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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教職工准入制度

學校教職工准入制度

是本人自薦或他人介紹要求來我校任教的中、國小教師,學校將全面綜合考察接收者的師德規範、政治素質、專業素質,重點考察教育教學能力。

學校教職工准入制度

具體工作程序:

1.凡是申請來校任教的教師均要按照學校教學處所指定的教學內容進行試講。

2.教師試講時,全體中層以上幹部及相同學科的教師在工作時間不衝突的情況下均要前往聽課。

3. 結合試講情況,由學校校務會研究決定該教師是否調入。並於15天之內由學校組織人事部門給對方以明確答覆。

4.通過試講教師要到指定醫院(xx區第x醫院)進行體檢,待體檢合格後,方可辦理調入手續。

5.調入教師要服從學校教育、教學工作安排並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書,聘用合同採用一年一簽方式。

6.調入教師在校工作一年期滿後,如雙方均有意可續籤合同

7.對不適應學校工作或達不到學校教學要求,合同到期自動中止,不再續簽。

8.非教學人員採取內部調劑,原則上不再調入。特殊情況另議。

附:中學教師准入條件

1.大學本科以上學歷(與所任教學科相一致)

2.年齡男在45歲以下,女在40歲以下。特殊條件年齡可適當放寬。

3.要具備國中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附:國小教師准入條件

1.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原則上與所任教學科相一致)

2.年齡男在45歲以下,女在40歲以下。特殊條件年齡可適當放寬。

3.要具備國小及以上層次教師資格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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