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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器械管理制度(精選3篇)

保安器械管理制度(精選3篇)

保安器械管理制度 篇1

物業保安器械管理標準作業程序

保安器械管理制度(精選3篇)

1.0目的

保證保安器械功能完好,使用正常。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管理處保安隊所有保安器械的管理。

3.0職責

3.1保安隊主管負責保安器械的'申購、發放、送檢、保養。

3.2保安隊領班負責備用保安器械的保管、發放並予以記錄。

3.3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器械。

4.0程序要點

4.1對講機維護與管理

4.1.1保安隊領班負責建立對講機通訊器材台賬。

4.1.2對講機只供當值的保安員和幹部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由保安隊主管同意方可。

4.1.3對講機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幹部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否則按違紀處理。

4.1.4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乾布擦拭機身,並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5幹部或保安員在交接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領導。

4.2警棍的使用

4.2.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警棍,嚴禁用警棍嬉戲打鬧或交給他人玩耍。

4.2.2所配警棍只供保安員在緊急下防衞使用,非值班,執勤人員嚴禁佩帶和使用。

4.2.3嚴禁將警棍提供他人使用,無特殊情況或未經保安隊主管批准,嚴禁攜帶警棍外出。

4.2.4交接班時,對警棍進行檢查並記錄於《交接班記錄本》上。

4.3手電、雨衣的使用

4.3.1保安員要愛護使用手電、雨衣,非晚間或下雨時不得使用,嚴禁將雨衣、手電筒、電池佔為己用。

4.3.2對雨天用過的雨衣要及時用乾布擦拭乾淨並摺疊整齊後交領班保管。對使用完畢的手電要用乾布擦試乾淨並將電池卸出。

4.3.3交接班時,對雨衣、手電進行檢查是否完好或正常,並記錄於《交接班記錄本》上,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部門主管。

5.0相關支持性文件

《保安巡邏標準作業程序》

保安器械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保證保安器械的完好無損及正常使用,延長器械的使用期限。

2.適用範圍

適用於保安大隊保安器械:對講機、膠棒、武裝帶、手電筒、巡更棒。

3.職責

3.1當班治安員負責器械器材的使用、並進行妥善保管。

3.2保安主任負責保安器械的統一管理、發放、送檢。

4對講機的管理

4.1對講機的使用及保養

4.1.1對講機只供當值治安員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保安主任批准後方可使用。

4.1.2對講機嚴格按頻率使用,嚴禁治安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

4.1.3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每台對講機主機與電池均有編號,充電完畢後,必須用與之對應的電池,不得混用,以避免出現交叉充電,損壞電池。

4.1.4交班時要用乾布擦拭機身,治安員在交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領導。

4.1.5使用對講機時,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對講機只能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帶上,禁止手提對講機天線。

4.1.6定期對對講機電池及主機件進行性能檢查,如發現有正常損壞,必須書面向隊長説明損壞的原因,嚴禁擅自進行維修。

4.1.7嚴禁將對講機及備用電池隨意亂放,對講機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8嚴禁淋濕對講機或使對講機受較大的震動。

4.2對講機的對話要求

4.2.1持對講機呼叫對方前,首先報出自己的'崗位(位置)。

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請回答。'

乙:'收到,請講。'

通話完畢後:

甲:'謝謝。'

乙:'不客氣。'

4.2.2使用對講機敍説或彙報時,要簡明扼要,不得長時間佔用對講機講話。

4.2.3使用對講機通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嚴禁使用粗言穢語。

4.2.4在他人使用對講機時,不得插入話題搶用,緊急事件時除外。

4.2.5在緊急報警時須保持冷靜、敍説清楚以便及時做出處理。

4.3警棍使用的管理

4.3.1警棍是治安員執勤時佩帶的自衞防暴器械,治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

4.3.2當值治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左側,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4.2.3當值治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4.4警棍的使用

4.4.1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對方講話。

4.4.2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治安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4.4.3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後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保安器械管理制度 篇3

一.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未受威脅的情況下,保安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二.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講話。

三.當值保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四.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後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佩帶的自衞防暴器械,保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

五.當值保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後側。

六.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對講機使用規定

對講機是保安部必備的重要通訊工具,全體保安人員必須執行對講機使用規定,熟悉對講機的性能,愛護並熟練地使用對講機。

一、持機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將天線拆下來使用。

二、發現對講機有損壞或通訊失靈,持機人應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由部門主管檢查後交維修部維修,嚴禁自行拆修。

三、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調其他頻率。

四、嚴格按對講機充電程序充電,以保障電池的'性能、壽命和使用效果。

五、交接班時,交機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狀況;接機者當場查驗,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當值主管或班長。

保安服務對講機對話要求

一、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範禮貌用語,嚴禁用對講機粗言穢語、開玩笑或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二、呼叫對方時,先報自己崗位,再呼對方,並在最後講“收到請回話”。

三、收接方回話後,呼方要簡明扼要地將情況講清楚,收接方收到情況或信號後,應回答“清楚”或“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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