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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習期管理規定(精選24篇)

實習期管理規定(精選24篇)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

第一條 為保證新員工順利度過試用期,進入相應工作崗位,特制定此制度。

實習期管理規定(精選24篇)

第二條 新錄用員工的試用期限為3個月,試用期簽訂試用合同,試用期結束後,簽訂勞動合同,期限為三年,企業為之繳納三險一金(醫療保險、養老保險、意外傷害保險、住房公積金)。

第三條 員工試用期的薪酬與福利待遇如下:

(1)專科生800元/月,本科生1000元/月,碩士研究生1500元/月。

(2)工作滿1個月後享有住房補助,300元/月

第四條 員工試用期間的工作內容安排:

(1)入職後2周內,由人力資源部組織員工入職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有:企業的概況、組織機構及主要管理層人員,企業的經營方針、目標和企業精神,企業的規章制度、品質管理和信息管理內容。培訓的方式以人力資源部及相關專業人員宣講為主。

(2)入職人員培訓合格後,由用人部門安排上崗培訓,培訓的主要內容為崗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崗位職責、人員配置及設備、設施分佈等)、崗位工作操作流程和工作程序、相關管理知識和服務意識,特殊情況的處理程序等。

第五條 考核方面:

(1)入職培訓結束後,人力資源部組織相關考核。考試的範圍為入職培訓內容,考試的方式為閉卷,滿分100分,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進行再培訓,仍不合格者,企業將不予錄用。

(2)崗前培訓結束後,用人部門組織相關考核。考核的範圍為崗前培訓內容,考試方式採用閉卷和實際操作相結合,滿分為100分,70分為合格,不合格者進行再培訓,仍不合格者,將不得上崗。

第六條 員工轉正工作流程:

(1)每月1日,人力資源部提供轉正名單給相關人員及其部門經理。

(2)被考核人填寫《員工轉正考核表》並自評,填完後交給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員工表現填寫評語和考核結果,並同時填寫《員工人事變動表》,在每月8日前交給人力資源部。

(3)每月18日前,人力資源部根據企業領導意見,給被考核人出具《轉正通知單》,同時在全廠範圍內通告。

第七條 附則。

(1)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2)本制度具體操作細則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對於需修改的部分,人力資源部負責修改,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完善現有的考評體系,明確公司的價值導向,不斷增強公司的整體核心競爭力。

第二條 通過對試用期員工的考核溝通,幫助他們儘快瞭解公司,明確崗位需求,融入公司文化,併為決定新員工的去留及轉正定級提供依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本部、駐外機構及事業部的所有試用期員工。

第四條 試用期是指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所規定的一個階段的試用時間。在此期間用人單位進一步考察被錄用的員工是否真正符合聘用條件,能否適應公司要求及工作需要。同樣,勞動者也可進一步瞭解用人單位的工作條件是否符合招聘時所提供的情況自己能否適合或用途所承擔的工作,從而決定是否繼續保持勞動關係。試用期一般為3~6個月,最長不超過6個月(含培訓時間)。

第五條 實事求是原則:考核要以日常管理中的觀察、記錄為基準,定量與定性相結合,強調以數據和事實説話。

第六條 區別對待原則:相對於正式員工的績效改進考核而言,對於試用期員工的考評是綜合考評,需要對其任職狀況、勞動態度和工作績效做全面的評價。

第七條 考、評結合原則:對於試用期員工的考核,以日常的月度考核與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綜合評價,力求客觀、公正、全面。

第八條 效率優先原則:對於考核結果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或能力明顯不適應工作需求、工作缺乏責任心和主動性的員工要及時按規定中止試用,解除勞動合同。管理者未按公司規定而隨意辭退員工或符合公司辭退條件而未及時提出辭退建議,致使造成不良後果或不良影響的,相關人員要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章 考核形式、週期及內容

第九條 試用期員工的考核分月度考核和試用期結束的期終評議兩種形式。月度考核每月進行一次;期終評議原則上在試用期結束時通過筆試、答辯等方法進行。

第十條 試用期員工月度考核要素分為工作態度、作業能力、工作績效三項。

1、工作態度:包括責任心、合作性、主動性、紀律性、自我提高的熱情、基本行為準則等內容。

2、作業能力:主要指業務能力,含學習理解能力、解決問題能力、應用創造能力、協調能力等崗位必需的能力。

3、工作績效:員工是否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所佈置的工作或學習任務,並達成每月的改進目標。

第十一條 期終評議結合崗位標準,全面考評員工試用期間的任職資格、品德、素質、能力、績效、經驗。

具體實施辦法及考核用表可由各人力資源部(處)根據具體情況設置。

第三章 相關責任

第十二條 經理、主管和員工共同承擔考核責任,原則上經理為一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的公正、合理性負責;員工的主管為二級考核者,對考核結果負有監督、指導責任。若二級考核者修改了一級考核者的考核結果,應向一級考核者反饋,共同協商決定。

第十三條 一級考核或主要考核責任人必須就考核結果向被考核者進行正式的面對面的反饋溝通,內容包括肯定成績、指出不足及改進措施,共同制定下一步學習、工作目標或改進計劃。反饋是雙向的,考核者應注意留出充足的時間讓被考核者發表意見。考核者與被考核者負有對考核結果進行反饋、溝通的責任。

第十四條 反饋時,被考核者無論是否認可考核結果,都須在考核表上簽字。簽字僅代表知曉考核結果,並不一定代表認可。

第十五條 被考核者如果不認同考核者對自己的考核結果,在與考核者溝通後仍不能達成共識,可向考核者的上級主管或人力資源部投訴。投訴的受理者需在受理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處理,並將處理意見反饋給投訴人。

第四章 操作程序

第十六條 試用期員工綜合考核操作步驟。

1、由考核辦確定各部門考評小組人員名單及考評日程安排。

2、考評辦負責佈置考核任務,講解考核要求,下發人事考核表等。

3、員工填寫自我評價卡,填後移交考評辦。

4、考評時採取現場答辯的方式,先由被考核者陳述個人季度工作表現,考評小組依據陳述內容及每月的工作記錄卡填寫人事考核表。

5、考評辦對每人的資料進行彙總,並與計劃處、總裁辦及有關人員組成綜合評議小組,負責對考核用表進行審核,審核完成後,考評結果將通知被考核者本人,對不合理的地方,被考核者可填寫考核意見卡,考評經分析後,提出考評調整建議。

6、考評調整建議將及時通知考核者與被考核者本人。

7、考評辦對有異議的地方進行協調,包括組織考核者與被考核者面對面地交流等,考評辦協調不了的,將進入特殊考核程序。

第五章 考核的準備及結果應用

第十七條 經理、主管綜合各方面收集到的考核信息,客觀公正地評價員工,信息來源一般有以下幾種:

1、主管記錄員工工作過程中的關鍵行為或事件。

2、員工的歷次培訓記錄。

3、員工定期工作總結及日常彙報材料。

4、同一團隊成員的評價意見或證明材料。

5、相關部門或個人反饋意見或證明材料。

6、主管與員工溝通過程中積累的有關信息。

第十八條 不論是月度考核、期終評議還是綜合評定,其考核結果都包括評語和等級(A、B、C、D)兩部分。

第十九條 考核等級(A、B、C、D)的定義如下:

A、傑出。相對於調節作用期員工而言,各方面都表現突出,尤其是工作績效方面,遠遠走出試用期員工的要求。

B、良好。各方面超過對試用期員工的目標要求。

C、合格。達到或基本達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D、不合格。達不到對試用期員工的基本要求。

月度考核與期終評議的關係

第二十條 綜合月度考核和期終評議結果決定試用期員工的轉正(提前轉正、正常轉正、延期轉正)、定級與辭退。

1、試用期員工連續兩月得“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不再參加期終評議。

2、連續兩月得“A”,且業績突出者,可由部門安排,提前參加期終評議。評議“傑出”者,由部門提出申請,報人力資源部批准後,原則上可給予提前轉正定級。

3、其他情況原則上要求參加試用期結束時的期終評議。根據期終評議和月度考核兩方面成績決定其轉正定級。

第二十一條 試用期員工的轉正除第二十條規定的提前轉正、提前辭退外,其他主要看其綜合評定結果。

1、綜合評定為“D”者,原則上取消試用資格,公司不再聘用。

2、綜合評定為“C”者,原則上給予正常轉正。如試用成績接受“D”,在與員協商一致且試用期總長度不超過法定試用期期限的前提下,此類員工可以延期轉正。延期轉正者根據時限內的工作表現進行重新評價,評價內容及程序同上述相關條例。

3、綜合評定為“A”、“B”者,公司給予正常轉正。

第二十二條 試用期員工的職位及薪酬級別的決定主要依據對其任職資格的評定結果,參照公司職位説明書、職位及薪酬等級對應表,及相應的任職資格標準和管理辦法。

第六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 本暫行辦法的解釋、修訂和廢止權歸人力資源管理部。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簽發之日起開始生效。

第二十五條 各部門可在本暫行辦法的原則範圍內進行細化,並組織實施。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3

一、試用期員工檔案管理

(一)檔案內容:

1、員工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2、員工學歷、職稱、資格、獎勵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原件驗證後歸還;

3、員工個人簡歷;

4、員工近期2寸相片2張;

5、員工體檢表

8、錄用審批表。

(二)以上1-5項由員工本人提供,並保證真實無誤,若發現虛假,即刻辭退。

(三)檔案管理:員工檔案由公司人力資源部管理。

二、試用期限

1、有過本崗經驗的,試用期為 ;無本崗實際經驗的,試用期為 。

2、表現突出、能很好完成本崗位工作的,經本人申請,公司批准,可酌情提前結束試用期,試用期滿不完全勝任者,辭退。

二、試用期工資標準及待遇

1、試用期人員的工資標準及相關待遇

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試用期員工只發基本生活費( )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經考核合格簽訂合同給予( )元 獎勵

三 、考核轉正

1、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負責試用員工的試用期考核。

2、考核轉正程序:

3、能勝任本崗工作,經考核合格,將轉為正式員工;

四、辭退條件規定如下:

1、違反職業道德、有損公司形象和集體利益的;

2、違反公司規章制度的;

3、身體狀況不符合公司崗位要求的;

4、無法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的;

5、不勝任本崗工作的;

7、不符合崗位素質要求的;

8、業務發展所必須的。

9、考核不合格的

五、試用期員工考核

1、目的:建立公平公正的評價體系,調動試用期員工積極性。

2、對營銷人員看業績,量化 業績評價標準

3、對管理人員看效果;量化 團隊融合程度、對崗位的適應狀況等綜合考察 (崗位説明)

4、對普工看能否正確使用工具,和對工作的熟練程度(老員工速度的 %)

本規定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4

工作進展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 計劃原則

(一) 工作計劃必須完整,不能缺項和漏項;

(二) 工作計劃必須確保先進性,不能瞞報和虛報;

(三) 工作計劃必須準確,條理清晰,節點明確。

二、 計劃構成

計劃主要包括計劃內容、責任主體、完成時間和考核標準。

(一) 計劃內容:是指具體工作內容,要求描述具體、明確,與實際一致,不得含糊其辭;

(二) 責任人:每項具體工作必須有明確的責任人;

(三) 完成時間:每項工作均應有明確的完時間,完成時間必須與公司總體工作節點一致;

(四) 考核標準:每項工作必須有明確可考核的標準,不得模稜兩可。

三、 計劃節點

(一) 年度計劃:

公司在每年11月20日以書面形式發佈次年公司年度計劃,各部門據此編制部門次年度工作計劃,編制時間為每年11月20日至12月20日,年度計劃考核週期為每年12月26日至次年12月25日止。

(二) 月度計劃:

1、 每月25日 前公司以書面形式下達各部門次月重點工作內容,各部門負責人根據公司的工作計劃制定部門的工作計劃,於每月的28日完成,交分管總經理審批,被修改一項扣1分,增加一項扣2分;

2、 各部門員工根據部門負責人的月度工作計劃制定工作計劃,於每月29日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

3、 工作計劃審批後,主管級(含)以上在每月最後一天將計劃交行政人資部,以便監督落實和考核;各部門員工由部門統一存檔,行政人資部實行抽查;

4、 每年的二月份,月計劃的發佈和提交日期均提前2日。

(三) 節點計劃:

項目於公司確定之日起5日內,由分管領導組織相關人員和行政人資部通過會議形式制定倒計時計劃,報公司批准後執行。

四、 計劃編制

(一) 公司實行部門計劃和個人計劃相結合的管理形式,公司所有人員均需要制定個人計劃;

(二) 部門負責人計劃等同部門計劃;

(三) 工作計劃採用統一的格式編制(見附件)

(四) 工作計劃必須按以下要求編制:

1、 主要內容:公司年度經營目標的分解及項目節點計劃,公司階段性重點工作,部門(崗們)職責內容,公司會議決議所形成的工作事項,上級領導臨時安排的工作事項;

2、 完成日期:指預計完成某項工作事項的具體日期,跨月度的工作事項要明確本月應完成比例;

3、 責任主體:工作計劃中必須明確各項工作的責任主體,落實到個人;

4、 目標設定:重點工作事項必須設定達成目標,跨度工作應設定階段目標,並在工作總結中對目標達成情況進行彙報;

5、 工作計劃必須根據月計劃的重點內容,年度工作計劃中的重點工作應在月工作計劃中具體體現,避免造成工作偏差。

(五) 在編制月工作計劃時,上月未能按期完成的工作須納入下月工作計劃。

五、 計劃調整

(一) 由於公司經營計劃、重點工作、經營策略發生調整,各級人員相應進行工作計劃的調整;

(二) 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需要調整工作計劃的,應書面報請計劃審批人批准同意,並將審批文件交行政人資部備案。

六、 管理職責

行政人資部負責監督各部門計劃制定與實施,各部門負責人分解、監督本部門計劃的實施與考核。

(一) 行政人資部主要職能

1、 負責督促實施、跟蹤各部門重點工作,及時向相關領導反饋信息;

2、 負責建立公司工作計劃管理和評價體系,並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彙總、考核。

(二) 部門負責人職責:

1、 負責組織編制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

2、 負責與公司保持工作計劃銜接關係,並接受公司的指導和監督;

3、 負責組織跟進、協調、落實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協調、落實公司重點工作計劃的實現;

4、 負責建立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管理,並對部門工作計劃實施情況進行總強、分析和評價;

5、 負責所管轄部門工作計劃的上報與計劃執行情況的總結。

七、 計劃考核

(一) 考核方式:上級領導對直接下級月度工作計劃進行考核,與每月5號前將考核得分報與行政人資部;行政人資部對各部門計劃執行情況進行實時監控,並對重點工作進行抽查,對各部門月底考核得分情況進行復核,一旦發現弄虛作假進行雙倍扣除部門負責人及當事人得分;

(二) 考核標準:

1、 工作未完成,該項工作得零分;

2、 本項權重分數,扣完為止。

八、 計劃得分直接與績效工資掛鈎,每月計劃得分也將做為年度考評重要參考依據。

九、 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執行,由行政人資部負責解釋,並根據實際執行情況進行修訂和完善。如有特殊情況,報請總經理審批後按特例執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5

為了加強員工宿舍合理用電及空調管理,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及員工人身安全,同時更好的為員工提供安全、舒適的生活環境,現將員工宿舍用電及空調使用作以下規定:

1. 公司每月每個宿舍提供底電300度(本公司在職住宿員工),超過部分按公司用電價進行平攤(由宿舍所住人員共同承擔),當月用電不超標不補不扣,以每月電錶讀數為準。

2. 每個宿舍各安裝一塊電錶,每月25日由辦公室、生產部、各宿舍員工聯合進行讀表、登記,各宿舍用電量報財務部,從個人工資中扣除。

3. 宿舍不得私自亂拉電源,否則罰款200元。

4. 空調使用實行“宿舍負責制”,本宿舍人員人人有責任愛護空調設備,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及電源開關,避免人為損壞;每發現一次將對個人進行罰款50元。

5. 在使用空調期間,要將宿舍的門窗關閉,以確保空調的使用效果,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人員離開房間應及時關閉空調和電源,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6. 空調開放使用期間,宿舍空調搖控器由各宿舍自行保管,自行負責空調的開啟和關閉,在空調停用季節,搖控器交給辦公室統一保管。

7. 公司將不定期檢查空調的使用情況,若發現有違規使用或損壞現象,造成空調及搖控器損壞的,產生經濟損失的將有損壞人進行賠償,找不到損壞人時,將有本宿舍人員共同承擔。

8.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6

第一章 考核理念

一、考核目的:

第一條 為完善薪資管理體系,提高工作績效、提供員工職務調整、薪酬福利、培訓及獎金

核定的依據,增強績效管理和績效改進。保障公司管理及戰略目標的有效運行及實現,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原則:

第二條 本制度基本原則: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簡單規範;各部門考核工作應以各部門考

核標準及考核程序與方法為準繩。

三、考核主體:

第三條 各部門管理者是考核工作的責任主體。各部門管理者有責任在本公司戰略目標指引下,運用績效考核方式,指導、幫助、約束與激勵下屬員工。

績效考核工作是一項基礎管理工作,是各部門管理者的基本職責。

四、被考核對象:

第四條 考核對象:德潤公司全員;本考核制度的適用對象是企業中高層及中層基層員工。(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培訓期及試用期人員不參與本制度的考核,參與部門內培訓期及試用期考核流程)。

五.考核方法:

第五條 以KPI(關鍵業績指標)為主,根據情況附以360度考核方法和個人行為鑑定法為公司主要考核方法。各部門KPI指標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及各部門工作性質確定,權重比例根據公司戰略目標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後進行月度、季度或年度調整。個人行為鑑定法依據《德潤公司員工手冊》第 條,如有違反員工手冊第 條的員工經辦公室按部門統一整理後(時間: )交各部門主管,各部門主管在考核分數中進行減分。360度考核法運用於對公司中層領導的考核。

六、績效考核相關名詞解釋:

1 績效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員工品性、業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和評價。

2 KPI(Key performance index):即關鍵業績指標,是通過對組織內部某一流程的輸入端、輸出端的關鍵參數進行設置、取樣、計算、分析,衡量流程績效的一種目標式量化管理指標。

3 360度考核:是一種從不同層面的人員中收集考評信息,從多角度對員工進行綜合績效考核並提供反饋的方法,考評不僅有上級主管,還包括其他與被考評密切接觸的

人員。

4 個人行為鑑定:是指被考核者,在日常工作中,違反公司相關考勤、衞生、培訓、工作流程等規章制度而被處罰分數或者有建議性提議、突出性表現而被獎勵行為的結果。

六、客觀基礎:

第六條 對不同部門工作崗位或不同專業的專業人員及公司關鍵崗位進行考核評價,要克服主觀隨意性,力求客觀真實性。客觀真實性基礎是企業生存與發展的客觀要求,工作有效性的客觀要求以及工作成果的客觀要求。

七、公正基礎:

第七條 對於難以量化與精確度量的工作行為,必須力求公正。公正性的基礎是員工對事業的認同,對工作任務與目標的承諾,以及各級管理者保持公正,承擔其考核主體的責任。

第二章 管理體制

一、績效管理小組:

第八條 績效管理小組是由本公司總經理、業務部、編輯部、印務部、編輯部、儲運部及人力資源部部門領導組成的公司績效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對於績效考核結果及相應的薪資調整擁有討論權及決定權。

績效管理小組依據本公司發展戰略,確定公司各部門KPI指標及指標值,並分解到各中層部門,並對中層主要管理者進行考核評價。

在必要情況下,公司總經理委託相應部門(人力資源部或其它部門),對小組成員進行考評。

二、分系統考核:

第九條 各中層部門,作為相對獨立的績效考核子系統,在公司的基本制度範圍內,進行“目標管理導向”的績效考核。通過上級和內部客户兩個方面的考核,有效地完成各子系統的目標任務,實現整體的戰略方針與戰略目標。

三、分層考核:

第十條 業績指標的考核分三個層次:公司中層領導、基層員工目標考核、及公司特聘(特殊)人員考核。

其中: 企業的總體目標考核成績與全體員工的獎勵基金按規定比例掛鈎。

部門主管年終考核成績與部門全體員工的考核成績掛鈎。

部門員工的業績目標是主管業績目標的分解目標。

四、反饋和投訴系統:

第十一條 員工對績效評價不滿,可以向公司有關部門(人力資源部)投訴和申訴。對於投訴和申訴內容經績效管理小組討論予以受理解決及駁回(三日內給予答覆)。績效管理小組是中層及基層員工投訴和申訴的最高權力機構。

五、月季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 各部門管理人員,根據公司戰略目標制定月(季)度及年度工作計劃及時間進度表,按計劃開展工作,(相應計劃表、會議內容表、述職報告及各種報表應一式兩份交上

級直屬部門領導和公司人力資源部備案)。各部門主管應對本公司員工工作全程予以指導、監督、激勵和制約,確保部門工作任務保質保量完成。

第三章 各部門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

1. 中層領導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按部門)

2. 公司基層員工考核標準及考核方法:(按部門)

第四章 考核時間

1. 月度考核:次月的第1個星期考核上個月的績效,7個工作日內結束。

2.季度考核:在每一季度後第1個周內完成季度考核,7個工作日內完成。

3.年度考核:在次年1月的第2個星期考核,14個工作日內結束。

第三章 考核結果運用

一、 服務於薪酬與獎金分配:

(1)考核等級/比例:

個人績效津貼比例:

根據個人職務、職等、層級分類,F1-8不做考核,其他人員參照《薪資管理辦法》中的考核工資標準。

(2)個人績效津貼給付比例:

優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20﹪; 甲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100﹪; 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90﹪; 丙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80﹪; 丁等:當月績效基本津貼×70﹪。

(3) 個人績效考核等級標準:

優等:當月績效考核91分以上 甲等:當月績效考核80-90分 乙等:當月績效考核70-79分 丙等:當月績效考核60-69分 丁等:當月績效考核59分以下

(4)年度考核規定及薪資提升標準:

1 .年度考核是調整員工下年度工資水平,頒發年終獎金的依據

2 .進入公司不滿3個月者不參加年終考核。

根據考核結果在各部門薪資檔次範圍內進行上調或下調: 優等:薪資上調二級檔位 甲等:薪資上調一級檔位 乙等:薪資檔位不變 丙等:薪資下調一級檔位 丁等:解僱

第十三條 績效考核結果的應用如下:。

考核結果用於確定月績效工資;

考核結果用於年終獎確定;

考核結果用於職務等級工資的“薪級”微調,以及“薪等”與“薪級”普調。(參閲(《德潤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考核結果是對員工人力資源開發的主要根據,根據考核結果對部門員工採取末位淘汰制度,對於連續三個月考核成績最低者經公司績效管理小組討論決定後予以辭退。

第十四條 考核歸檔

各部門員工及中層領導考核結果及各種上報報表、工作計劃、會議提綱、述職報告及考核原始記錄經統一收繳上報總經理辦公室審閲後統一交行政部整理歸檔。

第四章 附 則

第十五條 本制度有效期為兩個業績年度。

第十六條 本制度解釋權在績效管理小組。

第十七條 本制度從20xx年1月1日正式實施。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7

1.車輛停車場建築面積10畝,屬於辦公大樓附屬場所,由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外單位車輛如需進入公司內停車場,必須經過門衞人員進行入場登記經辦公室批准後方可停放,服從門衞工作人員的指揮與管理。

3.公司內部車輛和公司員工自用小型車輛停放在停車場西邊,公司內部重型車輛按照停車標示線停放在停車場中心,摩托車和自行車停放在停車場按秩序南邊車棚內,所有車輛必須按照交通標誌、標線限速行駛,有序停泊車輛,嚴禁隨意佔道停車。

4.車輛停妥後,駕駛人員應當拉緊手掣、熄火,鎖好門窗,檢車車輛是否有漏油、漏水、車況不佳等情況,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公司內部重型車輛將車鑰匙交掛車隊值班室。

5.車輛駕駛員有責任維護停車場內設施不受破壞,任何車輛對停車場內設備設施或其它車輛造成損傷的,經確認後,必須承擔相應責任。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均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6.嚴禁在停車場內對車輛進行維修、加油、加電池水、清洗或試剎車等活動,應到規定區域內活動。

7. 車輛嚴禁載有易燃、易爆、腐臭、污穢、有毒、病菌、放射性等物品進入停車場

8. 嚴禁在停車時擅自挪用、埋壓和圈佔消防設備,堵塞消防通道

9. 嚴禁在停車場內隨地吐痰、亂扔雜物、亂倒垃圾或污水等污物嚴禁停車場內吸煙。

10.駕駛員要每月定期對停車場進行一次大清掃,每週進行一次小清掃,要經常保持停車場衞生的整潔。

11.駕駛員要愛護車內、車庫消防器材,每週進行一次清掃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逐級彙報,班組要每月對車庫進行一次詳細全面的檢查,並做好檢查記錄。

12. 停車場停放車輛的任何丟失、損壞或車內物品的丟失、損壞,管理部門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13.要嚴格執行本制度,每發現一次違反本制度者,按規定給予處罰。

14.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8

為實現公司考勤系統管理工作的信息化、網絡化,加強公司人員考勤管理,決定在公司各院及抄表班全面部署漢王“人臉通”人臉識別考勤系統,制定本管理規定。自下發之日起請各單位認真執行。

一、時間安排

1、有效識別時間:上班:6:00-8:30

下班:17:30-19:00

農電工:上班:6:00-8:30

下班不需要簽到

2、遲到: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晚於上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遲到。

3、早退:考勤機自動處理數據,早於下班有效識別時間簽到視為早退。

4、曠工: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1小時,為曠工半天。 遲到、早退、未簽到,計算工時累計高於3小時,為曠工全天。

二、相關規定

1、考勤次數安排:

北院:各部室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汽車隊、物業公司每天早上考勤一次;值班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南院:中心管理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其他人員及生產班組一線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客户中心大樓:營銷部人員前台人員每天早晚各考勤一次;城區抄表班人員每天早晨考勤一次。人員每天按時倒班,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餐飲中心人員按原考勤方式考勤,不用錄入考勤機。

2、只有在“有效識別時間”段內簽到者為有效考勤,其他時間段簽到無效。

3、對於外出工作而不能正常時間簽到者,應將經單位負責人簽字並説明原因的材料報至人力資源部備案。

4、有事提前請假,請假人員須提前一天將請假條送人力資源部,特殊情況,按公司《職工考勤管理辦法》補辦請假手續送人力資源部。

5、如因特殊情況需要調整考勤時間的單位,可由單位提出申請,經主管領導批准,報人資部備案。

三、使用注意事項

1、請在較黑暗處使用考勤機,不要進入過多陽光。

2、由於考勤機機械簽到速度有限,請大家上班提前15分鐘到單位簽到,如有簽到困難者可以點“←”鍵輸入工號再錄入,為定向簽到信息模式;如依然簽到困難,可以在考勤機中重新錄入信息。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9

1.0目的

保證警用器械的功能完好及正常使用。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管公司各管理處保安部警用器械的發放、配置與管理。

3.0職責

3.1當班保安員負責正確使用、妥善保管警用器械。

3.2保安主管負責警用器械的採購、發放、送檢。

4.0對講機的管理

4.1對講機的使用及保養

4.1.1對講機只供當值保安員使用,嚴禁用作其他用途,特殊情況須經保安部主管批准方可使用。

4.1.2對講機嚴格按頻率使用,嚴禁保安員私自亂拆、亂擰或亂調其他頻率.

4.1.3對講機電池要充電6小時以上再使用,但充電的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班時要用乾布擦拭機身,並將音量調到適當(清晰聽到)位置。

4.1.4保安員在交班時應做好對講機交接驗收工作,發現問題應做好記錄並及時上報主管。

4.1.5使用對講機時,只能將對講機握在手上或卡在腰帶上,禁止手提對講機天線。定期對對講機電池及主機件進行性能檢查,如發現有正常損壞,必須要交領班並説明損壞的原因,由領班統一拿到工程部維修,嚴禁擅自進行維修。

4.1.6嚴禁將對講機及備用電池隨意亂放,對講機不得借予外人使用。

4.1.7嚴禁淋濕對講機及使對講機受較大的震動。

4.2對講機的對話要求

4.2.1持對講機呼叫對方前,首先報出自己的崗位(位置)。例如:甲方呼叫乙方:

甲:"甲呼叫乙,收到請回答。"

乙:"乙收到,請講。"

甲:"謝謝。"

乙:"應該的。"

4.2.2使用對講機敍説或彙報時,要簡明扼要,嚴禁長時間佔用對講機講話。

4.2.3使用對講機通話時,必須使用文明用語,嚴禁使用不文明語言。

4.2.4在他人使用對講機時,禁止插入搶用,緊急報警時除外。

4.2.5在緊急報警時須保持冷靜、敍説清楚以便及時作出處理。

5.0警棍使用的管理

5.1警棍的佩帶

5.1.1警棍是保安人員執行公務時佩帶的自衞防暴器械,保安員應嚴格保管和使用,不得將警棍轉借他人。

5.1.2當值保安員應將警棍掛在腰帶後側,不得在崗位上隨便玩耍或揮舞警棍.

5.1.3當值保安員要妥善保管所佩帶的警棍,如有遺失或損壞,要照價賠償。

5.2警棍的使用

5.2.1處理一般問題時,不得手持警棍或用警棍指着客人講話。

5.2.2非緊急情況或人身安全受威脅的情況下,保安員不得以任何藉口或理由使用警棍攻擊他人。

5.2.3交接班時要檢查清楚後再交接,接收人發現警棍被損壞而不報告,應負責賠償.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0

公司數據備份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1.1 目的

為規範公司數據備份及管理工作,合理存儲歷史數據及保證數據的安全性,防止因硬件故障、意外斷電、病毒等因素造成數據的丟失,保障公司正常的數據和技術資料的儲備,物制訂本管理制度。

2、適用範圍

公司各部門有電腦使用權限的員工

第二章 備份制度和要求

2.1 根據公司情況備份的數據分為一般數據和重要數據兩種: 一般數據主要指:個人或部門的各種信息及辦公文檔、電子郵件、人事檔案、考勤管理、監控數據等;

重要數據主要包括:財務數據、服務器數據等;

2.2 各部門各崗位人員把電腦內的不可外泄的數據進行加密,設置10位以上的密碼,密碼3個月要進行更換;

2.3 除臨時的文件外,其他文件要用文件夾的形式分類存放,即先建立好文件夾,然後把相應的文件放到不同的文件夾中;

2.4 網絡管理員將在服務器上為每個有電腦的員工建立文件夾,並分配用户名和密碼(每人都有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碼),員工在自己電腦上通過網絡,輸入自己用户名和密碼即可看到屬於自己的文件夾,打開此文件夾後把自己電腦內整理出的文件夾全部拷貝到此文件中,拷貝的週期是每週至少一次;

2.5 各部門負責人應嚴格執行公司規定,如發現不及時上傳資料、故意隱瞞資料等,將進行嚴肅處理;

2.6 網絡管理員會抽查員工備份數據的日期,如發現一週以上未上傳數據將進行警告,一個月未上傳數據的將進行問責; 網絡管理員把員工上傳的數據進行備份,備份到另外介質,如硬盤、移動硬盤、光盤等;

2.7 系統工程師負責ERP、OA數據的每日備份,備份數據的副本會保存到安全介質中;

附則: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信息部。如有未盡事宜,報請公司總經理後執行。

根據公司要求:

所有員工電腦內重要的文件都要進行備份,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1

為提高現代化辦公實效,規範公司電腦的使用管理,確保電腦以及網絡資源高效安全地用於工作,特製本規定。

電腦使用與管理:

第1條 電腦的操作系統、網絡IP地址的配置,WIFI分配。均已統一安裝、設置,各部門及個人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增刪軟件或更改各項設置。

第2條 不得將任何未備份與工作、業務等相關的文件存放在C盤系統目錄、根目錄、桌面、我的文檔中,如果常用文件,可建立快捷方式放在桌面使用。公司電腦統一安排D盤系統目錄下裝軟件以及驅動等,E,F盤系統目錄下放置數據、文件等。

第3條 電腦上不得存放有影響和破壞公司電腦網絡正常運行的軟件,如:(黑客程序,網絡搶帶寬軟件,網絡代理服務器軟件、帶病毒的文件、電影及不健康的文件等)。同時要求定期給電腦進行殺毒操作,如發現存在此類文件,各部負責人可以在不通知所有者的情況下無條件的完全刪除。

第4條 不得隨意增加、刪改計算機主要設備的驅動程序,不得隨意增加、刪除計算機主要備的驅動程序,不得自行修改計算機IP地址。

第5條 嚴禁使用公司電腦玩遊戲、看在線電影,看淘寶,炒股票和使用通訊軟件上的娛樂功能。

第6條 不得私自拆卸電腦及外設,更不得私自更換電腦機箱內的硬件設備。

第7條 任何人不得因私挪用公司的信息設備、網絡資源、更不能破壞電腦網絡設備。

第8條 員工不得在公司電腦上瀏覽無關網站、不得下載娛樂軟件或影音文件。

第9條 任何人不得在工作時發起與工作無關的QQ羣等多人對話、網絡會議、廣播信息等。

第10條 QQ使用規定:QQ工具只能用來聯繫與工作有關的事宜,包括文件的傳輸、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溝通聯繫、信息的發佈等,禁止利用QQ工具同與工作無關的人員聊天,傳輸文件等。

第11條 不得將來歷不明的軟件裝入機器運行,防止染上

第12條 無論是本公司,還是外公司人員,凡與本部門無關人員,嚴禁上機操作。各部門及個人在未經允許下,不得打開其他部門或個人的郵件,更不得打開來歷不明的郵件及附件。

第13條 員工離開座位超過半小時需關閉顯示器,以延長顯示器的使用壽命和節約用電,下班後需按正確方法關機,並關閉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2

為規範中心差旅費管理,貫徹務實、節儉的精神,根據勝利油田分公司有關差旅費開支管理規定的要求,結合中心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本規定所指差旅費包括住宿費、交通費(非市內交通)和伙食

補助費三部分。出差工作人員的住宿費、交通費(非市內交通)實行標準內憑據按實報銷,

第二條 伙食補助費按實際出差日曆天數計發,在出差歸來日起一個月

內報銷,原則上不得跨年報銷。

第三條 出差工作人員的住宿費、伙食補助費標準:

1、處級幹部(含副高職稱)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30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70元;

2、科級幹部(含中級職稱)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22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60元;

3、其它工作人員住宿費標準為每人每天140元,伙食補助費每人每天50元。

第四條 油田以外出差、參加會議、探親、學習(含培訓)、調動工作(含新安置人員)、就醫等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出差

出差工作人員可根據旅途的遠近與工作需要選乘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外出出差一般不能乘坐飛機,對因路途較遠或出差任務緊急需乘坐飛機的,須經中心領導批准,由計劃財務科統一訂票。對未經批准乘坐飛機的,按同地點乘坐火車硬卧標準報銷。職工出差一般不

得乘坐火車軟卧,如乘坐軟卧按硬卧標準報銷。

(二)參加會議

工作人員到外地參加會議(含訂貨、產品驗收、評比、研討等),憑單位主要領導簽字批准的會議通知單報銷。對統一安排食宿並交納會務費的,住宿費在相應標準內按實報銷,不計發會議期間伙食補助費。

(三)探親

工作人員根據有關規定正常探親,憑人力資源科開具的證明,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對往返途中必須轉乘並在中轉地住宿的,每中轉一次,可在相應標準內報銷一次住宿費,對同站中轉停留時間原則上不得超過一天,超過一天,按一天的住宿標準報銷。

(四)學習培訓

工作人員參加各種培訓學習,通常包含差旅費、培訓費兩項費用。差旅費包括住宿費、交通費、伙食補助費;培訓費包括學費、機具儀器使用費等。

1、工作人員到油田以外參加各種非學歷的學習、培訓和進修,應填寫《工作人員外出學習申請單》,經中心主要領導和人力資源科批准同意後方可參加。學習期間伙食補助費按每人每天15元計發,住宿費在相應標準內按實報銷,車(船)費原則上每月不得超過一次往返。油田內部培訓由人力資源科統一安排食宿,計劃財務科統一進行結算。

2、工作人員參加組織部門委派的有學歷教育,只報銷往返車(船)費和往返途中住宿費,不計發伙食補助費。非組織部門委派的培訓為取得學歷所發生的一切費用由個人自理。

3、學習培訓費報銷應參照油田培訓改革的要求執行,職工外出培訓,必須先經中心人力資源科上報組織部、人力資源處批准。同一次外出開會或培訓,不能同時開具會議費和培訓費單據。

4、培訓所發生的培訓費用及住宿費用,由人力資源科統一安排,個人未經相關部門批准的費用不予報銷。

(五)調動工作

調動和新安置到油田工作的人員,報到時一律不得乘坐飛機,如乘坐飛機按同等火車硬卧標準只報銷單程的車(船)費和住宿費,計發單程天數的伙食補助費,其行李、傢俱等託運費,據實報銷。

(六)油田以外就醫

中心職工經中心醫院或勝利醫院檢查提出轉診意見,報主管衞生部門批准後住院就診的,執行七個部門聯合下發的勝油工發[20xx]32號工傷伙食補助規定“按照油田伙食補助標準70%發給伙食補助費”(注處級、副高級職稱及以上49元, 科級、中級職稱42元,其它工作人員35元)。工傷外出就醫需由單位委派陪護人員的,只報銷一個人的陪護費用,陪護人員每人每天伙食補助30元,住宿標準100元。凡未經主管衞生部門批准,自行外出就醫的,一切費用自理。

中心職工出差或駐外期間住院就診,參照出差或駐外補助標準執行。

(七)現場監督補貼

1、牛莊、東辛、現河、勝採、萊州灣、永安、萬全莊、草橋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70元。

2、沾化、利津、純樑、濱南、河口、孤島、孤東、樁西、墾東、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80元。

3、臨盤、高青、惠民、昌邑、大王北、車鎮、萊陽、陽信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90元。

4、海上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30元。

5、新疆、青海、寧夏等地區,補助標準每人每天120元,上井補助每人每天100元。

6、機關科室管理人員巡井按照相應的補貼標準計發補助。

7、新疆、青海、寧夏等地區未上井時間按照相應差旅費標準計發補助,勝利油區內不再計發差旅費補助。

(八)其它費用

1、過路過橋費等交通費經用車單位統一彙總,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簽字後,交計劃財務科審核報銷(出差過路過橋費應隨差旅費報銷,單純發生過路過橋費的由單位彙總報銷)。

2、在沒有接送站的情況下,出差人員可報銷從出發地至機場機場至目的地的交通費用。

3、乘坐飛機購買的人身保險一律不予報銷;訂票費用不予報銷。

第四條 審批權限

1、工作人員因公外出,在出差前填寫《出差申請單》,需乘坐飛機的還要填寫《飛機乘坐申請表》,經各單位(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准後作為報銷憑據;科室負責人出差,經主管領導審核批准,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准後作為報銷憑據。

2、工作人員報銷時,填寫《差旅費報銷單》,經各單位(科室)負責人簽字確認,報中心主要領導審核批准後,交計劃財務科審核報銷。同時參加會議的附會議通知單(文件),外出就醫的附外出就醫證明,回家探親的附探親證明,外出學習、培訓和進修的附外出學習證明。

第五條 報銷規定

1、工作人員出差、學習所需費用由自己墊付,計劃財務科不辦理借款手續;工作人員出差回來10日內,最遲不超過30日,到計劃財務科辦理報銷手續。

2、工作人員自帶交通工具的,必須經中心主要領導批准;非司機工作人員不能報銷過路過橋費、停車費等費用。

3、出差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合法的原始票據,票據上各項目應填寫清楚、完整;住宿發票必須清楚地反映出差人的單位、姓名、人數和天數,否則不予報銷;對取得的票據不能與出差時間、地點、內容相符的票據不予報銷;出差人員嚴格執行住宿標準,超標部分由出差人員個人負擔;每次出差單據應分別粘貼,做到單據與實際相符,不相關單據不予報銷。

4、不同級別人員一起出差,因工作需要入住同一賓館,隨行人員(不分職級)可入住超過本人級別標準房間,但不能超過隨同領導的入住級別。隨行人員報銷時,超標住宿發生的住宿票據須經當事領導簽字,否則,超過規定限額部分不予報銷。

5、對本規定中限乘飛機、只報銷往返車(船)費的,如乘坐飛機則按照乘坐火車硬卧的相應標準報銷,超出部分費用自理。

第六條 各級工作人員應以身作則,模範執行本規定。對違反上述規定的,計劃財務科一律不予報銷。

第七條 本規定由計劃財務科負責解釋,自下文之日起執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3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廠區安全管理,維護員工身體健康,保持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適用於在公司管轄區域內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

第三條 廠區禁煙管理規定:

1、除吸煙室外,其餘場所均禁止吸煙。所有員工和外來人員吸煙必須在吸煙室進行,煙頭集中丟放。

2、公司管理人員對在本部門發生的違反規定的吸煙行為有權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權要求在禁止吸煙場所的吸煙者停止吸煙。

3、安全生產部對禁煙歸口管理,負責吸煙室的管理;吸煙員工在吸煙室逗留每次不得超過10分鐘,工作時間內每日不得超過4次,否則按曠工處罰。

4、各工段工段長負責本轄區內的禁火、禁煙工作落實,並檢查督促實施。

5、在吸煙室以外的生產區域、辦公區域發現吸煙者或單位範圍內發現煙灰或確認有吸煙氣味或發現煙頭或煙盒,處罰所在單位50元/次;處罰吸煙者100元/次;公司員工一月內違反本規定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6、無論何種原因,工作期間,相同部門的人員若被發現同時在吸煙室吸煙,超過三人以上的,處以50元/次/人罰款,當月累計超過三次者(含三次),將予以200元/次/人罰款。超過三次者,給予本人解除勞動合同處罰。

7、 兄弟公司來我公司人員違反本規定,除按本規定處罰外,並將其違紀行為通報其所屬單位。

8、外來人員廠內違規吸煙,安全生產部有權按本規定第6、7條進行罰款,並將其強制清除出廠。

9、工程施工單位人員在廠區內禁止吸煙。施工單位違反本禁煙規定的由其單位負責交納罰款,單位拒絕交款的停止其單位進廠施工,並從工程結算款中以5倍罰款額扣除。

第四條 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執行,解釋修改權歸公司安全生產部。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4

目的:為了提高公司人員的考勤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範圍:全體員工

權責:人力資源部

一、工作時間安排

1、公司實行10.5小時工作制,凡每月工作滿28天者可享有2天有薪假期,採用輪休制。

2、由人事部負責日常的考勤管理工作

二、考勤依據

1、本公司考勤依據為:指紋打卡、請假條時間,加班證明單來進行人員的薪資結算工作。

2、員工應遵守工卡管理規定以及假期管理規定。

三、打卡時間

1、公司全體人員必須按照公司所規定各級別工作時間及排班表進行打卡。

2、因出差無法按時打上下班卡者,由部門主管和人事部進行籤卡方有效,人事部需留檔備總經辦查核。

四、考勤內容

1、上班時間已到或部門要求集合時間已到而未到崗者,即為遲到。

2、未到下班時間,而提前離崗者即為早退。

3、工作時間未經領導批准離開工作崗位者,即為擅離職守。

4、遲到、早退或擅離職守超過30分鐘,均視為曠工。

五、本公司員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制度。除下列人員外,均應按規定的上下班時間打卡。

1、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店長以及總經理核准予不打卡者。

2、因公差填妥出差申請書並經主管,總經辦核准者。

3、因事請假經核准者(請假時間以獲批下班打卡開始)。

4、臨時事由,無法打卡者,事後説明理由,由主管證實,人事部可給其補籤卡。

六、正常打卡人員:

1、按照上下班出入時間進行打卡,嚴守秩序,不可插隊。

2、應於規定時間前打卡,打卡後不得隨意進出商場,不得外出。

3、下班者應在下班時間超過後,方可打卡外出,時間未到不得在打卡處等待。

4、業務務人員須到公司打卡報到後,方能外出辦理各項業務。

5、特殊情況需經主管領導籤卡批准,不辦理批准手續者按曠工處理。

6、未辦理請假手續在上班時間外出辦理私事的,經發現者按曠工處理。

7、上下班時間,由防損部防損員監督打卡情況,如遇打卡機故障應及時通知辦公室並記錄當時人員考勤情況。

七、須遵照公司規定的時間打卡上、下班。上、下班必須按規定時間打卡,不打卡者視為缺勤,加班不打卡者視為未加班,規定如下:

1、遲到、早退1至10分鐘罰款10元,10至30分鐘罰款30元,超過半小時不足四小時的扣除1天工資,超過四小時的扣除二天工資處理。當月發生早退和遲到無當月全勤獎。當月累計遲到或早退三次以上者,取消當月各種獎勵的評選資格。

2、無故不上班,視作曠工,曠工半天扣發全月獎金和一天基本工資,曠工一天將扣發全月獎金和三天基本工資。累計曠工三天將按自動離職處理。

3、未打上、下班卡的扣當天工資,如卡鍾壞而導致打不到卡由部門主管簽名上交人事部主管或店長簽名,如沒有出示相關證明的當曠工處理,

4、特殊情況漏打卡,需要及時向主管説明並進行補籤,否則視曠工處理。但每個月不能超過3次,否則扣除全勤獎。

八、全勤獎

每月無遲到、早退、曠工、請假記錄,且按規定打卡者享有100元全勤獎。

九、指紋損壞要及時到人事部更換,遺失由部門開具證明到人事部補辦。

十、加班

1、公司原則上要求員工按時高效率完成本職工作,不提倡延時或加班。加班需填寫加班申請書經店長批准後交人事部,以備查核。

2、員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而需計發加班工資的,由部門負責人書面申報,報店長或人事經理審批後交人事部核查備案,人事部按規定將員工加班準確計入《考勤統計表》後交財務部計發加班工資。

3、凡因未在規定時間內完成合理的勞動定額和工作任務而超時工作的不計加班(不包括盤點此類)。

十一、其它相關規定參考《員工手冊》及相關制度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5

一、駕駛員崗位職責制

1、駕駛員認真遵守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做到文明駕駛,禮貌行車;除特殊情況以外,若出現罰款自行承擔。

2、自覺遵守機關管理制度,服從局領導及辦公室的管理和調度,認真完成出車任務和其他交辦的任務,做好出車日記。

3、駕駛員做好所駕車輛的日常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狀況良好、運行正常,不開帶病車。

4、安全駕駛車輛。駕駛員是行車安全的直接責任人,為確保駕乘人員及車輛的安全,不得酒後駕車,不得疲勞駕車。若有違章責任,其一切後果由直接責任人承擔。

5、定期對所駕車輛進行維修、保養和年檢;按時辦理車輛保險,不能發生脱保現象,嚴格控制車輛安全風險。

6、在無出車任務時,駕駛員應聽從辦公室的統一安排,認真完成領導及辦公室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二、車輛管理

1、車輛由辦公室統一安排調度,在保證局領導用車的情況下,保證局內職工工作用車。

2、駕駛人員不得自行主張用車,不得將車輛借與他人駕駛。

3、各科室因工作用車,早上上班時給辦公室申報,由辦公室按事由輕重緩急綜合平衡,統籌安排。如需派往綿竹以外,必須經局長同意,方可出車。

4、駕駛人員出車完畢,應將車輛停放在單位,不得隨意停放。非特殊情況,不得將車輛開回居住地停放。

三、車輛維護、油料使用

1、車輛維修或需要保養時,由駕駛人員根據車況書面提出維修申請,載明維修的項目,並預報維修價格交分管領導初審後報局長審批同意,方可到指定廠家維修,不得先修後報。修後由駕駛員認定所修情況和價格並簽字,交由機關出納當即單次結帳,不發生累計結帳。

2、車輛的加油量應和出車里程相符;原則上實行時報時銷,使用機打發票報銷。車輛在外地加油時,需乘車人員在發票上簽字認可。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6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倉庫消防安全管理,保護倉庫免受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倉庫消防安全必須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倉庫消防安全由本單位及其上級主管部門負責。

第三條 本規則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監督機構負責監督。

第四條 本規則適用於國家、集體和個體經營的儲存物品的各類倉庫、堆棧、貨場。儲存火藥、炸藥、火工品和軍工物資的倉庫,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章 組織管理

第五條 新建、擴建和改建的倉庫建築設計,要符合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有關規定,並經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審核。倉庫竣工時,其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公安消防監督等有關部門進行驗收;驗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條 倉庫應當確定一名主要領導人為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倉庫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負有下列職責:

一、組織學習貫徹消防法規,完成上級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組織制定電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邏等制度,落實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三、組織對職工進行消防宣傳、業務培訓和考核,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

四、組織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

五、領導專職、義務消防隊組織和專職、兼職消防人員,制定滅火應急方案,組織撲救火災;

六、定期總結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獎懲。

第八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應當配備專職消防幹部;其他倉庫可以根據需要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

第九條 國家儲備庫、專業倉庫和火災危險性大、距公安消防隊較遠的其他大型倉庫,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

第十條 各類倉庫都應當建立義務消防組織,定期進行業務培訓,開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條 倉庫防火負責人的確定和變動,應當向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備案;專職消防幹部、人員和專職消防隊長的配備與更換,應當徵求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意見。 第十二條 倉庫保管員應當熟悉儲存物品的分類、性質、保管業務知識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維護保養方法,做好本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條 對倉庫新職工應當進行倉儲業務和消防知識的培訓,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作業。

第十四條 倉庫嚴格執行夜間值班、巡邏制度,帶班人員應當認真檢查,督促落實。

第三章 儲存管理

第十五條 依據國家《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按照倉庫儲存物品的火災危險程度分為甲、乙、丙、丁、戊五類(詳見附表)。

第十六條 露天存放物品應當分類、分堆、分組和分垛,並留出必要的防火間距。堆場的總儲量以及與建築物等之間的防火距離,必須符合建築設計防火規範的規定。

第十七條 甲、乙類桶裝液體,不宜露天存放。必須露天存放時,在炎熱季節必須採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條 庫存物品應當分類、分垛儲存,每垛佔地面積不宜大於一百平方米,垛與垛間距不小於一米,垛與牆間距不小於零點五米,垛與樑、柱間距不小於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於二米。

第十九條甲、乙類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發生化學反應或者滅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須分間、分庫儲存,並在醒目處標明儲存物品的名稱、性質和滅火方法。

第二十條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須在温度較低、通風良好和空氣乾燥的場所儲存,並安裝專用儀器定時檢測,嚴格控制濕度與温度。

第二十一條 物品入庫前應當有專人負責檢查,確定無火種等隱患後,方准入庫。 第二十二條甲、乙類物品的包裝容器應當牢固、密封,發現破損、殘缺,變形和物品變質、分解等情況時,應當及時進行安全處理,嚴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條 使用過的油棉紗、油手套等沾油纖維物品以及可燃包裝,應當存放在安全地點,定期處理。

第二十四條 庫房內因物品防凍必須採暖時,應當採用水暖,其散熱器、供暖管道與儲存物品的距離不小於零點三米。

第二十五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內不準設辦公室、休息室。其他庫房必需設辦公室時,可以貼鄰庫房一角設臵無孔洞的一、二級耐火等級的建築,其門窗直通庫外,具體實施,應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的同意。

第二十六條 儲存甲、乙、丙類物品的庫房佈局、儲存類別不得擅自改變。如確需改變的,應當報經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

第四章 裝卸管理

第二十七條 進入庫區的所有機動車輛,必須安裝防火罩。

第二十八條 蒸汽機車駛入庫區時,應當關閉灰箱和送風器,並不得在庫區清爐。倉庫應當派專人負責監護。

第二十九條 汽車、拖拉機不準進入甲、乙、丙類物品庫房。

第三十條 進入甲、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是防爆型的;進入丙類物品庫房的電瓶車、剷車,必須裝有防止火花濺出的安全裝臵。

第三十一條 各種機動車輛裝卸物品後,不準在庫區、庫房、貨場內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條 庫區內不得搭建臨時建築和構築物。因裝卸作業確需搭建時,必須經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裝卸作業結束後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條 裝卸甲、乙類物品時,操作人員不得穿戴易產生靜電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嚴防震動、撞擊、重壓、摩擦和倒臵。對易產生靜電的裝卸設備要採取消除靜電的措施。

第三十四條 庫房內固定的吊裝設備需要維修時,應當採取防火安全措施,經防火負責人批准後,方可進行。

第三十五條 裝卸作業結束後,應當對庫區、庫房進行檢查,確認安全後,方可離人。

第五章 電器管理

第三十六條 倉庫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電氣設計和施工安裝驗收標準規範的規定。

第三十七條 甲、乙類物品庫房和丙類液體庫房的電氣裝臵,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爆炸危險場所的電氣安全規定。

第三十八條 儲存丙類固體物品的庫房,不準使用碘鎢燈和超過六十瓦以上的白熾燈等高温照明燈具。當使用日光燈等低温照明燈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燈具時,應當對鎮流器採取隔熱、散熱等防火保護措施,確保安全。

第三十九條 庫房內不準設臵移動式照明燈具。照明燈具下方不準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儲存物品水平間距離不得小於零點五米。

第四十條 庫房內敷設的配電線路,需穿金屬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護。

第四十一條 庫區的每個庫房應當在庫房外單獨安裝開關箱,保管人員離庫時,必須拉閘斷電。禁止使用不合規格的保險裝臵。

第四十二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電爐、電烙鐵、電熨斗等電熱器具和電視機、電冰箱等家用電器。

第四十三條 倉庫電器設備的周圍和架空線路的下方嚴禁堆放物品。對提升、碼垛等機械設備易產生火花的部位,要設臵防護罩。

第四十四條 倉庫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防雷設計安裝規範的規定,設臵防雷裝臵,並定期檢測,保證有效。

第四十五條 倉庫的電器設備,必須由持合格證的電工進行安裝、檢查和維修保養。電工應當嚴格遵守各項電器操作規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條 倉庫應當設臵醒目的防火標誌。進入甲、乙類物品庫區的人員,必須登記,並交出攜帶的火種。

第四十七條 庫房內嚴禁使用明火。庫房外動用明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證,經倉庫或單位防火負責人批准,並採取嚴格的安全措施。動火證應當註明動火地點、時間、動火人、現場監護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八條 庫房內不準使用火爐取暖。在庫區使用時,應當經防火負責人批准。 第四十九條 防火負責人在審批火爐的使用地點時,必須根據儲存物品的分類,按照有關防火間距的規定審批,並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到人。

第五十條 庫區以及周圍五十米內,嚴禁燃放煙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條 倉庫內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消防技術規範,設臵、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條 消防器材應當設臵在明顯和便於取用的地點,周圍不準堆放物品和雜物。 第五十三條 倉庫的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由專人管理,負責檢查、維修、保養、更換和添臵,保證完好有效,嚴禁圈佔、埋壓和挪用。

第五十四條 甲、乙、丙類物品國家儲備庫、專業性倉庫以及其他大型物資倉庫,應當按照國家有關技術規範的規定安裝相應的報警裝臵,附近有公安消防隊的宜設臵與其直通的報警電話。

第五十五條 對消防水池、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設施、器材,應當經常進行檢查,保持完整好用。地處寒區的倉庫,寒冷季節要採取防凍措施。

第五十六條 庫區的消防車道和倉庫的安全出口、疏散樓梯等消防通道,嚴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獎懲

第五十七條 倉庫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上級主管部門或者本單位給予表彰、獎勵。

第五十八條 對違反本規則的單位和人員,國家法規有規定的,應當按照國家法規予以處罰;國家法規沒有規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關法規、規章進行處罰;觸犯刑律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章 附則

第五十九條 儲存丁、戊類物品的庫房或露天堆棧、貨場,執行本規則時,在確保安全並徵得當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同意的情況下,可以適當放寬。

第六十條 鐵路車站、交通港口碼頭等晝夜作業的中轉性倉庫,可以按照本規則的原則要求,由鐵路、交通等部門自行制定管理辦法。

第六十一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國務院有關部、委根據本規則制訂的具體管理辦法,應當送公安部備案。

第六十二條 本規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經國務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佈施行的《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即行廢止。

附表: 生產的火災危險性分類

生產類別 火災危險性的特徵

甲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的易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常温下能自行分解或在空氣中氧化即能導致迅速自燃或爆炸的物質

4、常温下受到水或空氣中水蒸氣的作用,能產生可燃氣體並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5、遇酸、受熱、撞擊、摩擦以及遇有機物或硫磺等易燃的無機物,極易引起燃燒或爆炸的強氧化劑

6、受撞擊、摩擦或與氧化劑、有機物接觸時能引起燃燒或爆炸的物質

7、在壓力容器內物質本身温度超過自燃點的生產

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1、閃點≥28℃至<60℃的易燃、可燃液體

2、爆炸下限≥10%的可燃氣體

3、助燃氣體和不屬於甲類的氧化劑

4、不屬於甲類的化學易燃危險固體

5、生產中排出浮游狀態的可燃纖維或粉塵,並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物者 丙 使用或產生下列物質: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7

一個企業的壯大,離不開嚴謹的行政管理制度。以下是某企業行政管理制度範文,如想更加明朗地管理企業,可參考以下範文。

第一條 總則

1.為加強公司行政事務管理,理順公司內部關係,使 各項管理標準化、制度化,提高辦事效率,特制定本規定。

2.本規定所指行政事務包括檔案管理、印鑑管理、公文打印管理、辦 公及勞保用品管理、庫房管理、報刊及郵發管理等。

第二條 檔案管理

1.歸檔範圍:

公司的規劃、年度計劃、統計資料、科學技術、財務審計、勞動工資、經營情 況、人事檔案、會議記錄、決議、決定、委任書、協議、合同、項目方案、通 告、通知等具有參考價值的文件材料。

2.檔案管理要指定專人負責,明確責任,保證原始資料及單據齊全完 整,密級檔案必須保證安全。

3.檔案的借閲與索取:

(1)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辦公室主任借閲非密級檔案可通過檔案管理人 員辦理借閲手續,直接提檔;

(2)公司其他人員需借閲檔案時,要經主管副總經理批准,並辦理借閲手續。 借閲檔案必須愛護,保持整潔,嚴禁塗改,注意安全和保密,嚴禁擅自翻 印、抄錄、轉借、遺失。如確屬工作需要摘錄和複製,凡屬密級檔案,必須由 總經理批准方可摘錄和複製;一般內部檔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摘錄 和複製。

4.檔案的銷燬:

(1)任何組織或個人非經允許無權隨意銷燬公司檔案材料;

(2)若按規定需要銷燬時,凡屬密級檔案須經總經理批准後方可銷燬;一般內 部檔案,須經公司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銷燬。

(3)經批准銷燬的公司檔案。檔案人員要認真填寫、編制銷燬清單,由專人監督銷燬。

第三條 印鑑管理

1.公司印鑑由總經理辦公室主任負責保管。

2.公司印鑑的使用一律由主管副總經理簽字許可後管理印鑑人方可蓋 章,如違反此項規定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員負責。

3.公司所有需要蓋印鑑的介紹信、説明及對外開出的任何公文,應統 一編號登記,以備查詢、存檔。

4.公司一般不允許開具空白介紹信、證明,如因工作需要或其它特殊情況 確需開 具時,必須經主管副總經理簽字批條方可開出。持空白介紹信外出工作回來必須向公司彙報 其介紹信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交回。

5.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

第四條 公文打印管理

1.公司公文的打印工作由總經理辦公室負責。

2.各部室打印的公文或其他資料須經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交電腦部 打印,按價計費。

3.公司各部、室所有打印公文、文件,必須一式三份,交總經理辦 公室留底存檔。

第五條 辦公及勞保用品的管理

1.辦公用品的購發:

(1)每月月底前,各部、室負責人將該部門所需要的辦公用品制定計劃提交總 經理辦公室;

(2)總經理辦公室指定專人制定每月辦公用品計劃及預算,經主管副 總經理審批後負責將辦公用品購回,根據實際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分發給各個部、室,由部、 室主任簽字領回

(3)除正常配給的辦公用品外,若還需用其它用品的須經總經理辦公室主任批准方可領用;

(4)公司新聘工作人員的辦公用品,辦公室根據部、室負責人提供的名單和用品 清單,負責為其配齊,以保證新聘人員的正常工作;

(5)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做到辦公用品齊全、品種對路、量足質優、庫 存合理、開支適當、用品保管好;

(6)負責購發辦公用品的人員要建立帳本,辦好入庫、出庫手續。出庫一定要 由領取人員簽字;

(7)辦公室用品管理一定要做到文明、清潔、注意安全、防火、防盜、嚴格按照 規章制度辦事,不允許非工作人員進入庫房。

2.勞保用品的購發:勞保用品的配給,由總經理辦公室根據各部、室的實際工作需要統一購買、統 一發放。

第六條 庫房管理

1.庫房物資的存放必須按分類、品種、規格、型號分別建立帳卡。

2.採購人員購入的物品必須附有合格證及入庫單,收貨時要當面點 清數目,檢查包裝是否完好,如發現短缺或損壞,應立即拆包清點數目,如發現實物與入庫 單數量、規格不符時,庫房保管員應向交貨人提出並通知有關負責人。

3.物資入庫後,應當日填寫帳卡。

4.嚴格執行出入庫手續,物資出庫必須填寫出庫單,經公司辦公室 主任批准後方可出庫。

5.庫房物資一般不可外借,特殊情況須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 ,辦理外借手續。

6.嚴格管理帳單資料,所有帳冊、帳單要填寫整潔、清楚、計算 準確,不得隨意塗改。

7.庫房內嚴禁吸煙,禁止無關工作人員入內,庫內必須配備消防 設施,做到防火、防盜、防潮。

第七條 報刊及郵發管理

1.報刊管理人員每半年按照公司的要求作出訂閲報刊計劃及預算,負責辦理有關訂閲手續。

2.報刊管理人員每日負責將報刊取回並進行處理、分類、登記, 並分別送到有關部門。有關部門處理後,一週內交回辦公室由報刊管理人員統一 保管、存檔備查。

3.任何人不得隨意將報刊挪作他用,若需處理,需經總經理辦公 室主任批准。

第八條 附則

1.公司辦公室負責為各部室郵發信件、郵件。

(1)私人信件,一律實行自費,貼足郵票,交辦公室或自己送往郵局;

(2)所有公發信件、郵件一律不封口,由收發員登記,統一封口,負責寄發;

(3)控制各類掛號信。凡因公需掛號者,須經各部室主任批准,總經理辦公室登記後方可郵發。

2.本規定如有未盡事宜或隨着公司的發展有些條款不適應工作需 要的,各部門可提出修改意見交總經理辦公室研究並提請總經理批覆。

3.本規定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4.本規定從發佈之日起生效。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8

一、目的

為進一步加強垃圾清運管理,防止拋撒污染,控制二次污染,建立環境衞生管理長效機制,維護西大溝鎮(場)環境衞生,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適用範圍

西大溝鎮(場)各單位、各村隊,各外委單位、臨時檢修單位。

三、職責

1、西大溝鎮人民政府對生活垃圾和工業垃圾的清運進行監督。

2、民政辦負責對道路兩側亂堆、亂放垃圾的確認。

四、垃圾清運程序

1、工業垃圾池容積率達到80%,必須立即當天清運完畢。

2、生活垃圾容積率達到50%,必須當天清運完畢。

(四)質量標準

1、垃圾按指定地點裝載。

2、裝載適量,覆蓋嚴密,不撒漏、飛揚。

3、裝載車輛按規定的時間、路線行駛。

4、車走場清,垃圾容器周圍2米淨,垃圾容器外體淨。

5、道路上、道路兩側撒落垃圾在最後一車垃圾清運出必須清掃乾淨。

(六)監督管理

1、西大溝鎮辦公室不定期對工業和生活垃圾的清運情況進行抽查,並將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通知責任單位或站所予以整改。

五、考核

1、將工業垃圾倒入生活垃圾池內,一次處罰500元。

2、未按要求將工業或生活垃圾指定存放,一次處罰500元。

3、隨意傾倒、堆放垃圾,一次處罰500元。

4、未按要求清運,一次處罰1000元。

5、清運垃圾車輛或傾倒垃圾車輛沿途拋撒、遺漏的垃圾未清理乾淨,一次處罰1000元。

6、對檢舉、揭發亂扔亂倒垃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並給予200-500元獎勵。

六、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19

一、校務委員會例會制度

1、定期召開校務委員會例會。一般情況下,一季度召開一次,每年不少於四次。必要時,可臨時召開校務會議。

2、校務委員會成員要認真履行職責,按時參加例會,積極參與決策,努力完成分管任務。

3、年度教學計劃、教學管理、工作目標、規章制度的制定,聘請教員、組織重大活動、資金投入、實施獎懲等重大事項必須經校務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

4、例會前需充分準備,由專職副校長將例會內容和議題通知各校務委員,各校務委員與會前應做好相應準備。

5、例會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議而有決、決而有行,並及時向鎮黨委作出彙報。

6、例會需作好會議記錄,並歸檔備查。

二、教育計劃制度

1、黨校每年年初要根據鎮黨委的部署,制定年度教育計劃,並附課程內容安排表。

2、教育計劃要明確教學內容。參加對象、辦班時間、講課人、教育目的和要求。

3、黨校教育計劃由校務會制定,報鎮黨委討論通過,由鎮黨委發文,同時報鎮組織辦備案。

4、校委會可結合新形勢、新任務的變化,突出教育重點,及時調整和充實年度教育計劃。

5、黨校工作要做到年度有計劃、季度有安排、每月有活動,工作系統化、制度化、經常化。

三、考勤考核制度

1、 凡參加黨校學習的學員,應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學員在學習期間要嚴格遵守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

3、學員在學習期間一般不允許請假,如有特殊情況應由部門負責人向黨校説明,經黨校批准方可准假。未准假擅自缺課者按曠課處理。

4、 學員在學習期間曠課一次,請假兩次(含兩次)以上者,取消本班次學員資格,不予結業。

5、 學員要嚴肅對待黨校的考試、考核。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認真撰寫學習總結,按時上交。

6、黨校在每期培訓結束後,都需組織相應考試。

7、經黨校考試、考核合格的學員,頒發結業證書,並根據學員的考試、考核成績及日常表現,評出本期業餘黨校"優秀學員"。凡結業考試及綜合考核不合格的學員,不能結業。

四、教育總結制度

1、黨校在年末需根據當年度辦學情況,對學年工作進行總結,並向鎮黨委報告工作情況。

2、遇有重大問題和超越自己職權範圍的特殊問題,必須請示上級黨組織。

3、黨校組織大型的活動,事後應及時向鎮黨委彙報活動情況,並做好總結,以指導今後工作的開展。

4、有關黨員中或教職工中具有傾向性的思想問題,以及教學、科研、科技開發等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根據有關規定需向鎮黨委請示或報告的其他問題,也應及時上報給鎮黨委或有關部門。

五、檔案管理制度

1、黨校檔案是教學活動和黨校工作的全部綜合反映,必須由校務委員會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管理人員必須以認真負責的態度,及時、準確、全面地做好文件、資料及有關材料的收集、整理、分類、立卷、歸檔等工作。

3、檔案要求做到內容齊全,分類清楚,不漏不重,裝訂規範,檢索方便,管理完善。

4、黨校檔案立卷歸檔範圍包括:鎮黨委及有關上級部門的文件;校黨委有關黨校工作的決定和意見;黨校的工作規劃、年度工作安排和辦班計劃;各種統計數據表、調研報告、問卷調查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送的報告材料;黨校歷任領導、工作人員名單及黨校教師名單;黨校學員名冊和考試成績;黨校得獎、受表彰材料;黨校辦班音像圖片、通訊及其他有關資料。

5、有關部門或個人借閲黨校檔案,要辦理登記手續,經黨校辦公室主任批准後,方可借出,並應定期歸還,不得遺失破損。

六、校務管理制度

1、黨校在鎮黨委領導下開展工作,實行校務委員會領導工作制度。由村黨支部書記兼任校長。

2、校務委員會下設黨校辦公室、負責黨校的日常教學管理工作。

3、黨校要根據高效精幹和專兼職相結合的原則建立相對穩定的師資隊伍。

4、定期舉辦黨員、幹部和入黨積極分子的政治理論、黨性教育和有關業務知識培訓。

5、全年培訓班不少於10期。同級黨政主要領導每年為基層黨校上課2次以上,不能以會代課。普通黨員集中培訓年不少於3天。

6、教學內容安排合理:政治思想類教育需佔全年的60%以上。

7、黨校的電教化設備由專人保管,並經常檢修調試。

七、教員守則

1、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和“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自身素質。

2、積極做好教學工作,努力提高教學質量。做到認真備課,認真上課,認真批改作業。

3、瞭解學員的學習情況,不斷改進教學方法。

4、認真選擇教材,合理確定教學進度,掌握鑽研教材的重點和難度,寫好教案。

5、做好教前教後的情況調查分析,聽取意見,積極參加教員活動。

6、嚴格律己,帶頭端正作風,言傳身教,為人師表。

7、自覺遵紀守法,嚴格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八、學員守則

1、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熱愛中國共產黨,努力學習,積極為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貢獻力量。

2、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發揚理論聯繫實際的優良學風。

3、自覺遵守校紀校規,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有特殊情況須事先請假。

4、努力學習政治理論、專業理論和科學文化知識,加強黨性鍛鍊,全面提高自身素質。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的,正確處理工學矛盾,掌握自學方法,養成刻苦鑽研、獨立思考的學風。

5、尊重教師,虛心求教,自覺遵守課堂紀律,勤于思考,積極參加小組討論,按時完成作業。

5、自覺遵守黨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愛護公物,關心集體,積極參加集體活動。

6、發揚優點,克服缺點,不斷總結、提高、完善自己,圓滿完成各項學習培訓任務。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0

第一條為了加強票據管理,維護金融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以下簡稱票據法)的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票據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中國人民銀行是票據的管理部門。

票據管理應當遵守票據法和本辦法以及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得損害票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第四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依法從事票據活動,行使票據權利,履行票據義務。

第五條票據當事人應當使用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統一格式的票據。

第六條銀行匯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匯票業務的銀行。

第七條銀行本票的出票人,為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銀行本票業務的銀行。

第八條商業匯票的出票人,為銀行以外的企業和其他組織。

向銀行申請辦理匯票承兑的商業匯票的出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承兑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資信狀況良好,並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來源。

第九條承兑商業匯票的銀行,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與出票人具有真實的委託付款關係;

(二)具有支付匯票金額的可靠資金。

第十條向銀行申請辦理票據貼現的商業匯票的持票人,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一)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户;

(二)與出票人、前手之間具有真實的交易關係和債權債務關係。

第十一條支票的出票人,為在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辦理支票存款業務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第十二條票據法所稱"保證人",是指具有代為清償票據債務能力的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

國家機關、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企業法人的分支機構和職能部門不得為保證人;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十三條銀行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銀行承兑商業匯票的簽章,為該銀行的匯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本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銀行的本票專用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銀行匯票專用章、銀行本票專用章須經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第十四條商業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為該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五條支票上的出票人的簽章,出票人為單位的,為與該單位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財務專用章或者公章加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權的代理人的簽名或者蓋章;出票人為個人的,為與該個人在銀行預留簽章一致的簽名或者蓋章。

第十六條票據法所稱"本名",是指符合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家有關規定的身份證件上的姓名。

第十七條出票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無效;背書人、承兑人、保證人在票據上的簽章不符合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其簽章無效,但是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簽章的效力。

第十八條票據法所稱"代理付款人",是指根據付款人的委託,代其支付票據金額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

第十九條票據法規定可以辦理掛失止付的票據喪失的,失票人可以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及時通知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

失票人通知票據的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掛失止付時,應當填寫掛失止付通知書並簽章。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記載下列事項:

(一)票據喪失的時間和事由;

(二)票據種類、號碼、金額、出票日期、付款日期、付款人名稱、收款人名稱;

(三)掛失止付人的名稱、營業場所或者住所以及聯繫方法。

第二十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應當立即暫停支付。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自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之日起12日內沒有收到人民法院的止付通知書的,自第13日起,掛失止付通知書失效。

第二十一條付款人或者代理付款人在收到掛失止付通知書前,已經依法向持票人付款的,不再接受掛失止付。

第二十二條申請人申請開立支票存款賬户的,銀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和農村信用合作社可以與申請人約定在支票上使用支付密碼,作為支付支票金額的條件。

第二十三條保證人應當依照票據法的規定,在票據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出票人、付款人、承兑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正面記載保證事項;保證人為背書人保證的,應當在票據的背面或者其粘單上記載保證事項。

第二十四條依法背書轉讓的票據,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凍結票據款項;但是,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五條票據法第五十五條所稱"簽收",是指持票人在票據的正面簽章,表明持票人已經獲得付款。

第二十六條通過委託收款銀行或者通過票據交換系統向付款人提示付款的,持票人向銀行提交票據日為提示付款日。

第二十七條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拒絕證明"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被拒絕承兑、付款的票據的種類及其主要記載事項;

(二)拒絕承兑、付款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拒絕承兑、付款的時間;

(四)拒絕承兑人、拒絕付款人的簽章。

票據法第六十二條所稱"退票理由書"應當包括下列事項:

(一)所退票據的種類;

(二)退票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

(三)退票時間;

(四)退票人簽章。

第二十八條票據法第六十三條規定的"其他有關證明"是指:

(一)醫院或者有關單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的證明;

(二)司法機關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證明;

(三)公證機關出具的具有拒絕證明效力的文書。

第二十九條票據法第七十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七十一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的"利率",是指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

第三十條有票據法第一百零三條所列行為之一,情節輕微,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依法予以處罰。

第三十一條簽發空頭支票或者簽發與其預留的簽章不符的支票,不以騙取財物為目的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票面金額5%但不低於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第三十二條金融機構的工作人員在票據業務中玩忽職守,對違反票據法和本辦法規定的票據予以承兑、付款、保證或者貼現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造成重大損失,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三條票據的付款人對見票即付或者到期的票據,故意壓票、拖延支付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處以壓票、拖延支付期間內每日票據金額0.7‰的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警告、記過、撤職或者開除的處分。

第三十四條違反中國人民銀行規定,擅自印製票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責令改正,處以1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中國人民銀行有權提請有關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

第三十五條票據的格式、聯次、顏色、規格及防偽技術要求和印製,由中國人民銀行規定。

中國人民銀行在確定票據格式時,可以根據少數民族地區和外國駐華使領館的實際需要,在票據格式中增加少數民族文字或者外國文字。

第三十六條本辦法自20xx年10月1日起施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1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軟件、程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2.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件、程序的管理。(如無特別説明,本規範內“軟件”包含軟件、程序)

3. 軟件分類:

3.1產品源程序:

由研發部軟件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文件。

3.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

是指由信息技術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件使用的產品測試軟件平台,及在此平台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序。

3.3 設備應用程序:

是指工程部在設備操作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序(ATE除外)。如:打碼程序、貼片程序、SPI檢測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X-Ray測試程序等。

3.4管理應用軟件: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台。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項目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件: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殺毒軟件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件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件需求申請。軟件需求多由軟件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後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件驗收合格後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並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於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並最終完成軟件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後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件驗收完成後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件及機密軟件外流等。

5.軟件管理規範:

5.1軟件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件需求申請後,軟件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件編寫、完成及後期調試、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5.3命名管理:

軟件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説明。各軟件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户型號)-版本_年月日.文件格式,

如:22W6006(M040)-A_表示的意思是:客户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件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件格式為SENC。關於產品源程序命名規則詳見《軟件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件:使用對像+功能説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單片機燒錄軟件V1.0 5.33 ATE測試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程序版本-----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序A版。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4 設備應用程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代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代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序。詳見《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35管理程應用軟件: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件:軟件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件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後,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件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序均可按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件及測試程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件受控流程: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序:參照軟件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設備應用程序受控:

設備應用程序:如打碼軟件、貼片程序、AOI檢測程序、分板程序、迴流焊程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件受控:

辦公軟件,一般是外購軟件,以不違返知識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件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序、測試軟件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件升級管理:軟件升級之後,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於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設備應用程序需要《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件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件使用權限:

5.61使用範圍:公司現有軟件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複製、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件使用權限: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權限使用軟件。

5.63限制型軟件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設備上傳播、使用病毒軟件、攻擊型軟件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件,如遊戲軟件、視頻軟件等。

6.記錄表格

1.軟件開發管理規範 2.軟件命名規則 3. 軟件受控(變更)流程 4.設備程序編寫命名規範 5. 軟件版本履歷表 6.設備程序變更履歷表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2

為樹立廣大員工安全防火意識,保障公司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不受損害,特制訂本規定。規定如下

一、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

2、權責明確的原則;

3、嚴格考核的原則。

二、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進入美凱亞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所有人員吸煙的管理。

三、職責

經營管理部歸口負責公司倉庫及辦公室吸煙人員的管理。

四、內容及要求

1、在公司倉庫及辦公室、會議室等周圍場所禁止吸煙;

2、由經營管理部及蔣壽強負責倉庫及倉庫辦公室日常禁煙情況的檢查,發現吸煙者,每人每次罰款100元並通報批評;

3、倉庫內及周邊5米範圍內嚴禁吸煙。發現在倉庫內吸煙者每次罰款500元;在倉庫周邊5米範圍內吸煙每次罰款100元;

4、界定的吸煙區域為:倉庫的大門外(即三沐公司大門外的公路上)。

5、發現外來人員在倉庫及周圍吸煙,對在場倉庫保管員的不制止行為罰款50元;

6、辦公室的地面不得有煙頭、煙盒,吸煙者必須尊重他人,不得無視他人的勸告阻止,不得影響他人的健康。各部門負責本單位衞生區內煙頭的清理,本部門衞生區內不得有煙頭,一經發現按每個煙頭20元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無法查找責任者時,由本辦公室人員共同承擔罰款額。

7、會議期間不得吸煙,違反者罰款50元/次;

五、附則

1、本規定由經營管理部負責起草並解釋;

2、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3

一、目的 :

為了加強就餐管理,保證就餐秩序,營造一個温馨、衞生、整潔的就餐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二、適用範圍:

成都卡美多鞋業有限公司所有部門。

三、責任人:

現場幹部、企管部。

四、就餐規定

1、定時定點就餐

1.1 就餐時間如下,夏季與冬季的就餐時間切換以辦公室通知為準。

夏季 早飯7:00-7:40午飯11:50-12:20晚飯17:20-17:50

1..2 就餐的員工必須按規定時間就餐,非就餐時間不得進入餐廳,更不得提前就餐。

1.3因會議或其他事情影響正常開餐時間的辦公室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提前或推遲開餐時

間(超過公司上班員工總數的50%方可提前或推遲開餐時間,其他情況一律按照正常時間開餐),如果公司放假(休班)要提前通知食堂,做好其他各項準備。

1.4公司指定就餐地點為食堂,不允許將飯菜帶出食堂。

2、 排隊就餐制

2.1、所有員工須按照先後順序排隊打飯,不得插隊。否則,後勤人員有權拒絕盛飯,通知企管部進行處理。

實習期管理規定 篇24

一、 目的:為了規範公司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收發操作,提高信息傳遞、處理效率,確保郵件安全,制定《郵件收發管理制度》。以下簡稱《郵件收發制度》

二、 適用範圍: 《郵件收發制度》適用於凡經郵政/快遞渠道送達本公司內所有單位(個人)的報紙、期刊、信函、快遞等郵件的管理。

三、 職責: 公司保安負責郵件的簽收、送達及管理。

1、每日郵件/快遞和常規郵件/快遞的收發工作由值班保安負責。

2、在保安室放置3天以上沒有人領取或無法送達的特殊郵件/快遞由保安室交綜合辦公室處理。

四、 收發程序

1、值班保安負責簽收送達的郵件/快遞,並檢查有無開封、損壞現象,收件單位/個人名稱是否明確,發現異常現象要郵遞員簽字證明,並獲得準確的聯繫方式和地址;損壞嚴重的要通知收件單位/個人到場處理。

2、非公郵件/快遞應由保安公示並告知收件人簽收。

3、匯票/發票一律由收件人簽收。

4、保安對送達的公函性的郵件/快遞簽收後應及時送到綜合辦公室。其中副總級以上的公司領導的郵件/快遞直接送達本人辦公室,由本人確認後簽收。

五、附則

1、已經與本公司解除一切關係員工或單位的郵件/快遞在保安室保存期限為三個月,具有重大價值的要送到辦公室。保存期限已滿三個月的報請綜合辦主任或更高職位人員處理,不得長期存放,不得擅自處理。

2、未經授權許可,所有人員不得接收非本單位(個人)郵件/快遞,不能開看,違者視情處罰。

3、報紙不在登記簽收之內,直接由值班保安按規定分發。

4、《郵件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施,以前相關制度不再執行。

5、《郵件管理制度》未規定的事項,按公司相關管理制度執行。

浙江中煤機械科技有限公司

二○xx年四月九日

標籤: 實習期 精選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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