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安全檢查制度
- 規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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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檢查要求:
2、注意園舍、活動場地、活動器具、玩具、用具的使用安全,避免觸電、砸傷、摔傷、燙傷等事故的發生。
避免觸電:檢查線路、插座、接線板的擺放。
避免砸傷:檢查各類物品的擺放。
避免摔傷:檢查教師組織幼兒活動時的情況。
避免燙傷:檢查飲用水温、飯菜的温度,以及這些物品的擺放是否規範。發現問題及時指出、糾正,並作好記錄。
3、藥物必須妥善保管,吃藥時仔細核對,有毒物品專人管理,並嚴禁放在幼兒易,接觸部位。各種消毒藥品、幼兒藥物保管和服用由保健老師負責。
4、建立健全兒童接送制度,不丟失幼兒。
(1)安排好早值班、晚值班人員,做好值班記錄。
(2)接送時間:來園7:30~8:30時
離園16:00~17:00時
(3)要求家長按接送時間接送幼兒。
(4)接送幼兒,原則上由幼兒的父母或祖父母、外祖父母負責,總之接送人員必須穩定,接送人員必須是幼兒認識的。如有特殊情況請人代領,必須事先請幼兒帶條或與本班老師聯繫。
二、安全檢查工作落實到定人、定時、定期,並有專人負責檢查。
1、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長:向昌秀
分管組長:馬海燕
組員:陳愛華魏海枚姚澤娟向蘭芳習靜習文學
2、檢查時間:每週一次小檢查,每月一次大檢查。
3、專人負責:值周老師
日常配合操作:值日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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