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工作管理制度(通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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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篇1
1、組織實施各項檢驗工作,並按時完成。
2、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標準、規範,經確認的檢驗程序和質量管理體系文件,確保質量管理體系的有效運行。
3、根據工作的需要,提出試劑、標準物質和耗材的.採購申請。
4、進行預防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5、完成相關記錄的編制、填寫、收集和歸檔前管理。
6、配合內部質量管理體系審核,並對審核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
7、提供本部門有關的報告資料,並負責糾正措施的制定與實施。
8、進行項目的試運行。
9、負責本專業設備的購置申請的提出、使用、日常維護、定期維護。
10、負責對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保證其處於受控狀態和在有效期內使用。
11、提出試劑、儀器設備購置計劃。
12、按要求做好各項原始記錄,及時存檔。
13、參加實驗室間能力驗證/比對、工作質量內部審核活動。
14、負責對本組的設施、環境條件進行控制。
15、負責編制檢驗報告。
16、負責採樣工作的實施。
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篇2
編號:jy-18
版本/修訂:1/0
為保證各項試驗數據、報告的有效性、可靠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試驗報告必須經過二級持證人員審批。
二、非試驗人員無權進行試驗操作和出具試驗數據。
三、持有理化、無損檢測ⅰ級(包括ⅰ級)以上資格證人員方可進行理化、無損檢測操作;持有ⅱ級(包括ⅱ級)以上資格證人員方可簽發理化、無損檢測報告。
四、檢驗待培人員(包括學徒工),無權開具合格證。
五、未蓋檢驗專用章的檢驗合格證無效。
六、未履行檢驗人員簽名和審核手續的.檢驗報告無效。
七、質量證明文件由質檢中心負責人簽發。
八、檢驗與試驗過程及出具檢驗與試驗結果不受任何干擾。
編制: 審核: 批准:
20xx年01月01日
檢驗工作管理制度 篇3
一、關於請假扣工資的新規定:
1、產假以及流產假扣發工資按公司原來規定執行。
2、工作忙時原則上不準請假。重大事情非本人出場不可的(特指父母、岳父母、公婆喪葬以及兒女結婚),最多可以請三天假,這三天不扣工資。超過三天的天數,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3、工作忙時,除第二條以外的任何理由都不準請假,如果拒不服從管理,強行要求請假,品管經理被迫准假或未准假擅自離開工作崗位,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4、請病假過後,要及時出示醫院蓋章的病假條及治療費用收據,視具體病情,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百分之二十至兩倍,年底獎金還要受影響。
5、帶薪休假只能安排在工作不忙時,工作忙時任何人都不允許帶薪休假。帶薪休假天數是國家規定天數減掉旅遊天數的差,一次帶薪休假不能超過三天。
6、工作不忙時,帶薪休假天數用完後,可以自行調休。但調休在家檢驗員,有事通知要及時到崗,否則按照請假處理,每天扣發一個工作日工資的一至三倍,年底獎金的發放還要受影響。
7、檢驗員請假審批一律由品管經理孟雲玲全權負責。扣發的工資在當月或下月工資卡中扣除。
特別説明,以上諸條中所説的扣發工資指的.是扣發工資卡中的工資部分,像、等員工工資卡中除了工資以外,還含有五險一金的全部或部分項目,扣發時請會計注意。
二、關於年底獎金髮放的新規定:
因為員工工齡在工資中已經體現,在廣泛聽取員工的意見和建議的基礎上,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則,從今年開始,員工年底獎金不再完全按工齡發放,而是根據工作績效發放。
工作績效主要由以下要素構成:工作態度、工作技能、工齡等。
工作態度包括工作是否積極主動、顧全大局,是否服從、支持品管經理、項目經理安排、調度等;工作技能是指工作效率、投訴率等;工齡特指在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檢驗員年底獎金由品管經理、項目經理和x經理共同評定。
一年獎金數額為二至五個月基本工資。對於工作特別突出者,發給半個月到一個月的特殊貢獻獎。
以上諸條未盡事宜,由品管經理視具體情況酌情處理。
具體實施及條文解釋由品管經理負責。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開始實行,希望大家自覺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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