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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小學生接送規章制度大綱

國小學生接送規章制度大綱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國小學生接送規章制度大綱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衞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願者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國小門口指定的地點,並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門衞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國小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後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國小作息時間,規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送到國小,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後,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國小大門暢通、校園內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國小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域,以確保國小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水泥路面後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國小。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准,並通知門衞老師後,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國小為自己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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