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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村三資講話

農村三資講話

今天,我們召開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聯席會議,主要任務是傳達貫徹全省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現場會精神,總結前一階段我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情況,對下階段工作進行再動員、再部署。剛才,曹紅志同志傳達了全省會議精神,市財政局、市經管局代表聯席會議成員單位,對貫徹落實好全省會議精神作了表態發言,講得很好,我完全贊同。下面,我就深入抓好全市農村“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講三點意見:

農村三資講話

一、正確把握形勢,進一步增強做好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的緊迫感

加強農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督管理,既是“三農”工作的重要內容,也是深入推進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抓手。市委、市政府對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一貫高度重視,在農村税費改革、鄉鎮綜合配套改革等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中,始終把“三資”監管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市紀委、市監察局始終把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作為加強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重要內容,常抓不懈。XX年以來,先後聯合有關部門對全市城郊村、城中村、園中村的“三資”進行了認真清理,創新實施了“一會兩票”等監管機制,加強了“三村”集體資金、資產、資源的監督管理,並逐步向所有建制村延伸。XX年,我市《抓“三資”清理 強制度監督 紮實推進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的經驗做法在全省做了經驗交流,XX 年,《中國紀檢監察報》對我市的這一做法給予了宣傳報道。

近三年來,全市各級黨委、政府認真落實中央和省、市關於加強農村集體“三資”監管的決策部署,市相關部門認真履行職責,加強業務指導和檢查督辦,促進我市農村集體“三資”監管工作不斷得到深化,為進一步做好今年的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礎。

今年初,省紀委六次全會提出了“十個全覆蓋”的工作目標,其中之一就是“努力實現農村‘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的全覆蓋”。這對我們做好今年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明確的目標。為此,我們採取了一系列重大舉措:4月份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委農辦、市財政局等10個部門制發了《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方案》,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並在全市黨風建設工作會議上對這項工作進行了安排部署;5月份,在竹溪召開的全市推進“十個全覆蓋”工作現場會上,對做好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作了進一步動員部署;6月份,市紀委會同市經管局對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業務骨幹進行了培訓;前幾天,即8月17日,全市紀檢監察工作會議再次對實現農村“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全覆蓋提出了要求。從5月份至今,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主要是宣傳動員和清理確權兩個階段的工作,總的來講,工作態勢良好,全市大部分地方目前都已完成了清理確權階段的自查上報、檢查核實等工作,即將完成頒證、確權工作。總結前段的工作,主要有四個特點:

一是各地高度重視,組織領導得力。全市黨風建設工作和推進“十個覆蓋”工作會議召開後,各縣(市、區)黨委、政府高度重視,及時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工作專班,採取多種形式,廣泛宣傳發動,積極穩步推進。二是規範工作標準,確保工作質量。針對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點多、線長、面廣,時間緊、任務重、業務要求高的實際,進入清理確權階段以來,市、縣兩級通過組織進行業務培訓,明確自查上報、檢查核實、頒證確權等各個環節的工作規範和目標要求,有效防止了錯報、漏報、重複填報等問題的發生,確保了工作質量。三是突出工作重點,全面摸清底數。全市大部分地方堅持突出重點,強化措施,全面清理、登記、確權、頒證,準確掌握“三資”底數,取得了較好效果。四是建立責任機制,強化督導檢查。市、縣兩級分別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加強了對各成員單位的組織協調,整合了工作力量,做到了齊抓共管。房縣在全市率先建立了《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工作責任追究辦法》和《農村集體“三資”清理驗收評估細則》,並由縣紀委副書記和常委分別任組長,組成3個督導組,對所屬鄉鎮進行分片包乾,定期對階段工作進行督導檢查。各地都分別採取不同形式,落實了責任機制,促進了工作落實。

從全市的工作情況看,各地開展“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的態度是積極的,措施是得力的,階段性工作成效也是明顯的。但我們必須清醒地看到,全市“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還存在不少問題,離“全覆蓋”的目標還存在較大差距,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工作進展不夠平衡。各縣(市、區)之間的工作進度、工作質量、工作效果還存在不同程度的差距。如有的地方對於資金、資產的清理抓得好一些,而對資源的清理相對比較薄弱。二是沒有達到清理“全覆蓋”的要求。個別地方為了省工省事,照抄照搬原有的數據和台帳;有的鄉鎮對村組自查上報的數據審核不細、把關不嚴,匆忙立卷建檔,這必然導致“三資”數據失真,也會使一些有失公正的資產資源處置合同“合法化”。三是工作機制不夠順暢。各地都建立了聯席會議制度,發揮了一定的組織協調作用,但少數地方工作關係沒有理順,工作機制不夠順暢,形成合力還不夠。還有一些具體問題,比如電腦軟件問題,有的用財政部門的,有的用經管部門的,未能統一起來,等等,這些問題如不抓緊解決,要優質高效地實現“全覆蓋”的目標是不可能的。按照《關於印發<全省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方案>的通知》(鄂紀發[XX]8號)要求,現在,距離全省檢查考核驗收時限僅剩下1個多月,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情況複雜,同志們務必要予以高度重視,進一步增強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採取切實有效措施認真加以解決。對於使用軟件問題,目前省裏還沒有明確規定,但省紀委黨風室有一個原則性意見,就是以縣市區為單位進行統一,由各縣市區在財政部門和經管部門使用的兩個軟件版本中任選其一,每個縣市區必須保證用的是一個軟件版本。

二、嚴格工作要求,紮實推進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深入落實

按照《全市農村集體“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方案》,從7月份開始,全市“三資”清理工作轉入評估核實和設賬建檔階段。各地要按照《方案》要求,紮實、有序、有效地落實好各項工作。這裏提四點要求:

(一)要堅持突出工作重點,紮紮實實做好清理工作。“三資”監管,清理工作是前提和基礎。各地要按照範圍全面覆蓋、數據真實準確的要求,對集體資金、資產、資源進行全面、詳細、徹底的清理,真正摸清家底。既要限定時間完成,又要保證工作質量。市聯席會議辦公室對工作滯後的縣市要進行重點督辦,並在一定範圍內通報。已經完成初步清理工作的地方要組織“回頭看”,搞好“五個重點檢查”:即重點檢查村級上報的數據和賬冊是否通過民主理財小組審核和村民代表會議的審議;重點檢查資產、資源發包情況是否公平、公正;重點檢查“三資”賬賬、賬表、賬實、賬證、證證是否“五相符”;重點檢查“三資”清理結果是否向羣眾公示;重點檢查羣眾反饋的意見或信訪舉報是否得到調查落實。對於在“三資”清理工作中故意瞞報、漏報、弄虛作假、敷衍塞責以及由於工作不認真、不負責造成數據失真失實的,要嚴肅查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二)要加快完善監管制度。當前,全市大部分地方已經完成“三資”清理工作,即將轉入建檔、監管和代理工作階段。在這種情況下,要結合本地實際,加快建立完善制度體系,促進監管代理工作走向規範化、制度化。一要規範農村集體資金管理制度。重點是要建立健全財務收入管理制度、財務開支審批制度、財務預決算制度、資金管理崗位責任制度、財務公開制度等。對每一項制度要做到統一流程,統一規範,陽光透明。二要健全農村集體資產管理制度。重點是要建立健全資產清查、資產台賬、資產評估、資產承包(租憑、出讓)、資產經營等制度。通過制度的建立完善,防止農村集體資產的流失,確保集體資產的安全和保值增值。三要建立農村集體資源管理制度。重點是要建立健全嚴格的資源登記制度、公開協商和招投標制度、資源承包、租賃合同管理制度、集體建設用地收益專項管理制度等。特別要強調指出的是,在沒有開展“三資”清理之前,有些地方沒有經過公開招投標或沒有經村民代表會議審議,就將一些可經營性的資產或資源以協議的形式予以承包或出租,有的明顯低於市場價格,羣眾對此意見很大,也藴含腐敗風險。在這次清理中,必須按要求對這類合同進行重新清理、評價、核查和確權,絕不能通過清理的手段使這些不合理、不公平的合同“合法化”。

(三)要着力提高監管和服務水平。實行“三資”監管代理後,鄉鎮財政所由原來“雙代管”中心變成了“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業務範圍拓寬了,工作量增加了,權力也擴大了,如何把監管與服務工作結合起來,使之有機整合、相互促進,值得認真研究。根據一些地方的經驗,提高監管和服務水平要把握四點:一是要加強平台建設。要根據“三資”中心業務範圍拓寬、工作量增加的實際,加強辦公場所、辦公設施、電腦設備等硬件設施建設,進一步充實中心力量,加強業務培訓,使之與工作要求相適應。要統一“三資”管理軟件系統,各級財政、經管部門要在經費、技術上予以支持和指導,不斷提高科學化管理和服務水平。二是要加強業務指導和培訓。在資產、資源招投標方面,縣級招投標機構要指導鄉鎮“三資”中心做好相關技術性工作,落實監督和管理措施,防止招投標方面的腐敗問題滲透到農村“三資”領域。在合同管理方面,縣、鄉兩級工商管理部門要指導和幫助“三資”中心和村級組織依法規範合同、簽訂合同、履行合同和調解處理合同糾紛。各鄉(鎮)“三資”監管代理中心要認真做好涉及“三資”管理的文件、承包租賃方案、經濟合同、招標文書、財務會計等資料的立卷歸檔工作,並實行電算化管理。縣以上財政、經管部門要加強對“三資”中心業務人員、村級財會人員、民主理財小組成員的業務培訓,努力培養和造就一支高素質的農村“三資”管理隊伍。三是要着力提高服務水平。各鄉鎮“三資”監管代理服務中心要落實和完善服務公開承諾制、崗位責任制、首辦負責制、限時辦結制等。保證服務質量和水平。鄉鎮紀委要加強對“三資”中心幹部職工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對敷衍塞責、推諉拖延、吃拿卡要甚至以權謀私的,要從嚴查處。四是要堅持依法監管。從本質上講,農村集體“三資”監管代理是在村級組織自主管理“三資”的基礎上,增加了鄉鎮代理和監管環節,並沒有改變村集體“三資”的性質和權屬。目的是為了強化對農村集體“三資”的監督管理,而不是替代村級管理,更不是取代村級集體的所有權、處置權和決策權。因此,任何單位和個人都不得擅自平調、侵佔、截留、挪用、私分村級集體“三資”,不得將村級集體“三資”用於非集體項目,不得用集體“三資”為本村以外的其他經濟活動提供擔保、抵押等。

(四)要認真開展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範鄉(鎮)、村評比表彰活動。按照省、市部署,結合近年來農村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今年開展的“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年底將評比表彰一批省、市農村黨風廉政建設示範鄉(鎮)、村。各地要以評比表彰活動為助力,深入推進“三資”清理和監管代理工作。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研究制定嚴格的工作標準和考核辦法,對每一階段的工作都要搞好考核驗收。對工作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提出整改意見,督促在規定的時間內整改到位,確保工作質量,防止流於形式和走過場。已經進行清理和監管代理的,要進一步總結經驗、完善制度,鞏固和提升監管代理工作水平。要通過評比表彰活動的開展,培養和樹立一批農村黨風廉政建設先進典型,形成示範帶動、爭先向上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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