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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部門管理制度 篇1

銷售部管理規章制度

部門管理制度(精選14篇)

一總則

為加強員工管理,規範員工行為,提高員工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是銷售部員工必須遵守的原則,是規範員工言行的依據,是評價員工言行的標準。全體銷售人員應從自我做起,從本崗位做起,自覺遵守各項制度。

員工如對本制度有任何疑問或異議,可向銷售部負責人諮詢,本制度最終解釋權歸固瑞格公司銷售部。

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開始執行。

二銷售部組織架構

銷售總監

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大區經理

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區域經理

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銷售主管

三銷售部人員素質要求

1、品德好

2、很強的語言駕馭能力

3、人格魅力

4、很強的組織計劃管理能力協調能力

四銷售部崗位職能

銷售總監銷售總監崗位職責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範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並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範、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夥伴關係,如與經銷商的關係、與代理商的關係。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並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户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户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1、制訂銷售策略:根據公司市場戰略與市場銷售目標,結合所掌握的市場信息進行市場預測,制訂市場拓展目標、銷售策略與規劃,並組織實施,管理並指導銷售代表,完成銷售、回款與市場目標。

2、銷售體系管理:根據公司銷售策略,建立維護公司的銷售網絡與渠道管理體系,通過系列市場推廣活動,營造市場環境,提升公司與產品品牌,支撐公司產品銷售的增長;

3、銷售業務管理:根據客户需求與公司營運流程,接收並管理客户訂單,跟蹤生產、計劃、庫存、發貨執行、客户資信與回款等情況,完成銷售服務。

4、客户關係管理:通過客户拜訪、客户培訓和推動客户意見、建議與投訴的處理等服務活動提高客户滿意度,建立、鞏固均衡的客户關係平台,逐漸滲透終端客户,掌握最終消費羣體。

5、市場信息分析:通過一線銷售代表收集市場信息,如:客户、產品、競爭對手等,並進行統計與分析,及時向公司市場、研發等部門反饋,推動快速響應。

6、費用管理:根據公司費用政策,指導下屬瞭解銷售重點,評估客户資源需求,制訂預算使用計劃,確定費用開銷方式,合理協調、分配公司資源,並審核費用使用的合理性,提高投入產出比。

7、部門內部管理:根據公司經營方針和部門業務需要,合理設置部門組織結構和崗位,優化業務流程,合理配置人力資源,開發和培養員工能力,對員工績效進行管理,提升部門工作效率,提高員工滿意度。

大區經理崗位職責:

1、分析市場狀況,正確作出市場銷售預測報批;

2、擬訂年度銷售計劃,分解目標,報批並督導實施;3、根據中期及年度銷售計劃開拓完善經銷網絡;

4、根據網絡發展規劃合理進行人員配備;

5、彙總市場信息,提報產品改善或產品開發建議;6、洞察、預測渠道危機,及時提出改善意見報批;

7、把握重點客户,控制70%以上的產品銷售動態;8、關注所轄銷售人員及經銷商的思想動態,及時溝通解決;9、參與所屬區域重大銷售談判和簽定合同;

10、組織建立、健全客户檔案;11、指導、巡視、監督、檢查所屬市場的各項工作;

12、向直接下級授權,並佈置工作;13、定期向直接上級述職;並提出合理化及可行性建議。

14、定期聽取直接下級述職,並對其作出工作評定;

15、根據工作需要調配直接下級的工作崗位,報批後實行並轉人力資源部備案;

16、負責本區域市場銷售人員任用的提名;

17、負責制定銷售區域的工作程序,報批後實行;

18、負責區域銷售部門主管工作程序的培訓、執行、檢查;

19、填寫直接下級過失單和獎勵單,根據權限按照程序執行;

20、及時對下級工作中的爭議作出裁決;

21、每週定期組織例會,並參加公司有關銷售業務會議。

22、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領導責任:

1、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目標的完成負責;

2、對所屬區域銷售網絡建設的合理性、健康性負責;

3、對所屬區域確保經銷商的信譽負責;

4、對所屬區域確保貨款及時回籠負責;

5、對區域銷售指標制定和分解的合理性負責;

6、對所屬區域銷售給公司造成的影響負責;

7、對所屬下級的紀律行為、工作秩序、整體精神面貌負責;

8、對所屬區域銷售預算開支的合理支配負責;

9、對所屬區域銷售工作流程的正確執行負責;

10、對區域銷售部所掌管的公司商業祕密的安全負責。

主要權限:

1、有對銷售部所屬員工及各項業務工作的管理權;

2、有向營銷總監報告的權力;

3、對篩選客户有建議權;

4、對重大促銷活動有現場指揮權;

5、有權對直接下級崗位調配的建議權和任用的提名權;

6、對所屬下級的工作有監督、檢查權;

7、對所屬下級的工作爭議有裁決權;

8、對直接下級有獎懲的建議權;

9、對所屬下級的管理水平、業務水平和業績有考核權;

10、一定範圍內的經銷商授信額度權;

11、有退貨處理權;

12、一定範圍內的銷售折讓權。區域經理

1、負責產品的市場渠道開拓與銷售工作,執行並完成公司產品年度銷售計劃。

2、根據公司市場營銷戰略,提升銷售價值,控制成本,擴大產品在所負責區域的銷售,積極完成銷售量指標,擴大產品市場佔有率;

3、與客户保持良好溝通,實時把握客户需求。為客户提供主動、熱情、滿意、周到的服務

4、根據公司產品、價格及市場策略,獨立處置詢盤、報價、合同條款的協商及合同簽訂等事宜。

5、動態把握市場價格,定期向公司提供防水塗料市場分析及預測報告。

6、協助經銷商維護和開發及完善專賣店系統。

7、收集一線營銷信息和客户意見,對公司營銷策略、售後服務、等提出參考意見。

8、按時完成公司銷售部相關銷售報表並及時上交上級部門主管審核。

五服裝規範

着裝規定:

1、工作期間,公司要求員工穿統一工作服,女性身着統一職業裝;男性穿西裝打領帶,夏季要求身着白襯衣深色西褲(領帶)。

2、上班時必須統一着裝,佩戴胸卡。

儀容要求:

1、工作期間,員工應注意自己儀容。女性要求淡粧,並梳齊頭髮,男性頭髮不能蓋耳,至少每月理髮一次,勤洗頭、頭髮應梳理整齊,不凌亂,不留鬍鬚。

2、所有員工應每天打掃衞生後將鞋面擦乾淨,上班期間應保持鞋面無污物、灰塵。

3、員工應隨時注意個人形象,談吐時講究禮儀,謙虛寬容,時刻保持微笑。

4、所有員工工作期間衣着必須保持整潔,無污物,衣服應熨燙整齊。六考勤制度

1、每天上、下班均由銷售人員自己打卡簽到。

2、每天早上8:00上班,考勤在8:15之前完成。

3、考勤時間標準:以標準時間為準。要求每位銷售人員均核對自己的時間。

4、公司晨會如無特殊情況,銷售部員工必須全體參加,必須着裝整齊,儀容儀表於會前整理好,不規範者不得參加晨會。5、調休、請假需提前一天經同意,並跟人事提前打招呼,以備考勤。

6、請假1天以內由上級主管負責人簽字批准,2天以內由銷售總監簽字批准。3天以上需總經理簽字批准(總經理不在由副總經理批准)。請假必須填寫請假條,否則按照曠工處理。月底核算,扣發請假日工資。

7、休假按公司制度調整年休,具體參照<公司規章制度>

8、根據實際情況決定,銷售部上班時間做如下規定:

上午:8:00——-12:00

中餐12:00——-13:30

下午:13:30——-17:30

附註:可根據銷售狀況、季節等進行調整。

七銷售報表規定

1、銷售人員每天工作內容及行程以郵件方式在第二個工作日之前彙報。

2、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週六下班之前彙報銷售工作週報表。

3、銷售人員以郵件方式用電子表格每月28號前彙報銷售工作月報表。

附:<銷售工作週報表><銷售工作月報表>

八薪金分配製度

1、新招人員實行先培訓後上崗,培訓時間一併納入試用期,試用期為1—3個月。試用期內業務人員基本工資根據部門的薪資標準而定;試用期結束執行轉正工資標準。

2、工資標準:分為試用期工資和轉正工資。試用期1—3月:基本工資:底薪;轉正後:基本工資+住宿補貼+餐補+交通補貼+通迅補貼+全勤+獎金。

3、薪金髮放時間:每月10號前發放上上月全部工資及各項補貼費用及獎金。

4、業務費用管理

在公司銷售人員中餐補貼以3、5元/人/餐為標準,額外費用公司實行全額補助。

業務人員市區交通按公交車費實報實銷,出租車費不報銷,特殊情況由營銷總監簽字報銷。

差旅費用:銷售人員外出補助80元/天。並按公司財務報銷制度執行。

業務招待費:需請示銷售總監,由副總經理級以上領導批准。

個人辦公電腦公司實行暫扣,以500元/月扣足費用。銷售人員工作滿一年公司即作為福利一次性發放。

九合同管理制度

1、經辦的銷售人員填寫時,字跡要工整、清楚,使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

2、合同內容填寫

合同包括:主合同、附加補充協議等。

嚴格執行合同規定的價格體系,規定的條款;如,出現變更、修改或補充,要及時向上級部門評審。

填寫不得有空白欄,無內容填寫應用“/”劃去,否則造成後果自行承擔。

加蓋印章應該在相關重點條款及簽字以及合同文本的夾縫處。

3、合同簽字程序

合同文本由區域經理填寫後需大區經理審核簽字,審核每一條款,各項數據是否正確,在交銷售總監審批。

原則上合同一式兩份,客户、公司各一份,公司保留的一份由銷售內勤存檔管理。

部門管理制度 篇2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為了提高部門工作效率,規範工作程序,加強圖檔、文件、資料管理等特制定以下綜合部門內部管理制度,綜合部門員工除了日常應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努力、勤奮、積極主動的工作,培養良好的工作習慣之外,根據部門工作的特殊性,還應嚴格執行綜合部部門內部管理制度,所有規定如與公司制度牴觸,以公司制度為準。同時也希望部門員工在執行中,提出意見和好的建議,為部門的工作獻計獻策。

一、 綜合部部門職責

(一) 部門職能

在集團領導及分公司領導下,有效的完成綜合部內務事宜的同時協助其他部門有序的開展相應的工作。

(二)部門權力和義務

1、對事業部日常管理的配合義務;

2、對公司員工日常工作的監督權;

3、對所有員工人事資料的審核權。

二、綜合部門各崗位職責

(一) 人事專員崗位職責

(二) 行政客服崗位職責

三、綜合部門日常管理細則

綜合部工作涉及較多的文檔資料,要注意保持辦公桌面整潔衞生,要歸檔的資料平時注意保管,以月為單位進行歸檔整理,保證資料的完整性和跟新情況;每週做好工作總結和制訂工作計劃,並以及時完成為首要目標,並於每週三17:3 0之前發至部門負責人郵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與其他部門有溝通的業務要主動進行有效交流,配合其他部門完成相關工作。

四、文件物資的管理

1、事業部相關人事合同、員工手冊、勞動合同等人事專員有責任進行保管工作;

2、事業部員工檔案、員工資料等除保管工作外人事專員務必做到及時更新工作;

3、事業部相關物資的管理、歸放等行政客服專員做好保管登記工作;

4、事業部員工相關人事信息屬內部機密,任何人不得泄露給其他人。

部門管理制度 篇3

市場部規章制度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樹立公司的形象,提高市場部的工作效率,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配合公司”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的管理秩序,特制訂本制度。所有的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一、基本原則

1、遵守和維護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2、關心,關注公司的發展,對客户的態度和藹可親,不卑不亢。

3、努力學習,不斷提高自己的業務水平和服務技能。

4、維護公司利益,建立公司良好公司信譽,樹立公司良好形象。

5、與同事之間態度友好,坦誠相待,互相尊重,相互協作。

二、管理制度

(一)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兼職

1、利用公司的工作時間或者資源從事兼職工作。

2、兼職於公司業務關聯單位或者競爭對手。

3、所兼職的工作單位對本公司構成商業競爭。

4、所兼職工作影響本職工作或者有損公司形象。

(二)公司禁止下列情形的個人投資

1、參與業務關聯單位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管理的。

2、投資於公司的客户或者商業競爭對手的。

3、以職務之便向投資對象提供利益的。

4、以直系親屬或者朋友的名義從事以上三種投資行為的。

(三)行為規範

1、市場部是公司對外的窗口,代表公司的形象,對內協作的主要部門。工作期間,衣着,髮型。簡單得體,簡潔明亮。不留怪異髮型,不濃裝豔抹。

2、工作期間,不得從事與本公司無關的活動。

3、與客户和公司其他部門溝通時,語言文明、用語得體。,不得情緒化。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台等無聊電話。如確實需要,應以重要事項陳述為主。

4、凡接觸客户,在任何情況都需做到耐心,熱心地服務態度,儘可能地詳細登記與記錄。

5、未徵得同意,不得使用他人計算機,不得隨意翻看他人的辦公資料物品。務必妥善保存保管好涉及公司的祕密資料與管控文件。

6、根據公司需要,積極配合同事開展工作。不得推委,拖延。拒絕;對他人或者同事諮詢不屬自己職權範圍內的事務應客氣地就自己所知告知諮詢對象,不得置之不理,甚至粗暴無禮的對待。

7、領導安排的工作任務,應積極認真努力的完成。對領導的安排持有不同的意見時,可以提出,但是在未做決定改變時,必須嚴格遵照指令任務完成。

8、在工作時,遇到特殊情況或者克服不了的困難,應及時地向領導彙報反映。

9、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羣策羣力,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10、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對客户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1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12、市場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年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並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13、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繫,彙報業務進程。

14、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交期。

15、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16、市場部相關人員,不得以私利,越權,越級等行為向公司其他部門下達指令,必須遵照公司的規章制度程序進行工作。

(四)市場部工作內容

1、根據公司的中長期規劃及生產能力狀況,積極收集市場的信息與動向,進行全面的綜合分析,由市場部提出年度市場的發展方案,報請公司審查決策。經過公司討論通過的年度經營目標並作為市場部年度發展目標的依據,制定市場部具體的發展計劃與具體的實施策略。

2、根據市場的變化,根據公司生產能力狀況作好市場預測,市場的發展方向,建立適合於本公司生產能力的客户羣,並不時整合客户資源。瞭解同行業發展的市場方向與營銷措施與動態,研究,尋求,調整開拓市場的新途徑。

3、加強對現有客户瞭解與溝通,開發有價值的產品與挖掘有潛力的現有客户,瞭解不同的客户與客户羣對產品質量的反映與技術要求,並及時地反應給生產,以提高公司產品的質量,制定滿足客户的要求的可行性。

4、積極收集市場與競爭對手的信息與動向,並及時地向上級領導反映。

5、積極做好客户的定單交期,服務與要求,提高公司的聲譽,建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6、努力開發新客户,挖掘老客户的潛力,做好跟蹤,服務工作。

7、積極協調配合客户與公司生產部,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定單,如遇到異常現象,應及時提前與客户,生產進行溝通。

8、按照不同客户的回款時間,做好回款計劃,並進行跟蹤,準確及時地回款。

9、定單的統計,分類,交期的回覆,注意區分輕,重,緩,急,處理好主次關係。尤其對初次合作的客户的定單或者老客户的試產單,應在生產單上有所説明。以便生產部生產和後期合作的跟蹤。

10、建立並保存好客户檔案,並以文件的形式進行存檔。對於初次合作的客户,要進行定單,回款,風險等綜合評估,並以對方提供營業執照,税務登記證等有效證件存檔。

11、對新老客户開模樣品,由經理簽字,按照:報價-價格確認回籤-出圖確認-樣品確認-存檔程序操作。

12、積極完成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事項。對於工作中出現的問題或者異常,申報經理進行處理。

13、市場部的所有單據,發票發放等,嚴格保存備案。

14、以上規章制度,適用與公司市場部業務員,跟單員等所有工作人員。

部門管理制度 篇4

企劃部管理制度及部門職責

一、目的

為保證部門工作高效有序的開展,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二、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企劃部全體員工

三、職責

1、企劃部經理負責管理制度的裁決;

2、企劃部全體員工負責制度的監督、執行;

三、企劃部組織架構圖

企劃部隸屬副總經理(盧麗英)直管,下屬企劃部經理,再由企業文化宣傳、品牌推廣、展廳宣傳、電購宣傳、平面設計、文案、客服等專員組成,並實行逐層彙報制。

四、工作程序

1、日常管理制度

1) 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公司各項規章管理制度;

2) 嚴格按照公司考勤制度考勤,上下班按時打卡;不能及時打卡的需及時告知

部門經理並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

3) 如遇工作需外出和請假,須部門經理在請假單上簽字認可。請假須以書面形

式提前半天向領導報備。不能書面請假的,須以電話形式報備,事後補交書面假條。有違反者罰款5元/次;

4) 有重要活動或事項需請假時,須將工作以書面形式交代給同事代理工作事

項。若因請假未移交工作造成工作失誤,對當事人處以100-500元罰款。請假期間須24小時保持手機暢通;

5) 部門員工對公司機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嚴禁泄露,如有違反按公司制度處罰

條例執行;

6) 注意個人儀容儀表,上班着裝要整潔、衞生;

7) 嚴禁辦公室打鬧、嬉戲,提倡講普通話、舉止文明、談吐優雅;

8) 注意辦公室個人衞生,文件資料歸檔管理,其他辦公物品放辦公桌抽屜,保

持辦公桌面整潔;

9) 下班時,需將座椅正面朝辦公桌推進,歸位靠攏辦公桌;

10) 開會時,嚴禁遲到,電話調成振動或靜音狀態,除重要電話外,開會期間其

他電話一律免接;

11) 本部門處罰與公司行政處罰無衝突,罰款費用作為部門活動基金。

2、溝通管理制度

1) 企劃部門內部每週開2次會議,會議時間定為星期一下午14:00和星期五

上午10:00(特殊情況提前另行通知)。星期一開會主要佈置本週工作內容,週五對本週工作進行總結檢查和相關專業知識的討論學習;(注:人員完善情況下)

2) 重要會議都由文案人員或助理做會議記錄,對形成重要決議的,下次會議時

須對上次會議事項進程進行回顧,確認事件達成進度,對未達成部分進行問題分析;

3) 企劃部與相關部門的工作溝通,儘量採取書面形式,重要事項交相關部門負

責人簽字確認需其配合完成的工作時間進度;

4) 與公司內、外溝通工作的過程中,工作交接、業務往來等重要事項儘量採用

書面形式,如不能採取書面形式的,採用電子郵件方式,並保留記錄,以便日後核對;

5) 與業務、採購部、展廳等各相關部門定期溝通,就產品賣點、細節、推廣等

問題進行討論;

6) 如其他部需企劃部配合的工作,其他部門需先知會或以工作聯絡函形式告知

企劃部負責人,再由企劃部負責人根據各工作輕重緩急來安排本部門工作。

7) 上下級需逐層彙報,如對上級安排不滿,需先執行後投訴。

3、工作效率管理制度

1) 每週一早晨提交本週常規工作計劃表,確定本週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進度,

週五對本週作完成情況進行總結,確認工作完成情況,對未完成工作,進行原因分析,並督促儘快完成;

2) 實施工作進度管理。重產品從提報、製播會、節目資料準備、節目跟進(電

購、網購、微信營銷等);公司對外宣傳、企業文化(品牌)推廣等工作,都需制定工作進度表,交部門經理及相關職能部門,協調相關職能部門,及時推進工作進度,提高工作效率。平面設計工作也嚴格按照節目進度開展工作。若因本部門員工工作失誤而造成工作進度延遲造成公司損失的,對當事人進行工作過失處罰,情節嚴重者無薪辭退;

3) 節目資料(已打印出來的資料)、專業參考書籍、雜誌等由企劃執行(兼助

理)管理,隨時進行更新、整理。

4) 制定年度、半年度、季度營銷策劃方案及活動推廣費用預算方案,年度方案

需在當年11月底出台下一年全年營銷策劃方案及費用預算;半年度與季度營銷方案及費用預算需根據市場趨勢及公司實際情況在年度方案上作相應調整,如7——8月(半年度方案)需在5月份修改完成,季度方案在當季度中旬出台下季度方案及費用預算,提前一個月開始籌備,當月開始執行。

4、宣傳推廣費用管理制度

1) 所有費用根據每次活動推廣費用預算執行,預算與實際費用差額儘量控制在

±10%;

2) 費用最終由總裁審批後方可執行;

3) 各宣傳推廣合作單位費用盡量採取定期結款制,比如月結、45天結、雙月結

等;

4) 根據財務要求在每月指定時間內與各合作單位對帳並上報財務部。

5) 每次宣傳推廣項目落地至少需兩個部門或兩個部門以上籤(驗)收,杜絕弄

虛作假

五、部門職責

1.關於企劃:

1) 全面管理公司CIS系統的統一維護和實施規劃;

2) 執行公司運營方針並組織策劃企劃方案,協同相關部門落實與執行,開展公司營銷企劃工作,配合公司營銷工作和其他各項工作的開展,接受其他部門的監督和指導;

3) 負責塑造品牌精神、傳遞品牌文華,使品牌與市場、顧客之間建立精神層面的深度聯繫;

4) 負責品牌的宣傳與推廣,制定廣告策略並負責落實,提升品牌競爭力,編制企業廣告戰略及營銷策劃方案;制定廣告預算、廣告費用,使用管理程序並實施廣告費用管理;

5) 對廣告的發佈實施活動進行事前、事中、事後效果評估,及時給予調整、修正;對各業務版塊指導、審核、監控、協調,配各業務版塊開展媒體投放、促銷等營銷活動;

6) 建立對品牌標識、海報形象、店面形象(有加盟店的時候)到服務規範等一系列品牌管理規範,從品牌相關的各個維度強調和維護品牌的品味和形象;

7) 構建和維護良好的媒體關係,以確保品牌傳播的有效性和廣泛影響力;合理考察、選用廣告合作單位,組織配合開展各項廣告動作,保持密切溝通,考評廣告合作單位的工作業績和廣告效果;與廣告公司協作開展活動推廣、市場開拓、廣告創意製作、廣告發布、活動促銷等市場營銷策劃活動;

8) 部門團隊建設,負責工作計劃,包括戰略、市場策劃、媒體公關、廣告宣

傳、平面設計、店面設計、落地活動等方面的工作;

9) 與公司業務、採購保持良好的溝通,相互協作,共同探討產品製播方向;

10) 認真研究產品,詳實瞭解產品信息,並總結提煉賣點,找出產品的準確定位;

11) 配合電購開製播會,詳細向編導、主持人描述產品信息及賣點,並溝通節目事前準備工作

12) 配合營銷部節目資料準備,做到精、簡、實用、美觀;

13) 協助營銷部各台節目產品培訓;

14) 關於新產品開發提出部門意見及建議;

15) 定期按照部門綱要及工作計劃進行目標檢查和考核;

16) 部門的業務培訓及工作指導;

17) 制定企劃的組織架構、下屬崗位職責、部門發展計劃;

18) 部門人員的選拔、考核、培養、推薦;

19) 執行公司規定任務並按要求實施方案的落實、檢查、監督、總結,不斷完善並上報副總經理執行方案結果和執行總結;

2.關於客服:

20) 處理客户的投訴,和客户溝通並把情況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督促解決,並監控解決的速度及力度,定期對所處理投訴的結果進行彙總,上報直屬副總經理總結和分析客户的投訴、建議和意見,並提出改進方案

21) 受理客户的諮詢、報價的電話接聽,登記、整理相關信息,及時反饋給相關部門進行處理。編制客户信息報告,對以上信息進行電腦錄入,整理存檔。

22) 對售後的產品及時登記建檔,反映給各相關部門,並督促在24小時內進行解決(或拿出方案)。處理結束後24小時內,對客户進行回訪,及時了售後進度,及調查客户滿意度,對信息進行回訪錄入。(售後:具體依據國家“三包”法及我司售前提供的售後備註)

部門管理制度 篇5

公司各部門管理制度]

1綜合管理部(辦公室、保衞、公司管理)

1、1負責內部文件和外部文件的收取、編號、傳遞、催辦歸檔。

1、2負責公司文件打印、複印、傳真函件的發送、各種會議的通知、安排、記錄及紀要的制發跟蹤檢查實施情況及時向總經理作出彙報。

1、3負責公司的對外公關接待工作。

1、4為總經理起草有關文字材料及各種報告。

1、5保管公司行政印鑑,開具公司對外證明及介紹信。

1、6協助總經理做好各部門之間的業務溝通及工作協調。

1、7負責安排落實領導值班和節假日的值班。

1、8負責處理本公司對外經濟糾紛的訴訟及相關法律事務。

1、9負責調查和處理本公司員工各種投訴意見和檢舉信。

1、10負責公司公務車輛管理。

1、11負責公司員工食堂、員工宿舍管理。

1、12負責公司辦公用品的管理。

1、13負責公司內的清潔衞生管理門衞、廠區治安管理。

1、14分析公司經濟活動狀況找出各種管理隱患和漏洞並提出整改方案。

1、15負責填報政府有關部門下發的各種報表及公司章程,營業執照變更等工作。

1、16公司人員招聘及員工培訓員工考勤管理。

1、17員工績效考核,薪酬管理。

1、18員工社會保險的各項管理。

1、19針對公司的經營情況提出獎懲方案,核准各部門獎懲的實施,執行獎懲決定。

1、20人員檔案管理及人事背景調查。

1、21檢查和監督公司的員工手冊和一切規章制度是否得到執行。

1、22負責與勞動、人事、公安、社保等相關政府機構協調與溝通及政府文件的執行。

1、23負責員工的勞資糾紛事宜及各種投訴的處理。

1、24負責公司員工工傷事故的處理。

1、25公司員工工資的核算、編制和發放工作。

1、26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各項工作。

2、財務部

2、1公司財務預算、決算、預測。

2、2編制財務計劃。

2、3編制會計報表。

2、4擬寫財務狀況分析報告。

2、5負責合同的管理,對公司對外的經濟合同進行審核並備案。

2、6負責建立公司內部成本核算體系,並進行核算及控制工作。

2、7對各種單據進行審核。

2、8負責各種財務資料的收集、保管、保密工作。

2、8處理應收、應付貨款等有關業務工作。

2、10負責公司税務處理工作。

2、11與財政、税務、銀行等機關政府機構的協調與溝通,政府文件的執行。

2、12監督公司不合理費用開支。

2、13公司全盤賬務業務處理。

3、銷售部

3、1負責公司全面形象的管理工作,根據公司產品營銷條件進行市場定位和勢態分析作出公司營銷策略、方針的建議方案。

3、2搞好公司的產品宣傳策劃。

3、3組織合同評審工作。

3、4催收貨款做好資金回籠及賬款異常處理。

3、5負責產品的售後服務,負責接待客户並協助處理好客户投訴。

3、6負責客户的溝通和聯繫及潛在客户的開發。

3、7負責建立公司營銷資料庫。

4技術部

4、1負責公司產品規劃、技術調查、工廠佈局。

4、2新產品開發研製,樣件製作、鑑定與審核。

4、3產品技術標準、技術參數、工藝圖紙、工藝定額、材料消耗定額、產品説明書等技術文件的制定和管理。

4、4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研究開發,促進公司進步。

4、5生產過程中在技術方面進行指導,並進行工藝技術上的監控,確保生產的正常進行。

4、6向相關部門提供技術方面的服務並接受各方位的有關技術方面的信息反饋及處理。

4、7負責建立公司技術資料庫。

4、8收集客户對本公司產品使用情況的各種信息資料,並做相應分析,提供改進的具體方案。

4、9按照技術工藝流程編寫工序作業指導書。

5、生產部

5、1負責根據公司計劃及市場營銷部需求計劃制定生產計劃,編制具體的生產作業計劃。

5、2負責按計劃組織各部門按計劃進度完成生產任務。

5、3合理確定生產節拍,使生產工作有序進行。

5、4時刻掌握生產進度,做好生產各工序間的平衡,提高生產效率。

5、5合理使用設備,提高設備使用率。

5、6負責公司設備管理。

5、7在保證產品質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利用各類資源,減低物資消耗,避免各種不必要的浪費,降低產品物耗。

5、8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程序要求把好產品質量關。

5、9負責公司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10按照5s標準搞好有關工作,制定公司現場綜合管理標準並督導實施。

5、11制定設備操作規範,指導生產員工按章操作。

5、12負責公司生產工位器具的管理、組織、設計、製造、使用、維護工作。

5、13負責公司水、電、氣的管理。

6採購部

6、1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需求計劃,並督導實施。

6、2負責編制公司物資管理相關制度。

6、3負責制訂公司物資採購原則,實施統一採購。

6、4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採購渠道,搞好供應商的擇優、篩選與新供應商的開發工作。

6、5負責嚴格監控公司物資的狀況,控制不合理的物資採購和消費。

6、6負責建立公司物資比價體系。

6、7組織建立科學的庫存儲備量標準,最小限度地佔用流動資金,充分發揮物資的有效使用。

6、8組織建立公司物資消耗定額並嚴格定額管理。

6、9嚴格規範物資保管,採用科學的倉儲管理辦法,保證物資盡其所用。並建立物資的綜合利用和廢品利用制度。

6、10負責做好倉儲管理,加強對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管理,嚴防一切事故的發生。

7、質量部

7、1負責建立公司質量管理保證體系,並推進、實施、督導。

7、2負責對產品品質的全過程管理。

7、3對原材料及外協零部件入庫前進行質量檢驗。

7、4對質量異常情況進行追蹤分析及處理。

7、5對產品進行各種功能性測檢。

7、6加強對檢測和試驗設備、器具的使用和保管。

7、7負責公司計量管理工作。

7、8收集客户對本公司產品質量情況的各種信息,並做好相應分析提出改進具體方案。

7、9買力做好客户對質量異常投訴的處理工作。

四:

市場部規章制度]

一、總則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做好公司產品的宣傳、推廣、銷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傳,提高工作效率,並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二、市場部管理制度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羣策羣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採用合同編號。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每年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該年度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並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出差應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繫,彙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彙報業務進展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供貨等相應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後將原件交公司存檔,並及時將具體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相關部門。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台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調走,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並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後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的現場銷售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部工作制度

1、負責公司產品銷售策略的制定、實施以及市場開拓。

2、市場信息、行為的及時收集與反饋,市場預測。

3、新產品、新市場的策略制定。

4、各類項目的承接、組織招投標、合同簽訂和款項回收。

5、不斷收集客户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户資料管理體系。

6、維護客户對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7、及時進行款項回收工作,並按期提交回收報告;承擔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時的責任。

8、銷售工作的監察與評估。

9、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考核指標。

部門管理制度 篇6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管理大綱。

一、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二、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如有違反,必追究相應責任。

三、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技術精、作風硬、業務強的員工隊伍。

五、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六、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七、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崗位職責説明

一、技術部職責説明

1、 負責公司自身運營網站的內容採編更新,要保證公司網站內容的實時性。每天上班的第一要務就是及時的更新網站的所有信息。

2、 負責客户網站的製作建設,以及相關內容相關。

3、 負責解決客户服務部轉交的客户相關諮詢並會同客户服務部一起做好客户服務。

4、 負責開發公司分配下來的開發任務,以及對現有公司網站系統的更新改進。

5、 負責公司服務器安全等其它事宜。妥善做好保密工作。

6、 負責辦理總經理交辦的其他事宜和工作。

二、市場營銷部與行政部崗位責任制

1、 全面瞭解掌握公司各有關業務情況,熟悉公司各方面事宜。

2、 負責對客户的回訪,解決客户的疑難問題做好後續服務,並且建立起客户的相關檔案。

3、 負責來公司客户的接待、介紹、解答,使各種客户都能得到滿意的答覆。

4、 負責公司的人事管理工作,從員工的招聘、考核、試用、籤合同及解聘等工作。

5、 負責公司內部相關制度的制定和各種文件的撰擬。

6、 負責公司員工的思想工作,端正員工的工作態度,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7、 負責公司內部各職能機構和員工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8、 因工作需要,有權要求其他各部門進行配合,各部門必須本着公司利益至上的原則盡力協助其工作。

9、 每週進行一次工作的自我總結,每兩週要整理一遍客户資源,鞏固業務能力。每月必須進行向上級主管領導述職。

10、 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工作事宜。

三、財務部與經理室

1、 全面負責公司所有事務。

2、 負責製作公司各種財務報表、税務報表、營業報表等(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3、 負責銀行結算與發票管理工作(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5、 負責公司每月員工工資制定和發放(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6、 負責與客户接洽並進行相關款項的管理。

7、 負責把好公司的財務關,保證公司的財務狀況處於良性循環狀態(暫由壽昌號公司的財務部代理)。

8、 經理要做好一個連接點,既要對公司對總經理負責,又要和下面員工融洽相處,做一個好的帶頭人。

業務流程管理

總體策劃 不盲目製作

1、 公司運營商業網站要綜合美觀和功能性全盤考慮,網站的整體風格和技術要求要技術部門集體討論並結合公司領導的意見整合。

2、 互聯網宣傳需要整體部署,落實到專人。

3、 客户的網站製作單子要了解客户意見,包括經濟支付能力,動態靜態要求,平面設計體現的風格頁面轉換模式等。

4、 清點客户資料,對圖片質量、文字清楚程度,各國文字翻譯與否,正確與否,公司合同要求製作頁數要一一審核。

5、 對使用工具,如電腦、掃描儀等或軟件方面的要求要提前向辦公室提出,辦公室按排專人解決。

6、 聽取業務人員,或領導對客户要求的解釋,及時直接同客户通過領導或業務人員間接瞭解,如遇不懂問題馬上詢問辦公室,如沒有滿意答覆,馬上電話查問領導或業務人員或直接問客户。

7、要求公司人員自行記錄每次和客户交流的相關信息,包括通話起止時間、客户意見、是否需要再次聯絡等,承諾客户的,如答應客户在某個時間段再次聯絡,一定要做到,以免給客户以不可信賴的感覺,這樣有損公司信譽和形象。

注重細節,把握全局

1、 公司網站內容一定要遵守國家對互聯網方面的法律條規,不得出現任何違反法律的內容,相關技術人員一定要把好關,特別是公司論壇的管理。

2、 圖片或者其它東西要放在相關指定目錄,便於修改,查找方便。

3、 利用服務器空間要注意有序性,注意保持服務器的安全性能。

4、 客户或領導要求更改時按以下順序:

(1) 領導要求馬上改的,一切暫停以修改上傳首要任務。

(2) 客户要求馬上改的,馬上彙報辦公室或電話彙報領導確定後再安排修改進程。

(3) 上傳文件不允許影響辦公室人員工作,如無密碼,可由辦公室人員修改密碼保存後即可。

日常管理細則

作息時間制度

夏季(五一後到國慶前)上午8:05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30休息,下午18.:00下班。

冬季(國慶後到五一前)上午8:30準時上班,中午12:00到14:00休息,下午18.:00下班。

1、 員工必須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上班時間不得擅自離開作崗位,外出辦事須經本企業、部門負責人同意。

2、 嚴格請、休假制度,員工因任何事情請假都必須報經總經理批准。請病假必須持有醫院證明,並經領導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3、 每次遲到扣罰人民幣5元(從工資扣除),一個月累計遲到五次以上者(含五次)予以額外20元的罰款。

4、 員工的考勤情況,由經理室執行監督、檢查。

電腦操作管理規定

1、 電腦操作人員應愛護各種設備,降低消耗、費用。對各種設備應按規範要求操作、保養。發現故障,應及時報請維修,以免影響工作。

2、 嚴禁在上班時間用電腦玩遊戲和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或行政處分;屢教不改者予以除名。

3、 電腦設備應由專業人員操作、使用,避免不當的操作、使用造成設備的損壞。如有損壞,當由當事人負責維修或照價賠償。

4、 嚴禁泄露公司資料,未經批准不準向任何人提供、泄露公司內部文檔。違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電話使用管理

1、電話為辦公配備、使用。私事打市內電話不得妨礙聯繫公務。。

2、 禁止員工為私事掛髮長途電話。違者除補交長途電話費外,給予罰款處理。確有急事者,應先請示部門領導同意,並按市價交長途電話費。

3、 聯繫業務時應儘量減少打長途電話,降低費用。

清潔衞生打掃制度

1、 公司配備常規潔具,當每日進行清掃。實行公司人員輪流制.

2、 對不服從安排清掃的,視其態度及清潔,給予教訓或者處以5到20元的罰款。

部門管理制度 篇7

單位規章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強化機關和事業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xx省公務員“八條禁令”》,結合xx鎮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規章制度適用於鎮黨委、政府機關和事業單位全體幹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為適應新形勢的需要,全體幹部職工必須加強黨的理論、政策、法律和科學文化的學習,不斷提高自身的政治和業務素質。

第四條 學習採取以自學為主,自學與集體學習相結合的方法進行。自學要緊緊圍繞黨的各個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法規以及提高本職業務水平為主題,集中學習日為每星期一上午,集中學習時間不少於90分鐘;集中學習的內容分為三個部分:第一部分是黨的政治理論專題培訓,由黨政主要領導負責主講,每半年進行一次;第二部分是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有關文件精神的傳達,由黨政辦公室、宣傳委員負責組織材料學習;第三部分是科技、法律、法規等的專題講座由業務部門組織材料指定專人主講,每一個季度由黨政辦公室指定一個業務部門進行一次,並由辦公室在十天之內通知主講的業務部門。每一次專題培訓和專題講座學習結束後由組織委員和宣傳委員組織好考試題目對全體參學幹部職工進行考試,年終評出學習先進單位集體和個人並由鎮黨委、政府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

第五條 集中學習實行考勤制度,由黨政辦公室安排專人負責登記,除到山區村下鄉人員、開會人員、因公出差和請假人員外,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懲扣工資5.00元,遲到(早退)1小時以上或無故不參加學習視為曠工一天,並懲扣工資30.00元。

第六條 幹部職工參加業餘函授學習,必須經黨委、政府批准後方可報考,凡未經批准擅自報讀者一律不給假期。面授實行請假面授。參加函授學習的一律不報銷任何費用,按獲得畢

業文憑給予一次性獎勵,中專文憑獎勵500元,大專文憑獎勵800元,本科文憑獎勵1000元,本科以上獎勵1500元。

參加學習培訓人員的費用報銷按縣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 考勤制度

第七條 實行上下班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為上班時間(如遇國家調整上班時間則相應調整)。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每遲到或早退十分鐘處罰金5.00元,遲到或早退1個小時以上,視為曠工半天。上班時間吃早點、買菜、逛街、外出辦私事、非公事串崗等,每發現一次扣工資5.00元。

第八條 上班實行簽到制。全體幹部職工在上班前須到黨政辦公室簽到,辦公室人員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委託他人帶籤,因公未能按時簽到的必須告知辦公室負責簽到的工作人員,否則按遲到或曠工處理。

第九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製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記為出勤,不發補助,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條 實行值班制度。非上班時間和雙休日期間,實行副股級以上領導1名帶班和2名職工輪流值班。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節假日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條 嚴格控制請假天數。除特殊情況(婚、喪、病、函授學習、探親等)以及國家有明文規定的其他情況外,當月累計請假不得超過5天,全年累計請假不得超過24天。當月請假超過5天的按超過天數每天扣發工資30元。

第十一條 實行外出辦事報告制度。鎮內幹部職工外出辦事必須到黨政辦報告,並由黨政辦填入考勤表,否則按曠工處理。下鄉人員由工作組長負責登記考勤,並於每月5日前底將考勤表交黨政辦。

第十三條 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准後離崗(特殊情況除外)。書記、鎮長請假相互審批;副科以上幹部(含黨委委員)請假由書記審批,股所負責人(含副職)由鎮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三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後,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後,交鎮長審批;下鄉工作隊員請假,工作組長由書記或鎮長審批, 工作隊員請假三天以內由工作組長審批,三天以上經工作組長審批後,交書記或鎮長審批,以上請假人員書面假條經審批後,將假條交黨政辦公室,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後速到黨政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四條 凡請假者,按請假天數在年終扣發相應天數的獎金。請事假及面授請假超過30天、病假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

第十五條 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製作考勤表,進行考勤登記,實行一天一考勤,一週一公佈,一月一兑現。

第五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十六條 車輛調度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用車的,由黨政辦公室批准後,駕駛員方能出車。

第十七條 外單位用車,須經書記或鎮長批准,駕駛員接黨政辦公室通知後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並承擔出車的油料費和車輛磨損費。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自負。

第十八條 在本鎮內出車的,根據出車的里程和車輛的耗油量實行開單定點加油,除特殊情

第十九條 外出途中須加油的,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並由外出領導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條 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修理前須經書記或鎮長審批同意,駕駛員必須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車輛修理,不得擅自到其它地點修理。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的領導酌情處理。

車輛修理費用原則上必須持有所換舊零部件、修理材料單、修理發票並經黨政辦公室審核後方可報銷。

第二十一條 駕駛員要切實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車輛不工作時一律停放在單位,不得開回家或者停放在別處。

第二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黨政領導辦公用車,部門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不準公車私用,如單位幹部職工因特殊情況需用公車的,經書記或鎮長同意後,可以使用公車,但須交納每公里0.30元的油料費。

第六章 後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三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鎮實際出發,本着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

第二十四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鎮檢查指導工作的縣五機關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鄉鎮、外地區領導、招商引資的相關客商等。

第二十五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黨委、人大、政府、紀委相應領導陪同接待,接待時應嚴格控制參加陪同人員。

第二十六條 實行定點接待和接待單制度。接待由黨政辦安排,原則上安排在鎮政府食堂,若遇特殊情況需要外出接待的,必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持黨政辦派發的接待單到指定地點接待,並實行黨政辦主任和行政副主任登記簽字制度。未經鎮主要領導同意且未經黨政辦公室登記簽字的接待費用一律不予認可。

第二十七條 嚴格接待標準。一般性接待標準每人每餐12元,特殊接待在25元以上由負責接待的領導靈活掌握;接待鎮內人員(含工作誤餐)一律控制在10元內,並由辦公室負責,接待人員簽字,並註明接待人數。

第二十八條 實行接待禮品統一辦理制度。對外來領導需贈送禮品的,各單位、各部門須報鎮黨委、政府主要領導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統一辦理,非經批准贈送的禮品不得報銷。

第二十九條 實行補助制度。對出差或下鄉人員、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給予相應補助。出差補助按縣有關規定執行。鎮級工作人員下鄉按山區村每人每天5元、壩區村每人每天3元的標準給予補助。下鄉人員必須交納給所在村相應的生活費和住宿費。

村級人員到鎮參加會議或辦公,食宿接待原則上由鎮統一安排。不統一安排接待的按照山區村每人每天30元、壩區村每人每天20元的標準發給交通、伙食和住宿補助費。

第三十條 由鎮直管部門組織召開的會議、培訓或因工作需要來各部門辦公的村級人員幹部,接待原則上由各部門酌情解決。確因特殊情況需鎮政府接待的,由涉及部門報鎮政府審批同意後由黨政辦公室負責辦理。

第七章 財經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條 鎮政府各種費用支出,實行鎮長一支筆審批。

第三十二條 鎮屬各單位、各部門的資金採取獨立核算,包乾使用、結餘留用,超支不補的原則。

第三十三條:各單位、各部門的公用經費根據單位和部門的工作量以及鎮財力狀況由政府安排財政所適時核撥。對有創收能力的單位和部門,除人員經費以外的各項費用,按核定標準的50%核撥。

各單位和部門的專項工作經費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核撥。

各單位向外爭取的各種資金,擁有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三十四條:各單位、各部門的人員工資由財政按月劃撥到銀行並轉發到個人帳户。公用經費由鎮財政根據各單位、各部門全年公用經費之和,並根據部門工作開展情況報政府批准,分別劃撥到各單位帳户。專項經費以鎮人民政府撥款通知為依據,發生一項,劃撥一項。

第三十五條:各單位、各部門使用的資金,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下由單位部門負責人審批,單筆開支在300元以上8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領導審批,單筆開支在800元以上的由政府主要領導審批。

第三十六條:各單位、各部門要根據本單位、本部門的財力狀況,統籌安排使用好本部門資金。對資金的使用必須嚴格把關,嚴禁出現弄虛作假、徇私舞弊,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發生。對業務性質不清,審批手續不齊,開支範圍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會計核算人員有權不予核銷。對不按時報帳核銷,大量坐支現金的單位和部門,除停止提取備用金外,停撥除人員工資以外的一切經費。對拒不執行有關規定,不完成本職工作的單位或部門,停撥經費。

第八章 獎懲制度

第三十七條 每年州、縣對鎮的“三文明”獎金,提取一分用於鎮領導班子的風險獎,職工按照掛鈎項目和出勤情況經綜合考核後計獎。

第三十八條 全年事(病)假不超過24天的,給予兑現出勤獎,獎勵標準為300元/每年。節假日或其他時間加班的視財政情況給予適當補助。

第三十九條 出現曠工的年底考核不得評優秀等次;每曠工一天,扣工資三十元,交鎮工會用於職工福利,並加計為事假五天。曠工天數過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以及相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條 工作中由於本人的原因造成重大失誤的,年底不參加獎金的分配。出現“六害”行為的,年底考核不得評為稱職(合格)以上等次,情節嚴重的交有關部門處理。

第九章 公共設施及環境衞生管理制度

第四十一條 各部門的辦公用房用物,由各部門負責管理,若因人為損壞室內設施,由各部門賠償或修復。對故意損壞公物的幹部職工,除照價賠償外,給予全鎮通報批評。

第四十二條 大會議室、黨委會議室、值班室及食堂由黨政辦負責管理。各部門使用大小會議室須提前與黨政辦聯繫,會前會後的衞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召開會議的部門負責。值班室衞生由值班人員每天打掃一次,非值班人員不得在值班室逗留,不得私自配值班室鑰匙。

第四十三條 各辦公室每天上班前打掃好室內衞生。文件、資料、報刊、辦公用品等擺放整齊,隨時保持整潔。

全體幹部職工要自覺維護院內環境衞生,愛護花草樹木。每星期一上午集體學習結束由黨政辦組織各辦公室人員進行一次院內環境衞生的打掃。由辦公室負責考勤登記,無故不參加打掃衞生的人一次交罰金人民幣5.00元,交辦公室用於花草樹木的購置。

辦公樓內的樓梯、走道、門廳、衞生間等環境衞生聘請專人每天打掃一次,隨時保持清潔。

第十章 門衞值班制度

第四十四條 門衞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每天7:00開大門、19:00關大門,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工作時間或晚上需要加班人員,必須提前與門衞聯繫。

第四十五條 門衞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內、大院內進行巡邏,保持高度警惕,對進入辦公區的可疑人員要進行查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及時報告。

第四十六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管護好花草樹木,每天早晚對院內的花草樹木、草坪進行澆水維護,對損壞花草樹木及院內公共設施的行為進行及時制止。要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入在指定位置,並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

第四十七條 門衞值班人員要按時完成黨政辦公室交辦的其它工作。

第十一章 監督檢查

第四十八條 本規章制度由鎮紀委督促檢查, 由黨政辦負責落實和實施。

第四十九條 本規章制度由黨政辦負責解釋。

第五十條 本制度自20xx年3 月1日起施行。

部門管理制度 篇8

為了確保生態衞生廁所和沼氣系統穩定安全的運轉,防止沼液衝廁循環系統的堵塞,保持廁所的清潔衞生,特制定生態衞生廁所使用管理制度。

1、管理人員要切實負起責任,加強管理。夏季高温期要開窗通風,雨天或冬季低温要關閉窗户,掛上保温門簾。

2、大便後要手紙入簍,嚴禁投入池內,切勿將廢塑料、垃圾等雜物投入池內。

3、大小便入池,嚴禁在廁所隨意隨地大小便。

4、非工作人員嚴禁使用衝廁系統。

5、衞生廁所糞池嚴禁使用農藥及有害化學藥品。

6、保持地面、牆體、屋頂乾淨衞生,嚴禁在牆面亂寫亂畫。

7、按時打掃廁所衞生。各班級學生輪流每天清掃兩次(早上7:10―7:40,下午1:00―1:30),不能將污水排入便池內,不能在廁所內的水龍頭上涮拖把。

8、學校把衞生廁所打掃納入班級評估,如打掃不徹底將扣除班級積分。

9、如果檢查發現將手紙沒有投入紙簍,要進行處罰。

10、每個學生要愛護廁所及沼氣池內設施。

部門管理制度 篇9

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範本

第一章 總則

安全生產是公司生產發展的一項重要方針,實行“防火、防盜、防事故”的安全生產是一項長期艱鉅的任務,因此必須貫徹“安全生產、預防為主、全民動員”的方針,不斷提高全體員工的思想認識,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保證生產經營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國家有關法令、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產組織架構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公司總經理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任安全生產小組組長,負責本公司的安全事務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任副組長,具體負責安全事務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門負責人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成員,負責落實執行本部門安全生產事項。 各部門設立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上報安全事項。車間設立義務消防員,負責對突發火情的緊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後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並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彙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週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範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瞭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彙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彙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並做好防範措施,向安全員彙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四章 安全會議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例會制度,每月的工作總結各部門要求有安全生產方面的內容,定期分析安全生產狀況,對重大安全生產問題制訂對策,並組織實施。

第五章 安全培訓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2、本公司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公司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3、公司對全體員工必須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按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4、本公司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廠內機動車輛駕駛、機械操作者等),必須接受相關的專業安全知識培訓,確保有資格後方可安排上崗。

第六章 安全生產檢查

一、公司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車間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週一次。

二、公司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具體要求是:

(一)、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員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的崗位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後才進行操作。內容包括: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範;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二)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主要內容是:

1、是否有職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職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是否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組織對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温、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

第七章 生產場所及設備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安全和勞動衞生規定、標準,為員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勞動條件和生產場所。生產經營場所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經營場所應整齊、清潔、光線充足、通風良好,車道應平坦暢通,通道應有足夠的照明。

2、在生產經營場所內應設置安全警示標誌。

3、生產、使用、儲存化學危險品應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爆、防毒、防靜電、隔離操作等安全設施。

4、生產作業場所、倉庫嚴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產設備及其安全設施,必須符合如下要求:

1、生產設備必須進行正常維護保養,定期檢修,保持安全防護性能良好。

2、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安裝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電氣設備要絕緣良好,其金屬外殼必須具有保護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危險的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要使用防爆型電氣設備。

3、公司對可能發生職業中毒、人身傷害或其它事故的,應視實際需要,配備必要的搶救藥品、器材,並定期檢查更換。

三、特種設備必須按下列檢驗週期進行安全性能檢驗:

1、溶解乙炔氣瓶,每三年進行一次檢驗。

2、液化石油氣鋼瓶,出廠滿四年進行第一次檢驗;出廠滿七年進行第二次檢驗;出廠九至十三年的,每兩年檢驗一次。

第八章 職工安全衞生保護措施

1、公司必須建立符合國家規定的工作時間和休假制度。職工加班加點應在不損害職工健康和職工自願的原則下進行。

2、公司應根據生產的特點和實際需要,發給職工發需的防護用品,並督促其按規定正確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滿16週歲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從事有毒、有害、過重的體力勞動或危險作業。

4、公司應通過衞生部門防疫站對生產工人進行上崗前體檢和定期體檢,採取措施,預防職業病。

第九章 傷亡事故管理

1、勞動過程中發生的員工傷亡事故,公司必須嚴格按規定做好報告、調查、分析、處理等管理工作。

2、發生職工傷亡事故後,公司負責人應立即組織搶救傷員,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和保護事故現場,做好善後工作,並報告集團公司。

部門管理制度 篇10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統一、規範、完善集團合同管理工作和審批流程,防範集團合同風險,有效控制並維護整個集團的合法權益,集團法律事務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範圍為: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建立民事權利義務關係的各類民商事合同、協議的經濟活動(勞動合同除外)。

集團及所屬公司之間簽訂、履行合同參照本制度執行。

第三條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履行合同時應當做到:遵守法律,誠實守信,維護集團利益。

第二章 合同管理職責

第四條 集團合同管理由集團及各公司法律事務部、合同主辦部門、其它部門分別行使職權,各部門之間行使職權應遵循職責明確、相互配合、嚴禁推諉等原則。

第五條 集團法律事務部為集團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集團的對外合同以及集團董事局、總經理要求審核的其他合同。

(二)負責制定集團合同管理制度,並根據國家合同法律法規的修改對本制度進行修改、補充;

(三)負責根據《合同法》解釋本合同管理規章制度;

(四)負責制定、修改集團統一合同範本;

(五)負責審查、修改、備案下屬公司的合同範本;

(六)負責監督、跟蹤本制度規定的由集團審核的重大合同的履行情況,對各公司日常合同的履行抽查;

(七)負責監督、檢查下屬公司執行本制度的情況;

(八)負責對集團法律事務部審核的合同的原件或複印件的存檔、備案工作;

(九)負責集團合同的訴訟、仲裁工作;

(十)指導各公司合同管理人員的工作;

(十一)其他由集團負責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六條 各公司法律事務部為本公司的合同法律審核部門,職責如下:

(一)負責審核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協議;

(二)負責合同管理工作的指導和合同管理規章制度的解釋工作;

(三)負責擬定、修改和解釋本公司合同示範文本;

(四)協助或者參與合同的談判和簽訂;

(五)負責合同的法律審核;

(六)協助辦理合同公證和抵(質)押物登記;

(七)負責合同的登記和保管,對應由法律事務部保存的合同做好存檔工作,對其他已審核的合同的複印件進行存檔;

(八)負責合同履行的監督和檢查;

(九)負責合同糾紛的仲裁和訴訟;

(十)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各公司應當設立法律事務部門,並設置合同管理崗位。各公司如果確有困難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後可以外聘律師完成合同審核管理工作。

第七條 集團及各公司職能部門及業務部門為合同主辦部門,其職責如下:

(一)負責起草本部門合同;

(二)負責調查合同的對方當事人資信;

(三)負責進行合同的談判;

(四)負責辦理合同簽訂的內部審批手續和外部的登記、鑑證等工作;

(五)負責監督、跟蹤合同的履行;

(六)負責協調合同糾紛;

(七)負責保管、存檔合同;

(八)其他相關合同管理工作。

第八條 合同主辦部門為最終簽約部門,其它部門應當在本部門職責和權限範圍內對合同進行審核,並協助、配合、監督合同的簽訂和履行。

第三章 合同的審批流程

第九條 集團及各公司內部審批流程:

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合同的談判和起草工作,然後依次經主管領導、法律事務部門、其他有關部門確認同意後報總裁或總經理簽字蓋章。

第十條 法律事務部門已經提供合同範本,主辦部門僅需在合同中填寫金額、數量等基本情況的,可以不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具體事宜由各法律事務部門規定。

第四章 合同的簽訂

第十一條 合同簽訂前,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對合同對方當事人進行必要的資信調查。必要時,報由公司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或者聘請律師協助進行。調查內容包括:

(一)對方當事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所規定的合同主體資格;

(二)合同標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相應的許可或者資質證書;

(三)非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代理簽署合同的合法授權;

(四)對方當事人是否具有履行合同的實際能力;

(五)對方當事人的履約信用是否良好,現時是否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

(六)涉及保證擔保的,保證人是否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保證人資格,是否具有代為清償債務的能力;

(七)涉及抵押擔保的,抵押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抵押的財產,是否真實存在;

(八)涉及質押擔保的,質物是否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所規定的可以質押的動產或者權利,是否真實存在;

(九)其他必要的和相關的資信信息及資料。

第十二條 資信調查報告及調查過程中獲取的下列資料,作為合同檔案資料進行保管:

(一)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身份證、户口簿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的複印件;

(二)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證書》、《社會團體法人登記證書》、《營業執照》及其他有效主體資格證件的複印件;

(三)對方當事人的涉及國家特許經營的許可證及相應資質證書的複印件;

(四)對方當事人本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出具的合同簽訂授權書;

(五)經法定會計師事務所或者審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的驗資報告、資金證明、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等資料;

(六)對方當事人、保證人現時涉及重大經濟糾紛或者重大經濟犯罪案件的證明材料;

(七)抵押物、質物的權屬、價值、存放資料;

(八)其他相關資料。

上述所列各種資料為複印件的,應當由調查人與原件核對無誤後在複印件上予以註明並簽名;無法或者不便核對原件的,應當在資信調查報告中説明原因。

第十三條 公司簽訂合同,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相關政策,貫徹平等自願、互惠互利、協商一致、擇優簽約的原則。

第十四條 合同談判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必要時,可以請求法律事務部指派法務人員參與合同談判。合同談判涉及其他部門的,其他部門應當予以積極配合和協助。

前款所稱合同談判,是指合同當事人對合同標的的數量和質量、合同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以及合同的條款內容等進行協商。

合同談判時應當爭取合同文本的起草權。取得合同文本起草權的,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準備合同草案。

第十五條 合同一律採用書面形式。以傳真、公文信件或者電子郵件等方式簽訂合同的,應當隨即以正式的書面合同予以確認。

公司有統一格式文本的,應使用格式文本;如無統一格式文本又需多次重複使用的合同文本,由合同主辦部門負責起草,經法律事務部審定後,公佈使用。

第十六條 合同對當事人權利、義務的規定必須明確、具體,合同文本用語應當準確、嚴謹、簡練、規範。合同一般應當包括以下條款:

(一)部首部分:當事人的一般狀況

載明當事人各方的全稱、簽約時間和簽約地點。 訂立合同的主體是公司,不得以部門名義簽訂合同。合同當事人的名稱、法定代表人、住所、公章應當與對方當事人的有效證件等資信材料載明的情況保持一致。

(二)正文部分:

1、合同標的

合同標的應具有唯一性、準確性,買賣合同應詳細約定規格、型號、商標、生產廠家、等級等內容;服務合同應約定詳細的服務內容及要求;

對合同標的無法以文字描述的應將圖紙作為合同的附件。

2、數量條款

合同應採用國家標準的計量單位,一般應約定標的物數量,常年經銷合同無法約定確切數量的應約定數量的確定方式(如電子郵件、傳真、送貨單、發票等)。

3、質量條款

合同應包括質量標準和質量異議期。有國家標準,部門行業標準或企業標準的,應約定所採用標準的代號;化工產品等可以用指標描述的產品應約定主要指標要求(標準已涵蓋的除外);憑樣品支付的應約定樣品的產生方式及樣品存放地點。

4、 價款或報酬條款及可能發生費用的分擔條款

① 價款或者報酬應在合同中明確約定金額及貨幣幣種,採用折扣形式的應約定合同的實際價款;

② 價款的支付方式如轉帳支票、匯票(電匯、票匯)、信用證、現金等應予以明確;

③ 價款或報酬的支付期限應約定確切日期或約定在一定條件成就後多少日內支付。

5、履行期限、地點和方式及履行過程中各方義務及風險責任的劃分

① 履行期限應具體明確定,無法約定具體時間的,應在合同中約定履行期間的方式;

② 合同履行地點應力爭作對本方有利的約定,如買賣合同一般約定交貨地點為本公司倉庫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約定具體地名應明確至市轄區或縣一級;

③ 買賣合同在合同中一般應約定交付的手續,即合同履行的標誌,如運單、倉庫保管員簽單等。

6、合同的擔保條款

合同中對方當事人要求提供擔保的,應根據公司規定的程序報批且經有權確認人員簽字確認。

我方要求對方提供擔保的,業務部門應當審查對方提供標的物的的真實情況和保證人的資信情況。

7、合同的解釋條款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應具有排他性的解釋,對可能引起歧義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專用詞語應在合同中進行解釋。

8、根據法律或者合同性質必須具備的其他條款;

9、合同各方當事人共同認為必須明確的其他條款;

對技術類合同和其他涉及經營信息、技術信息的合同,應約定保密承諾與違反保密承諾時的違約責任。

履行期限1年以上的重大經濟合同應當約定合同雙方聯繫制度。

10、違約責任及其承擔方式

對新客户、情況不瞭解或曾有輕微違約行為的客户,在簽約時應設置擔保。可採用保證、抵押、質押、定金等形式。

有法定違約金的,應按規定寫明,法律沒規定或規定不具體的,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作具體寫明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比例及計算方法。

11、解決爭議的方式

解決爭議的方式可選擇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選擇仲裁方式的,應明確約定仲裁機構的名稱。

選擇訴訟方式的,簽約時應優先選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12、合同生效的條件

簽訂合同的批准和授權。

(三)結尾部分

雙方都必須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不得使用或業務部門章等不合格印章;註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合同中涉及的時間,應當使用年月日形式,其中年份不得縮寫,也不得省略。

第十八條 示範合同中未選擇的項目或者未約定的空白欄,應當填寫“無”字樣。

第十九條 除緊急或者特殊情況外,合同文本應當打印或者印刷製成。

第二十條 非示範文本的合同草案提供對方當事人之前或者對方當事人提供的合同文本,應當由合同主辦部門送公司法律事務部進行文本預審。

第二十一條 合同談判達成一致簽署合同之前,合同經辦人應當按照內部審批流程將合同依次報送合同審核部門進行業務、財務、法律審核,最後經主管領導簽字確認後簽訂合同。

合同審核部門進行合同審核時,可以根據需要,要求合同主辦部門提供與合同簽訂有關的材料。

第二十二條 合同的業務審核由公司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技術、業務的可行性和經濟性;

(二)技術、業務的可靠性和操作性;

(三)技術、業務方面權利義務的全面性;

(四)技術、業務術語的準確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三條 合同的財務審核由公司財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資金、資產的合法合規性;

(二)價款或者酬金結算方式的可行性;

(三)當事人雙方特別是對方是否具備履行合同的能力、條件,資信情況;預計取得的經濟效益和可能承擔的風險;合同非正常履行時可能受到的經濟損失。

(四)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四條 合同的法律審核由公司法律事務部負責,審核內容應當包括:

(一)合同主體、內容、形式、簽訂程序的合法性;包括:當事人有無簽訂、履行該合同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合同內容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政策和公司制度規定;當事人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實、一致,權利、義務是否平等;簽約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合同條款內容的齊備性和完整性;

(三)合同用語的準確性和嚴密性;包括:合同應具備的條款是否齊全;當事人雙方的權利、義務是否具體、明確;文字表達是否確切無誤。

(四)法律風險防範措施的可行性;

(五)其他相關內容。

第二十五條 合同主辦部門向合同審核部門送審合同草案時,應當給合同審核部門預留充分的審核時間。

合同審核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及時審核,不得拖延。

合同審核、審查部門收到合同草案後,應當在一個工作日內審核完畢,重要疑難的合同在兩工作日內審核完畢,並一次提出全部問題要求主辦部門修改。特殊情況下,經法律事務部部長和主辦部門領導確認,合同審核應當在半日內完成。

第二十六條 合同審核部門審核合同草案後,應當出具審核意見。

審核意見應當明確、具體,禁止使用“原則同意”、“基本可行”等模糊性語言;一旦使用該類用語,視為對合同草案的否定。

審核意見必須有審核人員和審核部門負責人的簽名。

第二十七條 法律審核後,應當將審核意見連同合同草案退還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公司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報送有關公司領導審批。

集團及所屬公司對外簽訂的合同必須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通過後簽訂,未經法律事務部門審核而簽訂合同將根據集團規定追究責任人的責任,給公司造成損失的同時承擔賠償責任。

第二十八條 合同簽訂實行法定代表人簽署和授權委託簽訂相結合的制度。合同應當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總裁(或總經理)簽署。

第二十九條 特殊情況下業務人員經公司授權可以對外簽訂合同。授權簽署合同的,公司應當出具加蓋公章的授權委託書,法定代表人或總經理應當簽字確認。

第三十條 取得由公司出具的書面授權委託書後,代理人應當在授權範圍內行使簽約權。授權簽署合同的,代理人應當在“代理人”一欄簽署自己的姓名。

合同簽署後,由合同主辦部門報送公司公章管理部門,填寫《公章使用情況表》後,加蓋合同專用章或者公司印章。

未經公司授權,不得以公司職能管理部門或者業務部門名義對外簽訂合同,亦不得在合同上加蓋部門印章。

合同文本超過一頁的,應當對整份合同加蓋騎縫章。對於合同文本中的修改、刪除之處,合同主辦部門確定後,應蓋章確認。

第三十一條 對方當事人對合同的簽署,由合同主辦部門按照本節規定予以要求,並確保:

(一)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具有簽署合同的合法權利或者有效授權;

(二)對方當事人的合同簽署人的簽名真實;

(三)對方當事人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必須在合同上加蓋其合同專用章或者單位公章;

(四)合同文本修改、刪除後原則上應當重新制作,特殊原因在原合同文本上修改、刪除的,必須由對方當事人簽名蓋章確認。

第三十二條 依照法律、行政法規或合同履行的必要性,應當辦理鑑證、公證或批准登記等手續的,法律事務部依法應及時配合辦理;

第五章 合同履行的監督管理

第三十三條 合同簽訂完畢以後,合同主管部門應當立即聯繫有關部門準備並完成履行合同工作。

第三十四條 合同經簽字、蓋章,且約定的生效條件成就前,不得實際履行。合同生效後,一切與合同有關的部門人員應全面、及時履行合同。

合同主辦部門應實施履約跟蹤統計,如有履行不及時或其他問題時,應當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要求按合同要求完成履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根據規定向財務部門及各審核部門提供合同正本或副本。

第三十五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發現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的,應當立即通報合同主辦部門。

對方當事人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時,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期限內以法定或者合同約定方式向對方當事人書面催促履行或者提出索賠。

前款所稱不按照合同約定履行,包括不能履行,不全面、不適當履行,以及不履行合同。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送交對方當事人之前,應當經合同管理部門法律審核。

第三十六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直接送達對方當事人的,應當由對方當事人簽收,簽名並註明簽收時間;對方當事人為單位的,應要求對方當事人加蓋其單位印章或者接收部門印章。

對方當事人拒絕簽收直接送達的前款函件的,應當使用特快專遞形式立即郵寄送達對方當事人,並應當在特快專遞詳情單上註明函件內容。

郵寄送達後,應當及時查詢對方當事人的簽收,並應當收存由郵遞部門蓋章確認的查詢回單。

第三十七條 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複印件、對方當事人的簽收單、特快專遞詳情單和查詢回單應當作為合同檔案資料予以保存。

第三十八條 公司任何部門或者人員收到對方當事人提出的催促履行合同和索賠函件的,應當立即送交合同主辦部門,由合同主辦部門商同公司法律事務部處理。

第五章 合同糾紛的處理

第三十九條 合同發生爭議時,經辦人應依照下列程序,提請處理合同糾紛:

(一)合同經辦人應當做出糾紛處理意見並附相關材料,及時報告給經辦部門負責人。經辦部門依據情況及時安排人員與對方協商。

(二)經協商能夠達成一致的,應當按照合同簽訂程序簽訂和解協議。雙方不願協商或者協商不成時,經辦部門與公司法律事務部協商,確定解決方案後,報公司領導決定提起訴訟。

(三)對方提起訴訟或我方決定提起訴訟時,合同主辦部門應將合同有關材料送交法律事務部門,其它有關部門應積極配合法律事務部工作。各公司法律事務部應將其訴訟進展情況報集團法律事務部備案。

第四十條 對於屬於集團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集團法律事務部依據情況,及時提出意見,由集團總裁對該糾紛及負責處理糾紛的單位、人員的處理意見等作出批示意見。

第四十一條 凡由法律事務部處理的合同糾紛,有關單位必須主動提供下列證據材料(原件或複印件):

(一) 合同的文本(包括變更、解除合同的協議),以及與合同有關的附件、文書、電報、圖表等;

(二) 出庫、提貨、託運、驗收、發票等有關憑證;

(三) 貨款的承付、託收憑證,有關財務財目;

(四) 產品的質量標準、封樣、樣品或鑑定報告;

(五) 有關違約的證據材料;

(六) 其他與處理糾紛有關的材料。

第四十二條 合同糾紛的提出,加上與對方當事人協商處理糾紛的時間,應在法律規定的時效內(一般為2年)進行。

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在合同糾紛發生之日起(一般為合同到期日)6個月內將有關材料移交法律事務部門通過司法程序解決。特殊情況不能按期移交的,合同主辦部門應當提交書面材料,本部門主管領導和法律事務部同意可以不移交,但應每三個月向法律事務部門彙報一次情況。

第四十三條 對雙方已經簽署的解決合同糾紛的協議書,有關主管機關或仲裁機關的調解書、仲裁書,在正式生效後,各單位應由專人負責該文書執行的跟蹤或履行。

第四十四條 對方當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經發生法律效力的調解書、仲裁決定書或判決書的,承辦人應及時向主管負責人彙報。經協商無效者,由法律事務部或者公司外聘律師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四十五條 合同糾紛處理或執行完畢的,應及時通知有關單位,並將有關資料彙總、歸檔。

第六章 合同檔案管理

第四十六條 各公司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建立合同檔案。合同檔案是指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履行和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查考利用價值的各種書面、電子資料等與合同有關的所有材料。具體範圍包括:

(一)合同正本及附件原件;

(二)資信調查材料;

(三)合同審核和審批材料;

(四)合同談判、簽訂、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的往來函件,包括信函(含信封)、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

(五)合同談判、變更和履行過程中籤訂的意向協議、補充協議、備忘錄、會議紀要等;

(六)爭議處理過程中形成的和解協議書、仲裁調解書、仲裁裁決書、決定書、民事裁定書、民事判決書等;。

(七)合同履行過程中的有關文件材料;

(八)其它應當存檔的相關資料。

合同履行完畢或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後,合同主辦部門應當及時整理合同檔案,依照合同編號,確定合同檔案資料齊全,向法律事務部提交一份材料清單,經法律事務部確認後,根據各公司檔案管理規定定期向檔案管理部門移交,由檔案管理部門裝訂立卷並予以保管。

第四十七條 檔案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合同主辦部門移交的合同原件建立檔案備案。合同主辦部門或經辦部門可以在其職能管理或者業務範圍內保存合同檔案材料的複印件。

第四十八條 合同文本及有關資料的保管期限為合同終止後至少三年,重大合同按檔案管理有關規定隨工程項目資料歸檔保管。

第四十九條 檔案的使用,按集團及各公司檔案及商業祕密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章 其它規定

第五十條 本制度由集團法律事務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負責解釋。

第五十一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大學合同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實施依法治校,規範學校合同管理行為,維護學校各項合法權益,促進學校各項事業的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參照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合同,是指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與其他平等主體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為實現一定的經濟、社會目的而訂立的規範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的協議,包括但不限於合同、協議(書)或其他具有合同性質的文件。

第三條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應根據本辦法制定適合自身的合同管理辦法,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學校所屬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對外簽訂合同,獨立承擔合同責任,但須接受學校的監督管理。

第四條 學校所屬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未經授權不得以自身名義獨立對外訂立合同。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的合同管理實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制度,學校的法定代表人是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簽訂合同的法定簽約人。法定代表人不能親自簽約的,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在簽訂各類合同前需申請《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

第五條 學校合同管理按照“統一領導,分類管理,分工合作,加強監督”的原則進行,即合同的申報、審核、簽署、備案、履行等各個環節均應按程序辦理,嚴格制度,統一領導,分工負責。

第二章 合同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六條 合同管理委員會為合同管理的最高決策機構,其主任委員由校長擔任,成員由黨政辦公室、紀委辦公室、監察處、財務處、審計處、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人、法律事務室人員及學校常年法律顧問律師組成。

第七條 學校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一)保衞處:負責安全、消防設施建設及改造等合同的管理;

(二)科研處:負責科研、技術(開發、轉讓、服務、諮詢)等合同的管理;

(三)研究生部:負責研究生層次的非學歷教育辦班(例如在職研究生課程班,MBA、MPA進修班等)合同的管理,合同應在研究生部審核後報分管校領導審批;

(四)人事處:負責人事、勞動合同的管理;

(五)財務處:負責借貸及對外投資等合同的管理;

(六)國際合作交流處:負責學校、院系與國(境)外大學或機構交流與合作等合同的管理,涉及學分互認的合同應在國際合作交流處審核後報教務處(本科生)或研究生部(研究生)備案;

(七)對外聯絡合作處:負責學校校友捐贈合同的管理;

(八)資產管理處:負責校內各類大宗物資、教學、科研儀器設備採購,學校專用設施採購,學生公寓傢俱、辦公傢俱等固定資產採購,校內房屋、場地等財產租賃合同的管理;

(九)基建處:負責校園基本建設和大項、專項基礎設施維修改造合同的管理;

(十)後勤管理處:負責校園綠化美化,校園維修工程及材料、燃料等消耗材料採購合同的管理;

(十一)教育技術中心:負責校園信息化建設、技術服務、軟件購置等合同的管理;

(十二)圖書館:負責書刊採購、圖書館數據庫建設等合同的管理;

(十三)其他部門根據業務歸口職責範圍負責合同管理;

(十四)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應制定本部門合同管理實施細則,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八條 校部機關各部門、各院系、各教輔單位在簽訂和履行合同時作為合同承辦部門履行以下職責:

(一)在簽訂合同前,審查合同相對方主體資格和資信情況;

(二)組織合同項目談判;

(三)起草合同文本;

(四)負責合同文本審核會籤的流轉;

(五)履行合同備案程序;

(六)指定合同承辦人員;

(七)監督、組織合同履行;

(八)負責本部門合同統計;

(九)保管合同簽訂、履行過程中所產生的文件。

第九條 財務處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項目的經費預算事項是否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及其他規範性文件的要求;

(二)審查合同中資金撥付和使用事項是否符合學校財務管理制度;

(三)協助合同承辦部門監督合同執行情況;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按照合同約定辦理收支事項。

第十條 審計處負責監督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的執行程序和履行情況是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約定。

第十一條 法律事務室履行以下管理職責:

(一)審查合同的法律風險,並提出修改意見;

(二)保管和使用合同專用章,並建立使用記錄;

(三)建立合同登記制度,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合同複印件;

(四)保管合同承辦部門送交的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正本;

(五)制訂或協助各部門制訂、發佈合同示範文本;

(六)處理學校涉及的合同糾紛,參與或委託法律顧問參與仲裁活動和訴訟活動;

(七)對學校各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進行監督和指導;

(八)處理合同管理的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章 合同的訂立

第十二條 學校及其所屬各單位對外簽訂的合同除即時結清外一律採取書面形式。學校有合同示範文本的,原則上應採用示範文本。不能採用示範文本或根據情況需要對示範文本條款予以調整後使用的,應按本章其他條款的要求進行合同談判。 合同承辦部門如採用合同相對方提供的合同文本,應按合同審核程序獲得批准。

第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對外簽訂合同,必須按照合同標的(以下稱“項目”)具體情況明確約定合同條款。對可能發生的問題,要約定解決辦法和處理原則。合同應具備以下主要內容:

(一)項目名稱、範圍、內容;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三)項目期限、進度安排或工作計劃;

(四)項目質量要求(服務標準)、檢驗與驗收方法;

(五)合同價款與付款方式;

(六)項目變更方式;

(七)違約責任及處置辦法;

(八)爭議解決方式。

第十四條 合同承辦部門應掌握項目履行情況(包括但不限於履行進度、合同相對方資產情況及履行能力),並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定期將項目履行情況報送學校,並根據學校提出的需求,及時提供必要信息。

第十五條 項目檢驗與驗收方法。合同承辦部門應根據項目的具體需求,做好驗收工作。合同中約定的驗收條款應明確且具有可操作性,並應約定驗收不合格時我方的救濟權利。對於貨物採購項目,可將貨物的驗收分為表面驗收和質量驗收;對於諮詢服務採購項目,可將服務成果的驗收分為初步驗收和效果驗收;對於技術開發類項目,可將工作成果的驗收分為階段驗收和總體驗收等。

第十六條 保密義務。合同承辦部門應在合同中約定:合同相對方應承擔保密義務,對屬於合同涉及到的我方的保密信息、事項不能向任意第三方披露、泄漏,必要時雙方可以另行簽訂保密協議。

第十七條 履約保證金。合同如約定履約保證金的,履約保證金的收取比例以能夠控制合同風險為限;合同應約定:如果合同如約履行,應按照合同約定期限返還履約保證金。

第十八條 付款方式。對外訂立的合同,原則上採取分期付款的方式,按審核程序獲得批准可以採取其他付款方式。

第十九條合同必須明確項目完成期限,對時間總量的約定應用工作日來核算,對時間段的約定應明確截止日期。

第二十條 合同應約定:合同到期、合同相對方失去其承擔項目的能力或者違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合同相關條款時,我方有權啟動合同相對方退出、再選擇等變更程序以及單方解除合同程序,合同相對方有義務在約定的交接期限內提交相關項目資料,並配合合同承辦部門另行選擇合同相對方,並與新的合同相對方進行工作交接。

第二十一條 合同中應明確約定解決爭議的方式。仲裁或訴訟地點原則上以約定我方住所地仲裁機構或法院(仲裁或訴訟只能選擇其一,如選擇仲裁,選定的仲裁機構應明確,如北京仲裁委員會)為宜。

第四章 合同審核及簽署相關流程

第一節 申報

第二十二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下(包括10萬元)時,合同承辦人員須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該審核表需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簽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三條 合同承辦部門簽訂合同金額在10萬元以上時,合同承辦人員應認真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具備法律規定的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資信情況、履約能力、屬於政府採購項目的,審查合同相對方是否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要求。合同承辦人員完成上述審查事項後提前3個工作日填寫“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並隨同以下資料:對方簽約單位營業執照(或其他主體資格證明文件)複印件並加蓋公章;法律、法規規定對方簽約單位所需行政許可、行政審批的特許經營證複印件並加蓋公章;對方簽約單位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註明授權範圍)、代理人身份證複印件;招投標文件、中標通知書等,經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分管校領導簽署意見後,一併報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節 審核

第二十四條 合同需經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審核的,合同承辦人員應先將合同草案及相關材料報送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進行審核,由相關業務歸口管理部門代表人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五條 合同需經分管校領導審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報分管校領導審批,由分管校領導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上籤署意見後,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

第二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報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時,應至少預留3個工作日的審核期限;如遇特殊情況需延長審核時間時,由法律事務室提出,與合同承辦部門進行協商。

第二十七條 對送審的合同,法律事務室應認真審核,必要時可組織有關法律專家及學校法律顧問對合同的合法性、嚴密性、可行性進行審核,提出審核意見及合同修改意見。必要時可進行調查研究,或通知合同承辦人員補報材料,最後做出可行、不可行或需進一步談判(應提出談判的具體要求和注意事項)等審核意見。

法律事務室審核的主要內容為:

(一)是否採用合同範本;

(二)項目是否屬於合同承辦部門的職責範圍;

(三)是否有違反法律法規和學校合同簽訂原則的條款;

(四)是否有損害國家、社會和第三人利益或者其他可能引發法律糾紛的條款;

(五)合同條款是否完備,內容是否詳盡、準確、合理,是否對學校造成較大風險。

第二十八條 合同中如涉及重大事項、不確定或有爭議的事項,法律事務室應向分管校領導提示,提請合同管理委員會進行討論。

第二十九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須按照合同審核機構的審核意見與合同相對方協商修改合同,如相對方不同意修改或未按照要求修改的,合同承辦部門應將協商結果告知合同審核機構,由其審核是否接受修改內容。

第三十條 合同承辦部門必要時可就合同中涉及資金的事項徵求財務處的意見,財務處應根據自身職責對合同相關條款提出修改意見。

第三十一條 根據法律規定或實際需要,合同需要辦理批准、鑑證、公證等手續的,應先報學校法律事務室審核,再報有關機構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節 簽署

第三十二條 合同經審核程序獲得批准的,合同承辦人員在正式訂立合同前,應向法律事務室申請合同編號。

第三十三條 合同承辦人員申請合同編號後,須向法律事務室申請蓋章,法律事務室按學校用印管理規定辦理用印手續,簽署合同。

第三十四條 一般情況下,應在合同相對方先行簽字、蓋章後,我方再簽字、蓋章。合同承辦人應核對相對方在合同上加蓋的公章或合同專用章是否與簽約主體名稱一致,審查應由對方提供的重要合同附件是否提供齊全等情況後,方可簽字、蓋章。

第三十五條 凡以學校名義簽訂合同必須使用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校內各單位行政公章一律不得以學校名義對外簽訂合同。

合同專用章由黨政辦公室統一管理,任何單位不得擅自刻制和使用,也不得以其他圖章代替。凡未加蓋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專用章的合同,學校一律不予認可,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和合同承辦人員負責。

原各單位經批准刻制的合同專用章,自本規定頒佈之日起三日內送交黨政辦公室,由黨政辦公室按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四節 備案

第三十六條 合同審核過程中,合同承辦部門應將“首都經濟貿易大學合同審核表”原件及經過審核的合同草案複印件留存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三十七條 合同正式簽署後,合同承辦部門應在3個工作日內按照如下方式備案: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財務處留存,複印件送法律事務室留存;不涉及資金往來的合同,合同正本送法律事務室留存。合同承辦部門可根據實際工作需要保留合同複印件。

第五章 合同的履行

第三十八條 合同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我方必須按照合同約定,遵守誠實信用原則,根據合同性質、目的和交易習慣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並督促合同相對方按照約定全面履行合同義務。對於合同過程中發生的其他情況,合同雙方負有通知(包括提示有關部門按合同約定的日期、期間履行合同義務或主張權利)、協助、保密等義務。

第三十九條 合同承辦人員應定期向所在部門領導彙報、請示合同履行中出現的問題、爭議。

第四十條 合同履約過程中,如合同承辦人員發生變動,應向本部門指定的其他人員書面交接工作。

第四十一條 合同履行完畢的標準,應以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為準。沒有合同條款或法律規定的,一般應以物資交清、驗收合格、價款結清、無遺留交涉手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我方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屆滿之前,對方當事人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表明不履行合同的,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三)對方當事人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四)法律規定或合同約定我方有權解除合同的其他情形。

解除合同應採用信件、電報、傳真、電子郵件等書面形式。

第四十三條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確需變更或者解除合同的,應由合同承辦部門提出變更或解除的依據,送法律事務室審核,按審核程序經批准後,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進行協商。經雙方協商後,按主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的變更合同或解除合同協議,或由我方依據合同約定的單方解除程序解除合同。

第四十四條 雙方一致同意變更、中止、解除上述合同的文書、電報、信函及其他附屬文件、資料,也是合同的組成部分,必須及時完整地送法律事務室備案。

第四十五條 對於合同履行中發生的糾紛,應採用協商、調解方式解決,協商或調解能夠達成一致時,應依合同訂立程序簽訂書面協議。經協商或調解不能達成協議的,依合同約定的仲裁或訴訟方式解決。

第六章 法律責任

第四十六條 合同承辦部門負責人及合同承辦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批評、追究行政或經濟責任:

(一)學校所屬任何部門或個人未經學校授權,擅自以部門或學校名義對外簽訂任何合同或協議者;

(二)簽訂合同不做調查,不瞭解對方資信,導致上當受騙,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或影響學校聲譽者;

(三)超出職責範圍和履約能力,使合同不能正常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四)在合同履行過程中未盡到相應職責,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五)無代理權或超越代理權限,使合同不能履行,給學校造成經濟損失者;

合同承辦人員與對方惡意串通,損害學校合法利益,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涉嫌犯罪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七條 本辦法由學校法律事務室負責解釋。

第四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生效並施行。

部門管理制度 篇11

一、為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為工作日,週日為休息日。公司機關週日和夜間值班由辦公室統一安排,市場營銷部、項目技術部、投資發展部、會議中心週日值班由各部門自行安排,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因工作需要週日或夜間加班的,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加班審批表,報分管領導批准後執行。節日值班由公司統一安排。

四、嚴格請、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的(含3天),由副總經理批准;3天以上的,報總經理批准。副總經理和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律由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向批准人銷假。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打牌、下棋、串崗聊天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經總經理或分管領導批准,決定假日加班工作或值班的每天補助20元;夜間加班或值班的,每個補助10元;節日值班每天補助40元。未經批准,值班人員不得空崗或遲到,如有空崗者,視為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如有遲到者,按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規定處理。

十二、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痺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 公司員工上班期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一般員工至部門經理。

一、作息時間

1、公司實行每週5天工作制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8:00

2、部門負責人辦公時間:8:45~12:00 13:55~18:10;

3、行政部經理、行政管理員、考勤員辦公時間:8:30~12:05 13:55~18:10。

4、保潔員:7:30

5、在公司辦公室以外的工作場所:工作人員必須在約定時間的前五分鐘到達指定地點,招集人必須提前15分鐘到達指定地點。

三、違紀界定

員工違紀分為:遲到、早退、曠工、脱崗和睡崗等五種,管理程序如下:

1、遲到:指未按規定達到工作崗位(或作業地點);遲到30分鐘以內的,每次扣10元;遲到30分鐘以上的扣半天基本工資;遲到一小時的扣全天工資;

2、早退:指提前離開工作崗位下班;早退3分鐘以內,每次扣罰10元;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

3、曠工:指未經同意或按規定程序辦理請假手續而未正常上班的;曠工半天扣1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罰2天工資;一月內連續曠工3天或累計曠工5天的,作自動解除合同處理;全年累計曠工7天的作開除處理;

4、脱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未履行任何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脱崗一次罰款20元。

5、睡崗:指員工在上班期間打瞌睡的,睡崗一次罰款20元;造成重大損失的,由責任人自行承擔。

四、請假制度

1、假別分為:病假、事假、婚假、產假、年假、工傷假、喪假等七種。凡發生以上假者取消當月全勤獎。

2、病假:指員工生病必須進行治療而請的假別;病假必須持縣級以上醫院證明,無有效證明按曠工處理;出據虛假證明加倍處罰;病假每月2日內扣除50%的基本日工資;超過2天按事假扣薪。

3、事假:指員工因事必須親自辦理而請的假別;但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30天,超過天數按曠工處理;事假按實際天數扣罰日薪。

4、婚假:指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並辦理結婚證明而請的假別;

5、年假:指員工在公司工作滿一年後可享受3天帶薪休假,可逐年遞增,但最多不得超過7天,特殊情況根據工作能力決定;年假必須提前申報當年使用。

6、工傷假: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7、喪假:指員工父母、配偶父母、配偶、子女等因病傷亡而請的假別;喪假期間工資照發,准假天數如下:

父母或配偶父母傷亡給假7天

配偶或子女傷亡給假10天

五、批假權限

1、病事假:1天以內由部門負責人批准;3天以內由分管付總經理批准;三天以上總經理批准。請假手續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2、其它假別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報分管付總經理審批,並送行政部行政管理員處備案。

3、所有假別都必須由本人書面填寫請假單,並按規定程序履行簽字手續後方為有效假別;特殊情況必須來電、函請示,並於事後一日內補辦手續方為有效假別;未按規定執行一律視為曠工。

六、考勤登記

公司實行每日簽到制度,員工每天上班、下班需簽字(共計每日2次)。

七、外出

1、員工上班直接在外公幹的,返回公司時必須進行登記,並交由部門經理簽字確認;上班後外出公幹的,外出前先由部門經理簽字同意後到前台處登記方可外出。如沒有得到部門經理確認私自外出的,視為曠工。

2、員工未請假即不到崗或雖已事先知會公司但事後不按規定補辦請假手續的視為曠工。

八、加班

1、公司要求員工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努力工作,提高工作效率,按時完成規定的任務,不提倡加班。特殊情況非加班不可的,必須填寫《加班審批表》,部門經理簽字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未經批准,公司一律不予承認加班。

2、經過批准的加班,公司辦公室按月進行統計結算。所有加班首先必須抵衝病、事假,有一天抵衝一天,多餘部分由公司發給加班工資,不作調休處理。

3、行政部對每月的考勤進行統計,統計表由經理簽字後交財務部計發工資。

九、出差

1、員工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表》,由部門經理簽署意見後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部門經理以上人員由分管經理批准;總經理出差時應知會辦公室,以便聯絡。《出差申請表》交行政部備查。

十、員工因違紀的扣款,統一由公司辦公室管理,作為員工集體活動的補充費用。

十一、本制度自公司公佈之日起執行。

十二、本制度解釋權歸行政部。

部門管理制度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公司人事管理的主管部門為企管部,對上向主管經營的副總經理負責,對下由人力資源主管負責日常事務。

公司的部門設置、人員編制、企管部經理的任免、去留及晉級由總經理負責;

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去留事項由董事會負責。

第二條 企管部有關人事管理的職責如下:

(1) 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人事方面的政策法規,結合本公司情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和具體計劃。

(2) 根據各部門的人力需求計劃,負責對人才引進和招聘工作進行具體操作。

(3) 負責擬訂和修改公司的人事、勞資、培訓等方面的政策及規章制度,經批准後,負責監督執行。

(4) 負責擬訂員工崗位薪酬制度。

(5) 負責擬訂本公司員工績效考核體系及獎懲方案,並組織實施。

(6) 根據公司員工實際狀況和企業發展的需要,制定並實施公司的人員培訓計劃。

(7) 負責組織員工的各種崗位培訓。

(8) 負責公司員工的社會保障工作。

(9) 負責員工辭退及內部調配,代表公司處理勞動糾紛。

(10) 負責辦理員工勞動合同的簽訂、續訂、入職和離退職等人事手續。

第三條 本制度除另有規定外,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 本制度中所涉及的“員工”,是指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在職人員,包括正式職工和短期聘用員工。

正式員工是本公司系統員工隊伍的主體,享受本制度中所規定的各種福利待遇;

短期聘用員工指具有明確聘用期的臨時工、離退休人員以及少數特聘人員,其享受待遇由聘用合同書中規定。短期聘用員工聘期滿後,若願意繼續受聘,經公司同意後可與公司續簽聘用合同。

第五條 正式員工和短期聘用員工均應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本人事制度可以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規範員工和公司雙方的行為。

第二章 聘用

第六條 公司聘用的原則是:“任人唯賢,擇優錄用;競爭上崗,崗上競爭”。

第七條 聘用各級員工應綜合考慮思想、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等,以適合於所任職務或工作為考察原則,但有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八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助理的聘任由董事會負責向社會公開招聘。具體方式由董事會制定、執行。

各部門經理、副經理的聘用由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公司其它崗位的聘用,由企管部人力資源管理部門負責。

第九條 公司的人員編制須嚴格遵守公司的崗位設定要求,不得自行增加崗位設置。公司鼓勵通過員工增加崗位技能的學習,達到“一崗多能”的要求,以便合併崗位,減少人員,增加勞動效率。

第十條 各年度人員需求計劃的編制程序如下:

(1) 在經營年度結束前,企管部將下一年度的《人員需求計劃表》發放給各部門,部門主管須根據實際情況,認真填寫後,上報企管部。

(2) 企管部彙總後,結合崗位編制、公司的投資(經營)方案編制下一年度人力資源需求方案,報總經理批准;

(3) 經總經理所確定的人力資源計劃,由企管部負責辦理招聘事宜。

第十一條 普通員工招聘的一般程序如下:

人員需求部門的負責人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由企管部結合年度計劃審核需求,給出審核意見;

企管部審核同意後,會同需求部門,根據崗位説明書的要求,制定具體的崗位任職資格,形成招聘文件;

企管部制定招聘計劃,經企管部經理批准後執行;

企管部按照批准的崗位要求確定初始人選,送需求部門審核,確定最終候選者名單;

企管部會同需求部門共同進行面試(如有需要,可增加面試的次數),並共同決定聘用人選;

企管部負責聘用人員的通知,進入試用期管理;

企管部負責落實崗前培訓。

第十二條 部門經理的聘用,參照上述程序;企管部經理的聘用,由總經理會同副總經理進行;其它的部門經理由企管部會同總經理、副總經理進行。

第十三條 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與集團中層以上幹部有親屬關係的人員(對歷史形成的此類情況不予追溯)。

剝奪政治權力尚未恢復者。

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有賭博、吸食記錄者。

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患有精神病或傳染病者。

品行惡劣,曾被其他單位辭退、開除人員。

體格檢查不通過者。

第十四條 公司招聘採用內外一視同仁的原則,即外部招聘與內部推薦共舉,統一考察標準,擇優錄取。

第三章 試用

第十五條 新聘用人員均應經試用合格才予任用。

第十六條 試用期為1-3個月。

第十七條 新進員工的試用,由所在部門進行,企管部負責監督。

第十八條 新進員工向企管部報到,並以其向企管部報到的日期作為起薪日。

第十九條 公司員報到時應交驗的材料:

(1) 公司統一印發的登記表

(2) 身份證(複印件)

(3) 畢業證明書(複印件)

(4) 技術等級證(複印件)

(5) 健康檢查表

(6) 近期免冠1寸半身照片2張

(7) 崗位要求的其他證明材料

第二十條 企管部應於新員工報到當日與其簽定“試聘協議”;試聘協議一式兩份,一份交由企管部存檔,一份由試用員工自留。

第二十一條 試用員工經試用期考核成績合格者,其服務時間統一從正式任用之日起計算,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書(訂立集體勞動合同的除外)。

第二十二條 試用員工在試用期間有下列行為之一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並不可請求任何遣散費或補助。

(1) 品行欠佳,違反公司有關規定;

(2) 申請事假超過規定;

(3) 經試用單位認為不適合工作崗位;

(4) 發現進入公司前曾有不適合崗位的違法行為;

(5) 遞交的個人資料被查證為虛假的;

第二十三條 公司員工辦妥報到手續,經公司分派試用工作後,應即赴目標部門工作,不得藉故拖延或請求更換;並由企管部填發工作記錄卡,按照規定時間到職工作,無故拖延一星期未到職者即停止試用。事先以書面呈准者不在此限。

第二十四條 試用期的考核

(1) 新員工在試用期滿後,向企管部領取“員工轉正考核表”,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實事求是地填寫表中的“評核內容”和考核內容中的“自評部分”。

(2) 部門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公正地評分並寫出初核評語。

(3) 人力資源主管根據新員工在試用期間的出勤情況,如實填寫考勤狀況。

(4) 考核結果將根據初核評分和考勤狀況來確定。

a) 考核結果以百分制核算,60分以上為合格;

b) 考核不合格的新員工由企管部辦理退職手續;

c) 考核合格的員工由企管部負責簽訂正式勞動合同,並核定崗位及相應的崗位薪點數;

d) 考核分數在90分以上的員工可以晉級確定崗位薪點數;

第四章 服務

第二十五條 公司正式聘用的員工,應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及各項規定、通告、公告。

第二十六條 員工工作守則包括:

(1) 建立高度的責任心和事業心,處處以公司利益為重,為公司的發展而奮鬥。

(2) 樹立服務意識,始終面向市場,面向用户,提供具有“國際品質、名牌服務、物超所值”的產品。

(3) 牢記“質量第一、用户第一”的原則,努力消除可能給顧客帶來不便的任何瑕疵。

(4) 具備創新能力,通過培養學習新知識、新技能,使個人素質與公司發展保持同步。

(5) 講究工作方法和效率,明確效率是企業的生命。

(6) 培養敬業和奉獻精神,滿負荷、快節奏、高效率地投入日常工作。

(7) 保持堅韌不拔的毅力,要有信心、有勇氣戰勝困難和挫折。

(8) 善於協調、融入集體,有團隊合作精神和強烈的集體榮譽感,分工不分家。

(9) 培養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正直無私的個人品質。

(10) 明確公司的奮鬥目標和個人工作目標。

第二十七條 員工行為準則包括:

(一) 忠於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職的行為。

(二) 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的業務,或兼任其他職務。

(三) 不斷提高工作技能,工作上做到精益求精,以期提高工作效率。

(四) 不泄漏業務或職務上機密,或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接受招待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五) 不得攜帶違禁品、危險品或與生產無關物品進入工作場所。

(六) 未經批准,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廠。

(七) 未經主管或部門負責人的允許,嚴禁進入變電室、質量管理室、倉庫及其他禁入重地;

(八) 工作時間中不準任意離開崗位,如須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後始得離開。

(九) 員工每日應注意保持作業點的環境清潔。

(十) 員工在作業開始時間不得怠慢拖延,作業時間中應全神貫注,嚴禁看雜誌、電視、報紙以及抽煙,以便增進工作效率並防範危險。

(十一) 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吵鬧、鬥毆、搭訕攀談或互為聊天閒談,或搬弄是非,擾亂秩序。

(十二) 各級主管及各級單位負責人務須注意本身涵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使部屬精神愉快,在職業上有安全感。

第五章 工資及福利

第二十八條 公司執行崗位薪點工資制,即工資包含崗位工資、績效工資、年功工資三部分。各部分工資均採用薪點數計算,彙總後結合薪點值確定工資。

第二十九條 崗位工資、年功工資按月核算,績效工資按季度核算;

第三十條 公司的年度工資總額須與公司的經營效果密切相關。

第三十一條 工資採用“下發薪”制,即每月5日發放上月工資,遇節假日提前。績效工資(獎金)按季度發放,最遲不晚於下季度第一月末。

第三十二條 公司提供的福利包括按黑龍江省規定的社會統籌保險,以及公司規定的各項福利措施。

有關工資及福利的具體內容見公司《工資管理制度》《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六章 考勤及假期

第三十三條 公司員工正常工作的作息時間為:

夏季: 8:00-17:00

冬季: 8:30-17:30

生產崗位的作息由生產技術部負責安排。

第三十四條 各班、組、部門宜設置兼職考勤員,負責本單元員工的考勤工作;考勤員月底將考勤表交本部門彙總,彙總表經部門領導簽字後報企管部。

第三十五條 考勤中有關事項的確認條件如下:

(1) 遲到:

超過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15分鐘以內;

(2) 早退:

提前考勤規定的離崗時間15分鐘以內;

(3) 曠工: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a) 遲到、早退超過15分鐘的;

b) 當日未到崗,且無正當理由的;

c) 未到崗而提供的證明材料經核查為虛假的;

d) 到崗後擅自離崗時間累計超過1小時的;

(4) 病假:

在考勤規定的到崗時間前15分鐘,或事先向直接負責人申請(急診除外),且於恢復上班後即日交付正規醫療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

(5) 事假:

事先向主管領導書面申請,經批准後休息的。請假未滿半小時者,以半小時計算,累積滿8小時為1日。

(6) 公假:

有下列條件之一者,經申請批准後休假的:

(1) 行使選舉權;

(2) 當選代表出席政府、黨派、工會、青年團、婦女聯合會等組織召開的區級以上的代表會議;

(3) 擔任人民法院的人民陪審員、證明人及辯護人;

(4) 出席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大會;

(5) 《工會法》規定的不脱產工會基層委員的工會活動,每月佔用工作時間不超過2個工作日時;

(6) 接受區級以上獎勵,參加獎勵大會的;

(7) 公司副總經理以上領導指定參加會議或羣眾性活動時。

(7) 福利假:

根據公司福利管理的有關規定,對於符合條件的員工給予福利假,包括婚假、喪假、探親假、年休假等,具體標準參加《員工福利制度》的有關規定。

第三十六條 病假(除急診外)、事假、公假、福利假須事前書面申請,經領導批准後執行。各類假期1日內由部門經理、車間主任批准,超過1日報主管副總經理批准。

有關考勤的具體規定及獎懲措施,詳見《考勤及勞動紀律管理制度》。

第七章 考核及異動

第三十七條 員工的考核分為轉正考核、月度考核、年終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晉升、晉級(降級)、提職(降職)、獎金、罰款的依據。

第三十八條 員工轉正考核按照本制度中“試用”章節規定的辦法執行

月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則按照公司《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第三十九條 員工的異動主要指部門經理(含)以下的員工,包括調動、晉升、降職。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的任免、調整由董事會負責。

第四十條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可以調整員工的工作崗位;員工也可以申請在公司各部門之間流動。員工的調動分為部門內調動和部門間調動兩種情況:

(1) 部門內調動:是指員工在本部門內的崗位變動,由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經考核後,向企管部提出申請,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2) 部門間調動:是指員工在公司內部各部門之間的流動,需經調出部門、調入部門、人力企管部共同考核後,由企管部申請,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一條 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前5%的,可以向上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員工連續三個月的月度考核成績位居本部門後5%的,可以向下調整崗位薪點數一級。

第四十二條 員工的晉升和降級,除《員工獎懲制度》規定外,主要依據考核成績、個人技能、工作態度決定。

第四十三條 普通員工的晉升和降級,由人力資源主管和員工所在部門共同負責擬定,報企管部批准;部門(副)經理的晉升和降級,需報總經理批准;

第四十四條 公司根據考核成績實行“末位淘汰”制,具體規定見“末位淘汰制管理辦法”。

第八掌 獎懲

第四十五條 公司獎懲的目的在於鼓勵和鞭策員工勤奮工作,奮發向上,做出更大成績,防止和糾正員工的違法失職行為,保證順利的實現企業和員工的發展目標。

第四十六條 公司的獎勵包括:經濟獎勵、行政獎勵和榮譽獎勵等。經濟獎勵包括加薪、獎金、獎品等;榮譽獎勵包括通令嘉獎、記功、記大功、授予先進工作者、勞動模範等;行政獎勵包括晉升、擴大職權、參與決策等。

第四十七條 公司的懲罰包括經濟處罰與行政處分,經濟處罰分為罰款、扣發獎金、降薪等;行政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職、免職、辭退、開除。

有關獎懲的具體規定,見《員工獎懲制度》。

第九章 培訓

第四十八條 公司鼓勵員工進行業務深造,貫徹“一崗多能”政策,將組織定期與不定期的崗位培訓及其他技能的培訓。

第四十九條 培訓由企管部會同業務部門,通過分析考核結果後確認需要培訓的人員及內容,在此基礎上制定培訓計劃,經企管部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條 培訓包括崗前培訓、在職培訓、專業培訓三種。

(1) 崗前培訓為新進員工入職前的培訓,由人力資源主管組織,內容為:

a) 公司簡介、人事管理規章的講解;

b) 企業文化知識的培訓;

c) 工作要求、工作程序、工作職責的説明;

d) 請業務部門進行業務技能培訓;

(2) 在職培訓:在崗員工的技能培訓,以提高本職技能或增加第二崗位技能為需要,由各級主管組織,採用內部培訓與外部培訓結合的方式,並加以總結,形成固定的培訓教材;

(3) 專業培訓:視業務的需要,對優秀的員工進行的特定目的的培訓。專業培訓包括:

a) 培訓機構的專業培訓班

b) 邀請專家進行專項講座

c) 脱產學習

d) 國外深造

第五十一條 為加強培訓管理,使接受培訓的員工更好地為公司創效益,參加專業培訓的員工應與公司簽訂“培訓後服務協議”;

第五十二條 參加培訓的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將考察培訓效果;並據此決定員工承擔培訓費用的比例。

培訓的具體規定見公司《培訓管理制度》

第十章 解職

第五十三條 公司員工的解職分為“死亡”、“退休”、“辭職”、“停職”及“辭退/解僱”“開除”六種。

第五十四條 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員工死亡的撫卹條件及標準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五十五條 公司員工退休享受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五十六條 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於30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准。在未核准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十七條 公司員工停職分為“自請停職”及“命令停職”二種。

(一)員工因服兵役、預備役期間超過一個月者可自請停職。

(二)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1. 員工不適合繼續本職工作又無法調整工作的;

2. 因病延長的假期超過規定者。

3. 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五十八條 自請停職和命令停職,如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自請停職者,於免除兵役、預備役後15日內報道復職。否則,以辭退處理。

(二)因病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癒申請復職者,可按退休或辭退處理。

(三)因工作原因的停職在3月內還無法安排合適工作的,按辭退處理。

(四)因訴訟案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者免職或解僱,但偵查處分不起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後,可予復職。

第五十九條 公司員工於停職期間,停發所有薪酬,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六十條 員工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可根據其行為及後果,根據相應的規定給予解僱或開除處理。解僱或開除的決議應通過公司辦公會決定,並將辭退及解僱的決定通知工會。

第六十一條 因公司調整業務結構,或發生重大經營變動導致的解僱員工計劃,應事先與工會協商,共同制定解僱及補償方案。

第六十二條 公司員工離職,除“死亡”及“命令停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妥交卸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籤準後才能離職。財務部憑籤準單辦理有關結算。

第十一章 附則

第六十三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制定,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六十四條 如有未盡事宜,可由董事會另行補充規定,修改時亦同。

第六十五條 本制度由企管部負責解釋。

部門管理制度 篇13

年終考核制度

一、總則

1.為加強和提升員工的工作質量和本公司工作質量,提高勞動生產率,增強企業活力,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制定此考核制度。

2. 工作質量考評(以下簡稱“考評”)是指用系統的方法、原理,評定、測量員工在職務上的工作行為和工作效果,工作質量考核針對員工的工作表現。

3.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所有員工,包括試用期內的員工。

4.以員工在被考核該段時期工作成果與表現為依據,各部門經理對所屬員工的平時的工作留意,嚴密考核。

二、考核的內容

1、分以下四部分:

(1)、工作質量情況:本季度內完成的所有工作,是否完全達到質量標準的要求;

(2)、安全生產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是否有不安全的工作生產行為;

(3)、工作表現情況:指本職工作內的協作精神、積極態度等。由部門內部同事或被服務者進行考評。

(4)、技術水平情況:在本季度的工作中,技術水平是否有所提高。

三、考核方法

1.季度考核: 每季度對員工考核一次,由部門經理具體考核,填寫到《jl0303-05員工考核表》中(具體見表)季度考核從四方面進行——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 分為六檔——優、好、良好、良、一般、差。如在四項中有低於良檔的將累計到年終獎金一併計算。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優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1,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好的,在年終獎金髮放時係數將+0.05,三季可累加。 如在一季的考核中全部為差的,將立即離崗培訓,時間為3個月,如經考核再不合格將予以辭退。

2.年終考核: 第四季的考核為年終考核。

年度綜合評判在90分以上,為優秀,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2;年度綜合評判在80分以上,為良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1.0;年度綜合評判在70分以上,為好,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9;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上,為一般,年終獎金的係數為0.8,年度綜合評判在60分以下的,為較差,無年終獎金。並且公司將視情況給予其警告、降級使用或辭退。

四、考核時間

季度考核:考核時間為每季最後一個月的15日。

年終考核:員工於12月底舉行總考核1次。

考核年度:~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五、要 求

1、員工的直接上級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具體執行考評程序;

2、本部門經理為該員工的考評負責人;

3、考評結束時,考評負責人必須與該員工單獨進行考評溝通;

4、各部門經理對於所屬員工應按工作質量情況、工作表現情況、安全生產情況、技術水平嚴正考核。

六、保 密

1、考評結果只對考評負責人、被考評人、人事負責人、(副)總經理公開;

2、考評結果及考評表格交由人力資源部存檔;

3、任何人不得將考評結果告訴無關人員。

七、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實行。

八、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部門管理制度 篇14

一.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1、目的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了員工建造適宜和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羣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確保生產過程中的污染物和噪聲經處理後達標排放,使生產不致對周圍環境造成有害的影響制定環境保護管理制度。

2、範圍

生產過程中產生的"三廢"環節。

3、責任

生產部、總務部及各生產車間。

4、內容

4.1"三廢"定義:生產過程中產生的對周圍環境造成污染或有害影響的廢水、廢氣、廢渣。

4.2生產部具體負責日常的"三廢"治理和環境保護工作,符合達標的排放源應豎立合格排放標誌。

4.3設立"三廢"處理人員崗位負責制,實行嚴格的獎、罰制度。

4.4生產部負責維護環保治理設施,在環保治理設施一旦出現故障時,有"三廢"外排的生產工序必須停產,以杜絕污染物排放的出現。

4.5定期進行環保技術業務培訓,以提高工作人員的技術素質水平。

4.6搞好工廠綠化,改善生產區及周圍環境,接受市環保部門的監督、檢查和指導。

4.7廢水方面

4.7.1鍋爐房消煙除塵廢水。

4.7.2車間生產產生的廢水及生活污水。

4.7.3純化水站、鍋爐房及車間產生廢水直接進入廢水處理站,經處理達標後排放或再利用,生活污水經過濾池濾過達標後排放。

4.8廢氣方面:鍋爐燃燒產生的含煙氣、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污染物經水幕除塵處理。

4.9生產車間產生的廢包裝材料及鍋爐煤渣採取出售的方法,不另設堆放場。

4.10空調機、空壓機及鍋爐引風機等動力設備採用隔音、吸音及減振等治理措施。

4.11公司內危險品必須按照有關危險品的管理規定貯存、保管以及銷燬等,不得對生產區及其周圍環境造成污染

二.各級環境保護任制

1.1環境管理者代表

由總經理任命的,代表其建立,實施,保持環境管理體系,並負責向總經理彙報運行經果和管理者

1.2環境管理委員會

由由主任委員(環境管理者代表)及各委員組成的一個環境方面的審議機構。

1.3各層人員的職責

總經理:

三.三廢處理方案

1.1廢氣的處理:少量有毒氣體可以通過排風設務排出室外,空氣稀釋。毒氣量大時,必須處理生再排出。

1.2含重金屬廢液的處理

1.3一般有機溶劑的廢液處理

一般有機溶劑是指醇類、酯類、有機酸、酮及醚等由c、h、o元素構成的物質。對此類物質的廢液中的可燃性物質,用焚燒法處理。對難於燃燒的物質及可燃性物質的低濃度廢液,則用溶劑萃取法、吸附法及氧化分解法處理。再者,廢液中含有重金屬時,要保管好焚燒殘渣。但是,對其易被生物分解的物質(即通過微生物的作用而容易分解的物質),其稀溶液經用水稀釋後,即可排放。

1.4廢料銷燬

鍋爐房中出現的固體廢物不能隨便亂放,以免發生事故。如能放出有毒氣體或自燃的危險廢料不能丟進廢品箱內和皋廢水管道中,不溶進水的廢料禁止丟進廢水管理中,必須在適當的地方燒掉或用化學方法處理面無害物。

1、堅決執行和貫徹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杜絕環境污染和擾民。

2、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考慮環境保護措施,並在施工作業中組織實施。

3、定期進行環保宣傳教育活動,不斷提高職工的環保意識和法制觀念。

4、清理施工垃圾,必須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或採用容光煥發器吊運,嚴禁隨意凌空拋散。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適量灑水,減少揚塵。

5、施工現場的主要道路進行硬化處理,裸露的場地和集中堆放的土方採取覆蓋、固化或綠化等措施。

6、施工現場土方作業應採取防止揚塵措施。

7、從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運輸應採用密閉式運輸車輛或採取覆蓋措施;施工現場出入口處應採取保證車輛清潔的措施。

8、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場地必須平整堅實。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的細顆粒建築材料應密閉存放或採取覆蓋等措施。

9、施工現場混凝土場所應採取封閉、降塵措施。

10、施工現場設置密閉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類存放,並及時清運出場。

11、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車輛的尾氣排放符合國家環保排放標準的要求。

12、施工現場嚴禁焚燒各類廢棄物。

13、施工現場設置排水溝及沉澱池,施工污水經沉澱後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網或河流。

14、施工現場存放的油料和化學溶劑等物品應設有專門的庫房,地面做防滲漏處理。廢棄的油料和化學溶劑集中處理,不得隨意傾倒。

15、食堂設置隔油池,並及時清理。

16、廁所的化糞池應做抗菌素滲處理。

17、食堂、盥洗室、淋浴間的下水管線設置過濾網,並與市政污水管線連接,保證排水通暢。

18、施工現場應按照現行國家標準《建築施工場界噪音限值及其測量方法》制定降噪措施。

為了防止環境污染和生態平衡的破壞,為員工建造適宜的工作和勞動環境、保障羣眾健康、促進企業經濟的發展,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特制定環境保護管理條例。

1、環境保護應貫徹國家的環保法規,遵循"全面規化,綜合利用、化害為利"的方針,提高全體員工的環境法制觀念,重視環保工作;

2、技術中心做好環保基礎工作,掌握公司污染情況,按期測定污染排放數據,並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制定長期規劃和年度治理計劃;

3、企業改造和生產,必須注意防止對環境的污染和破壞,其中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設備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

4.生產廢棄物的管理:生產中產生的各種包裝袋、包裝桶等其他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儘量回收利用,對不能再使用的物品,由總務部門回收;

5."三廢"處理:生產中產生的廢氣、廢液和廢渣,必須經過處理才可排放,處理必須符合排放標準;

6.躁聲的管理:採用低躁聲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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