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貴港市扶貧辦財務管理制度

貴港市扶貧辦財務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對辦公經費的管理,提高公用經費使用效益,達到合理安排,統一調配的目的,特制訂財政管理制度。

貴港市扶貧辦財務管理制度

一、財務開支(含借支)審批原則辦公室財務開支必須本着必需、節約原則,按照實際需要集中管理,統一調劑,合理使用。

二、財務開支審批權限範圍

(一)審批權限: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具有財務開支審批權,每項開支必須經領導審核批准簽字同意才能報銷。

(二)財務開支審批權限範圍:財政預算撥款部分,每筆600元以下的開支由分管副主任審批,600元以上至政府採購中心限定開支標準的額幅度以下的由主任審批。

(三)辦公室重大開支須經辦公室黨組集體研究決定。

三、財務管理的相關規定

(一)不經主任或分管副主任批准,辦公室人員不得在任何銷售單位、服務單位掛帳開支、賒購物品。

(二)報帳員要認真負責協助結算中心做好每月的報表,要按時將財務月報表呈主任或分管副主任審核。

(三)辦公室確需購置辦公用品或其他物品的,由相關科室提出書面申請,領導同意並簽署意見後,由報帳員具體輸。購置的物品村的額達到政府採購中心規定以上幅度的,由報帳員按程度辦理。

(四)領導已簽字同意報銷的票據,特別是幹部、職工已墊支的經費,報帳員要及時結算。所有的報銷憑據,自領導簽字之日起2個月內必須辦結。

(五)在一般情況下,辦公室要確保幹部、職工(含退休人員)每月的工資福利、各項津貼按照足額發放。幹部、職工的養老保險金、醫療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車輛保險金等政府性的開支要按規定的財政撥入對口帳户。

(六)報帳員每個月要把報銷憑證分門別類整理好,每月的中旬、下旬各一次遞交主任、分管副主任審核,由辦領導依據實際情況,逐月向幹部、職工通報開支情況。

(七)購買實物時,由工人以上經手,報銷票據分別由經手人、難收人親筆簽名遞交領導審核。

(八)所有報銷憑據,必須有經辦人員和審批領導兩個或兩人以上的親筆簽名,籤批後的票據由報帳員收集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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