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管管理制度(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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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管管理制度 篇1
1、目的和範圍
通過制定該管理制度,確保我公司所選定的供應商提供的產品符合《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範》要求。
本制度適用於我公司的供應商以及與此相關的各職能部門。
2、編制依據
《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工作指南》。
3、職責
3.1本部門業務人員負責對供應商資質的初步考核,對所提供產品的初
步檢驗,發生問題後與供應商協商解決問題的聯繫工作。
3.2部門負責人負責對業務人員提供的各個供應商的相關資料進行審核,落實,確定。
3.3最後彙總所有相關資料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3.4本部門資料員負責供應商的文件資料歸檔管理。
4、工作程序
4.1新供應商的選擇
4.1.1根據公司生產的要求,確定需要採購的原輔料、設備、勞動防護
用品等是否符合危險品目錄中的危險品,對這些危險品進行學習,瞭解產品的特性。
4.1.2對供應商的資質進行考核,要求各供應商根據實際情況提供相關的資料,如:危險品生產許可證、危險品經營許可證、危險品技術指導説明書、危險品標籤等證明材料。
4.1.3彙總後,報管理者代表審批,對該供應商所供產品進行試用(不需試用的由質檢處化驗,直接由車間使用),根據該產品的質量、性能,使用情況,安全特點、相關資質證明、價格和售後服務等方面進行確認,選定合格供應商。
4.1.4把確定好的各供應商分門別類的歸檔管理,建立合格供應商檔案,納入《供應商管理台帳》,報管理者代表審批。
4.2合格供應商的續用
4.2.1從該單位確定為合格供應商開始,每年年底彙總後進行一次綜合
評價,填寫《年採購一覽表》,由生產使用部門、技術處、採購部門聯合對該供應商進行評價,進行動態管理。
4.2.2不符合標準的,取消其合格供應商的`資格;能符合我公司要求的,給予續用;最後報管理者代表批准,確定下一年的《供應商管理台帳》。
4.2.3根據公司生產的要求,報管理者代表批准,可以隨時增加合格供應商或取消不符合條件的供應商。
5、採購程序
5.1採購各產品時,接到計劃處下達的採購計劃,可以根據實際情況(必要時)要求供應商提供相關危險品的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危險品技術指導説明書、危險品標籤等資料以及合格證,以確保產品符合安全要求。
5.2進行初步檢驗以後,不符合條件的可要求供應商提供資料或選擇退貨;符合條件的才可以進廠、入庫,辦理相關的手續。
5.3採購部門發現問題,應及時與供應商聯繫,把信息及時反饋給供應商,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採購風險,確保採購的產品符合要求。
6、相關記錄
6.1年採購一覽表。
6.2供應商管理台帳。
6.3合格供應商檔案。
商管管理制度 篇2
1.目的
為了確保原材料,設備及售後服務的質量,規範供應商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2.資格預審
企業供應部門和相關部門在供應市場充分調查的基礎上根據生產需要和供户基本情況,編制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應當包括招標項目的.技術要求,對投標人資格審查標準、投標報價要求、評價標準和擬簽定合同的主要條款,並擬定標底,供應商根據所需材料設備的安全技術要求製作標書,進行投標,接受資格預審。
3.選用
企業供應部門根據供應商提供的產品,從質量、性能、使用説明、價格、售後服務、安全特點、相關資歷證明文件、投標單位企業信譽、長期合作承諾、經濟實力及承擔風險能量資格進行確認,選擇供應商,簽訂供應合同。合同內應有安全管理條款。
中標供應商拒絕接受《中標通知書》或接受《中標通知書》後不按時簽定者,供應商三年內不準進入公司物資資源市場。
4.續用
企業供應部門應對合格供應商進行評價,對產品質量高、誠實守信、信譽高、售後服務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給予續用。
企業供應部門應經常識別與採購有關的風險,及時反饋給供應商,以便降低採購風險,確保所採購的產品符合要求。
5.檔案
將確定合格的供應商進行造冊,形成供應商名錄,建立檔案,包括供應商的資質證書複印件、產品規格、價格、安全特點以及管理情況的有關資料。
商管管理制度 篇3
一、總則
為了合理、有效地評估員工的工作績效,充分整合與發揮人力資源效益,提高工作效率,促進公司良性運作,結合公司現階段實際情況,特制定本績效管理制度(試行)。
二、考核目的
1、將績效考核轉化為一種管理過程,形成一個員工與公司雙向溝通的平台,以增進管理效率。
2、為公司員工的職業發展計劃的制定和員工的薪酬待遇以及相關崗位調整提供人事信息與決策依據。
3、對員工在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能力、努力程度以及工作實績進行客觀評價,明確工作方向,幫助員工提升工作績效和能力從而有效提升公司整體績效。
三、考核原則
1、三公原則:形式公開,客觀公正,結果公平合理。
2、反饋原則:評估結果反饋予被考評人,肯定成績,説明不足,指導方向。
3、獎懲原則:考核結果與薪資獎勵、人事異動掛鈎,獎罰分明。
四、適用對象
本制度主要根據公司職級系列及職級系列工作特性進行編制,涵蓋公司所有員工的考核。
五、考核週期
考核週期分:月度績效考核及年度績效考核。
1、月度考核於次月5日前彙總考核結果。
2、年度考核於次年第一個月20日前彙總考核結果。
3、以上時間如遇到節假日或特殊情況順延。
六、考核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質檢小組職責
1、對公司各系列員工的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審核。
2、處理員工績效考核申訴。
3、績效考核獎罰結果審核。
(二)、人事行政部職責
1、彙總、統計考核結果,通報考核結果。
2、對考核各項工作進行培訓與指導,規範考核規程。
3、協調、處理員工關於考核申訴的具體工作。
4、根據考核結果核算獎金,提交財務發放。
5、為員工建立考核檔案,作為獎金髮放、工資調整、崗位調整的依據。
(三)、各部負責人的職責
1、負責部門員工考核工作的整體組織及實施。
2、負責對下級進行考核評估。
3、負責所屬員工的考核結果反饋,並幫助員工制定績效考核工作任務改進計劃。
七、績效考核指標與權重
(一)、績效指標設置
1、績效考核根據不同職級、不同部門及崗位特性,設置相應kpi關鍵績效指標及相應權重,結合綜合評定規定以及安全責任考核進行評估。
2、績效考核指標與權重的設置,突出職能導向管理、層級管理、崗位管理、計劃管理、執行力管理,並通過綜合評定對員工個別典型情況進行輔助考核,以及通過安全責任考核強化安全管理,以使各職級考核形成整體運作,環環相扣,相互影響,相互促進,以此逐步形成富有向心力的經營管理團隊。
關鍵績效指標設置表
職級 系列崗位kpi指標權 重考核人或考核途徑
高級 系列總經理常務副總經理得分6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營運副總(營運總監)得分4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常務 副總經理分管工作平均得分7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監管工作平均得分3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總監主管工作總結及計劃編制得分30%(副)總經理
個人工作計劃完成得分2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分管經理平均得分5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中級 系列經理部門工作總結及計劃編制得分20%總監或分管領導
質檢不合格項整改得分30%質檢小組彙總統計
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得分5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營運經理 安全經理部門工作計劃完成得分2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質檢不合格項整改得分30%質檢小組彙總統計
有效投訴得分5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保潔經理保潔綠化達標得分7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質檢不合格項整改得分30%質檢小組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初級 系列常態化類有效投訴得分4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質檢不合格項得分30%質檢小組彙總統計
部門經理(上級)得分3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非常態化類直屬上級評分40%直屬上級
間接上級評分30%間接上級
直屬上級得分3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員級 系列基層員工直屬上級評分40%直屬上級
間接上級評分30%間接上級
直屬上級得分3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保潔綠化保潔綠化達標得分100%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獎罰分由人事行政部按實彙總統計
(二)、績效指標説明
1、工作總結及計劃編制得分總分100分,主要依據如下幾點評分:
(1)、不按規定時間編制並提交周/月工作總結及計劃的,每發生一次扣5分;
(2)、周/月工作計劃應對部門職能或崗位職責進行合理分解、列入計劃,應計劃而不計劃的;
(3)、周/月工作總結及計劃的編制須做到工作內容明確、執行標準或完成情況明確、完成時間明確、責任人明確;
(4)、不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編制工作計劃的。
以上(2)、(3)、(4)三點,每發生一項不合格扣2分。
2、工作計劃完成得分=工作計劃實際完成量/工作計劃應完成量×100。
3、質檢不合格項整改得分=質檢不合格項實際完成量/質檢不合格項應完成量×100。
4、有效投訴得分:滿分為100分,每發生一次扣2分。
5、質檢不合格項得分:滿分為100分,每發生一次扣2分。
6、初級系列常態化類指:針對現場常態化管理崗位設置,如:營運主任、安全主管、工程主管、客服主管;初級系列非常態化類指:針對非現場常態化管理崗設置,如:培訓績效、會計主管、設計師、策劃文案、線上營運主管、祕書;
7、基層員工指:除保潔綠化以外的員工。
8、獎罰分,包括:按綜合考評規定進行考核的獎罰分、安全責任事故處分。
(1)、綜合考評規定獎罰分(詳見附件)
(2)、安全責任事故處分(如下表所列):
安 全 責 任 事 故 懲 處安全事故責任一般安全事故中等安全事故重大安全事故嚴重安全事故
次要責任減5分減10分減15分減20分
主要責任減10分減15分減20分減25分
附 注 説 明
1、一般安全事故界定;造成損失500元以下,或對崗位工作造成影響。
2、中等安全事故界定;造成損失500元~1000元,或對部門工作造成影響。
3、重大安全事故界定;造成損失1000元~5000元,或對公司工作造成影響。
4、嚴重安全事故界定;造成損失5000元以上,或對公司工作造成嚴重影響。
5、此懲處僅限評分使用,至於其它責任處罰依照公司其他相關制度執行。
9、營運管理中心總監、營運服務部經理、營運主任,物業管理中心總監、小區客服中心主管、安全服務部經理、保潔綠化部經理,以及工程管理中心總監、經理、主管在按上述考核項目彙總得分(常規項目得分)的基礎上,尚需結合費用收繳率得分加權合計最終考核得分(此項視工作開展及績效考核實際需要逐步修繕並推進)。具體權重參照如下表所列:
部門崗位常規項目 得分權重(%)商場費用收繳率得分權重(%)小區費用收繳 得分權重(%)
營運管理中心總監7030--
營運經理6040--
營運主任5050--
物業管理中心總監601030
小區客服主管50--50
安全經理801010
保潔綠化經理801010
工程管理中心總監702010
經理801010
商場主管8020--
小區主管80--20
説明
1、費用收繳率=實收費用額/應收費用總額×100%;
2、商場、小區費用收繳率分別達到規定上限收繳率指標(具體由公司根據不同階段實際確定)得分為100分,收繳率不足規定下限收繳率指標(具體由公司根據不同階段實際確定)得分為0分,處於以上兩規定收繳率指標之間按實際收繳率核計得分;
3、費用收繳得分=費用收繳率×100
(三)、績效考核任務調整
績效考核中的工作績效目標執行進度落後或執行發生困難時,應視該項問題的嚴重程度與影響大小,按下列情況酌情處理:
1、該問題將影響其他工作績效目標的完成時,由直接負責人協調有關部門商定解決或上報公司領導協商解決。
2、由於客觀環境因素影響而使工作績效目標執行發生困難,無法解決時,可由工作績效目標執行人提出修訂申請,經分管領導和總經理批准後,對原目標進行修改,報人事行政部備案。
八、考核形式
(一)、月/周工作總結及計劃編制考核。
(二)、月/周工作計劃執行情況考核。
(三)、質檢小組定期與不定期質檢不合格項整改落實考核。
(四)、有效投訴/質檢不合格項考核。
(五)、綜合考評。
(六)、安全責任事故考核。
(七)、費用收繳得分考核。
九、績效考核程序
(一)、月度考核
1、新月度開始,人事行政部將審核通過的`月/周工作計劃及績效考核表單發給各部門負責人。
2、考核期間,部門負責人記錄被考核者的關鍵績效事件及期間質檢不合格項整改等考核信息作為考核打分的依據。
3、月度結束次月2號各部負責人將績效考核表交回人事行政部彙總統計。
4、人事行政部根據績效管理日常檢查結果及日常質檢小組檢查結果進行各部績效考核結果審核,計算考核係數,統計考核結果,報分管領導及總經理審核。
5、部門負責人將考核結果反饋給被考核人,並制定績效改進計劃,若被考核人對考核有異議可向人事行政部及質檢小組提出申訴。
(二)、年度考核
年度結束時,人事行政部根據本年度十二個月的月度績效考核總分計算平均分為該年度考核得分。
(三)、考核須知
考核實施人或部門須按照績效考核指標與相應考核表的項目和考核要求,對照員工考核期內的工作表現進行評定打分。總評分可以超過100分,也可以得負分數。
考核實施人對員工進行考核時,應注意以下問題:
1、不徇私情,力求評價客觀、公正、嚴謹;
2、不輕信偏聽,以被考核者在日常業務工作中的具體事實為依據作出評價,而不是根據其檔案資料(學歷、工齡、年齡、性別等)進行評價;
3、不對被考核者在考核期限之外、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4、注意避免憑總體印象,誇大或縮小被考核者的成果、態度以及工作中表現出來的能力;
5、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
6、對考核結果,進行總體綜合修正,以消除以偏概全傾向、邏輯推斷傾向、寬容傾向、過分集中傾向、極端傾向以及人為假象,避免偏頗與失誤。
十、績效考核反饋
1、考核以數字化的方式評比出優劣,為相關工作提供有效依據。
2、考核使各部清楚知道目前工作中的不足,有計劃有目的的進行改進,提高工作效率。 考核實施人須將考核結果(包括考評得分和總結評語)通知被考核人,並做出説明,指出其優缺點與錯誤,同時提出改進意見。
十一、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
對員工的考核結果,作為公司管理的可靠依據,用於績效獎金、年終獎金、“優秀員工”評選、調薪、晉升、降職、調動等人事待遇工作。
(一)、考核結果與薪酬掛鈎
1、初級系列(含)以上員工績效考核:
月度績效獎金:除工資外與月度考核評估掛鈎的獎金,適用於初級系列(含)以上員工。月度績效獎金標準基數按員工所在的部門、擔任的職務或從事的崗位確定,以考核的形式向業績優秀者傾斜,形成動態激勵效果,提高員工執行力。初級系列(含)以上員工月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作為員工異動(包括晉升、降職、解除勞動關係等)或薪酬發放的依據。月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按月度績效獎金基數100%核計月度績效獎金,綜合得分在100分以上及綜合得分在90以下按實際得分以百分比形式核計月度績效獎金,月度績效獎金按季度為週期發放。
初級系列(含)以上員工月度績效獎金基數所佔薪酬總量比例表
職級系列崗位月度績效獎金基數所佔薪酬總量比例
高級系列總經理15%
常務副總15%
營運副總15%
總監15%
中級經理10%
副經理10%
初級主管8%
副主管8%
2、員級系列員工績效考核:
員級系列員工按月進行績效考核,綜合得分作為員工異動(包括晉升、降職、解除勞動關係等)、月度部門優秀員工評選或年終獎金髮放的依據,不與月度薪酬掛鈎。
月度部門優秀員工評選僅適用於員級系列員工,各部門優秀員工名額由公司依據不同部門特性、編制進行分配。每名優秀員工按100元/月發放優秀員工獎。優秀員工的評比考核由各所屬部門進行內部考核評比,負責人進行月度工作鑑定説明,同時公司質檢小組協同公司人事行政部在日常工作檢查中同步設立對職員日常工作的巡檢記錄檔案,確保評比公正公開。具體如下表所列:
職員月度考核等級與得分系數對應表
項目安全 服務部保潔 綠化部小區 客服營運管 理中心工程管 理中心人事 行政部財務部
核定 名額4414311
優秀員工獎金標準每人100元/月
合計
備註其中安全服務部名額含車場收費員優秀員工
(二)、考核結果與人事異動、年終獎金掛鈎
考核結果與人事異動掛鈎關係表
考核得分考核評定
90分以上優秀
80-89分良好
70-79分稱職
60-69分基本稱職
50-59分不稱職
50以下差
附註1、月度考核差或連續兩次不稱職者,解除勞動關係。
2、月度考核不稱職或連續兩次基本稱職者,降職或降薪。
3、連續三次月度考核為良好(80分)以上的員工,有資格按公司規定報名參加晉升及調薪考核。如無職位空缺,可參與公司調薪評審。
4、年終獎金根據職級以及公司本年度經營的實際情況,擬定按月度薪酬總額標準基數,依照年度考核結果核計年終獎金。年度績效考核綜合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按相應標準基數100%核計年終獎金,綜合得分在100分以上及綜合得分在90以下按實際得分以百分比形式核計年終獎金,年終獎金於春節前發放。為體現年終獎金與年度工作情況相符的原則,員工實際年終獎金應按本年度實際工作天數核定。
5、年終考核評定為優秀(分數為90以上)或全年共有8個月度考核達優秀者,結合公司分配名額及排名,可授予“年度優秀員工”的光榮稱號,通報表揚,並結合崗位給予相應晉升、加薪。(最終還需按照公司分配的名額定)。
7、特殊情況,由所在部門專題報告申請特別嘉獎,並經總經理批准的有突出表現或貢獻的員工,可以不經考核而直接認定為“年度優秀員工”。
8、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選,應滿足轉為正式員工後工作滿三個月的要求。
9、凡考核結果符合公司解除勞動關係的規定,視為嚴重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公司不須作任何經濟補償。
十二、績效考評申訴
1、員工若對考核結果有異議,可在收到考核評價單七天內,向人事行政部申訴。由人事行政部負責調查,將調查結果向質檢小組報審,並依據對調查報告的批示修正失實考核結果。
2、在考核結束的當周內,考核評定為優秀的員工考核結果在公司內部公佈。如出現對結果有異議的情況,員工應在三天內提出。績效考核申訴答覆最遲不得超過七個工作日,且質檢小組的答覆為最終答覆。
十三、其他
商管管理制度 篇4
1、總則
1.1、為規範對承包商(服務供方)的管理,確保施工作業、生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適用於從公司承擔工程項目、日常勞務工作、運輸和裝卸的所有承包商的安全管理。
2、管理職責
2.1、項目發包部門負責實施對施工承包商的資格預審、評定、建檔和管理。
2.2、採購部、物資庫負責對運輸和裝卸承包方的資格預審、評定、建檔和管理。
2.3、安全員對承包商的`施工現場和安全措施落實負責監督檢查。
3、資格審查和年度評價
3.1、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項目主管部門負責對承包單位進行全面審查,對承包單位的合法性、適應性、可靠性、技術資質水平和安全保證條件進行確認,驗證如下證件。
(1)驗證承包方營業能力和經營範圍是否符合要求(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經營許可證、危運證等);
(2)驗證承包方管理能力和隊伍素質能否滿足要求(資質等級證書);
(3)審核承包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是否健全,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4)審核承包方以往業績表現;
(5)審核施工單位安全負責人和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安全管理資格證。特種人員持證情況。危險化學品運輸、裝卸單位的駕駛員、押運員、裝卸管理人員資格證等;
(6)若存在工程分包,審查分包合同及分包隊伍的資質。
3.2、各項目發包主管部門審查後,將承包商的相關資質審查資料及其編制的安全生產保證措施交安全部審查,經公司主管負責人審核批准,選擇承包商發包。
3.3、各項目發包主管部門每年對承包商安全生產表現作評價,並建立合格承包商名錄和檔案,作為選擇和續用承包商的依據。檔案包括承包商的資質證複印件、過去3 年的安全生產業績、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複印件、安全生產表現評價報告等。
4、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
4.1、項目發包主管部門和承包方要按《合同法》規定簽訂合同書,合同書中必須有安全條款或安全作業協議書,明確承包方單對施工或作業中發生事故的責任;存在分包的承包方要明確對分包單位所承擔的安全責任。
4.2、承包單位進入生產區施工或作業,要嚴格執行國家的有關法規標準及我廠各項規章制度。
4.3、工程項目施工單位要制定確保相關項目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報送公司審核。
4.4、承包工程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做好開工前準備,編制項目安全生產計劃和施工方案,按合同要求對所有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為員工配備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配備安全管理人員,檢查安全設施。
4.5、各類承包方必須承擔對本單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培訓的責任。
4.6、對進入公司內施工或作業的承包方所有人員,由各項目發包主管部門負責組織進行安全教育。
4.7、在進入公司關鍵裝置、要害部位區域施工前,由所在車間或部門再進行一次安全教育。
4.8、施工現場必須有指定人員監管,必須有警示標誌及根據作業情況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設施。
4.9、承包施工單位需進行動火、高處作業、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破土作業、臨時用電等,須經公司安全員同意,並嚴格執行本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和落實各項措施,方能施工作業。廠安全員負責對施工單位現場的檢查監督。
4.10、在重點、關鍵部位施工或作業,除承包商方設專人監護外,各項目發包主管部門必須安排專人在現場監管。
4.11、施工、作業臨時用水、用電,要辦理有關手續,嚴禁用消防栓供水。
4.12、安全員、項目發包主管部門應經常深入承包商施工或作業現場,監督檢查安全措施的落實情況,發現承包方作業人員違反安全管理規定,應下達整改通知並進行跟蹤檢查。對不落實安全措施的承包方,根據性質、嚴重程度,有權要求停工整頓和提出按合同有關規定處理。
商管管理制度 篇5
為加強承包商和供貨商的安全管理,使其嚴格遵守公司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防止因為承包商和供貨商的責任而影響公司的聲譽和效益,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承包商和供貨商(以下稱相關方)包括為公司完成某些工作或提供服務以及供應原材料、設備設施、配件的`單位和個人。
二、相關方參與公司的承包活動前,必須經生產部按照規定進行資格預審,預審的主要內容有:承包商的資質證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以往的業績表現、經營範圍和能力、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持證、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等。
三、相關方由生產部負責管理,並建立承包商檔案。生產部負責在開始活動前對相關方的主要人員進行安全培訓教育,作業過程進行安全監督,評價其表現情況,明確續用的方法、標準和要求等。
四、相關方在與公司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應簽訂安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該合同與施工、購銷合同一起存盤保管。
五、相關方要認真學習和遵守公司的企業規章制度,服從管理。相關方還應對所屬人員進行教育,確保職工遵章守紀,達到文明、安全施工。
六、在施工過程中,生產部應派專人對施工隊伍進行管理,協調勞動關係,及時地發現問題,解決問題,確保安全施工。
七、相關方在作業過程中,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組織安全技術人員對工程安全進行巡查,保證作業品質和安全。
八、相關方要嚴格遵守安全合同,應接受生產部和車間的安全監管。
九、在作業過程中如果相關方多次違反公司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且拒不整改的,生產部要責令相關方停止作業。
十、有不良表現,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影響企業形象的相關方,在以後的活動中,不得讓其參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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