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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計劃要點

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計劃要點

2011年全縣基層組織建設的總體思路是: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學習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為重點,以服務縣委縣政府“一一二二十”總體工作思路為目標,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圍繞中心、服務大局、拓寬領域、強化功能”的要求,大力實施“一二三四 ”黨建工程,全面提升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幹部執行政策、加快發展、依法辦事、維護穩定的能力,已創新精神推動基層組織建設,為實現全縣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堅強有力的組織保證。

基層組織建設工作計劃要點

一個活動,即深入開展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根據上級統一部署,下半年在全縣開展好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通過專題培訓、輔導報告和新聞媒體等方式,將十七大精神和科學發展觀吃深吃透,並與本單位本部門的工作實際有機結合,找準貫徹的切入點和着力點。以實踐科學發展觀活動為載體,開展豐富多樣的主題實踐活動,使廣大黨員幹部在實踐中增強科學發展意識,在工作中貫徹科學發展觀,用科學發展觀指導實踐,開展工作,逐步把科學發展觀變成各級各部門和黨員幹部的自覺行動。

兩大工程,即“黨內温暖”工程和“百千萬”工程。

一是實施“黨內温暖”工程,建立黨內關愛機制。貫徹落實十七大報告提出的要“建立健全黨的基層組織互幫互助機制”;“建立健全黨內激勵、關懷、幫扶機制,關心和愛護基層幹部、老黨員和生活困難黨員”的精神,在全縣探索實施“黨內温暖工程”,出台專門文件,建立黨內幫扶和創業基金,保障黨員政治權利,解決黨員生產、生活困難,扶持黨員致富創業,加強黨內和諧建設,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

二是實施“百千萬”工程。圍繞縣委提出的“萬户温暖救助工程”和“萬户致富增收工程”建設,深入開展“進百村、樹千家、富萬户”工程,在深化完善“百個部門包村、千名幹部聯户”活動的基礎上,選派100個有幫扶能力的縣直部門與100個村結成幫扶對子,同時選派1000名副科級以上黨員領導幹部幫扶樹立1000家致富帶頭户,通過帶頭户的帶動輻射作用,提供資金、技術、信息等服務,幫帶10000户困難羣眾脱貧致富、創業奔康。

三項建設,即基層黨員隊伍建設、村級幹部隊伍建設和“兩新”組織黨的建設。

基層黨員隊伍建設。按照“雙高雙強”的要求,紮實開展“建設新農村,黨員當先鋒”活動,圍繞新農村和鄉村文明建設,進一步深化農村黨員設崗評星活動,充分發揮農村黨員在建設和諧新農村中的先鋒模範作用;全面推行為民服務代理制,“雙向承諾”制,增強基層黨組織服務羣眾功能;加強教育培訓,全面提高基層黨務工作者業務工作水平;實行票決制,規範和改進發展黨員工作;繼續落實“三培養”措施,全面提高農村基層黨員素質,培養和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村級黨員隊伍。

村級幹部隊伍建設。重點做好五個方面的工作:一是強化教育培訓。針對村黨支部書記隊伍素質現狀,結合“萬户致富工程”建設,採取多種形式強化教育培訓。上半年,結合市、縣委黨校,分批分層次舉辦新一屆村“兩委”幹部輪訓班,對新當選村幹部全部培訓一遍。二是建立健全保障激勵機制。制定出台相關文件,對村級主要幹部及村“兩委”成員的經濟、政治待遇、養老保險、獎懲激勵、離任保障等進行規範完善,切實維護和保障村級幹部的權益,進一步保護和調動其工作積極性。三是建立健全監督管理機制。制定出台《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考核辦法》,對村“兩委”班子的地位職責、任務目標、工作程序等做出明確規定,保證村兩委班子各司其職、工作有序、議事有章、決策有據、監督有力,實現村“兩委”班子及成員考核的制度化、規範化。四是實施“一村(居)一名大學生”工程。年內選聘部分大中專畢業生到村(居)工作,為農村輸入新鮮血液,培養後備力量。五是實行村務顧問制度。按照“雙向選擇”的原則,以鄉鎮為單位聘請熟悉農村政策、熱心服務基層、層次較高或有一技之長的離退(在職)幹部及經濟能人擔任,藉助外力進一步提升村級班子治村能力。

“兩新”組織黨的建設。按照“無黨組織抓組建、有黨組織抓規範、已規範的抓創新、軟弱渙散抓整頓”的工作思路,重點抓好四個方面的工作。一是提高組建率,全面實現“3個100%”目標。即轄區內的“兩新”組織情況100%瞭解,應建立黨組織的100%組建黨組織,不符合建立黨組織條件的,100%指派黨建指導員。二是舉辦“兩新”組織黨務幹部培訓班,全面提升“兩新”組織黨建水平。三是建立健全下崗再就業黨員檔案,培養樹立一批先進典型。四是開展“兩新”組織黨建工作觀摩座談會,推動“兩新”組織黨建上台階。

四個規範,即規範基層組織陣地建設、規範縣鄉黨建工作、規範流動黨員管理、規範黨組織隸屬關係。

規範基層組織陣地建設。圍繞“基層組織安家、基層幹部安心、基層社會安定”為目標,全面搞好基層組織活動場所的各項軟硬件配套建設,制定落實管理制度,規範運作使用;突出村級組織活動場所建設,着力將村級組織活動場所構築為決策議事平台、教育培訓平台、民生服務平台和文化生活平台,充分發揮其“一塊陣地、多種功能”的作用;結合財政局、建設局、發展局,年內對村級組織活動場所進行卻全認證,明確產權歸屬。

規範縣鄉黨建工作。出台《關於鄉鎮黨委和縣直黨委(黨工委、黨組)抓基層黨建工作責任制的實施意見》,分別對鄉鎮黨委和縣直機關工委以及縣直各部門黨建工作進行規範完善,實行年度考核,促進黨建工作整體上水平。同時,制定出台《基層黨委組織委員業務工作考核暫行辦法》,對黨建組織業務工作納入組織委員年度考核,實行百分制量化管理,提高組織委員業務素質和綜合能力,規範基層組織業務工作。

規範流動黨員管理。隨着就業方式的轉變,基層黨員的流動性越來越大,給教育管理工作帶來諸多難題。因此,必須建立一套行之有效的制度和辦法來規範流動黨員的管理。我們建議在落實發放流動黨員活動證的基礎上,一是建立行前請假、談話制度。黨員外出前,必須向所在黨支部報告,説明去向、外出時間和聯繫方式;黨組織要進行談話教育,提醒他們定期聯繫,彙報思想。二是建立專人聯繫制度。確定專人負責和在外黨員的聯繫,瞭解他們的思想和表現情況,通報本支部的活動情況。三是建立定期彙報制度。外出務工經商的黨員要做到一季度和支部聯繫一次、半年向支部彙報一次思想、一年回來參加一次黨員培訓。四是在流動黨員較為集中的地方建立黨組織、聯絡站,做到有專人負責、有活動場所、有經費運轉、有章理事,真正發揮“流動堡壘”作用。

規範黨組織隸屬關係。隨着市場經濟發展和企業體制改革,大部分國有企業倒閉、破產或重組,黨組織處於癱瘓或半癱瘓狀態,致使部分黨員找不到組織,不能正常參加組織生活。特別是下崗失業人員中的黨員,基本上與組織失去聯繫。應該大力開展“組織找黨員、黨員找組織”活動,及時接轉黨組織關係,使每一名黨員都能正常參加組織生活。“兩新”組織中的黨組織,目前隸屬關係也不太規範。非公經濟組織黨建工作,建議成立專門的非公經濟組織黨委(可由經貿局黨委監管),具體承擔非公經濟組織黨的建設與指導;民辦學校黨組織,隸屬於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的黨組織;其他社會團體黨組織,由機關工委負責領導與指導。

標籤: 基層組織 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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