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園及健康檢查制度(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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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園及健康檢查制度 篇1
1、入園檢查。幼兒入園前必須在指定的市、縣婦幼保健院進行全面健康檢查,經體檢、化驗等項目檢查,確無傳染性疾病,且最近二個月內無傳染病接觸史者方可入園。對離園一個月以上或去外地(離開本市)返回時,須重新體檢方可回園。
2、定期體檢。每半年為幼兒測身高、體重、視力一次,每年5月份為幼兒進行全面檢查一次,按WHO體格發育評價標準對幼兒身高、體重進行評價。體檢中發現有異常情況要採取相應措施,對於一般性疾病給予及時處理;有營養不良、中度以上貧血、中度以上肥胖、佝僂病等的幼兒應轉入體弱兒管理或建專案管理;發現缺點兒進行登記管理,及時給予矯治。
3、晨間檢查及全日觀察。認真做好一摸,有否發燒;二看:咽部、皮膚和精神;三問: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物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4、工作人員體格檢查。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到指定的醫療保健單位進行體檢,經體檢合格由檢查單位簽發健康證明書後方可上崗工作。對患有國家法定傳染病及乙肝表面抗原陽性、滴蟲性黴菌性陰道炎、化膿性皮膚病、精神病、肢體殘缺者,不得從事保教工作和炊事員工作。在工作中發現患急、慢性的傳染病、病原攜帶者以及有礙於幼兒身體健康的疾病,要及時隔離與調離。
入園及健康檢查制度 篇2
1、晨檢:每天來園晨檢時請家長如實告知保健老師或本班教師幼兒健康情況,各班教師、保健醫認真進行自身和對幼兒體温檢測篩查記錄工作。各班教師上午8:30以前電話聯繫因病缺課未來園幼兒的身體情況並認真填寫記錄。
2、午檢:保健醫在幼兒午睡前認真對幼兒進行體温檢測篩查並做好記錄。
3、晚檢:保健醫在幼兒午睡後認真對幼兒進行體温檢測篩查並做好記錄。
4、各班教師在上午8:30對因病缺課幼兒進行電話回訪訪,並於中午12:30前將回訪情況、幼兒體温檢測情況、各班全日觀察情況及時上報保健醫,然後幼兒園彙總當天情況如實上報園長。
5、園長作為第一責任人隨時抽查各班防控工作落實情況,及時記錄並糾正違規操作行為。
6、各班教師每天中午12:30,將有關因病(發熱、咳嗽、咽痛、頭痛)未來園幼兒的名單上報保健醫,並做好全日觀察工作。
7、由保健醫每天下午13:30點上報園長。
入園及健康檢查制度 篇3
一、目的
為建立本院職業健康檢查管理體系,確保職業健康檢查的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同時考慮本院的工作特點和要求,形成以下制度,加以保持和實施。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省衞生廳批准我院職業健康檢查範圍的職業健康檢查工作。
三、組織機構
體檢科為本院對外進行職業健康檢查的常設辦事機構;成立“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當主檢醫生不能對職業健康檢查結果做出明確診斷時,由綜合診斷小組集體討論後再做出檢查結論和處理意見。
四、職責
體檢科醫護人員及職業健康體檢醫生主要職責為:對外受理職業健康檢查申請;核對職業健康檢查人員、工種,確定檢查項目;組織體檢;體檢資料彙總、分析、體檢報告的出具。
五、業務管理
(一)職業健康檢查的原則
1、體檢科獨立進行職業健康檢查,職業健康檢查結果不受任何組織和個人干擾。
2、職業健康檢查應當遵循科學、公正、優質、高效、便民的.原則。
3、疑似職業病診斷必須由“職業病綜合診斷專家小組”集體診斷。
(二)職業健康檢查要求
1、職業健康檢查必須嚴格依照“職業健康檢查工作程序”進行。
2、職業健康檢查內容應當結合職業病危害接觸史,依據《職業健康監護管理辦法》附件1(職業健康檢查項目及週期)的規定進行。
3、職業健康檢查記錄應規範、詳實,健康檢查診斷報告規範,並由診斷醫師簽名。
4、對重大疑難病例或者國家還沒有頒佈職業病診斷標準的病例,難以作出明確診斷時,應當向患者及用人單位説明情況,提出處理意見或建議轉診至省級具備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機構確診。
5、對不能確診的疑似職業病病人和沒有證據否定職業病危害因素與臨牀表現之間的必然聯繫的病人,應當提出必要的醫學觀察或住院觀察建議,提出會診建議,並向患者和用人單位説明情況。
6、職業健康檢查報告應在體檢結束1月內送至用人單位或勞動者。
(三)相關業務管理
1、與職業病診斷相關檢驗、檢查、檢測必須採用職業病診斷標準或其他國家標準規定的方法。
2、為鑑別診斷或其它原因需將患者轉診其他醫療機構檢查時,應當考察其資質並簽訂質量保證協議。
六、疑似職業病轉診和報告制度
1、發現疑似職業病患者,應當及時向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和用人單位報告,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並建議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衞生機構明確診斷;
2、發現疑似急性職業中毒三人以上或發生死亡的疑似急性職業病時,應立即電話報告所在地衞生行政部門及用人單位,同時告知勞動者本人,並建議將疑似急性職業病患者轉診至取得職業病診斷資質的醫療衞生機構明確診斷;
七、設備管理制度
1、加強檢驗、檢查設備的維護保養,確保檢驗、檢查結果準確可靠。
2、與職業健康檢查、診斷相關的檢驗、檢查設備必須通過計量檢定或規定程序的自檢,同時做好自檢記錄。
3、檢驗、檢查設備大型儀器設備應有完整的操作規程,嚴格按規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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