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文祕 >規章制度 >

中學教職工考勤制度

中學教職工考勤制度

一、對請假的要求:

中學教職工考勤制度

1、教職工因有事離崗,必須辦理請假手續,因事情緊急不能及時請假的,到校後必須及時補假,否則按曠工論處。

2、請假須填寫請假條,一式三份,一份處室備案,一份交值周幹事,一份交本週簽到領導(備於簽到冊上)。

3、請假一節視為半天,兩節視為一天(按天請假的不再折算)。

4、教職工請假,必須對自己擔任的工作提出安排意見,取得相應處室領導的同意後,報相應領導審批,經批准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

5、假期結束後,要到簽到領導處辦理銷假手續,不辦理銷假手續視為曠工。

6、會議請假指:學校集體性大會和各組、處室組織召開的常規會議請假。

7、請假三天以內由主管副校長審批,三天以上由校長審批,會議假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學人員請假須教務處同意並簽註意見後,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教輔、工勤人員請假須由總務處同意並簽註意見後報校長或副校長審批。

8、考勤每週一統計,每月一彙總,每學期一總結。

二、請假處理辦法:

1、喪假(指直系親屬):父輩為一週,祖輩為三天,同輩為兩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2、婚假為一週,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3、產假:按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執行。正常假為90天,大齡為100天。請假須提前辦理請假手續,超過規定天數須辦理續假手續。

4、病假(指有市醫院及以上住院手續的),病假5天(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15元。病假5天以上一個月(含)以內每天扣罰津貼10元。病假在一個月以上,按照青教發【XX】146號文件執行。

5、事假(含會議假):每天扣罰津貼20元,每節扣罰津貼10元。

6、簽到假:一月內有二次請假扣罰1元。

7、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假:請假每次扣罰10元,勞動請假每天扣罰50元。

8、因公負傷請假,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執行。

三、曠工的處理辦法:

1、曠工一天扣罰個人月工資總額的22分之1,曠工一節按半天計算扣罰。

2、曠會一次或自習曠輔一次扣罰10元。教師安排值班缺崗一次扣罰8元。

3、大型集會或大型活動曠工每次扣罰20元,勞動曠工每次扣罰80元。

4、會議遲到每次扣2元、早退每次扣罰5元,簽到缺籤每次扣罰1元。

5、當日查崗每次查出一次不在本崗上的扣罰5元。查堂不在崗按曠工處理,上課遲到或離崗一次扣罰10—15元。

6、升旗檢查不在扣罰2元。一月內有5次不參加大課間活動扣罰5元。(請假不計)

7、年度內病假、事假累計超過30天以內曠工累計超過5天(含)以上等按照市勞動人事部門和教育局文件規定執行。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wenmi/guizhang/mgel.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