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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確權實施方案

土地確權實施方案

土地所有權、土地使用權和他項權利的確認、確定,簡稱確權。下文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於最新的土地確權方案,僅供參考!

土地確權實施方案
土地確權實施方案一

為貫徹落實《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精神,進一步明晰農村土地產權關係,維護農民合法權益,加快推進我區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確權發證工作,根據《市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任務目標

(一)指導思想。認真貫徹落實黨的全會精神,以第二次土地調查為契機,以建立產權明晰、權能明確、權益保障、流轉順暢、分配合理的農村集體土地產權制度為目標,維護農民和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合法權益,促進農村土地合理利用,夯實農業農村發展基礎,加快城鄉發展和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

(二)任務目標。本次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按照土地總登記模式開展,其主要工作任務是對城鎮建成區以外的所有農村集體土地進行確權登記發證,包括集體土地所有權、宅基地使用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到年底,全區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完成50%以上。到年底,全面完成全區農村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的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在此基礎上,基本建立全區城鄉一體化地籍管理信息系統

二、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以“權屬來源合法、界址清楚無爭議、面積量算準確”為原則,嚴格執行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和技術規範要求。嚴禁通過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將違法違規用地合法化。

(二)便民高效服務。本着方便羣眾、提高效率的原則,以鎮(街道)為單位設立服務窗口,抽調業務精幹人員,嚴格遵守法定程序,簡化辦事流程,提高服務效率和質量。

(三)妥善處理權屬糾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本着依法依規、尊重歷史、面對現實、實事求是、維護和諧穩定的原則,妥善處理因土地權屬而引起的爭議或糾紛,積極化解土地矛盾。

(四)充分利用已有成果資料。包括第二次土地調查工作中形成的圖件、數據庫成果資料,年以來土地確權登記發證的成果資料,還包括近年的土地利用動態遙感影像資料、土地統計台帳等資料。

(五)加強信息化管理。與日常地籍管理、地籍管理信息化建設相結合,實現土地登記與土地調查有機銜接,推進地籍信息化動態管理、查詢,基本實現城鄉統一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全面提高地籍管理在國土資源管理中的基礎和核心地位。

三、工作步驟

(一)準備階段。底前,完成全區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的編寫、論證工作,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確定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範圍,根據確定的範圍落實工作經費;根據工作實施方案成立區、鎮(街道)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相應機構,落實培訓區、鎮(街道)、村、國土資源所以及專業測繪隊伍參與確權調查有關工作人員;發佈全區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公告。

(二)實施階段。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調查和村莊地籍調查,建設農村地籍數據庫和城鄉一體的地籍管理信息系統。以農村地籍數據庫為基礎,按照土地總登記的要求,集中受理確權登記申請。登記申請資料和地籍調查成果經初審符合登記要求的,以村為單位將權屬審核結果進行公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經國土資源部門審核、區政府審批後,為權利人頒發集體所有權證書、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證書或宅基地權利證書。

(三)總結檢查階段。對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發證工作進行檢查總結。對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中的成果資料進行整理、自查和數據彙總,對工作的組織實施情況進行總結,形成工作成果、數據報告和工作總結,上報市加快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四、有關要求

(一)權屬確認。

1.區別對待,依法確認集體土地所有權。

(1)凡是土地界線清楚,土地更新調查時已簽訂了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由相鄰權屬單位重新簽字蓋章確認後,採取“組有村管”的方式,將《集體土地所有證》發放給村民委員會。

(2)屬於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確認給該鎮(街道)農民集體,沒有鎮(街道)農業集體經濟組織的,鎮(街道)集體土地所有權由鎮政府(街道辦事處)代為行使。

(3)不能證明屬於鎮(街道)農民集體所有或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所有的集體土地,應依法確認村農民集體所有。對於已經打破了村(社區)小組農民集體土地界線的地區,應本着尊重歷史,面對現實的原則,將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給村農民集體。

(4)因“合村並組”導致行政村或村(社區)小組區劃調整的,將土地所有權確定給合併後的村農民集體所有,但不得改變各農業集體成員在合併前所享有的土地份額。

(5)因採煤塌陷村莊搬遷、土地綜合整治等情形,涉及土地所有權調整的,要在經農民集體協商同意或按土地調整協議約定,確保農民利益不受人侵害的前提下確定土地所有權。

2.注重現實,穩妥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

(1)凡屬於經過依法批准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照批准文件確權。

(2)凡屬於歷史沿用的集體建設用地,按不同時期的政策規定確權。之前佔用並使用至今的,按實際使用狀況確權。至之間佔用並使用至今的,按照《村鎮建設用地管理條例》等規定處理後確權。以後佔用的,按照佔用時的《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處理後確權。

(3)依法取得集體建設用地的鎮(街道)、村企業,因破產、兼併、改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權發生轉移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土地登記。但鎮(街道)、村辦的企業以及學校、醫院、敬老院等單位因管理權限上收的,土地的所有權、使用權不因此而發生變化,土地權利仍確定給原權利人。

(4)鎮(街道)、村辦企、事業單位因倒閉、合併等原因導致土地閒置的,其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原土地所有權人收回,另行安排使用。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②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③以興辦“鄉鎮企業”、“鎮(街道)村公共設施和公益事業建設”為名,非法佔用(租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④以租代徵使用農民集體土地進行非農業建設的;

⑤明確定性為“小產權房”的;

⑥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尊重歷史,分階段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1)根據《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每户不得超過200平方米。超出面積只登記不確權發證。

(2)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前,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在《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後至今未擴大用地面積的,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製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3)年《村鎮建房用地管理條例》實施起至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時止,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應按當時的政策規定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超過部分按當時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處理後,按實際使用面積進行勘丈,製作宗地圖和進行土地登記,按法定面積標準予以確權。

(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後,農村村民建房佔用的宅基地,應依法確權宅基地使用權,超過面積標準的,按照實際批准面積進行確權,可在土地登記簿和土地權利證書記事欄內註明超過標準的面積,待以後分户建房或現有房屋拆遷、改建、翻建、政府依法實施規劃重新建設時,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並按照法定的土地面積標準重新確權登記。

(5)非農業户口居民(含華僑)原在農村的宅基地,只要房屋產權沒有變化的,可以確定其宅基地使用權,在《集體土地使用證》記事欄應註記“該權利人為非本農民集體成員”。房屋拆遷後沒有批准重建的,宅基地使用權由農民集體收回。

(6)符合宅基地申請條件的,依法接受轉讓、購買房屋取得的宅基地,可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因繼承房屋而取得的宅基地,可以確認宅基地使用權。

(7)空閒或房屋坍塌、拆除兩年以上未恢復使用的宅基地,不確認宅基地使用權。已經確認宅基地使用權並頒發證書的,報經區人民政府批准,註銷其土地登記,宅基地由農民集體收回。

(8)新申請的宅基地,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辦理宅基地使用權確權和登記發證。

(9)原為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因集體經濟組織機構調整而轉到其他集體經濟組織,因工作需要離開本集體經濟組織或轉為城鎮户口等原因,宅基地仍在繼續使用,面積符合規定的,由所在集體經濟組織出具證明材料,確定宅基地使用權。

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確權登記:

①宅基地使用者未申請登記的;

②地上建築物權屬不清的;

③土地權屬爭議尚未解決的;

④土地違法違規行為尚未處理或正在處理的;

⑤一户多宅的;

⑥城鎮居民在農村購買和建造住宅的;

⑦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或鄉、村建設規劃的;

⑧出租、出賣住房後,再次申請宅基地的;

⑨經批准即將徵用、拆遷的宅基地;

⑩土地管理政策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建立土地登記簿。宗地劃分、宗地編號、地類編號、界址點編號、宗地圖編繪及要素內容等按有關規定執行。凡確權登記的宗地,必須根據土地登記審批表填寫土地登記卡,將登記卡按街坊(村)及宗地號順序排列組裝成土地登記簿,並按土地登記卡建立土地歸户卡。在建立紙質土地登記簿同時建立電子土地登記簿,並明確專人管理及更新,確保其現實性、真實性。

(三)爭議地、插花地、無權源土地等土地的處理。切實做好對爭議地、插花地、飛地及無權源土地的處理。加強對土地權屬爭議的調處,對協商不成無法確認權屬的土地,以爭議地單獨劃出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發證。插花地及飛地,能夠確定權屬的,應予登記發證;暫時無法劃定權屬的地塊,可維持現狀,但應調查統計造冊。對無權屬來源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可調查上圖,統計造冊,暫不確權登記。

(四)工作協作。區人民政府是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主體,具體負責和推進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工作。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每個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權屬界線調查確定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界址調查確定的部署和組織落實,並協助國土資源部門對集體土地登記申請情況進行初步審查。村委會負責在指定時間內,按照歷史形成及目前實際擁有的土地權屬範圍,協商劃定各集體土地所有權主體之間的權屬界線,埋設界線拐點,按規定完成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手續,組織完成村內的集體土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界址調查、設定和指界人簽字蓋章確認等工作。

五、工作程序

(一)申請。

1.集體土地所有權

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分別屬於鎮(街道)、村、村民小組農民集體所有,其中村是我區集體土地所有權最基本的權利主體。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其他證明材料。

有下列資料之一的,可以認定為集體土地所有權權屬來源資料:

(1)土地詳查時頒發的土地所有權證;

(2)實施《六十條》時確定為集體土地的相關資料;

(3)鎮(街道)、村共同出具有關面積和界線證明;

(4)其他有關證明農村土地權屬的歷史資料及集體土地所有權形成和演變的資料。

2.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和宅基地使用權

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由使用集體土地的單位(組織)及法定代表人或使用集體土地的個人申請登記,宅基地由户主申請。

請登記應當提供下列資料:

(1)土地登記申請書;

(2)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

(3)土地權屬來源證明;

(4)地上附着物權屬證明(由村委會出具證明,鎮或街道審查);

(5)其他證明材料。

(二)地籍調查。國土資源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各鎮(街道)及專業測繪隊伍開展地籍調查。全區農村土地所有權調查統一使用1:100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集體土地所有權確認以第二次土地調查及年度土地變更調查中形成的村集體土地權屬調查的資料、圖件為基礎,充分利用《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等指界資料,開展集體土地所有權界址點的現場標定和測量工作,採用GPS定位技術實測所有權界址座標。原簽訂的《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及調查成果不能滿足此次所有權總登記發證要求,需增設界址的,可按原《土地權屬界線協議書》確定的界線和走向,由各方法定代表或委託人現場指認和設置界標,並作為原協議書的補充,用於所有權登記發證。集體土地所有權的界線核定工作優先採用雙邊確界模式;其次可採用農民集體各自單邊走界模式(重疊部分為爭議區);如相鄰農民集體中的一方不配合、不提供單邊界線的,可採用缺席指界模式核定雙方界線。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確認以行政村為單位,按照《城鎮地籍調查規程》和《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的要求,開展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的調查工作,全區村莊地籍調查統一使用1:500比例尺的基礎圖件,土地用途具體分類按《土地利用現狀分類》確定。

已辦理土地登記發證的國有農場和其他國有土地,可直接以登記確認的界址為依據,確認相鄰的農民集體經濟組織的土地權屬界線。

(三)登記材料組織彙總。以村為單位,各鎮(街道)負責組織本轄區內已完成的集體土地所有權、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宅基地使用權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並對材料初審,按每月一次彙總初審通過的材料報送至區國土資源分局;

(四)審核。區國土資源分局根據各鎮(街道)報送的地籍調查成果及申請資料,對土地權屬性質、權屬來源、四至、面積、用途(地類)等進行審核。

(五)公告。經審核,符合登記條件的,將確權登記結果在現場予以公告,公告期限為15日。集體土地所有權登記公告張貼在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宣傳欄或村委會宣傳欄內;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登記公告張貼在登記宗地現場和該宗地所有權人辦公場所宣傳欄內;宅基地使用權登記公告以村為單位集中張貼在該村委會宣傳欄內。

(六)註冊登記、頒發土地證書。集體土地所有權、使用權公告期滿無異議的,由區國土資源分局報區人民政府批准,予以註冊登記,並向土地所有權人、使用權人頒發土地證書。登記卡應記載權屬總面積及耕地面積和建設用地面積,土地證書填寫土地權屬總面積。利用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工作成果的,應在土地證記事欄加以備註。

六、工作成果

(一)文字資料:工作方案、工作總結、有關文件、會議資料等。

(二)圖件成果:反映集體土地所有權界線、農村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的村莊地籍圖,宗地圖。

(三)調查統計表冊:以行政村為統計單位的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統計表;以鎮(街道)為統計單位的集體所有土地、集體建設用地、宅基地、未確權登記宗地(含有爭議宗地)及國有土地權屬面積彙總表。

(四)土地登記資料成果:土地登記申請表及有關權源文件,土地登記審批表,土地登記申請審核情況公告(存根和照片),土地登記卡、歸户卡、土地證書籤收簿,宗地圖(界線相鄰各方簽字蓋章)、座標冊等資料。

(五)數據庫成果:建立全區農村地籍管理信息系統,包括調查數據、登記數據等。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區政府組織成立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發證工作的組織實施、督導檢查和情況綜合。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區國土資源分局,負責業務指導和檢查,推進工作落實;財政部門負責將工作經費納入預算,確保資金落實到位並監督資金使用;農業部門負責協助確定集體土地地類、位置和麪積;公安部門負責協調調閲户籍檔案;民政部門負責行政邊界確定和行政邊界爭議調處工作;林業部門負責協調國有林區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水務部門負責協調水利設施佔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工作;公路部門負責國道、省道等道路佔用的國有土地與農村集體土地的權屬界限相關工作;區信訪、法制部門負責協調在籤界工作中可能出現的信訪維穩問題,並提供相關法律支撐。

(二)保障工作經費。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有關工作經費足額納入財政預算,統籌安排,保障工作的順利開展。同時,要加強專項經費的使用管理和監督工作,切實做到專款專用。

(三)嚴格規範工作。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嚴格執行國土資源部《土地登記辦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使用國土資源部統一制發的土地登記表格。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具體操作規程,依據《省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及數據庫建設技術細則》實施。要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資料的全面、完整和規範。嚴禁在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弄虛作假,亂髮證書。加強農村集體土地登記發證資料的管理,保證登記資料的全面、統一和規範,確保土地權利證書發放到權利人,嚴禁以統一保管等名義扣留、延緩發放。

(四)嚴肅責任追究。區政府簽訂目標責任書,將該項工作納入國土資源工作責任目標;建立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進度彙總統計和通報制度,工作進展情況定期報區政府,對工作進展慢的實行掛牌督辦乃至警示約談。

八、省、市加快推進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發證工作實施方案另有特別規定的,依照其規定執行。

土地確權實施方案二

為貫徹落實黨的及中央、省、市農村工作會議精神,進一步穩定農村土地承包關係,探索建立符合“長久不變”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管理制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和《滕州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實施方案》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規定,結合我鎮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精神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長久不變,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制度,明晰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歸屬,強化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為有效解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維護土地流轉市場秩序、開展承包經營權貸款質押和股份合作奠定基礎,為加快發展現代農業和增強農業農村發展活力提供體制保障。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確保穩定的原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對農村土地二輪土地延包的規範和完善,不是重新調整原有承包關係,不是重新組織發包農村土地,堅決杜絕違法收回和調整農户的承包地。堅持“三不變,一嚴禁”,即:原土地承包關係不變;承包户承包地塊、面積相對不變;二輪土地承包合同的起止年限不變;嚴禁藉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户承包地。

(二)堅持依法依規的原則。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等有關規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的登記內容和程序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

(三)堅持尊重歷史、正視現實的原則。通過對現有土地進行實際測量,把實際測量的面積如實記錄在登記簿和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上。對二輪土地承包以來承包地被徵佔導致面積減少的、因分户及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或合併的、經營權轉讓或互換的、承包地滅失以及全户消亡等情形,在這次確權登記時直接變更或註銷。

(四)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要堅持“陽光操作”,做到“四籤兩不準”和“四榜定案”(即:羣眾開會通知要簽收、參加會議要簽到、表決票要簽名、通過方案要簽字,不準代簽,不準用鉛筆、圓珠筆簽字,並加蓋當事人手印;摸底調查表上榜公示、確權登記方案上榜公示、勘界確權上榜公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發證上榜公示),保證農民的知情權和參與權,嚴禁暗箱操作、以權謀私。

(五)堅持規範管理的原則。嚴格按照“五到户”(承包面積、承包地塊位置、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基本農田標註到户)、“四相符”(承包面積、承包合同、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相符)的要求開展工作,做到缺什麼補什麼,完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遺留問題。

三、目標任務

根據《關於深入推進農村改革加快現代農業發展的意見》(滕發[20XX]1號)關於“加快推進農村土地確權登記工作,力爭年內完成40%涉農村居”的要求,採取統一規劃、分批實施、逐批驗收的方式,確保2年內完成全鎮所有農户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20XX完成30個村(居),約8000户;20XX年完成42個村(居),約14000户。

(一)開展家庭承包和其他方式承包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確權登記。以村組為單位,以第二輪土地承包合同、權屬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利用國土二調資料,在逐户查清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對所有承包農户重新頒發新的經營權證書。採取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其他方式承包農村土地,當事人申請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的,按照《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的規定辦理登記。

(二)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變更、註銷登記。依據完善後的農村土地承包檔案,對承包地因被徵用、佔用等面積發生變化的,家庭人口變動導致經營權分割、合併的,經營權轉讓、互換的以及承包地滅失或全户消亡等情形,在這次土地確權頒證工作中,應實事求是地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或註銷登記。

(三)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制度。對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行認真總結,建立健全土地清查、集體土地發包、檔案管理、經營權登記等各項工作制度,對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設立、變更和註銷登記實行常態化管理。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信息化。經濟基礎和羣眾思想基礎好的村,也可直接進行股份制改造,發展土地股份合作社。

四、工作步驟

各村(居)要按照本實施方案規定的工作進度,制定詳細的工作規劃,逐步實施,保質保量完成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任務。

(一)摸清承包底數,編制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各村要成立實施小組,逐組逐户收集二輪承包後的農村土地承包合同、土地台帳、經營權證書和農户信息等資料,形成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藉助國土二調資料或航天航空影像數據,形成用於調查和實測的基礎工作底圖。

(二)入户權屬調查,核實登記資料。根據基礎工作底圖和農户承包地登記基本信息表,由村(居)實施小組入户實地進行承包地權屬調查,由農户進行確認。對存在爭議的地塊,應通過當事人協商和鎮村調解的方式解決,仍不能達成一致的,可採取仲裁、訴訟等途徑解決。

(三)實地測量地塊,形成地籍草圖。根據基礎工作底圖,以村民小組為基本單元,由專業測繪人員採取地面實測或調繪方法,調查每塊承包土地的實際面積、位置、形狀、權屬和空間分佈等情況,並按照統一的地塊編碼規則進行標識,形成承包地地籍草圖。

(四)進行公示確認,形成電子數據。由村(居)實施小組審核地籍草圖後,在村組公示,對公示中農户提出的異議,及時進行核實、修正,並再次公示,兩次公示期均不少於5天。公示無異議的,由農户簽字確認後形成承包土地地籍圖。由村(居)將地籍圖報鎮經管站進行審核,核對無誤後,進行數據錄入,形成電子數據上報市農業經營管理局。

(五)建立登記簿,妥善保管登記資料。登記資料報市經管局後,市裏按照統一格式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登記簿。登記簿採用紙質文檔和電子文檔兩種形式保存,電子文檔定期備份,防止登記資料遺失破壞。

(六)頒發經營權證書,依法確認農民土地承包經營權。市裏依照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記載的內容,市政府向農户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同時收回原發放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統一進行銷燬。

(七)開展檢查驗收,完善管理制度。每批任務結束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將對完成確權登記工作的村進行驗收。對驗收中發現問題,責令限期進行整改。完成登記任務的村(居)要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管理制度,確保土地承包關係的穩定。

五、時間安排

(一)準備階段(20XX年8月1日-8月30日)。

1、成立機構。鎮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和辦公室,並抽調具體工作人員組成工作組,具體組織實施。各村(居)也要成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工作實施小組,抽調專門人員組織實施。

2、宣傳動員。鎮召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動員會,對登記工作進行安排部署。各村(居)也要分別召開動員大會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進行宣傳動員,讓每一位農民都瞭解此次確權登記工作的目的、意義、內容和原則。要充分運用各種媒體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做到家喻户曉。

3、開展培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工作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掌握相關政策、法規、業務知識以及工作操作規程和技術,明確工作任務。

4、建立系統。通過政府採購進行項目招標,建立起完善的登記管理系統,為全面開展登記工作做好準備。

(二)調查摸底階段(20XX年9月1日-20XX年9月30日)。

各村(居)對二輪土地延包台帳、承包合同、經營權證等土地承包相關原始資料檔案進行清查整理。一是要摸清土地現狀,查清每塊地的名稱、坐落、面積、四至、權屬性質、土地種類和經營方式。二是要逐户摸清農户家庭承包狀況,對承包人,承包經營權共有人,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土地變動等各方面情況和信息進行收集、歸納、整理、核對。提前發現存在的問題,提出解決的初步意見。

(三)清查核實階段(20XX年10月1日-20XX年11月30日)。

1、實施清查。在調查摸底基礎上,對農户在承包土地面積、四至等有異議的,組織村(居)人員實地測量,確認農户實際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等。按地宗逐户核查承包合同、經營權證記載情況,徹底查實與實測結果的差別,製作村組土地承包實際情況表。

2、繪製空間位置圖。以國土資源部門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為基礎,繪製農户承包地空間位置圖,做到位置明確詳細、羣眾認可。

3、建立健全登記簿。對農户承包地塊清查、標明空間位置的基礎上,入户核查農户土地承包信息,經公示無異議後,由農户簽字確認,最終確認每一農户承包土地的地塊位置及四至邊界等信息,編制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

4、組織頒證。按照“申請、審核、登記、發證”的登記程序,以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為依據,市政府逐步向農户頒發《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

(四)總結驗收階段(20XX年11月1日-12月31日)。

對登記工作的檢查分兩個年度進行,按照年度工作計劃,每年進行一次檢查驗收,總結登記工作中取得的經驗。對驗收不合格、任務沒有完成的村(居),重新進行登記。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部門職責。為加強對此項工作的領導,鎮裏成立以黨委書記為第一組長,鎮長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經管站,主要負責組織做好起草相關文件、制定實施方案、擬定操作規程、籌備召開會議、組織宣傳培訓、具體業務指導等工作;鎮財政所要做好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的經費保障工作;鎮國土資源所要免費提供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成果用於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鎮司法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試點工作提供法制服務;其他相關部門要按照本部門的職責分工,積極參與此項工作,共同維護好農民的合法權益。

(二)組織業務培訓,落實工作經費。對村(居)幹部和工作人員進行確權登記相關法規政策和業務知識進行培訓,使大家準確理解和把握政策界限,明確操作規程,確保操作規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不得向農民收取費用,鎮財政列入專項工作經費,用於人員培訓、相關設備的購置等。

(三)加強督導檢查,確保工作進度和質量。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工作領導小組要定期對各階段的情況進行督促檢查,適時進行情況通報,及時解決工作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對作風不實,措施不當,違背政策,導致農民上訪和發生羣體性事件的,要嚴肅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土地確權實施方案三

為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切實做好我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保障農民合法權益,根據《中共池州市貴池區委辦公室、池州市貴池區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區農委等部門<關於開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意見>的通知》(貴辦發【20xx】17號)、《貴池區秋江街道辦事處<關於印發秋江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秋辦字【20xx】81號)要求,結合我村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具體內容如下:

一、目標任務

今年,貴池區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全區範圍內鋪開,到20xx年3月底前基本完成確權登記頒證任務。進一步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實現承包面積、承包合同、經營權登記簿、經營權證書“四相符”,實現承包地分配、承包地四至邊界測繪登記、承包合同簽訂、承包經營權證書發放“四到户”,依法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以確權登記成果為基礎,健全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檔案,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管理系統,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管理的規範化和信息化。

二、基本原則

(一)保持穩定。在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的前提下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和頒發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為基礎,按實際測量面積確權登記頒證。要因地制宜,穩步推進,妥善化解土地承包遺留問題,避免產生新的矛盾和後遺症,保持農村和諧穩定。嚴禁藉機違法調整和收回農户承包地。

(二)依法規範。嚴格按照《物權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要求,開展確權登記頒證。

(三)民主協商。加強宣傳教育和引導,充分動員農民羣眾積極參與,確權登記頒證中的重大事項均應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民主討論決定,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推動。

(四)分工負責。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由村黨總支、村委會統籌安排,各村民組密切配合,共同落實,確保確權頒證任務順利完成。

三、主要內容

(一)清理核實土地承包檔案。要集中時間,組織專門力量,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着重解決土地承包方案、合同、台賬種類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

(二)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和空間位置。在對土地承包情況進行摸底調查的基礎上,以已經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發放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成果為依據,因地制宜開展土地承包經營權權屬勘測,準確界定承包地塊面積、“四至”和空間位置。堅持以確地為主,確地到户。從嚴掌握確權確股不確地的範圍。不得違背農民意願,強行推動。對確權確股不確地的,要按照規定程序報省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切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權益。

(三)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根據這次確權登記頒證完善後的承包合同,以承包農户為基本單位,按照一户一簿的原則明確每塊承包地的範圍、面積及權利歸屬,區、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依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管理辦法》規定,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進一步充實完善承包地塊的面積、“四至”、地類和空間位置等內容。推廣應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管理系統,將登記信息錄入計算機,實行信息化管理。

(四)開展農村土地承包承經營權變更、註銷登記。在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簿的基礎上,開展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並及時對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進行完善。

(五)進行公示並集中頒證。由村集體經濟組織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將農户現有的承包地實際測量面積、權屬登記情況在當地張榜公示,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結果無異議並經承包人簽字確認後,以街道為單位報區級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審核,經區政府依法批准予以確認。由街道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填寫區政府統一印製的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召開村民大會,集中頒證。

(六)規範登記檔案管理。在檔案管理部門的支持指導下,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文件資料的歸檔工作。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檔案由村民委員會和街道、區兩級土地承包經營權經辦和登記機關分別進行分級管理、分類歸檔、集中保管,並依法按期移交區檔案館。

四、操作流程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基本步驟包括: 成立組織→宣傳動員→培訓人員→調查摸底→農户申請→製作調查工作底圖→現場調查指界→問題修補→製作宗地圖及相關資料→農户確認→結果公示→結果審核→建立登記薄→頒發證書→建立數據庫→資料歸檔→成果驗收。

(一)成立組織

成立由村黨總支、村委會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領導組織,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具體負責組織實施,確保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順利開展;成立由村、組幹部、老黨員和村民小組農民代表組成的工作組,做好土地確權登記頒證過程中的具體工作。

(二)宣傳動員

廣泛宣傳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的意義及重要性,營造輿論氛圍;召開動員會議,組織宣傳發動;發放致農民的一封信,把政策交給羣眾,奠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基礎。

(三)培訓人員

培訓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隊伍,培訓內容重點是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相關政策和實務操作知識。

(四)調查摸底

以村民組為單位,全面組織清理土地承包檔案,對土地承包方案、承包合同、承包台帳不齊全、管理不規範等問題,要做好完善工作;對二輪承包遺留問題,要做好排查、化解工作。同時,要根據情形,做好土地承包合同變更、解除和土地承包經營權變更、註銷等工作,進一步完善二輪土地承包關係,為開展確權登記頒證奠定基礎。

(五)農户申請

由村組織發放全省統一格式的農户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申請表,由承包户(户主)進行填寫。要保證同一户承包申請的唯一性,申請表所填寫家庭户籍信息必須要與户口薄、身份證信息相一致。申請表由街道、村工作小組根據二輪承包合同和户籍信息進行審核,以村民小組為單位彙總,並形成小組彙總表,按規定的時間報街道農經管理部門備案。

(六)製作調查工作底圖

採用全省統一的測量調查方法,以國土資源部門的航空攝影資料為基礎,由專業技術隊伍採集農村土地承包地塊圖斑,把經解譯糾偏後的航空影像圖作為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調查底圖,形成村民小組地塊圖,提供給街道、村和村民小組,供農户現場指界。

(七)現場調查指界

由街道、村工作小組人員共同組成農户承包地指界小組,與申請農户或其委託人現場共同指界確認承包户所屬地塊。所指認地塊的承包户姓名要與承包户填寫的申請書姓名相一致。現場指界後,由工作人員標註上圖,並由承包户或其委託人、村、組負責人在工作底圖上簽字確認。

(八)問題修補

在現場指界的過程中,發現現狀與解譯的調查工作底圖不符;或街道、村工作小組對各村民小組地塊圖及指認結果進行審核,發現地塊圖與實際出入較大、承包農户有疑問的,要依託專業隊伍如實進行野外作業修補測,運用GPS、全站儀等測量工具進行修測完善,最終形成與現狀一致的村民小組地塊圖。

(九)製作宗地圖

由參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專業隊伍根據修測完善後的村民小組地塊圖,製作承包農户承包地塊宗地圖,作為土地確權登記的重要成果記載於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書和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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