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會議管理制度(精選14篇)

會議管理制度(精選14篇)

會議管理制度 篇1

為貫徹國家、省市關於厲行節約、制止奢侈浪費和精簡會議的有關精神,加強和規範部機關會議費管理,提高會議效率和質量,節約會議經費開支,根據《黨政機關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有關規定,參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會議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一、會議範圍

按照《松原市市直機關會議費管理辦法》會議分類規定,我部召開的會議定為二類至五類。

1.二類會議。以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三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有關部門(單位)負責同志參加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3.四類會議。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要求縣(市、區)、開發區和市直部門(單位)有關人員參加的單項工作會議。

4.五類會議。其他業務性會議,包括小型研討會、座談會、評審會等。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10月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會議計劃(包括會議名稱、召開的理由、主要資料、時間地點、參會人員、工作人員數及所需經費等),由辦公室分類、彙總,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並按照以下程序審批。

1.二、三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後,報送市委辦公室審核、市委批准後執行。三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1次。

2.四類會議。會議計劃經部長辦公會研究審批後執行,並將會議計劃報送市委辦公室備案。四類會議原則上每年不超過2次。

3.五類會議。由分管部長審核並報部長批准後執行。

4.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三、會期

1.二類會議會期,按照批准的會議方案從嚴控制;三、四、五類會議以及傳達、佈置類會議會期均不得超過1天。

2.會議報到和離開時間,二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2天,三、四、五類會議合計不得超過1天。

四、會議規模

1.二類會議參會人員按照批准規模執行,嚴格限定會議代表和工作人員數量。

2.三類會議參會人員不得超過80人,其中,縣(市、區)、開發區參會人數控制在3人以內。

以市委組織部或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參會人數不得超過120人,其中,縣(市、區)參會人數控制在1人以內。其他業務性會議參會人員視資料而定,一般不得超過50人。

五、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如下: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衞、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六、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

1.會議費開支範圍包括會議住宿費、伙食費、會議室租金、交通費、文件印刷費、醫藥費等。交通費是指用於會議代表接送站,以及會議統一組織的代表考察、調研等發生的交通支出。會議代表參加會議發生的城市間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辦法規定回單位報銷。

2.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能夠調劑使用。綜合定額標準為300元/人天,其中:住宿費150元/人天、伙食費100元/人天,其他費用50元/人天。綜合定額標準是會議費開支的上限,應在綜合定額標準以內結算報銷。

3.不得向參會人員收取會議費或以任何方式向下屬機構、企事業單位、地方轉嫁、攤派。

(二)會議經費結算

1.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2.會議費報銷時應當帶給會議審批文件、會議通知及實際參會人員簽到表、定點飯店等會議服務單位帶給的費用原始明細單據、電子結算單等憑證。

七、有關要求

(一)每年年底將非涉密會議的名稱、主要資料、參會人數、經費開支等狀況在部內進行公示,理解監督。

(二)嚴禁借會議名義組織會餐或安排宴請,嚴禁套取會議費設立“小金庫”,嚴禁在會議費中列支公務接待費。

(三)嚴格執行會議用房標準,不得安排高檔套房;會議用餐嚴格控制菜品種類、數量和份量,嚴禁帶給高檔菜餚,不上煙酒;會場一律不擺花草,不製作背景板,不帶給水果。

(四)不得使用會議費購置電腦、複印機、打印機、傳真機等固定資產以及開支與本次會議無關的其他費用;不得組織會議代表旅遊和與會議無關的參觀;嚴禁組織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嚴禁以任何名義發放紀念品;不得額外配發洗漱用品。

會議管理制度 篇2

1、會議計劃管理

(1)各科室根據局年度工作目標提前一個月提出會議計劃,報辦公室彙總,由局長辦公會議審定。計劃資料包括會議名稱、參加對象、會議時間、人數、主要資料和經費預算及經費來源等。

(2)擬定會議計劃務必貫徹精減會議的原則,各條線上的業務會議每年一般控制在二次以內。要明確管理的層次性和會議的有效性,可開可不開的會議堅決不開,能合併的會議或資料要堅決合併,參加會議人數要壓縮,會期儘可能縮短,儘量當天往返。

2、會議審批手續

會議除需列入計劃外,還務必在會前履行審批手續。全區中小校園長會議,每年開l~2次,由局長辦公會議決定;其他業務會議,根據會議計劃由局分管領導簽署後由局長審批;全區性比賽活動,由局長審批;未列入計劃但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由局長批准。

3、會議經費管理

(1)凡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會議經費按區財政局和本局的規定執行,同一類會議同一標準。主辦科室在發會議通知的同時填報《會議經費預算審批表》,經計財科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簽署意見同意後連同會議通知擬文稿送辦公室審核,再報分管財務局長和局長審批。

(2)凡不需要局財務核撥經費的會議,職責科室須嚴格執行會議計劃和財務制度,把好經費使用關。

(3)未經批准召開的會議,一律不安排會議經費,一律不予報銷。

4、會務管理

(1)全區性教育工作會議、全區校長會議的會務由辦公室主辦,有關科室協助;業務會議由相應科室主辦,辦公室和計財科協助。會議主辦科室應制定會務工作方案,明確任務、職責到人:

(2)會議通知、會議議程、會議材料由主辦科室負責草擬和印發,會議材料一般應於會前分送出席會議的領導。

(3)會議食宿要按照批准的規模,嚴格控制食宿人員。在各鄉、鎮街道校園召開的會議,實行經費包乾制;由本局主辦的會議,會議地點和場地、食宿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安排。

(4)業務性會議的服務工作,如錄音、錄像、拍照等,由會議主辦科室落實專人負責。會議信息報辦公室,再由辦公室上報省教育廳、市教育局、區委辦、區府辦等,會議紀要、領導講話材料整理、小結等工作由主辦科室負責,並報辦公室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 篇3

一、適用範圍

區委、區人大、區政府、區政協組織召開的有關會議、培訓;轉播上級視頻會議;區直各部門組織的重要會議和培訓等。為節約會議經費,提高會議效率,區級各黨政機關組織會議、培訓,凡適合以視頻會議方式召開的,應通過視頻會議方式實施。

二、會場分佈

1、設三個主會場,即區政中心一樓東會議室、二樓會議室、九樓會議室。

2、設38個分會場,每鄉鎮、園區2個。

三、日常管理

1、區政府辦公室是全區視頻會議系統的管理部門。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負責視頻會議系統的技術支持,包括視頻會議系統網絡、主控設備等技術設施的日常管理維護;視頻會議期間主控室mcu等核心設備的操作;對全區各分場設備進行不定期檢查檢測。區機關事務管理局負責區視頻會議主會場設備操作,主會場設備、主席台、燈光、音像設備、桌椅、環境衞生等日常管理及會議會前、會中、會後的相關會務保障工作。

2、各鄉鎮(街道)、園區黨政辦公室負責分會場的日常維護管理。要明確2名會議管理人員,其中1名為系統操作員,負責設備管理、系統聯調等工作;1名為會議責任人員(原則上為鄉鎮、街道及園區的辦公室主任),負責會議組織、會場安排、會議紀律等工作。該崗位管理人員必須固定。如有人員變動,要及時將管理人員姓名及聯繫方式報送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

3、全區視頻會議系統是利用全省政務專網進行傳輸,各鄉鎮(街道)、園區要嚴格遵守國家、省、市政府及保密部門對內網管理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定期檢查網絡線路,認真排查故障隱患,確保視頻會議系統安全穩定運行。

4、區政府辦公室對視頻會議有關情況實行通報制度。對以下行為,區政府辦公室將以適當形式予以通報:1、不按通知要求參加二次系統聯調,不按規程操作致使設備損壞或音視頻信號出現問題的;2、分會場參會人員不全、座次不齊、紀律渙散的;3、因不按技術規範操作或組織管理問題影響分會場收聽收看效果的。

四、會場要求

1、各分會場應在明顯位置設置本鄉鎮(街道)、園區的名稱(尺寸大小以能在視頻窗口中明顯顯示且不影響會場人員為宜),要設置參會負責人桌籤,重要會議還應在會場懸掛會標(會標根據會議通知要求製作),標牌、桌籤及會標應保證圖像效果清晰。

2、會場內的視頻設備要放在固定位置,不要隨意拆裝,要有安全可靠的電源和網絡接口,並做好設備防塵工作。

3、會場要具備良好的照明條件,保持清潔,桌椅等設施擺放整齊。

4、會場所在單位要加強會場安全管理工作。

5、會場內禁止吸煙,禁止食用水果、零食等。

五、會議通知

1、會議通知內容包括召開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系統聯調時間及會議議程、會議要求等。

2、轉播上級召開的視頻會議和區委、區政府召開的視頻會議通知,由區委辦公室、區政府辦公室負責。

3、區直各部門召開的視頻會議,應由會議發起單位提前1個工作日與區政府辦公室進行聯繫統對接。得到確認後,發起單位要提前下發通知,並負責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同時指定一名工作人員協助做好設備聯調等相關會務工作。

六、會前準備

1、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要在各分會場開始準備前,應檢查和調整會議室燈光、音響狀態,進入值機狀態。

2、各分會場接到會議通知後,應根據會議通知中的聯調時間及時安排,準時參加聯調(第一次聯調時間一般為會議前一天下午3點;第二次聯調時間為會議開始前1小時)。聯調時,各系統管理員應按照視頻會議系統操作規範中的相關要求,逐級檢查系統狀況,如發現本單位在設備正常開啟下,不能連接主會場的,要立即與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聯繫,以便組織搶修。聯調時要做到三個查看:一是查看主會場傳送到分會場的音、視頻號是否清晰;二是查看所在分會場音視頻信號傳送到主會場是否清晰;三是開會期間要查看會議秩序,確保會場紀律。

3、會議開始前1小時,各分會場的系統管理員應到達工作崗位開始值機。要按照會議通知要求提前開機、試機,按操作流程開啟設備,並進行調試,確保會議正常召開。設備開啟後,根據參會人員座位佈置情況調整攝像機鏡頭,設置預定位。完成設置後,調整攝像機鏡頭為小範圍取景,確保會場畫面整潔。會議開始時,要將視頻會議系統切換到主會場畫面。

4、視頻會議系統連接完成後,由會議主辦單位採用如下方式點名:“我是主會場,現在進行會議點名,會場聽到點名後請回答”。各分會場應答時應採取如下方式:“我是分會場,主會場點名已聽到,設備一切正常,完畢。”

5、如網絡或設備出現問題,導致分會場無法連通主會場,分會場向會議主辦單位彙報後,與會人員到就近分會場參加會議。

6、各分會場要與供電部門協調,確保會議期間供電。

七、會議召開

1、在視頻會議召開前1小時,各分會場要檢查系統視頻、音頻傳輸情況,如有問題立刻與區政府辦公室及會議主辦單位進行聯繫。

2、與會人員應提前10分鐘入場,不能參加會議的需提前向主辦單位請假。

3、在會議召開過程中,主會場系統管理人員應根據會議需要及時切換會場畫面。

4、各會場管理人員應時刻監控設備運行情況,確保隨時與主會場聯繫,根據現場情況及時調整鏡頭和麥克風。要隨時關注攝像頭位置,防止偏轉、移動,甚至出現不應有的畫面;當設備或網絡出現故障時,分會場應立即向主會場彙報,儘快予以排除,在此期間,分會場參加會議人員不得擅離會場;如果故障短時間內無法排除,在得到主會場的許可後方可撤離會場,到就近分會場繼續參加會議。

5、會議召開期間,除視頻會議系統管理人員之外,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設備操作區,不得操作與視頻會議有關的設備。

八、會議結束

1、會議結束後,由主會場統一中斷會議連接。各分會場在主會場中斷會議後,才可按操作流程關閉視頻設備。

2、會議結束後,各分會場要及時把人員參會情況及會議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向會議主辦單位反饋,並將出現的技術問題告知區政府辦公室信息技術中心處理。

會議管理制度 篇4

一、黨組會議

1、黨組會議由黨組書記負責或受黨組書記委託的黨組成員召集並主持。

2、黨組會議出席人員:黨組成員。列席人員根據會議內容確定。

3、按規定參加人員不少於三分之二。

4、會議內容:

(1)學習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和國家領導人的重要講話和上級有關水利及治黃工作的大政方針。

(2)研究、確定全局改革、發展的思路、政策和措施以及治黃規劃等重大事項。

(3)研究、確定年度基建、財務總體投資與分配計劃。

(4)討論、研究全局幹部隊伍建設、局管幹部的任免、獎懲。

(5)討論、研究全局精神文明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黨風廉政建設的重大問題。

(6)討論、研究上報的重要請示、報告等情況。

(7)召開民主生活會。

(8)討論、研究需要黨組決定的其他事項。

5、黨組會議的組織:

每次黨組會議的議題由各黨組成員根據工作需要提出,由黨組書記確定,會議議題不作臨時變動。會議議題確定後,一般應提前兩天通知黨組成員,並提供有關材料。民主生活會的內容應提前3—5天通知黨組成員。

黨組會議應貫徹民主集中制,實行集體領導,採取個別醖釀,民主集中,會議決定的方式對討論的問題做出決定。

6、黨組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亦可根據情況適時召開。

7、黨組會議的貫徹落實:

會議決定的事項按照集體領導、分工負責的原則,由各黨組成員按照分工或會議決定予以落實,並及時向黨組書記反饋。

凡經黨組會議討論決定的事項,在落實過程中遇到問題,黨組成員有權提出複議。但未經黨組會議複議的,個人不得隨意改變原來的決定。

8、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露;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

二、jú長辦公會議

1、jú長辦公會議一般每週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受jú長委託的副jú長召集並主持。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到席並負責記錄。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重要文件和指示;(2)研究黃河治理開發和經濟發展的有關重要問題;(3)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4)創新工作、重點工作、中心工作、主要工作階段性進展情況;(5)通報有關情況;(6)應由jú長辦公會議研究決定的其他問題。

4、對於會議內容,需要保密的不得泄漏;未議定的問題不傳播;會議決定的事項由主管局領導負責落實。

三、局辦公會議

1、局辦公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一次,必要時隨時召開。會議由jú長或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組織。

2、出席會議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和部門負責人。

3、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2)研究決定工作中的重大問題;(3)聽取各部門彙報上月重點工作完成情況及下月工作預安排;(4)協調解決重大問題;(4)總結和佈置階段性工作;(5)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問題。

4、根據會議議程,辦公室通知會議出席人員。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5、議題收集。各部門提請會議研究的議題,應向主管領導彙報,並擬寫文字材料報辦公室,由辦公室彙總草擬會議議題,並印發與會人員。會議一般不臨時變動議題。

6、凡科室提交會議討論的問題,須經部門負責人研究或經科室全體職工研究,並準備好書面材料,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7、辦公室祕書作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必要時編髮黃河信息。紀要由辦公室主任審核後送會議主持人簽發。並印發部門負責人。

8、對於會議內容,需傳達的及時傳達;需保密的不得泄露;未決定的問題不得傳播。

9、會議決定事項由辦公室負責催辦、查辦,並及時向領導反饋落實情況。

四、局務會議

1、會議的召開由jú長或副jú長提請局領導集體討論決定,由jú長主持和jú長委託副jú長主持。會議的議程、日程由jú長辦公會議決定。會議由辦公室組織安排和實施。

2、會議出席人員: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機關各部門負責人、副科級以上幹部。

3、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文件、指示、通報全局工作開展情況。

(2)研究決定全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3)聽取各部門工作彙報,協調解決重大問題,佈置階段性重點工作。

(4)應由局務會研究決定的其它問題。

4、與會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會議為遲到人員設遲到席。

四、防汛例會

1、jú長或分管防汛的副jú長主持,局領導、防辦主任、副主任及機關有關部門負責人、班組長參加。

2、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有關防汛的指示、文件及會議精神,分析研究防洪形勢及汛情,部署有關防汛事宜,安排下步防汛工作。

(2)防汛辦公室通報近期防汛工作綜合情況及雨情、水情、工情、險情等情況,通報防汛動態及各項防汛工作落實情況。

3、會議一般在黃河主汛期(7—9月)每週二上午召開。

4、會議由防辦負責組織,負責會議材料的準備工作,負責會議記錄和編髮會議紀要。並督促決定事項落實。

5、各科室有防汛緊急事項時,經局領導批准後,可臨時召開防汛緊急事項專題會。

五、專題會議

1、業務部門提出申請,經主管jú長同意後召開,會議由業務部門負責組織,主管jú長及有關領導人蔘加。

2、會議出席人員:

(1)機關業務專題會。(a)提請會議的業務部門負責人及具體業務人員。(b)有關科室負責人。(c)主管jú長和其他領導人。

(2)全局性的專題業務會,由主管jú長或主管部門確定出席會議人員。

(3)辦公室派人列席會議,隨時掌握工作動態。

3、由組織會議的部門擬寫信息或紀要送辦公室印發。

4、機關事務性會議,由辦公室組織,主管jú長或辦公室主任、副主任主持。

六、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2)部署機關工作;(3)通報全局及機關工作情況;(4)組織時事政治學習;(5)其他內容。

2、全體職工會的召開時間,視情況而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政治學習的,亦可委託主管部門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七、全局工作會議

1、由jú長主持。jú長、副jú長、工會主席、紀檢組長、全局職工參加。

2、會議主要內容:(1)總結和部署全局工作;(2)表彰(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3)簽訂年度目標責任書;(4)研究安排其它重要性工作。

3、全局工作會議由辦公室負責籌備,組織起草會議文件,印發會議通知,有關部門予以協助。

八、機關全體職工會議

1、會議內容:

(1)傳達上級的重要文件、會議精神、指示等;

(2)部署機關工作;

(3)通報全局工作情況;

(4)其它內容。

2、全體職工會議的召開時間,依據工作情況確定。

3、會議一般由jú長或副jú長主持,涉及業務的,亦可委託主管科室、科室負責人組織並主持。

九、會議紀律

1、會議實行簽到制度,凡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將記工作差錯一次,並責令在電子政務我的檢查欄寫出檢討。

2、與會人員提前10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3、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4、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5、會議期間不準大聲喧譁、交頭接耳或打瞌睡。

6、會議內不得隨地吐痰,不得亂扔廢棄物。

7、與會人員不準做與會議無關的雜事,不得在會場上隨意走動。

8、不準泄露會議機密,妥善保管會議材料,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會議內容。

9、會議內容要“精”、“短”、“實”。

會議管理制度 篇5

會議管理制度

第一章:會議組織

第一條:企業級會議:企業員工大會、企業技術人員會以及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辦公室批准後,由各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第二條:專業會議:即全企業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等),由分管副總經理批准,主管業務部門負責組織。

第三條: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第四條:班組(小組)會:由各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第五條:上級企業或外單位在我企業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總經理辦公室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第二章:會議安排

第六條:例會的安排

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企業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人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資料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1.行政技術會議

(1)總經理辦公會

研究、部署行政工作,討論決定企業行政工作重大問題。

(2)行政事務會

總結評價當月行政工作狀況,安排佈置下月工作任務。

(3)班組長以上經營管理大會(或企業員工大會)

總結上期(半年、全年)工作狀況,部署本期(半年、全年)工作任務。

(4)經營活動分析會

彙報、分析企業計劃執行狀況和經營活動成果,評價各方面的工作狀況,肯定成績,指出失誤,提出改善措施,不斷提高企業經濟效益。

(5)質量分析會

彙報、總結上月產品質量狀況,討論分析質量事故(問題),研究決定質量改善措施。

(6)安全工作會(含治安、消防工作)

彙報總結前期安全生產、治安、消防工作狀況,分析處理事故,檢查分析事故隱患,研究確定安全防範措施。

(7)技術工作會(含生產技術準備會)

彙報、總結當月的技術改造、新產品開發、科研、技術和日常生產技術準備工作計劃及其完成狀況,佈置下月技術工作任務,研究確定解決有關技術問題的措施方案。

(8)生產調度會

調度、平衡生產進度,研究解決各部門不能自行解決的重大問題。

(9)部門事務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10)班組會

檢查、總結、佈置工作。

2.各類代表大會

(1)員工代表大會。

(2)部門員工大會(或員工代表小組會)。

(3)科協會員代表大會。

(4)企協會員代表大會。

3.民主管理會議

(1)企業管理委員會議。

(2)總經理、工會主席聯席會。

(3)生產管理委員會議。

(4)生活福利委員會議。

4.論文、成果發佈會

(1)科協年會。

(2)企協年會。

(3)政治思想工作研究會年會。

(4)質量控制成果發佈會。

(5)科技成果發佈會。

(6)信息發佈會。

(7)企管成果發佈會。

第七條:其他會議的安排

凡涉及多個部門主管參加的各種會議,均須於會議召開前10天經分管副總經理批准後,分別報兩辦彙總,並由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方可召開。

1.總經理辦公室每週六應將企業例會和各種臨時會議,統一平衡並編制會議計劃,分發到企業主要管理人員及有關服務人員。

2.凡總經理辦公室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狀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2天報請總經理辦公室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理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拒絕安排。

4.對於參加人員相同、資料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總經理辦公室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5.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務必服從企業統一安排,各部門小會不應與企業例會同期召開(與會人員不發生時間上的衝突除外),應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第三章:會議的準備

第八條: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獎品、紀念品,通知與會者等)。

第九條:參加企業辦公例會的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

第十條:有以下原因,副總裁以上的高層管理人員可提議臨時或提前召開企業辦公例會:

1.有重要事項需提交企業辦公例會討論決定;

2.各部門重要業務管理人員的錄用及辭退。

第十一條《會議紀要》屬企業內部重要文件,具有必須範圍的保密性,未經批准不得外傳。

第十二條: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

第十三條:與會人員務必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使用手機、傳呼機。

會議管理制度 篇6

為進一步推進部機關會議管理的科學化、規範化,壓縮會議數量,提高會議質量和效率,根據市委會議管理有關規定,結合我部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範圍、原則和要求

(一)範圍

1.以市委或市委、市政府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2.以省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由市委組織部承辦的會議;

3.以市委組織部名義召開的全市性工作會議;

4.以市委組織部科室名義召開的單項工作會議。

(二)原則

遵循保證工作需要、注重實效,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減少數量,控制規模,嚴格審批程序,反對形式主義和鋪張浪費。

(三)基本要求

1.嚴格控制會議數量和規模。嚴格按照年度計劃召開會議,儘量壓縮會議數量,控制會議時間和規模,能合併的會議儘量合併召開。

2.改善會議形式。能夠透過文件、電報、電話形式部署和安排工作的,不再召開會議。

3.提倡開短會、講短話。會議講話應簡明扼要,增強針對性和指導性。應按照確有必要的原則,安排領導出席會議和確定與會人員,切實減少領導陪會。

二、會議計劃及審批

(一)實行會議計劃審批制度。每年年底前,各科室提出下一年度擬召開的會議計劃,由辦公室分類、彙總和審核後,構成市委組織部擬召開的年度會議計劃,報部長辦公會審定。沒有列入年度會議計劃又確需召開的會議,相關科室應將會議方案報分管副部長審核,再報部長或部長辦公會審定。

(二)實行會議方案備案制度。會議承辦科室應在會前5個工作日,將會議方案送辦公室。

三、會務管理

(一)會務工作由承辦科室和辦公室共同負責。

(二)承辦科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代擬會議方案、領導講話、主持詞、新聞通稿等;

2.印發通知、組織報名;

3.佈置會場;

4.印發會議材料;

5.組織與會人員入場、簽到,統計會議出席狀況。

(三)辦公室負責的會務工作。

1.省級領導、市領導和部領導到會的協調和座次安排;

2.協調落實會議新聞宣傳、安全警衞、交通疏導、醫療服務等事宜;

3.安排與會人員食宿和接待;

4.配合承辦科室安排和佈置會場;

5.製作會議證件,準備會議用品;

6.帶給必要的車輛保障;

7.會務的其他協調和服務工作。

四、會議經費管理

(一)會議經費支出。會議經費支出應按照《市委組織部機關財務管理制度》要求,嚴格執行會議支出標準,會議用餐標準為80元/人/天。

(二)會議經費結算。由辦公室按照會議計劃編制經費預算,報請部領導審批。會議結束後7個工作日內,辦公室財會人員會同承辦科室,共同審核會議實際發生的各項費用,確認無誤後,由辦公室統一結算。

會議管理制度 篇7

為規範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後一週週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週一次,時間是每月雙週週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説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後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後,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並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准,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8

為了充分利用會議室功能,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範化、合理化,確保公司各類會議正常召開。現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會議室使用管理辦法。

1、 會議室專門用做召開會議與研討工作之用,未經允許不得挪借他用。

2、 會議設備管理統一由綜合行政部負責,會議涉及到的筆記本、錄音筆等設備到綜合行政部領用,視頻會議提前半小時聯繫綜合行政部IT進行會前測試。

3、 為避免會議衝突,各部門如需使用會議室,請提前一天至綜合行政部預約,由綜合行政部統一安排協調。

4、 召開緊急會議或臨時會議時,需要明確會議室使用時間段和使用人員,由綜合行政部進行登記,根據實際情況協商會議順延、會議室更換等事宜。

5、 會議室使用堅持預約優先原則,未預約按照局部服從整體原則,公司會議優先於部門會議;各部門會議由部門之間本着重要、緊急優先原則自行協商。

6、 預約會議室時,需要行政部協辦的事項填寫到會議需求,如會議設備、會議記錄、水果、茶水等。綜合行政部根據實際情況安排會議後勤服務工作。

7、 會議期間請愛惜會議室設備,會議後及時關閉會議設備、門窗、空調等。(投影儀完全關閉後才方可斷開電源,所有設備關閉後請拔掉電源插頭)。

8、 會議過程中請保持會議室整潔,會議結束後將激光筆、可移動桌椅等放回原位,會議用筆記本、錄音筆歸還,通知綜合行政部進行清潔工作,以便其他部門使用。

注意:會議安排請避開以下固定會議時間段

1、公司周例會 每週一10:00-12:00

2、公司月例會 每個月第一個星期一10:00-12:00

會議管理制度 篇9

目的

為規範企業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範圍

適用於廣東粵運朗日股份有限公司高速分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第一條 總則

為使公司的會議管理規範化和有序化,提高會議形式的行政決策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公司會議制度本着精減、有效、節儉原則運行。

第二條 會議類別

1、領導班子會議

(1)由經理本人發起的內部高層會議。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或相關議題的負責人。

(3)會議不定時召開,由經理本人或綜合辦發出通知,綜合辦負責收集和記錄會議議題。

(4)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各相關部門負責落實會議決議。

2、經理辦公會

(1)經理辦公會是由經理本人或委託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參加人員為經理、各分管副經理及相關的科室負責人。

(3)時間原則上定為每月________。

(4)例會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做好會議的相關準備工作。

(5)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3、科室例會

(1)科室例會是由各科室負責人定期召開的工作例會。

(2)原則上定為每週一次。

(3)例會時間由各科室根據科室工作特點合理安排,以不影響日常工作的正常進行為原則。

4、科室聯合會議

(1)科室聯合會議是由經理或各分管經理髮起召開的跨科室協調、協作專題會議。

(2)會議由綜合辦轉發通知,並安排時間、地點。會議紀要由綜合辦負責整理,並於次日呈經理審閲後發放至各有關科室。

5、其他會議管理

關人員。

(2)凡綜合辦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____天報請綜合辦調整《會議計劃》。

(3)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適的幾個會議,綜合辦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第三條 會議程序

1、會前準備

所有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有關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備好座位、紀念品、通知與會人等)。 對定期的常規會議,在會前應明確該次會議主題和臨時出席或列席人員。

對不定期的重要會議,組織者應提供會議相關資料並上報申請,該資料包括:

(1)會議名稱、會議主旨和目標;

(2)會議時間、地點、議程、議項;

(3)會議主持人、出席人員(名單);

(4)會議財務(支出收入)預算、現有籌備情況及進展;

(5)(可能)存在的問題、解決方案及要求、籌劃備時間進度表。

該申請批准後方可執行。

2、會議通知

根據會議擬訂會議通知,並提前張貼或發送。出席會議的重要或主要人員,應通過電話等方式確認是否能如期出席,並作出相應安排。

3、會場準備

會議組織者及時準備會議場所、會議文件或資料。必要時要進行會場佈置、設備調試。對重點發言對象須確保其發言。

4、會議記錄

會議進行中要做好記錄。記錄方式最好為速記筆錄,必要時可錄音、錄像,妥善保存記錄材料。

第四條 會議秩序和紀律

1、嚴格遵守開會時間,不得無故遲到或早退,特殊情況,需由會議主持人批准。

2、會議期間手機應調至靜音狀態,特別事情到會議室外接聽。

3、會議發言應簡明扼要,避免發表與會議無關的話題,會議主持者有權提示發言人,其他人員無權打斷髮言人講話。

4、凡是違反會議秩序者,會議主持人有權給予通報批評,由綜合管理部行專人監督執行。

5、會議應按規定時間準時召開,組織會議的科室會前應準備好會議議程及有關內容,並負責維護會議紀律。

6、參會人員準時參加會議並簽到,準備好與會議有關的資料,做好會議記錄,對要求傳達的會議內容要及時進行傳達。

7、會議涉及機密事件,所有與會者要嚴守保密制度,不得外傳泄密,否則按有關規定處理。

8、會議形成的決議應由牽頭部門及時書面通知有關執行部門,並負責監督落實情況。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記錄原則

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由經理髮起、主持的領導班子會議原則上由與會的綜合辦主任負責會議的記錄工作,經理另有規定的,依據經理指定的辦法實行。

2、會議記錄員應遵守的規定

(1)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的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註明“議決”字樣。

(3)會議原始記錄應於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於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第六條 會議室管理

1、管理和使用權限

(1)會議室由綜合辦負責管理,各科室如因會議需要使用會議室,須事先向綜合辦申請,由綜合辦統籌安排。

(2)會議室衞生由綜合辦安排人員負責進行,在每次會議召開前後均要進行衞生打掃,並做好日常保潔。

2、會議室設備管理

會議室相關設備的管理、使用和維護由專人負責,其他人不得隨意操作,否則造成設備損壞應按價予以賠償。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由綜合辦負責解釋。

2、本制度由經理批准後生效,自頒佈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

加強公司會議紀律,規範議事日程,進一步提高會議的質量和效率。

第二條 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後落實四項要求。

第三條 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 職責

第一條 歸口部門

行政部負責監督該制度的執行。

第二條 職責

1、總經辦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2、後勤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3、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主責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 管理規定

第一條 會議分類

1、公司例會:原則上固定於每月1日下午17:00召開,要求公司總經理、部門領導、各部門經理及潛力店長以上者參加;

2、部門例會:原則上固定於每週五下午17:30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3、專題會議:指由相關部門(或人員)組織的針對專項問題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二條 會議通知

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並同時抄送總經辦、後勤部。未發通知單,會議召集部門負責人(或會議召集人)罰款50元。

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並説明原因。未通知的,責任部門負責人罰款50元。

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內容和參會人員等。未按要求填寫,填寫人罰款20元。

第三條 會議準備

後勤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因準備不充分影響會議召開的,相關責任人罰款20至50元。

第四條 會議紀律

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罰款10元。

2、參會人員提前5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後,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註遲到(註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天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並詳細説明理由,公司例會需向總經辦請假。未請假或理由不充分的,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並提前通知總經辦。

5、無故缺席會議,罰款50元;遲到罰款10元。

第五條 會議記錄

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後整理會議紀要,並於會後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複印件),同時抄送總經辦。原件(附簽到表)人事部存檔。未提交會議紀要的,會議組織人(或部門負責人)罰款30元。

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未簽字的,會議組織人罰款20元。

3、會議紀要按公司模板記錄,會議遲到、未到人員名單附後。未按要求編寫,會議紀要記錄人罰款10元。

第六條 處罰規定

行政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每月1日報給總經辦。

第四章 附則

第七條 例會如遇促銷節假日,召開時間相應順延,具體時間等待通知。

第八條 本制度由公司總經辦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施行。

會議管理制度 篇11

根據上級安全管理部門和分公司安全領導小組的職責要求,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要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分析項目安全生產形勢,總結部署安全生產工作;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活動,研究安全生產獎罰事宜,參與或配合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因此為及時準確的掌握分公司各階段實際情況,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參會人員

1、安全生產例會由經理、副經理、安技組長負責主持。

2、參會人員為:分公司安全組織機構人員參加。

二、會議制度

安全生產例會每月召開一次,召開時間為每月25日,也可根據當前的安全重點工作和上級管理部門安全工作重點要求,實時召開。

三、主要職責

1.學習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及上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條例、指令和規章制度等,研究制定公司貫徹落實制定。

2.根據上級安全工作總體要求,提出分公司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安全目標、重點、關鍵和措施。

3.分析安全生產情況,查找傾向性、關鍵性問題,研究、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隱患,制定預見性對策措施和解決方案,確定安全生產。

4.貫徹執行上級安全工作會議精神和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並認真督促抓好落實。

5、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通報本月安全檢查情況及事故情況;分析施工現場存在的安全問題;研究下一步安全工作的重點;安排下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

6、針對各部門、站場、車隊存在的問題,制定可行的措施,採取相應對策,確保各方面正常安全生產。

7、徵求各方建議,持續改進工作程序和工作方法,使安全工作不斷適應各崗位、站場、車隊,達到管理創新的目的。

四、會議程序

1.會議準備

(1)公司安技組要將本月完成的主要工作(重點是安全檢查與整改落實及存在的問題),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公司安技組要將本季度安全檢查情況、檢查的問題、整改情況以及現在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個月安全工作重點,形成書面材料報公司主管領導及整理存檔。

2.會議程序

(1)首先由公司經理或主管安全副經理、安技組長組織學習上級近期安全生產的有關文件;

(2)安技組彙報本月安全生產情況、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情況、現還存在的安全隱患和下季度安全生產重點與安排;

(3)安技組彙報:一是本月圍繞重點在安全管理上抓了哪些工作及完成數量,即發現問題、分析問題、解決問題的情況;二是下月安全工作重點及思路;

(4)經理、主管安全副經理,主持分析、研究當前傾向性、關鍵性問題和安全隱患,確定整治項目,制定對策措施,明確實施的責任部門或責任人、完成期限;

(5)會議記錄;由安技組根據安全例會記錄,及時整理形成會議紀要,並整理存檔。

會議管理制度 篇12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 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操作等工作。

4.2.2 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 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 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加油站站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 公司安全會議每月一次,由部長、安全員,站長負責召開,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事業部、加油站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緊急會議視情況由事業部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 篇13

1、目的:落實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範圍: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瞭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瞭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空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並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狀況,並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四

會議制度

一、局務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貫徹落實國家、自治區、市民政工作方針、政策、任務和要求。

2、討論和佈置重要工作。

3、討論研究民政系統重大改革措施。

(二)局務會議由局長、副局長和局機關各科室負責同志組成。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並主持,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兩次,遇有特殊狀況可隨時召開。

二、局長辦公會議

(一)會議資料

1、討論決定民政局工作中的重大問題。

2、研究貫徹落實自治區、市民政部門及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各項工作。

4、討論決定各科室及基層單位請示的重大事項。

5、討論局長、副局長認為需要提交會議討論的其他事項。

(二)出席人員:局長、副局長;列席人員由局長確定。

(三)會議由局長或委託副局長召集,議題由局長、副局長提出。

(四)局長辦公會議實行例會制度,沒有特殊狀況,一般每月召開一次。

三、支部會議

(一)會議資料

1、傳達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及重大會議精神。

2、研究確定黨的用心分子培養對象、發展目標,並考核預備黨員及轉正。

3、糾正解決黨員隊伍中存在的問題和處理意見。

(二)出席人員:支部全體成員。

(三)會議由支部書記或委託副書記召集主持,議題由支部書記、副書記和委員提出。

(四)支部會議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

會議管理制度 篇14

1.本標準規定了X有限公司對於內部會議召開的組織、安排及其它各項事宜。

本標準適用於X有限公司對於召開內部會議的管理和控制。

2 規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標準的引用而成為本標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後所有的

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於本標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標準達成協議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於本標準。

《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

《會議紀要》

《會議簽到表》

3 要求

本公司內會議的組織、安排工作按本制度執行

3.1 會議組織

2.1.1 公司級會議:公司員工大會、年度總結計劃會和各種代表大會,應報請總經理批准後,由主管部門分別負責組織召開。

3.1.2 專業會議:即全公司性的技術、業務綜合會(如經營活動分析會、質量分析會、生產技術準備會、生產調度會、安全工作會、項目小組會議等),由會議召集人負責組織協調安排。

3.1.3 系統和部門工作會:各部門召開的工作會,由各部門主管決定召開並負責組織。

3.1.4 車間(班組)會:由各車間主任或班組長決定並主持召開。

3.1.5 外單位在我公司召開的會議(如現場會、報告會、辦公會等)或業務會(如聯營洽談會、用户座談會等)、一律由人事行政部受理安排,有關業務對口部門協助做好會務工作。

3.2 會議的安排

3.2.1 例會安排:為避免會議過多或重複,公司正常性的會議一律納入例會制,原則上要按例行規定的時間、地點、內容組織召開。例行會議安排如下:

序號 會 議 名 稱 組織部門 主 持 人 時 間 地 點 參 加 會 議 人 員

1 年度總結計劃會 人事行政部 總經理 每年元月 公司行政樓

培訓中心 班組長以上幹部人員

2 每月生產計劃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月25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幹部人員

3 每月工作總結會 人事行政部 人事行政部長 每月2日 公司會議室 車間主任以上幹部人員

4 部長協調周例會 人事行政部 副總經理 每週一16:40分 公司會議室 各部門部長或臨時特邀人員

5 生產部周例會 生 產 部 生產部長 每週六13:00分 公司會議室 生產部人員、車間主任或臨時特邀人員

6 質控部周例會 質 控 部 質控部長 每週六16:40分 公司會議室 質控部全體人員或臨時特邀人員

7 其它臨時性會議 另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另行安排確定 公司會議室 另行安排確定

3.2.2 其他會議的安排:如遇特殊情況,相關部門需臨時召集會議,須事先與人事行政部取得聯繫,以便安排會議場所和提供必要的設施,會議組織由責任部門負責。

3.2.3 凡人事行政部已列入會議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其他會議時,召集單位應提前二天報請人事行政部調整會議計劃,未經人事行政部同意,任何人不得隨便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3.2.4 對於準備不充分,重複性或無多大作用的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拒絕安排。

3.2.5 對於參加人員相同、內容接近、時間相近的幾個會議,人事行政部有權安排合併召開。

3.2.6各部門會議的會期必須服從公司統一安排,堅持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

3.2.7 會議主持人和召集單位與會人員都應分別做好準備工作(包括擬好會議議程、提案、彙報總結提綱、發言要點、工作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落實會場,安排好座位,備好茶具茶水,通知與會者等)。

3.2.8 參加會議人員無特殊原因不能請假,如請假需經主持人批准。參會人員須準時到會,未及時請假或遲到者,會議開始五分鐘內每次罰款五元,五分鐘外按每分鐘一元處以罰款,並由主持人開出罰單。

3.2.9 與會人員應知無不言、集思廣益,一經會議決定之事,應按期完成;必須嚴格遵守會議紀律,不得隨意走動,不得在會場內接聽手機(會場內應將手機設定為振動或無聲狀態)或大聲喧譁。

3.2.10 會議組織部門應在會後24小時內整理髮布《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按《文件和資料控制程序》執行。

3.2.11 會議紀要和會議決議未正式公佈之前,不得私自泄露,否則按泄密論處。

3.2.12 八小時工作時間外召開的會議(節假日除外),與會人員不打卡記時,不計(結)算工資。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xuexiao/dnd0oj.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