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萬佳範文網 >

專題 >熱點專題 >

試驗管理制度(通用17篇)

試驗管理制度(通用17篇)

試驗管理制度 篇1

1、儀器、設備的安裝,操作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電動設備應有良好的接地裝置,並以檢查確認後方可使用。對於試驗室所用的電源、火源、電器線路等不得隨意變動,不得私自增設和移動電氣線路,增加負荷。由專人定期檢查電氣設備,按用電規定,保證電氣設備的.正常工作;

試驗管理制度(通用17篇)

2、在進行各類強度試驗時,應設置有效防護,每次使用前進行安全檢查,防止試件飛濺傷害人員及設備;

3、試驗室的主要儀器設備必須張掛操作規程,操作人員嚴格遵守。儀器設備使用中,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離開,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非本工地試驗室人員嚴禁試驗操作,不得隨意亂動、調整、靠近;

4、加強儀器設備檢查維修,確保其性能穩定、示值準確,嚴禁“帶病”使用;

5、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及強酸、強鹼等化學品的存放、使用處理應符合國家安全規程的規定;需購買危險物品時,先提出申請,經總工師批准,才能購置。試驗室對於化學藥品要有嚴格的發放、使用規定,廢液處理不要污染環境;

6、試驗檢測人員必須持有試驗檢測上崗證書,並參加安全技術培訓, 外來人員、新工人和見習人員,接受安全教育後,方能進入工作崗位;危險品由二人保管,每人一把鑰匙,二人同時到場才能開鎖。其發放必須限額,剩餘立即退回,發放和回收都應嚴格計算數量與稱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自行保存;

7、試驗檢測人員應熟悉設備儀具性能,自覺遵守安全制度和有關規定,嚴格執行操作規程,不得違章作業;

8、操作中若發現設備儀具運轉異常,或有異味、或遇停電、停水、漏油、漏水時,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水源,屬故障停機時應排除故障;

9、預製構件檢驗或現場結構試驗,必須採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雜物應專區分類堆放,不得隨處亂放;

11、下班時,應切斷所有儀器設備的電源、水源,關好門窗;

12、試驗後的砂、石、水泥、土、砼與砂漿試件等試樣集中棄於項目部指定位置;

13、有核子密度儀的試驗室,要專人使用保管,不要隨意安放,以免核輻射造成人身傷害。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質部應定期對試驗室安全設施的有效性及存儲情況、安全標誌的有效性及完整性進行檢查,安全員應經常檢查上訴情況,發現問題,及時上報並及時處理;

2、在檢測過程中如果採用酒精燃燒法檢測材料含水量時,試驗點應遠離酒精桶及附近易燃物品並處於下風口位置。點火應採長杆一頭纏繞棉紗引燃酒精。再次加註酒精時應該仔細確認第一次酒精燃燒已完全熄滅後間隔一段時間再加註酒精。在試驗過程中,嚴禁吸煙,防止因意外點燃酒精傷人或引起火災。

3、瀝青抽提試驗時,現場人員嚴禁吸煙,防止引燃三氯乙烯溶劑造成火災;

4、鋼筋切割時,應遠離易燃、易爆物品,防止因火花飛濺造成火災;

5、試驗室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所有人員應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

試驗管理制度 篇2

1 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正確實施水電廠及設備維護部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標準、規定、規程、制度,實現保護班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科學化、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合理正確的使用合格的工器具、儀表器具,特制定《試驗用工器具、儀表器具管理制度》。

2 適用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水力發電廠。

3 工器具、儀表器具的管理

3.1 建立儀器儀表工器具的領用與台帳,確定尚不齊全或應該添置的項目。按説明書上規定的.技術指標進行逐項檢查大型、精密、稀有儀器,同時將圖紙,技術資料交上級主管部門存檔,班組一般只保存説明書。

3.2 保證使用儀器儀表正常工作和數據的可靠、準確。

3.3 做好維護、存放、檢驗、鑑定報廢、記帳統計等工作。

3.4 保管好技術資料(包括合格證)。

3.5 處理好儀器、儀表事故,始終使儀器儀表和工器具保持良好狀態。注意儀器儀表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正常情況下,儀器工作處要通風,沒有強磁場,無腐蝕物和強烈震動,注意防塵。

3.6 在技術規範允許尺度內使用儀器儀表要按規定範圍使用,要保證儀器儀表都不帶病工作,不以粗代精,不超負載使用。並未經許可不能拆卸分解儀器儀表。

3.7 注意儀器儀表的操作規程,使用前應檢查電源和其它動力源是否匹配,接觸或密封良好,各外設附件是否配置得當。

3.8 守週期校驗制度,為了保證儀器儀表功能的準確性、一致性、可靠性,必須按照主管部門有關週期檢定製度的規定,按時、按量把儀器儀表送交檢驗、檢定,搞好計量儀器的傳遞工作,並保存好檢定卡片或表格、記錄。

3.9 搞好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工作。儀器儀表的維護保養的主要內容是防塵、防潮、反腐、防老化工作,要每天工作結束後用乾布擦拭外殼,停用時應用布罩遮蓋,部分儀器還有避光的要求,對於儀器儀表中的灰塵要請有關人員定期清除。

3.10 做好精密儀器儀表的管理工作。精密、貴重、稀有儀器儀表應該從使用、保管、維護、檢查等幾個方面切實做好工作。

3.11 搞好儀器附件的管理做好儀器技術資料保管工作。公用儀器儀表的遺失或對於個人保管的儀器儀表遺失,不管主客觀原因發生的遺失情況都應認真進行處理。

3.12 外借出的儀器儀表和工器具必須登記記錄,還回時必須檢查是否完好。

4 實施

4.1 本制度由水力發電廠設備維護部負責解釋。

4.2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5 支持性文件

gb/t 1.1 標準化工作導則 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

gb/t 15497 企業標準體系技術標準體系構成和要求;

dl/t 600 電力行業標準編寫基本規定;

dl/t 800 電力企業標準編制規則;

x集團標準化管理的有關規定;

水力發電廠規章制度編制、發佈等相關規定;

設備維護部書面報送材料管理規定。

試驗管理制度 篇3

1、適用範圍

本辦法適用於本企業產品製造中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採用前工藝試驗、研究、立項和使用推廣。

2、基本要求

2.1工藝試驗研究與開發是提高企業工藝水平的重要途徑,是加速新品開發、保證質量、降低消耗、提高效益的基礎,企業應為工藝試驗研究與開發工作提供必要條件。

2.2企業應給工藝部門配備相應技術力量,提供必要的工藝試驗經費和生產條件。

2.3工藝試驗研究與開發可與科研院所、大專院校合作,引進他們的成果。

3、工藝試驗研究範圍

3.1工藝發展規劃中的研究開發項目。

3.2生產工藝準備中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裝備的試驗研究。

3.3生產過程中重大技術質量攻關項目。

3.4消化引進項目的驗證或試驗研究。

4、立項原則

4.1根據企業技術發展規劃的要求。

4.2有針對性解決生產現場中突出的質量問題和生產薄弱環節。

4.3有明顯的技術、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

4.4以本企業實際經濟實力允許為前提。

5、試驗研究程序

5.1試驗研究課題申報立項

5.2規劃課題費用

5.3確定課題人員

5.4編寫課題任務書。

內容包括:項目名稱、試驗研究目的、主要工作內容、預期技術經濟效果、本項目國內外狀況、準備工作、現有條件和將採取的措施、完成時間、經費概算、項目負責人和主要參加人員、審批意見。

5.5組織調研。

5.6編制試驗研究實施方案。

內容包括:試驗目的、試驗方法和步驟、技術組織措施和安全措施、可需儀器儀表和設備目錄、人員分工及進度計劃。

5.7組織實施。

5.8階段檢查。

5.8.1主管部門和有關領導要及時瞭解和解決實施中存在的問題。

5.8.2在試驗過程中發現技術經濟上不可取的`項目應及時停止,並申報撤消該項目,以免造成更大的浪費。

5.9編寫試驗研究總結報告

內容包括:課題名稱和項目編號、目的及要求、試驗條件、實際試驗程序拖

結果分析與國內外資料對比、使用價值與經濟效果等、結論和對今後推廣使用的意見和建議、附錄(全部試驗數據〉

5.10組織鑑定。

5.11立卷存檔。

6、成果的使用與推廣

經過鑑定的研究成果需經過一段試驗證期,然後再納入工藝文件正式使用。

試驗管理制度 篇4

本制度旨在確保我部工地試驗室安全生產,確保試驗檢測人員的人身安全和試驗檢測設備儀具的正常使用。使全試驗人員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觀念、增強安全意識,牢固樹立“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意識,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職責

1、試驗室主任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部工地試驗室的安全管理全面負責 ;

2、試驗室主任負責試驗室的消防安全管理,落實項目經理佈置的.各項安全生產目標任務,經常組織試驗室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檢查,採取有效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3、項目部安質部設專職安全員,負責巡查試驗室安全生產設施的完好情況,監督所有人員的安全生產執行情況;

4、試驗檢測人員負責執行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程序,對本崗位的安全負責,加強對電、火和水、易燃、易爆、危險品的安全管理。

試驗管理制度 篇5

為保證機電設備安全可靠運轉,確保安全保護裝置使用靈敏可靠,結合機電設備的實際情況,現制定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試驗制度。

一、機電設備配備安全保護裝置項目及試驗要求

(一)主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3.閘瓦間隙保護裝置 按現場要求試驗

4.減速功能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5.後備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6.制動油超温保護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7.託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8.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每半年試驗一次

9.主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主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二年一次

(二)副井絞車

1.防過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2.限速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3.減速功能保護 每天檢查一次

4.閘間隙保護裝置 按現場要求試驗

5.託罐裝置 每月試驗一次

6.制動油超温保護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7. 過負荷和欠壓保護裝置 每半年試驗一次

8.安全門與罐位、提升信號聯鎖,操車系統與提升信號和罐籠停止位置聯鎖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9.副井提升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三年一次

10.副井提升機性能檢查 每年一次

11.提升機滾筒主軸、連接裝置、天輪等裝置探傷 每二年一次

(三)空氣壓縮機

1.安全閥動作壓力試驗裝置 每週試驗一次

2.斷水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3.斷油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4.超温保護裝置 每天試驗一次

5.風包超温裝置 每天檢查一次

6.壓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四)主通風機

1.軸承超温報警置 每天檢查一次

2. 主通風機技術性能測試 每年一次

二、 機電設備安全保護現場使用要求

1.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堅持正常使用,確保靈敏可靠。

2.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裝置的試驗必須按照規定進行,認真做好試驗記錄,記錄中要將試驗時間、試驗數據和試驗人員等填寫清楚。

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經允許不得私自拆除安全保護裝置,不得甩掉和短接安全保護裝置,否則將追究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責任。

4.需要臨時短接安全保護裝置須按照下列程序進行:

(1)大型固定設備(主、副井絞車、壓風機、通風機等)安全保護裝置必須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寫明原因,報機電礦長批准、到機電科辦理手續後方可拆除。

(2)電氣設備保護如接地、過負荷等需拆除保護時必須經隊跟班隊長和值班隊長同意後方可進行,但事故處理結束後必須馬上將保護正常投入。

5.發生漏電事故而引起漏電保護裝置動作時,在漏電故障沒有處理好之前任何人不得甩掉保護而送電。

6.機械移動式設備,保護損壞時必須在下一班前將保護恢復投入使用。

三、違反機電設備安全保護規定的,將按下列規定給予處罰:

1.破壞安全保護裝置的`,按嚴重三違處理,並罰款500元。

2.擅自甩掉或短接安全保護裝置的,罰款200元。

3.保護裝置不定期試驗的,缺一次罰款50元。

4.保護裝置試驗記錄填寫不認真(記錄內容不全、不真實、字跡不工整)的,一次罰款50元。

5.保護裝置不起作用的,對責任人一次罰款200元。

試驗管理制度 篇6

(1) 儀器設備的使用人即是責任人。

(2) 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必須按照國家標準計量部門的有關規定定期進行檢定。對檢定合格的'儀器設備、計量器具其檢定證書應保管並建立台帳。

(3)使用貴重、精密、大型儀器、設備者,均應經培訓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許可證。

(4) 儀器、設備責任人應負責所保管設備的清潔衞生、清洗、換油。不用時,應罩上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隔三個月應通電一次,每次通電時間不得少於半小時。

(5) 檢測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從事與檢測無關的其它工作。

(6) 設備管理員除對所有儀器、設備按週期進行計量檢定外,還應對它們進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檢測工作的要求。

(7) 全部檢測儀器,設備的使用環境均應滿足説明書的要求。

試驗管理制度 篇7

(1)傾斜巷道運輸礦車之間與鋼絲繩之間的連接,都必須按《煤礦安全規程》中第416條規定執行。

(2)井下各地點絞車連接裝置(連接器、鈎環、銷、保險鏈)的安全係數,均不得小於《煤礦安全規程》第416條表12之規定係數,本礦用於斜巷提升的連接銷,其直徑不得小於38mm。

(3)井下所有斜巷提升均為單車提升,嚴禁串車提升。

(4)各種保險鏈以及礦車的連接環、鏈、插銷等連接裝置,初次使用前或使用後每隔2年,必須逐個以2倍於其最大靜荷載拉力進行試驗,凡不合格者,一律不準使用。各單位對所轄範圍內的斜巷連接裝置(三環鏈、多環鏈、馬蹬)必須指定專人每半月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磨損、焊縫、裂紋、鏽蝕、彎形、變音等,並將檢查數據登記入卡。臨時使用的長繩套,每三天檢查一次,堅持每月更換一次。滑鈎頭工交接班時,必須對連接裝置直觀全面檢查一次,凡發現不合格的連接裝置禁止使用。

(5)傾斜運輸巷道使用礦車插銷,必須購置合格標準插銷,嚴禁用它物代替。

(6)運送超長材料、物件時,可以用6分繩套代替,但繩套必須符合下列要求:⑴所用繩套必須是φ18-6×19新鋼絲繩插制,兩端桃型環必須插足三個半捻距。⑵複用繩套必須無斷絲,無嚴重變形,無鏽蝕。⑶所提物料產生的靜載荷拉力不得大於2倍所用繩套破斷拉力。

(7)在傾斜運輸中,對超重量設備需使用特殊連接裝置時,必須制定特殊措施,並經礦分管領導及安全科審批後,方可執行。

(8)各單位所轄範圍內使用的連接裝置,必須指定專人每半月全面檢查一次,將檢查結果登記。檢查人必須認真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由檢查人及隊值班人簽字,檢查記錄一式兩聯,一聯隊部留存,一聯每月28日交機電科運輸組。對不按時檢查、弄虛作假及上交檢查記錄不及時的每次對各隊罰款1000元,分管運輸副隊長100元。機電科運輸組負責對斜巷連接裝置及檢查記錄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與使用單位檢查不相符的將嚴肅追究使用單位責任。

(9)斜巷中使用的鏈環、插銷、馬蹬必須使用合格產品,插銷規格不得小於φ38mm。

(10)機電科運輸組負責全礦連接裝置的管理,機電機運隊及各單位負責管理本單位使用的連接裝置,要健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要建立台帳和檢查試驗記錄,配備專用量具。

(11)做斜巷提升用的“馬蹬”,其強度的安全係數不得小於10,連接保險繩的“馬蹬”其破壞力不小於保險繩的破斷力。

(12)對φ18-6×19繩套的製作由機電機運隊插制,其他單位一律不準插制。凡需用φ18-6×19繩套的單位,必須經分管領導或調度室同意後方可到上述單位領取。

(13)一次提升車數必須經機電科核算,在各車場掛牌公佈,任何情況下不準超掛車提升。

(14)機電科、安全科對各單位和各種提升運輸設備連接裝置、記錄等要逐月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對重大事故隱患,要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整改。本規定適用於傾角小於30度的傾斜軌道。

(15)嚴把連接裝置進貨關。井下所有斜巷連接裝置全部由機電機運隊負責計劃進貨,所有證件必須齊全可靠,包括ma標誌、產品檢驗報告、合格證等,建立完善的檔案管理,併到機電科備案。使用前要對其進行內部探傷檢測後,方可使用。

(16)各單位使用的斜巷連接裝置必須到機電機運隊領用,並開據使用申請單。

(17)各單位明確專人對本單位的連接裝置進行管理。負責對連接裝置進貨、資料整理、檢驗、現場檢查等工作。

(18)斜巷提升的所有地點、崗位建立連接裝置檢查記錄(包括滑頭、鏈環、保險繩),每班有專人(崗位人員)對連接裝置進行檢查,並認真填寫記錄;每半月指定專人全面檢查一次,主要檢查磨損、焊縫、裂紋、鏽蝕、彎形、變音等,並將檢查數據記錄存檔。以上所有記錄均有現場崗位人員及工區值班人員簽字確認,每月28日將複印件報機電科運輸科存檔。

(19)各單位要高度重視連接裝置的現場使用管理,發現連接裝置存在問題,要及時彙報消毀,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連接裝置。

2、考核

(1)凡對於斜巷未使用專用連接裝置、使用不合格連接裝置、發現不合格的連接裝置未及時彙報消毀的,一經發現對單位罰款5000元,聯責單位負責人、運輸負責人各500元,責任人按嚴違論處。

(2)對於連接裝置檔案不完善、證件不齊全的單位,對單位罰款20xx元,聯責單位負責人、專職連接裝置負責人各200元。

(3)連接裝置檢查記錄要按要求認真填寫,對於不按時檢查、弄虛作假及上報不及時的,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聯責運輸負責人100元。

(4)對於由於檢查不仔細、不認真發生事故的單位及個人,除按以上規定進行考核外,將嚴肅追究其相關責任。

試驗管理制度 篇8

1放線檢驗

根據技術部提交的並經有關部門審查的規劃平面圖,測量施工工程圖定位軸線是否與規劃及現場實際情況相吻合,及時辦理《施工放線記錄》。若有問題即時反饋給技術部解決。

重要工程或施工放線較為複雜的工程,應由專業測繪單位進行復線。

在正式施工之前,須通知規劃部門到現場進行規劃驗線並辦理有關手續。

2驗槽檢驗

根據結構施工圖,挖至設計標高時,應通知質監站、地勘單位、設計單位代表一起對基槽、坑進行驗槽,檢驗土質是否與地勘報告是否吻合,是否達到設計要求,形成《地基驗槽記錄》。

3土方工程

3.1總包單位進場後應對所施工區域進行方格網測量,並向甲方提交測量記錄;

3.2總包單位應配合土方施工過程中的標高及軸線放線操測;

3.3土方挖至設計標高後,由總包方負責釺探。

4樓地面分部(分項)工程

4.1基層(找平層)分項工程

4.1.1查基層是否清理乾淨,均勻密實;

4.2.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衝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並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鑑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4.2.3找平層具備施工強度後,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並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4.2.4檢查面層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翻砂、空鼓、裂縫等現象,表面是否平整。

5整體樓地面分項工程

5.1檢查配合比及試驗報告;

5.2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衝筋),若地面有坡度和排水要求,應坡向地漏;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並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鑑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

5.3面層具備施工強度後,乙方應對按檢驗批驗收記錄檢查並形成記錄報甲方驗收

5.4地面色澤是否一致有無空鼓、裂縫現象;並檢查表面平整度等檢驗項目。

6屋面分部(分項)工程

6.1屋面找平層、保温(隔熱)層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出廠合格證和配合比報告;找平層用坡度尺檢查坡度是否達到設計要求,是否按規定設置了排氣孔;保温隔熱層應檢查構件合格證或試驗報告;檢查水泥砂漿面層有無脱皮、翻砂現象及平整度,分格縫寬度是否一致。

6.2油膏嵌縫、細石砼屋面分項工程:首先應檢查產品合格證、配合比和試驗報告;用外觀目測檢查和尺量檢查油膏嵌縫是否嚴密,粘結是否牢固,有無開裂現象等,蓋縫條寬度是否達到要求;細石混凝土面層施工前應抄平,找出地面的`標高(貼灰餅或衝筋),按設計坡度和排水要求,坡向地漏及排水口;施工方應按三檢制管理,並形成操測記錄報甲方檢查鑑認;不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對施工單位進行處罰;檢查細石混凝土層是否平整、均勻、厚度一致、有無裂縫缺陷;閉水無滲漏。

7防水工程

7.1由施工單位根據工程特點就不同部位、不同做法與甲方溝通後編制專項方案;

7.2甲方對防水專項方案進行審查並簽署意見;

7.3對管洞周邊進行處理(分兩次澆築混凝土至低於地面2cm,在管洞周邊留寬2cm,深1.5cm的凹槽,在槽內嵌油膏),對防水基層處理達到防水施工要求(基層乾燥、密實、陰陽角處理成r型且為圓弧、泛水基層達到設計要求);

7.4防水基層檢查及交接(形成檢查記錄,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三方簽字認可),未按此執行,按200-500元/次進行處罰且返工按程序重作;

7.5按專項方案組織施工,先作樣板,待甲方確認後,再大面積施工,特別要注意細部施工,甲方實行旁站監理;

7.6達到規定時間後,作閉水試驗,總包單位、防水單位、甲方共同檢查確認;

7.7保護層或面層施工後,應再次作閉水試驗檢查有無滲漏且需三方簽字確認;

7.8交房後再出現滲漏,按20xx-10000元/處進行處罰,在工程款中扣除。

試驗管理制度 篇9

第一條 目的

為了維護實驗室正常工作秩序,保持實驗室良好的環境條件,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 適用範圍

本標準適用於神華福能發電有限責任公司電氣高壓試驗室管理

第三條 安全規定

(一)高壓試驗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人身、設備和試品的安全。

(二)從事高壓試驗室(包括户外高壓試驗場) 試驗及其工作人員都應認真貫徹執行本規定。

(三)高壓試驗人員應經過專業培訓具有高壓試驗專業知識,熟悉掌握試驗設備和試品性能,熟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相關內容(dl560-95高壓試驗室部分、dl408-91發電廠和變電所電氣部分、dl409-91電力線路部分、電安生[1994]277號文熱力和機械部分)。

(四)新參加高壓試驗的實習人員必須經過安全技術知識教育並經考試合格,在監護下參加指定的高壓試驗工作,但不得擔任工作負責人和監護人。

(五)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每年進行一次安全規程考試併合格。

(六)從事高壓試驗室的人員應身體健康,無妨礙工作的病症。

(七)應學會緊急救護法,特別要學會觸電急救法。

(八)瞭解消防的一般知識,會使用試驗室消防設備。

(九)發現任何人有違反本規定,危及人身和設備安全的行為時,應立即制止。

第二章 一般規定

第四條 高壓試驗室(場)應保證有良好的接地系統,以確保測量準確度和人身安全,接地電阻不超過0.5歐,試驗設備的接地點與被試設備的接地點之間應有可靠的金屬性連接,試驗室(場)內所有的金屬架構,固定的金屬安全屏蔽遮(柵)欄均必須與接地網有牢固的連接,接地點應有明顯可見的標誌。

第五條 為了保證接地系統始終處於完好狀態,每6年應至少測量一次接地電阻,並檢查接地點的連通狀態。

第六條 精密、貴重儀器、標準物質、儀表庫應長期保持乾燥狀態,並有專人維護乾燥設備(如抽濕機)的使用,保持乾燥設備長期運行。定期對充電型儀器儀表進行充放電,保持儀器功能正常使用。

第七條 試驗室應保持光線充足,門窗嚴密,通風設施完備。通往試驗區域(以下簡稱“試區”)的門與試驗電源聯鎖裝置應定期檢查,使之正常發揮作用。當通往試區的門打開時應發出報警信號,並使試驗電源跳閘。應定期檢查户外試驗場的電源開關緊急按鈕,確保在發生危急情況時可迅速切斷電源。

第八條 試驗室(場)內功能分區標誌清晰。通道室內佈置整潔,不許隨意堆放雜物。試驗室周圍應留有消防通道,並保證暢通無阻。

第九條 高壓試驗室應按規定設置安全遮欄、標示牌、安全信號燈、警鈴。控制室(控制枱)應鋪橡膠、絕緣墊等。

第十條 根據試驗室的性質和需要,配備相應的安全工器具、防毒、防射線、防燙傷的防護用品以及防爆和消防安全設施,並配備應急照明裝置。並定期進行試驗檢查、更新,確保器具發揮作用。

第十一條 試驗設備應保持良好狀態,發現缺陷及時處理,並應做好缺陷及處理記錄,不準試驗設備帶缺陷強行投入試驗。試驗室的高、低壓配電裝置應符合有關標準,定期維修。

第十二條 高壓試驗室建立各項技術檔案的管理(包括圖檔、使用説明),試驗設備、儀器的使用應做好登記記錄,儀器借用應履行完整手續。必要時試驗室可設專人進行管理,大型試驗設備的調試運行、缺陷維修等也應留有完整的記錄。以便查詢,做好狀態跟蹤。

第十三條 電氣計量裝置應具有有效的檢定合格證書,並根據有關規定,定期對試驗室電氣計量裝置、儀器、儀表等進行校對、檢定,確保試驗測量準確可靠。

第十四條 試驗室內禁止吸煙,嚴禁煙火。對易燃、易爆或放電後可能產生毒性物質的設備應作好防火、防爆、防毒措施。

第十五條 試驗人員在工作期間禁止喝酒,酒後以及情緒異常時不得參加試驗工作。

第十六條 試驗室的裝置、設備應放置整齊有序,每月清掃一次衞生;每週清掃一次環境衞生。

第十七條 未經主管人員同意,無關人員不得進入試高壓驗室。

第三章 組織管理措施

第十八條 試驗室主要設備應編制使用操作規程和作業指導書,並經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九條 試驗室應設立專職或兼職技術負責人和安全員,負責日常各項試驗管理、維護、檢修工作,並監督檢查有關安全生產製度的貫徹執行。

第二十條 高壓試驗工作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下達任務,進行高壓試驗時,試驗人員不得少於2人,並指定其中之一為試驗負責人,試驗負責人擔任監護工作。對涉及到主要試驗設備的重要試驗項目,試驗負責人應組織編寫試驗方案,試驗方案中必須明確保證現場作業安全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的主要內容,一般包括試驗任務、試驗時間、試驗接線、使用設備、人員名單及分工、操作步驟、安全措施、安全監護人(員)等,試驗方案由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批准後執行。

第二十一條 試驗方案的編寫人不得擔任試驗方案批准人,重要的大型試驗項目的方案應經技術主管部門批准。

第二十二條 高壓試驗室技術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5年以上並具有工程師及以上職稱的人員擔任。

第二十三條 試驗負責人應由從事高壓試驗工作2 年以上的助理工程師及以上職稱人員或技術熟練的高壓試驗人員擔任。

第二十四條 試驗負責人應對試驗工作的安全全面負責,在試驗過程中由試驗負責人統一發布操作指令,在試驗過程中試驗負責人應始終留在現場,因故必須離開時應指定能勝任的人員臨時代替或暫停試驗工作。大型或危險性較大的試驗任務根據現場的安全條件可由試驗負責人指定專責監護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任試驗操作人或從事其他工作。

第二十五條 試驗負責人名單應經本單位技術主管部門批准書面公佈。

第四章 技術管理措施

第二十六條 安全距離與遮攔

(一)在高壓試驗試區周圍應設置遮欄,並在遮欄上懸掛適當數量的“止步,高壓危險!”標示牌,標示牌的標示必須朝向遮欄的外側。在户外試驗場進行試驗時,除設置必要的遮欄和標示牌外,應派專人監視,以防人員誤闖入試區。

(二)高壓試驗設備及帶電引線至安全遮欄(含屏蔽遮欄)的距離必須大於表1和表2中的數值。

表1 交、直流試驗的安全距離要求

試驗電壓(kv)

安全距離(m)1.21.535710

(三)當交直流試驗電壓(有效值)高於1000kv、衝擊試驗電壓(峯值)高於20xxkv時,應有可靠的防護措施,如控制室觀察室或金屬屏蔽遮欄(高度不低於2m),以防異常放電危及人身安全。

表2 衝擊試驗(峯值)的安全距離要求

試驗電壓(kv)

操作衝擊安全距離(m)3571015

雷電衝擊安全距離(m)23579

注:適用於海拔高度不高於1000m 的地區

(四)在試驗室內同時進行不同的高壓試驗工作時,各試區間必須按各自的安全距離用遮欄隔開,同時設置明顯的標示牌,留有安全通道。

第二十七條 接地保護方面

(一)高壓試驗設備試品和動力配電裝置所用的攜帶型接地線應採用多股編織裸銅線或外覆透明絕緣層銅質軟絞線或銅帶,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上所用的接地線其截面應能滿足試驗要求,不得小於4mm2。動力配電裝置上所用的攜帶型接地線其截面不得小於25mm2。攜帶型接地線應用專用的線夾固定在導體上,嚴禁用纏繞法進行接地,短路接地線與接地體的連接應用螺栓連接在固定的接地點上,接地線應儘可能短,接線狀況應明顯可見,接地線嚴禁接在水管和低壓電氣迴路的中性線上。

(二)裝設接地線必須先接接地端,後接導體端,必須接觸良好。拆接地線的順序與此相反。

(三)高壓試驗接地方式應保證測量準確度和人身設備安全,應該接地的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外殼必須良好接地,進行高壓試驗時,鄰近的其他儀器設備應有防止感應電壓的措施。

(四)試驗室閒置的電容設備應短路接地。

(五)為防止高壓試驗時電磁場影響和地電位升高引起反擊,試驗室應有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重要的儀器和弱電設備應裝設防止放電反擊和感應電壓的保護裝置或其他安全措施。

(六)氣體絕緣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應密封良好,試驗現場應按規定裝設強力通風裝置和防護設施。

第五章 試驗開始、間斷與結束

第二十八條試驗開始前試驗負責人應對全體試驗人員詳細布置試驗任務和交待安全注意事項。

第二十九條試驗設備的電源開關應有明顯可見的斷開點。

第三十條在加壓前試驗前,試驗負責人必須檢查試驗設備和試品,檢查試驗接線表計倍率、調壓器零位及測量系統的開始狀態,檢查試驗設備高壓端接地線是否已拆除,檢查安全措施的完成情況,檢查保護功能是否正常,均正常無誤後方可加壓。

第三十一條 升壓試驗

(一)試驗人員離開試品和高電壓試區轉移到安全地帶,一切檢查無誤後由試驗負責人下令加壓,操作人員應複誦“注意合閘!”,並鳴鈴示警。

(二)升壓過程中應有人監護並呼唱,在高壓試驗過程中,操作人員必須保持與工作負責人保持通訊暢通、複誦,口音清晰,嚴禁用打手勢。並有專人監視試驗設備及試品。

(三)在升壓過程中,若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切斷電源,停止試驗,並在電源開關把手上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標示牌。容性試驗設備和試品只有經充分放電接地後才能進行檢查,待查明原因處理後才能恢復試驗。雷雨時應停止户外試驗場的高壓試驗。

(四)加壓結束後電壓降至零,由加壓人員或指定的.專人斷開電源,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經充分放電並可靠接地後方可更改接線或結束試驗。

第三十二條 容性設備和試品的放電

(一)對試驗設備和試品放電應使用接地操作棒,使用接地操作棒時,手不得超過握柄部分的護環,接地線與人體的距離應大於接地操作棒的有效絕緣長度,接地操作棒的絕緣長度按安全作業的要求選擇,但總長度不得小於1000mm。其中絕緣部分700mm 握手部分300mm。

(二)對高壓試驗設備及試品的放電,應確保接地線可靠接地。對電容較大的直流試驗設備、試品以及直流試驗電壓超過100kv 的設備和試品進行放電時,應先用帶放電電阻的接地操作棒放電,再直接短路接地放電,變更衝擊電壓發生器波頭和波尾電阻或直流發生器更換極性前,必須對電容器逐級短路接地放電或啟動短路接地裝置。

(三)對高壓試驗設備和試品在進行高壓試驗前後的放電時間一般不短於5min,對大容量的直流試驗設備和試品,放電時間應在5min 以上,放電後將接地操作棒掛在高壓端接地線上保持接地狀態。

第三十三條試驗間斷時應斷開試驗電源,電源迴路應有明顯開斷點並在刀閘負荷側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恢復試驗時應重新檢查試驗接線和安全措施。

第三十四條試驗結束後應拆除自裝的臨時短路接地線,清理現場。

第三十五條在停電設備上進行改接線及設備維修等工作時,應在斷開的電源開關的負荷側裝設接地線,並在斷路器和隔離開關(或低壓開關)的操作把手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 ”標示牌,必要時應加鎖。試驗人員必須在確認設備已停電,電源開關負荷側已裝接地線,驗明設備無電壓並可靠接地後方可進行工作。

第三十六條試驗人員離開試驗室前應切斷有關電源,對於必須繼續使用的電源應在電源開關處懸掛相應的標示。

第六章 其它有關方面

第三十七條試驗室(場)內為高壓試驗設備配套的機械、架構、電氣、油槽、起重等設備均應制定維護管理制度,設備應定期檢查、維修。

第三十八條 起重和運輸

(一)起重設備只限於熟悉使用方法並經培訓考試合格並上崗的人員使用,起重機械和起重工具的工作負荷不準超過銘牌規定。

(二)起吊搬運大型或精密試驗設備(試品)時,應事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由有經驗的專人負責進行,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熟悉起吊搬運方案和安全措施。起吊搬運時只能由1人指揮。

(三)每年至少進行1 次技術檢查,應檢查保險裝置聯鎖裝置和防護裝置是否完好,檢查繩索、鏈條、吊鈎齒輪和傳動裝置和固定物的狀況。對電力傳動的起重機,還應檢查接地狀況。

(四)吊工作開始前,應由工作負責人或指定專人檢查工具、機具及繩索質量是否良好,起重機械的載荷、制動限位聯鎖及保護等安全裝置必須靈活可靠,不符合要求者嚴禁使用。

(五)起重物品必須綁牢,吊鈎鋼絲繩應垂直掛在物品的重心上,禁止使用吊鈎斜着拖吊重物,起吊重物稍一離地(或支持物) 就須再檢查懸吊及捆綁情況,確認可靠後方準繼續起吊,在起吊過程中如發現繩釦不良或重物有傾倒危險,應立即停止起吊。

(六)工作人員不得隨起吊物升降,起重機正在吊物時,任何人員不準在吊物下停留或行走,在登高作業和起重現場作業的人員必須戴安全帽。

第三十九條 高處作業

(一)凡在離地面2m 以上的地點進行工作都應視作高處作業,擔任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精神病、癲癇病、高血壓、心臟病等的人員不準從事高處作業。

(二)高壓試驗室內的高空作業車應由經過培訓考試合格的專人操作,在試驗加壓期間不得開動高空作業車。

(三)高處作業前應檢查欄杆、梯子、安全帶是否牢固可靠、高處作業時應戴安全帽,使用安全帶或採取其它可靠的安全措施,工具材料不準拋扔傳遞,必須用繩索吊送。

(四)使用梯子時,梯子應安置穩固,人字梯須具有堅固的絞鏈和限制開度的拉鍊。

(五)在消防方面,遇有電氣設備着火時,應立即切斷電源,然後進行救火。

(六)在帶電設備周圍嚴禁使用鋼捲尺、夾有金屬絲的皮捲尺或線尺進行測量工作。

(七)對有劇毒易燃易爆的試驗用藥品和試劑,應根據有關規定儲放並由專人負責保管,對接觸有害物質的試驗,必須制定專門的防護措施。

(八)試驗室的安全工器具和起重機械設備應按規定作預防性試驗。

試驗管理制度 篇10

1、試驗檢測一般採用抽樣檢驗的方式,而很少採用全數檢驗,抽樣檢驗是從一批或一個過程的產品中隨機抽取少量個體進行檢驗,來判定一批產品或一個過程是否合格,所以個體的'抽取方法非常重要,直接影響檢驗結果的準確性,試驗工作者要特別重視此項工作。

2、取樣要有代表性,嚴格按試驗標準規範要求隨機抽取樣品,避免造成檢測試驗結果與實際產品不符。

3、取樣工作必須由試驗室派人按有關標準、規定完成,不得受任何干擾,嚴禁施工現場工作人員取樣送檢。取樣人員應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驗收規則,並熟悉各種相關產品的取樣工具、部位、數量及步驟以及材料的分批規定。

4、取樣人應根據規範、標準要求進行取樣,對樣品的大小、數量、取樣部位、是否有代表性進行確認。抽取樣品的數量依據現行國家標準或部頒標準有關規定一次性抽夠;抽取樣品的頻率和方法嚴格按試驗規範要求進行。

5、取樣應嚴肅認真,不受行政干預,也不受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及各種關係的影響,確保樣品的代表性和準確性。

6、樣品抽取完畢,要妥善保管;填寫試驗委託單,和樣品一起送到試驗室進行檢測。

7、樣品的包裝和運輸應能避免散失和防止污染,並避免試樣性能產生變化,並附卡片標明試樣編號、產地、規格、等級或標號、重量、要求檢驗項目和取樣方法(施工日期)等。

8、試驗室對照試驗委託單檢查樣品外觀是否符合要求、數量是否足夠,檢查後進行來樣登記,將樣品放入工作間備檢。

9對於水泥、外加劑、外摻料要按標準、規定留取複檢樣品,做為試驗存在爭議時仲裁使用,一般情況下水泥留置60天,外加劑和外摻料留置90天。

10、見證試驗樣品的抽取,嚴格按見證工作制度進行,施工單位要做好配合工作,樣品抽取完畢後由見證取樣監理工程師和施工單位試驗人員一起送到見證試驗室進行檢測。

11、平行試驗樣品由監理工程師親自抽取,嚴禁由施工單位代取。

試驗管理制度 篇11

高壓大廳是高壓班從事高壓試驗工作及存放試驗儀器的重要場所,為了安全、有效、合理、科學的利用高壓大廳,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第1條高壓大廳內佈局要合理,儀器設備安置要整齊。凡需要在高壓大廳進行設備試驗或借用場地,應向高壓班提出申請,經批准後方可實施。

第2條需要使用高壓大廳時,請到高壓班班長處登記,拿鑰匙進入高壓大廳。

第3條任何人進入高壓大廳都要遵守高壓班的規章制度。

第4條外單位人員和閒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高壓大廳參觀或拍照等。

第5條進入高壓大廳後要注意四防,即防火、防盜、防水和防事故。對化學、易燃易爆、劇毒等物品要妥善存放,安全使用;嚴禁超負荷用電,確保水電設施安全。

第6條要愛護高壓大廳內的儀器、設備和所有設施,未經許可不得動用與本高壓無關的儀器和其它物品;不得擅自挪動高壓設備,不得擅自拆卸設備;不得隨意將高壓班的物品帶出高壓班。

第7條應保持高壓大廳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和打鬧,不得吸煙,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紙屑雜物,與本高壓無關的東西一律不準帶入高壓大廳,保持高壓大廳整潔。

第8條嚴格按照各儀器和設備的`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如果是初次使用儀器,必須在有關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操作。

第9條在儀器或設備運行過程中,高壓人員不得隨意離開現場。

第10條在公用儀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若出現故障,應及時通知儀器管理人員排除,不得自行盲目操作,導致儀器損壞;若故障消除不了,高壓班管理人員應及時通知廠商前來維護。

第11條試驗完畢,請按照儀器操作規程關閉儀器設備,並切斷相關的水源、電閘和氣源,清潔高壓枱面、儀器設備以及高壓大廳。

第12條關燈、關窗、鎖大廳門,把大廳鑰匙交回高壓班班長處,並進行登記。

第13條高壓班的每一位成員,當在高壓中或平時發現高壓大廳的基本設施(比如水管漏水;電源開關、插座損壞;燈管不亮等)損壞,有義務及時的通知高壓班管理人員,以便及時維修。

試驗管理制度 篇12

1、負責配合技術及生產部門做好材料檢驗和試驗工作,保證測量結果的科學合理、真實可靠、準確及時,為項目組織施工生產提供科學有效的依據;

2、負責按施工規範要求編制切合工程實際的試驗計劃,並交給技術負責人審核其合理性、可行性及可操作行後認真執行;

3、負責按工程施工進度,及時收集、整理原材料合格報告及試驗性質保資料;

4、負責按規範要求重點做好以下試驗工作:砂漿試塊抗壓試驗報告、砂漿強度的驗收評定、混凝土坍落度檢測、混凝土試塊抗壓試驗報告、混凝土試塊抗滲試驗報告、混凝土強度的非統計評定、主要結構混凝土強度的數理統計評定、混凝土(砂漿)級配通知單、其他材料(鋼材、粗細骨料、瀝青、水泥、預應力張拉、鋼筋連接、砂漿墊層、回填土、磚、玻璃幕牆等)試驗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責任人:

試驗管理制度 篇13

工程試驗管理的主要任務是配合技術管理和質檢的需要,完成對進場的各種材料、產品的抽檢覆試;開展施工企業產成品的技術鑑定,確保合格、優質的原材、產品用於工程,並督促分包單位向業主監理及時提供材質試驗證明。為便於質量鑑定和質量把關,現場的試驗管理在各分包單位原有試驗制度的基礎上增加下列內容:

(1)對混凝土澆灌頻繁的'特大型工程的施工現場,參施單位應在現場就近設置標準養護室,避免運送試塊造成對強度的不利影響。這是特大型工程現場技術管理的必要措施。

(2)建立砼f7早期強度檢測制度。建立兩級檢查監督制度,即由二級公司項目部試驗室和總包工程綜合部分別建立現場混凝土澆灌台賬,按期檢查f7試驗及強度情況,凡強度波動範圍超出標準的由技術主管迅速作出決策,以不留後患為原則。

(3)建立商品混凝土現場質量控制制度。

a、開盤前的質量控制:由廠家負責向使用區段的施工單位提供配比及水泥、砂石、外加劑材質證明,由使用單位技術部門提前向廠家索取,並報監理審查。

b、進場混凝土質量控制:進場混凝土必須隨攪拌車提供混凝土出廠記錄:載明出場時間、強度等級、數量、出機坍落度值,防止混凝土強度等級在攪拌廠出錯。混凝土進場卸車前進行坍落度檢測,以檢驗運輸過程中坍落度損失值以確定是否符合泵送要求。對不滿足泵送要求的混凝土按預先確定的技術措施在現場實行二次添加減水劑,由現場試驗員根據每罐混凝土方量及水泥量換算添加減水劑量,並在該混凝土出廠記錄上作出記載。同時由試驗員列出該澆灌結構物出廠記錄台賬,以備一旦混凝土質量有問題,可作為分析的依據。

c、建立廠家提供f28強度報告制度:混凝土攪拌廠家做28天標養強度報告,並向使用單位按時提供。

試驗管理制度 篇14

1、儀器設備的保管人由工地試驗室主任指定,使用時由有使用人和保管人共同檢查儀器設備的`技術狀況,經確認後,辦理交接手續,並由保管人做使用登記。

2、儀器設備保管人應參加新購儀器設備驗收,安裝,調試工作,並填寫開箱紀錄。

3、儀器設備保管人應負責一起設備清潔衞生,換油等工作,不用時應加防護罩,長期不用的電子儀器每三個月至少通電一次,時間不少於30分鐘。

4、試驗檢測用儀器設備不得挪作他用,不得將儀器設備讓給與實驗無關的人員工作。

5、各種儀器設備除週期檢定外維修後進行檢定,確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滿足要求。

6、儀器設備使用環境均應滿足説明書要求。

7、儀器設備借用,須經試驗室主任批准,辦理書面借用手續,並在一起設備技術檔案上備案,歸還時應檢查功能是否正常,附件是否齊全。

8、儀器設備調動應根據工程任務的需要,須經試驗室主任批准,並辦理一起設備調動手續。

9、儀器設備應按規定週期進行檢定,由檢定單位發給檢定證書,並根據檢定結果分別在儀器上貼上合格證,準用證和停用證標誌予以標識。

儀器設備的購置驗收、維修、降級和報廢制度

1、各種儀器設備的選型和購置計劃,由本項目工地試驗室提出,經試驗室主任審核後,報總工程師確認後,由項目經理部審批後購置。

2、新購置儀器設備驗收合格後,填卡入賬,不合格產品聯繫返修或退貨。

3、所有測試儀器設備的維修計劃由儀器檢測人填寫維修申請單,經主任批准後,自行維修或送修,在計量檢定中,發現儀器設備損壞或性能下降時,及時維修或送修,維修情況填入設備檔案,修理後的儀器設備應重新計量檢定。

試驗管理制度 篇15

一、試驗室是進行檢測、檢定工作的場所,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安靜;

二、試驗室內禁止隨地吐痰、吸煙、吃東西。禁止將與檢測工作無關的物品帶入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在恆温恆濕室內喝水,禁止用濕布擦地,禁止開啟門窗;

三、要換鞋、換衣的試驗室,不管任何人進入,都要按規定更換工作服、鞋;

四、試驗室應按衞生值日製度,每天有人打掃衞生,每週徹底清掃一次,空調通風管每季度清掃一次;

五、下班後,必須切斷電源、水源、氣源、關好門窗,以保證試驗室的.安全;

六、儀器設備的零部件要妥善保管,連接線、常用工具應排列整齊,説明書、操作手冊和原始記錄表等應有專櫃保管;

七、帶電作業應由兩人以上操作,地面應採取絕緣措施。電烙鐵應放在烙鐵架上,電源線應排列整齊,不得橫跨過道;

八、試驗室內配備消防設施、消火栓和滅火桶。滅火桶應經常檢查,任何人不得私自挪做它用。

試驗管理制度 篇16

一、對本室所有儀器設備、工具、水電、進行檢查,如有異常,應立即採取措施。

二、試驗人員應對所使用儀器設備性能完全瞭解,熟悉該項試驗的操作步驟及注意事項,做好使用記錄。

三、篩分時應注意篩孔尺寸,防止錯用。

四、使用天平稱量或進行細料篩分等試驗時,應避免吹風,必要時應關門、窗及電風扇,以免造成稱量不準或細顆粒損失。

五、操作過程中如發現儀器異常,應立即關機,並查明原因。

六、試驗完畢,應將所有的儀器擦拭乾淨,工具放回原處,較精密的`儀器應放入櫃內或套上防塵罩,試驗廢料當日清理,切斷電源、水源、關好門窗等。

試驗管理制度 篇17

1、必須堅持檢漏繼電器的試驗,機電維運工區每天必須對井下配電室及各高壓配電點進行一次模擬接地試驗,並要認真填寫試驗記錄。

2、井下各類低壓供電設備凡帶有過流保護裝置的上坑檢修時,機分廠車間必須進行過電流試驗。

3、井上下供電系統的'接地電阻每年測定一次,3—4月份進行。

4、各供電架空線路的避雷器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試驗,3—4月份進行;避雷器每年檢查一次,9—10月份進行。

5、使用中的大型設備每年進行一次電氣性能試驗,關鍵部件必須每年進行探傷試驗。主扇、絞車、壓風機、強力皮帶、主水泵每年進行一次技術測定。

6、井下下列項目的按規定定期進行試驗:

1)電氣設備入井前必須進行電氣性能的測定和試驗。

2)高、低壓電纜入井前必須進行檢查試驗。

3)井下高開設備入井前必須進行檢查試驗。

4)低壓開關入井前必須經過短路、過流、漏電閉鎖性能試驗。

5)每日須做綜保檢漏試驗。

6)雙風機雙電源設備入井前須做試驗。

7)井下高低壓開關插件性能半年試驗一次。

8)電機入井前必須測試,出具試驗報告。

9)電氣插件入井前試驗,合格後方可入井。

10)井下遠方檢漏試驗每月試驗一次。

  • 文章版權屬於文章作者所有,轉載請註明 https://wjfww.com/zhuanti/redian/dwovyp.html
專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