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30篇)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30篇)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

一、全廳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入庫封存。根據我廳實際情況,全廳公車封存地點設省委大院、省政府二院和廳機關南院三處地方。上下班交通車一律停放機關南院。省就業培訓中心、省勞動人事學校公車就地封存。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精選30篇)

二、全廳所有公車鑰匙一律上繳集中保管。其中,南院公車鑰匙集中保管由徐文華負責,北院由徐電宇負責。有公車的廳屬單位由各單位綜合處(辦公室)明確專人負責。

三、節假日期間,嚴禁公車私用。

四、確因公務需要使用公車的,要嚴格審批程序。由公車使用人填寫“節假日公車使用派車單”,所在處室、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報請分管廳長審批同意,方可派車。廳屬各單位確因公需要使用公車,必須經主要負責人批准。

五、節假日期間,廳後勤服務中心將加強對全廳公車入庫情況的檢查。凡違反上述規定私自用車的,一經查實,將按照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

一、切實加強節日期間值班工作。各單位要妥善安排好節日期間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執行,做到帶班領導要坐班,值班人員按時上下班,值班期間認真接聽電話,做好記錄,遇到緊急情況及時處置。值班人員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調班,如遇特殊情況確需調班的,必須報經帶班領導同意後方可調班。分局值班人員每天下午5時前向縣局值班人員彙報當日值班情況,縣局值班人員要加強對分局值班工作的督查。各單位負責人要加強春節期間的人員管理,確保工作日期間人員在崗在位。

二、嚴明公車使用管理有關紀律。各單位務必高度重視公車使用管理,嚴格執行公車管理規定。節假日期間公車一律入庫,機關車輛停放在縣局大院內,分局車輛停放在分局院內。值班期間確因公務需要經批准可以派車,機關值班車輛由帶班局長批准,需要增派車輛按用車規定向辦公室申請;分局車輛需經分局長批准方可用車。嚴禁公車私用,嚴禁不按規定停放公車。

各單位負責人要切實加強對值班和公車的管理與督查,縣局將不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造成不良後果的予以責任追究。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3

1、加強公車使用的管理。節日期間要嚴格公車使用的規章制度,除值班應急工作可以動用公車外,所有公車一律實行封存管理。有特殊公務活動的,要嚴格履行派車審批手續,公務活動結束後,車輛要及時返回封存。

2、嚴格遵守嚴禁公車私用的有關規定。領導幹部要以身作則、嚴於律己,模範遵守加強公車管理的各項規定,嚴禁動用公車走親訪友、參加宴請、參與婚事、接送子女讀書、外出旅遊或學習駕駛技術等。嚴禁公車私駕,非專職駕駛人員,尤其是嚴禁領導幹部私駕公車。

3、加強監督檢查。端午期間市紀委將各單位的公車管理進行抽查,對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頂風違規違紀的單位和個人,將在全市範圍內通報,在新聞媒體上曝光,並對相關責任人處以經濟處罰,對單位主要領導進行問責。

4、市局各領導、主管公車辦公室主任、各公車司機都是執行規定責任人,市局要求,嚴格執行“八項規定”和公車管理辦法,接受監督,凡違紀違規者嚴肅處理,責任自負。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4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一、總則

第1條 公司電腦以及網絡資源僅為辦公所配置,員工不得從事無關使用。

第2條 公司員工對所使用的電腦有管理、維護的責任與義務。

第3條 公司電腦已全部建檔立案,並進行了合理的使用定位,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挪用、調換、外借和移動電腦。

二、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未按規定保存文件造成文件丟失的,後果自負。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刪除操作中引起的數據丟失和系統出現錯誤等由此類文件所有者負責。

第4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發現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發現一律罰款500元,再次發現者將立即予以開除。

第5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如有發現,一律由行政辦進行嚴肅的處罰及處理。

第6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對有破壞者將承擔經濟賠償責任並予以開除。

第7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8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更不能在多人對話的情況下,發表、討論、誹謗有損公司員工及公司利益的言論。

三、電腦安全及維護

各部門應定期備份工作文檔、數據、圖紙等文件,對重要的或涉及公司機密的數據文件需要在兩人或者負責人監督下進行備份操作,並且由各部門負責人保存。員工未經許可,不得為他人(包括離職員工)複製公司內部任何數據資料。對於嚴重構成有損公司利益、造成公司經濟損失的行為,將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或刑事責任。

五、附則

本規定由行政辦、以及各部負責人共同監督、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5

第一條:本公司於節假日及工作時間外應辦一切事物,除由主管人員

在各自職守內負責外,應另派員工值班處理下列事項:

(一) 臨時發生事件及各項必要措施。

(二) 指揮監督保安人員及夜班工作人員

(三) 預防災害、盜竊及其它危機事項

(四) 隨時注意清潔衞生、安全措施與公務保密

(五) 公司交辦的各項事宜

第二條:公司員工值班其時間規定如下:

(一) 自星期一至星期日下午下班時起至次日上午上班時間止。

(二) 節假日:日班上午8點起至下午5點止(可隨辦公時間的 變更而變更)。夜班下午5點起至次日上午8時止

第三條:每日值班人員由管理部編排(為管理人員主任級以上人員值

班),並應置值日牌,寫明值班人員的姓名懸掛於明顯地方。

第四條:值班人員應該按照規定時間在指定場所連續執行任務,不得

中途停歇或隨意外出,並須在公司或工廠指定的地方食宿。

第五條:值班人員遇有事情發生可先行處理,事後及時報告。如遇其

職權不能處理的,應立即通報並請示主管領導辦理。

第六條:值班員工收到電文、貨物等分別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 屬職權範圍內的可及時處理

(二) 非職權所及,視其性質應立即聯繫有關部門負責人處理。

(三) 密件或限時信件應立即原封保管,於上班時呈送有關領導。

第七條:值班人員應將值班時所處理的事項填寫報告表,於交班後送

主管領導轉呈檢查。

第八條:值班員工如遇緊急事件處理得當,使公司減少損失者,公司

視其情節給予嘉獎。

第九條:值班員工在值班時間內,擅離職守應給予記大過處分,因情

節嚴重造成損失者,從重論處。

第十條:值班員工因病和其它原因不能值班的,應先行請假或請其它

員工代理並呈准,出差時亦同,代理者應負一切責任。

第十一條:本公司員工值班可領取值班津貼,其標準另定。 本規定於20xx年10月26日開始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6

項目部各施工班組:

為響應建設單位控制吸煙的有關規定,確保安全文明施工,保障項目施工的順利完成,根據公司會議相關指導精神,本項目部特制訂如下禁煙管理條例:

一、目的

為了貫徹企業項目部禁煙、禁火管理,確保安全、文明施工,展示企業項目形象,維護項目部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範圍及要求

(一)全體員工要提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的認識,自覺禁止吸煙,以企業項目形象為重,嚴格遵守項目部禁煙管理制度。

(二)項目施工現場圍擋內區域均屬禁煙區。例如:施工現場、辦公室、接待室、會議室、衞生間、倉儲室、公共通道等。以上區域內為全面、二十四小時禁煙區域。

(三)在禁煙區內有禁煙標誌,不設煙具,不允許任何人吸煙,發現在禁區內吸煙應及時予以處罰。

(四)在接待外來人員時不敬煙、不接煙,並主動提醒外來人員項目部的禁煙規定,外來人員等需將隨身攜帶的煙火寄放在門衞後方可進場

(五)外來協作施工單位,進場施工前必須由項目部責任部門向施工方具體負責人闡述禁煙規定,併到項目部交納1000元吸煙抵押金。

三、處罰

(一)、凡在施工現場有吸煙和攜帶煙火者,一經發現對其本人處罰500元/次、並解除勞動合同;

(二)、為加大禁煙工作力度,項目施工現場實行作業班組禁煙責任區劃分,凡在作業責任區內發現煙頭、煙盒或火柴桿等均視為違章吸煙,對施工班組責任人處罰1000元/次,並對其班組人員警告和再教育;

四、禁煙區的管理工作的責任和負責人

公司項目部作為職責部門,由項目部負責實施禁煙管理,負責定期對施工區域、公共場所進行檢查,對違禁者實施處罰。各班組負責人予以配合。

各施工班組禁煙工作及處罰由各班組負責人負責處理,每位員工都有監督、勸阻的權利和義務。

五、本條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特此通知。

中億建業集團有限公司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7

為進一步加強財務管理,結合目前公司現行的實際狀況,制定相關的一些補充規定。針對到不同城市出差的公司副總、部門經理及一些特定人員的出差,其相關住宿及補助標準如下:

1、 一般出差到外地,因業務需求需住宿在當地,應提前報知行政部,由公司選擇當地快捷酒店預定住宿,據住宿發票實報實銷。快捷酒店如:錦江之星、7天假日、如家酒店、168莫泰等等。

2、 餐費補貼: 副總級別每日補貼50元(午餐30元、晚餐20元) 部門經理每日補貼40元(午餐20元、晚餐20元) 其他特定人員每日補助30元(午餐15元、晚餐15元)

3、 其他費用應本着節約節儉的原則,立足於降低費用開支,盡力不乘坐出租車、黑車,減少交通費用支出。

此規定從20xx年8月1日起開始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8

為加強政府辦公室車輛管理,保證某地政府領導用車,做好車輛服務工作,經某地政府辦公室研究決定,制定如下車輛管理制度。

(一 )駕駛員每日必須按統一作息時間實行簽到制度,按時上下班,患病或有事需請假,需經辦公室領導批准方可離崗。

(二)駕駛員病事假、遲到、早退、曠到同其他工作人員一樣,除在公開欄通報外按考勤制度扣發第十三個月獎勵工資。

(三)駕駛員出車凌晨2點以後收車(某時間),原則上第二天不派車。但第二天必須先報到,經辦公室主任根據情況安排後,再休息。

(四)駕馭員應根據領導及單位用車情況保證隨叫隨到,有病、有事應提前請假。

(五)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不得違章行車,嚴禁酒後駕車,違者扣除下月出車費用。

(六)車輛調派由後勤副主任具體負責。

(七)派車要提前一天安排,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調派車輛,駕駛員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託。

(八)出某地車輛原則上輪流調派。

(九)嚴禁公車私用若有特殊情況需向領導説明。

(十)收車後或不出車時,車輛必須停在車庫。

(十一)駕馭員要在休息時間做好車輛的修理、保養,保證車輛調用及時,安全、無隱患。

(十二)駕馭車輛必須遵守交通規則,保證行駛安全,否則,肇事後視情節予以一定處罰。肇事後除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單位將視情節予以相應的黨紀、政紀處分。

(十三)不得向外借油,如發現私自向外借油、送油,將按5倍價值罰款。

(十四)辦公室財務室每月詳細登記各車輛行車路程、耗油對照數據。

(十五)車上配備的工具一律登記造冊。

(十六)車輛發生故障不能出車時,駕駛員前一天停車後要向派車人員報告,並説明故障原因、程度,提出修理意見,填寫修理審批單,根據審批結果進行修理。

(十七)需修理更換配件時,除緊急情況外,要提前請示辦公室領導,經核實批准後方可更換。

(十八)凡更換50元以上的零配件,在報發票時,必須交回舊件,由後勤副主任簽字報主任審批後方可報銷。如無故不交舊件,不予審批報銷。回收的廢品由後勤主任統一處理。

(十九)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施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9

一、要加強和重視對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修。對配電櫃、電閘要經常進行觀察、檢查、保證供電設備、儀器儀表的運轉轉正常。

二、配電櫃嚴禁非電工操作人員操作,所有人員不得亂動配電設施、儀器儀表、隨意拉開電閘,以免損壞儀器,造成人身傷害事故。

三、用電管理人員要遵守用電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操作、帶電操作、要保障用操作人員自身安全,避免發生人身傷害事故。

四、用電管理人員要經常檢查、檢修電力線路。電線老化、要及時更換,防止發生漏電造成火災和人身傷害事故。

五、禁止非用電管理人員亂接電線,私用電爐,嚴格用電管理制度,發現有違犯用電制度的情況,要嚴肅處理,因私接電源等造成經濟損失和人身傷害的要依法嚴懲。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0

為明確值班工作職責,嚴肅值班紀律,實現規範化管理,特制定值班管理制度。

一、值班安排

機關所有工作人員都應履行值班職責,按照要求做好機關值班。具體值班安排由綜合辦公室牽頭負責,每月1號前公佈機關值班具體安排情況。並將每月《株洲公司領導幹部24小時值班表》提前抄送至各辦公室。

二、值班要求

1、值班人員應當在值班室值班,堅守崗位,提高警惕,對單位辦公區域進行巡視,保證值班電話24小時暢通,不得擅離職守。

2、值班人員應及時處理值班中遇到的情況和問題,並做好值班記錄,對發生的突發事件應及時按照有關預案要求向上級報告,及時妥善處理。

3、值班人員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保衞、防火和保密工作。

4、值班人員在交接班前要搞好值班室衞生,關好門窗。

5、交接班時,接班人員要提前15分鐘到崗接班;交、接班雙方人員要當面交接值班鑰匙和值班記錄,並在值班記錄上履行簽字手續,做好工作交接。

6、值班人員有事(包括公事、私事)或因病不能值班時,報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本人自行調換班次,並在辦公室登記,嚴禁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崗,擅自不值班或值班脱崗的按曠工處理。

三、值班人員職責

1、負責值班期間接聽電話,處理有關事務,做到上傳下達。

2、負責機關安全保衞工作,同時監督檢查保安、保潔到崗工作情況。

3、負責機房的設備安全及有關工作業務。

4、值班人員按要求做好值班記錄和交接班工作。

5、值班安排實行每月一公佈,值班情況納入平時考核,因脱崗,缺崗,工作失職,瀆職等原因造成責任事故的,視情節給予值班人員通報批評,並追究相應責任。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1

為加強工廠安全的管理,保護員工福利設施合理使用,現就員工儲物櫃管理規定如下:

1、公司向每位員工提供儲物櫃。

2、員工的儲物櫃由行政部及部門主管/經理負責管理。

3、入職十天後,由行政部發放,離職時退還行政部。

4、員工需保持儲物櫃的清潔與整齊,儲物櫃只能放衣物、工作所需物品、餐具等,不得存放貴重物品、現金、食物、腐爛品、危險品等。

5、公司可隨時指派保安人員及主管/經理檢查儲物櫃的清潔和安全。

6、鑰匙要妥善保管,如遇丟失及時與行政部聯繫。未經行政部批准,不得私自加鎖或換鎖。

7、儲物櫃外面不得亂掛、亂貼其他雜物。不得故意損壞儲物櫃,故意損壞者,按破壞公共財物論處,必須照價賠償,並予以紀律處分。

8、嚴禁私自調換儲物櫃,每人的儲物櫃編碼與姓名相吻合,已在行政部登記備查。如特殊原因需更換,可到行政部申請。

9、物櫃不得藏有任何屬於公司的物品,否則公司有權沒收,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10、嚴禁私撬他人儲物櫃,一經發現視為偷竊,按公司規定處理,情節嚴重者送當地公安機關。

11、離職時需到行政部辦理退櫃手續,並把鑰匙交回,不及時交回的從工資中扣除20元賠償金。

12、違規處罰細則:①私自更換儲物櫃,處罰xx元;②丟失鑰匙,扣取配鑰匙費xx元。③存入危險物品,按情節輕重處罰xx元-xx元;④私自加鎖或換鎖處罰xx元;⑤檢查發現不符合衞生規定,處罰xx元-xx元;⑥私藏公司物品處以xx元-xx元罰款;⑦故意損壞櫃子處以-xx元罰款;⑧發現偷盜儲物櫃財物者,除賠償財物損失額外,處以xx元-xx元罰款。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2

1 總則

1.1 目的

為加強夜間值班管理,明確崗位職責,規範值班員工和司機的行為,制定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天山房地產公司及所屬各公司。

2 值班人員安排

2.1 值班人員範圍包括總裁助理、總經理助理、行政部門領導及以下的在崗正式男性員工。

2.2 每月29日前由房地產公司總部人力資源部提供在崗員工名單給總裁辦公室;各公司辦公室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辦公室依次排序,列出下月值班表,保證值班秩序的公平、公正。

2.3 辦公室每月30日前將次月值班表送值班室,值班人員按照值班表自覺值班,辦公室不再另行通知;如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時間有變化,辦公室人員負責提前一天通知該值班人員。

2.4 因身體健康等原因不能值班的,經董事長批准可以不值班。

3 員工夜間值班要求

3.1 值班時間:從每晚7:00開始至次日早7:00

3.2 值班地點:房地產公司總部值班室,各公司值班室。

3.3 值班人員:管理人員一名(以下稱值班長),司機一名(以下稱值班司機)。

3.4 值班長職責

3.4.1 以公司值班長身份管理公司值班期間一切事務,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有權檢查值班長值班情況,各公司總經理有權檢查本公司值班長值班情況;

3.4.2 負責值班長所在公司辦公設施的消防、安全、保衞等工作,定時巡視、檢查,確保門窗、電燈、水龍頭、空調等已關閉,無外單位人員留宿,保安在崗值班;

3.4.3 負責客户投訴事務及應急突發事件處理;

3.4.4 負責公司事務的上呈下達;

3.4.5 負責值班期間來客的登記、接待工作,來電的接聽、公司規定範圍內的解答工作,對解答不清的須及時向對方提供準確的電話號碼或及時向有關領導請示後解答;

3.4.6 負責管理好值班司機和值班用車; 3.4.7 填寫值班記錄表(見附件);

3.4.8 負責公司副總經理以上級別領導安排的臨時性工作。 3.5 值班司機職責

3.5.1 按照值班長的要求和公司有關規定,隨同公司人員夜間外出辦理公司事務; 3.5.2 負責值班長安排的符合公司規定的臨時性工作。

4 值班要求與罰則

4.1 公司人力資源部或分公司辦公室未按時、依序提供在崗員工名單,處罰負責人50元。

4.2 辦公室未按時、依序列出次月值班表,處罰辦公室負責人50元。辦公室負責人、總部值班長的上一級領導、各公司總經理不定期對值班人員的值班紀律進行檢查,發現違紀行為及時處理,違者處罰相關負責人50-100元。 4.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

4.3.1 值班長值班時上下班必須打卡,未打卡按曠工處理。

4.3.2 值班長要填寫《值班記錄表》,對未填寫值班記錄表的,處罰值班長20元。 4.3.3 值班長與值班司機在值班前及值班期間不準喝酒,違者處罰責任人50元。 4.3.4 值班長、值班司機不能按時值班時,需主動提前與次日值班人員協商替班,報辦公室批准後方可替班。無故不值班又未安排替班的,處罰責任人50-100元,值班人員往後順延一位。

4.3.5 值班長、值班司機必須提前5分鐘到崗,違者處罰30元。 4.2.6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值班期間脱離崗位,違者處罰50-100元。 4.3.7 值班長、值班司機嚴禁在值班期間辦私事,違者處罰50-100元。 4.3.8 值班長、值班司機未履行職責的,違者處罰50-100元。

4.3.9 值班長在值班期間必須妥善保管公司物品,值班期間公司物品如有損壞的,責任人必須照價賠償,無責任人的,由值班長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4.3.10 值班司機必須服從值班長符合公司規定的管理、安排、指揮,經值班長同意後方可出車,不得私自出車,違者處罰50-100元。

4.3.11 值班司機值班前須將車加滿油,調試好車輛,嚴禁以任何理由拒絕出車或刁難乘車人,違者處罰50-100元,情節嚴重者調離司機崗位直至辭退。 4.4 值班車輛

4.4.1 嚴禁值班長、值班司機利用夜間值班時間私用車輛,違者處罰責任人50-100元。

4.4.2 在下午下班後召開各類工作會議,由辦公室提前安排好車輛,值班長要主動地提供服務,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3 由於工作原因,在晚上九點以後下班的員工,經辦公室負責人與當日值班長同意後,可以用值班車輛送當事員工回家,違者處罰值班長50元。

4.4.4 在值班期間,多項工作需用車時,值班長要本着急事急辦的原則,調度好車輛,妥善處理好各項工作,違者處罰值班長50-100元。

4.4.5 為了使值班長能在值班期間滿足值班用車的需要,各部門在下午下班前確知晚上需用公司車輛工作時,該部門經理要提前報主管領導協調解決,並辦理好相關車輛的交接手續,違者處罰當事部門經理50-100元。

4.4.6 任何員工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夜間值班期間私借公司車輛外出辦事,違者處罰雙方當事人50-100元;情節嚴重者予以辭退。 5 附則

5.1 本規定由總裁辦公室制定並負責解釋。 5.2 本規定自董事長批准之日起實施。

二0xx年七月十四日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3

為了貫徹《學校衞生工作條例》,保證學生的用餐安全,營造平安舒暢的校園環境,把食堂建成讓學生感覺到家的温暖,特制定學生用餐管理制度。

一、按規定的進餐時間由班主任或有關任課老師帶領有秩序地進入食堂。飯前學生洗手,注意飲食衞生,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國小生按指定的桌次集中就餐.

二、為學生營造良好的進餐環境,提倡文明用餐,不爭、搶、跑,養成良好的用餐習慣。就餐時應安靜、專心,飯菜提倡“少打多添”,不挑食、不浪費。

三、尊重食堂工作人員的勞動,愛護小同學。

四、養成珍惜糧食,不浪費糧食的好習慣。以節約為榮,浪費為恥。

五、要愛護餐具,用餐結束後到指定的地方小心輕放,不可故意損壞或人為地使餐具變形。

六、用餐結束後要迅速離開食堂,不在食堂隨地吐痰,不得喧譁鬨鬧,做到文明用餐。

七、食堂工作人員在分發飯菜時穿戴要規範,對師生要熱情,服務要周到,不厭其煩,讓師生滿意。對全體師生一視同仁,老師學生一個樣,生人熟人一個樣。

文明用語

1、珍惜糧食就是熱愛生命。

2、珍惜糧食,遠離浪費。

3、文明禮貌,秩序井然。

4、《鋤禾》不只是詩,知辛苦,更需要行動。

5、天地“糧”心,珍食莫蝕。

6、誰知盤中餐,粒粒皆辛苦。

8、飲水要思源,吃飯當節儉。粒粒盤中餐,皆是辛苦換。

9、一粥一飯當思來之不易,半絲半縷恆念物力維艱。

10、倒下的是剩飯,流走的是血汗。

11、盤內一分鐘,廚內更多功。

12、請大家保持餐桌衞生,給我們一個乾淨的用餐環境。

13、學校食堂可真大,乾淨整潔靠大家。

14、乾淨、衞生,你我共同努力。

15、飯菜穿腸過,禮讓心中留。

16、粒米雖小君莫扔,勤儉節約留美名。

17、粒米雖小猶不易,莫把辛苦當兒戲。

18、食堂飯菜香,吃個精光。

19、米飯粒粒念汗水,不惜糧食當自悔。

20、古詩《鋤禾》你我讀,盤中餐苦當記住。

21、節約光榮,人見人贊;浪費可恥,誰聞誰惡。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4

1、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存放在專用倉庫、專用場地或專用儲存室(櫃)內,並設專人管理,不得隨意亂放。各單位應本着既要保證安全又符合節約;既統一,又可因地制宜的原則建立永久或臨時的化學危險品倉庫。

2、化學危險物品倉庫的建築和設施,應符合下列安全要求:

(1)倉庫區必須與生產區、生活區有適當的間隔。

(2)庫房一般應採用一層建築,每間庫房應設有足夠的獨立安全出口,儲存氧化劑、易燃液體、固體和劇毒物品的庫房,應該採用容易沖洗的不燃燒地面。

(3)化學危險品庫房應當符合安全、防火規定,應有良好的通風和必要的避雷設備,並根據物品的性質和不同的儲存方法設置相應的防爆、防火、滅火等安全設施。

(4)儲存易爆物品的庫房必須採用封閉、防爆或其他相應的安全電氣照明設備。如採用一般玻璃時,應安裝在玻璃窗的外面。電燈開關應該安裝在庫房外面。無電源的倉庫應有蓄電池燈照明。

3、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應符合下列要求:

(1)化學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堆垛不得過高、過密。堆垛之間以及堆垛與牆壁之間,應該留出一定的間距通道及通風口。

(2)爆炸品和放射性物品,必須單獨存放於專門的倉庫中,起爆點火器材,不得與炸藥在同一庫房中存放。

(3)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或同一儲存室內存放。如果施工工地的短期存放條件確有困難必須同庫房存放時,則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隔離存放。

(4)受陽光照射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物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5)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怕凍、怕曬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露雨、低窪容易積水、低温和高温處存放;對可以露天存放的化學危險物品,根據不同性質,應具備確保安全的有效措施。

4、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該建立下列安全措施:

(1)化學危險品倉庫應加強警衞,嚴格出入庫制度,禁止柴油車和拖拉機進入庫區內。

(2)倉庫區內嚴禁煙火,杜絕一切可能產生火花的因素,如因工作需要必須用火時,應經單位領導或保衞部門批准,在指定的安全地點進行。

(3)不準在庫房內或露天堆垛附近休息、試驗、分裝、打包和進行其他可能引起火災的操作。

(4)容器包裝要密閉,如果發現破損滲漏,必須立即進行安全處理,改裝必須在安全地點進行,對易燃、易爆物品應使用不發生火花的工具。

(5)加強貨物入庫驗收和平時的檢查制度,對性質不穩定、容易分解、變質、引起燃燒、爆炸的化學危險品,應該定期進行測温化驗,防止自燃爆炸。

(6)盛裝化學危險物品的空容器和運輸工具,在使用前後必須進行檢查,徹底清洗,以防引起燃燒爆炸和中毒,對遺留地上的化學危險物品必須及時清除處理。

(7)化學危險物品倉庫應健全安全保衞機構,建立義務消防隊,配備滅火設施及通訊、報警裝置,消防隊應經常進行訓練和業務學習。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5

第一條目的

為了規範外派培訓管理,保證外派培訓質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範圍本制度適用於公派及私請外出培訓學習員工。

第三條權責單位

1.辦公室負責此制度的制定、修改和廢止工作。

2.總經理負責此制度發佈、修改和廢止的核準工作。

第二章外派培訓需求申請

第四條培訓人選確定

1.部門經理、公司領導或辦公室,視實際需要可提議指派受訓人員。

2.各部門結合部門發展的需要與員工的實際工作表現,推薦合適人員參加外派培訓。

3.員工個人根據工作的需要,也可以向公司提出參加外派培訓的申請。

第五條外派培訓申請參加公司外派培訓學習的人員應事先填報“外派培訓申請表”,提交辦公室,辦公室彙總外派培訓需求,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組織實施。“外派培訓申請表”見附錄一。

第三章外派培訓形式

第六條外派培訓可選擇大專院校進修交流、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赴國外參觀或考察、到其他公司或工廠進行訪問交流等方式,如下圖所示。

第四章外派費用管理

第七條外派培訓費用參訓員工與企業簽訂“培訓協議”,雙方簽字後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執行。“培訓協議”一式兩份,參訓員工和企業各執一份(培訓協議模板見附錄二)。

第五章外派培訓人員的管理

第八條員工參加外派培訓期間,視同正常上班,其工資與各項福利待遇正常計發。

外派培訓的方式

到大專院校進修交流

派赴國外參觀或訪問考察

參加專題講座和交流會

到其他公司參觀或訪問

第九條受訓人員必須自覺遵守外部培訓機構的各項規定與要求,凡因違規違紀受到培訓機構處分的,公司根據情節嚴重程度予以相應的處分。

第十條受訓學員需在學習結束的五天內,對學習情況進行書面總結,並交辦公室備案,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十一條培訓期滿,受訓學員必須按時回公司報到,如逾期不歸,按曠工處理。

第十二條參加外派培訓的人員應將所學知識整理成冊,列為培訓教材,並擔任相關講座的講師,將培訓所學的知識、技能傳授給相關人員。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三條本制度的擬定和修改由辦公室負責,報總經理審批通過後執行。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辦公室。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6

為進一步規範幹部職工因公出差管理、差旅費報銷標準,嚴 格控制差旅費支出,根據鈦業公司《關於轉發的通知》文件規定(綜合〔20xx〕61 號),現將海 綿鈦廠因公出差辦理流程、差旅費報銷的有關事項規定如下,請 各單位遵照執行。

一、幹部職工因公出差辦理流程

(一)出差前

1、幹部職工在接到因公出差的任務時(若是多人一同出差, 指定一個聯繫人,便於出差前後相關事宜的聯繫) 應到綜合科填,寫《因公出差請銷假手續單》(作為出差後差旅費報銷憑據之一), 經廠長審批同意後,到綜合科備案,並回本單位綜合員處辦理請 假手續,綜合科將不定期抽查各單位對因公出差人員的考勤記錄 情況。

2、出差前訂票(火車票、飛機票等)工作,一般情況下由出 差人員自行聯繫訂購,若需綜合科代訂的,由出差人員提前將所 需票款交於綜合科後進行代訂。

3、需辦理借款的,必須在借款單上註明出差事由、地點、線 路、出差時間、人員等,經財務科初審、廠長簽字後方可辦理借 款。科級幹部不得辦理借款。

(二)出差期間

在出差期間,因出差任務增加或變化,需改變出差線路、時 間或需訂購飛機票(需在指定地點購票)等情況,請出差人員及 時與綜合科聯繫,做好電話備案記錄。

(三)出差後費用報銷

因公出差的幹部職工(若是多人出差,由指定聯繫人辦理), 應自行粘貼好票據請廠長簽字後,自行到財務科報銷。

因公出差的幹部職工,出差回單位後,應先到綜合科銷假並 拿回《因公出差請銷假手續單》 連同票據一起在兩週內自行到財, 務科辦理報銷手續。逾期不到財務科報銷的考核 50 元/人.次。

二、幹部職工因公出差報銷規定

(一)乘坐飛機的規定

1、因公出差需乘坐飛機的,需在出差前到綜合科辦理《乘坐 飛機申請表》,經廠長審批同意後,方可乘坐飛機。

2、按規定可以乘坐飛機的,必須在攀枝花攀鋼國際旅行社有 限責任公司訂購飛機票,並加蓋“攀枝花攀鋼國際旅行社有限責 任公司票務中心”印章,方可報銷。

(二)住宿費開支的規定

1、出差期間的住宿費在規定的限額內憑據報銷。出差期間無 住宿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住宿費。

一般幹部職工 處級以上幹部 600 按財務相關規定報銷 其他直轄市、省 一般地區 會、特區 500 400

注:特區包括珠海、汕頭、廈門、海南

2、同一次出差期間可以平均計算日住宿費。

3、凡在出差地有公司接待機構的,出差人員必須在當地的公 司接待機構住宿,住宿費憑據據實報銷。上述接待機構滿員同意 外住(總服務枱出具滿員證明)或乘坐早班飛機、火車需住機場、 車站附近旅館的,住宿費可憑據在限額內報銷。

4、職工外出開會,由會議主辦單位統一安排住宿的,根據會 議通知和有效憑據,據實報銷住宿費。

(三)出差補助標準

1、出差補助每人每天 80 元,其中伙食補助 50 元、市內交通 費補貼 20 元、通訊補貼 10 元。出差天數按自然天數計算。已經 享受移動電話費用補貼的人員,不得在出差期間重複享受通訊費 補助。

2、幹部職工到本市郊區出差,需在外就餐的,出差補助每人 每天 30 元。

3、幹部職工因工作需要,經組織安排到外市參加培訓學習, 往返途中享受出差補助。學習期間餐費自理的,短期(一個星期 以內)培訓學習期間,按出差享受出差補助;長期(超過一個星 期)培訓學習期間,補助標準為 30 元/日。

4、在本市參加業務培訓學習,不享受出差補助。

三、此管理規定在執行過程中,若相關費用報銷標準有調整, 以財務文件為準。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7

為了加強財務管理,提高科學理財水平,嚴肅財經紀律財,保障全所工作的順利開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學習《會計法》等相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財務電算化業務知識。

二、嚴格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原則,把好收支關。

三、按照收支兩條線的規定,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公款私借和坐支,嚴格各種支票和結算憑證的管理、保存。

四、負責編制單位年度預算、決算報表。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五、堅持勤儉辦事的方針,加強資金管理,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等不良現象。

六、單位一切費用支出,經所領導核准,經辦人簽名,所長簽字方可報銷。

七、對原始憑證進行嚴格審核,如不合法、不真實、數量、單價、金額不符、經辦人未簽字,拒絕支付。

八、每月按時向所長提供財務收支報表。帳表處理堅持真實、及時、準確,做到帳表相符,帳帳相符,帳物相符,日清月結,上報下達。

九、銀行賬户要完全符合開設賬户的規定,財務預留印鑑由財務人員分開保管,及時核對銀行賬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按規定裝訂歸檔,妥善保管。

十、建立、健全固定資產管理工作。定期進行固定資產盤點清查,賬、物核對,如有盤盈、盤虧,要及時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處理。

十一財務人員相互協作配合,因工作需要購買、招待等經所長批准後方可辦理。為基層站、隊單位搞好服務,做好後勤保障工作。

票證管理制度

一、為了加強票證管理,進一步規範和正確使用票證,特制定本制度。

二、票證是有價證據,有利於保護合法經營,強化管理手段,規範經營行為,搞好統計工作的重要依據。票證管理必須堅持專人負責專人發放,專人核銷,建立票證明細登記,定期檢查的原則。並實行繳舊領新制度,做到台帳登記清楚,票款、帳票相符無差錯,發放有計劃,庫存不積壓,保證及時供應。

三、嚴格票據發放範圍,必須整本用完後再使用新的票本,嚴禁票據一分為二使用。各基層站票管員必須妥善保管票據。做好防盜、防火安全工作。嚴禁票據亂扔亂放,以防丟失。

四、開據票據必須按項目填寫清楚,嚴格執行政策,註明時間、開票人員的姓名、單位,以便備查。同時開票人必須字跡清楚,不得隨意塗改。

五、處罰票據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規定,認真做到開票、繳款兩分離,嚴禁工作人員隨意坐支、挪用。

六、票據作廢必須所長簽字同意,財務股、縣所票管員要按照各自職責嚴格把關。

七、營運證工本費收取嚴格執行有關政策,嚴禁發放人情證。

八、財務股和縣所票管員每月對各基層站、隊、股所領票據繳銷使用情況嚴格核查,每月將票款使用情況上報所長。年終對所有票據核繳收回入庫,發現問題要如實向領導彙報,以便及時處理。

九、因工作需要,票管員發生變動,在互相交接時,必須簽字交接清楚,以防意外。

十、對不遵守、不執行票證管理制度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以下處分:(1)開票不規範、票據管理混亂但未造成損失的,給予警告,責令改正。(2)對開人情票、發人情證等造成輕微經濟損失(損失額小於100元)的,給予相應損失額度2倍以上的罰款。(3)對票據丟失、損毀的,站(隊)負責人要負領導責任,並給予處罰相應損失額(按票據最高價值計算)20%的經濟處罰;給予票據管理人員或直接責任人處罰相應損失額80%的經濟處罰,並責令在全所大會上説明情況、作出檢討。損失額超過5000元的;撤消站(隊)負責人及票管人員職務,並給予黨、政紀處分;(4)對中飽私襄、有意貪污、合夥貪污的工作人員,給予黨、政紀處分、解聘及貪污金額2倍以上的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堅決依法處理。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8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錶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錶,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依據公司章程,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是指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勞動、管理等各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核、頒佈、解釋、修改、備案和廢止等相關活動。

第四條 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一)堅持依照法定權限和程序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二)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和發展總體目標;

(三)堅持適度超前的原則,推動公司現代企業制度的建設和創新;

(四)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和遺漏;

(五)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第五條 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一)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二)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三)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和責任崗位;

(四)實際性: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需要;

(五)穩定性:能在一定範圍內穩定適用一定時間;

(六)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第二章 規章制度建設組織管理

第六條 公司董事會、總經理和總經理辦公會分別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行使規章制度的審核、批准、修訂和廢止權。

第七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是規章制度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是:

(一)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二)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三)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四)起草或組織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五)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審核;

(六)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文字審核等工作;

(七)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和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八)負責規章制度的編號、保管、存檔工作;

(九)聯繫律師進行規章制度的法律審核。

第八條 公司董事會祕書負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與董事會的銜接,其主要職責是:

(一)依據公司章程提出經總經理辦公會批准的規章制度是否需要董事會審議的建議。

(二)將需要審議的規章制度提交董事會審議。

第三章 制度建設規劃與年度計劃

第九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根據業務管理需要制定公司規章制度體系的整體制訂規劃,整體規劃每年滾動調整。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第十一條 公司綜合管理部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和審核,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或修訂年度計劃。

第十二條 公司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可臨時提議並由總經理辦公會決定將某些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列入年度計劃。

第四章 規章制度的起草

第十三條 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和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做出專門説明。

第十四條 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綜合管理部協助。

第十五條 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一)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他企業的相關規定;

(二)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三)撰寫草案;

(四)將草案送相關部門、控股公司徵求意見。涉及員工利益的,還需徵求員工代表意見;

(五)彙總意見,修改草案。

第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一)目的:清晰簡潔説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和內容。

(二)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和活動。

(三)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和權限。

(四)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五)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六)支持性文件和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七)違反規定的相關責任。

(八)制度的實行時間及有效期限。

第十七條 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為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第十八條 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提出意見。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意見存檔備查。

第十九條 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

第五章 審查、批准

第二十條 規章制度草案經起草部門主管總經理審核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批表(見附件一),經起草部門負責人和主管總經理簽字後,將草案及審批表送綜合管理部審查。

第二十一條 綜合管理部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一)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是否協調;

(二)草案結構、條款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和技術規範;

(三)是否切合企業實際和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四)提交公司法律顧問進行法律審核。

第二十二條 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綜合管理部報本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核,並報總經理辦公會審批後下發實行,須董事會審批的基本管理制度由董事會祕書負責報送董事會審批後下發實行。

第二十三條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管理規範,由本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第二十四條 首次頒佈的制度為試行文件。試行期為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文件為正式文件,正式文件如需修訂則按照修訂與廢止的相關程序辦理。

第二十五條 以各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發佈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二十六條 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第六章 修訂與廢止

第二十七條 為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與綜合管理部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第二十八條 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

第二十九條 規章制度的修改和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擬)定部門提出,綜合管理部審核,報總經理辦公會審定。經董事會批准實施的規章制度,其修訂和廢止報董事會審定。

第三十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一) 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二) 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三) 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四) 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五) 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六) 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第三十一條 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一) 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二) 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三) 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四) 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五) 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二條 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範圍由公司董事會負責認定

第三十三條 本規定自總經理辦公會批准通過之日起實施。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0

為了給員工營造一個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加強空調規範使用。本着正確使用、安全管理、節約能耗的原則,特制定本規定。

一、辦公及生產區域空調管理規定

1、空調開啟時間為正常工作時間(參照公司作息時間表),下班後隨即關機並切斷電源。

2、空調製冷設置不得低於26度,會議室、大型辦公區域設置不得低於22度,冬季制熱設置不得高於24度。

3、總機房、配電房、控制室等特殊場所和工作崗位空調的開啟時間報公司批准後,方可開機使用。

4、使用部門如發現空調運行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以便得到及時檢查和修理。

5、各部室需指定專人妥善保管空調遙控器。

二、員工宿舍空調管理規定

1、員工宿舍使用空調產生的電費由該寢室入住人員共同承擔。

2、員工宿舍空調遙控器由該寢室領用人負責保管,一旦出現丟失由領用人負責賠償;如果領用人離職或退宿,必須將遙控器退還至宿舍管理員處,由該寢室另選保管責任人領取遙控器。

3、公司試崗宿舍及客房使用空調產生的費用由公司承擔。

4、因個人行為導致空調損壞和遙控器損壞或丟失,所產生的費用由保管責任人及該寢室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三、空調使用標準及要求

1、空調使用條件:夏季,室外温度高於30度;冬季,室外温度低於8度(以天氣預報為準),方可開啟空調。

2、嚴禁在冬天開啟製冷或在夏天開啟制熱,否則,將對壓縮機造成嚴重損壞,影響其正常使用,重新開機要間隔3—5分鐘。

3、空調開啟後,房間內最後一位離開的人員必須關閉空調,不允許開無人空調。

4、空調開啟運行中,應關閉窗户,將門虛掩。

5、壁掛式空調的開啟與關閉要使用遙控器操作,禁止打開內機手動開關機,以免發生觸電事故或造成空調損壞。

四、空調維護維修規定

1、各部門負責於每年的5月、12月對本部門使用的空調空氣濾網進行清洗,混料及車間等粉塵較多場所,必須每月清洗一次。公司領導辦公室及公共場所空調由行政部門負責清洗保養。

2、新添置或安裝的空調,在保修期內,如出現質量問題,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繫空調廠家維修站進行維修保養;保修期滿後的維修,由行政部門負責聯繫人員進行維修。

3、空調安裝完畢後,空調的質保單、説明書、保修卡等售後服務資料由行政部門統一存檔、保管。

4、公司空調的安裝、移裝、維修及管理統一歸口行政部門負責,其他部門未經公司批准不得私自拆卸或移裝空調。

5、空調報修流程:

辦公區域空調報修流程:使用部門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經部門負責人簽字→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確認→行政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領導審批→交至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員工宿舍空調報修流程: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填制《空調維修申請審批單》→行政部門物業主管簽字→行政分管領導審核→公司領導審批→行政部門物業維修組辦理

五、處罰規定

凡違反下列情形之一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將對部門負責人和當事人各處以100元/次的罰款,並在全公司通報批評。

1、未按空調使用管理規定啟用空調者;

2、未按空調維修維護規定保養或維修空調者;

3、因使用不當或違規操作,造成人身傷害或設備損壞者,除按規定處罰外,並由責任部門或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六、附則

1、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實行,之前規定終止。

2、本規定由行政部門負責解釋與修訂。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1

一、公章的制發

村民委員會公章一律由鄉人民政府負責制發。公章要妥善保管,如有遺失要及時向制發機關報告並申請補發,由制發機關登記後辦理補發。使用已作廢公章的,按私刻公章行為處理。

二、公章的使用

(一)下列事項須由村委會主任簽署意見後印章保管人方可加蓋公章:

1、各種責任狀、年、季、月(臨時)報表;

2、各類請示、申請、報告、合同(協議)文書;

3、村民建房申請、民政救助要求;

4、上級政府部門、機關單位、村外單位及企業和個人須使用村民委員會印章的各種文書、報表、證明材料等。

(二)下列事項印章保管人可直接加蓋公章:

1、證明村民年齡、文化、民族、職業、婚姻狀況等基本情況的;

2、村民要求參加各類專業技能培訓的申請;

3、村民户籍遷移、出具死亡證明書等,保管公章人員應本着高度負責、實事求是的態度給予辦理。

(三)凡涉及貸款、重大工程項目發包、擔保等重大問題使用村委會公章時,應由村民會議或村民代表參加的會議表決通過。

猜你喜歡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嚴明校紀校規,提高工作效率,進一步規範考勤與請假制度,結合學校的相關政策及我院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適用範圍

第二條 本制度用於學校所有職工,包括處於試用期內的職工。請假類別涵蓋休假,包括事假、病假、產育假、哺乳假、婚喪假、探親假等。因公出國(境)應按學校因公出國(境)管理辦法辦理報批手續。出國(境)時間在三個月(不含三個月)以上者,還需與學校簽定相關協議,並明確社會保險金的支付辦法。因公國內出差應向本單位辦理請假手續,在批准時間內視作工作時間。

第三章 考勤管理

第三條 考勤工作由分管人事的院領導負責,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兼管考勤工作,及時做好職工考勤統計、登錄,並將考核結果作為工資、津貼分配及學年度考核的依據。

第四條 關於曠工的處理

(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按曠工論:

1.未辦理請假手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2.要求請假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者;

3.准假期滿(包括事假、病假、探親假、婚喪假、產育假等),無申請理由或申請續假未經批准而未按時到職者;

4.請假理由經查明是編造假情況欺騙部門的;

5.經教育仍不服從部門調動,拒不到新崗位工作的,或無理拖延超過報到日期者;

6.未經學校批准,擅自與部門簽訂留職停薪等各種協議而離開工作崗位的。

(二)一個月曠工三天及以上者停發當月工資。

(三)曠工連續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以內累計超過三十天者,予以除名。

第四章 請假程序

第五條 請假一天及以上需填寫請假單,註明請假種類、假期、時間、事由、工作交接事項,經部門領導審批,於綜合與信息辦公室存檔。

第五章 請假類別及規定

第六條 事假相關規定

(一)正處職幹部(含正處職)請假,須報請主管校領導批准。副處職幹部請事假七天以下者,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審批;七天以上者,需報請主管校領導審批。

(二)處職以下各類人員請事假的批准權限:

1.請事假七天以下(含七天)的,由所在部門領導審批;七天以上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審批。

2.因私出國(境)請事假的,經本部門同意後報學校人事處及主管校長審批。因私出國(境)期間,其本人的工資、福利待遇按《同濟大學出國(境)人員工資、津貼、社會保險金管理暫行辦法》規定處理。

3.若因配偶、直系親屬病重、病危住院,確需本人陪住的,經批准,在七天以內(含七天)可不計為連續事假和累積事假,但要計入考勤,以便考核。

(三)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1.事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2)24號文、滬人(1994)46號文處理。

2.當月事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並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七條 關於病假

(一)請病假須向所在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病假診斷書,在得到認可後方可休假。病假第七個月起為長病假,凡休長病假的經所在部門認可後,還應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對長期病休後要求恢復工作者,須提供就診醫院簽發的復工證明書,經本部門認可,報人事處審批後,方可復工。

(二)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滬人(1994)46號文、國發(1981)52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者,連續病假滿兩個月,從第三個月開始發給本人工資的90%;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70%。

2.工作年限滿十年及以上者,連續病假滿六個月,從第七個月起發給本人工資的80%。

3.因工負傷者,醫療期間工資照發。因肇事(交通或打架等)受傷者,在休養期間停發工資。被傷人的工資、醫療費經公安、保衞部門裁定後按裁定意見處理。

4.當月病假累計五天以上(不含五天),十天以內(含十天)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50%;當月病假累計十天以上的,扣發本人當月校內崗位基礎津貼,同時按比例扣發當學期的業績津貼。

第八條 關於產育假

(一)請產育假,須向本部門提交就診醫院開出的產育證明書,並將相關材料報人事處勞資科備案。

(二)女職工產假、節育、絕育、人工流產、哺乳假等假期均按上海市政府1990年36號令、1996年第34號令、滬府發(1981) 64號文、滬計生委辦(92)字第21號文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女職工產假:順產假三個月,其中產前假十五天。難產增加產假十五天;晚育增加產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十五天。若產假正值寒、暑假期間,其產假分別順延。

2.女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三十天;男職工做絕育手術的可休假十五天。

3.妊娠三個月內自然(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二十天;妊娠三個月以上、七個月以下人工流產的,可休假一個月;妊娠七個月以上早產的,按正常產假處理。

4.人工流產術後放節育環的可休假二十五天;因各種原因取節育環的女教職工,術後可休假五天。

5.晚育婦女,從確診懷孕之日起,懷孕期間可根據醫院有關規定進行門診

定期檢查,檢查時間視作工作時間。

6.對撫育未滿一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在每班工時內給予兩次哺乳時間,每次哺乳時間為三十分鐘;多胎生育者,每多一個嬰兒,哺乳時間增加三十分鐘。兩次哺乳時間也可合併使用。

7.未婚人工流產,非婚或計劃外生育期間均不得享受生育假待遇。

8.符合計劃生育的婦女分娩後,配偶可享受三天護理假。

(三)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產育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按同人(20xx)203號文處理;放、取節育環、班內哺乳及配偶護理休假期間按公假處理,工資照發。

第九條 哺乳假批准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女職工符合計劃生育規定分娩的,產假期滿後撫育嬰兒有困難的,經本人申請,領導批准,可請哺乳假。生育第一個子女並領取獨生子女證的,哺乳假為六個半月;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二個子女的,哺乳假為三個月。確因有特殊困難,要求繼續請長產假的,如條件允許,可酌情延長,但不得超過一年。

(二)哺乳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正常哺乳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80%發給。長產假期間工資按本人工資的70%發給。長產假期間視作事假處理,不作為考核期。

第十條 婚喪假批准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請婚喪假,須向本部門提出申請,由本部門領導審批。婚喪假期按(1980)勞總薪29號文、滬府辦發(1987)17號文、滬勞資發(1987)130號文處理,具體規定如下:

1.婚假:給假三天。晚婚者(男二十五週歲,女二十三週歲以上)可享受婚假十天(連續使用)。職工結婚時,雙方不在一地工作,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2.喪假:教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養父母及公婆、岳父母去世,辦理喪事可請假三天。外埠路程根據實際需要,另外加算。

(二)婚喪假期間的工資待遇

在婚喪假和批准的路程假期間,視作工作時間,途中車船費自理。

第十一條 探親假批准權限及請假程序

(一)教職工需請國內探親假的,須報校人事處勞動工資科備案。根據滬府發(1981)30號文、滬府發(1981)32號文、滬人(1994)31號文規定,學校教職工應利用學校寒暑假期間探親。

1.職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

2.未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給假一次。

(二)教職工出國(境)探親訪友

1.凡系歸僑僑眷、台胞台屬、港澳同胞眷屬的教職工,其探親會親待遇均按勞人險(1993)16號、僑政字(1983)第066號、勞人險(1984)13號、(1982)僑政會字第011號、(1983)僑政會字第007號文規定執行。

2.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在國外留學(攻讀學位)期限滿一年以上者,其配偶出國探親,探親假一般為三個月(含寒暑假)。期間待遇按國發(1986)107號文件規定執行。

3.公派出國(境)留學的教職工字國外留學期限未滿一年者以及自費出國留學人員,其配偶出國探親不享受探親假待遇。需出國(境)探親須以事假處理,假期一般不超過三個月。特殊情況可續假一次,續假時間不超過原請假時限。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制度未盡事宜,均按學校其他制度或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條例執行。

第十三條 本制度由學校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3

一、目的:為規範餐廳管理。

二、適用範圍:各車間/各職能部門。

三、內容説明:

3-1:飯卡辦理及回收:

3-1-1:員工持廠牌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現金充值,首次需收空卡押金10元(在離職時退還);

3-1-2:飯卡折損無法使用或丟失,員工需持有效證件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

掛失並進行補辦,需收取空卡費5元/張,消磁無法使用則免費補卡,辦卡處將電腦顯示餘額全部轉移到新飯卡內;

3-1-3:衝卡時間:辦公系統上班時間

3-1-4:員工單次衝卡不得少於50元。

3-1-5:對於拾到他人飯卡須主動將卡上交人事行政部或員工本人,盜用他人

飯卡,一經發現將處罰10倍盜刷金額,情節嚴重的解除勞動合同。 3-1-6:如果因為丟失飯卡,沒有及時掛失補辦,導致飯卡金額損失的,其責任由持卡人自行承擔;

3-1-7:退卡退款辦理:員工離職需持已簽好的離職申請單到人事行政部網管進行退款辦理。

3-2:飯卡使用:

3-2-1:從20xx年9月1日開始,員工每個月補貼300元直接打入員工薪資中,

請病事假扣10元/天,具體參考《補貼管理辦法》;

3-2-2:消費限額:每次不高於20元,每天不高於50元

3-2-3:員工持飯卡依據自己的口味進行點菜,餐廳不收取現金;

3-2-4:員工使用飯卡在刷卡機上刷卡,餐廳刷卡人員根據員工打菜價格確認後進行消費金額輸入。

3-2-5:來賓餐為總部辦事人員和來賓等用餐,由人事行政部統一登記後發放

來賓專用飯卡或飯票進行用餐消費,飯卡使用完成後需交還人事行政部;

3-2-6:保安人員:因保安人員薪資由保安公司發放,故公司對保安每人每月

充值300元卡進行消費,超過金額部分保安自費到人事行政部進行充值。

3-3:餐廳作業:

3-3-1:餐廳與供應商簽訂採購合同,根據員工充值金額狀況進行採購作業,

制定的各種菜色的價格原則上餐廳不允許盈利;

3-3-2:餐廳提供早,午,晚餐,每日對每種菜色價格進行明顯標示,菜價為

05.元一個梯次,以利刷卡計算便利;

3-3-3:如有停機、轉班等情況致用餐人數變化較多時,各單位、各部門需將

就餐人數提前通知餐廳,餐廳人員應按照就餐人數合理配餐。

3-4:本辦法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4

1、值班人員須做好值班室及周邊的衞生保潔工作,為值班營造一個衞生、整潔的環境。

2、值班人員值班地點門衞、辦公樓,值班範圍辦公大樓、公司重點部位、廠房及公司內部區域,值班人員必須監守崗位,按時接班。保證夜間保衞實施12小時值班,不得擅離職守,如有事請假必須經總經理的批准。

3、值班人員在公司下班後,要認真檢查公司內部各項安全措施,對技術防範設施設防,發現防範漏洞和安全措施不落實的隱患並及時排除。

4、值班人員負責單位內部巡邏、巡查工作,對巡邏人員不盡職責及違反公司相關制度的行為,按規章制度處理。

5、值班人員負責處理單位內部夜間發生的案件的處置,公司發生案件時,要保護好現場,及時報告公安機關,重大案件要及時報告公司領導。

6、遇有重大事項和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總經理或有關領導報告,並採取相應的措施。

7、值班期間應集中精力,不得從事飲酒、賭博等與值班無關或影響值班的事情。

8、做好值班工作記錄,對值班日記及相關表格的填寫,要做到及時、詳細、準確、字跡工整。

9、做好交接班工作檢查交接班制度,本班未處理的事情,應在交班時向下一班交代清楚。

10、值班人員是公司夜間安全保衞與防範工作直接責任人,對單位內部夜間安全保衞工作負責。

值班人員要要認真落實值班管理制度,提高警惕,牢固樹立安全意識,增強維護公司財產不受侵害的在責任感,做到人員落實、責任落實、管理落實。 (注:本制度至公佈之日起執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5

一、安全防範

1、 維護酒店內部治安秩序,消除隱患於萌芽狀態,防患於未然。

2、 加強夜間對重點部位的安全防範檢查和白天客人車輛的指揮停放和安全防盜活動檢查,及時做好記錄。並對可疑狀況及客人滋事時間做到及時控制。同時做好檢查記錄。

3、 加強酒店各部門安全防範檢查。並定期對員工進行消防培訓和演練。

4、 對違反治安條例和酒店制度的行為,收集證據,查清事實並及時處理。該向公 司或公安機關報告的,做到及時彙報,把事態控制在最小。

5、 配合酒店做好下班後值班工作,檢查酒店營業場所情況並做好記錄。

6、 負責酒店內部車輛的管理工作,發放停車牌。指揮車輛停放。

7、 要熟悉每天客情,配合營銷部對來店客人做好接待、引導工作。

8、 熟悉酒店各崗位消防器材的配備情況和擺放位置。

9、 定期對消防器材的完好情況及影響安全的因素做檢查,並有檢查記錄。

10、 做好酒店的安全屏障,遇事敢向前,不退縮,不迴避。

二、專業技能

1、 對消防知識有全面的瞭解,能正確使用消防器材。

2、 能統一、正確的使用車輛指揮手勢和語言。

3、 熟悉酒店各部門設施設備及接待能力。

4、 掌握酒店規定的接待流程和服務語言。

三、 行為規範

1、 妥善保管配發的安保器械,不得丟失和擅自使用。

2、 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加強組織紀律性,遇事勤請示、勤報告。

3、 堅守崗位、克盡職守,不脱離、不睡崗、不坐崗,不監守自盜,不閒聊。

4、 勤走動,勤巡查,控制防範在前,積極彌補在後。

5、 當崗期間要精神抖擻,威武英勇。不得萎靡不振,遇事撤退。

6、 客人車輛停穩後,要行禮,主動招呼,主動給客人開車門、搬東西。

7、 語言:使用普通話。當客人進店時要主動問侯。

“您好,歡迎光臨;您好,您今天是參加哪個聚會?。。。”

8、 監督員工打卡

四、清潔衞生

1、 每天上崗前第一件事是對衞生區域做徹底的衞生打掃(由夜班人員打掃),其它班次維護。

2、 衞生檢查標準按照《長富園林酒店衞生檢查標準》執行。

五、儀容儀表

按照《長富園林酒店儀容儀表規範》執行。

六、工作效率

保安部負責着整個酒店的安全,必須以最快的反應速度處理和應對各種突發事件。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推諉、逃避。必須嚴格服從酒店領導指揮。

七、工作態度

保安部是客人消費的第一站和最後一站,第一印象尤為重要。關乎着酒店的形象和聲譽。能否讓客人在酒店有一個滿意的消費。直接關係着客人最終的印象和評價。

所以,保安部人員必須以熱情、專業、積極、迅捷的工作態度面對所有顧客。

八、設施設備

由於保安部這個特殊的崗位,肩負着企業的安全問題。在設施設備這項考核內容中,除了對本部門設施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外。更重要的是對以下內容的掌握和了解:

1、 對整個企業結構佈局要充分熟悉和了解。

2、 對酒店消費器材的位置、完好程度要熟悉和掌握。

3、 對酒店的監控系統、門、窗、鎖、鑰匙、設備運行情況、水、電等直接影響安全的重要因素要重點監控。隨時掌握其完好和運行情況。特別是夜間安全事故高發時間段,要做到勤走動、勤檢查。防止安全事件的發生。

九、節能降耗

1、 整個外場光彩工程的控制。根據季節和客情狀況隨時監督和調整開關時間。

2、 在晚上營業結束後,及時檢查各部門的水、電的開關情況。做到及時控制和監督,以免造成浪費。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6

為規範公司員工加班管理的審批程序及有關加班工資計算,依據國家相關勞動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加班原則

1.公司提倡高效率工作,鼓勵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完成本職工作任務,原則上不提倡加班,如因處理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計加班。

2.嚴格控制每月加班時間不超過36個小時,保證員工的休息時間。 3.因公司特殊情況,需要臨時加班的員工必須服從安排。

4.加班部門如需要其他部門配合或提供相關資料,應於工作時間內提前以書面形式通知相關部門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二、加班分類

加班包括工作日(即週一到週五)延點加班、雙休日加班、節假日加班、公司統一安排加班、緊急任務加班、出差加班等。

三、加班手續的申請 1.加班申請的提報

所有加班申請需要在規定時間內填寫《加班申請單》提報,逐級經工段/科室、部門、分管副總或總經理審批同意後方可加班;並於下班前將已審批的《加班申請單》交人力資源部備案,人力資源部簽收人應簽名及註明簽收時間。

具體加班情況分類列表如下:

2.加班時需要其他相關部門人員配合的,需在申請單備註欄項中註明。 3.除公司統一加班外,所有加班必須提前申請,否則實際加班時間視為無效。

4.審批人出差時,可由上一級或下一級代為審批。 四、加班檢查及統計

1.員工所有出勤,均應如實打卡,記錄上班時間;加班時間未打卡且未辦理補籤手續的,人力資源部審核時有權利不予計算。

2.各部門、工段對所提報的加班人員情況最終如實上報,每月末在考勤表中彙總加班情況。

3.人力資源部應對申報的《加班申請單》結合出勤打卡數據,月末在考勤表中予以審核。

4.非生產員工加班時間以1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累計4小時為0.5個工作日,累計8小時為1個工作日,以次累計。

5.計件生產員工因為生產任務所產生的延點或上大班(即日加班在4小時以內的),僅計算當日出勤,不計加班;但可當月內進行申請辦理調休。

6.因工作需要連續性加班8小時以上的,在工作安排允許的情況下,可以第二天調休,但正常上班後當日下班前必須補辦調休手續,視為正常出勤;不計加班。

7.因公出差期間,出勤僅計算出行及出差時間,不計加班。

五、加班換休

1.員工加班或公司統一加班原則上採取1:1的比例進行調休。 2.員工在法定節假日(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國慶、春節)加班,採取1:2的比例發放加班工資進行補償。

3.員工因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遲下班,或工作時間內未完成本職工作而延遲下班,延長的時間不計加班。

4.員工加班後當月內不能安排員工調休的,公司按規定發放加班費。 5.加班調休的原則上當年內必須調休完,年內未調休完的視為自願放棄,公司不再給予加班調休。

六、加班費計算

1.加班費日標準為以個人基本工資除以當月標準工作日計;其他加班補助(夜班餐補等)參照公司相關標準執行。

2.公司副部長及以上管理人員統一不計加班費。 七、罰則

1.未依照本規定提前審批的加班,一律視為個人自願行為,不計加班。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時,無特殊理由推諉者,按曠工論處。 3.加班期間遲到、早退者,依照正常工作時間遲到、早退處罰。 4.加班期間消極怠工的,在指定加班時間內未完成限期或應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補償,並視情節輕重懲處。

5.為獲取加班費,採用不正當手段(如“正常工作時間降低勞動效率”、“虛增工作任務”、“加班時間未從事加班工作”)取得加班機會進行加班者,一經發現並核實,公司有權取消加班費,對相關責任人全公司通報批評,並處以200元罰款。

八、本規定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九、本規定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制定、修改、廢止和解釋。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7

1 進門制度:

1.1 員工進入公司大門着裝等應符合公司的要求,員工上班應在上班鈴響前進入公司大門。

1.2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入公司大門,應主動到門衞處登記。

1.3 工作場所不在公司的員工進出公司大門的,應主動出示證件。

2 出門制度:

2.1 員工在班期間,應堅守崗位。因公或特殊情況外出的, 應辦理出門手續。

2.2 員工出門實行“出門證”制度。“出門證”必須寫明外出具體事由(公事、事假)及外出時間,員工憑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在部門登記後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登記並辦理出門手續。員工回公司後應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註明回公司時間,並將出門證交部門登記。

2.3 當班的運行人員,由班長填寫“出門證”並簽名,值長簽字,員工回公司後將“出門”證交值長註明回公司時間。

2.4 部門負責人需要外出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如分管領導不在,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

2.5 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公司大門的人員,應持“通行證” 外出。

2.6 設備消缺憑“巡查出門證”從南大門進出。

2.7 員工就醫,憑就醫專用出門證。

2.8 保衞部門負責進出門人員的管理,凡在班員工外出的,一律憑“出門證”。員工無證出公司大門,門衞人員可強行干預。

2.9 員工持就醫出門證出門,從事與就醫無關事項的,按無證出門處理。

2.10 因公外出幹私活者,待崗。

2.11 各部門應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員工的出門情況,書面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

3 員工可對違規進出門現象進行舉報,經調查屬實的,違規者待崗,舉報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8

一、室內場所全面禁煙,做到“四無”:無吸煙現象,無煙具,無煙頭,無煙味;

二、首診醫師須詢問病人吸煙史,入出院病人須宣教控煙知識,並納入病歷質量考評;

三、全院職工有勸阻吸煙的責任和義務;

四、禁煙標誌掛在醒目位置:1、各科室醒目位置張貼標誌,禁止吸煙。2、門診大廳、住院大廳、電梯、候診區、會議室及走廊、廁所、樓梯都應張貼禁煙標誌。

五、對於違反者,按以下規定處罰:

1、醫務人員及行政工作人員穿工作服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2、科室辦公室內吸煙,發現一次,每人每次處罰200元;

3、凡是在醫院120車輛、商務車、轎車內吸煙,駕駛員未出面禁止或禁止無效一律處罰駕駛員,第一次扣當月獎金50%,累計兩次當月獎金全部扣完。同時扣除120車隊隊長當月職務津貼;

4、科室未設有控煙監督員(處罰100元)有監督員但無檢查督導及記錄(處罰100元),控煙辦公室隨機和不定期抽查,但每週不少於1次;

5、工休座談會無控煙宣傳和教育內容(處罰100元);

6、首診醫務人員未向患者進行控煙宣傳、或有宣傳無記錄(處罰100元);

7、科內未完成控煙知識培訓,或有培訓無培訓書面材料、參加人員簽字記錄(處罰100元);

8、無鼓勵和幫助吸煙職工戒煙的記錄(處罰100元);以上處罰,涉及科室扣款一律由科主任個人承擔。由控煙辦公室具體管理,監察科負責登記備案,財務科負責執行。

本制度20xx年5月1日正式生效。

花溪醫院20xx年4月29日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29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公司的標識管理,規範企業的整體形象,制定本規範。

第二條 公司實行標識制度。實施標識管理的目錄,由行政部門負責制定、調整和公佈。

第三條 需要使用到本公司LOGO的人員,必須遵守本辦法。 凡用本公司LOGO以對外宣傳的人員,必須經由相關部門許可,不得私自使用本公司標識進行一切對外活動。

第四條 行政部負責公司標識的審定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條 標識的使用方法:

(一)使用範圍:集德創建的整體形象宣傳,各業務公司整合宣傳使用此LOGO。

(二)標識形象要統一、鮮明,以確保公司標識的唯一性。

公司LOGO在使用過程中應該於四周留白1CM左右,保證公司標識的嚴肅性,不可侵擾性。

(三)使用標識時,圖形必須準確,並根據規定的式樣,按比例放大或縮小,不得擅自更改圖形的比例關係和色相。

標識的使用過程中,要求被許可人不得對標識進行任何諸如添加、刪減、變形、 扭曲方式的改變。

第六條 便籤、卡片等的設計和印製涉及到公司標識的,必須有統一的式樣。

第七條 違反本辦法規定的,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罰。

第八條 本辦法由行政部負責解釋。

第九條本辦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節日期間公車管理規定 篇30

1、罪犯在服刑期間可以與他人通信,但是來往信件應當經過監獄檢查。監獄發現有礙罪犯改造內容的信件,可以扣留。罪犯寫給監獄的上級機關和司法機關的信件,不受檢查。

2、罪犯親屬寄給罪犯的包裹、匯款或罪犯寄給親屬的包裹、匯款,必須按照國家郵章規定辦理,並經幹警認真檢查登記,罪犯簽章。如發現包裹夾帶違禁品,將視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3、罪犯按規定可以會見親屬。親屬必須持有《會見證》、身份證,並履行登記手續。會見應在監獄會見室或指定的地點進行,會見每月一次,每次不超過一小時,特殊情況可以適當延長。會見時禁止使用隱語、外國語交談。少數民族罪犯可以使用本民族語言。會見現場必須有幹警直接管理。

4、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可批准與配偶或直系親屬特優會見:

1)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且分級處遇在一級寬管的

2)進入二級寬管半年以上,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產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現且進入普管級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經監獄批准的。

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經罪犯及其親屬申請,每月可安排一次,會見時間可延長至24小時。 罪犯與配偶一方患有傳染性疾病的,或《結婚證》等證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優會見的情形,監獄應拒絕安排特優會見。

5、凡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罪犯,可批准與親屬共餐:

1)符合特優會見條件的

2)被評為改造積極分子、監獄表揚,或受到立功獎勵的

3)進入一級寬管或進入二級寬管三個月以上的

4)在改造或生產中表現突出的普管級罪犯,計分考核連續三個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6、監獄安排罪犯與配偶同居、與親屬共餐,可適當收取費用,但要低於社會同等條件的收費標準,並要經當地物價部門核准,不得以盈利為目的。收取的費用,單獨建帳,主要用於改善罪犯學習、生活等條件。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wngqlw.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