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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精選29篇)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精選29篇)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

承租單位: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精選29篇)

出租單位: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依照《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以及〈北京市生產安全事故責任劃分試行辦法〉的有關規定,雙方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均應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安全生產。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嚴格審查乙方的企業資質,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和監督檢查。

2、提供進場安、拆裝所需的現場條件,並向乙方提供擬安裝設備位置的基礎地質條件資料、砼強度報告及隱蔽工程驗收記錄等基礎施工資料。

3、負責機械設備在安裝期間和停滯期間的保衞工作

4、為乙方操作人員提供住宿條件。

5、負責協調施工現場各分包隊伍使用塔吊時間的安排工作。

6、有權對乙方違反現場勞動紀律的人員進行處罰,有權要求調換不合格的操作人員。

7、負責信號工人員配置工作,負責吊鈎以下繩索的安全和更換工作。

8、塔吊驗收合格後,負責向工程所在地的管理部門備案

9、對乙方提出的安全生產要求積極提供幫助。

10、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提供協助救援服務。

11、由於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導致乙方人員傷亡時,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執行國家及北京市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規定及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和管理規定,保證出租設備符合規範要求。

2、安裝前向甲方提供與租賃資質相符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資質等級、安全生產許可證、安、拆裝資質、安、拆裝技術方案等資料)

3、起重機械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單位完成。委託其他單位安裝、頂升、附着的,必須出具委託書,並向甲方備案。

4、塔式起重機安裝完畢後驗收前,應當由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合格。

5、塔吊安裝完畢,出具詳細完整的八張驗收表格

6、按有關規定定期對設備進行全面進行檢查,並填寫相應的檢查記錄,相關責任人簽字蓋章,交甲方安全部門備案。

7、堅持“十不弔”的原則,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的指令。

8、在每班作業前,作業人員應當對起重機械使用狀況進行檢查,在檢查或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時,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設備並及時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有關負責人報告。

9、機械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並按有關要求對設備進行定期維修保養,確保起重機械的安全技術狀況完好。

10、保養維修須由甲方人員配合幫忙的,必須向甲方辦理有關手續,不得私自讓甲方人員幫忙維修保養。

11、甲方發生安全事故時乙方提供協助救援服務。乙方有義務協助處理善後事宜。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導致甲方人員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損失。

13、由於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根據市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三、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定經濟合同的同時,簽定本協議。經濟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

承租單位: (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 (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執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減少與避免施工現場各類事故的發生,特簽訂“安全管理協議書”並與“租賃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執行國家行業標準《建築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JGJ33-20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005)與《北京市建築工程施工安全操作規程》(DBJ101-62-20__)和20__年《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相關規定。

一、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在簽訂“租賃合同”前要審查乙方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等相關資料。

2、按照乙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及技術條件要求進行施工,施工完畢經甲乙雙方驗收合格後填寫“路基檢驗記錄”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乙方才能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由安裝單位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並經安裝單位(法人單位)蓋章後,甲方才能使用。

4、負責編制“塔吊(羣塔)作業方案”,並經甲方企業技術負責人審批與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後實施。

5、負責配備專業指揮信號工(持有效的特種作業資格操作證),按操作規程負責塔吊信號指揮工作,如需隔樓吊裝,要加配接力信號指揮,對信號指揮人員應配備信號工服裝。

6、負責對塔司、信號工、掛鈎工上崗前的培訓教育考核與“應知應會”考核,並根據“塔吊(羣塔)作業方案”向塔司、信號工、掛鈎工等進行書面安全交底,所有接受交底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

7、負責定期與不定期的安全檢查測定記錄,每月至少兩次定期檢查,遇有5級以上(含5級)大風及大雨後不定期檢查測定記錄,發現隱患及時通知乙方檢修。

8、負責彙總與整理甲乙雙方的塔吊相關資料。

9、未按上述1~8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有關責任及相關的經濟損失。

二、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下述資料:

(1)出租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出租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蓋公章);

②塔吊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書(原件);

③起重機械設備統一編號、出廠合格證(複印件蓋公章);

④塔式起重機驗收檢驗報告(複印件蓋公章);

⑤塔式起重機安全檢驗合格證(複印件蓋公章);

⑥塔吊操作人員操作證(複印件蓋公章);

⑦塔吊維修保養制度(原件);

⑧塔吊出租單位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塔吊使用後每月月底向甲方提供)。

(2)拆裝單位的相關資料

①拆裝單位的資質證書、營業執照、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蓋公章);

②拆裝單位的“拆裝合同”(副本原件);

③塔吊拆裝安全管理協議書(複印件);

④拆裝單位的“塔吊安(拆)裝施工方案”,要有編制人、審核人、審批人(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並蓋公章(原件);

⑤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原件;

⑥拆裝人員操作證(複印件蓋公章);

⑦對拆裝人員的安全技術交底及簽字手續;

⑧塔吊應急預案(蓋公章)。

2、根據向甲方提供的塔吊路基施工圖紙與技術條件要求對其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填寫“路基檢驗記錄”並經甲方負責人簽字後才能夠立塔。

3、塔吊安裝完畢後,向甲方提供“北京市塔吊拆、裝統一檢查表格”(八張表)並經拆裝的法人單位蓋章後,方可交付甲方使用。

4、對進入施工現場塔吊拆裝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與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

5、向塔司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履行簽字手續,並報甲方專職安全員一份存檔。乙方機組人員進駐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參加甲方組織的安全教育培訓及考核。

6、對塔吊定期與不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維修,並要求操作人員,每天要做好班前、班後的安全運行檢查與交接班記錄、如發現問題及時檢修,禁止帶故障運行與違章操作,將自檢、月檢記錄、維修保養記錄,隱患整改記錄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存檔。

7、乙方塔吊操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十不弔”的原則與“安全操作規程”,禁止違章操作,有權拒絕甲方人員的違章指揮,

8、乙方未按上述1~7項條款履行責任,一旦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與相關的經濟損失。

9、因塔吊設備問題和塔吊在拆裝與進出場過程中,一旦發生安全事故或其它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與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三、本協議書中未明確的相關責任以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北京市政府與行業部門的相關規定為準。

四、本“安全管理協議書”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至塔吊拆除退場後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項目經理(簽字) (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3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範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繫,辦理使用簽證單,並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後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範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弔”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鈎以上(含吊鈎)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鈎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併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4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範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繫,辦理使用簽證單,並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後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範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弔”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鈎以上(含吊鈎)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鈎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併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5

建設單位(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施工單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為了加強和規範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項目35kv變電所土建工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進一步明確雙方權力、責任和義務,依照國家、行業、和地方相關的法律法規,本着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地方法律法規,落實現場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對現場安全施工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2.嚴格審核乙方的施工資質和乙方管理、作業人員的資格;

3.對乙方的現場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糾正乙方的不安全行為,並按照甲方有關制度予以查處;

4.參加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5.協助乙方處理重大安全事故;

6.對乙方進行安全目標管理並考核。

二、乙方安全職責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管理規定,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對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負全面責任。

2.接受甲方的相關資質審查,並負責提供有關資料。嚴格按照設計進行施工,不得將承包工程再次分包或轉包。

3.按國家、行業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並配備滿足施工安全要求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服從甲方及監理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對甲方或監理方提出的安全隱患,按照規定要求進行整改。

5.確保工程安全防護設施符合有關安全標準及施工作業現場整體安全防護的要求;安全設施使用前,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監理方提出申請,批准後方可使用。

6.施工用電必須符合國家、行業相關安全標準。

7.對使用的設備負有安全管理和維護保養的全部責任,並符合建築行業相關標準。

8.為本單位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勞動保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技術及危險預知的教育培訓;負責建立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檔案,確保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9.特殊作業應制定專項安全技術措施報監理批准後,甲方審查備案。

10.定期組織安全生產檢查。

11.按照甲方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組織安全培訓教育。服從甲方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並負責承包區域內的安全文明生產管理工作。

1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施工安全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並處理善後事宜。

13.乙方必須將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器材配置到位,經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14.乙方在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設計施工,認真執行建築行業安全施工作業標準。

15.各種施工安全措施必須經過監理審批並報甲方備案,否則不得進行施工。

16.施工現場生活區與施工區應分離並符合消防規範要求及防火有關規定。

17.教育本單位職工遵章守紀,不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人員違章指揮、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程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

三、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繳納及管理

(1)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額為____元,由乙方在施工合同簽定一次交付甲方。因乙方工程質量及安全文明施工存在問題受到甲方經濟處罰,導致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不足時,甲方隨時從工程款中補齊扣除的數額;

(2)合同履行期滿,甲方將剩餘的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一次退還乙方。

四、乙方遵守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本協議與雙方工程承包合同時效相同,工程承包合同到期後,本協議同時終止。

建設單位(公章)______施工單位(公章)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_負責人: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簽約日期: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6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第1條 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 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 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註銷備案。用户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户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 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佈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 客户發佈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 客户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後,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台造成危害。

第7條 客户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並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 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户的法律責任,並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 在使用北京新網數碼信息技術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 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7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繫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註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並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註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大學聯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8

(甲方)單位: ;

(乙方)單位: ;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安全生產法》第四十一規定,雙方在簽訂施工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安全管理協議。

一、 工程項目:

1. 工程承包範圍:造型線3#底坑26個蓋板,天井集塵器照明、塗裝、平台製作。

2. 工程地點: 小松(山東)鑄鋼有限公司廠區內

3. 承包方式:

二、安全管理協議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 協議內容:

1.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省、市安全生產主觀部門的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 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主觀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兼職的安全擔當,應當有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各級安全生產崗位的責任、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和安全教育制度等。

3. 甲乙雙方在施工前要認真勘察現場:

(1) 工程項目應由甲方編制施工組織總體計劃和全局設想;

(2) 工程項目應由乙方按甲方的要求自行編制施工組織計劃,並經甲方同意。

(3) 工程施工中乙方需使用的設備有 ;

接觸到甲方設備有 。

(4) 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有: ;

針對不安全因素應採取的安全措施有: 。

4. 甲乙雙方的有關部門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加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5. 施工前,甲方可對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製度、規定和要求。乙方應組織召開管理、施工人員安全生產教育會議,強化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乙方必須檢查、督促施工人員嚴格遵守執行。

施工期間,乙方指派 負責工程項目的有關安全、防火工作,成立消防組織, 對消防器材的使用進行訓練; 甲方指派 負責聯繫、檢查乙方執行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與工程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6. 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7. 在施工及操作中的個人防護用品,由乙方自理。並確保施工現場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8. 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施工,落實整改後方準施工。一經施工就表示乙方施工單位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9. 原則上甲方不向乙方提供在施工中使用的機械設備、腳手架、爬梯、起重機械等設施,但在特殊情況下經甲方有關部門同意借用後,乙方首先要對所借用的設備進行安全自檢,在確認安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方可使用,一旦乙方在自檢中發現不安全因素而不可使用時,及時通知甲方,在不安全因素排除後才能使用。否則由此發生的後果有乙方負責。由乙方自行帶入的設施設備或自行搭建的登高設施安全性由乙方負責,但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

10.乙方的人員,對施工現場腳手架、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改。如確實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甲乙雙方指定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可拆除。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單位負責。

11.特種設備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考核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中、小型機械的作業人員必須規定做到“定機定人”和有操作證;起重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2.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能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必須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暑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3.乙方成立的消防組織,消防負責人: 成員: 。

14.乙方如需甲方提供電源、設備,在使用前應先進行檢測,並做好記錄,如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應積極整改,合格後方準使用。不經甲方許可,擅自亂拉電氣線路、使用甲方設備造成後果的,均由乙方負責。

1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甲方不得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施工任務,乙方應拒絕合同外施工任務,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由有關方負責。

16.乙方在施工中,應注意地下管線及高壓架空線路的保護,甲方對地下管線和障礙物應詳細交底。乙方應貫徹交底要求,如遇有問題,應及時向甲方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7.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甲乙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家及山東省有關事故報告規定在事故發生後的二十四小時內及時報告各自的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勞動行政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8.本協議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立協議單位雙方。如遇有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符合按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規定執行。

19.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作為合同附件,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的傷、亡事故,有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本協議由雙方各執一份,必要時送市、區勞動行政部門及有關部門備案。

(甲方)單位名稱: (乙方)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 表: 代 表: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維護雙方的共同利益,保證施工的安全,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施工場所的環境,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簽訂本安全協議。

1.乙方人員必須在甲方指定的作業區內活動,不得隨意進入非作業區域,甲方人員有權隨時檢查。

2.乙方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治安、防火、防爆等各項規定,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乙方必須限期整改。

3.乙方應建立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有分管安全的領導和安全管理人員。建立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和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實各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

4.乙方必須認真做好本單位職工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員工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員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

5.貫徹先訂合同後施工的原則,乙方進入甲方施工作業前,必須經甲方安全教育交底之後方可作業。

6.乙方作業過程中,如需要使用能源介質等,必須經甲方領導同意,由指定的專業人員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

7.由甲方提供的機械、設備、工器具,乙方使用前必須進行安全確認,未經確認不得使用,否則由此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

8.乙方在施工作業中,因違紀安全管理規定或因意外發生工傷事故的,必須上報上級公司和政府部門,並同時報告甲方。甲方配合乙方人員實施救護。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對甲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若發生人身傷亡事故,乙方除承擔上述相應責任外,並承擔給甲方造成的與此相關的其他損失。

9.乙方施工作業人員進入甲方指定的施工現場必須穿戴好個人防護用品,特種作業人員還必須持證上崗。

10.乙方員工不得酒後進入作業現場。

11.乙方施工人員對施工現場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示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如確實需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施工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12.乙方須教育員工自覺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治安管理條例,不得同甲方員工尋釁滋事、打架鬥毆,不得盜竊和私拿甲方的物品。如有違反,由乙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並移送保衞部門處理。

13.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當天產生的垃圾儘量當天進行清理乾淨,施工結束,乙方對施工現場必須進行徹底清理,做到工完、料盡、場地清。對外發生的污染、交通等意外事故由乙方負責。乙方施工完畢後,清理出的垃圾堆放在甲方指定的場地內,否則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罰款。

14.乙方在施工作業期間應遵守甲方的定製管理制度,物料要擺放整齊,工器具用完之後要歸位,做到整潔、整齊、文明。

15.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和保護現場,並上報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16.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有權隨時進行檢查,有權制止違章作業,有權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或責令乙方停工整頓。乙方人員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按處罰規定從項目款內扣除。

17.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18.其他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19.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甲乙雙方在已經簽訂的曲江文化大廈安裝工程水電專業勞務分包合同框架範圍內,另簽訂本安全生產管理協議,以明確雙方安全生產責任並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建築法》、《勞動法》、《消防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393號、《建築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辦法》建質(20__)91號、建設部第166號《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辦法》建質(20__)87號等一系列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________《建築安全施工檢查標準》等一系列標準、規程、規範。

第二條 雙方共同遵守中建三局股份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貫徹執行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和程序文件等相關規定。

第三條、甲方和乙方之間是專業分包合同關係,乙方與其僱傭的作業人員是勞動合同關係,乙方作為僱傭者是其所僱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主體。

第四條 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對乙方施工生產安全進行監督、管理、檢查。

2、定期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標準規範、規章制度的教育,對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

3、安排乙方施工生產任務的同時,對按照規定程序審批的施工組織設計書面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4、工程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由甲方負責實施,費用由甲方承擔;作業人員個人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等)統一由甲方採購,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整改、停工整頓和經濟處罰。

6、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責令其限期退場。

7、按照規定要求對乙方採購的材料和自帶(含租賃)施工機具、設備進行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有權拒絕乙方不合格產品進場(已經進場的,限期退場)。

8、如果乙方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拒不整改或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甲方有權終止專業分包合同,責令乙方限期退場。

9、按照規定要求為進入施工現場的作業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

第五條 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按照規定要求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並報甲方備案。根據法律法規要求和自身特點,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結合專業分包的具體內容和本項目的實際情況制定有操作性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2、按照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從事地下室及屋面防水、室內裝修、門窗安裝等風險性較低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兼職安全管理人員;對從事樁基施工、玻璃幕牆安裝、外牆裝修、管線電路安裝等危險高的分包單位,必須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安全管理人員素質符合規定要求,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三類人員”安全考核合格證,名單報甲方備案。

3、負責所僱傭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和取證,確保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4、按照甲方要求對施工班組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交底記錄報甲方備案),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均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

5、對所僱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三級教育,組織班組開展安全教育、學習、宣傳、檢查、整改等活動。

6、不違章指揮或強令工人冒險作業,不強迫工人超時間、超負荷作業。對甲方提供的安全設施不能保證安全施工時,及時提出整改要求並可以拒絕施工、拒絕甲方違章指揮。

7、承擔所僱傭人員使用的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帽、安全帶等)所需費用。

8、不得使用(含租賃)國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產安全的工藝、機具和設備。

第六條 事故調查處理

1、發生因工重傷或死亡事故,由甲方牽頭,甲乙雙方參加,按照規定報告有關部門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責任,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2、甲方違章指揮、不按照要求健全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3、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生產管理、違章作業、冒險進入施工禁區及損壞安全防護設施、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及組織施工,造成傷亡事故的,承擔相應後果和經濟損失。

4、由於甲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進行經濟賠償。由於乙方主要責任造成的傷亡事故,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 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1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中石油關於氣瓶運輸、使用的HSE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2

甲方:

乙方:

為加強房屋安全管理,確保房屋在使用期間使用及經營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就年月日簽訂的《商租租賃合同》,簽訂如下協議:

1、乙方同意甲方在合理的時間內,經事先通知並得到乙方同意後進入出租房產,巡視、檢查該房產內部各部分狀況或處理緊急事項。若有需要由乙方負責進行維修的情況,乙方根據甲方的要求立即自行出資予以維修,否則,甲方有權代為維修,所需費用及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乙方經改造後,在出租房屋內的電器線路和用電設備,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有關標準和規定要求並向甲方提出書面備案。

3、乙方作為倉庫使用的房屋,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必須符合《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

4、乙方在不影響該房屋主體安全結構並符合設計及建築規範的前提下,可對房屋結構進行改造。對裝修拆改情況應向甲方留書面備案。

5、乙方需要對該房屋進行結構改變或裝修時,需具備施工資格的持證裝修人員施工,方可進行,相關裝修改造需要經國家有關部門批准的,還需取得相關部門(包括消防等部門)的審核批准, 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6、合作期間,乙方對房產進行裝修、改造等施工行為的,應當對其施工人員進行安全警示,若在此過程中發生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害的,或者對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財產損害的,均由承租人自行解決,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7、乙方在該房產內進行經營的,在開業前應取得相關合法合規的經營手續,不得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且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不得從事可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業。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8、乙方不得在該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事宜,或存放可能引起爆炸、火災、腐蝕、污染等一切危害的物品,如乙方違反本條款,出現任何安全、法律、經濟方面的後果,完全由乙方承擔。

9、因乙方對該房產使用、管理、維修不當而致該房產受到損壞時,乙方在房產受損一週內通知甲方,並應負責修繕房產並賠償相應一切損失,承擔一切責任。

10、除得到甲方書面同意外,乙方不得將該房產的全部或部分轉讓或轉租。

11、乙方不得於該房屋內安置、堆放、懸掛任何物件以致超出該房屋的承重限度。

12、乙方如需懸掛廣告牌必須按照天津市市容管理委員會相關規定執行,相關手續由乙方辦理,相關費用及責任由乙方承擔。

13、乙方在室外懸掛、擱置、張貼任何物品,應保障該物品的安全性,若因該物品倒塌、脱落、墜落造成他人人身或財產損害的,應由乙方自行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14、因乙方對該房產(包括設施、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不當等原因而致使他人財產或人身受到損害時,損害與甲方無關,乙方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並自行承擔由此而導致的損害賠償後果及承擔一切責任。

15、合作期滿,乙方需將自已的所有財產與自置的設備、物品搬出該房產,且將清潔整齊狀態完好的該房產交還甲方;若因乙方拆除、搬遷等原因而致該房產內、外遭受損壞或人身受到損害時,乙方需負責修復原狀或賠償相應的損失,自行解決由此而引發的糾紛,損害與甲方無關。

16、本協議是《商租租賃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與《商租租賃合同》如有不符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17、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兩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8、本協議自甲方、乙方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年月日

乙方:(蓋章)

年月日

簽約地點: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3

甲方: 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鉻渣污染治理環境保護技術規範》、《危險廢物安全填埋處置工程建設技術要求》、《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為了保證機械設備安全施工,使施工現場有一個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和工作秩序,明確雙方安全職責。遵循公平、守法、誠信的原則,雙方就本項工程安全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有限責任公司

二、工期

工程項目施工期限:

三、甲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對乙方施工安全負有監督、指導和檢查的責任。

2、甲方對乙方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有權勒令退場。在施工過程中發現乙方有使用不合格的機械設備時有權採取下發整改通知單、經濟處罰等措施。

3、甲方有權制止乙方的違章作業,對重大違章行為有權責令其停工整頓;對於乙方的違章行為,甲方有進行經濟處罰的權利。

4、甲方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施工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

5、甲方有權要求安全管理職責落實不到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或發生四級安全事故以上的乙方限期退場,直至中止承包合同、追究其違約責任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四、乙方的安全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要嚴格服從甲方關於安全生產的監督管理及相關協調工作、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

2、乙方負責機械設備進退場運輸中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運到甲方施工現場。

3、乙方所提供的機械設備,各種安全設施必須齊全、完整、機械性能良好,在設備使用前,乙方應指派專人對設備、操作、安全系統實施進行驗收、如不合格影響施工安全的機械設備,嚴禁操作使用。

4、乙方提供的機械設備應配定機人員並持證上崗,不得隨意調動,如有調動需告知甲方管理人員。

5、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嚴禁使用童工。

6、乙方不得私自破壞甲方提供的各類安全防護設施,確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設施,必須經甲方項目部安全員同意後方可拆除,在工程結束前應將防護設施恢復。

7、乙方在設備的使用過程中,如有發現危及安全施工的機械故障時,應立即停止使用,及時進行搶修,確保機械設備在性能良好的情況下使用。由於違章操作而造成機械設備及人身傷亡事故或影響工程進度的,均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司機在施工作業前對施工開挖區域進行確認以免損壞地下管線、電纜等物,如有損壞由司機負責。

9、下班後,司機應將機械應停放在平穩的地方,並將機械設備處於安全狀態。妥善保管機械,如發現丟失損壞甲方不負責任。

10、乙方施工人員不得超越自己的施工區域,不得到處走動,偷盜施工區的任何物品,一經發現罰款1000元並清除施工現場,所發生的一切後果自負。

11、乙方人員應遵守湖南省治安處罰條例,禁止賭博、酗酒、偷盜、打架鬥毆和影響生產、生活秩序的行為,一經發現罰款200元並清除施工現場。

16、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加蓋雙方公司印章;與項目主體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照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而造成安全、環保、質量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與相關法律責任。

17、此協議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時,雙方同意在協議簽訂地通過訴訟途徑予以解決。

甲方單位(章): 乙方單位(章):

項目負責人: 項目負責人:

日 期: 日 期: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4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內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依法從嚴治理作業現場,確保工廠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條例法規等有關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人員,應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正常生產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乙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乙雙方指派負責人負責聯繫,監察督促對方執行的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作業現場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甲方雙方有協助對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的一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一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另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改認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並在落實整改後方可作業。一經生產, 就表示該該單位確認生產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生產單位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0、甲乙雙方的人員,對公共區域的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學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雙方指派負責人協商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甲乙雙方在工作區域需要更改水電時,應注意對方的水電線路的保護,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對方和有關部門聯繫,採取保護措施。

16、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方人員在生產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事故報告制度執行,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市)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

三、協議解除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協議: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2. 因一方工廠搬遷無法履行。

四、附則:

1. 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使用於協議雙方,如遇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寶安區安監、消防部門各備案一份。

3. 本協議即簽訂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5

協議單位:________________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協議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各自施工工程安全管理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協議雙方合同關係説明

1.協議雙方之間不存在直接的工程合同關係。

2.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工程的建設單位簽訂的合同中約定,________集團收取建設單位工程管理費________元,代替建設單位履行部分安全管理職責。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本協議特別指出,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收取建設單位(建設單位名稱)安全管理費用,對應應當履行的安全管理職責是指:(1)對協議單位法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許可證》進行入場驗收;(2)對協議單位法人授權委託人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3)對協議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是否具備“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進行入場驗收;(4)________集團在履行上述安全管理責任時,發現協議單位在入場時不能提交的上述資格證明文件,或提交資格證明文件無法證明有效時,書面向建設單位反映,即認為________單位安全管理責任履行完畢。

2.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協議雙方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等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健全各自單位在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體系,切實加強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四)協議雙方的安全責任劃分約定

1.協議雙方責任區劃分約定

經協議雙方友好協商,確定如下的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域劃分原則:

施工區:以與各自建設單位簽訂合同中確定的施工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施工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各自的安全責任區域;

辦公區和生活區以各自管理人員及操作工人所必須的辦公、生活區間為責任區域。

2.協議雙方安全責任界定的其他約定

1)協議雙方應本着對參建各方負責的態度,妥善進行內部安全管理,做到三不傷害(既不傷害自己、又不傷害別人,又不被別人傷害)。

2)協議雙方中的一方,違反法律法規要求及雙方協議約定,對另一方文明安全施工秩序造成潛在不利影響時,另一方有權對該方違反法律法規的行為進行舉報,並有權對由於該方原因造成的己方的損失,進行索賠。

3)協議雙方應加強各自單位分包人員的管理,重點做好如下幾點:

a.本單位的操作工人非工作原因嚴禁進入對方施工現場,施工人員非工作原因進入對方施工區域,發生任何傷亡事故(自己被傷害或傷害別人),均由事故者所在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b.協議雙方因施工原因需進入對方施工區域時,協議雙方應協商協調,切實做好保護工人的防護措施,避免工人收到傷害。

c.協議雙方應該各自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管理,堅決杜絕損壞對方安全防護設施或破壞對方安全管理的行為,因本單位人員在對方施工區域內違章造成的事故,由違章人員所在的單位承擔主要責任,同時承擔對對方單位造成的誤工等各類損失。

d.協議雙方應重點關注雙方工序交叉時可能會產生的對對方的不利影響,避免違章施工或違章指揮對對方產生傷害。

4)協議雙方施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如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違反現場管理規定或發生無法預料的意外),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者所在單位自己承擔全部責任。

5)協議雙方施工人員,未違反操作規程、勞動紀律或現場管理規定,而在對方安全責任區內由於對方原因發生的傷亡事故,由事故原因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五)事故報告約定

1.施工現場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時,應首先由事故者隸屬的單位向政府有關部門和本單位法人單位按程序進行彙報。

2.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均應分別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和事故者的救護工作。

3.事故發生後,協議雙方應積極配合政府事故處理小組的事故調查工作。

4.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六)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協議雙方區分安全管理責任的主要依據,具備應有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或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本協議未盡事宜,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協議雙方責任的主要文件,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協議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協議雙方任何一家單位退出本現場則本協議自動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協議雙方項目經理部、法人單位分別存放一份。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____ 法人授權委託人(簽字):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6

甲方:

乙方:

為保證學生乘車安全,甲乙雙方訂立如下協議:

一、甲方足額發放乙方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合格等次對待,如因工作失誤,造成一定的影響,則年終績效工資考核甲方將乙方作基本合格或不合格對待。

二、乙方因工作失誤引發事故者,則按紀按法處理。

三、乙方每天按時到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向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長請假,經同意後方可不跟車,甲方安排他人替換。

四、學生上車時要幫助維持好秩序,清點本車次學生人數,如有漏載或超載,應拒絕駕駛員發車,等學生全部上車後,最後一個上車,到達站點後,要第一個下車,保護學生安全下車。

五、車輛行駛途中,督促學生不許離開座位,不允許打鬧,不允許將頭、手伸出窗外。

六、監督駕駛人員按操作規程行車。

七、此協議每學年簽訂,一式兩份。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7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制度》、《九江石化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等法律、制度要求為加強對甲方禁煙區的防火安全管理,嚴肅處理違法違紀行為,確保甲方安全生產和職工的人身安全,協議如下:

1、協議生效一週內,乙方向甲方財務部門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0元。拒不按時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者取消其准入資格。

2、乙方應將施工人員名單交付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每年接受一次甲方消防管理部門統一組織實施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如有人員更換,應及時報告甲方消防管理部門。拒不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的,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5000元,乙方在一週內補齊安全風險抵押金全額。

3、嚴格執行《中國石化集團公司安全生產十大禁令》和《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考核處罰。

4、乙方在承接甲方消防工程項目時,應先將相關的專業資質證件報甲方消防管理部門審核。否則取消該單位的承攬資格,並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5、乙方承接的甲方建築工程和裝修工程施工圖紙的消防設計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後,不得擅自改變,確需變更的須經公安消防部門同意,由設計單位出具變更通知書。否則全額扣除乙方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6、乙方應嚴格執行《九江石化禁煙區禁煙管理規定》,主動接受甲方對禁煙區組織的不定期檢查。乙方人員在禁煙區吸煙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全額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並取消乙方准入資格;乙方人員攜帶香煙火種進入禁煙區的,甲方除對當事人進行批評教育外,及時通知乙方,扣除乙方安全風險抵押金__年。

7、未盡事宜參照九江分公司管理體系有效文件執行。

甲方代表簽字:乙方代表簽字:

__年月日__年月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8

發包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全稱: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工程項目需要委託乙方專業分包,為搞好治安保衞以及消防管理工作,防止各類事故,案件的發生,落實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防範措施,確保任務的順利完成,經雙方協商同意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協議內容:

發包單位(甲方)治安消防職責:

1、甲方有責任向乙方介紹本單位或建設單位制定的各項治安消防制度,在施工前甲方必須向乙方明確各項治安消防管理規定。

2、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出入證審批手續。

3、甲方負責工地宿舍中乙方暫住人員辦理審批手續,並對治安、消防管理規定執行情況進行督查。

4、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施工人員的作業動火審批手續。

5,甲方負責對乙方執行治安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違法違紀人員有權勸阻、制止、處罰,直至提請司法部門追究責任。

專業分包單位(乙方)治安消防職責:

1、乙方施工人員需進入甲方工作,必須向項目安保部門提供施工人員的名單、身份證及有關證明資料,辦好臨時出入證或住宿證,並在有效時限內使用, 不準擅自塗改或相互借用。凡發現塗改和借用者按無證者予以逐其出出廠並處乙方負責人罰款一百元/人次,如需延長施工期限應及時與安保部門聯繫辦理延期手續。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單位應主動出示臨時出入證並接受門衞的檢查。

2、乙方施工人員需進入甲方工作,必須持有關證明,向施工所在地公安機關按時繳納城建費,辦理暫寄住户口手續,同時必須向項目安保部門交納治安消防保證金,違者將取消其參建資格。

3、乙方施工人員超出20人的應指派治安消防負責人並建立治安消防組織。不足20人的由其帶隊的負責人負責治安消防工作。

4、乙方對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事先進行治安防範和安全防火教育,嚴格遵守甲方單位的各項安全防範制度,如發生事故或案件,應認真查處並將處理報告送交項目安保部門。

5、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甲方單位工作,嚴禁賭博,偷竊公私財物、洶酒鬧事、打架鬥毆和其他違法犯罪行為,對違者除按規定處罰外,並視情對有關施工單位按100—500元/人次進行處罰。情節嚴重者由項目安保部門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6、乙方施工人員必須遵守甲方單位的治安消防有關規定,接受項目安保部門的督查。當發生涉及乙方人員的違法違紀案件時,由項目安保部門負責查處,乙方單位負責人應主動配合,當甲乙雙方單位人員發生違法違紀案件時,亦由項目安保部門負責查處。若雙方人員發生矛盾,應各自做好本單位人員的工作,避免事態的擴大。

7、乙方內部發生一般治安案件均由乙方自己組織力量查處,凡是發生大案、要案,由施工所在地公安機關進行偵破,乙方應主動配合.

8、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在工程範圍內活動,不得擅自進入未經允許的區域。不得擅自進入未經允許的區域。不得挪用甲方單位的公私財物,各施工單位之間未經許可不得挪用對方材料、工具,設備等。違者視情節予以100—500元罰款或扣除工程款總額的1—10%,情節惡劣造成嚴重後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9、乙方單位在施工期間對自己工地上的電纜,電焊線、電線、配電箱及其他工具、設備、貴重物品等,應本着“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落實專人看管,防止物資被盜、被破壞。

10、乙方單位應按甲方單位的指定配備必須的消防器材,如一時無法配備的可由項目安保部門代為配置,其費用在工程款中予以扣除。乙方施工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險物品的管理,使用制度、嚴格執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和使用電器設備審批制度,嚴禁在禁火區域內吸煙、動火;嚴禁擅自動用,損壞消防設施、器材、違者視情節處以50—200元罰款。造成後果者,除賠償損失外,按情節輕重扣罰工程款的5—10%,構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四、本協議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完成施工項目時,由簽約各方檢查執行情況後解除協議。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方各執一份,甲方保衞部門執一份備案檢查。

立協議單位:

甲 方 (章) 乙 方 (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19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 於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 職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0

項目業主(簡稱甲方):

施工單位(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加強對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進行有序安全管理,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證師生生命安全,杜絕發生安全事故,確保雙方權益。雙方本着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施工期間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進出校園的施工車輛,必須主動在門衞室登記,必須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學校的合理建議,服從門衞同志的管理。

2、施工車輛(挖掘機、材料運送車等)進出校園時,必須緩行,時速不得超過5km,禁止鳴笛,做到車輛主動讓行人。

3、學生行課期間(包括課間休息)施工方進出的車輛在進出校門的時候,施工方必須事先派出1-2名工作人員隨車引導車輛前行,制止師生圍觀追逐車輛。隨車引導人員及時做好開關校門的工作。

4、中午休息期間(每天12點-14點40分)、下午放學後(每天下午6點後)及節假日、週末雙休日期間,施工方要及時自行做好在施工車輛進出校門後的開鎖校門的工作,不得把學生和閒雜人員放進校園,也不得讓學生和閒雜人員圍觀追逐車輛。

二、 甲方應履行的安全職責

1、給乙方施工車輛的進出提供方便,協助乙方教育師生在施工車輛進出校園的時候注意安全,不準圍觀追逐,遠離施工車輛。

2、對進出校園的乙方施工車輛進行監督,發現安全隱患及時責令乙方整改。

三、 安全責任的追究

違反協議規定,在校內因工程車輛造成師生安全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按事故原因承擔相應責任。

四、 協議的終結

施工工程結束後自行終結協議。

五、 本協議一式五份,甲方執三份、乙方執兩份。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1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相關安全環境保衞方面的法律法規規定,為加強對承包風機維護檢修的安全環境管理,防止工作過程中的不安全、不文明、不負責的行為,防止造成人身、設備事故和環境污染等,確保現場工作過程的安全和文明,保護員工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營造良好治安環境,明確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特制訂本協議,以資履行。

名稱:

地點:

範圍:

期限:風力發電機組質保期滿為止

一、安全目標

1.1 杜絕人身死亡事故;

1.2 控制輕傷,不發生人身重傷事故;

1.3 杜絕重大工作機械設備損壞事故;

1.4 杜絕重大火災事故;

1.5 杜絕負主要責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1.6 杜絕重大環境污染事故;

1.7 杜絕重複發生相同性質的事故;

1.8杜絕羣體衞生健康事故。

二、安全文明工作執行法律、標準

2.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2.2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2.3 《電力建設文明工作規定及考核辦法》

2.4 《火電機組達標投產考核標準(最新版)》

三、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 甲方每週組織召開一次安全環境管理例會,對乙方安全環境工作進行業務指導和通報安全文明工作狀況,乙方必須準時參加並按要求積極落實會議安排的各項工作。

3.2 甲方要對乙方進行適當的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知識宣貫,特別是有關危害辨識、危險評價和風險控制內容的宣貫。應向乙方明確工作過程中所要建立的安全環境管理文件資料。

3.3 工作前,甲方應督促乙方對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進場教育,介紹工作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要求,並對乙方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的情況進行抽查或抽考,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3.4 甲方要依法秉公辦事,組織開展所屬區域內的安全環境工作,經常性地指導、監督乙方的安全環境工作,使乙方的安全環境管理與甲方接軌,並處於受控狀態。當乙方出現安全、文明工作嚴重失控情況下,甲方有權做出處罰、停工整頓、限期整改、直至清退出場的決定。

3.5 乙方發生突發安全事件或重大環境問題,甲方接到報告後,應迅速趕到現場協助處置,儘量縮小影響,減小損失。

3.6 甲方應貫徹承包工程先訂合同、職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協議後開工的原則,甲方不得任意指派乙方人員從事合同外的工作任務。

3.7 乙方發現工程現場存安全隱患,需要相關方整改的,甲方應及時協調督促相關方消除安全隱患,為乙方提供安全環境。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4.1 乙方在工作期間必須執行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政府頒佈實施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辦法等。接受政府各級勞動保護監察機構的監察。執行和遵守甲方一切有關安全環境的管理程序,並接受甲方的督促、檢查、指導和考核,並定期向甲方安監部門彙報工作。

4.2 乙方承包甲方的工程項目時,必須經甲方安監部門進行資格審查,符合條件才可承包,並訂立本協議。乙方不得將承包工程轉包。乙方單位人員進場和中途補員時,須向甲方安監部門提供體檢和三級安全教育材料,供甲方審查,發現有不符合安全工作要求的人員甲方有權勒令辭退。

4.3 對本單位所有人員應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受教育人員的名單和考試成績必須報甲方備案;凡增補或調換人員,更換工種,必須及時進行安全教育和考試,考試成績報甲方備案。未接受安全教育和安全考試不合格者不得進入現場工作。

4.4 貫徹誰工作誰負責安全的原則,乙方發生事故必須保護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不得隱瞞、拖延不報,應按事故“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4.5 乙方必須要建立安全管理組織體系,明確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建立安全管理制度。

4.6 當甲方認為確實有必要暫停工作並提出要求乙方暫停工作的書面意見後,乙方應當按甲方要求停止工作,乙方實施處理意見後,以書面形式向甲方提出復工要求。在甲方組織驗收並簽字同意後,乙方重新工作。

4.7 乙方工作人員應對所在的工作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器具、安全設施等進行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工作,並經落實整改後方準繼續工作。各類安全防護設施變更必須經工作負責人和甲方指派的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辦理手續,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更動現場安全防護設施。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更動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負責。

4.8 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消防規定,正確使用動火工作票。

4.9 乙方必須為作業人員配備應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在甲方有統一要求時,必須按照甲方要求配備勞保服裝、安全帽、安全帶等防護用品。乙方所屬人員的身體健康狀況必須能滿足所從事工作的要求。

4.10 乙方在工作期間,應按甲方安全文明工作的策劃要求,對所承擔工程區域的文明工作、環境及設備維護負責。按順序工作、物料堆放整齊有序,工完料盡場地清,現場垃圾按甲方指定堆放並及時清理。

五、事故處罰:

發生安全事故按照如下規定進行考核。

5.1 事故處罰:發生特大、重大事故及一類障礙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2 人身傷害:發生人身傷害的考核,執行甲方的有關規定。

5.3 發生設備二類障礙及異常的處罰如下:

5.3.1 發生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1000元。

5.3.2 發生非人為責任二類障礙,扣罰責任單位500元。

5.3.3 發生人為責任異常,扣罰責任單位400元。

5.4 安全管理

5.4.1 日常考核:

發生火險、火情的考核,執行本細則“消防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交通事故及交通違章事件的考核,執行地方公安部門和本細則“車輛管理”的有關規定。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一年內首次發現,考核100元,重複發生加倍考核,發生其他違反相關規定的考核100-200元。

1)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

2) 高空作業不扎安全帶;

3) 高空作業隨意拋擲工具和材料;

4) 酒後上班工作;

5) 無票作業、無票操作以及不嚴格執行操作監護制度;

6) 氧、乙炔瓶混放、混運;

7)不按規定穿戴勞動保護;

8) 巡視檢查設備不到位,走捷徑

9) 架子搭設不合格,跳板沒固定、作業平台無護攔;

10) 停電作業沒按規定停電、驗電、掛接地線;

11) 操作中監護人員隨便離開現場

5.4.2 安全管理: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考核50-100元;

5.4.2 .1 各種安全工器具沒按時檢驗,每台次考核100元;

5.4.2 .2 工作人員危險點不清或安全措施沒全部執行,考核100元;

5.4.2 .3 本部門、本班組發生不安全事件沒有認真進行專題分析,考核100元;

5.4.2 .4 沒按時進行安全活動、沒按要求學習上級文件、安全通報,考核1005.4.2 .元;

5.4.2 .5 事故通報、班組安全活動記錄,單位領導沒簽署意見,考核50元;

5.4.2 .6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或不認真執行,考核100元;

5.4.2 .7 電纜防火一處不合格,考核50元;

5.4.2 .8 “兩票”一份不合格。考核100元;

5.4.2 .9 有關安全管理方面的考試不及格,每人次考核50元;

5.4.2 .10 各種報表、不安全事件分析報告不及時上報,每次考核50元;

5.4.3 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凡發生設備二類及以上障礙、人身傷害及以上事件的部門,由部門領導負責立即向公司領導及主管部門領導報告,不按規定報告者即為隱瞞事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者,按同等事件給予加倍考核。

在對事故進行調查過程中,發生以下情況使事故調查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得出正確結論,對主要當事人和領導比照隱瞞事件處理:

1) 隱瞞事故重要情節的;

2) 向調查人員出示虛假證明或提供偽證的;

3) 躲避、阻礙事故調查的。

在公司承包工程的有關單位的工作人員、臨時用工人員,由於自身原因發生不安全事件,比照以上有關規定進行考核。

發包方(蓋章):(甲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蓋章):(乙方)

代 表(簽名):

日 期: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2

總包單位:

專業分包單位: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和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就工程工期、質量、安全及文明施工等相關題,按照有關規定,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各方遵守執行。

一、總包方、分包方(甲方分包)方責任

1、專業承包單位施工前,應以書面形式向總包單位(項目部)提供項目組織機構、公司資質及在該工程的負責人名單,包括姓名、年齡、性別、職稱、聯繫電話等。

2、專業分單位承諾服從總包管理,遵守並認真執行總包的各項安全生產製度、規定、指令及要求,並做好工人入場登記記錄,

3、專業承包單負責人必須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接受教育人員、接受交底人員必須達至100﹪,以增強職工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及自我保護能力,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確保施工安全。分包方自行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包括入場、每週、班前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將考核結果報總包方安全部門,專業分包單對其真實性負責。

4、專業分包單位負責人應對所屬施工安全、質量、防火、治安、生活衞生及區域內的文明施工等方面工作全面負責,經常檢查督促本單位職工自覺做好各方面工作,加強日常監督檢查,保證施工過程處於良好運行狀態。

5、專業承包單在施工期間必須接受總包的檢查、督促和指導,對於查出的隱患及問題,專業承包單必須限期整改。

6、各專業分包對各自所處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設備、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問題和隱患,立即停止施工,立即整改,拒絕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的,造成的一切責任和後果均由你單位承擔。

7、專業分包單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要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安全部同意,採取必要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施工完畢後立即恢復。

8、專業分包單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中、小型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培訓後上崗。起重吊裝人員必須遵守“十不弔”規定,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設備人員,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設備。

9、專業分包單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

10、專業分包單進場的電箱電纜、機具設備、手動工具必須狀態良好,符合有關規定,滿足安全使用要求,,禁止不合格機具進場。專業分包單用電須提前與總包聯繫,由總包電工指定用配電箱進用電搭接,禁止擅自亂拖亂拉私接電路,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手持電動工具等設施,必須嚴格按規範要求去搭設安裝,並組織有關部門驗收後方可使用。

11、專業承包單凡新進工人乙方必須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現場負責人加強日常檢查,規範工人的穿着、系帽帶、戴工作卡等個人形象問題,強制制止現場隨地大小便、亂塗亂畫等惡習。

12、專業分包單工程材料、施工機具設備進場,須填寫《材料進場申報表》《施工機具進場登記表》經總包項目部確認卸放位置,需退場的週轉料具、措施性材料進場時填寫《週轉料具退場申請表》,經總包項目部確認數量,檢查確認滿足使用要求和安全要求後進場,各單位保存單據表,退場時憑表報驗出場。

13、專業分包單保證作業面嚴格執行工完場清。作業前材料堆放整齊,作業中保持材料不零亂,通道暢通。作業面整齊有序,作業後剩餘材料收拾乾淨,堆碼整齊,垃圾及時清掃運到垃圾池,流動作業的包裝盒、焊條頭等放入隨身攜帶的垃圾袋,嚴禁隨手亂丟。

14、專業分包單必須並執行“因工傷亡事故報告制度”如分包方施工現場發生因工傷亡事故,必須立即向總包方及有關部門報告,不準隱瞞不報,並全力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必須移動現場設備、設施時,要做好記錄或拍照,不準破壞事故現場。分包方必須積極配合總包方及總包方上級部門、當地政府部門對事故的調查和現場勘察,不得提供偽證;

15、專業分包單自願承擔因為自身原因造成安全、質量等事故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16、專業分包單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7、專業分包單所屬人員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專業分包單必須做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18、總包方有權監督、糾正分包方施工人員的違章、違規、違紀行為,對不服管理的有權責令其停止作業;

20、建設單位(業主)、監理、總包單位對在定期聯合安全、質量檢查中發現各類隱患,有權發出隱患通知書,專業分包單應在限期內進行整改,否則總包單位可對專業分包單進行經濟處罰;

21、禁止專業分包單施工人員竄崗到其他單位無該項工作無關的施工區域,否則後果自負;

22、專業分包單自願進場後先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5.00萬元作為質量、安全文明施工保證金。對於違規的責任單位將從保證金里扣取,保證金額不足時,專業分包單應 10 日內再交現金補足。未按要求交納保證金,總包可以要求業主有權拒付工程進度款。專業分包工程驗收合格後30內退還保證金。

23、專業分包工程,其管理和臨時施工用水、用電費用經雙方協商用水按人民幣 5.00 元/噸,用電按人民幣 2.00 元/度,由專業分包單向甲方於每月 10 日前向甲方交納。

24、專業分包單位不能隨意破壞其它施工班組的成品、半成,如有損壞,所修復的費用你單位全部承擔。

二、 施工人員職責

1、專業分包單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專業分包單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由甲方辭退。

4、專業分包單文明施工做到工完料清,當天衞生當天清掃,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如果因專業分包單位原因給總包單位造不良影響或被上級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經濟處罰的,總包單位有權利對專業分包單位進行經濟處罰,並有權要求建設單位直接從當期工程款中扣除。

三、 事故處理

1、由於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完全承擔,並自行負責傷、亡、殘、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若專業分包單位在施工過程中發生安全、質量事故由專業包單位自行負責和承擔,總包單位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2、由於總包方或總包方以外的專業分包單位造成分包方作業人員傷、殘、亡事故,一律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3、如果因專業分包人員責任導致的一切的安全責任事故一律由責任分包方完全承擔(比如臨邊防拆除未及恢復造成現場其他人員墜落,私搭亂搭臨時用電等一切違章行為造成的他人傷害),總包單位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建設單位應支持和配合總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的管理,總包單位對專業分包單位作出的合理經濟處罰決定,建設單位應予以執行,並在當期的專業分包工程款中扣除支付給總包單位。

五、本協議一式3份,總包方、專業分包方各執一份,建設單位(甲方)各一份,從簽定之日起生效。

建設單位(簽章) 總包單位(簽章): 專業分包(簽章):

現場代表負責人 現場代表人: 現場代表人:

日期 日 期: 日 期: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3

總承包:_______________

分承包: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

安裝方:_______________

加強起重機械的安全管理,合理使用。保障起重機械安全生產,為明確各方的安全責任,根據《建設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規定,經各方協商一致,特簽定本協議。

機械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升降機:_________________

項目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

進出場時間:_________________

一、總承包方責任

1.根據施工設計與主體結構進度按時組織施工升降機進場,型號與性能必須滿足施工需要。

2.雙方協議確定後組織簽訂租賃合同、安全管理協議後方可讓升降機進場。

3.根據出租方提供的升降機基礎圖紙及技術要求組織基礎施工、出租方技術人員現場指導、安裝方驗收合格後填寫驗收表,方可進行整機安裝。

4.做好升降機進場前的場區道路暢通及電力電源設備供應與配置。

5.支搭升降機作業範圍內地面設施安全防護和樓層的臨邊安全防護設施。

6.對整個機組操作人員進行入場教育及安全生產注意事項並留有記錄。

7.機械安裝完畢後,經公司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並將租賃合同、安全協議、驗收資料、檢測報告、機械設備編號、全市統一設備編號等資料存檔。

8.對升降機安裝質量監督與日常作業檢查,對操作人員不安全行為和設備的不安全狀態有權制止及採取強制處理措施。

9.為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提供方便,保證機組人員的正常生活。

10.對租用設備自驗合格__日內,於市建委互聯網進行登記,取得掛在設備明顯處。

11.督促各方在施工過程中嚴格執行環保相關規定。

二、出租方責任

1.嚴格執行建築施工起重機械設備管理的若干規定,出具市建委註冊的租賃資質,統一編號並有市技術監督局頒發的檢測合格證,提供狀態良好的機械設備。

2.根據總包方提供的地質情況和主體結構型式確定安裝位置,簽訂租賃合同與安全管理協議,確定進場安裝與驗收日期。

3.組織設計拆裝方案,提供升降機基礎施工圖紙並技術指導項目部基礎施工與驗收,合格後方可設備安裝,如委託拆裝,必須由具有相應安裝資質的企業承擔並簽定拆裝合同,同一台設備拆裝接高附牆必須是同一拆裝企業來完成,保證按期交付使用,拆裝合同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4.機械安裝完畢後,督促安裝方按時驗收,資料整理,保證按時交付使用。

5.配備足夠的操作司機,必須是持有效證件的人員操作並持證上崗,機械使用前必須根據機械性能、操作規程及防護等進行書面的安全交底,做好作業、維修記錄,並填寫履歷書。在運行中不得違章作業,在每層啟動前觀看樓層安全門是否關閉,未關閉時嚴禁啟動。

6.每月要對機械進行一次整機安全檢查並填寫檢查記錄並交總包方一份,司機做好日常檢查與保養,保證機械處於良好的工作狀態。

7.配備、遵守操作規程並教育司機服從總包方的管理,作業中控制乘人違章行為,做到優質服務,不得刁難工地,保證施工生產正常進行。

8.設備故障必須及時組織檢修與故障排除,保證機械設備正常使用。

9.提供操作人員的有效證件,並交總包方註冊與存檔。

10.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無特殊情況不得采用鳴笛方式,保持整機清潔,不得將油污污染地面。

三、安裝方責任

1.承擔起重設備拆裝必須是有相應的拆裝資質企業並提供資質證件、拆裝人員證件與出租方簽定拆裝合同與拆裝管理協議書,並報總包方一份備案。

2.根據現場確定安裝位置並根據總包方提供基礎地質情況,編制安、拆方案,進行基礎製作質量鑑定驗收工作,質量合格方可安裝。

3.安裝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現場的管理規定,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做好安全交底,配備足夠的起重能力設備,劃定拆裝作業區域並設監護人員現場監督全過程,確保安裝過程安全。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配戴好防護用品。

4.機械安裝完畢後,安裝單位必須對整機質量及安全裝置進行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向施工企業進行書面的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手續並簽字。

5.安裝自檢驗收完畢後必須經總包方專業安檢人員監督檢查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不合格必須立即整改,以確保機械質量與使用安全。

6.設備安裝施工現場在居民生活區等區域必須遵守環保有關規定,不得超時作業,特殊情況辦理相關手續,作業時不得大聲喧譁,不得在地面上泄油。

四、分包方責任

1.制定安全管理措施,對所乘坐、使用升降機的人員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2.嚴禁在惡劣天氣以及_級以上大風時使用升降機,乘員和載物應均勻分佈與吊籠內,防止偏載、嚴禁超載,乘員不得在籠內打鬧、喧譁。

3.乘員在乘坐吊籠,在吊籠運行時不得搬、動機械任何部件,乘員離開弔籠進入樓層時必須關閉好聯鎖門與樓層安全門,乘人在等候吊籠時嚴禁打開樓層安全門或探頭。

4.施工升降機司機不在時施工人員嚴禁隨意開動施工升降機。

五、四方其他增項

在機械出現故障時維修人員能及時到達施工現場進行維修,不能出現機械帶病作業。

六、事故處理

因機械在拆裝、使用過程中發生機械事故或人身傷亡事故,認定事故原因和責任後處理。

本協議一式四份,四方各持一份。

總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出租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安裝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分包方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4

甲方:

乙方:

乙方所屬 ,委託甲方進行安全和防污染管理,按NSM規則的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經協商雙方協議如下:

一、代管總則

1、乙方有一艘貨船,船名 ,載重噸 ,淨噸/總噸 ,船長/型寬 ,主機型號/主機功率 。根據有關強制性規定,乙方願意將船舶交給甲方代管,經營權屬 ,船舶所有權屬 ;甲方願意接受代管。

2、當船舶安全和防污染與生產、經營、效益發生矛盾時,甲、乙雙方均應當堅持安全第一和環境保護原則。

3、甲方同意承擔《國內安全管理規則》所規定的所有責任和義務。

4、在不妨礙船長履行其職責並獨立行使其權力的前提下,甲方對處理涉及船舶安全和防污染的事務具有最終決定權。

5、甲方負責辦理船舶涉及SMS的有關手續,但辦理時一切費用由乙方支付。

6、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際國內有關的法規、法令。

7、甲方將代管船舶納入體系管理,進行必要的培訓,並負責代管船舶取得並能維持“安全管理證書”、代管船舶的體系維護和有關審核費用均由乙方負擔。貫徹落實SMS和海務、機務、船員管理工作的主管,負責督促、檢查船舶執行安全管理活動情況。乙方積極配合甲方貫徹落實代管船舶的海務、機務、船員等安全管理工作,及時提供所需的人、財、物等資源支持,確保船舶實施SMS。

二、營運管理

甲方:

1、全面負責船舶安全和防污染工作。

2、做好船舶通訊聯絡工作,保持船岸通訊暢通。

3、及時瞭解船舶動態,溝通船岸信息。

乙方:

1、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符合NSM規則要求的“安全管理體系”。

2、協助甲方做好安全和防污染管理。

3、負擔辦理船舶保險和油污損害民事保險的費用。

三、船員管理

甲方:

1、負責船舶的配員及船員管理,確保為船舶配備合格、持證、健康的船員。

2、根據SMS的要求負責船員的有關培訓工作。

3、負責船員的調配工作,確保派上船的船員應是合格、持證、適任、健康的船員。

乙方:

1、協助甲方做好船員管理工作。

2、負責落實甲方船員人事調配安排,並協助做好上、下船員的遣送工作。

3、辦妥船員有關保險,負責對傷、病船員醫療管理及善後工作。

4、承擔為推進SMS所需的各種培訓費用(包括旅差費、培訓費及培訓資料費等)。

四、海務管理

甲方:

1、負責在船舶落實SMS文件要求的海務工作。

2、定期深入船舶,按SMS要求指導、監督檢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動的執行情況,檢查督促船長、駕駛員等嚴格執行安全航行規則和操作規程。檢查航海日誌和其他有關記錄簿,要求齊全、達到規範化。並定期考核船長、駕駛員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技術業務水平,建立船長的技術檔案,對上述人員任免、晉升、調配從技術精力上提出建議。

3、按SMS制定船舶海務工作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督促檢查船舶駕駛系統安全崗位責任制執行情況。對船舶提出的技術疑難問題進行研討、組織攻關,並及時給予指導、協助船舶確保安全。

4、負責船舶霧航、防抗台、防禦大風浪、防凍、防火、防意外事故等安全工作的佈置、指導和監督檢查。

5、負責代管船舶圖書資料及航海通告的訂購,並負責落實船舶航海圖書資料的發放、配備、修正、保管等工作的監督檢查。

6、負責海損事故的調查、分析和統計上報工作,並實施有關的糾正措施,協助船舶總結經驗教訓,制訂預防措施。

乙方:

1、協助甲方做好船舶全面落實SMS文件中有關海務方面的規定。

2、協助將甲方核定訂購的有關航海圖書資料及時送船。

3、颱風期間及船舶發生緊急情況,乙方主要領導應隨時保持與甲方的聯繫,提供相關信息情報,貫徹落實甲方各項指令。

五、機務管理

甲方:

1、負責代管船舶推行實施NSM規則中有關機務安全要求規定,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主管機關的有關法律、法令、規定和方針政策。保證代管船舶按有關規定、標準對船舶設備提出的技術要求安全運行。

2、落實公司SMS文件的有關規定,負責對代管船舶及其設備的維護保養的指導、安全和正常運轉的檢查、監督和技術指導,保持船舶適航狀態。節約開支,降低生產成本,努力為代管船舶提供優良服務。

3、經常深入船舶,按SMS要求進行指導、監督檢查船舶安全管理活動的執行情況,檢查督促輪機長、輪機員、電工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檢查輪機日誌和其他有關記錄簿,要求齊全、達到規範化。並定期考核輪機長、輪機員、電工的工作態度、工作能力和技術業務水平,建立輪機長的技術檔案,對上述人員的任免、晉升、調配從技術業務上提出建議。

4、負責對代管船舶發生的機損事故和污染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

5、負責代管船舶航修、年度修理計劃的制定和修理工程計劃單的審核,並對修理實施情況進行監督。

6、負責代管船舶備件、物料和燃、潤油的管理工作,並負責對代管船舶申領備件、物料和燃、潤油的數量、規格、品種進行審核。

7、負責對代管船舶實施防污染措施的監督、指導。

8、負責代管船舶證書及設備的技術資料管理。

乙方:

1、為甲方對船舶的機務、防污染管理工作提供各項必要的支持和協助。

2、提供船舶技術資料、圖紙、設備説明書、技術檔案和船舶檢驗資料等。

3、負責選定合格的修理廠家和修理費用的結算,並按甲方要求組織實施修理工作。

4、配合甲方調查處理機損、污染事故及險情。

5、與甲方協商確定修理事宜,如有異議,由甲方最終決定。

6、及時向甲方提供主管機關檢查報告。

六、緊急情況的處理:

甲方:

1、負責在船舶落實SMS文件要求的“緊急情況的處理”方面的工作。

2、對船上發生的緊急情況,作出迅速的反應,並採取有效的措施進行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取得乙方的協助。

乙方:

1、確保甲方對船舶全面落實SMS文件中有關緊急情況的處理方面的規定。

2、配合甲方對緊急情況的處理,並負責有關費用。

七、財務結算:

1、乙方每年向甲方交納代管費 。保險費及其它有關費用由乙方自負。

2、由乙方承擔使費的有關票據,甲方應在每月30日前匯給乙方。

3、乙方在收到票據後一週內審核各項使費,確無異議後,於下月初將所需款項匯至甲方帳户。

4、其他約定事項:

八、時效:

1、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期滿後如雙方無異議,本協議自動延續。

2、任何一方想中止協議,則必須提前三個月通知對方。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本協議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要求當地航管部門協調,也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 表: 代 表: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5

為了搞好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事故的發生,結合葉縣實際,特簽訂如下協議:

1、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中,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合法從事其經營活動,違者將依照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從重處罰。

2、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責任制、各項規章制度及事故救援應急預案;必須接受當地質量安全監督部門的隨時隨地的安全監督與檢查,不得無故拒絕。

3、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根據根據的有關規定完善有關手續後,方可從事其經營活動,杜絕先經營,後辦證。

4、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使所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知識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5、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必須參加定期檢驗,嚴禁檢驗不合格的設備或不參加檢驗的設備投入使用。

6、 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在其活動時,按照國家規定,繳納費用。

7、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向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宣傳貫徹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必須依據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開展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工作,不得以任何方式為難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有權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向政府有關部門申訴反映,追究有關部門及人員的責任。

8、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必須全心全意的為特種設備(製造、安裝、使用、改造維修、充裝、存儲)單位搞好服務,積極認真的解決他們提出的有關問題。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6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工程地址:

承保範圍:

承包形式: 勞務分包 □ 專業分包 □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杜絕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企業安全生產,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結合本工程特點,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本合同。具體內容如下:

一、安全生產管理指標

1、工程死亡事故為零。

2、工程重傷事故為零。

3、工程輕傷事故月不得超過 零 人。

4、無重大生產火災事故及設備事故。

5、控制、預防環境污染,對廢水、廢氣、固體廢棄物、噪聲、揚塵進行有組織控制,確保達到國家和地方標準排放,保護生態環境。

6、提高員工健康水平,職業發病率為零。

7、施工面積超過三萬平的積極配合總包爭創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

二、職責權限

甲方責任:

1、根據甲乙雙方合同為乙方提供滿足健康安全的施工環境和有關安全管理標準、制度,對乙方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規及甲方的安全規章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2、嚴格審查乙方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不得與不具備施工資質、營業執照、安全許可證。

3、在乙方進場時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經考試合格(80分)者方可上崗,有義務組織乙方學習甲方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4、分部工程施工前,甲方專業負責人須對乙方進行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5、編制本工程應急救援預案及預防職業病、突發災害、疫情的防範措施,並組織乙方有關人員對應急預案進行演練,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6、甲方安全經理(安全負責人)每週一須組織施工現場分包單位進行對上週安全情況進行總結和對本週安全工作進行安排,宣佈本週安全注意事項(週一安全交底),並做好週一安全教育記錄。

7、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設置方案,審核乙方報送的所轄施工區域的二級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乙方對所屬施工區域二級電箱以下的臨電設施的管理、維護。

8、負責組織乙方參加甲方每週的定期安全檢查,對現場的安全防護、臨電管理、機械安全進行檢查、講評,督促乙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甲方權利:

1、對施工現場的危險源進行識別、評價,制定重大危險源預防控制措施。有權對整個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協調和監督管理。指導、監督、檢查乙方的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工作,對乙方施工中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和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檢查乙方的隱患整改落實情況,必要時協助乙方進行隱患的整改工作。

2、對乙方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體系,未按規定配置安全員的不允許進場施工。乙方安全人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協助乙方安全部門做好現場安全管理工作。

3、督促乙方對其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進行管理、維護。對現場機械設備、機具安全進行檢查,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提出整改意見,督促乙方有關人員進行整改。

4、對乙方採購的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進行抽查,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如乙方私自採購甲方合格分供商以外重要勞動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按照施工現場獎罰規定對有關人員進行處罰並沒收違規採購的以上產品。對乙方使用不合格防護用品及小型電器設備的,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對現場搭設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安全防護設施,安裝調試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機械設備、機具,敷設安裝完畢未投入使用前的臨電設施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驗收,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方準投入使用。

6、對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管理規定、有違章現象發生、安全問題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接受甲方的正常安全管理的,根據問題的嚴重程度依據甲方的施工現場獎罰規定進行處罰。乙方施工中存在重大隱患或險情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停工整頓,直至與乙方解除合同,清退出場。

7、在乙方退場時與乙方辦理現場安全防護設施的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乙方的退場會籤手續。

8、乙方出現安全事故,甲方有權根據責任情況對乙方進行處罰。對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增加或調換人員,一旦發生傷亡事故追究乙方的責任。

9、督促乙方為本隊職工辦理工傷保險。

乙方責任:

1、進場前將本企業的營業執照、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進場人員花名冊(在外管處註冊)、進場人員身體檢查表、攜帶進場的機械、機具一覽表、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械操作工操作證的複印件報甲方安全部門。進場職工必須辦好所在地所需辦理的各種證件,嚴禁使用未成年工、童工、超齡工和安排女工從事禁忌勞動。

2、嚴格遵守國家、地方政府有關安全生產、職業病預防及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標準、規定,貫徹執行甲方的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逐級落實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本隊人員在50人以下設一名兼職安全員,50~200人以內必須有一名專職安全員;200~500人必須設兩名專職安全員;500-800人設三名專職安全員;1000人以上設5名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必須持證上崗,乙方專職安全員的日常工作納入甲方安全管理體系,乙方安全員必須服從甲方安全部門的管理,每天對本隊施工區域的安全情況進行檢查,做好檢查記錄,並將檢查結果向甲方安全部門彙報。

4、乙方進場人員必須接受甲方的入場安全教育。乙方須對本隊作業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安全操作知識教育,做好本單位車輛駕駛人員的安全教育,積極組織本隊職工參加甲方組織的各種安全知識、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作業人員自我保護意識,使工人具備從事建築施工活動避免危害、防範風險的意識、知識和具備執行施工安全技術操作的能力。

5、接受總包方應急救援預案的培訓、演練和所分配的職責。服從國家、政府防範突發災害、疫情的指令、規定與要求。在甲方組織指導下,能夠嚴格貫徹實施。

6、負責依據JGJ46-20__《建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編制本隊施工區域二級電箱(由甲方指定)以下臨電設置方案,報甲方技術部門審批,並按照審批後的臨電設置方案對本隊所屬二級電箱以下的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的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臨時照明的電箱)、臨電線路及(生活、施工)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臨電方案應向電工進行安全交底。

7、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及機操工必須是經培訓合格人員,並持證上崗。

8、每週一乙方現場負責人須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接受甲方安全部門進行的週一安全教育及檢查。

9、每天上班作業前乙方班組長鬚對本班組人員進行班前安全交底,做好班組活動記錄。

10、乙方作業班組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接受作業指導和安全技術交底,班組工人必須對交底內容簽字認可,並在作業中遵照交底要求執行。

11、服從甲方的安全管理,保證本隊施工區域的現場文明安全管理達標,現場臨時用電、機械設備、安全防護齊全、完好。接受和配合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乙方現場的所有安全裝置、防護設施必須依據甲方編制的相關安全技術施工方案進行搭設、安裝,乙方必須無條件保證安全防護設施使用的搭設材料的質量,在用於安全防護的物資進場前將有關物資的材質證明報甲方安全部門,經甲方安全部門確認後方可使用。

12、乙方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必須是合格產品,乙方須對攜帶進場的機械設備、機具安全負責管理、維護及檢查,對甲方和自查發現的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對由於乙方使用不合格機械設備、機具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13、參加甲方組織的每週定期安全檢查,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4、嚴格按照天潤建設公司規定,對指定的安全防護用品(安全〈平、兜〉網、安全帶、安全帽)及小型電器設備(配電箱、漏電保護器、電線、電纜)必須在甲方提供的合格分供商處採購,以滿足施工安全的要求。以上物資在使用過程中有質量問題應停止使用並及時向甲方主管領導彙報。

15、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搭設完畢必須經甲方組織有關人員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做好日常維護與管理,退場時與甲方辦理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移交手續。安全防護設施、腳手架的拆除必須在接到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施工指令後方可拆除,不得私自拆改甲方的任何安全防護設施,若因施工必須拆改,須向甲方主管領導報告,經批准後方可拆改,並做好臨時防護設施和警戒,在施工完後須立即恢復該處的安全防護措施。

16、乙方進場設備、機具填表後報甲方安全部。並須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使用,保證所用機械設備的安全裝置齊全有效,機況良好,不得帶病運行。

17、乙方負責敷設、安裝的臨電設施必須經甲方有關部門、人員驗收合格後方準投入使用。

18、做好班前作業環境的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採取必要的整改措施,對需甲方協助整改的及時向甲方彙報。

19、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對甲方及自檢提出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定人、定時間、定措施落實整改。對乙方工人多次違章,屢教不改和管理人員玩忽職守,忽視安全生產,違反安全規章,違章指揮,強令工人冒險作業的,甲方有權按《施工現場獎罰規定》的有關條款加倍處罰;若因此而引發安全事故的,乙方必須承擔相應責任。

20、必須為本隊施工作業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防護用品,防止工傷事故及職業病的發生。必須按規定組織本隊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行上崗前、在崗期間、離崗時及應急的職業病健康體檢,並在職業病危害作業人員進入現場施工前向甲方提交相關體檢資料。

21、乙方發生各類工傷事故、職業病及未遂事件嚴禁隱瞞不報。發生重傷及重傷以上事故,應及時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甲方主管領導及安全部門。

22、必須保證進場施工人員的相對穩定,人員發生變動須提前向甲方彙報,嚴禁乙方私自調換和增加人員。新調動進場的工人和變換工種的工人,要單獨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並做好教育記錄。

23、按規定為所屬員工(包括作業工人)辦理工傷保險,支付保險費。

24、必須遵循甲方關於環境管理的目標、指標要求,保證施工過程的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地方標準。

乙方權利:

1、重點部位作業前有權要求甲方進行作業指導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

2、有權拒絕甲方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和拒絕在不安全的環境中作業。對甲方有關人員在檢查、執法過程中違反規定的做法有權向甲方主管領導提出申訴。

三、乙方交納安全抵押金要求:

1、依據《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第五十二條規定:“礦山、道路交通運輸、建築施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等領域的生產經營單位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生產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及公司《分包隊伍安全管理辦法》要求。乙方必須向甲方交納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乙方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轉作事故搶險救災和善後處理所需資金。

2、如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在分包工程年度結算前已扣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適當補交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 萬元,在工程結算結束後,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的剩餘部分返還乙方。

四、施工現場獎罰規定

1. 獎勵

1) 在施工生產中,具備以下條件的給予獎勵,獎勵金額100-300元。

2)及時發現事故隱患,督促、消除和預防重大事故的有功人員。

3)堅持原則,杜絕了安全事故的有功人員。

4)在搶救工傷及事故中的頭功人員。

5)為確保安全生產積極進行革新,發明創造,提出合理化建議,作出突出貢獻的人員。

2. 處罰

1) 施工現場個人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處以100-1000元罰款。

2) 施工現場構成以下嚴重違章和重大隱患,每項處以1000元-5000元的罰款:

3)安全管理體系有缺陷,作業隊安全管理人員未按規定配備。

4)開挖溝、槽等土方施工,超過1.5米深未按規定放坡或做支撐。

5)腳手架操作面上未滿鋪腳手板,漏洞大,有探頭板、飛跳板、腳手架未按規定與建築物拉接。

8)四口、臨邊無防護。

9)施工中不按規定設置安全網。

10)施工中由高處往下投擲、掉落物料。

11)電鋸、電刨無防護設施。

12)施工現場的配電系統不按規定裝設二級漏電保護裝置或漏電保護裝置失靈。

13)施工現場的電氣線路老化,電器損壞,失修嚴重。

14)安全檢查出的問題未按規定複查、整改。

15)消防器材、設施配備嚴重不足,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

(3)違章人員(個人)的罰款由其所在單位負責督促執行,因分包單位對本隊違章人員負有管理責任,如違章人員無力按時交納或離開本工地無法交納罰款的,一律由其所在單位負責交納。所有罰款支付須於罰款通知單規定的期限內及時交到項目主管部門。如分包單位或違章人員在規定時間內拒不繳納安全罰款,在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中進行加倍扣除。

(4)乙方必須保證在本工程的安全與文明施工,除承擔因自身原因違反有關規定造成的損失和罰款外,還要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損失,每發生一起安全事故或死亡事故,按合同總價款的0.3%給予處罰。

五、補充條款

乙方應按照北京麗貝亞成都蘇寧廣場項目部安全管理辦法相應補充條款執行

六、合同説明

1、乙方在竣工和退場時,必須到甲方有關主管部門辦理退場會籤手續,甲方對乙方對本合同的執行情況簽署意見,乙方辦理完會籤手續後方可退場。

2、本合同與甲方根據現場情況制定的其他現場管理措施均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部分,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3、如甲方指定分包單位,我方沒有收取管理費用。

4、本合同書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報安全工程部備案一份。

5、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工程完工經甲乙雙方驗收辦理完結算後失效。

七、合同簽訂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單位名稱: (蓋章) 乙方:單位名稱: (蓋章)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項目負責人: (簽字)

電話: 電話: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7

甲方:

乙方:

為了切實保障學生的人身安全,預防和處理學生人生傷害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甲乙雙方都有責任教育學生重視安全,防止安全事故發生。

2、甲方應制定有關安全方面的規章制度,並組織學生學習,使學生做到有章可循。甲方應利用廣播等宣傳工具,通過集會、班會和安全課等多種形式,教育培訓學生安全常識,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

3、甲乙雙方都應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不準學生吸煙、酗酒。學生在校學習期間吸煙、酗酒,甲方應及時制止,學生在校外期間因吸煙、酗酒而發生傷殘事故,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4、甲方應承擔學生在校期間的安全教育和管理,發現學生有不安全因素應及時教育。在校期間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應立即採取有效措施,予以處理,並及時通知乙方。

5、學生放學後、節假日、寒暑假等不在學校學習期間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一律不承擔任何責任。

6、學生不得擅自離校,有事必須請假並經甲方批准方可離校,甲方應將學生離校情況及時通知乙方。學生請假或擅自離校後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7、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不得騎車,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返校和離校。如果學生在規定的時間內未到校,甲方應及時通知乙方,學生在返校、離校途中發生安全事故,甲方概不負責。

8、甲方應掌握學生健康資料,乙方應以書面形式如實告知甲方,學生有特異體質或特定疾病,甲方應根據學生實際情況,採取必要措施。若乙方未告知或乙方告知病情後,甲方又採取了必要措施,仍發生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擔責任。

9、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甲方應立即採取相應措施並及時通知乙方。如甲方已採取措施但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10、學生在校期間自殺、自殘事件;在體育活動中發生意外事故,甲方已採取防範措施和救助措施後,仍發生不良後果,甲方概不承擔責任。

甲方代表簽名:

乙方代表簽名: 姓名 家長簽名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8

甲方:

乙方:

業務內容(名稱):

總則:甲乙雙方在遵守國家(省、市)的有關安全、消防、環境、治安等法律法規及本公司規定前提下,為保證雙方業務順利開展,簽訂本協議。本協議適用於在*有限公司管轄區域內進行施工、供應、服務項目的所有外協單位。本協議與業務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一、安全、環境條款:

1、勞動安全

1.1乙方從事特殊工種作業時,必須持有國家認可的操作證書,乙方須將操作證原件交甲方確認並留複印件備案。

特殊作業包括:電氣作業、電梯作業、金屬焊接/切割、行車操作、衝牀作業、液壓設備作業、叉車駕駛、製冷作業、登高架設等。

1.2建設項目施工單位,在施工前,必須制定安全保障措施,並執行。對大型工程項目和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程,應制定《安全施工方案》並交甲方批准後方能施工(由甲方界定)。在施工過程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障措施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1.3乙方應對乙方所屬員工做好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並對施工人員講解安全注意事項。

1.4施工過程中,乙方員工必須佩帶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做好現場的安全防範措施。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作業人員未按照國家規定佩戴勞保用品的,違規操作的,甲方有權要求停止作業,造成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均由乙方負全責。

1.5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做好危險危害因素的控制工作,不得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財產損失等。

1.6安全事故處理:

a)乙方發生安全事故時,要立即報告甲方工程負責人,並積極採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b)甲方工程負責人接到乙方的報告後,立即協助搶救及處理事故;

c)乙方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事故,並將處理結果以書面的形式通過甲方工程負責人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四不放過”是指在調查處理工傷事故時,必須堅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羣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切實可行的防範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嚴肅處理不放過的原則。)

1.7乙方應杜絕作業者的“三違”行為,避免工傷事故的發生。如甲方在檢查過程中發現乙方人員有“三違”行為的,有權令其停止作業。(“三違”指:違章操作、違反操作規程、違反勞動紀律)

1.8施工過程中,乙方使用的輔助設備必須保證其安全性,尤其是特種設備必須是經國家規定的相關審查部門進行審驗合格後的。如甲方在檢查中發現乙方使用的設備不符合國家規定,有權令其停止使用。

1.9需用動力電源、連續用水和排污或接拉照明燈具時,必須經甲方同意。接拉的電線必須符合電氣和消防規範,嚴禁用裸線頭代替插頭;嚴禁使用電飯煲、電茶壺、電炒鍋等大功率電熱器具。

1.10不得違反其他勞動安全規定。

2、消防安全

2.1乙方及其業務人員從事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的應具備合法資格,並將資格證明原件交甲方消防主管部門確認並留複印件備案。

2.2在消防安裝、維修、銷售業務中,甲方(安全及業務管理部門)有權隨時監督檢查乙方執行情況並予以處理。

2.3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活動中,不得違章作業。當發現火災隱患時,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整改完畢。

2.4乙方在進行相關業務時應嚴格遵守安全作業規程,不得引發火災(火險)事故。當發生火災(火險)事故時,甲乙雙方必須積極採取相應的撲救措施,控制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2.5對於需要臨時接電或動火的工程,甲方負責審核、辦理《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乙方須提供相應資格證明並在施工現場顯眼處張貼《臨時動火許可證》、《臨時用電接線許可證》;甲、乙雙方都應配備現場安全員至少一名,負責監控臨時用電、動火現場安全;

2.6乙方不得私自動用、挪用、堵塞及損壞甲方的消防設施。

2.7甲方公司內不準流動吸煙,不準在非吸煙區吸煙。

2.8禁止無證臨時動火、用電。

2.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運載或攜帶易燃易爆等化學危險品進入甲方;

2.10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人員不得進入油庫、化學品倉庫等重點防火部位。

2.11不得違反其他消防安全規定。

3、交通安全

3.1進入公司的一切車輛和行人,應遵守公共交通規則,主動接受保安或相關管理人員的交通管理。

3.2駕駛機動車輛,必須具備相應的駕駛證/行駛證等證件,運載危險物品的車輛還須有危險物品準運證。

3.3乙方車輛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登記後才能進入(已取得汽車通告證的除外),不得超載、超高、超寬、逆行、鳴笛等,車輛應停放在停車場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停放。

3.4進入甲方公司的機動車必須嚴格按照限速、限高等標識行駛,無限速標識的車道,車輛時速限制在20公里/小時以下。

3.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車輛或物品不得佔用廠區道路。

3.6人員按交通標誌及道路線行走,不得移動或損壞甲方的交通標誌。

3.7未經甲方同意,所有車輛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3.8不得違反其他交通安全規定。

4、治安管理

4.1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所有人員不得進入與業務無關的區域。

4.2禁止黃、賭、毒、盜、搶、騙、破壞、設施勒索等違法活動。

4.3禁止打架鬥毆、尋釁滋事、攜帶管制刀具、傳銷等違反治安管理的活動。

4.4乙方物品(包括個人物品不能隨身攜帶的)外出甲方公司,必須憑甲方放行授權人或被授權人簽名(蓋章無效)的放行條。特殊情況一時不能辦理物品放行手續的,須經高科辦公室同意並通知保安後,方能外出,事後及時補辦放行手續。

4.5來訪人員攜帶物品進入公司後需外出的,進入時需登記物品規格及數量並交當班保安現場確認記錄,外出時由業務部門接洽人確認簽名,保安確認無誤方能外出,否則按甲方物品放行手續辦理。

4.6乙方人員不得填寫甲方的放行條/仿冒簽名、旅行物品與數量不相符合等,否則按盜竊處理。

4.7乙方進入甲方的物品,須自行做好治安防範工作。

4.8不得違反其他治安管理規定。

5、信息安全

5.1沒有徵得甲方同意,不能進入辦公場所,徵得同意進入辦公場所時,原則上嚴禁攜帶手提電腦、PDA、電子記錄媒體、數碼相機等。

5.2沒有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只能在規定的會客場所進行業務活動。

5.3未徵得甲方的同意,禁止在甲方區域內拍照攝像。

6、環境管理

6.1乙方施工中應控制設備工作噪聲和粉塵對周圍環境的污染和操作人員身體的危害。

6.2在施工、業務辦理期間,不得將有毒有害廢物倒入下水道或草坪等區域,應按相關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3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浪費甲方的能源、資源。如水、電、汽[氣]、施工/建築材料[甲方提供部分]及涉及的原輔材料等。

6.4不得在甲方區域內隨處使用綠化等水龍頭取水洗車,嚴禁將洗車的廢水直接流入下水道。

6.5如運輸工具在甲方區域內出故障,需要緊急維修的,不得將廢油、廢抹布、廢零件等廢棄物亂丟,應旋轉在指定場所。

6.6乙方在儲運甲方的廢品時,應符合以下要求:

a)運輸易燃易爆及有毒、有害化學品時,應事先採取預防措施,防止在運輸過程中發生火災、爆炸或泄漏等安全事故發生以及環境污染。

b)對粉狀廢品的運輸,要採取密閉容器或加蓋蓬布:對液體廢棄物的運輸,應採用防泄漏的容器。防止運輸途中粉塵飛揚、液體泄漏污染環境。

c)乙方在搬運廢油桶等液體容器時,應按開口朝上的規定搬運,不得有殘留廢液泄漏出來,以免對環境造成污染。

6.7乙方在處理甲方廢品過程中應滿足如下要求:乙方對甲方的廢品進行綜合利用後的殘留廢渣應妥善處理,不得隨意排放,污染環境。

7、其他條款:

二、文明條款:

1.5S:

1.1遵守甲方安全、衞生和治安管理規章制度,做到文明作業。

1.2在施工中,要規範旋轉施工用物品,做好整理整頓,不得隨意放置;

1.3在施工中,產生的廢棄物不得隨意丟棄或掉落在施工現場,不得丟棄或掉落在現場的產品或半成品中,以避免影響產品質量,要旋轉在規定容器中;

1.4在施工中,不得使用現場的託板/週轉箱/台車/設備等作為登高工具;

1.5乙方人員作業中必須佩帶明確標誌,穿戴整齊,不準隨地睡覺、大小便。

1.6乙方每天工作結束後,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確認無任何安全環境隱患後方能離開。

2、出入門管理:

2.1進入甲方廠區的乙方人員,出入嚴格按照公司制度進行登記,由門衞人員證實被該人員可接洽後,方能憑有效證件(身份證、駕駛證、工作證等)在公司保安室填好來客登記表,經值班保安確認後,方可進入,出公司時來訪證件交回保安室。

2.2因業務關係,需長期經常性進出我公司的工作人員,可按規定辦理相關證件,免登記進出,此證件不得轉借和超限期使用。

2.3進入公司的人員在18:00~8:00時作業的,另須接洽業務部門確認,派人現場跟班,併到高科辦公室辦好聯絡手續,方可在指定區域施工。

2.4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必須憑出入證進出,主動接受、配合保安和管理人員的檢查。

2.5乙方人員在業務期間,不得帶第三方人員到甲方進行與業務無關的活動。

2.6乙方人員進入廠區或生活區,僅限在與業務相關的範圍內活動,未經允許不得到辦公室、信息中心、技術中心、防火防盜等重點保護地點。

三、違約處理:(甲方有權向乙方做出違約處理,違約金交甲方):

1、安全違約處理: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並繳納違約金50~2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違反安全條款1.1、1.3、1.4〈勞動安全〉、2.2、2.3、2.5、2.6、2.7、2.8、2.10、2.11〈消防安全〉3.1、3.2、3.3、3.4、3.5、3.6、3.7、3.8〈交通安全〉4.1、4.4、4.8〈治安安全〉、5.1、5.2、5.3〈信息安全〉、6.4〈環境安全〉。

1.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嚴重警告並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違反安全條款1.5、1.7、1.8〈勞動安全〉、2.9〈消防安全〉、4.2、4.3、4.6〈治安安全〉、6.2、6.3、6.5、6.6、6.7〈環境安全〉(情節輕微者按安全違約條款1.1違約處理)。

2)在1個月期內,二次違反安全違約1.1〈勞動安全〉之一處理者。

1.3違反安全條款2.4〈消防安全〉者,給予嚴重警告並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同時賠償其他財物損失。

1.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其該年度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釋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1)違反安全條款1.2〈勞動安全〉、2.1〈消防安全〉者

2)在1年期限內,二次違反安全條款2.3〈消防安全〉者

3)由於乙方進行業務活動或質量原因,造成甲方人員傷亡事故或導致重大經濟損失者,甲方有權立即勒令停工並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同時追究責任。

1.5違反安全條款1.6〈勞動安全〉者:

1)隱瞞輕傷及以下事故:給予警告,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隱瞞重傷事故:給予嚴重警告,繳納違約金200~1000元,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3)隱瞞死亡及以上事故:給予嚴重警告,需繳納違約金1000~5000元,並立即勒令停工,取消其在甲方施工的資格,向行政機關彙報,如給公司造成財產損失照價賠償。

2、文明條款:

2.1違反文明作業任一條款的,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20~50元。

2.2一個月內累計違反文明作業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整改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50~300元。

2.3一年內受到文明條款2.2〈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每三次由甲方向乙方發出嚴重警告書並要求乙方繳納違約金300~1000元。

2.4一年內違反文明條款2.3〈出入門管理〉處罰三次以上的,禁止進入公司或取消業務資格並有權解除已簽署的業務合同。

四、操作辦法:

1、對安全、文明違章行為,由檢查單位、部門出具書面檢查記錄報高科辦公室。

2、高科辦公室對安全、文明違章單位做出相應的處理。

3、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業務期間在乙方範圍內發生的安全事故及乙方違反本協議帶來的一切責任和損失由乙方全部承擔。

一次性合格單位協議書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長期業務單位協議書自 年 月 日開始生效,有效期原則上為自生效之日起一年,若期滿後甲乙雙方均未以局面形式提出更改本協議,則本協議繼續生效至下一年,依次類推。

本協議未盡事宜,參照甲方相關規章制度辦理,因此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甲方:(單位蓋章) 乙方:(單位蓋章)

代表:(簽名): 代表(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租賃) 篇29

甲方:

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甲乙雙方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必須提供準確的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材料安全數據表(MSDS),對於進口化學品必須用中文説明;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説明書(或安全標籤),並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於查找的位置,該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説明、禁忌物等;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範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GB16163-1996)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後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籤,標籤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籤》(GB16804-1997)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於30Mpa、公稱容積不大於1000L、移動式可重複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誌》(GB7144-1999)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20__]2250號附錄17-1)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並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5)對於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範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型號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 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如果因工業氣瓶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説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甲方將終止同乙方的一切業務往來,後果嚴重將通過法律途徑解決;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可視情節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 1000—5000元。

4.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5.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係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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