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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水用電管理制度十四篇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十四篇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

1、用水,用電原則:保證使用,厲行節約。每個人都要樹立節約用水用電的意識。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十四篇

2、各班專設節電員,負責管理本班用電。

3、只要是大太陽天的晴天,白天,向南的教室-般不要開燈,更不允許拉着窗簾看太陽光而開滿教室的燈。陰天或下午室內光線不足,可根椐在教室學生人數情況局部或全部開燈。

4、開電風扇,-般設在三擋或四檔,不要開到最大檔,以免噪音和浪費電。不是難耐的燥熱,或學生數量不多-般不要全部打開,可局部開啟,保證夠用即可。

5、學生離開教室,如做課間操、上體育課,美術課,或到實驗樓上課,即將燈,風扇等全部關閉,做到人走電停。

6、在專用教室上課,均按照第3、4,5、6條規定執行。

7、中午休息、下午放學後、做值日時沒有學習活動,或雖有學習活動但自然光線很好,即不開教室的燈。

8、不得出現教室內空無一人但電燈、電風扇全部大開的浪費現象,類似現象-經發現,班集體不能坪為文明班。

9、白天,走廊內的燈、洗手間的燈一般不開。晚上可根據需要局部開啟。

10、節約用水。涮洗墩布、抹布,不要過量用水,用水後要擰緊水龍頭,以免遺漏。發現水管滴水,要主動擰緊。若水龍頭不能擰緊,即刻向總務處報修。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2

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與生活秩序,進一步加強學校的水電管理,節約水電,降低辦學成本,根據學校黨政聯席會議精神,特制定本辦法。請全體師生員工、各住户遵照執行。

1、對教學區和辦公區的空調一律實行定時管理。

①年度開機時間段:6月15日至9月30日,12月1日至次年3月15日。

②每天開機時間:正常上班時間且辦公室有人的情況下,可以開機,人離關機。每天22點30分以後必須關機。

③水電班工作人員將對空調使用情況進行隨時檢查。若發現違規使用,則予以公開通報;若某辦公室空調一年內出現三次以上(含三次)違規使用,則停止該空調的使用。

2、對教學區和辦公區的照明管理。

①對教室的照明實行定時管理,原則上白天不開燈,若教室白天需要照明,需經教導科與財務後勤科協調後,方可開燈。

②所有辦公場所必須堅持節約用電,原則上白天不開燈,做到人離燈關。杜絕開長明燈,否則將予以通報。

3、凡是對外租借學校場地,除收取場地租金外,還必須收取水電費,其水電費用由財務後勤科核定。

4、凡是租住學校現有公房,其水電費一律按表收費。如果沒有安裝水錶的,則按人頭每人每月收取10元的水費。

5、凡是教職工住宅和雜屋間出租或借住給他人使用的(父母和子女居住的除外),其水電費用一律按營業性價格收取。

6、學校辦公區、教學區、學生生活區等公共場所一律不準私接電線、擅自安裝電器。教職工住宅區和已安裝水電錶的各服務部門不得私接公用水、電源,否則,每次罰款200元。

7、教職工住宅户內的水、電維修由其户主自己負責。

8、所有欠學校水電費的住户在接到“水電費催繳通知單”後,一週內必須將所欠費用繳清,若逾期不繳清者,將予以停電。如需要再接通電源,則每次須向學校財務室繳納勞工費20元。

9、本辦法自200x年3月1日開始執行。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用水用電管理工作,結合學校後勤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學校後勤處是學校用水用電的主管部門。

第二章用電的管理

第三條實行用電規範管理

(一)用電管理由後勤處負責。後勤處要根據電力主管部門的要求對有危險的重要部位設立危險標誌,防止觸電事故發生。後勤處要制定具體的管理辦法,要經常組織管理人員進行檢查、檢修,規範學校的電路,檢查用電設施的使用情況,保障學校的正常用電。

(二)電工在維護維修用電設施時必須實行規範操作,不得亂搭亂拉,要符合規範要求。

(三)保衞處對學校安全用電負監督責任,要定期對用電安全進行綜合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向學校彙報後,下達隱患通知書,限期整改,要監督落實到位。

(四)學工處對學生用電承擔用電安全教育責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用電安全教育,規範學生的用電行為,確保學生的用電安全。

(五)未經後勤處批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拉。私自安裝,亂搭亂拉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

(六)學生宿舍、教師宿舍和週轉房用電實行計量管理。電使用完後,要及時到卡務中心繳費充電。學校禁止一切竊電行為。竊電者除補交電費外,還將視情節輕重和數額小,根據《武漢東湖學院學生違紀處分規定(試行》和《武漢東湖學院教職工行政紀律處分規定(試行)》進行紀律處分。

(七)校內施工用電要按標準收取電費。

第四條用電設施的維護維修

(一)後勤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老化電線及時更換,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電安全。

(二)用電管理人員在維修過程中,嚴格規範操作,嚴禁帶電操作,嚴禁亂搭亂拉。

(三)各單位每週要對本單位室內外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後勤處,後勤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四)各單位一律按規定使用照明燈具,不得隨意增加。辦公室、實驗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裝照明燈具以外的電器,必須經後勤處研究批准後,由電工安裝。

第五條要注意節約用電

(一)室內白天只要光線充足,請勿開燈。需要開燈時,要做到人走燈熄,杜絕長明燈現象。

(二)教室、辦公室、宿舍及其他房間內嚴禁使用電爐、熱得快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並經學校批准的,不得使用電熱器。違者沒收電器。

(三)各單位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下班時要及時關閉,嚴禁夜間通電。

(四)教學樓、圖書館下自習後由樓棟管理人員關閉總閘,行政中心、科技樓、實驗樓、圖書館等場所夜間所用的插座要關閉開關總閘,確保學校夜間用電安全,不按時關閉造成用電事故的承擔一切責任。

第三章用水的管理

第六條需注意節約用水,確保學校正常的用水

(一)後勤處要經常對學校用水設備、管道進行檢查維護維修,發現問題及時搶修,避免水資源浪費,確保學校正常用水。

(二)管水人員每天要檢查一次水龍頭,及時更換損壞的水龍頭,減少用水浪費。

(三)學工處要通過主題班會,開展活動,在學生中開展節約用水的教育,培養學生良好的行為習慣。教育學生愛護校園內各處的水龍頭,嚴防人為破壞,若發現人為破壞水龍頭的現象,一經查實,加倍賠償,並上報學校予以紀律處分。

第七條加強用水管理

(一)用完後立即關閉水龍頭,嚴禁長流水現象發生。生活區因設備問題無法關閉時,應立即報告後勤處並由其組織維修。

(二)門衞要看好學校門,嚴禁校外人員到學校取水用水。

(三)校內施工用水要按標準收取水費。

第八條加強水廠管理

(一)水廠設備運轉時間為6:0023:00。設備運轉期間,工作人員不得離崗曠工。

(二)水廠工作人員要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定期對供水設施進行維護、保養和安全檢查,保證供水工作正常運行。重設備安全事故應及時上報,如實登記,不得隱瞞。因工作失職或操作不當,造成財產損失或責任事故的,當事人要承擔相應賠償責任,造成較影響的,予以辭退。

(三)水廠工作人員必須注意個人衞生,勤洗澡、勤換衣、勤剪指甲,保持服裝整潔。經常打掃宿舍,勤洗被蓋牀單,保持室內外衞生,保持工作面整潔。嚴禁在水廠內飼養家禽、種菜,確保二次供水衞生、安全。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4、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1.電源及照明

1.1禁止在辦公室亂拉亂接電源線。

1.2嚴禁在學院任何區域內為電動自行車電池充電。

1.3靠近窗户的辦公室儘量減少開燈,利用自然光照明。

1.4下班或辦公室人員全部外出時,最後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全部照明電源,避免造成資源浪費。

2.空調製冷

2.1在氣候條件允許的前提下,能開窗户的辦公室儘量不開空調,打開窗户讓空氣流通,既有利於身體健康,又能減輕學院的電力負荷,節約能源。

2.2室內温度高於或等於30攝氏度時才允許開啟空調,温控設置不得低於26度,並必須將門窗關閉,禁止在開空調的同時打開門開窗。

2.3下班後或因用餐、會議、外出等原因出現辦公室無人值守時,最後一名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空調。

3.電腦及辦公設備

3.1下班或外出辦事超過兩小時不使用電腦時,應將電腦及顯示器電源關閉,以免因長時間待機造成資源浪費。

3.2所有辦公電腦不得安裝非辦公用的其他軟件,關閉監視器時間全部設置為10分鐘。

3.3禁止在任何時間段內用學院電腦看電影、網絡視頻,玩遊戲,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源。

3.4下班後最後離開辦公室的職員應關閉所有辦公設備的電源,包括複印機,打印機,飲水機等。

4、節水管理

4.1全體教師應樹立節約用水意識,愛護水設施和設備,做到及時關閉水龍頭,避免造成浪費。愛護供水設施,發現供水設施損壞應及時報告辦公室,以便安排有關人員及時維修,確保供水正常。

4.2、用水時儘量開小用水水量,縮短用水時間,人人應養成隨手關閉水龍頭的好習慣。及時報告維修破損的供水管道和龍頭開關。杜絕“跑、冒、滴、漏”和“長流水、水白流”等現象。

5、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一、隨着學校現代化設備的擴,學校用電範圍和用電量都在不斷擴展,用電安全已成為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為加強學校用電用水用氣管理,杜絕違章用電用水用氣,養成文明生活習慣,建設安全和諧校園,根據上級行政部門和供電局、自來水公司以及煤氣公司規定,為搞好用電安全工作,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師生應當節約用電用水,安全文明用電用水,做到隨手關燈、關水,愛護學校供電供水設施。

三、學生應當服從工作人員管理,支持配合管理人員工作;總務處是學校的水電管理部門。

四、任何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於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體師生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五、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並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六、學校根據用水計劃,宏觀掌握全校用水情況,調節供求矛盾。

非消防需要不得使用消防栓、消防水帶取水。

6、學校節約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為更好的保障教學生活用水用電。確保用水用電安全,節約用水用電。避免水電浪費現象發生,培養師生員工養成良好的用水用電習慣。增強節水節電意識,提高能源利用率,創建節約型校園,制定節水節電管理制度。

一、各單位建立健全節水節電領導小組。明確節水節電責任人,經常檢查本單位、本部門用水用電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報修。

二、各教學、生活、公共等場所不私接供電線路,如確實需要使用時,應上報批准後由專業人員按規範進行操作。

三、後勤部門將組織水電維修人員,經常到各水電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違規使用水電行為進行排查,保證水電正常合理使用。

四、各教學、宿舍、商業單位和個人,應按學院規定使用供水供電設備。需要使用超額水電,須向學院申報批准後,由後勤部門專業人員根據實際情況增容。

五、增強人人自身節約意識,室內白天日光充足時,應關閉照明燈具,需要開燈照明時,做到人走熄燈。並關閉不使用的電氣設備。

六、晚自習應集中上課,人少上課時,應視情況減少開燈數量,課後隨即關閉燈具。

七、教室、辦公室、實驗室、宿舍及其它房間,嚴禁使用電爐、電炒鍋、微波爐等電器。除因工作需要未經學校批准的,禁止使用電熱器、電暖氣等功率電氣設備。違者除沒收電氣設備外,並視情況對相關人員進行處罰。

八、單位寢室使用的飲水機、計算機等用電設備,在下班後或長期不用時應關閉電源。

九、教學樓、寢室等公共場所,熄燈前應檢查供電、供水、供暖情況,確保各項設備設施正常。

十、培養學生養成節約用水的良好習慣。洗漱時節約用水,洗漱後隨手關閉水龍頭,杜絕長流水現象。

十一、保潔員在清掃衞生時應做到節約用水用電,使用水電後及時關閉開關。保潔員節水節電情況作為當月衞生保潔考核項目之一。

十二、各單位要經常開展節水節電活動,進一步培養師生、員工的節水節電意識。隨手關閉不需要的水電開關。並按區域將責任落實到人。

十三、經常維修、維護供電、供水、供暖設備設施。減少功率、能耗水電設備使用。推廣節電、節水、節煤設備。

七、學生應當養成節約用水習慣,避免跑、冒、滴、漏現象發生,發現水龍頭等供水設施損壞應主動向總務處映進行報修。

八、食堂煤氣設備應定期進行維修保養,使用中發現問題應及時搶修。

7、學校節約用水用電制度

一、水電工每天必須對各條線路的用電情況進行一次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如有違章用電情況,必須按規定處理,並及時向總務處彙報。

二、教室、辦公室等公共場所白天開燈必須嚴格控制,在嚴重陰暗,無法工作和學習時才能開燈,要做到節約用電,人走燈熄。

三、各教室、辦公室、宿舍必須注意燈具管理,發生故障隨時通知維修,不得自行動手以保證安全,電器如有損壞,堅持按價賠償。學生宿舍電器損壞一般自理。

四、食堂用電用水本着節約的原則,控制使用,按工作崗位各負其責,不用時及時關閉。

五、加強自來水的管理,各處公用龍頭,必須經常檢查,發現漏水及時維修。

六、德育處和各班主任應經常對學生進行節約用電用水的教育。各處室必須隨手關燈,特別是中途停電或假期前,一定要拉下開關,防止人走燈亮或人走水長流的現象。

七、加強水電器械的管理。堅持修舊利廢,節約用料,保證安全的原則,水電安裝按規定標準進行,不得擅自超標,該自費的堅持自費。

八、學校值班人員在每晚十點半對校園進行水電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彙報,並做好記錄。

8、學校節約用水用電制度

一、凡使用學校水電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實行按表(水錶、電錶)計費管理。

二、每月由水、電工人按時查數報總務處。

三、不準使用電爐和電力部門不允許使用的電器(公用除外),違者除給予經濟處罰並沒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後果,應追究其責任,造成經濟損失者,要照價賠償。

四、因供水、供電部門停水、停電,管理員要負責充分利用校內設備想方設法解決,以不影響教學和生活為原則。因學校內水、電路出現故障,應在半小時內查明原因,進行維修,恢復正常運轉,確屬一時解決不好,要及時報告。

五、對全校公用電燈,不按時開關,壞了又不及時修理超過兩天的,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對水、電器材,保管不善,損壞和遺失者,照價賠償。

七、學校提倡節約用電,做到人走燈滅。如果發現長明燈,長流水,要追究所在辦公室及責任人的責任。

八、管理人員不執行學校各種賠償制度的要追究責任;使用者不接受管理人員處罰,又講不出正當理由者要加倍處罰。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4

為安全、經濟、合理使用水電,結合我校水、電用量、費用支出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一、管理原則

1、合理用水用電、計劃用水用電、節約用水用電。

2、全校用水用電裝表計量,按消耗量計價收費。

3、保證教學、行政工作、師生員工生活的基本需要。

4、堅持節約用水、用電教育,對不遵守用水、用電管理辦法,浪費水、電的現象進行批評教育。

二、管理職責

學校水電管理由總務處水電專職管理人員負責,其職責是:

1、管理全校各部門用水用電工作,負責和自來水公司、供電局相關工作的協調;

2、組織全校各部門水電錶具的安裝,按時抄表,並報財務和有關部門;

3、組織用水用電制度的實行,檢查全校水、電設備的完好情況,減少線路損耗,組織實施節水、節電的獎懲工作;

4、組織節約用水用電的宣傳工作。

三、管理責任制

1、教學樓用電由管理員負責管理,及時關電源總閘。

2、教學樓、由各管理員負責管理。

3、食堂用水由食堂管理員負責管理。

四、校內各部門用水用電都安裝水、電錶、按月計量,按實計收費,學校安裝的水、電錶具屬學校的財產,不得擅自移動改裝,不得損壞。

五、校內基建和大修需用學校水電錶,經過批准安裝水、電錶後才能使用。設備費、安裝費由用户承擔,並按自來水公司和供電局的標準交納水費、電費。

六、學生宿舍不得擅自使用電爐取暖器等電熱設備。否則,按違章用電處理。

七、水費、電費收繳辦法。

1、總務處水電管理員按期抄水、電錶,填寫水、電費賬單,按期送達計財處。

2、各用水、用電住户對抄表數、收費數有疑問時,應在付款規定日期內,向總務處水電管理員進行查詢,如有差錯,予以糾正。

八、違章用水用電處理辦法。

1、公共場所辦公室集體宿舍不得私拉電線、使用電水壺、電爐等電熱設備,一經發現,按電熱器設備功率1—3月的電量交納電費,私拉電線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私拉電線者承擔全部責任。

2、損壞水電設備按價賠償工料費;故意損壞水電設備除按價賠償工料費外,根據情節輕重處以工料費I一3倍的罰款。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5

一、為了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公安部《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在學校建築物內食堂實施裝飾裝修、安裝或拆除設備、改擴建工程等需用火、用電,應向學校校長和總務處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三、用電管理:

1.電蒸飯車和電熱水箱等大功率電熱器不能同時使用。

2.使用電蒸飯車蒸飯和消毒時必須先切斷電源,然後再用手背試一下蒸飯車拉手確實無電,方可開蒸飯車的門。堅決杜絕帶電操作。

3、和麪機、剎菜車運行使用時不準伸手操作或往外拽(拉)麪糰(蔬菜)等,按動和麪機開關要保持手無水,避免因潮濕而觸電。

4.食堂用電出現故障需向總務處報告,接到報告後,應及時派技工前往檢修。

四、用火管理:

1.學校食堂必須管好火源,用火應符合消防要求。

2.在維修食堂爐器具是嚴禁吸煙,嚴禁明火操作。

五、定期對食堂的電器、液化等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六、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學校給予單位、食堂消防責任人和責任人行政處理;造成火災事故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6

一、食堂使用的電氣、電動、照明等設備設施要設專人負責,每天下班前,要認真進行安全檢查,關閉廚房所有電閘,切斷電源、氣源、火源,並檢查安全情況。

二、食堂要做到安全用電,嚴格遵守電氣設備的使用規程,用電量不得超過額定負荷。

三、用電設備必須嚴格按電氣設備操作規程作業,防止用電設備及電氣線路過裁、過熱引起短路。

四、確保食堂所有的用電設備金屬外殼有牢固的保護接地措施。

五、食堂每月一次對食堂內的配電櫃、配電箱、電線、電纜進行安全檢查,特別對電加熱部分以及有水接觸的部分,對檢查出來的.隱患要及時上報水電科處理。

六、凡能碰觸的設備導電部分,均應採取相應防護措施,嚴禁用濕手觸摸開關,以防觸電。

七、食堂電氣開關箱內不準放置雜物,並注意定期檢查漏電保護開關,以確保靈活可靠。

八、食堂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上報通知專業電工維修,不得私自處理,嚴禁帶電作業或維修。

九、由於電氣設備、用電線路起火而發生火災,應先切斷電源,然後用乾粉或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或用砂子滅火。

十、禁止在電源附近堆積雜物,禁止封堵進出的`路口及消防疏散通道。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7

為加強學生宿舍的水電管理,增強學生節水節電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及《湖南省學校學生公寓價格管理辦法》,結合學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規定。

第一條學生應遵守用電安全規定,做到安全用電、節約用電。禁止在寢室內私拉亂接電線、另接插座、樓道燈電源及其它偷電行為;不準使用自制電發熱器、充電器、熱得快、電源線上裝掛節日裝飾物、衣物等。

第二條為防止火災等意外事故發生,嚴禁在公寓內使用以下電器:1.電熱棒(熱得快);2.電爐;3.電炒鍋和電熱鍋;4.其它發熱器件外露、易發生火災及觸電事故的電熱器具;使用功率在300W(含300W)以上的其它電器須向學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經有關部門同意後,方可在宿舍內使用。

第三條公寓內使用的電器,在通電狀態下,必須與易燃物保持必要的安全距離,使用時應有人在場;電器使用完畢,應及時關閉電源,人員離開寢室,應認真檢查並切斷電源,以確保用電安全。

第四條學生公寓每人每月免費用電5度、用水3噸,學院將根據住宿人數核定標準給予補助,超出部分由學生自行承擔,寒暑假期間不享受免費用水、用電;因鬆雅校區宿舍內未安裝單獨水錶,為便於操作,學院在免除學生免費用水額度外,一次性收取住宿學生每人每年20元的水費。

第五條學生公寓用電實行分段供應辦法,每座學生宿舍樓具體供電時間由學院另行通知。

第六條學生公寓內水電設備由該宿舍內學生使用保管,如人為損壞,由直接責任者照價賠償,查不到直接責任者時,由本室人員分攤照價賠償。

第七條宿舍出現水電故障應及時向宿管人員提出申請報修,並由物業管理部門派人維修,學生不得擅自拆修。

第八條除學院特別規定的宿舍不要求統一熄燈外,其它學生宿舍夜間必須按學院規定的作息時間熄燈。

第九條罰則:

違反第一條和第二條規定責令其作出書面檢討,並根據有關規定給予其全院通報批評或其它紀律處分,同時收繳違規使用的電器,收繳的電器需經所在系的領導簽字同意後方可在畢業時領回;因違反安全用電規定釀成火災等事故者,視情節輕重予以相應的紀律處分,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條各專業系對本系學生宿舍內部安全用電負有教育管理責任;學工處、保衞處、總務處負有聯合管理責任。對違章用電嚴重或造成事故的將實行責任追究;學生宿舍管理員和學生管理人員應對安全用電情況實行常查制度,發現違章用電者應給予糾正制止,對嚴重的違章用電者應及時糾正並向其所在系及用電管理部門通報。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8

一、崗位職責

1、學校水電工屬總務處領導,負責水電設施的安裝、保養和維修工作,要牢固樹立為教學和全校師生員工服務的思想,做到水管流暢,燈光明亮,供水、供電及時,確保教育教學工作的正常運行及各項教學活動、師生生活的正常秩序。

2、每天巡查學校的供水、供電、供氣情況,發現故障,及時維修。每週詳細檢查一次教室、辦公室、寢室過道、路燈、廁所及校內公共場所的水電設施,保證學校的正常秩序。對師生員工提出的水電故障維修要求,做到隨叫隨到,當日必須排除,若故障複雜或太多,不能當日到位的,要給予解釋和答覆。

3、負責全校各部門用房的水、電設施零星維修安裝工作,管理全校公用電燈開關及水龍頭的維護。對於校內水電線路的一般改造及裝修,應由水電工個人負責解決,若確因技術和設備的限制,自己不能承擔需請校外單位協助時,須經主管領導批准,並負責施工監管和質量檢查。在施工前要本着節約的原則,編制材料預算表。

4、嚴格遵守財物管理制度。水、電工具實行借還制度,用壞了的工具,要以舊換新,貴重工具要及時歸還保管室。安裝、維修所需配件,均須到學校保管室辦理領用手續,對安裝、維修情況、所用器材,要逐一登記,定期交總務處進行核對。

5、配合學校做好水、電、氣的節能工作,嚴格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經常檢查各辦公室、教室、寢室的用水、用電及用氣情況,有權對違規用水、用電、用氣者進行制止、批評、拆除設備直至罰款,並向主管領導及時彙報。

6、對臨時性、季節性使用的公用電器,如電扇、電烤火器等,要及時維護,並負責與各使用部門做好交接保管手續。

7、建立對外、對內的水、電、氣表登記簿,認真核對每月水、電、氣的起止數及實際用水、用電、用氣的數量,及時抄表報財務室扣除水、電、氣費。若發現問題,應及時查詢更正。如用水電量異常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彙報。

8、注意安全施工,確保供水、供電、供氣安全。嚴防電線私拉亂接。消除各種隱患,避免和防止發生人身和設備事故。

9、積極配合學校各部門組織各種會議、活動,做好相應水、電、氣設備安裝使用工作。

10、經常與自來水公司和供電、供氣部門取得聯繫,以獲取對我校水、電、氣工作的配合和支持。協助好總務處做好相關水、電、氣工作。

11、做好學校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與維修工作。

12、對人為損壞的財產,協助總務處做好賠償事宜。

13、完成學校領導交辦的其它臨時工作任務。

二、水電工崗位作息時間

每週星期一至星期六7∶15必須到崗,具體工作時間以保證正常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為準。

其中每天7∶15開始對全校範圍(尤其是教室和宿舍)進行巡視。

三、獎懲

總務處不定期檢查水、電、氣供應情況,對及時處理各種突發情況、沒有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工作得到大多數師生認可、考核等第達到優秀者給予每月50元的獎勵。

檢查(包括學校領導、行政幹部、教師、總務處及教育處專幹等的檢查)時如發現離崗、無崗者或工作不能達到標準者,每月的第一次將進行批評教育,第二次警告,第三次將扣除當月勞動報酬的10~20元,檢查認定多次不能按崗位要求完成工作,總務處將上報學校,由學校解除聘任。

四、其他工作事項

1、定期檢查會議室、報告廳、多功能廳等其他用房的水、電、氣情況,配合好老師的需用。

2、加強安全意識,下班前檢查無人場所等水、電、氣是否關好。

3、學校有各類活動,要聽從學校統一調配安排工作。

4、工作時間外出超過一個小時需辦理請假手續。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9

一、安全管理(重中之重)

1、使用和保管好電器,做到人離燈熄,斷電源,不準私自接電線、插座,違者予以罰款500元。

2、將自身貴重物品保管好不要放到宿舍,以防被盜。

3、牀鋪安裝牢靠,以防砸傷。

4、在宿舍禁止抽煙者如有違反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5、不得在宿舍使用明火,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6、禁止使用電熱水壺,電吹風等功率大的電器,如若發現一次罰款500元

7、嚴禁在宿舍出口堆放雜物,保障各出口的通暢

二、衞生管理

1、保持宿舍衞生每班上班前講自己宿舍打掃乾淨,不得有垃圾、煙頭等,如有違反罰款50元

2、禁止在宿舍衞生間公共區域洗澡,洗澡地點為衞生間茅坑處。如有違反直接開除。

3、剩飯剩菜倒入垃圾桶,室內垃圾必須用袋裝好,及時清理,不累積、堆放垃圾雜物。

4、牀鋪衞生及被褥每天疊放整齊,如有違反罰款50元

5、宿舍房間內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

三、宿舍紀律

1、禁止在宿舍及走廊大聲喧譁

2、禁止在宿舍打架鬥毆

3、禁止在宿舍酗酒

4、禁止在宿舍玩牌、賭博

5、禁止有偷竊行為

四、員工住宿制度

1、集體宿舍免費為員工提供

2、新入職的員工,須辦理相關手續,在管理人員的安排下方可入住,不得自行搬入宿舍。入住後不得私自搬、調宿舍,如確有需要,應報予管理人員安排。

3、員工須按安排使用各自的牀、櫃等,不得隨意調換或多佔。

4、員工對所居住宿舍,保持原有結構的安全完整,不得隨意改造或變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壞,由現住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

5、自覺保持宿舍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同事之間應和睦相處,不得以任何藉口爭吵、打架、酗酒,晚上22時後停止一切娛樂活動。

6、自覺節約水電,愛護公物,損壞公物照價賠償,不得將宿舍物品帶出宿舍,違者將處以罰款100元,並予以警告處分。

7、住宿人員離職或被取消住宿資格時,應於一日內遷出宿舍,並於離舍前通知辦公室,辦好水電費、鑰匙、用具等交接手續。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0

1.目的:

1.1根據工作需要,企業為輪崗或家不在本地員工配備單間宿舍,為了保障入住員工生活環境秩序,使員工擁有一個安全、衞生、舒適、詳和的生活、休息環境,根據企業的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各入住員工必須遵守。

1.2範圍:

1.2.1宿舍適用範圍。公司宿舍及公司外租用宿舍。

1.2.2宿舍居住人員。

2.管理部門職責:

2.1行政部:負責按本制度的具體實施監督及評定工作。

2.2宿舍管理員:廠區宿舍管理員由行政部指定人員,公司外租宿舍管理員負責,宿舍管理員負責企業所有員工入住安排、登記表更新及紀律、衞生、用電安全、設施維護等日常管理。

3.職責

3.1.人事行政部職責

3.1.1.人事行政部負責此制度的制訂、修改、監督等工作;

3.1.2.人事行政部根據公司發展戰略對宿舍統一佈局、統一安排、統一管理;

3.1.3.人事行政部根據員工住宿情況,儲備足夠的空房間,保證公司有充足的住宿;

3.1.4.人事行政部每月組織6S小組、電工、保安隊對宿舍進行6S大檢查,主要檢查:水電供應情況、有無亂拉亂接電源現象、物品擺放是否符合標準、公共設施是否完好無損、有無員工私自調換牀位或房間現象、員工是否有亂竄宿舍現象、衞生是否乾淨;

3.2.人事行政部宿舍管理員按此制度安排、監督、執行等工作;

3.3.保安隊負責對此制度的執行與監督工作;

3.4.所有員工必須按此制度執行。

4.宿舍管理程序

4.1宿舍管理員職責

4.1.1宿舍管理員必須服從人事行政部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宿舍管理員必須按此制度執行,嚴禁利用職務上的便利謀取私利;

4.1.2所有員工需要入住公司宿舍的員工都必須由宿舍管理員按標準統一安排、統一分配;所有在入職前未申明入住公司宿舍的,均必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經批准後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分配;

4.1.3宿舍管理員如未按標準分配者,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並重新按標準給當事人分配;

4.1.4宿舍管理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自己的親戚或朋友不按規定標準安排而超出標準安排的,對宿舍管理員處以警告一次,取消當事人住宿資格;

4.1.5宿舍管理員每週對宿舍進行財產、安全大檢查至少一次,少於一次者,給予警告一次;具體檢查內容:宿舍硬件設施(牀、門窗、熱水器、洗手枱、沖水箱、風扇等)、物品擺放是否整齊、是否使用大功率電器(熱得快、電飯煲、電爐等)、亂拉亂接電源現象、有無員工亂竄想象、亂換牀位或調換房間現象等;對有違反者作出處理並通報表揚和批評;

4.1.6每月底安排電工對工廠、宿舍水電底數進行抄表,宿舍管理員監督電工抄表是否準確,建立水電台帳,電工抄表出現錯誤或宿舍管理員計算錯誤的,處以警告一次,具體水電支付標準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統一標準為:水費XX元/立方、電費XX元/度,公司根據公司所在地物價局的標準進行適時調整;

4.1.7入住宿舍人員水電費自付,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分攤水電費;中途離職人員由公司電工同保安人員到該宿舍抄水電底數,平攤自己應扣除部分費用;

4.1.8.宿舍設施維修事宜均由宿舍管理員統一安排電工進行維修,電工在收到維修申請單後在三天內修復,修復完畢經申請聯絡人確認簽字後將《水電維修申請單》交宿舍管理員登記台帳;所有維修事宜必須在三天內修復,未能及時修復的必須有充分理由證明,否則,對宿舍管理員或電工作出警告一次處理;

4.1.9.宿舍管理員必須每月將水電費用支付情況、6S檢查情況、公司管理信息等給予宣傳或通報。

4.2住宿條件

4.2.1員工入職手續辦理完畢即可安排住宿;

4.2.2外宿者必須滿半年以上方可再次申請;

4.2.3外宿則可隨時申請;

4.2.4住宿公司宿舍員工水電費自付。

4.3住宿申請

4.3.1新進人員: 行政人員根據人員崗位安排宿舍,一般:部長一人/間,主管兩人/間,宿舍分為職員和員工宿舍兩類;

4.3.2外宿人員:外宿人員需回公司宿舍住宿時須填寫《宿舍申請單》由人事行政部批准後入住。

4.4住宿須知

4.4.1牀位由人事行政部統一安排,任何人不得隨意挪動,需變動宿舍或牀位者須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經批准後方可更換;

4.4.2宿舍內鋪位等資產由人事行政部統一佈局,不準隨意挪動;

4.4.3住宿者需按標識要求將生活用品按規定擺放,以保持宿舍整齊、整潔;比如:被子要捲起來擺放在牀的中間位置,枕頭要放在被子上;鞋集中擺放在牀下;

4.4.4員工需增加設施應先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准後方可購置;

4.4.5清潔宿舍是每個員工應盡的責任和義務,因此舍員必須保持整齊、整潔,物品按類擺放,宿舍內各員工輪流值日,全體舍員必須服從宿舍長的安排;

4.4.6節約用水用電,因用水用電產生的費用由員工支付,不得在宿舍內使用熱得快、電爐、電茶壺、電暖器、電炒鍋、電飯煲等電器。違者按情節輕重處以嚴重警告一次;用水後及時關閉水龍頭;不隨意把水倒在宿舍內、樓道上、牆壁上、門窗外。違反者視情節輕重作出相應處理,做到:人走燈熄、水關;

4.4.7人事行政部不定期對宿舍做6S檢查,每個月一次,評選出前三名與後三名,並對前三名的宿舍進行獎勵,同時對後三名的宿舍進行教育;

4.4.8禁止高空拋物,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造成人身傷害的理應賠償;

4.4.9禁止在宿舍酗酒、賭博,一經發現記嚴重警告一次,賭博者沒收賭資;嚴重者移送公安機關,並作開除處理;

4.4.10宿舍財產損壞或損失,經查實屬人為原因導致的由責任人照價賠償,無人承認或無人舉證,則由該宿舍所有人員一併承擔賠償;

4.4.11未經允許,不得拿、動、用私人物品,如經發現,視情節輕重處罰,或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4.4.12宿舍內禁止吸煙,發現第一次記警告一次,第二次記嚴重警告,第三次記小過一次;

4.4.13男生不得光着膀子或未穿衣服在宿舍樓道走動;

4.4.14所有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探訪至異性宿舍;

4.4.15公共樓道上的'熱水器只限於飲用用水,不得作為其它用途;

4.4.16不得隨意在牆上釘鐵釘、拉線、亂接電源,禁止在牆上、房門上亂寫亂畫,嚴禁破壞現有生活設施;

4.4.17為了確保住宿人員的安全,並保證同宿舍人員的休息時間,平日不加班者,須於23:00時前返回宿舍;如果加班超過23:00時,則在公司值班保安處登記;週末員工必須24:00時前返回宿舍,不得以其它任何理由違反此規定;

4.4.18 員工在22:00時以後,所有的有聲電器必須關閉,如有需要收聽的則必須帶上耳機,不得打擾其它人員休息;

4.4.19進入宿舍須出示廠牌或能證明是宿舍入住人員,凡有不配合保安員工作者,保安員有權不讓其進入宿舍,利用他人廠牌矇蔽闖關者,對當事人雙方記嚴重警告處分;

4.4.20保安員在不影響員工休息或不侵犯員工隱私的前提下定時或不定時查房,查房內容有:清理離職人員、是否有異性逗留等現象,有無違反《宿舍管理制度》的現象,並記錄查房結果報告人事行政部;

4.4.21所有離職人員辦完手續後,離開宿舍時必須清走自己的所有物品,嚴禁將廢棄物品堆放在宿舍以及亂扔等現象;

4.4.22嚴禁在宿舍內或走道上出現嬉笑打鬧、大聲喧譁等現象;

4.4.23.嚴禁隨地吐痰,亂扔瓜子果皮等雜物,違者記警告一次。

5.0宿舍長職責

5.1以身作則,遵守並維護《宿舍管理制度》;

5.2配合行政文員加強宿舍室內外管理,督導舍員遵守《宿舍管理制度》,若舍員不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宿舍長呈報行政文員、人事行政主管處理;

5.3對本宿舍之外住宿或借宿情況予以監督;

5.4安排本宿舍衞生值日,制定衞生值日表,監督全體舍員做好衞生工作;

5.5監督舍員節約用水用電,愛護公物;

5.6宿舍長有權清理自離與離職人員,如宿舍長知情不報,由宿舍長承擔後果。

5.7宿舍長享受由公司提供50元/月崗位補助津貼;

5.8宿舍所有公共設施損壞的,由宿舍長或宿舍人員到宿舍保安處填寫《維修申請單》,由當班保安統一交到人事行政部,在三天內由電工對指定設施進行維修;

5.9按時參加宿舍長會議,及時反映宿舍舍員生活情況,提出宿舍管理的合理化建議;

6.0物品管理規定

6.1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如:錢包、現金、銀行卡、手機、電腦等,身份證請不要和銀行卡存放在一起,遺失後果自負;員工丟失物品應立即通知宿舍保安或報警處理;

6.2為了大家的財產安全,所有物品帶入宿舍時,必須到人事行政部開具《宿舍物品放行條》,經批准後按放行時間放行,請自覺接受保安檢查。

7員工外宿

7.1外宿申請:臨時外宿或時間較短(一夜),申請人填寫《外宿申請單》交由人事行政部備案;

7.2需長期外宿者,填寫《外宿申請單》提出申請,經逐級批准後嚴格按《外宿申請單》上的事項詳細登記便於備查;

7.3外宿人員自覺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嚴禁從事非法活動,物品安全自行負責;

8.0宿舍借宿管理規定

8.1申請借宿人員一次最多申請三晚,公司每天不超過十人借宿,且必須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執行;

8.2擔保人向人事行政部申請,批准後借宿人員將《借宿申請單》交給當班保安;

8.3所有借宿人員必須於次日08:00之前離開宿舍,否則當班保安有權立即將其請出宿舍外;

8.4借宿申請單須到宿舍保安或部門文員處領取,未申請者,不得借宿;

8.5借宿人員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8.5.1廠內員工正常離職者(離職不超過一天);

8.5.2廠內員工之朋友、同學及親屬;

8.6.只限同性申請,異性則不予受理;

8.7.宿舍特殊事件處理

8.7.1遇颱風、火警、盜竊、鬥毆等自然災害或治安案件現象時,請及時報警或報告保安,並協助公安或管理人員處理;

8.7.2在宿舍遇有可疑人員徘徊,或不法分子生事時,應及時上報值班保安處理;

8.7.3保安員必須不定時對生活區、宿舍巡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並上報;

8.7.4遇公安人員合法辦案,宿舍人員應主動積極配合,不得藉故推諉或阻撓;

8.8 探訪

8.8.1每天18:00—20:00為親友探訪時間,原則上親友探訪時間不超過八小時;

8.8.2親友必須在員工的帶領下,在保安處登記,探訪人員不得超時逗留。

8.9以上制度旨在規範員工行為及維護集體利益,請務必遵守,如有違反,視情節輕重處以對應行政處罰。

9.住宿申請及宿舍管理:

9.1凡入住宿舍內的所有員工必須服從宿舍管理員的管理和安排。

9.2新入住員工應先填寫《宿舍入住申請表》,待行政部報房屋物業管理委員會審批後交宿舍管理員通知員工入住。

9.3宿舍管理員應對宿舍所有入住人員的房號進行統一編號。

9.4員工入住前與宿舍長對宿舍內物品進行確認,並一式兩份,行政部存檔一份,宿舍張貼一份。

9.5入住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後,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牀位,如需更換須經宿舍管理人員同意後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並責令其改正。

9.6每月的水、電費、煤氣費由員工自付,除輪崗外入住人員的房租需每月繳納。

9.7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練習樂器、播放大功率音響,影響他人休息。

9.8嚴禁未經請示,私自留宿外來人員(尤其是異性)

9.9嚴禁盜竊、打架鬥毆、賭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動,一經發現後給予開除,嚴重者將送公安機關處理。

9.10嚴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鬧事和其他影響團結的行為。

10.宿舍設施與安全管理

10.1企業配備的設施設備,屬於企業財產,未經行政部批准,任何人不準私自搬離宿舍,否則以偷竊論處。

10.2入住員工應愛護宿舍內一切公共設施,損壞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11.宿舍衞生管理

11.1自覺將室內物品擺放整齊,不準在牆壁、櫥櫃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11.2嚴禁從陽台、窗户往外亂扔雜物、倒水。

11.3保持生活環境的整潔衞生,不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紙屑和煙頭 。

11.4禁止在宿舍區內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場所堆放雜物,養寵物等。

11.5宿舍的清潔衞生工作由住宿員工負責,實行輪值制度,宿舍管理員監督管理一切內務,分配清掃任務,每天的衞生值班員負責衞生清潔工作,保持室內及樓內整潔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

12.取消住宿管理

住宿員工發現下列行為之一,即取消其住宿資格,並呈報其所在部門和行政部。

1.不服從管理員監督、管理。

2.在宿舍內賭博、打麻將、鬥毆和酗酒。

3.蓄意破壞公用物品或設施。

4.擅自在宿舍內接待異性客人或留宿他人,情節嚴重的。

5.經常破壞宿舍安靜、屢教不改。

6.嚴重違反宿舍安全規定。

7.有偷竊等不法行為。

8、員工私自將宿舍轉租或出借他人使用。

9、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

13.員工退宿管理

1、 員工退宿時應填寫退宿單,將使用過的牀位,物品,抽屜等清理乾淨。

2、 員工退宿時應將鑰匙交回宿舍管理員。凡鑰匙遺失或不交的罰款100元。

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被免職、解職和退休等),應於離職之日起 5 日內遷離宿舍,不得藉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補償費或搬家費。

14.消防安全和事故應急處理

14.1安保人員/管理員要經常進行消防安全檢查,所有員工都應熟悉滅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設施、器材為消防應急時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緊急情況下使用。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採取安全措施,並通過消防安全通道緊急疏散。

14.2火險發生時,應保持頭腦冷靜、沉着、根據消防安全出口和應急疏散標誌指示,迅速撤離着火區域,確保自身安全。宿舍員工應立即組織逃生自救。現場人員第一時間通知安保人員同時上報相關負責人。如情況嚴重應撥打火警119請求救援。

15.附表 :

1、《員工宿舍登記表》附件1

2、《宿舍入住申請表》附件2

3、《宿舍檢查評分表》附件3

4、《整改通知書》附件4

5、《退宿單》 附件5

16.備註:

1、各項罰款由行政部統一製表備案,現金由財務部保管,用於員工宿舍建設專款。

2、本制度由行政部負責制定和解釋。

3、本制度報局辦公會議審核批准後實行,修改時亦同。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1

1、宿舍內設施由學院統一配備和管理,學生負責使用和保管,每個寢室建卡登記,由本人驗收後簽字。畢業或其他原因退宿時要按登記卡進行驗收,齊全無損後方可辦理退宿手續。如有丟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2、學生離開寢室要關好門窗、關閉水電開關。設施有損壞而找不到責任人者,由本寢室成員共同負責賠償。

3、宿舍內安放的傢俱設施未經同意,不得隨意搬動和拆卸。

4、學生公寓如有維修項目,請及時到本棟管理員值班室登記,物業公司須及時安排專人修繕。傢俱設施屬自然損壞予以免費維修,人為損壞收取材料費和人工費。如發現維修不及時及其他情況,及時向學校反映。

5、要遵守安全管理規定,不得隨意改裝和破壞水電設施。

6、愛護公物,注意節約。隨手關燈、關水龍頭,

養成節約用水、用電的好習慣。發現因設備故障出現長明燈、長流水現象,應及時報修,防止浪費。違者重罰,同時由學院相關部門處理。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2

為保證食堂膳食工作安全進行,保障職工及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員工要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經常參加消防知識普及講座,按學院的要求積極參加消防演習。

二、所有員工必須熟悉消防知識,熟悉滅火方法,做到發生燃氣泄漏或火災時能有效、迅速處理。

三、食堂管道燃氣應按消防重點部位做到定點、定人、定時間、定措施管理,結合食堂的實際情況制定處理燃氣泄漏、火災事故應急方案。

四、每個員工必須熟悉燃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以備應急處理。各班組長負責帶新到員工熟悉燃氣管道的走向及各開關的位置,做到人人熟悉,保證在緊急情況下能夠從容處理。

五、樹立防患於未燃意識,任何員工必須嚴格按照燃氣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不得違反。

六、食堂設置專門的消防安全員,職責是檢查燃氣使用安全,檢查消防器材是否能正常使用,提醒員工按安全操作規程操作。每餐下班前仔細檢查燃氣關閉情況,並作好相關記錄,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七、廚房人員上班前不要急着開電燈(包括電器開關),應先聞一聞是否有燃氣味。如嗅到燃氣味,不得開電閘,以免引起着火或爆炸。

八、在使用燃氣前,應先打開風機將爐內的廢氣(餘氣)抽走,確保無燃氣泄漏後才能點着火種,才能打開爐的大火氣閥使用。調好風量(風門),讓燃氣完全燃燒。

九、熟悉安全操作規程,使用廚具應按爐具使用説明書和指示標誌操作。烹調工應熟悉操作爐灶的各種開關。

十、下班前應關好爐前總開關,並檢查有無泄漏,做好關閥記錄,確保燃氣無泄漏方能離開。

十一、定期(每月)檢查燃氣設施,及時發現問題,發現問題後做相關處理。問題較為嚴重的,上報食堂管理員,及時安排,及時處理。

十二、燃氣設施(表、調壓設備、閥)附近不能堆放易燃、易爆及有腐蝕性的物品,不能堆放雜物及用管道作受力點,不能封閉、遮蓋燃氣設施,不得擋住、塗改燃氣方向指示標誌,保持管理設施乾爽清潔、通風透氣,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十三、經常檢查爐底管道有無腐蝕,膠管(點火棒)有無龜裂老化、穿孔,甚至斷裂的情況,發現其中之一情況,要及時報告。

十四、廚房內不得使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燃料的火源。

十五、每年對總閥(調壓箱)後的燃氣管道、爐底管進行刷漆保養,防止管道設施被腐蝕,及時更換龜裂老化的膠管。

十六、若發現燃氣使用壓力異常、泄漏等意外,應立即停止用氣,設法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開關,杜絕各種明火及靜電產生,如控制不了則關表閥或調壓總閥,並立即通知燃氣公司處理。

十七、在表閥或調壓總閥不能控制的情況下,先疏散食堂員工,然後通知燃氣公司處理。

十八、調壓器總閥、廚房除應隨時備有有效的滅火器(二氧化碳或乾粉滅火器)。

十九、燃氣一旦失火,千萬不要驚慌,切斷氣源,關閉爐前總閥、表前閥或調壓閥。及時疏散人羣,保護人身安全,儘量減少損失。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3

為強化學生宿舍水電管理,防止違章用水用電,保障學生財產及人身安全,創建節約型校園,推進學校後勤社會化改革,提升後勤服務質量,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一條學生用水用電實行定額管理,定額指標當月有效,定額內水電免費,超過定

額部份水電費由寢室成員分攤,未達到定額水電用量的,不結轉不退費。

第二條學生每人每月定額用水指標1.5噸、用電指標為2.5度,以寢室為單位核定額定用水用電量,即寢室水電定額=寢室住宿人數×定額水電指標。水電費以寢室為單位按月結算,寢室成員分攤。

第三條每月25-30日抄取水電錶,按月收取水電費。每學年按10個月結算,其中:1、2月份合併為2月份,7、8月份合併為8月份,其它月份按自然月份結算。

第四條凡超過免費供水、電額度的宿舍在當月水、電用額公佈之後的第二個星期五之前到學校計財處繳納超額水、電費用。未按時繳納費用的宿舍,學校給予通報批評直至紀律處分,甚至採取斷水、斷電措施。

第五條為了保障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學生宿舍禁止私拉亂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微波爐、取暖器、電熱毯、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如有違反,電器一律沒收,並對違反者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學生宿舍注意節約用水、用電,做到人離燈熄、人離水關,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現象。如發現水電設施損壞,應及時登記報修。惡意損壞水電設施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和經濟處罰、賠償。

第七條嚴格執行水電費收費標準,做到公開、公平、公正,每月底公佈學生宿舍水電使用情況並公示相關數據,並存檔以便學生核對和查詢。

用水用電管理制度 篇14

1、學校水電氣由總務處統一管理,負責安裝、維修、督促、檢查。

2、學校師生員工不得私自接線、安燈、安插座等。若確因學習、工作急需另行接線安燈,先請示分管領導,經其同意後,由總務處統一負責安裝。

3、學校線路規範安裝,做到定期檢查(學校每月集中檢查一次,總務處每週統一檢修一次,具體責任人每天檢查一次),做到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公共財物及師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崗位調動,辦公室或教室調整,室內水電設施,必須保持完好無缺,由總務處專人驗收簽字;否則損失的水電設施,由原室教職工負責賠償。

5、學校沿街房租給他人使用,其水電價格均按營業性用水用電收費。按時督促繳納,並加強監督,禁止違規現象發生。

6、加強學校食堂用氣管理,責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氣。如違章用氣,造成自身或他人損失的,由違章者負責所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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