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為進一步規範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保護學院利益和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提高資金使用效益,節約費用,在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活動中嚴格遵守財經紀律,保證工程項目質量,確保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為廉政工程和放心工程。現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學院工程建設項目管理暫行規定

一、管理機構及職責

學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學院基建維修宏觀管理、控制和協調工作。

(一)總務處主要職責是

1、擬定年度基建維修計劃;

2、擬定基建維修方案;

3、負責基建維修現場管理和初步審核工作;

4、負責基建維修工程相關程序手續的辦理協調工作;

5、負責基建項目的竣工驗收及相關工作。

(二)審計部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的審計工作。

(三)財務部門負責項目資金計劃和結算,並編制工程建設項目相關統計報表。

(四)紀委監察部門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的監督工作,接受羣眾舉報,查處違規行為。

(五)使用部門對項目提出相應的技術要求,配合施工並參與驗收工作。

(六)保衞部門負責施工單位現場安全管理的監督。

各管理職能部門在項目管理活動中分工負責,協調配合,遵循公平、公正、公開和誠實信用原則,堅持在陽光下運行。

二、基建項目

凡須進行招標的項目,應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和《貴州省建設工程招標投標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執行。

(一)基建範圍: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規定,工程建設項目,包括建築物和構築物的新建、改建、擴建及其相關的裝修、拆除、修繕等。

(二)基建項目申報:根據學院校園總體規劃和財務計劃,由基建領導小組辦公室或擬使用部門提出項目建設意向,報學院黨委會或院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後按相關規定程序申報立項。

(三)管理程序:按《貴州省省級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黔財採〔2019〕42號)規定執行。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的規定,單位使用財政性資金採購列入政府採購目錄及限額標準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一律實行政府採購。

1、凡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目錄內、目錄外),應當採用公開招標方式採購(國家法律法規規定除外),並委託政府採購代理機構組織實施。公開招標限額標準為:貨物類、服務類50萬元以上,工程類80萬元以上。

2、對於採購未列入政府採購目錄,達到規定限額標準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也必須按《政府採購法》的有關規定委託具有政府採購代理資格的中介機構代理採購。政府採購限額標準為:貨物類10萬元以上,工程類30萬元以上,服務類10萬元以上。

3、為方便採購人採購貨物類,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對列入政府採購目錄以內,且採購資金在10萬元(不含10萬元)以下的通用辦公設備,實行協議制度;實行協議供貨的,按協議供貨制度的文件規定執行。

4、對於有特殊要求的採購項目,採購人要求實行部門集中採購或自行採購的,以及達到公開招標限額標準,但因特殊情況要求採用非招標方式採購的,須報省財政廳審查同意後,方可實施採購。

三、維修項目

(一)維修範圍:學院維修項目包括建築物及構築物主體、校園基礎設施、設備,水電設施,辦公用具、教學用具等。

(二)維修項目申報程序

1、根據學院黨委會議議定和院長辦公會議決定的項目,按會議紀要內容和要求,由總務處、審計處和使用部門共同按程序執行;

2、由各管理使用部門和總務處直接提出的,報送該部門分管院領導籤批後,送交總務處會同審計處按規定程序施行;

3、零星維修項目(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19元以下的)按簡易程序辦理。即由總務處直接安排維修(必要時可邀請審計部門共同現場踏勘)。

4、緊急情況下的搶修(如由於自然災害等引發的安全隱患和突發事件及水管爆裂、電路發生意外等),通過口頭或電話彙報後,由總務處立即組織實施,然後按規定程序補辦審批手續。

(三)維修項目經費審批

1、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19元以下(含2019元)的項目,由總務處處長審批後施行;

2、2019元—50000元(含五萬元)的項目,由分管院長批准後施行;

3、50000元—100000元(含十萬元)的項目,由院長批准後施行;

4、100000元—政府採購限額以下和招標規模標準以下的項目,由學院黨委會議定後施行;

5、政府採購限額以上和招標規模標準以上的項目,嚴格按《招投標法》和《政府採購法》有關規定和程序進行;

6、單項合同估算價在2019元以上的須報送審計複核。

四、工程建設項目管理遵循原則、方式及適用範圍

(一)單項維修工程施工隊伍的確定,應遵循“公開邀標,集體審定,擇優選用”的原則。即由總務處會同審計處擬定方案和概算報分管院領導籤批後,採用公開招標、邀請招標、競爭性談判、詢價等方式在法定公開招標限額以下的項目,以邀請招標和競爭性談判方式為主要的確定方式。

1、競爭性談判是指直接邀請三家以上施工單位就基建維修項目進行談判的方式。主要適用於5萬元以下的基建維修項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採用競爭性談判:

(1)不足三家施工隊伍參與投標的或開標後有效標少於三家的;

(2)擬維修項目複雜、性質特殊的;

(3)採用招標方式所需時間不能滿足緊急需要的。

2、邀請招標是指以內部招標公告的形式,邀請三家以上施工單位參與投標的的方式。總務處會同審計處制定招標文件,報分管總務處院領導審批。

3、詢價是指在短期內容重複施工的維修項目可與施工單位協商、參照上次施工的質量、服務、價格等情況,直接確定施工單位的方式。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詢價方式確定:

(1)維修預算金額在5萬元以下的項目;

(2)施工單位在學院提供過同類維修,且信譽良好,單價變化幅度不大的項目;

(3)經院領導指示,需要特事特辦的項目。

4、公開招標是指學院委託中介機構以招標公告方式,接受三家以上施工單位投標的方式。各部門不得將應當以公開招標方式確定的項目化整為零或以其它任何方式規避公開招標。

院紀委、總務處、審計處等部門共同參加招標工作。

(二)勞務派工和單項簡易維修工(如木工、電焊、水電設施簡易更換、換鎖等)由基建部門直接安排,分管處長審核。原則上每月結清勞務及維修費用。

(三)凡在學院庫房領用材料的,應嚴格辦理出庫手續;工程竣工驗收時,應嚴格進行實耗材料複核,餘料應退回庫房,杜絕漏洞和浪費。

(四)維修項目驗收應由總務處邀約審計、計財和使用部門進行,並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程驗收規定,不得任意降低標準。凡未通過竣工驗收的項目,須及時整改,否則審計部門不予審計,財務部門不予辦理結算手續。

五、項目後期管理

工程建設項目竣工驗收後,應加強後期使用管理工作。總務處向使用部門辦理移交手續,並由使用部門負責後期的管理和維護,財務部門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相關手續,總務處負責施工單位在質保期內保修的監督工作。

六、建築物拆遷項目

由總務處或者使用部門書面報告,經學院批准後由財務部門辦理好固定資產相關手續,由總務處負責組織具體拆遷工作。

七、學院環境綠化建設項目參照本規定執行。

八、凡經學院基建領導小組和公開招標確定的事項,任何部門、單位原則上不得更改。確需修正、補充的,應按有關程序報批。

九、在基建維修管理活動中,管理工作人員應當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廉潔從政,廉己奉公,堅決抵制商業賄賂行為。若有違法違紀行為的,應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定嚴肅查處。

十、 本規定解釋權屬學院基建工作領導小組。

十一、本規定自2019年 六月一日起 施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y3ynym.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