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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2篇)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1

化粧品採購與索證管理制度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精選12篇)

為保證公共場所客用化粧品的衞生質量,保障消費者健康安全,按照《化粧品衞生監督條例》、《化粧品衞生監督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採購的化粧品要有標識標籤,並註明產品名稱、廠名、生產企業衞生許可證編號、產品執行標準和出廠合格標記。

二、採購的化粧品説明書或小包裝上應當註明生產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

三、不得采購未註明批准文號的特殊化粧品和無進口批准文號及中文説明的進口化粧品。

四、採購的化粧品標籤、小包裝或説明書不得宣傳療效和使用醫療術語,普通化粧品不得注有適應症。

五、不得自行灌裝和配置化粧品。

六、採購化粧品必須索取生產企業衞生許可證(複印件)和產品衞生檢測合格報告單(複印件),並有與原件相符的簽字確認。

七、採購的化粧品必須有采購記錄,採購員對每一種產品名稱、規格、數量、供貨單位名稱及地址、聯繫人及電話號碼進行登記並簽名,同時記錄索證情況,經驗收員簽字確認。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2

公共場所傳染病防治制度

(本制度僅作為參考條款,各經營場所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具體另行制定)

為了預防、控制和消除經營場所傳染病的發生和流行,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公眾身體健康,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本經營場所傳染病防治組織機構(具體名單、聯繫電話及分工)明確組織分工和職責。

二、積極開展預防傳染病的衞生安全健康教育,積極配合衞生部門開展傳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種傳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礙公共場所衞生的疾病對人體的危害。

三、按要求設置公共場所衞生設施設備,並定期檢查維護,確保正常使用。

四、加強對公共場所衞生和飲用水衞生的管理。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定期清洗消毒,公共用品用具按要求更換、清洗、消毒,定期進行公共場所衞生檢測和生活飲用水水質檢測,確保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五、從業人員定期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督促患有有礙公共場所衞生疾病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六、建立疫情報告制度,發現疫情要及時逐級報告,並做好疫情報告登記。疫情報告順序為:顧客或從業人員—部門負責人—衞生管理機構(衞生管理人員)—企業第一責任人(法人或負責人)—衞生行政部門。必要時可以越級上報。

七、對發生疫情的場所應做到及時消毒,其他場所隔週用有效消毒藥劑進行消毒。

八、發現顧客患有傳染病,立即進行隔離,配合衞生部門進行妥善處理。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3

公共場所空調通風系統衞生管理制度

(本制度僅作為參考條款,各經營場所要根據本單位情況具體另行制定)

為預防公共場所危害健康事故的發生,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公眾健康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衞生管理辦法》等有關衞生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制定經營場所預防集中空調系統傳播疾病的應急預案。預案內容應包括以下內容:

1、應急處理的責任人

2、不同送風區域隔離控制措施

3、最大新風量或全新風運行方案

4、空調系統的清洗消毒方法

5、集中空調通風系統停用後應採取的其他通風與調温措施

二、空調通風系統的衞生管理由專人負責。管理人員必須進行有關的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持健康證方可上崗。

三、定期對空調通風系統開展檢查、檢測和維護,並建立專門檔案。檔案包括以下內容:(一)衞生學評價報告書(集中空調);(二)清洗、消毒及其資料記錄;(三)經常性衞生檢查及維護記錄;(四)空調故障、事故及其他特殊情況記錄;(五)空調系統竣工圖(集中空調);(六)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應急預案。

四、空調通風系統應當保持清潔、無致病微生物污染,衞生清掃工具、消毒設備必須專物專用,嚴禁挪為它用。必須使用合格的消毒劑。並按照下列要求定期清洗並記錄:

(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由合格的專業機構清洗消毒。

1、開放式冷卻塔每年清洗不少於一次;

2、空氣過濾網、過濾器和淨化器等每六個月檢查或更換一次;

3、空氣處理機組、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每年清洗一次;

4、風管系統的清洗應當符合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清洗規範。

(二)分體空調通風系統:空氣過濾網每1-2月清洗消毒一次。每次先清洗乾淨後用含氯消毒劑(有效氯250-500mg/L)浸泡15-30分鐘,再用清水沖洗乾淨晾乾。

(三)空調房間內的送、排風口應經常擦洗,保持清潔,表面無積塵與黴斑。

五、新、改、擴建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應當進行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後方可投入運行,已投入運行的應當每兩年進行一次預防空氣傳播性疾病的衞生學評價,評價合格方可繼續運行。

六、空調系統的新風口和迴風口安裝防鼠、防蟲設施。新風口設在室外,遠離污染源,並設置防護網和初效過濾器。新風量符合衞生要求(每人每小時20-30立方米)。

七、新建和改建的空調系統應設有可控制關閉迴風等應急處理設施或設備。

八、空調系統的機房內應保持乾燥清潔,嚴禁堆放無關物品。

九、空氣傳播性疾病在本地區爆發流行時,應按要求啟動應急預案。公共場所內發現空氣傳播性傳染病病例或者疑似病例時,公共場所經營者應及時關閉所涉及區域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的要求報告疫情,按照當地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的要求對公共場所及其集中空調通風系統進行消毒處理。消毒處理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經衞生學評價合格後方可重新啟用。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每週對運行的集中空調通風系統下列設備或部件進行清洗、消毒或者更換。(一)開放式冷卻塔;(二)過濾網、過濾器、淨化器、風口;(三)空氣處理機組;(四)表冷器、加熱(濕)器、冷凝水盤等。空調系統的冷凝水和冷卻水以及更換下來的部件在處置前應進行消毒處理。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4

公用茶具消毒衞生管理制度

為認真貫徹落實《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規範公共場所公用茶具消毒衞生管理,保障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依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四的有關規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設置專用清洗消毒間,保持環境整潔,物品擺放整齊有序,污染物品和清潔物品分開,標識明顯,消毒間內不存放個人物品和與消毒無關物品。

二、配備專用清洗、消毒、保潔設施和有效消毒劑。並做好消毒記錄。

三、消毒流程合理。物理消毒法流程:一刷二洗三消毒四保潔。化學消毒法流程:一清洗二消毒三沖洗四保潔。

四、茶具表面保持光潔、無污垢、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公用茶具做到一客一換一消毒。

五、有專人負責管理,保證消毒設施正常運轉。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5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人員崗位責任制度

為有效促進公共場所自主規範管理工作,提高公共場所衞生質量,保障人民健康安全,按照《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的有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工作由專(兼)職人員負責;

二、制定各公共場所衞生崗位責任制度,並對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

三、建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

四、負責公共場所自主規範管理工作,定期檢查並有記錄及處理結果;

五、定期組織從業人員學習公共場所衞生法律法規和衞生知識;

六、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體檢,督促患有有礙公共場所衞生疾病的人員調離相關崗位;

七、接受和積極配合衞生監督人員對本單位公共場所衞生的監督檢查工作,並如實提供相關情況。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6

一、衞生許可證、從業人員健康證、培訓合格證必須齊全有效,做到亮證經營。

二、環境應整潔、明亮、舒適。隨時清掃地面廢棄物,並有專門容器存放。

三、應有消毒設施或消毒間及消毒藥械。

四、工作人員操作時應穿清潔乾淨的工作服,在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清面時要戴口罩。

五、美容工具、用後應消毒。清洗消毒後的工具應分類存放。

六、配備機械通風設施,加強室內通風換氣。

七、供顧客使用的化粧品應符合《化粧品衞生規範》,美容用脣膏、脣筆等應做到一次性使用。一般美容店不得做創傷性美容術。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7

崗位衞生負責制

一、負責人職責

1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對衞生設施增添、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的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完成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衞生人員職責:

1、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放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明顯的“禁止吸煙”標誌,設吸煙室(處),吸煙室(處)外不設煙灰缸。

3、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

公共場所用品用具衞生管理、消毒制度

一、公共場所使用的用品用具及一次性用品必須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重複使用的用品、用具使用前應洗淨消毒、按衞生要求保管,一次性用品嚴禁重複使用。

二、公共場所各類用品用具的運輸應採用密閉方式進行。

三、公共場所的各類用品用具數量應配備足夠能供週轉用,一般應不少於滿負荷量的三倍量。

四、公共場所的用品用具應符合《公共場所用品衞生標準》(WS205-20xx)和相應各類場所的相關衞生要求。

五、公共場所內供客人用的各類食品用具必須符合《食品衞生法》的有關規定。

六、公共場所內用於用品用具清洗消毒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衞生要求。

衞生清掃、除害衞生制度

一、操作間及庫房門應設立高50cm、表面光滑、門框及底部嚴密的防鼠板;

二、發現老鼠、蟑螂及其它害蟲應即時殺滅;

三、發現鼠洞、蟑螂滋生洞穴應用硬質材料進行封堵,並及時清理或合理投藥。

從業人員個人衞生制度

一、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取得“從業人員健康證”才能上崗工作。

二、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體檢,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要保持良好的個人衞生,遵守“五四制”,即勤洗澡、勤換工作服、勤理髮、勤剪指甲。

衞生檢查評比制度

一、工作時杜絕不良的衞生習慣,經常洗手,常剪指甲,工作場所不得吸煙,違反其中一項酌情扣除獎金。

二、每天搞好本職崗位衞生工作,如工作區域衞生不符合要求按情節輕重酌情扣除獎金。

三、下班前,要及時打掃衞生工作,如被檢查人員發現未做好衞生工作,擅自下班,酌情扣除當事人獎金。

四、各區域工作人員按照制定的衞生制度,做好本崗位工作。由領班不定時對各區域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指出,並限期當事人改正。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8

1、公共場所下列項目相應符合國家相關衞生標準和要求,主要有空氣、微小氣候(温度、濕度、風速);水成;採光; 照明:噪音;顧客用具和衞生設施-。

2、嚴格執行衞生部發布的《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 細則中的總則、衞生管理、衞生監督、罰則、附則等內容。

3、公共場所直接力顧客服務的從業人員每年按規定進行鏈 康檢査,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活動期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公共衞生的疾病的,治癒 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4、公共場所應做好以下衞生工作

1) 務共場所環境複雜應避免滋生蟲害,避免其成為 傳播某些疾病的媒介。

2) 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與顧客的健康狀況是相互影響 的,所以應嚴格做好從業人員的健康檢查。

3) 對供公眾使用的器具,應嚴格執行消毐管理,杜絕 因器具消毐工作沒有做到位而傳染某些疾病。

4) 公共場所室內人羣集中,易使空氣污池,並傳播疾病,所以應嚴格做好消毐和空氣通風等工作。

5) 公共場所顧客逗留時閼短,存有依賴思想,對公共場所保潔的責任心差,容易使公共場所變髒、變亂。應隨時做好公共場所的保潔工作,及時淸理衞生死角,杜絕滋生蟲 害的可能。

6) 公共場所容易通過物件的存放或接觸,產生相互污染,影響人們的健康.應嚴格傲好公共場所物件的分類存放、分類管理工作,避免交叉汚染。

5、經營場所嚴格執行以下禁煙制度:

1) 員工在公共場所禁止吸煙,違規者按照相關規定處罰。

2) 做好禁止吸煙的宣傳教育工作。

3) 在禁止吸煙的公共場所內設置醒目的禁止吸煙標誌。

4) 在禁止吸煙的場所內不放置吸煙器具,不得設置煙草廣告。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9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制度

1、營業場所依法取得衞生許可證後方可營業。

2、場所內所有從業人員必須持有效健康合格證明,並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後方可上崗工作。

3、衞生管理制度健全,區域分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管理組織每週開展衞生檢查改進工作,並做好記錄,建立衞生檔案。

4、衞生專幹負責對場所內的衞生進行經常性衞生檢查和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衞生知識培訓。

5、營業場所室內外環境整潔、美觀,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等,牆面、掛圖、壁燈乾淨無塵。

6、對公共衞生區域每天徹底消毒,有廢棄物盛放容器並加蓋。

7、場所內的衞生間機械通風良好,地面必須保持乾燥潔淨,便池、馬桶、面盆隨時清理乾淨,枱面、鏡面、烘手機乾淨無塵。

8、營業場所內及客房應加強自然通風,保持機械通風設備的正常運轉,機械通風設備按衞生要求每週清洗過濾設備並做好記錄,保證室內足夠的新風量。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10

(一) 崗位衞生責任制

一、負責人職責:

1、 對本單位衞生工作全面負責,建立健全衞生制度和衞生檔案,配有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自覺接受衞生監督,按規定辦理《衞生許可證》;

2、 帶領衞生管理組織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獎懲;

3、 對衞生設施添加、更新以及重大衞生事件作出決策。

二、衞生管理人員職責:

1、 負責日常衞生管理工作的實施和具體指導,參加對崗位衞生責任制執行情況和定期與不定期的考核、檢查評比;

2、 完成經理/負責人交辦的其他衞生工作。

三、從業人員職責:

1、 保持內外環境整潔,無積塵、無蛛網、地面無痰跡和污物,無衞生死角,採取消除蒼蠅、老鼠、蟑螂等措施,垃圾、廢棄物進入加蓋的密封容器。

2、 微小氣候、空氣質量、噪聲、通氣、顧客用具和 設施等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場內嚴禁吸煙,須有“禁止吸煙”的明顯標誌,不設煙灰缸,設有吸煙室(處)。

3、 採購符合衞生標準和衞生要求的化粧品及顧客一次性衞生用品,設有消毒專間,配備

消毒櫃、清洗水池,公用茶具,毛巾做到一客一消毒,牀上用具做到一客一換,常住旅客做到每週一換,理髮美容用的毛巾與燙髮、染髮的毛巾分開分用,供應水果拼盤的應設置符合衞生要求的水果製作間。

4、 燙髮、染髮場所設有機械通風裝置,影劇院每場次間隔不少於30分鐘,歌舞廳營業

時間嚴禁使用紫外線燈、滑石粉及有害健康煙霧劑。

5、 從業人員須經衞生知識培訓合格、持有有效健康證上崗,保持經常性個人衞生,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澡理髮,穿戴整潔工作衣帽,進行面部美容、理髮清面時應帶口罩,美容前雙手必須清洗消毒。

(二) 檢查考核制度

1、 實行崗位衞生責任制度,經理/負責人、衞生管理人員及工作人員應搞好自己職責範圍內的衞生工作;

2、 衞生管理人員負責每天的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3、 衞生管理組織每週進行一次衞生檢查,對檢查情況作好記載;

4、 有經理/負責人帶領衞生管理組織每月開展一次衞生檢查,並結合平時情況,對各崗位的衞生工作作出評價。

飯館(餐廳)衞生管理制度

一、《衞生許可證》懸掛於明顯位置,從業人員必須取得《健康合格證》和衞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後方可上崗。

二、餐廳內外保持清潔、整齊,室內無積塵,地面無果皮、痰跡和垃圾,清掃時應採用濕式作業。

三、供應的飲水符合國家衞生標準,二次供水蓄水池有衞生防護設施,蓄水池容器內壁塗料符合輸水管材衞生要求,做到定期清洗消毒。

四、經常檢查室內排風裝置運行情況,確保室內空氣流通,每人每小時新風量≥20m³。

五、旅店的餐廳必須與客房、廚房分開,有獨立的建築系統及合理的通道相連接。

六、餐廳內部裝飾材料不得對人體產生危害。

七、茶具、飲具、供客用面巾、一次性衞生用品等符合相關衞生安全要求。

八、各類(飯店)餐廳內必須設洗手間;在隱蔽地帶設置相應數量的男女廁所。廁所採用水衝式,禁止設座式便桶,廁所內有單獨排風系統。

九、建立健全自身管理組織和各項衞生制度,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

十、有防蠅、防塵、防蟑螂和防鼠害的設施,經常檢查使用。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11

第一條 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的規定,制定本細則

第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在經營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衞生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相關的衞生標準、規範,開展公共場所衞生知識宣傳,預防傳染病和保障公眾健康,為顧客提供良好的衞生環境

第三條 衞生部主管全國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的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國境口岸及出入境交通工具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由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鐵路部門所屬的衞生主管部門負責對管轄範圍內的車站、等候室、鐵路客車以及主要為本系統職工服務的公共場所的衞生監督管理工作

第四條 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衞生行政部門應當根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公共場所衞生監督隊伍和公共場所衞生監測體系,制定公共場所衞生監督計劃並組織實施

第五條 鼓勵和支持公共場所行業組織開展行業自律教育,引導公共場所經營者依法經營,推動行業誠信建設,宣傳、普及公共場所衞生知識

第六條 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對違反本細則的行為,有權舉報。接到舉報的衞生行政部門應當及時調查處理,並按照規定予以答覆

第七條 公共場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是其經營場所衞生安全的第一責任人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設立衞生管理部門或者配備專(兼)職衞生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公共場所的衞生工作,建立健全衞生管理制度和衞生管理檔案

第八條 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檔案應當主要包括下列內容:

(一)衞生管理部門、人員設置情況及衞生管理制度

(二)空氣、微小氣候(濕度、温度、風速)、水質、採光、照明、噪聲的檢測情況

(三)顧客用品用具的清洗、消毒、更換及檢測情況

(四)衞生設施的使用、維護、檢查情況

(五)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清洗、消毒情況

第九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建立衞生培訓制度,組織從業人員學習相關衞生法律知識和公共場所衞生知識,並進行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不得安排上崗

第十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組織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檢查,從業人員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證明後方可上崗

患有痢疾、傷寒、甲型病毒性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疾病的人員,治癒前不得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工作

第十一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應當保持公共場所空氣流通,室內空氣質量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公共場所採用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的,應當符合公共場所集中空調通風系統相關衞生規範和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公共場所經營者提供給顧客使用的生活飲用水應當符合國家生活飲用水衞生標準要求。游泳場(館)和公共浴室水質應當符合國家衞生標準和要求

各種公共場所的衞生管理制度 篇12

二次供水設施衞生管理制度

為加強本單位二次供水設施衞生管理,更好地履行衞生安全第一責任人的職責,保障顧客的身體健康安全,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公共場所衞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生活飲用水衞生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設施的日常運轉、保養、清洗、 消毒、安全應由專人負責管理。

二、設施管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和衞生知識培訓。

三、二次供水水箱的清洗、消毒工具及設備必須專管專用。

四、設施必須加蓋加鎖以防範不安全隱患事故發生。

五、設施與飲水接觸表面必須保證外觀良好,光滑平整,所用防護塗料必須符合有關衞生規範要求,不對飲用水水質造成影響。

六、無水箱水質消毒設施的場所,必須配置水質檢測餘氯盒、專用飲用水消毒劑。每日測定水箱水質遊離餘氯含量並記錄。管網末捎水遊離餘氯不應低於0.05mg/l,測試記錄本必須保存以備檢查。

七、通過設施所供給的飲用水感官性狀不應對人體產生不良影響,不應含有危害人體健康的有毒有害物質,不引起腸道傳染病發生或流行。

八、每年應對二次供水用水箱進行1—2次全面清洗、消毒,設立清洗、消毒記錄,並對水質進行檢驗,及時發現和消除污染隱患,如發生事故應及時報告衞生監督部門。

九、水箱清洗、消毒應按照衞生監督部門的有關要求,按規範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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