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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展強農惠農及農村“三資”政策自查自糾報告

開展強農惠農及農村“三資”政策自查自糾報告

為迎接省對我鎮強農惠農政策及農村“三資”政策落實情況的檢查,根據市、區財政局的要求,針對這次專項檢查的主要內容,我鎮成立了由紀委遷頭,財政、農經組織的聯合自查自糾小組,對全鎮18個村(居)進行了全面的自查自糾,現將這次開展強農惠農和“三資”政策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工作情況彙報如下。

開展強農惠農及農村“三資”政策自查自糾報告

一、農業和農民直接補貼的落實情況。

2010年至2010年8月底區財政共計撥入惠農資金2340多萬元,已全部通過“一卡通”形勢直接向農民兑付。

二、新農村建設工程落實情況。

1、村村通、飲用水水工程:近年來我鎮村村通、飲用水水工程落實進展快,其中由財政專項資金安排的村村通工程12項,共計投入資金672.9萬元;飲用水工程2項,共計投入資金1000多萬元;工程已全部按照計劃完成建設任務。我們在項目申報和建設過程中,基本能嚴格按照相關文件的要求,認真按照程序開展工作。羣眾滿意度很高。

2、農村沼氣池建設:我鎮積極宣傳沼氣池建設的意義,好處,國家政策的優惠條件,建設標準和程序。在區能源辦的支持下,我鎮的沼氣池建設,從無到有,從有到多,從未見過,到現在的熟練使用,羣眾告別了煙燻火療,用上了乾淨氣。

3、、專業技術培訓工程情況:我鎮有針對性地進行了多次培訓。

4、家電下鄉工作正在有序地開展。

三、農村“三資”工作管理情況

1、切實加強集體資源管理,壯大集體經濟。各村根據集體資源現狀,全面做好資源名稱、面積(數量)等摸底登記工作。對集體資源發包,租賃、出讓等方案,由農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採取招投標方式確定經營權和承包人。規範發包承包雙方的各項程序,防止發生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切實保護國家、集體和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2、逐步規範財務管理制度,強化民主監督。我鎮成立了“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全面實行村賬鎮管。為避免村級資金被佔用、挪用和平調,“鄉鎮農村財務核算中心”在明確村級資金所有權、審批權、使用權“三權”不變的前提下,規範了財務管理,嚴肅了財經紀律,提高了透明度。一是全面建章立制。為進一步規範財務管理,村級組織堅持“一支筆”審批制度。村級各項費用開支單據必須有證明人、經手人簽字,村主管財務的負責人審批方可入帳。重大項目支出,必須有村民代表會議討論通過的會議紀要附件,才能審批報銷入帳。二是統一專用收據。為加強財務管理,防止財務混亂,明確了村集體所有收入,必須統一使用由區農村經營管理部門監製的《巢湖市居巢區村集體經濟組織統一收款收據》。為了監督村級財務支出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各村還建立了民主理財小組,挑選具有政治素質高,工作作風硬、廉潔公正為民辦事的村民,組成民主理財小組,做到村集體各項經濟活動事項,都有民主理財小組參與、管理、監督。在財務公開方面,每個村在村部顯眼的地方,設置了永久性財務公開欄,村集體財務嚴格按照農業部、監察部規定的公開的內容、公開的程序,每個季度進行一次公開,重大的經濟事項以及羣眾關心的熱點、難點問題及時公開。

3、加強財政審計監督,我鎮於近期對各村固定資產進行了全面登記造冊,確保村級資產安全。

四、 存在問題:

1、村民民主理財小組沒有充分發揮作用。

2、村級財務公開有待於進一步規範。

3、部分村非生產性支出過大,對此鎮政府主要負責人已找相關村負責人進行了必要的談話,已對個別村主要負責人進行了崗位調整。

4、截止2010年8月底我鎮村級債務數額為634.5萬元(其中2010年以來新增債務78.6萬元)。

通過開展這次強農惠農政策和“三資”政策落實情況的自查自糾,我鎮進一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項監管制度,規範了村級行政權力的運行,完善各項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制度,做到有章可循,依法理財,不斷提高強農惠農資金的使用效益。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切實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農民羣眾的切身利益。同時,也發現有部分工作做得不夠完善,還需繼續加強。如對家電下鄉補貼工作宣傳得較少,力度不夠。針對以上存在的問題,我鎮將動員和組織鎮、村幹部樹立為民服務意識,增強為民服務本領,熱心為民服務,開拓思想,積極進取,以市場為導向,幫助農民找市場,尋求更多、更快、更好的致富信息。繼續按上級文件精神,對檢查的範圍和內容進行認真排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發現頂風違法違紀案件堅決上報查處,並進一步完善長效監管機制,規範行政權利運行,堅持糾防並重、專款專用,提高強農惠農的使用效益,確保我鎮農業發展、農民增收、農村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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