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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

租賃是一種以一定費用借貸實物的經濟行為,出租人將自己所擁有的某種物品交與承租人使用,承租人由此獲得在一段時期內使用該物品的權利,但物品的所有權仍保留在出租人手中。下面本站小編給大家帶來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供大家參考!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範文一

塔吊租賃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乙方):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出租方與承租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經雙方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 出租方及拆裝單位基本情況

(1)出租方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2)安裝單位全稱:

營業執照編號: 有效期:

起重設備安裝專業承包企業資質等級:

資質證書編號: 有效期:

安全生產許可證編號: 有效期:

2 本次出租設備的基本情況

設備名稱

型號

設備編號

生產廠家

出廠日期

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編號

3 雙方義務

(1)認真貫徹落實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建築起重機械安全監督管理規定》等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和使用。

(2)設備進場前,雙方應共同確定設備的型號、規格和安裝平面位置。對多塔作業的,共同確定防碰撞措施。

(3)機械設備進場後由乙方安裝調試並辦理塔吊備案手續。經有關法定檢測單位檢測合格,經雙方共同驗收合格後方可投入使用。

設備安裝、拆卸和頂升過程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由乙方和安裝單位承擔全部責任。

(4)特種設備安拆、維修和操作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作業資格,持證上崗。

(5)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6)發生事故或險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並按規定上報。

4 甲方責任與義務

(1)負責設備基礎施工,並承擔基礎製作費用。

(2)提供安全可靠的電源,並承擔電費。

(3)積極配合設備安裝、拆除工作保證進出單路暢通。

(4)設備進場後的保衞工作原則上由乙方負責管理設備,如由設備零件被盜,由甲方協助調查,損失乙方自行承擔。

(5)為操作人員解決食宿。(餐費自理)

(6)負責向乙方進行進場前的安全總交底和設備安裝、拆卸及使用過程的安全監督檢查。

(7)負責審查出租方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和安裝、拆卸單位、特種作業人員及指揮人員的資格證書,發現無證人員上崗的,應及時給予制止。

(8)按照乙方提供的設備地基、基礎施工圖紙和安裝方案,配合乙方做好設備地基、基礎和附牆預埋件的施工,並做好設備基礎周圍的排水及防護。

(9)對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進行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乙方停止使用。

5 乙方責任與義務

(1)遵守工程建設和特種設備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標準規範,並隨時接受行業、監理單位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

(2)出租的特種設備結構件均應在合理的使用年限內,超過正常使用年限或結構腐蝕或磨損嚴重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設備必須符合有關安全技術標準的要求,應當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備齊全有效的保險、限位等安全設施和裝置。對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應當進行定期效驗、檢修,並作出記錄。

應當對設備至少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並作出記錄。在對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做到設備始終處於良好的狀況,安全裝置動作靈敏、可靠。

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後,方可重新投入使用。由於出租方原因致使機械在使用安裝、拆除過程中安全措施不力或違章操作造成事故的責任和由此而發生的費用,由出租方全部承擔。

(3)負責向甲方及時提供設備基礎圖紙、合格的預埋件和經安裝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並加蓋公章的安裝、拆卸方案和技術措施。

(4)設備進場,應及時如實提供設備相關資料(特種設備製造許可證或安全認可證、產品出廠合格證、使用説明書、最近一次的檢測報告、自檢合格證明)和設備安裝相關資料(營業執照、起重設備安裝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作業人員資格證書、輔助機械的定期檢驗證明和起重性能表)的原件及複印件供甲方查驗,並對資料的真實性負責。

(5)設備的安裝、頂升、附着,必須由同一個單位完成。設備安裝、拆卸單位必須取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相應的起重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企業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安裝、拆卸和頂升加節前,乙方應當書面通知甲方;作業過程必須嚴格執行經批准的安裝、拆卸方案,並應由專業技術人員現場監督;安裝完成後,應當由安裝單位和乙方自檢,出具自檢合格證明,經具備相應資質的檢測單位檢測合格,並向乙方進行安全使用説明,辦理驗收和相應的備案手續。

(6)負責對操作人員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及時糾正違章行為;負責為本單位操作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正確使用;嚴格執行設備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好設備日常的維修、保養工作,並做好相關記錄。

(7)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

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對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8)操作人員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冒險作業;發現直接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有權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措施。

(9)負責為單位現場作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和意外傷害保險,並承擔工傷保險義務。

6、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7、補充條款:

出租方(章): 承租方(章):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或委託代理人(簽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範文二

為保障從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健康,給外來承租或承包單位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經營環境,明確租賃(承包)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權利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具體條款如下:

一、租賃(承包)單位

出租或發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或承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二、甲方的權利

(一)有權進入乙方生產作業場所檢查安全生產工作,調閲有關資料,向有關單位和人員瞭解情況。

(二)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違章、冒險作業等安全生產違法行為,當場予以糾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三)有權對檢查中發現的事故隱患,責令乙方立即排除或者對乙方下達整改意見。

三、乙方的權利

(一)依法自主行使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二)有權要求甲方統一協調涉及雙方的重大安全生產問題。

四、甲方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規定的生產場地和設備設施。

(二)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五、乙方應承擔的責任和義務

(一)應當具備《安全生產法》、《職業病防治法》和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得擅自將承租或承包標的物轉租(轉包)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將產生職業病危害的作業轉移到甲方。

(二)應自覺接受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部門的監督管理;按照《安全生產法》的規定主動配合、支持出租或發包單位對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主動配合、支持企業的安全監督管理;對生產經營項目、場所的事故和違法行為全面負責。如因承租或承包單位的責任造成的工傷事故或其安全生產違法行為導致出租或發包單位被地方政府處罰,承租或承包單位應按罰款額賠償出租或發包單位,當月單項結算,並承擔其它相關責任。

(三)應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從業人員的權利,不得因從業人員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檢舉、控告或者拒絕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以及在緊急情況下停止作業或者採取緊急撤離措施而降低其工資、福利等待遇或侵害從業人員的合法權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事宜;保障《安全生產法》賦予工會依法組織職工參加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的權利。

(四)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應當履行《安全生產法》第十七條規定的六條職責:

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4、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5、組織制定並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及時、如實地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五)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包括用於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消除隱患、治理有害作業環境、配備勞動防護用品、進行安全生產培訓的經費等,應予以保證,並對由於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後果承擔責任。

(六)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規定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本單位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從事特種經營的,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依照規定由政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後方可任職。

(七)應當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從業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八)應當教育和督促從業人員嚴格執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並向從業人員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事故應急措施,工作過程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後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相關待遇。

(九)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方可上崗作業。

(十)應遵守《安全生產法》以及其它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

六、約束條件

(一)為有效保證本協議的實施,經雙方平等協商,承租或承包單位應向企業每年繳納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元。

(二)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由企業安技部根據監督管理情況,按照《承包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考核規定》的規定進行年度考核,並返還承租或承包單位繳納的安全生產風險保證金。

七、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乙方在甲方從事建築施工和危險物品的生產、經營、儲存業務的,雙方應當按照《安全生產法》、《建築法》、《消防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協商約定以下條款:

八、仲裁

如若甲乙雙方對本協議的執行發生異議,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如若協商無法解決,由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九、本協議書經甲方和乙方法人代表簽字後生效。本協議書1式6份,甲方4份,乙方2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租賃範文三

廠房、生產設備租賃安全管理協議書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聯繫方式:

為了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進一步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管理原則,在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及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的前提下,明確雙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責任,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簽訂如下協議,並共同遵守執行。

1、 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賃的廠房及生產設備可供承租人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2、 雙方職責、權利及義務

(1) 甲方

1、甲方對所提供租賃的廠房及生產設備,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提供租賃的房屋或場所確保有基本的消防設施;

(2)確保有暢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 確保提供的出租廠房內有基礎配電設施,並符合相關行業標準,且保證場所內線路佈置的安全合理。

2、甲方作為出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權進入乙方經營場所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並將整改的結果告知甲方。

(2)甲方有權知道乙方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時,其裝修的總體方案及相應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發現乙方有從事非法生產經營活動時,有權向相關部門檢舉,且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

(4)甲方有權對出租場所內的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相關的協調與監督。

3、甲方作為出租方有義務向乙方及時傳達政府相關部門的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

(2) 乙方

1、乙方在租賃場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是安全生產的責任主體,應負有下列安全責任:

(1)乙方確保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在國家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和條例規章規範的範圍內進行。

(2)乙方確保不將設備設施等生產經營項目發包或轉租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安全資質的單位或者個人。

(3)乙方從事生產、倉儲等經營活動,確保符合安全生產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通過消防部門的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後,方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4)乙方確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暢通,且不在配電箱、消防栓、滅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設備設施的取用。

(5)乙方在租賃場所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時,確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並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險特性。

(6)乙方租賃場地用作開設餐廳、旅館、娛樂場所等,確保場所內(除廚房內可存放少量的瓶裝煤氣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險化學品。

(7)乙方確保不在租賃場所進行私自隔間、隔樓等違章搭建,嚴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現象發生(“三合一”場所指企業員工集體宿舍與生產作業、物資存放的場所相通連的家庭作坊式的企業;“多合一”場所指集生產加工、儲存、經營、生活住宿等為一體的場所)。

(8)乙方確因生產經營需要,在場所或倉庫內存放少量危險化學品的,確保事先通知甲方,並經過甲方同意許可,同時告知儲存的種類、數量及採取的防範措施。

(9)乙方確保對所承租的場所進行日常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並定期向甲方通報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如:作業場所積聚的雜物、灰塵時候每日清掃;電線是否老化,接頭是否裸露;插座迴路是否裝設漏電保護器;電器線路及設備接地(接零)保護是否可靠;危險化學品的儲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暢通等。

(10)乙方確保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應經專門機構培訓合格後持證上崗。

(11)乙方確保對其場所內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安全標識及告知其員工,並進行全員安全培訓,使全員具備本崗位的安全生產知識和技能。

(12)乙方確保建立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2、乙方作為承租方,享有下列權利:

(1)乙方有權利對甲方提供的租賃場所內的基本安全設施進行檢查驗收確認。

(2)乙方發現基礎設施存在有安全隱患存在時,有權要求甲方協助乙方進行整改,並積極配合採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當隱患無法排除時,乙方有權向上級主管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及相關政府部門彙報,並停止生產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根據自身生產經營的實際情況,將部分經營場所再次轉租給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或者相應資質的單位和個人(下稱丙方)。但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轉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由乙方負責。

3、乙方作為承租方,有下列義務:

(1)乙方有義務積極配合政府相關部門的安全執法檢查,並對檢查

中指出的問題進行及時的整改。

(2)乙方有義務全力配合並參加甲方組織開展的安全活動及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3)乙方有義務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訓,以及參加公益性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3、 法律責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乙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導致甲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其責任應由甲方自行承擔。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甲方有權提前解除合同並收回租賃場所及設備,所造成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所有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責任,而給甲方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甲方有權通過法律途經追索賠償。

4、 簽訂本協議

(一)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二)甲乙雙方均需提供真實有效的營業執照或身份證明文件。

(三)甲乙雙方均應在簽訂處簽字並蓋章或壓手印。

(四)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訂後即刻生效。

(五)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向所在地任命法院提起訴訟。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標籤: 協議書 租賃 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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