準備好會議相關文件或資料,必要時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

4、3、2行政部需在會議進行中做好記錄,記錄方式主要是速記筆錄。

4、3、3行政部做好會議記錄,並存放於公司共享資料相應文檔內。

4、3、4除各單位內部會議外,公司級會議資料由行政部整理、立卷、歸檔。

4、3、5對於沒有按時出席會議而又未請假者,由行政部參照公司《獎懲制度》予以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2

第1條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總經理辦公會

(1)總經理辦公會是由總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總經理、財務經理、項目經理及相關的部門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週________。

(4)例會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週週____呈總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3條部門例會

(1)部門例會是由各部門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例會時間由各部門根據部門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第4條部門聯席會議

(1)部門聯席會議是由總經理或各職能部門經理髮起召開的跨部門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行政管理部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行政管理部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總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部門。

第5條其他會議管理

(1)行政管理部每週____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編制《會議計劃》並印發給企業領導和各部門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行政管理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行政管理部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行政管理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6條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第7條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部門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第8條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第9條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10條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11條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第12條集團總經理主持的企業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祕書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集團總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第13條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14條會議室由行政管理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行政管理部申請,由行政管理部統籌安排。

第15條會議室衞生由行政管理部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衞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第16條會議室電子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17條本制度由行政管理部負責解釋。

第18條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3

為規範視頻會議的使用,保證視頻會議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要求如下:

一、會議申請流程及標準

1、各職能部門召開的接口人視頻會議需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見附件一),分管(副)總裁簽字後交至集團it部留檔,並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視頻會議後如需要本部門以外的相關部門進行協助或者需要運營督導部進行督導的,請抄送相關部門。

2、集團總監級以上、分公司副總經理以上或全國全員視頻會議均需提前兩個工作日填寫《視頻會議申請單》提交至總裁辦主任處,經總裁辦主任批准同意後,方可將會議通知發送各分公司參會人員及it接口人,並將該申請單交至集團it部留檔。

3、總裁辦每季度召開一次全國(全員)視頻會議;

4、集團各職能中心所召開的全國總監級以上視頻會議應由集團總裁辦主任或運營督導總監或培訓總監出席,相關職能部門積極做好後期配合工作。

5、全國全員夥伴視頻會議應由集團培訓中心召集,集團總裁辦主任以上領導主持,並由集團、地方公司it負責人負責設備的通暢。

二、會議設備及網絡要求

1、各分公司it接口人必須準備相應設備,如:攝像頭、音箱、話筒(或者耳麥),如有缺失或運行不正常,需提前至少一天在當地自行採購並調試,確保設備可用。

2、會議期間必須保證網絡通暢,開會使用的電腦帶寬需在4m以上,即實際下載速度需保證在200k以上;it接口人在會議開始之前需檢查當地分公司的網絡狀況,必要時限制其他夥伴的網絡帶寬或直接斷開網絡。

3、集團it部應提前建立好會議,以保證各分公司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可以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

4、各分公司必須根據會議通知的時間,準時上線,it接口人需在會議召開前30分鐘調試完畢(由於目前大多分工司沒有專職it,如沒有把握在30分鐘內調試完成,請提前更多的時間進行調試,如有問題可詢問集團it部,務必保證在規定時間會議系統能正常使用)。

三、獎懲措施

以上事項請各分公司提前做好準備,如在會議進行中發現缺少硬件(沒有話筒、沒有視頻),或者沒有準時上線的以及由於網絡狀況導致時常斷線或帶寬不夠的,一律作為缺席處理;分公司總經理、分公司it、集團it將承擔三級連帶責任,各成長50元。若由於集團it部延遲建立會議導致各分公司無法進入會議系統進行調試,集團it成長100元。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4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範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會議範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彙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並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後,報送市委辦公室審核、市委批准後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後執行,並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審核並報部長批准後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准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衞、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餚,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5

一、適用範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佈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台、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衞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後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繫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範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籤,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製作),標牌、桌籤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並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繫統對接。得到確認後,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並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後,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並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後,根據參會人員座位佈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後,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範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後,由會議主辦單位採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後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採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彙報後,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繫。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繫,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彙報,儘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後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後,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後,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後,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並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6

一、目的`

為加強企業管理,更好地完成公司的統一目標,建立、健全有序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靈活性和規範工作行為,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範圍

全體員工

三、內容

第一條 會議種類

公司月度工作例會、公司周度工作例會、公司的季度會議、公司年度會議、公司經濟活動分析會議、各部門月度工作例會、各部門周度工作例會、各部門每日工作例會。

第二條 會議具體安排

第三條 會議流程

1、會前準備:

包括議題、主持人、記錄人、將要下發的文件、有準備發言,對會議進程的預測和對策。

議題:不要多於三個。

主持人:主管級以上管理人員(不同層級會議)

記錄人由主持人委派,即各部門文員,總經理會議有總經理祕書,行政例會有行政祕書。

將下發的文件要做到準確,有錯誤在會前要經過修改。

文件要按照與會人數複印,不要造成開會中途文件準備不全。要預先考慮到保密程序。

2、會議通知:

根據會前準備擬定會議通知。

會議通知包括:會議的名稱、議題、時間、地點、參加人需帶資料,以及通知發放方法和途徑。

3、會議紀要

由記錄人整理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只記決議,不記討論過程,個別重要語句可記。

會議紀要一定要有執行人和完成時間。

會議紀要整理後要由會議主持人簽發。

如果是連續性會議(如例會),會議上要總結上次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

4、會議流程

第四條 會議管理

1、公司的重要會議由行政部負責計劃、佈置和管理,實施前必須考慮周詳,確定方案,並制定出每個操作步驟,會議結束後,由行政部負責組織各部門相關人員參加及時清理會議室,使會議室保持整潔。

2、各類會議的與會人員應主動參與相關會議。

3、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不得無故遲到。

4、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天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5、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準時參加會議,須在會議前1小時內通知行政部或各部門負責人。

6、若無故3次不參加會議者,取消其參加會議的資格。

7、嚴守會議紀律,保守會議祕密,在會議決議未正式公佈以前,不得私自泄漏會議內容,以免影響決議實施。

8、與會人員按公司規定及時提交周工作報告、月工作報告、年度工作報告及考核報告,並納入公司對各部門負責人及各級員工的績效考核中。

9、各類會議均需要做出會議紀要。

第五條 附則

1、會議管理制度由公司人力資源部制訂,經總經理審核通過後實施。

2、會議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其他規章制度中如有與此相違背的條款,以此為標準,本制度解釋權歸屬公司人力資源部。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嘉實集團會議制度指黨委會議、董事會會議、監事會會議、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經營工作會議、部室會議、員工全體會議等會議,為規範會議形式,提高會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黨委會議制度

第二條:黨委會議是集團公司黨委貫徹落實民主集中制的基本組織形式之一。為了更好地貫徹黨的民主集中制,提高黨委會議的議事質量和效率,保證集團公司黨委決策的民主化、科學化和規範化。根據《中國共產黨章程》的有關規定,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三條:會議原則。堅持以黨的基本路線為指導,堅持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議大事、抓大事的原則。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的原則。堅持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原則;堅持羣眾領導、民主集中、個別醖釀、會議決定的原則。

第四條:會議資料。黨委會議主要資料:貫徹學習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議定涉及集團全局發展的重大決策;落實黨的建設和幹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信訪工作、職工隊伍穩定、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等方面的措施。主要資料有:

1、貫徹學習中央、上級指示精神,研究執行意見,解決實施中遇到的重大問題,部署和總結一個時期的工作。

2、審議集團公司黨委向上級組織的重要請示和報告。

3、審議作出集團公司黨委的重要決議。

4、討論研究集團公司改革和發展中的重大問題,重大資金的使用以及改革、發展工作中重要措施的制定和調整。

5、研究集團公司黨的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在黨的思想建設、作風建設、組織建設、制度建設、廉政建設等作出部署,討論決定相關的總結表彰、獎懲和組織處理、紀律處分等事宜。

6、按“三定方案”研究集團公司機構的設置及調整。

7、討論、決定集團公司黨委管理幹部的任免、獎懲和職責追究,研究決定集團公司所屬部門領導班子和負責人的配備與調整,確定向上級推薦的幹部人選。

8、研究紀律檢查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議並構成對違紀幹部的處理決定,就一個時期的紀檢工作作出部署。

9、研究集團公司精神禮貌建設、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一個時期的理論學習、思想教育、宣傳工作作出部署。

10、研究集團公司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就信訪和穩定工作中的重大事項作出決定或決議。

11、研究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對一個時期的綜合治理工作作出部署。

12、研究工會、共青團、統戰、計劃生育中的重大問題,就有關工作進行部署。

13、研究處理重大突發事件,並及時向上級報告狀況。

14、研究需黨委會討論決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五條:會議準備

1、提交黨委會議討論的議題,會前務必做好充分準備。黨委成員如有提交上會研究的事項,應寫出簡明扼要的意見稿,提前一至兩天送集團公司辦公室。

2、集團公司黨委根據需要,指定有關部門或人員列席黨委會議並作工作彙報。有關部門或人員需提前將彙報稿報送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程序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閲,再列入黨委會議議程。

3、辦公室負責對提交黨委會討論的議題進行彙總,報送黨委書記或副書記審定後,列入黨委會議程。會議議題一般應提前通知黨委成員。有些議題材料應根據需要和可能,儘量於會前印發給黨委成員審閲並準備意見。

4、會議主持人和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等。

5、辦公室應提前落實會場,準備好會議所需的各種材料,通知與會人員等。

第六條:會議組織

1、黨委會議由黨委書記召集並主持(或委託副書記主持),黨委成員出席。

2、黨委會議務必有三分之二以上黨委委員到會方能舉行。委員同志無特殊狀況不準請假,如黨委委員參加其他會議、活動如與黨委會議有衝突的,應服從黨委會議。

3、會議議題涉及部門負責人等需要列席會議的,由主持會議的負責同志確定,辦公室負責通知。議題涉及部門等列席會議的人員,在其有關議題討論完畢後,即可退席。

4、黨委會議應嚴格按照議程和程序逐項進行,不得臨時動議。

5、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以及相關資料,在必須時限內屬於保密範疇的,與會人員要嚴格遵守保密紀律。

6、黨委會議所作出的決議、決定,有關職能部門和職責人要按規定時限貫徹落實到位。

7、辦公室負責做好會議記錄,整理會議紀要,並做好文字材料的歸檔和處理工作。

第七條:會議時間

1、集團公司黨委會議原則上每月召開不少於一次,如遇重要狀況隨時召開。

2、集團公司黨委每月組織一次黨委中心組理論學習,每年召開一次黨政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

第三章:董事會會議制度

第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等,結合集團公司的實際,本制度特作明確規定。

第九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召集和主持。

第十條:董事會會議由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參加,公司監事、財務負責人、經營班子成員列席。董事長認為有必要時,可邀請市政府或有關部門領導列席會議。

董事會會議每年召開1-2次。董事長認為有必要、執行董事提議、三分之一以上董事聯名提議,能夠召開臨時董事會議。

第十一條: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二條:董事會應當對所審議事項構成會議決議,並由董事簽字。

第十三條: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一)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二)審議、批准集團公司工作報告;

(三)討論決定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和重大項目投資方案;

(四)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年度經營、工作計劃;

(五)審議、批准集團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決算;

(六)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的資產經營收益狀況;

(七)審議、決定集團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增加或減少註冊資本的方案;

(八)審議集團公司控股、參股企業的增資擴股、股份轉讓、重大對外投資和減資等事項;

(九)審議、決定集團公司對外投資和對外擔保事項;

(十)決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部門經理、副經理及其報酬事項。

(十一)其他需董事會審議、決策的重要問題。

第四章:監事會會議制度

第十四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及集團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集團公司監事會實際,本制度特作規定。

第十五條:監事會會議由監事會主席召集和主持。監事會主席如不能履行職務或者不履行職務的,由半數以上監事共同推舉一名監事召集和主持監事會會議。

第十六條:監事會會議每年擬召開1-2次。監事會主席認為有必要時,能夠召開臨時監事會。

第十七條:召開監事會會議,應於會議召開十天前通知全體監事,並將會議時間、地點、資料等告知監事。

第十八條:監事會的議事方式和表決程序,除《公司法》規定的外,由集團公司章程規定。

第十九條:監事會應當對所議事項的決定構成會議記錄,出席會議的監事應當在會議記錄上簽字。

第二十條:監事會決定的表決,實行一人一票。監事會決議應由半數以上監事表決透過。

第二十一條:監事會會議主要議題:

1、傳達貫徹市政府、市國資委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審議監事會工作計劃、工作報告草案;

3、審議監事會對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貫徹執行有關法律、法規、集團公司章程及規章制度、財務會計報告、經營效益、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及資產營運等狀況檢查的報告;

4、檢查集團公司經營管理層的經營行為,並能夠對其經營管理業績進行綜合評價,提出獎懲推薦;

5、其他需監事會審議的重要事項。

第五章:黨政聯席會會議制度

第二十二條:黨政聯席會議由黨委書記主持召開,參加人員:黨委成員、經營班子成員,以及需要列席會議的有關人員。黨政聯席會議一般每月1-2次。

第二十三條:黨政聯席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上級領導機關、部門的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

2、研究集團公司工作的思路、要點、措施、步驟;

3、討論集團公司重要的經營管理工作,財務預算執行狀況及需要討論的費用開支狀況;

4、黨委書記、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提請黨政聯席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四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及有關協調落實工作。

第二十五條:必要時,由辦公室及時起草會議紀要,由召集人審批後印發。

第六章:集團公司辦公會議制度

第二十六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由集團公司中層以上幹部參加會議。會議由董事長主持,每兩個月至少一次,一般在每月初的第一個工作日召開。

第二十七條:集團公司辦公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部署董事會、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總結、交流、佈置月度工作;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八條:行政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七章:經營工作會議制度

第二十九條:經營工作會議由集團公司經營班子成員、集團公司各承資企業負責人、相關部室負責人蔘加會議。會議由總經理主持,每季度至少一次,一般在每季度初召開。

第三十條:經營工作會議主要資料是:

1、傳達貫徹國務院、省政府、市政府等上級部門重要文件、指示、決定和有關會議精神。佈置黨政聯席會議、集團公司辦公會議決定的有關工作;

2、各承資企業總結、交流上季度工作;彙報下季度工作計劃。

3、董事長、總經理認為需要通報、討論的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辦公室根據召集人指示,做好會前準備工作,並負責會議記錄、保管、存檔等工作。

第八章:部室會議制度

第三十二條:集團公司各部室應建立部室會議制度,部室會議指由各部室組織召開的各類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本部室人員參加的部室學習或討論會,討論部室工作、傳達上級有關文件精神與領導要求等。

第九章:全體員工會議制度

第三十三條:由公司領導主持召開,公司全體員工參加。主要資料:傳達有關指標精神;組織政治、業務學習;總結表彰、部署、通報工作;宣佈有關公司管理工作、員工福利等綜合事宜。全體員工會議根據需要不定期召開。

第十章:其他

第三十四條:針對具體議題,各類會議可擴大到相關人員參加。

第三十五條:經集團公司領導同意,可召開各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其中:

安全生產例會每季初召開一次,投資發展部負責召集,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分管領導及安全專管員參加;項目進度彙報會,原則每季一次,由投資發展部召集,所屬項目單位主要負責人蔘加。

條線工作會議或專題會議,相應部門須建立會議記錄,需構成專題會議紀要的,由舉辦會議部門擬稿,相關部門會籤,分管領導審閲,董事長簽發,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8

為了加強對審計項目質量控制,提高依法審計水平,防範審計風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審計準則》的有關規定,最近,縣審計局出台了《縣審計業務會議制度》。該制度在以下幾個方面作出了明確規定。

一、明確規定會議召開形式和參加會議人員。業務會議每月安排二次。由審計項目分管局領導或審計組長提議,經局長同意後,由審計組通知參加會議的人員,並做好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參加業務會議的主要人員有局長、分(協)管審計業務領導、審計項目分管局領導、審計組長、主審和成員。

二、明確審計業務會議的議程和審議的主要內容。首先,由審計組長或主審簡要彙報被審計對象基本情況、按照審計實施方案實施審計情況,詳細彙報審計查出問題的事實及定性和處理處罰規定,被審計對象反饋意見情況,審計組的處理處罰意見及理由,其他需要説明的問題等。其次,其他與會成員主要對審計事項與審計實施方案確定事項是否一致,確定的重點事項目標是否實現;與審計事項有關的事實是否清楚,證據是否充分;被審計對象對審計報告的意見和審計組的説明依據是否確切,理由是否充分;適用法律法規和標準是否適當;評價、定性、處理處罰意見是否恰當等審計事項發表意見進行討論。

三、明確規定會後必須編制審計業務會議紀要。在充分討論的基礎上,提出結論性意見,形成業務會議決議。在會後一個工作日內據此編制審計業務會議紀要,由局長審籤,並納入審計項目檔案。根據籤批的《審計業務會議紀要》對審計報告、審計結果報告、審計決定書、審計移送處理書等文書進行修正。

四、明確保密義務。審計業務會議參加人員必須遵守審計職業道德,對知悉的審計項目內容、會議記錄、會議決議及被審計單位的國家祕密和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未經批准不得對外提供和披露.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9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佈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佈會。

(5)科技成果發佈會。

(6)信息發佈會。

(7)企管成果發佈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分別報兩辦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週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並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於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範圍的保密性,未經批准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會議管理制度範文 篇10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彙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併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併,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儘可能縮短,儘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後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准。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後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准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於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乾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並報辦公室存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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