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精選13篇)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1

重大危險源管理制度

一、根據《安全生產法》和《重大危險源辨識》、《關於開展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工作的指導意見》的有關規定,為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有效防範危險化學品重、特大事故的發生。

二、重大危險源定義

重大危險源是指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搬運、使用或者儲存危險物品,且危險物品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險能量等於或超過臨界量的場所和設施。包括:貯罐區(貯罐)、庫區(庫)、生產場所、壓力管道、放射源、壓力容器。

三、資料

1、重大危險源辯識

重大危險源的辨識依據是物質的危險特性及其數量。透過危險源辨識評價結果,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確定公司重大危險源為2-3泊位危險品靠泊作業區。

2、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3、建立重大危險源台賬

台賬資料包括:危險源名稱、危險物質名稱、危險源存在的位置、危險貨物編號、易導致的事故類型、主要危害、最大儲存量、正常儲存量、設計壓力、設計温度、操作壓力、操作温度、安全技術措施資料、安全管理措施資料、應急措施等資料。

4、重大危險源管理檔案

根據重大危險源管理職責分工,每一類管理項目都要建立相應的管理檔案,維護保養部門要建立相應的記錄。

5、重大危險源管理

安環部每年應至少組織一次危險源辨識,當有新的設施或場所構成重大危險源時應納入重大危險源管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對構成重大危險源場所,公司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評價,並出具安全評價報告。

重大危險源的檢查嚴格執行公司安全檢查制度和巡迴檢查制度,並做好檢查記錄。

嚴格值班制度:公司24小時值班,夜間由生產調度負責,白天由車間當班人員負責,遇有問題及時處理、報告。

例會制度:每月召開一次安全消防例會,針對上月存在的問題用心採取有效措施加以整改,佈置下月的安全消防工作。

6、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措施:

7、建立各級安全管理網絡;

8、安全設施定期檢驗;

設置2-3泊位危險品靠泊作業區泄漏監測報警儀,並定期檢驗;設置安裝監控系統,對2-3泊位危險品靠泊作業區隨時進行監控;採取措施實施2-3泊位危險品靠泊作業區封閉管理。

嚴格執行危險品靠泊作業工藝規程、設備規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定期對防雷、防靜電設施進行檢測,確保自然因素對重大危險源無毀滅性的破壞。

生產系統中的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和起重設備按規定要求進行定期檢測,保證系統安全運行。

安全附件(壓力錶、液位計)應定期檢測。勞動防護用具如呼吸器、防毒面具應進行定期檢查。

根據《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預案編寫導則》(單位版),編制液氨泄漏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演練,對預案的適宜性、有效性、充分性進行評審。

9、重大危險源備案

按照《安全生產法》、《重大危險源辨識》和申報登記範圍的要求對本單位的重大危險源進行登記建檔,並填寫《重大危險源申報表》報煙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登記備案。

10、變更管理

重大危險源的生產過程以及材料、工藝、設備、防護措施和環境等因素髮生重大變化或者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發生變化時,應對重大危險源重新進行辨識評價,並將有關狀況報當地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交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改善施工作業條件,減少施工傷亡事故,切實保障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交通運輸部《公路水運工程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浙江省公路水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費用管理暫行規定》等有關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由本項目公司負責建設的交通項目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工程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生產費用”)是指施工單位按照施工安全標準,用於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採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等所需的費用。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堅持“項目計取、確保需要、按實計量、規範使用”的原則。

第二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支付

第五條 施工單位應當根據投標文件工程量清單中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細化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清單(見附件1),細化後的使用清單必須由監理單位和項目公司審核同意後,在施工合同中予以明確。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使用清單第2大項、第5大項和第6大項施工單位必須進行書面申請(見附件2),經監理單位和項目公司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安全生產費使用清單其他大項可根據實際安全管理工作需要自行實施,但未經監理單位和項目公司書面同意,每一大項費用不得超支。

第七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應填寫計量表(見附件3),經監理單位和項目公司審核同意後,方可作為計量的依據。安全生產費用的計量納入當期工程款的計量。

第八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施工單位按照招標文件的有關規定在工程量清單中以不低於投標總報價(不含安全生產費用和建築工程一切險及第三方責任險)1%的費用予以明確。除此以外為滿足項目施工需要而增加的安全生產費用,施工單位已在工程量清單中其他相關子目的單價或總額價中予以考慮,項目公司不再另行計量支付。

第九條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超出合同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的,除合同另有約定外,一般超出部分不予支付。安全生產費用實際投入使用少於合同中規定的安全生產費用總額的,項目公司不予支付餘額部分的安全生產費用。

第三章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

第十條 安全生產費用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在以下範圍內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檢測、探測設備、設施支出。

1.“四口”(通道口、預留洞口、村道交叉口、樓梯口)、“五臨邊”(未安裝欄杆的平台臨邊、無外架防護的層面臨邊、升降口臨邊、基坑臨邊、上下斜道臨邊)等防護、防滑設施的費用;

2.防止物體、人員墜落設置的安全網、棚等費用;

3.安全警示、警告標誌、標牌及安全宣傳欄等購買、製作、安裝及維護的費用;

4.特種設備、壓力容器、避雷設施、大型施工機械、支架等檢測檢驗費;

5.其他安全防護、檢測設施、設備的費用。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1.各種消防設備及器材,救生衣、圈,急救藥箱及器材費用;

2.安全帽、保險帶、手套、雨鞋、口罩等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費用;

3.其他專門為應急救援所需而準備的物資、專用設備、工具的費用。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1.日常安全生產檢查、評估費用;

2.聘請專家參與安全檢查和評價費用。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1.對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進行辨識、評估、監控、監管費用;

2.爆破物、放射性物品的儲存、使用、防護費用;

3.對有重大危險因素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進行論證、諮詢的費用。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1.“三類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培訓、複訓費用;

2.內部組織的安全技術、知識培訓教育費用;

3.組織應急預案演練費用。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1.召開安全生產專題會議等相關活動費用;

2.舉辦安全生產為主題的知識競賽、技能比賽活動費用;

3.安全經驗交流、現場觀摩費用;

4.購置、編印安全生產書籍、刊物、影像資料費用;

5.配備給專職安全人員使用的相機、電腦等物品費用;(相機、電腦等耐用品在工程交工驗收後由項目公司收回);

6.安全生產獎勵費用:(經項目公司考核合格,安全無事故)發給專職安全員工資總額以外的安全目標考核獎勵,安全生產工作先進個人、集體的獎勵;

7.項目公司和監理單位共同認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費用。

第十一條 施工單位在以下範圍內發生與安全生產相關的費用,均不列入安全生產費用。

(一)施工單位應當為施工人員辦理團體人身意外傷害險或個人意外傷害險費用;

(二)施工單位為職工提供的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費用;

(三)工地臨時辦公、宿舍、食堂等現場辦公生活設施為達到安全要求所需費用;

(四)為保證施工期間施工區域內(路基坡腳範圍內)交通安全而設置的臨時安全設施和標誌、標牌費用;

(五)爆破作業及穿越村鎮、公路、河流、地線管線的施工現場進行防護、隔離等設施費用;

(六)按正常施工作業所設置的基坑圍護、防失穩支撐、支架、安全用電等設備費用。

第十二條 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計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施工單位應當在規定範圍安排使用安全生產費用,不得挪用或擠佔。

第十三條 監理單位應當對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理。

監理單位發現施工單位在施工現場存在安全隱患或未落實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提出要求其改正,施工單位拒不改正的,監理單位可暫停工程款的計量支付,並及時向項目公司報告。

第十四條 項目公司每月對施工單位的安全生產費用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第十五條 本規定自20xx年10月20日開始執行。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全面加強煙草行業安全管理,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保障員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安全,促進行業健康平穩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煙草行業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煙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樹立“以人為本”的思想、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實行“行業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企業全面負責、員工積極參與”的管理體制。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煙草行業所屬(含控股)的生產經營單位、事業單位。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四條 國家局設立安全生產委員會並設置安全管理專職機構,負責領導和組織全行業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條 各省級局(公司)、工業公司及所屬生產經營單位設立以主要負責人為主任的安全生產委員會。其主要職責是:宣傳貫徹國家安全生產工作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研究、決定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審定本單位年度安全生產工作計劃;組織、協調、指導本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對安全責任事故的處理意見等。

第六條 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煙葉產區的縣級局,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必須設立專職安全管理機構。生產經營單位的車間、班組要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

第七條 各級安全管理機構要配備與工作要求條件相符合的安全管理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要保持相對穩定,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因工作需要變動崗位,要事先聽取上級安全管理部門的意見。各省級局(公司)、地市級局(公司)、煙葉復烤企業,各省級工業公司、捲煙工廠,醋酸纖維有限公司,中國煙草機械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下屬企業,中國煙草實業發展中心下屬企業等生產經營單位要按照行業有關規定設置安全工程師崗位並將人員聘任到位。

第八條 工會組織要協助本單位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參加職工因工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三章 安全管理

第九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必須建立健全以安全生產責任制為核心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部門、各崗位相應的安全生產職責,實行目標管理和責任追究制度,不得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第十條 安全生產工作和生產經營活動必須做到“五同時”(同時計劃、佈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各單位制訂生產經營目標時,要有安全指標和安全保證措施,制訂、實施安全責任事故一票否決制度。

第十一條 各生產經營單位要將安全措施經費納入生產經營年度和中長期發展計劃。新建、改建、擴建工程和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設施,必須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建設項目在進行可行性論證、初步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時,要有同級安全部門參加有關會議併為其提供有關文件、資料;各級安全部門必須認真進行監督檢查,未經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審定的項目不得開工、不得投入使用。

第十二條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事故應急救援體系,完善應急管理制度和應急預案,配置必要的應急救援物資,開展預案培訓和演練,定期進行預案適宜性評審,增強各類突發事故的應對能力。

第十三條 各單位要積極推廣應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和安全生產技術,建立並有效運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深入開展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企業安全文化工作,不斷加強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持續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十四條 各單位必須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標準及行業規定,各類生產經營場所的建築設計、消防設施和器材配置、消防和疏散通道必須符合相關規定。要加強消防安全管理,按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或志願消防組織並定期演練,認真落實《煙草倉庫安全技術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17號),加強火源管理,嚴格執行動火許可制度。

第十五條 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機動車輛交通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7號),嚴格管理機動車輛的使用,落實機動車輛維護、保養制度,加強駕駛人員的管理,嚴禁違法行駛。

第十六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國家有關規定和技術規程,加強對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起重機械、電氣焊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必須做到作業人員持證操作,設備按時檢測、安全運行。

第十七條 各單位要確保各類安全基礎設施達標配置並有效運行。要加強安全設施、設備和裝置的管理,定期檢查和維護保養,保證配置完好、靈敏可靠。

第十八條 各單位要認真履行安全生產監管責任,對所屬(或控股)多種經營單位和戰略投資企業加強安全監督、檢查和指導。各單位要認真落實《煙草系統賓館飯店安全管理暫行規定》(國煙運〔20xx〕368號),切實加強以消防為重點的各項安全管理;嚴禁將煙葉燻蒸殺蟲、生產經營項目、物業、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相應資質的單位或個人。要加強對建築施工、技術改造項目的安全監管,必須與項目實施單位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職責和相應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管理生產人員進行安全監督、檢查和協調。

第十九條 各單位運輸、儲存、使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化學品,必須按照《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44號)的規定,加強危險化學品的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落實防護措施和應急設施。

第二十條 各單位要認真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衞生標準,必須為員工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衞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對從事有潛在職業危害的勞動者,必須定期進行健康檢查,預防和減少職業危害。

第四章 安全教育和培訓

第二十一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提高員工安全素質,保證員工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和防範事故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的員工,不得上崗作業。

第二十二條 各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安全培訓規定的學時和大綱要求,組織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崗前培訓和再培訓,具備與本單位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安全管理能力。

第二十三條 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調入人員,必須進行單位、車間(部門)、班組“三級安全教育”,調換工種和復工人員必須進行上崗前安全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後方準上崗操作。

第二十四條 電焊工、電工、司爐工、電梯司機等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培訓考核合格並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同時要按照規定進行培訓複審。

第二十五條 凡採用新工藝、購置新設備,必須由主管部門會同安全管理部門制訂安全操作規程,由技術負責人對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操作培訓後方可投入生產。

第二十六條 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單位,要及時組織有關人員認真分析事故原因,加強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的重複發生。

第五章 安全檢查、評價與整改

第二十七條 各單位必須制訂、實施安全生產檢查、評價考核辦法,建立隱患排查治理機制,認真開展安全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及時整改。隱患整改過程必須採取可靠的安全監控和保障措施。

第二十八條 國家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各省級公司每年至少組織兩次安全檢查。生產經營單位要根據實際情況,組織開展專項安全檢查或專業安全檢查。

第二十九條 安全檢查要包括以下主要內容:

(一)責任制和“一崗雙責”制落實情況:單位領導、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相應安全職責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教育培訓:員工“三級安全教育”、特殊工種人員技能培訓、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培訓情況。

(三)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設置、配備情況:制度建設檢查記錄、會議記錄、基礎管理資料。

(四)建設項目安全設施“三同時”規定執行情況:查有關部門分工履行職責情況,設計、評價、驗收報告等資料。

(五)各類安全責任事故調查處理、責任追究情況。

(六)生產車間、倉庫、辦公區、特種設備、機動車輛、配電、動力等重點區域或項目的安全管理狀況。

第三十條 安全檢查人員在安全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有權依法要求受檢單位負責人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的行為。

第三十一條 各單位要完善安全檢查辦法,依據相關法規和標準進行檢查。對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要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受檢單位要將整改情況及時上報組織檢查的單位(部門)。

第三十二條 各單位要為安全管理部門配備相關的安全檢查、檢測儀器和必要的拍攝器材、交通通訊設備和勞動防護用品,做到專管專用,為開展安全檢查提供工作保障。

第六章 事故分類與管理

第三十三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以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93號)的規定,安全生產事故(以下簡稱事故)分為特別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較大事故、一般事故四個類別:

(一)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少於30人死亡,或者50人以上少於100人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少於1億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三)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少於10人死亡,或者10人以上少於50人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少於5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少於3人死亡,或者少於10人重傷,或者少於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第三十四條 事故報告

(一)各單位要建立事故報告制度,公佈事故舉報聯繫方式。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事故的綜合統計彙總並按照分級管理的原則及時逐級上報。

(二)發生事故的單位要迅速採取有效措施搶救人員,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防止事故擴大或蔓延,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同時要保護事故現場。

(三)事故發生後,事故現場有關人員要立即報告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後,要立即報告上級主管部門並按有關規定向當地相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發生人員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單位,要立即報國家局。

第三十五條 發生各類責任事故,必須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羣眾未受教育不放過;未採取有效防範措施不放過),認真進行調查、分析和處理。因工死亡、火災或鍋爐壓力容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結果,要專題報國家局。

第三十六條 各單位要建立事故檔案,包括事故現場記錄、旁證材料、照片、技術鑑定、化驗分析、儀表記錄、調查材料、會議記錄、登記表及事故報告書等。負責事故處理的部門在事故處理結束後30日內向本單位檔案部門移交事故檔案。參加事故調查的其他單位可保存與其職能相關的事故調查文件材料的副本或複製件。。

第七章 獎勵與處罰

第三十七條 對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績和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由上級主管部門或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三十八條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及《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以及行業有關規定,追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事故部門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安全責任事故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的按照有關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 各級紀檢監察部門依照有關規定和安全生產責任制,對有關領導、部門及其從業人員履行安全監督管理職責實施監察。安全管理人員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級主管部門和監察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八章 附 則

第四十條 各單位要根據本規定,結合實際情況,制訂實施細則或補充規定。

第四十一條 本規定由國家局負責解釋。

第四十二條 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4

一、安全生產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1、瞭解前段時間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佈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2、學習安全生產法規、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蹟,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二、企業主要負責人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安全生產委員會或領導小組會議,總結本階段安全工作情況,研究、制定存在問題的解決方案,佈置下一階段安全生產工作。每次會議要有專門的議題,形成會議紀要。

三、每週一召開“安全生產例會”。會議參加對象為各部門負責人及公司領導。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總結,指出不足和需改進的地方,對難以改進的局面由公用交接班召開班前、班後會,由車間負責人及交班班長對上一班的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彙報,交待注意事項,同時由車間負責人補充,並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安司和厂部領導研究解決。會議不僅要對上週的安全生產情況做總結,更重要的是對下週的安全生產做佈署。同時利用例會對典型的事故案例進行分析、教育,防止類似事故的發生。

四、科室、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科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傳達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會議精神,指出工作過程中的不足以及需注意的事項;教育員工各種防護用品的使用方法,指出一個月來生產中存在的各種安全隱患及處理方法。

五、班前、班後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各班組利全生產的精神,強調安全生產,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六、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部門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

七、緊急會議視情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八、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

九、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十、安全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十一、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按公司管理規定對其進行處罰。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建教[1997]83號《關於印發〈建築業企業職工安全培訓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中的有關要求,搞好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是促進安全生產的重要手段,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務必經常抓、重點抓、反覆抓,才能使職工在思想上重視安全生產,在技術上懂得安全生產的基礎知識,在操作上掌握安全生產的要領。為了保證安全教育的有效性,特制訂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

1、公司要教育全體人員要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和安全就是效益的思想,努力做到安全生產。

2、工程管理部對公司員工要進行不少於8學時的集中統一安全生產教育時間,學習有關建築企業安全生產法規、條例、規章制度和交通法規,做到安全生產、安全行車,結合公司實際,有針對性進行安全和勞動保護的思想進行教育,抓好安全生產;

3、公司要根據施工任務和特點,利用安全廣告、展覽、板報、經驗介紹、現場分析、班前班後會、知識競賽等形式,適時進行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

4、工程管理部每年負責對特殊工種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教育培訓,一般應不少於8學時。架子工、電氣焊工、起重工、機械操作手等工種的考核檢查,未領取上崗合格證書的,一律不予招聘用,對持有合格證書的人員,上崗前要組織對其實際操作、理論、安全生產等進行綜合考評,合格者上崗;

5、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對工人上崗前要針對不同工種,有目的、有重點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要求工人熟記所從事工種的操作規章和安全生產製度,上崗前要進行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上崗;

6、各項目經理部、分公司應堅持和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堅持作業前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專職人員要進行檢查,發現事故苗頭,要及時糾正,消除事故隱患。

教育資料

1、三級教育資料

(1)公司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政府部門頒佈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②事故發生的一般規律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預防事故的基本知識,急救措施。

(2)工程項目(施工隊)級教育資料

①各級管理部門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

②在施工程基本狀況和務必遵守的安全事項;

③施工用化工產品的用途,防毒知識,防火及防煤氣中毒如識。

(3)班組級教育資料

①本班組生產工作概況,工作性質及範圍;

②新工人個人從事生產工作的性質,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其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③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④本工程容易發生事故的部位及勞動防護用品的使用要求;

⑤工程項目中工人的安全生產職責制。

2、轉場及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1)施工人員轉人另一個工程項目時務必進行轉場安全教育。

(2)轉場教育資料

①本工程項目安全生產狀況及施工條件;

②施工現場中危險部位的防護措施及典型事故案例;

③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管理體系、規定及制度。

(3)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①凡改變工種或調換工作崗位的工人務必進行變換工種安全教育。

②變換工種安全教育時間不得少於4小時,教育考核合格後方準上崗。

③教育資料

a新工作崗位或生產班組安全生產概況、工作性質和職責;

b新工作崗位必要的安全知識,各種機具設備及安全防護設施的性能和作用;

c新工作崗位、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d新工作崗位容易發生事故及有毒有害的地方;

e新工作崗位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保管。

3、特種作業安全教育資料

電工、焊工、架工、司爐工、爆破工、機操工及起重工、打樁機和各種機動車輛司機等特殊工種工人,除進行一般安全教育外,還要經過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經考試合格發證後,方準獨立操作,每年還要進行一次複審;對從事有塵毒危害作業的工作,要進行塵毒危害和防治知識教育。

4、外施隊安全生產教育資料

(1)各用工單位使用的外施隊,務必理解三級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末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者,嚴禁上崗作業。

(2)外施隊上崗作業前的三級安全教育,分別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項目經理部(現場)、班組(外施隊)負責組織實施,總學時不得少於24學時。

(3)外施隊上崗前須由用工單位勞務部門負責將外施隊人員名單帶給給安全部門,由用工單位(公司、廠或分公司)安全部門負責組織安全生產教育,授課時間不得少於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和法規制度。

②安全生產的重要好處和必要性。

③建築安裝工程施工中安全生產的特點。

④建築施工中因工傷亡事故的典型案例和控制事故發生的措施。

(4)項目經理部(現場)務必在外施隊進場後,由負責勞務的人員組織並及時將註冊名單提交給現場安全管理人員,由安全管理人員負責對外施隊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時間不得小於8學時,具體資料是:

①介紹項目工程施工現場的概況。

②講解項目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和禮貌施工的制度、規定。

③講解建築施工中高處墜落、觸電、物體打擊、機械(起重)傷害、坍塌等五大傷害事故的控制預防措施。

④講解建築施工中常用的有毒有害化學材料的用途和預防中毒的知識。

(4)外施隊上崗作業前,務必由外施隊長(或班組長)負責組織學習本工種的安全操作和一般安全生產知識。

(5)對外施隊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時,務必分級進行考試。經考試不合者,允許補考一次,仍不合格者,務必清退,嚴禁使用。

(6)外施隊中的特種作業人員,如電工、起重工(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龍門吊、橋吊、履帶吊、汽車吊、捲揚機司機和信號指揮)、鍋爐壓力容器工、電焊工、氣焊工、場內機動車司機、架子工等,務必持有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保護監察機關核發的特種作業證,並換領北京市臨時特種作業操作證,方準從事特種作業。

(7)換崗作業務必進行安全和產教育,凡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從事非本工種的操作崗位作業前,務必認真進行應對面地、詳細的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

(8)在向外施隊(班組)下達生產任務的時候,務必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詳細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並講解,凡沒有安全技術交底或未向全體作業人員進行講解的。外施隊(班組)有權拒絕理解任務。

(9)每日上班前,外施隊(班組)負責人,務必召集所轄全體人員,針對當天任務,結合安全技術交底資料和作業環境、設施、設備狀況及本隊人員技術素質、安全意識、自我保護意識以及思想狀態,有針對性地進行班前安全活動,提出具體注意事項,跟蹤落實,並做好活動紀錄。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6

一、目的: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證員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

二、範圍:適用於公司範圍。

三、組織機構與職責:

1、公司成立由總經理任主任,各部門主管為成員的安全生產辦公室。其主要職責是:

(1) 研究制定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

(2) 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並對這些制度的貫切執行情況執行監督檢查。

(3)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危害的措施,並監督執行。

(4) 根據有關規定,制定,制定本公司的勞動保護用品、保健食品發放標準,並監督執行。

(5) 監督日常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大檢查,及時消除生安全事故隱患。

(6) 遇有特別緊急的不安全情況時,有權指令停止生產,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立即報告上級研究處理。

(7) 總結和推廣安全生產的先進經驗,協助有關部門搞好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專業培訓。

(8) 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大修工程的設計文件和工程驗收和試運轉工作。

(9) 傷亡事故的調查和處理,負責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和報告,協助有關部門提示防止事故的措施,並監督其按時實施,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0) 對公司外部的信息和基層情況上傳下達,做好信息反饋工作。

2、 司各部門必須成立安全小組成,負責:

(1) 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安全生產教育。

(2) 制定安全生產實施則和操作規程。

(3) 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

(4)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辦公室的各項安全指令,確保生產安全。

3、 全生產責任人:廠長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分管生產的主管和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是本公司安全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詳見機構表)

4、 安全生產小組組長由各部門、分廠的主管人員擔任,並配備安全生產兼職管理員,以及三名以上不脱產的安全員。

5、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員在審核、批准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和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衞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6、 各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範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7、 各部門安全管理員要協助本部門主管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部門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8、 各車間生產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車間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製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車間、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安全生產日報表的填寫工作。

9、 員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上級或安全員,並迅速予以排除。

10、 對新員工、臨時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三級教育(即生產部門、車間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須重新進行安全培訓才能上崗。

11、 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含廠內機動車)的員工,需經有資質的培訓單位進行和考試並取得相關的資格證書後,才能從事該項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培訓教育。

四、 工程、設備儀器

1、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並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2、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性能必須良好,並有可靠的接地和接零保護措施。

3、 產生大量蒸汽、腐蝕易燃易爆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 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採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保護等級的技術要求。

4、 引進國外設備時,對國內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須同時引進,引進的安全附件應符合我國的安全要求。

5、 凡新建、擴建、改建、遷建的生產場地以及技術改造工程,都必須安排勞動保護設施的建設,並要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稱三同時)。

6、 工程建設主管部門在組織工程設計和竣工驗收時,應提出勞保護設施的設計方案、完成情況和品質評價報告,經有關部門審查驗收 ,並簽名蓋章後,方可施工、投產。未經同意而強行施工、投產的,要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7、 勞動場所佈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有毒有害的作業,必須有防護設備。

8、 生產用房、建築物必須堅固、安全:通道平坦、暢通,要有足夠的光線;為生產所設的坑、壕、池、平台、升降口等有危險的處所,必須有安全設施和明顯的安全標誌。

9、 有高壓、高温、低温、潮濕、雷電、靜電等危險的勞動場所,必須採取相應的有效防護措施。

10、 僱請外單位人員在本公司的場所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部門應加強管理,對違反作業規定並造成公司嚴重損失者,需索賠並嚴加處理。

11、 被僱請的施工人員需進入廠區、宿舍施工作業時,須在保安處登記,需明火作業者須備案登記。

12、 易燃、易爆物品的運輸、貯存、使用、廢品處理等必須有防火、防爆設備,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

13、 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採取妥善防護措施,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在專人監護下進行。

五、起重設備、電梯的安全

1、 簽訂起重設備、電梯訂貨、安裝、維護保養合同時,須遵照區技術監督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要求。

2、 新購的起重設備、電梯必須是取得國家有關許可證並在技術監督部門備案的單位設計、生產的產品。起重設備、電梯銷售商須設立有(經技術監督局備案認可的)維修保養點或正式委託保養點。

3、 起重設備、電梯的使用必須取得技術監督局頒發的起重設備、電梯使用合格證。

4、 工程部門辦理新安裝起重設備、電梯移交時,除應交有關文件、説明書等資料以外,還須告訴接受部門有關起重設備、電梯的維修、檢測和年審等事宜。

5、 負責管理起重設備、電梯的部門,要切實加強起重設備、電梯的管理、使用和維護、保養、年審等工作。發現隱患要立即消除,嚴禁帶病隱患運行。

6、 確需聘請外單位人員安裝、維修、檢測起重設備、電梯時,被僱請的單位必須是技術監督局安全認可的單位。

7、 起重設備、電梯管理部門須將起重設備、電梯和維修、檢測、年審和運行情況等資料影印件副本報公司安全辦備案。

8、 起重設備、電梯説明書中規定的安全注意事項要嚴格執行,更不能超負荷運轉。

六、員工勞動安全和保護

1、 根據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例,為員工配備或發放個人防護用品,各部必須教育職工正確使用品,不懂得防護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準上崗操作。

2、 努力做好防塵、防毒、防輻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聲工程,進行經常性的衞生監督測。對超國家衞生標準的有毒、有害作業點,應進行技術改造和採取衞生防護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有毒有害作業人員的健康水平。

3、 從事有毒有害作業人員,要實行每年一次定期職業體檢制度,對確診為職業病的患者,應上報上級調整工作崗位,並及時做出治療。

4、 禁止年齡未滿18週歲的員工,女職工在懷孕期、哺乳期從事有害有毒的作業。

5、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辦公室組織全公司的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每年不少於四次。各生產部門每月安全檢查不少於一次,各年間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後檢查制度,每天不少於兩次。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6、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部門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安全辦統一安排整改。

七、事故的處理和獎懲

1、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辦組織評選安全生產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加以表彰。

2、 對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對事故直接責任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3、 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有關人員給予處罰,並追究其法律責任。

4、 對事故責任者視其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者依法論處。

5、 發生事故的單位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 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或防止事故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誌,詳細記錄或拍照和繪製事故現場圖。

(2) 立即向單位主管理部門領導報告,事故單位立即向公司安全辦報告。

(3) 開展事故調杳,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全辦接到事故報告後,應迅速指示有關單位單位進行調查,於15-30天內向有關職能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 制定整改防範措施。

(5) 對事故有責任的人做出適當和處理。

(6) 對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員工。

6、 對於員工在其職責範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已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造成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 不執行有關制度規章、條例、規程自行其是的。

(2) 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採取措施或措施無力的。

(3) 不接受主管部門管理監督,不聽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 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痺大意的。

(5) 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 廷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 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 擅動用“危險禁運”標誌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 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 施工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7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安全生產會議是協調和處理部門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確保生產計劃順利實施的主要形式。因此,為了保障生產信息的暢通,安全生產會議必須及時召開,並形成會議記錄,需要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部門安全生產會議與部門生產例會每週召開一次,並形成會議記錄,備查。

3、安全生產例會由項目經理組織召開。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負責人、安全員、辦公室主任、技術人員和各部門有關負責人,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

4、安全生產會議採用到會人員簽名制,對無故不參加會議者,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安全生產會議參加人員應是生產的責任人、各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人員,必須熟悉本項目的生產情況,不得隨意安排人員參加會議。

6、 安全生產會議內容為:

1)、學習貫徹公司有關安全方針、政策、規定、指示;

2)、本週安全生產運行的通報;

3)、本週安全生產運行中出現的各類事故、隱患等進行分析研究,制定出解決方案及具體的落實措施,並限定按全隱患的整改時間、責任部門和責任人,以及完成後的複查等;

4)、各部門組織人員安全學習的情況以及下週安全生產運行的安排部署;

7、安全生產會議召開時間原則與每週生產例會同時召開,對於臨時發現的事故隱患,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可臨時召開緊急安全會議,若與其他重要會議發生衝突時可提前或延後,具體時間以安全生產負責人通知為準。

二、安全生產會議管理制度

1目的

為貫徹安全生產方針,瞭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項目部生產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特制定本制度。

2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項目部安全生產會議的管理

3職責

3.1總經理負責主持召開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

3.2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安全會議、重特大事故相關會議的組織、記錄。

3.3綜合管理部負責主持召開輕傷、一般事故相關會議,並記錄。

3.4各項目負責人負責主持召開相關安全生產會議,召集人記錄。

3.5各部門安全員和班組長負責主持召開班組安全會議,並記錄。

4.內容

4.1會議內容

4.1.1一般安全生產會議內容包括: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政策法規、標準、文件精神;佈置、落實安全生產工作;通報違紀違章等。

4.1.2安全事故會議內容:調查事故原因、落實整改措施、處理責任者、教育相關人員。

4.1.3緊急會議:針對緊急任務、事情進行安全工作佈置。

4.2會議形式

4.2.1公司級安全會議由總經理主持召開,綜合管理部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2各項目安全會議由各項目第一負責人主持召開,一般由召集人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3生產班組安全會議由各部門安全員或班組長(工段長)主持召開,由主持人作記錄,每月不少於一次。

4.2.4緊急會議根據實際情況由相關部門負責人主持召開。

4.3會議要求

4.3.1任何被召集參加會議的人不得無故缺席,確實有事者必須事先向主持人請假並經同意方可不參加會議。

4.3.2會議召集者應在會前準備好會議資料,列出會議重要事項,重要的會議必須形成會議紀要並向相關部門/人員下發。

4.3.3會議召集者應準確通知參會人員會議地點、時間、內容等。

4.3.4會議上決定的事情,相關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去落實,並及時完成。

二、安全會議程序

(一).公司級安全會議

1安全生產專題會議(安全委員會)

1.1這是公司級別最高會議,每季度固定召開一次,必須在每個季度最後十天完成。由安全科主任負責召集,安全科主任主持,安全處做會議記錄。安全科成員必須參加會議,有事請假,無故不參加者按規定考核。

1.2會議內容一般包括: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推動企業安全健康發展;研究制訂企業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計劃,解決重大安全問題;督促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監督檢查執行情況;聽取各單位的安全彙報,督促隱患整改,消除安全隱患;對重大人身、設備、生產事故調查處理,落實預防措施;安全科的常設機構是安全科辦公室,具體執行安全科的決議,負責公司日常安全生產事宜。

2.公司安全生產會議

2.1公司安全生產會議,每一個季度召開一次,由公司辦公室召集,由總經理主持召開,全體員工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2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裏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範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並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2.3會議記錄由公司辦公室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公司辦公室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

3.1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門召集,公司生產副總經理主持。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安全生產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技術人員和各主管生產等,並根據有關情況對與會人員按需要隨時增減。時間由生產副總經理決定,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3.2會議主要內容:檢查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並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蹟;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

3.3會議記錄由安全部門進行,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部門。安全部門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

(二).項目部安全生產專題會議

安全生產專題會議每月召開一次,特殊情況必須在月底之前完成。安全生產例會由負責人負責組織,安全領導組織全員參加。會議內容一般包括:

1、負責人通報階段性的安全檢查情況,包括內部檢查和現場安全管理機構檢查的情況,學習有關文件或法規;

2、各管理人員根據作業任務情況彙報各自的安全職責履行情況;

3、各管理人員結合作業計劃,彙報各自上一階段的安全作業情況和下一步的打算,以及需要解決的問題;

4、各負責人結合分管業務進行講評;

5、項目經理結合作業任務,講評各人員安全作業工作,佈置下階段安全作業工作任務;

6、與會人員共同研究重大項目、關鍵項目和安全重點部位的對策和安全控制措施;

7、安全領導小組組長進行安全分析形勢,指出存在問題,對需要解決的問題進行討論和研究,提出解決辦法和要求;

8、其他需要研究和確定的事項。

(三).部門級安全會議

1部門級安全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由安全的領導主持,全體組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2會議主要內容:討論本部門如何貫徹執行上級和公司裏安全生產上的各項決議以及公司在安全生產上的一些重大問題。

3會議記錄由召集人記錄,部門安全員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並形成記錄。安全部門不定期抽查會議記錄及決議執行情況。

(四).班組安全會議

1由班長負責召開,小組成員參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部門自定。

2會議主要內容:傳達上級有關會議和文件精神;佈置、檢查、交流、總結安全生產工作;學習安全操作規程、安全規章制度等;分析班組內外事故案例;結合本班組特點開展事故隱患的預測預。

3會議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領導和安全員每月進行定期檢查並簽字。

(五).各專業性安全會議

由各主管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主管領導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六).調度安全會議

專職調度人員每半月組織一次調度安全會議,會議主要是傳達上級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紀要、相關政策文件、最新要求等,參加人員包括全體人員。調度人員要充分重視對上級來文的登記、傳達、歸檔等工作。確保項目部能第一時間掌握上級領導關於安全的各種指使。

(七).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各部門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各職能部門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八).相關要求 1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後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並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2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3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説明情況,並得到允許。

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4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5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安技部門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三.附則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實施。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8

一、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二、不準佔用疏散通道。

三、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四、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五、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六、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七、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台。

八、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九、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十、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倉庫防火制度

一、倉庫內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並設明顯標誌牌。

二、倉庫內部照明用燈,應使用60w以下白熾燈或大於60w具有防爆功能的燈具,禁止亂拉亂設臨時電源線。

三、應根據貨物的不同性質分類存放。

四、嚴禁使用電熱器。

五、各種滅火器材,消防設施不得擅自動用。

六、倉庫保管員下班前要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在確認無問題後關閉電源,鎖門離開。

七、知道所在部門滅火器材的位置並會使用各種滅火器,能熟練地掌握其性能、作用和使用方法。

八、未經許可,無關人員不準進入倉庫。

電、氣焊防火制度

一、焊工應經過專門培訓,掌握焊割安全技術,並經過考試合格後,方準獨立操作。

二、焊割前按規定進行“動火作業申請”,核准後方可進行。

三、焊割作業要選擇安全地點,焊割前要仔細檢查上下左右情況,周圍的可燃物必須清除,如不能清除時,應採取澆濕、遮隔等安全可靠措施加以保護。

四、盛過或盛有可燃性氣體或粉塵的易爆場所焊割,在這些場所附近進行焊割時,應按有關規定,保持一定距離。

六、焊割操作不準與油漆、噴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時間、上下交叉作業。

七、電焊機地線不準接在建築物、機器設備、各種管道、金屬道、金屬架上,必須設立專用地線,不得借路。

八、不得使用有故障的焊接工具。電焊的導線不要與裝有氣體的氣瓶接觸。

九、焊割工作點火前要遵守操作規程,焊割結束或離開現場時,必須切斷電源、氣源,並仔細查現場,清除火災隱患;在悶頂,隔牆等隱蔽場所焊接,在操作完畢半小時內反覆檢查,以防暗燃發生。

十、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材,應有專人現場監護。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9

一、安全生產工作目標

(一)加強基層和基礎工作,健全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努力減少一般事故,全力扼制重大事故,堅決、杜絕特大事故。各類事故的死亡人數控制在縣人民政府下達的控制指標以內。

(二)安全生產管理目標

1.認真貫徹各級安全生產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對各村、相關單位安全生產進行安排部署,做到各項工作有佈置、有檢查、有總結,並按要求將落實情況上報鄉安全生產委員會。同時,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各村經濟社會發展和單位工作計劃。

2.認真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制定各村、相關單位安全生產職責,層層簽訂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書,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到各村和相關單位,並督促村和各相關單位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

3.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防範重特大事故工作會議,由鄉主要領導召集各村、相關單位負責人蔘加,分析安全生產形勢,通報安全生產情況,佈置、督促、檢查防範重特大事故工作。對重大事項要做出決定,並嚴格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4.繼續深化煙花爆竹、道路交通、人員聚集場所消防安全、建築、農機、食品、危險化學品、森林防火等行業或領域安全專項整治工作,完成各項專項整治工作目標;加強對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領導,協調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出現的各種問題。

5.強化社會監督,建立安全生產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對舉報事項進行登記、核實,做出相應處理。建立獎勵制度。

6.鄉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有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協調新聞媒體採取多種形式廣泛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組織開展好“安全生產月”、 “11〃9消防宣傳日”等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在中國小生中普及安全生產知識,提高青少年在道路交通、消防等方面的識災和防災能力。

二、實施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形式

(一)鄉人民政府將20xx年全鄉安全生產目標分解到各村、相關單位,實行層層負責制。各村“兩委”班子、相關單位正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二)我鄉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狀頒發至各村及安委會成員單位。本着“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村、單位重要負責人如有變動,接任者為責任人。

三、考核範圍

20xx年由鄉人民政府頒發“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的各村、相關單位 。

四、考核標準

(一)考核期: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考核內容:

按照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進行考核,考核細則另發。

(三)評定檔次:

將安全工作分為先進、合格、不合格;具體標準參見考核細則。

五、組織實施

(一)抽調鄉各主管部門負責人成立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小組。

(二)考核程序

1、由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工作小組對考核範圍內各村、相關單位按照鄉政府頒發的20xx年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狀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考核採取各村、相關單位彙報、查看安全管理檔案、抽查各村、相關單位的方式進行。

2、考核領導小組對各村、相關單位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情況按考核細則標準打分彙總,並形成考核評定的初步意見。

3、考核領導小組將考核評定初步意見報鄉政府研究決定。

六、獎懲

(一)薌溪鄉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實行獎懲制度,考核結果在全鄉通報。

(二)獲得安全生產先進村、單位的,由薌溪鄉人民政府頒發“20xx年度薌溪鄉安全生產先進單位”獎牌。

(三)對經考核為安全生產不合格的村、相關單位,予以相應處罰。情節嚴重的,根據《薌溪鄉人民政府安全生產一票否決暫行規定》實行一票否決,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10

據資料顯示,20xx年7月5日海南紅塔捲煙廠火災、20xx年9月24日上海捲煙廠頂樓火災、20xx年12月28日南寧捲煙廠在建車間火災、20xx年3月19日重慶分廠排煙管起火等安全事故,都表明了煙草企業當前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教訓相當沉痛,值得深刻反思。

一、當前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存在的問題

當前,一些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或多或少的存在以下問題:隨着捲煙生產數量的逐年遞增,存在輕安全、重生產的思想,缺乏把安全貫穿於生產環節,人為地將安全與生產割裂開來;黨、團、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發揮的作用不突出、職能不明顯;隨着陸續技改後設備的增加、廠區的擴大、危險源有所增加;安全生產工作會開了,精神明白了,可就是落實不下去,成績出不來;有的安全管理人員工作激情不高,素質和能力與實際要求存在一定差距,輕視安全生產工作,在履行職責時沒有很好地把控好工作原則和尺度,放任自流,得過且過,不善於抓苗頭、抓傾向、抓重點,缺少能適應當前安全工作形勢的新思維、新模式、新舉措;員工有章不循、冒險蠻幹;違章指揮、違規操作、違反勞動紀律現象不同程度的存在;設備存在缺陷;設備防護裝置缺乏;制度不完善、考核機制不科學、合理;一些員工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安全意識淡薄、安全態度不端正、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能缺乏;安全管理人員對當前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指導、監管、考核工作的力度不夠;安全檢查不認真、不紮實、不徹底,隱患整改不力;事故初期緊急疏散不力,應急能力有待提高;應急救援物資準備不充分;由於受傳統思想的影響,安全經費存在可投、可不投或多投少投都一樣的現象;基礎記錄填寫不及時、內容不真實詳細;事故處理管理、安全防護不力;動火動焊、高空作業、有限空間作業等現場監管不力;不積極主動接受、配合上級安全監管部門的安全監管;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建設與環境管理體系建設不力;總結、學習、推廣先進安全管理經驗不力;員工私家車越來越多……這些問題的存在,為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埋下了隱患。

二、新形勢下做好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對策與建議

以上問題的存在,給當前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帶來了一定的壓力與挑戰。筆者作為生產一線的一名安全員,認為原有的管理思維與模式已不適應新形勢下的安全管理工作,必須以新的眼光和思維,採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確保企業安全穩定高效運行。以下幾點建議,僅供參考!不妥之處,敬請批評指正!

(一)進一步提高對加強安全生產工作重要性和緊迫性的認識,不斷增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自覺性。

“隱患險於明火、防範勝於救災、責任重於泰山”。煙草企業能否實現安全生產,攸關行業、企業改革發展宏偉藍圖能否得以順利實現,攸關企業員工生命財產安全能否得以保障,攸關企業員工家庭幸福能否得以保證,攸關國家與企業屬地經濟社會能否全面持續健康發展。因此,煙草企業必須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要性,以對國家、行業、企業、員工高度負責的精神,積極踐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把生命高於一切的理念落實到各項工作中去,堅決守住安全生產這根紅線。

(二)進一步加強幹部員工安全意識教育與安全業務能力、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幹部員工綜合素質。

安全生產實踐證明:人的不安全行為是發生事故的最直接原因。人的安全行為受安全意識的調節,受思維、情感等心理活動的支配;態度、意識、知識、思維決定人的安全水準。

進一步加強幹部員工安全意識教育、安全業務能力與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培訓力度,切實提高幹部員工綜合素質,不僅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需要,也是企業整體發展的需要。因此,煙草企業一方面要通過召開安全會議、觀看安全警示教育專題片,以及企業內網、平面電視、宣傳櫥窗、電子顯示屏等宣傳載體,教育引導幹部員工遵章守紀,強化安全行為塑造,養成良好的安全習慣,營造良好的安全環境和氛圍,使幹部員工樹立“安全保效益、安全促生產、安全保穩定、安全促發展”的思想。另一方面,要加大對決策層、管理層人員的統籌協調、溝通服務能力與普通員工安全知識、安全防範技能的培訓力度。需要強調的是,在幹部員工安全意識、安全態度與業務能力、安全知識、安全技能的教育培訓中,要重點把握好教育培訓的對象、內容、方式、效果四個環節,切實提高教育培訓內容的針對性、對象的層次性、方式的多樣性,形成“人人講安全、人人重安全、人人抓安全、人人要安全”的良好氛圍。例如,在培訓內容上,要通過對決策層、管理層人員多講一些黨和國家的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領導對策與方法、煙草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規範知識等,使決策層在思考問題的時候,具有高度的安全意識、危機意識、預防意識及統籌協調、溝通服務能力,使管理層通過提高自身的安全管理業務素質,能進一步完善《崗位安全職責》、《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應急預案》等制度,督促其在各個崗位、各項工作流程中得到切實落實的能力;向生產一線員工多講一些車間的生產性質、工藝流程、安全生產概況和崗位安全職責、設備安全操作維護保養規程以及其他有關安全知識和各種安全防護、保險裝置的作用;工作地點的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的具體要求;容易發生工傷事故的工作地點、操作步驟、典型事故案例;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和保管;發生事故以後的緊急救護和自救常識;常見安全標誌、安全色介紹,使其熟悉相關的安全管理制度、掌握安全知識與安全技能。在培訓方式上,可以採取“請進來、走出去”、“生產現場培訓”、“手指口述”、“師傅帶徒弟”等方式,既可以節省培訓的人力、財力、精力,又可以收到事半功倍的培訓效果。

(三)進一步完善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嚴防漏管失控。

“安全重在基礎、基礎重在管理、管理重在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通過無數次的經驗和血的教訓總結提煉出來的,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是規範管理,約束人的行為的有效措施。它作為員工作業行為最直觀的依據,要求員工必須無條件地執行,是落實安全責任的重要保證,推動着企業安全管理始終向縱深發展。煙草企業應隨着生產規模的擴大、技術的進步、設備的更新和工藝水平的不斷提高,要不斷完善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需要強調的是,在完善各項規章制度時,一定要深入生產一線,注重傾聽員工的意見和建議,尊重他們的合理要求,使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有效適用。

“制度重在落實”。“落實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保障”。有了完善的制度,就要大力加強制度的執行力建設,增強制度執行的剛性,實現安全生產的“閉環”管理。煙草企業要堅持“獎懲並舉、重獎重罰”的原則,及時獎懲兑現。突出安全考核,提高安全考核在個人業績考核中的比重,強推硬逼,堅決壓制員工的不安全行為和影響企業安全管理的個人行為:一方面對違章、違規的行為實行重罰,取消當事人的當月安全獎,甚至取消當事人的年終獎發放及年度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使當事人切實感受到安全問題帶來的“切膚之痛”。另一方面,為了引導員工對安全生產的重視程度,企業應出台激勵措施,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和配合企業的各項安全管理,並且對安全生產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實行重獎,以此真正做到“有章可依、有章必依、執章必嚴、違章必究”。

(四)進一步發揮黨、政、工、團等組織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表率、先鋒、模範、監督、促進作用,努力開創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有不少部門領導認為,抓好安全生產工作只是廠長與安保部門的事,與黨、團、工會組織無關。這種説法是不正確的,也是不應該的。煙草企業在安全生產管理中,要有新的思維模式,不斷創新安全管理機制。廠長與安保部門確實在安全生產中有着明確的職責、獨特的作用,但在新形勢下,要建立黨、政、工、團共抓安全生產工作的機制。除了企業一把手與各科室(車間)一把手要以鐵的紀律規範自身言行,做好表率,樹立領導良好的管理形象外,黨委(黨支部)要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的積極作用,時刻結合員工節假日及員工喜慶、悲傷、失意、生物鐘等因素,把握員工思想脈搏,關心愛護,疏解協調,增進團結,化解矛盾,預防操作失誤或惡性事故;工會(分會)要履行好監督職能,切實保障員工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團委(團支部)要組織開展以安全生產為主題的安全演講比賽、安全“金點子”徵集、危險源辨識與風險評價、安全徵文、夏日防暑降温、青年監督崗、團員身邊無事故、安全生產競賽、安全進家庭(防火、防盜、防食物中毒、防煤氣中毒、防交通事故)等活動,以此進一步調動員工安全生產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發揮黨、政、工、團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表率、先鋒、模範、監督、促進作用,努力開創黨、政、工、團同心協力、齊抓共管的安全生產工作新局面。

(五)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不留盲區,防患未然。

安全檢查是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任務,是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保持安全生產必須條件最佳狀態的重要手段;是瞭解安全生產真實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決策的主要依據;是進行安全性評價、危險源評估的前提與基礎。它可以及時發現和糾正不安全行為;及時發現不安全狀態,改善勞動條件,提高本質安全程度;及時發現和彌補管理缺陷;發現潛在危險,預設防範措施;及時發現並推廣安全先進經驗。

煙草企業在安全檢查中,要組織機械、電氣方面的專業人才與安全管理人員,根據檢查的目的、要求、階段、對象的不同堅持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自查與複查相結合、普查與抽查相結合,要突出重點時段(年末歲初、中午不停機吃飯、節假日、防洪抗汛、寒冬臘月、設備技術改造期間),重點部位(變配電室、鍋爐房、香料廚房、中控室、倉庫、油料室、髮絲房、檔案室),重點內容(人員、機器、能量、物料與成品、環境、科學技術與管理),重點人羣(特殊工種人員、困難員工),做到“橫向到邊、縱向到底”。對排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落實責任人、限期整改,並對整改結果進行復查驗收。

煙草企業要以當前行業開展的“安全大檢查”活動為契機,樹立安全超前管理的理念,加強員工日常教育,改變那種“經驗型”、“事後型”疾風驟雨似的管理模式,把管理的重心轉向“預測型”、“超前型”、“過程型”,提前規劃和行動,超前運行,做到安全檢查全覆蓋(查思想、意識、現場、隱患、管理、制度)不留死角、安全隱患零容忍不留情面,將安全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六)進一步做好安全生產應急預案演練活動。

煙草企業應結合實際,實時開展《地震災害應急預案》、《重大傳染疾病事故應急預案》、《變配電事故應急預案》、《鍋爐壓力容器事故應急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計算機網絡與信息安全事件應急預案》、《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等演練活動,針對應急預案演練活動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加以改進,以此進一步提高安全專職消防人員的業務素質,增強全員安全防範意識,提高防災、避災和自救、互救能力。

(七)進一步擺正“安全與效益”的關係。

煙草企業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當生產同安全發生矛盾時,要堅持“安全第一,生產服從安全”的原則。首先解決不安全問題,然後再進行生產;當出現危及操作人員生命安全的情況時,安全管理人員有權先令停產而後報告。值得強調的是,為了突擊完成全年捲煙生產任務、滿足春節期間捲煙產品市場供應、樹立企業良好形象,有的企業刻意在歲末年初期間加班加點生產。在這種情形下,企業是很難“顧及”安全工作的。事實上,加班加點生產容易造成員工心理、生理極度疲憊,以及設備長期超負荷運行極易誘發重特大安全事故。因此,企業要擺正“生產必須安全、安全促進生產”的辯證關係,在全年生產任務、產品品牌確定下,以及倉庫儲藏能力相對保證和儘可能地在滿足捲煙產品訂單需求時,合理、均衡安排每月、每季度的生產任務,力爭做到柔性、均衡、高效、安全生產,徹底摒棄“生產淡季耍死了、生產旺季累死了”和安全生產“講起來重要、幹起來次要、忙起來不要”的現象。

(八)進一步做好設備安全運轉工作。

設備能否安全運轉,關係到企業的效益、信譽、生存和發展。屢出故障的設備,不僅會打亂生產的正常秩序,還可能造成事故。在易燃、易爆、劇毒等危險品生產中更可能引發危險事故,導致單台、多台設備損毀,甚至整個企業的覆滅,給企業、社會造成嚴重災難。生產實踐證明:多數事故是由於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物的不安全狀態相互作用而發生的。而物的不安全狀態主要是指設備的缺陷,包括設計不合理、維修不及時,安全裝置不完善、不齊全,自動化機械化程度低等。所以從安全角度考慮,加強設備管理的直接目的是最大限度地消除設備的不安全狀態,從而大幅度地減少事故的發生。煙草企業要全方位、多角度地開展設備管理工作:採取“走出去、請進來”和“師帶徒”等形式,讓設備操作者儘可能全方位掌握設備性能和操作方法,使設備發揮出最佳效能;不斷修訂完善設備操作、維護責任制度,認真貫徹落實安全操作規程,並同崗位績效考核有機地結合起來;認真做好設備運行時間、運行狀況、生產數量、產品質量等設備運行記錄,保證各種原始記錄準確無誤;定期檢查設備的性能、完整、安全狀態;制訂並嚴格執行《設備修舊利廢和零配件報廢管理辦法》;認真登記和保管好設備檔案,不漏記、不塗改、不遺失、不損傷,確保設備檔案的完整;按要求做好設備生產能力的核查、保養水平的統計、安全狀態的普查工作,嚴格執行設備運行交接班制度。

(九)進一步加大安全生產經費投入力度。

煙草企業在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技術改造、安全“金點子”徵集、消防演練、員工職業健康體檢、購置勞保用品、表彰安全先進個人和先進集體等方面,都需要一定的經費作保障。沒有經費,這些工作都很難開展。因此,煙草企業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提足安全生產經費,並實行專款專用,確保安全生產經費的投入,從而建立有效的安全保障機制。

(十)進一步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

煙草企業要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創建工作實施方案》,認真開展各階段相關工作,為順利通過安全標準化創建評審打下良好的基礎。例如,在開展車間員工崗位達標工作中,可以先對各崗位員工進行崗位安全職責、設備操作維護保養規程、現場處置方案與煙草企業安全標準化規範等知識的培訓,然後再組織考試。考試可分理論知識測試(佔50%)與現場“手指口述”考核(佔50%)兩部分。對不合格者再培訓、再考核,直至崗位達標為止。

(十一)進一步增加技術含量,實現科技興安。

預防事故和職業病,必須具備一定的物質技術基礎。煙草企業應增加本質安全技術措施,積極購置、採用計算機控制、監控聯網、自動報警、安全裝置等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和新的安全技術裝置,以此有效降低安全事故、設備故障發生的程度、頻率,減少企業損失。

(十二)進一步加大現場安全管理力度。

煙草企業中有80%以上的員工和幾乎全部設備都集中在作業現場,密集的人流、物流、能量流、信息流造成了生產現場、工藝的複雜性、連貫性、整體性,以及現場涉及到人、機、料、法、環等因素的多元化,給現場安全管理帶來了一定難度。據統計,90%以上的工傷事故發生在作業現場,70%以上事故是由於員工違章作業和存在的輕視心理、情緒心理、僥倖心理、麻痺心理所造成的。因此,煙草企業必須重心下移、關口前移,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其管理內容和成效必須在現場管理上得到充分的體現。在現場安全管理中,要逐步建立起一套全面完整的檢查、考核、評比體系和辦法,對生產作業現場中“人、機、料、法、環”等生產要素進行合理、有效地組織、計劃、協調、控制,使之處於良好狀態和正常運轉,並不斷予以改進,達到安全文明生產。

(十三)進一步迅速準確獲取安全生產信息,及時果斷作出反應。

煙草企業要及時、準確、全面地掌握人流、物流、信息流匯聚而來的安全、危險、事故等信息,認真研究,作出決策,確保企業安全生產。

(十四)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隊伍建設。

隨着安全管理工作越來越被重視,煙草企業要不斷將優秀人才充實到安全管理隊伍中去,確保安全管理隊伍後繼有人、永葆生機與活力;加大教育培訓力度,增強其業務素質;千方百計提高其工資待遇,使其工作有激情和確保隊伍的穩定性。這些舉措對於促進企業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發揮將起到積極作用。

(十五)進一步做好安全基礎工作,實現痕跡化管理。

煙草企業要做好安全各項基礎工作,及時、全面、真實填寫並保管好《安全值班記錄》、《安全檢查整改記錄》、《安全會議記錄》、《專項安全活動記錄》、《安全考核與獎懲記錄》、《安全教育培訓記錄》、《員工安全檔案》、《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記錄》、《危險作業審批記錄》、《相關方作業監督檢查記錄》、《安全分析報表》、《安全職責與目標責任》、《特種作業人員檔案》等,確保有據可查,為安全生產提供第一手資料。

(十六)進一步加強相關方作業安全監管力度。

隨着相關方作業的增加,煙草企業要嚴格按照相關制度,落實“事前把關、過程督查、事後評估”的各項要求,進一步加強相關方在設備保潔、高空、有限空間及動火、動焊作業的安全監管力度,確保安全。

(十七)進一步珍惜時間,把握時機,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時間就是效益、生命”。時間是產品的“搖籃”,也是事故的“温牀”。時間與安全生產關係密切,時間對安全生產既有巨大的正面影響,又有嚴重的負面作用。要搞好安全生產不可須臾忘記時間的地位與作用!

煙草企業要掌握人體生物節律的基礎知識,適應生物節律的要求,預防人為失誤,降低事故頻率,應做好相關工作:應儘可能實行白班生產工作制,儘量減少夜班生產,以適應多數人的生物節律,方便工作、學習與生活;研究如何倒班更適應人體生物節律;關心倒班人員、尤其是正在上夜班人員的生活和睡眠;按照每個人不同的生物節律,加強安全管理工作。

大量事故統計資料顯示,事故在時間的進程中發生是不均衡的。煙草企業要百倍警惕氣候變化、人事變遷、心理驟變、身體難支、思想差異等事故多發時刻的安全生產工作。

時機是時間的特殊選擇,是指具有時間性的良好機會和有利態勢。安全生產必須條件完全或基本具備之時,就是生產的良好時機,把握住這個時機,就能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因此,煙草企業要審時度勢,把握時機,靈活運用時間隔離原則,加強對事故多發時刻的管理,以便牢牢掌握安全生產的主動權。

(十八)進一步創建現代化的安全生產環境。

生產環境的好壞,直接關係着企業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影響着操作人員的心理狀態和勞動熱情,影響着操作的可靠程度。生產環境的好壞還同產品質量、生產效率,建設和穩定職工隊伍等密切相關。創建安全、舒適、衞生的安全生產環境是一切有遠見的企業家追求的重要目標之一。

“人命關天,發展決不能以犧牲人的生命安全為代價”。“安全是幸福的基礎,也是人生出彩的前提”。煙草企業安全生產工作是一項較有難度的系統工程,具有長期性、預防性、全員性及重要性等特點。在新形勢下,煙草企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只要做到“以人為本”的發展理念,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在思想上重視、組織上加強、態度上端正、責任上落實、行動上積極、方法上有效、措施上得力、機制上創新、獎罰上分明,就一定能保障企業和諧安全穩定運行,實現企業宏偉發展藍圖!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11

消防管理:消防器材設施配置充足,完好齊全、擺放合理、定期保養;消防通道通暢,員工掌握器材使用方法。

用電管理:線路完好歸位;電器設施完好齊整、定期保養、負荷內使用;電工持證上崗。

用氣管理:管道完好歸位;氣瓶配備防震膠圈、立式放置、定期更新;氣庫設施齊全、值班記錄完整。

物料管理:歸類歸位擺放、標識清晰;危險品與易潮品有保護措施;現場無呆滯物料。

裝卸管理:不損傷產品或物料,不野蠻工作;機動叉車司機持證上崗、限制時速;裝卸設備專人保管。

危險工序操作管理:關鍵設備定期保養;衝壓人員佩帶耳塞、手套;焊接人員佩帶面具、眼鏡手套;噴粉人員佩帶防毒口罩、手套、絕緣鞋;打砂及清洗人員佩帶安全帽、眼鏡、手套、防塵口罩等;焊接衝壓人員定期培訓、持證上崗。

環境衞生管理:生產現場、辦公場所、走道樓梯乾淨整潔,無衞生死角、無不明物品;玻璃門窗、休息桌椅、陳列設施定期擦拭、無灰塵覆蓋;牆角無蜘蛛網、地面無積水;廁所無異味。

防護管理:各類門、窗、護欄無損壞;天花、牆壁、地面、管道無裂縫、損壞或滲漏;各類勞動防護定期更新。

文明生產管理:私人物品歸位擺放;員工着裝、舉止遵守車間操作行為規範,不偷盜不禍害;無不明身份外來人員;節約用水用電;新員工入職進行安全知識培訓與考核;老員工則單數月進行培訓,雙月數進行測試。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12

第一條 為了明確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加強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保障人民羣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江蘇省安全生產條例》,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和轄市、區人民政府全面領導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宣傳和實施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根據所轄地區安全生產工作的需要,制定所轄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範性文件;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體系,支持、督促各有關部門依法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指標控制體系、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實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責任考核制和事故行政責任追究制;組織對所屬有關部門和下級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四)制定所轄行政區域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建立單位自救、區域互救、政府救援的應急救援體系;

(五)組織有關部門和重點生產經營單位加強對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制定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計劃並組織實施;依法關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

(六)將安全生產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增加安全生產投入,設立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安全生產專項資金列入同級財政預算,用於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應急救援、事故調查處理、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整改以及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裝備設施等。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依法對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監督、指導和協調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政府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管理和責任制考核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承擔的專項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依法對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負責非煤礦山、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按照規定負責作業場所的職業衞生監督工作;

(三)負責組織所轄行政區域內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按照規定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培訓考核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服務組織的監督管理工作;

(四)負責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依法接受委託,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會同有關部門對事故的行政責任進行調查和認定;

(五)承擔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安委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轄行政區域內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定期發佈安全生產信息。

第四條 公安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道路交通安全、消防安全的監督管理和民用爆炸物品、劇毒化學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對機動車、機動車駕駛人等實施管監督理,維護道路交通秩序

(二)依法對企事業單位特別是公共娛樂場所、大型商場、集貿市場、賓館、學校、醫院等公眾聚集場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檢查;

(三)負責劇毒化學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及民用爆炸物品購買、運輸許可證件和爆破作業許可證件的核發;

(四)負責道路交通事故、火災和爆炸事故的搶險救援,按照規定負責事故處理、直接責任認定、損害賠償調解等工作。

第五條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市政建設、公用事業、建築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法組織實施市政工程、建築工程施工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建築起重機械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負責組織實施工程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資格審查,按照規定參加建設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三)負責城市供水、排水、公共交通、燃氣、路燈等公用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

第六條 交通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內河水上交通安全和職責範圍內的交通運輸行業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建設工程施工安全實施監督管理;負責公路(包括橋涵)、航道交通安全設施(包括路標、航標、交通安全標誌、標線、安全護欄等)的設立、維護與管理,以及公路、航道設施安全隱患的整改;按照規定參加交通行業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七條 規劃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城市規劃管理,確保建設工程的選址及其周圍環境的安全。

第八條 房產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對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的各類房屋及其附屬設施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

第九條 園林綠化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公園景區場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園林綠化施工單位和相關園林綠化建設工程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條 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環衞作業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城市户外廣告和燈光亮化設施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加強對建(構)築物外立面清洗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一條 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門負責人民防空安全的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公用人防工程的安全實施監督檢查。

第十二條 農業機械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農業機械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組織做好有關農業機械的檢審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農業機械在鄉以下道路、田間和場院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十三條 氣象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防雷和施放氣球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依法對防雷裝置進行監督檢查,對施放氣球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十四條 水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水利工程施工和水利設施(包括水庫、泵站、堤壩、涵閘等)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督促學校加強對校舍、教學設施、設備安全的日常監督檢查,確保教學環境安全;督促學校加強對教師和學生的安全教育,監督學校落實學生勞動技能培訓和參加社會公益活動的安全防範措施;指導協調在常高校和中專校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 旅遊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實施旅遊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旅遊行業有關飯店、旅行社和旅遊定點單位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制定並落實旅遊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

第十七條 衞生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所屬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按照規定負責職業衞生監督工作;組織實施對安全生產事故受傷人員的醫療救援工作。

第十八條 勞動保障行政主管部門按照規定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並做好職工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鑑定和工傷保險待遇等相關工作。

第十九條 發展改革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將安全生產列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納入目標管理考核,並在項目審批、稽察和竣工驗收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條 經濟貿易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依法負責電力等能源生產、軍工、民用爆破器材等行業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在組織實施重點技術改造項目時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三同時”規定。

第二十一條 質量技術監督行政主管部門負責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依法對特種設備的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對特種設備的生產(含設計、製造、安裝、維修、改造)、使用、檢驗檢測工作實施安全監察,對從業人員進行培訓、考核、發證;按照規定參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故事的調查。

第二十二條 工商行政主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和各類市場的安全監督檢查,並在核發證照和年檢時將安全生產條件作為重要內容進行審查。

第二十三條 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國有或國有控股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督促生產經營單位保證對安全生產的資金投入,確保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條件;監督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履行法定的安全生產責任。

第二十四條 文化廣播電視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加強對公共娛

樂場所安全的監督檢查,加強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安全生產知識的宣傳,加強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行為的輿論監督。 第二十五條 財政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落實安全生產專項資金,並列入財政預算,確保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與監督檢查的經費。

第二十六條 行政監察主管部門依法對各級政府和政府有關部門及其工作人員履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情況實施監察,按照規定參加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依法對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防範、發生負有責任的人員追究行政責任。

第二十七條 工會應當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充分發揮工會組織在安全生產、勞動保護方面的監督檢查作用。

第二十八條 對安全生產負有監督管理職責的政府有關部門,除依法實施專項監督管理職責外,還應當履行下列安全生產職責:

(一)按照規定組織做好本行業(領域)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

(二)制定本行業(領域)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履行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的職責;

(三)依法實施安全生產監督檢查,認真排查事故隱患並監督整改,依法查處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四)接到職責範圍內發生的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後,立即向同級人民政府和安委會報告,並派員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救援;

(五)定期向安委會報告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及時將安全生產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報告安委會;

(六)做好傷亡事故的統計、分析工作,及時向安委會報送安全事故統計報表。

第二十九條 法律、法規和規章對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十條 依法對涉及安全生產事項負責行政審批(包括批准、核准、許可、註冊、認證、頒發證照、竣工驗收等,下同)的有關部門,必須嚴格依照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安全條件和程序進行審查,並對取得批准的單位和個人實施嚴格監督檢查;對未依法取得批准擅自從事有關活動的,負責行政審批的部門發現或者接到舉報後,應當立即予以查處;屬於經營單位的,由工商行政主管部門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第三十一條 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主要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地區、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本市各級人民政府的其他領導人和有關部門的其他負責人,對各自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本規定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2月20日市政府頒發的《常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職責暫行規定》(常政發〔20xx〕233號)同時廢止。

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 篇13

1.目的

透過對本公司重大危險源的辮識和管理,預防重大事故的發生。

2.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內生產場所和儲存區的重大危險源的辨識和管理。3.定義3.1危險物質

一種物質或若干種物質的混合物,由於它的化學、物理或毒性物性,使其具有易導致火災、爆炸或中毒的危險。3.2單元

一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或同屬一個公司的且邊緣距離小於500M的幾個(套)生產裝置、設施或場所。3.3臨界量

指對於某種或某類危險物質的數量,若單元中的物質數量等於或超過該數量,則該單元為重大

危險源。3.4重大事故

工業活動中發生的重大火災、爆炸或毒物泄漏事故,並給現場人員或共眾帶來嚴重危害,或對

財產造成重大損失,對環境造成嚴重污染。3.5重大危險源

長期地或臨時地生產、加工、搬運、使用或儲存危險物質,且危險物質的數量等於或超過臨

界量的單元。3.6生產場所

指危險物質的生產、加工及使用等的場所,包括生產、加工及使用等過程中的中間儲罐存放區

及半成品、成品的週轉庫房。3.7儲存區

專門用於儲存危險物質的儲罐或倉庫組成相對獨立的區域。4.職責

4.1安全環境部組織生產單位對生產場所及儲存區危險物質最大儲存量進行計算。4.2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辮識、傳遞和建檔。4.3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生產單位對重大危險源及一般危險源進行定期評估,對重大危險源進行定期檢測、監控。

4.4安全環境部負責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並傳遞至相關單位、從業人員。

4.5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源相關從業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

的培訓。

4.6安全環境部負責組織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4.7安全環境部負責將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5.工作程序

5.1重大危險源的辮識

5.1.1根據GB18218-20__《重大危險源辨識》中危險物質的界定,本公司的屬於應

進行重大危險源辨識的危險物質。

5.1.2安全環境部組織相應的生產單位,對存在危險物質的生產場所和儲存區進行計算單元的劃

分,並對各單元進行最大儲存量計算。

5.1.3安全環境部根據各單元的計算結果,按表I中臨界量值對重大危險源或一般危險源,構成

評估報告。5.2重大危險源的管理

5.2.1安全環境部建立重大危險源檔案,檔案資料包括物質名稱、數量、性質、地理位置、管理

人員、安全規章制度、評估報告、檢測報告等。

5.2.2安全環境部將本公司的重大危險源構成報告,報崑山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和有關部備

案。重大危險源報告應包括重大危險源的詳細狀況、可能產生的事故類型、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等。

5.2.3重大危險源報告應根據重大危險源的變化、新知識的獲取、的發展狀況進行修訂,報告修

訂後要重新到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備案。

5.2.4設備組定期(根據國家對設備規定的檢測週期)對重大危險源和主要設備、安全設施和強

檢儀表進行檢測,並將檢測報告保存於安全環境部。

5.2.5重大危險源的檢查按《安全檢查和隱患整改管理制度》中的規定執行。5.3防護器具、設備設施的管理

5.3.1安全環境部負責指導有關單位按本公司《職業衞生管理制度》中規定的防護器具、設備設

施的配備標準,對重大危險源和一般危險源所屬崗位配備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並將所配備的勞動防護用品和防護器具、設備設施進行登記。

5.3.2單位負責人和崗位人員經常檢查防護器具、設備設施,保證防護器具、設備設施齊全。5.3.3安全環境部及時對防護器具進行校驗和更新,保證崗位所配備的防護器具的有效性。5.4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的演練

5.4.1重大危險源所屬單位應制定相應重危險源應急救援處置方案。

5.4.2安全環境部根據《危險化學品事應急救援預案編制導則(單位版)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

救援預案》

5.4.3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每年制定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計劃,演練計劃,計劃應包括

演練時間、地點。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演練每處公司至少一次,各生產單位進行二次。5.4.4安全環境部、各生產單位負責人在演練前組織對參演人員進行《重大危險源應急預案》培

訓。

5.4.5安全環境部對演練過程進行記錄,參加演練的人員和觀摩人員參演練過程進行評估,安全

環保科將演練及評估狀況做好記錄。

5.4.6安全環境部根據演練的評估狀況,及時對《重大危險源應急救援預案》進行修訂。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z633lx.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