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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專教職工考核制度

中專教職工考核制度

為了全面、客觀、公正評價學校教職工的德才表現和工作實績,根據《xx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暫行辦法》(甘人發[xx]35號),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中專教職工考核制度

一、考核原則

考核是對工作人員進行的年度綜合評價,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堅持客觀公正、民主公開、注重實績的原則。考核工作在每年年末完成,最遲不得超過翌年一月底。

二、考核項目及規定比例

考核共5項,總分100分,其中:

1、政治思想(佔4%);

2、民主測評(佔4%);

3、基本項(高級佔24%、中級佔26%、初級佔28%);

4、加分項(高級佔8%、中級佔6%、初級佔4%);

5、平時考核(佔60%)。

三、考核程序及計分辦法

(一)政治思想

從政治思想、理論學習、師德師風、升國旗儀式、參加各種會議等方面對全體工作人員進行量化考核。

1、政治思想(60分):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顧全大局計滿分。

2、理論學習(10分):重視理論學習,保質保量完成學校要求的學習筆記、心得體會,根據檢查情況分等次計分,一等10分,二等8分,三等6分,無學習筆記者本項不計分。

3、師德師風(10分):師德高尚、愛崗敬業、嚴謹篤學、教書育人、關愛學生、自尊自律得滿分,在師德師風方面存在問題,造成不良影響視其情節扣分。

4、升國旗儀式(10分):敬重國旗,參加升國旗儀式計10分,每缺席一次扣2分。

5、參加各種會議(10分):積極參加學校要求的各種會議、活動計滿分,每缺勤一次扣1分。

(二)民主測評

由同級同類人員在述職評議的基礎上,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民主測評,分a(100分)、b(80分)、c(70分)、d(60分)四個等級計算分值。

民主測評得分=(a票數*100分+b票數*80分+c票數*70分+d票數*60分)/投票總人數

(三)基本項

由年度考核小組按被考核對象一年來的德、能、勤、績四個方面予以綜合量化評定。即:德主要考察政治思想和職業道德表現;能主要考核業務能力、創新能力以及知識更新情況;勤主要考核工作態度、勤奮敬業精神和遵守勞動紀律情況;績主要考核完成工作任務的數量、質量、效率,取得成果的水平以及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基本項得分=考核小組個人評分之和/考核小組總人數(去掉一個最高分和一個最低分)

(四)加分項

以加滿本項分值為止,不佔其它項分值。

1、獲獎:綜合獎省部級10分,市廳級7分,縣校級5分;單項獎省部級8分,市廳級5分,縣校級3分。重複獲獎按最高級別只計一次。

2、論文論著:國家級刊物一篇5分,省級一篇3分,市縣級一篇2分,校級1分。

3、班主任:根據學生處檢查統計,每學期評出一、二、三等,參照省部級10分,市廳級7分,縣校級5分計分,最後按照比例直接計入年終考核總分。

4、超課時:按照個人周平均課時數與學校周平均工作量的差值計算得分。

超課時加分=個人周平均課時數—學校周平均工作量

(五)平時考核

平時考核按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工勤技能人員分別由辦公室、教務處、總務處等職能部門主管領導組織量化考核。

<一>管理人員平時考核

由辦公室具體負責,考核包括:組織協調能力30%,工作業績30%,工作紀律作風20%,廉潔自律20%。

<二>教學人員平時考核

由教務處主要負責,考核包括:勞動紀律20%,教學工作60%,教研工作10%,學生管理10%。

1、勞動紀律:20分

⑴遵守勞動紀律,積極認真完成教學任務,無遲到、早退、曠工現象得滿分。

⑵上課(包括正課、早讀、下午自習)每缺席一節扣0.5分。

⑶晚自習輔導每缺席一節扣0.5分。

⑷每學期請假三天以內不扣分,三天以上從第四天開始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分。

2、教學工作(60分)

⑸滿工作量得20分,不滿每缺一節遞減1分。平均工作量=周課時<12>+<班主任工作周課時>;教學工作量=周安排課時+教輔(管理崗)工作量+<學期值周、補課等臨時工作總量/20>。

⑹教案按要求書寫、按時上交查閲、籤閲記5分,每缺一次扣1分;教學督查質量記5分。

⑺作業批閲10分。根據各專業特點,按學校要求作業全閲、全查計5分,督導抽查質量記5分。

⑻組織考試5分。監考到位,不擅離職守,嚴明考紀,考場秩序良好,按時上交試卷、試卷分析、成績冊得滿分,監考缺一次扣2分,考紀不嚴、考場秩序混亂和試卷、試卷分析、成績冊缺一項者扣1分。

⑼課堂教學15分。由教研組(年級組)和授課班級學生分別對教學人員進行測評打分,各以50%計算得分。

3、教研工作:10分

⑽聽課每學期達到要求(高級教師8節、中級教師10節、其他教師12節)計3分,每缺一節扣0.5分。

⑾工作計劃、總結、教學心得(論文)齊全計3分,每缺一項扣1分。

⑿教研活動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計2分,缺一項扣0.5分;教研活動有創新、有成績計2分。

4、學生管理:10分

⒀重視學生思想品德教育,關愛學生,關心支持班級工作,視工作實績考核計分。

⒁擔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師按學期班級量化考核積分核算:學生管理=班級管理積分/100(學生處)。

⒂未擔任班主任的教師,按班級管理反饋成績核算:學生管理=值周工作反饋評分(學生處)。

<三>教輔人員平時考核

由教務處主要負責,考核包括:工作態度30%,業務能力30%,工作紀律20%,工作業績20%。由考核小組和同類人員分別打分,各以50%計分,最後以總分排名。

<四>總務後勤人員量化考核

由總務處主要負責,考核包括:勞動紀律25%,敬業精神30%,工作任務完成情況35%,民主測評10%。

1、勞動紀律:25分

⑴遵守勞動紀律,積極認真完成學校安排的各項工作,無遲到、早退、曠工現象得25分。

⑵每學期請假三天以內不扣分,三天以上從第三天開始一天扣1分,曠工一天扣2分。

⑶脱崗一次扣0.5分。

2、敬業精神:30分

由部門主管領導視其敬業情況按a(30分)、b(25分)、c(20分)三個等級各佔三分之一評定得分。

3、工作任務完成情況:35分

由部門主管領導視其工作情況按a(35分)、b(25分)、c(20分)三個等級各佔30%評定得分。

4、民主測評:10分

由本處室(或全校)人員,以無記名方式進行民主測評,按a(10分)、b(7分)、c(5分)三個等級計算得分。

民主測評得分=(a票數*10分+b票數*7分+c票數*5分)/測評人數

四、曠工處理辦法

1、年度內連續曠工3天以上、不滿7天或累計曠工超過7天、不滿15天的,年度考核可確定為基本稱職;

2、年度內連續曠工7天以上、不滿15天或累計曠工15天以上、不滿30天的直接確定為不稱職;

3、曠工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天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天的應予辭退、解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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