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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吊吊車租賃合同(精選13篇)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精選13篇)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1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塔吊租賃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精選13篇)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承包方式: 包安裝、包機械、包資料、包檢測、包維修、包操作、包食宿、包安全 、包撤出 。

二、租賃的名稱 、型號、規格、數量:

三、租賃期限及費用:

1、期限:租賃期暫定12個月(最短工期6個月)。租賃日期計算:塔吊安裝、調試正常並經有關部門驗收合格後,交付使用之日起計至甲方通知拆除之日止(臨時啟用或者春節期間不計租賃費)。安裝期應在塔機基礎澆灌完成 天內完成。

2、租金費用:租金包括每台塔機合格開機操作工人工資、施工期間標節頂升加固及操作等,所有維修保養和配件費用、安全施工措施費、保險費、檢測費、資料費、食宿、暫住户口登記費、勞動、安全部門檢查等所有費用在內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月。塔機進、出場費用、安裝費、拆卸費、運輸費、塔機預埋件費用及辦理備案手續等費用按每台計算: 元/台 。並由具有專業資質的單位進行包安全操作。

3、塔吊自檢合格後,憑雙方在“機械交接單”上簽字確認的日期為塔吊開始計租日期。

四、付款方式

1、進出場等費用:塔機進場安裝完成並取得甲方認可,承租方付一半給出租人該型號塔機進出場費。

2、租金:樓層達到主體封頂後甲方支付給乙方前期租金的50%,主體竣工驗收後支付給乙方使用合計租金的80%,佘款在塔吊拆除後三個月內付清。

五、甲方職責

1、根據乙方所提供的廠家塔機基礎圖紙要求,負責塔吊基礎施工,協調乙方作好地腳預埋件的預埋和塔吊附着臂預埋件加工製作、安裝、拆除。

2、負責塔機安裝、拆卸場地障礙物的清理,並提供電源至塔機附近。

3、對乙方工人違反有關規章制度及合同條款時有單方處置的權力。

4、負責協調塔機吊運次序。

六、乙方職責

1、確保所提供的塔吊設備性能安全可靠、零部件齊全(包括基礎及附牆預埋件、連牆杆等)。

2、嚴格按照國家相關部門規定的安裝、操作及拆卸安全規範、規程要求進行安裝、操作及拆卸。

3、負責塔吊機安裝、拆卸施工方案編制審批備案手續、其申報驗收手續辦理及特種機械檢測。

4、提供安裝、拆卸的企業資質、營業執照、拆裝操作證、現場管理班子名單及拆裝等技術資料作為甲方工程入檔資料,並配備具有上崗操作證且經驗豐富的開機操作工,操作工必須24小時隨叫隨到,操作工不能故意窩工,由於操作工造成的原因,損失乙方負責.

5、服從甲方的安排與管理,並按甲方協調要求各工種的物料吊運,確保施工按計劃,保質保量按時完成,對沒有配合甲方的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辭退更換該人員。

6、負責填寫塔機的安裝及運行記錄,確保塔吊的常規保養和及時維修(含更換零配件,但塔吊的常規保養、頂升加固應利用空閉時間進行且不耽誤甲方工期)。

7、本租金價已含安全生產費用,乙方應採取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管理、安全教育、安全督促、施工人員人身保險等均由乙方自行組織實施。乙方若在施工過程中發生不安全事故(包括乙方工人和第三方受傷害人),乙方應負責及時處理並承擔所有責任包括經濟責任,若乙方未能及時處理引起爭議影響甲方聲譽和工程進度,甲方有權從乙方租金款項中先行扣付賠償給乙方工人或第三方。

8、負責操作、指揮人員的安全教育、班前教育、辦理班組人員的暫住證、勞務、計生、上崗證等手續及費用。

9、乙方在接到甲方的書面拆機通知後伍天內必須進場拆運完成,若乙方不能及時拆運,每延誤一天應賠償甲方人民幣500元。超過拾天,甲方有權組織拆運,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場地無法拆除、安裝,均由甲方負責)。

七、其它約定

1、若塔機發生機械或電路故障等,乙方應及時組織人員搶修,並確保5小時內完成。如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8小時,甲方有權扣除影響當班的租金;一個月內影響甲方正常施工超過72小時,甲方有權扣除乙方十天租金。

2、乙方施工中應教育工人遵紀守法、文明施工,遵守工地安全、文明管理規定。與各施工班組團結協作。若本班組吵架、鬥毆的每人次予以罰款陸壹仟元,與其它班組吵架、鬥毆、羣架的,不管事由與否,每人次罰款壹仟元。情節嚴重的送公安機關處理。

3、乙方操作人員不得違規操作,如發現有違規操作一次處罰貳佰元。

4、乙方人員上下班途中任何事故與甲方無關。

5、本合同承包內容嚴禁轉包。如乙方違約轉包,甲方有權解除與乙方所籤的合同。合同內所有費用按 50 %結算,同時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誤等所有的損失。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正當理由未按期付款,乙方有權拒絕操作。

2、乙方不按本合同規定違約的,應賠償甲方因此所造成的損失。

九、其它

本合同履行中未盡事宜或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均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訂地點:項目部 簽訂時間: 20xx 年 月 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蘇州中材伊拉克鋼結構廠項目部_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協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承租以下設備達成協議:

一、 設備的使用地點及工程情況:

本設備使於____蘇州中材伊拉克鋼結構廠___,地點位於__伊拉克蘇萊曼尼亞工業園區內

二、 租賃設備概況

1、設備名稱:汽車吊

規格型號: QY50B _型汽車吊

數量(台)____1_____台

租賃金額:___16000____ 美元/每月

租賃金額:___800___ 美元/每日

2、設備名稱:汽車吊

規格型號: QY30 _型汽車吊

數量(台)____1_____台

租賃金額:___6000____ 美元/每月

租賃金額:___360___ 美元/每日

3、設備名稱:汽車吊

規格型號: QY35 _型汽車吊

數量(台):____1_____台

租賃金額:___6500____ 美元/每月

租賃金額:___360___ 美元/每日

4、設備名稱:汽車吊

規格型號: QY25 _型汽車吊(5節臂)

數量(台)____1_____台

租賃金額:___6500____ 美元/每月

租賃金額:___360___ 美元/每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承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規的有關規定,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本着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1、吊車主要用於甲方施工地點的吊裝工作

2、租賃期內的吊車改變工況、吊裝準備、在合同作業地內的段距離行走、因氣候和待料等原因造成的閒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日等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

五、使用日期和工作時間:

1、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暫計 月。(以工地實際簽單為準,車輛進場後三天不開工開始算租金)

2、租賃期滿甲方需繼續租用,提前3日另行簽訂吊車租賃合同。

六、使用方法:

1、甲方提供試用期間符合吊車要求的國際燃油(柴油)。

2、甲方免費提供乙方吊車在甲方工地的安裝、拆卸、移位、吊裝的名號作業所需的機械、路基板及輔助材料和行走場地。

3、吊車發生故障乙方應及時積極進行搶修,甲方配合搶修。每月修理和保養為貳天,超出按天扣除租賃費。

4、在使用過程中如需轉移到合同約定用車地以外的場地使用,雙方另行協商,費用另計。

5、甲方提供吊車機組人員的住宿、伙食並解決用車當地的上下班交通工具。

6、甲方提供隨車配件及工具的存放場所,並負責保管工作,因保管不善發生的損失應承擔賠償責任。

七、進退場

1、甲方負責提供在用車所在地的運輸路線,並負責辦理乙方設備、人員的進出場手續。

2、乙方應及時組織吊車的卸車、組裝和出場前的拆除、裝車。由於甲方場地、輔助車輛等原因造成的乙方吊車不能按期出場,造成的損失有甲方負責。

3、進出場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八、費用及單價:

1、進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

2、租賃費用: 元/月(人民幣大寫 )

3、日單價:月租金/30此價格為不開票價格

4、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法:

⑴、乙方設備進場時,甲方即向乙方支付進出場費。設備完工做好結算,甲方即向乙方支付全額租賃費用。

⑵、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時間按時付款,不得以業主未付款或本公司手續繁忙為藉口延期付款,否則,乙方有權停止吊車作業。

⑶、實際使用少於一個月且吊裝結束,租金費用按一個月結束不變,甲方應允許乙方吊車提前出場。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4

承租方: (簡稱甲方)

出租方: (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 噸吊車,數量: 台。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 。

三、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四、甲方同意支付乙方設備進出場費用 元整。

五、税後計收費標準 元/月,沒有滿月按 元/天計算,租用費用按月付款,租賃時間每滿一個月時,承租方在三天內匯入出租方指定帳户。甲方退場當天結清所有月租金,如未結清乙方有權不退場,並按月租價的2%收取每天的滯納金,結帳時乙方不提供正式發票。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 甲 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 甲 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施工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 甲 方負責。

六、施工現場的場地條件、吊裝條件及吊具均由甲方負責。

如需夜間施工,甲方必須做好充足的照明工作。乙方機械進場後,如因上述問題不能起吊,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七、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餘該吊車的保衞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八、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的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弔”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吊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九、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返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鈎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鈎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3天維修、保養車輛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本合同經雙方簽字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二、價款全部結清後本合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打印2份(每份2頁),雙方各執正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5

甲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現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機械名稱及規格型號:

乙方向甲方提供隨車吊車______輛,型號:_____________,車牌號____________,用於甲方承建的____________工程施工。

二、租賃期限:

乙方車輛按實際進場開始時間計算,租賃期限______個月,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開始,到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束。實際租賃期限按實際工作時間計算,如果到期後繼續使用,按實際使用天數計算費用。

三、設備施工內容、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四、租賃費用及結算:

1、租賃單價____________元/月。台(____________元/月.台,進出場費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元由甲方承擔,燃油、食宿由甲方負責,車輛其它一切費用(維修費、保養費、證件費、配件費等由乙方承擔,租金不含税金。

2、結算:每月底依據甲方工區籤認的設備使用統計表,經工區隊長簽字交機電部審核,由計合部對本月辦理計價事項,各部門依據合同約定核扣相關費用、領導審批、財務結算。

五、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人員必須遵紀守法。堅守工作崗位,積極主動與甲方搞好配合。服從現場領工員調配指揮。

2、乙方必須持證上崗,遵守行車安全法規和項目部的規章制度,因操作不當、機械故障、私自工區內出車或開到工區以外區域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要加強車輛維修與保養工作,即設備完好,否則每缺勤1天按1000元/天核扣租賃費用。

4、乙方配備司機2名,24小時待命,並負責設備的保養、維修工作並自行採購配件。

5、設備在工作中若出現問題需修理時,必須立即通知甲方現場領工員及乙方現場負責人並及時處理,不得隨意停機。

6、如果因乙方設備技術性能、故障率高等原因造成不能滿足甲方施工生產需要,甲方有權提前退租。

六、其它

1、甲、乙雙方在履行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儘量本着誠實守信、有利於合同履行為目的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後生效。

3、無正當理由不得提前終止合同,一方確因客觀原因需要提前終止合同時,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4、一方違反本合同,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由違約方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5、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份數:本合一式______份,甲方______份,乙方__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

經雙方協商,乙方同意將起重機租給甲方。為明確有關事項,簽訂如下租賃協議,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起重機名稱、規格、數量及技術狀況:

履帶式起重機(壹)台,額度起重量(80)噸,型號(主臂43m),帶副鈎。

租賃期限:

20__年月日至20__年月日,暫定月,甲方因工程需要延長租期,再協商。

租賃機械使用地點及用途

1、使用地點:

2、用途:

四、租賃和租金結算:

1、租金:月租費大寫整。進場費大寫(五萬元整),履帶吊進場後付

清;價格不含税金。

2、租金計算方式:吊車進場拼裝完畢,具備吊裝能力開始,開工時間由甲方,開工單,計算租金:工作滿一個

月,日內結清租賃費用。超過日,甲方每天月租金的5%的延遲金付給乙方。

五、雙方責任:

1、甲方應該按協議支付租金,無任何理由延期支付租金。

2、車輛在現場的安全保衞工作有甲方負責。甲方配備有經驗的起重工,並提供鎖具,應嚴格按起重機操作規程

指揮,若因甲方原因造成機械或人身傷害事故,因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3、甲方不得將機械轉租變賣或抵押,否則乙方有權終止協議,造成的後果由甲方負責。

4、甲方負責履帶吊的燃油及吊車司機食宿,吊車進退場時免費派人員及吊車配合乙方拆裝吊車。

5、甲方提供乙方可安全的施工場地,因路面橋面塌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一)乙方責任;

1、乙方提供的起重機必須是合法及技術情況良好的機械,乙方操作人員應具備國家規定的各種安全操作合格

證。

2、配備兩名操作人員,操作人員應聽從甲方的工作安排。

3、租賃的起重機所有權屬於乙方,乙方有權對機械進行檢查保養,甲方應提供方便。

4、在甲方未按協議支付租金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停機並終止協議。

5、在租賃期限內,起重機的維修,保養由乙方負責,並承擔所有發生的費用;每月維修時間為二天,如超出二

天以上所發生的維修時間在月租費中扣除。

6、乙方必須保證甲方的工作要求,在起重機出現問題是,乙方應及時維修。

7、如因車輛本身事故或乙方操作人員責任造車的安全事故,其責任和費用由

乙方承擔。

六、合同事宜

其它未盡事宜,有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如發生異議,雙方均可向各自所

在地方法院起訴。

2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租賃期滿,租金付清,協議自動失

效,傳真與原件具有同樣的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日期日期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 方:

單位地址:

乙 方:

單位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及義務關係,按照平等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機械名稱、工作地點、使用期限、機械數量

1.機械名稱: 履帶式起重機

2.設備工況: 。

3.設備數量: 。

4.項目工作地點: 。

5.吊車預計進場時間: 年 月 日,具體進場時間以進場時間以甲方書面通知為準。

6.使用期限: 個月,不足 個月按 個月計算並收取費用。

第二條工作內容

甲方使用乙方設備用於: 甲方對於乙方 履帶式起重機的起重性能表示認可。

第三條費用的確定及結算方式

1.包月使用價為 元/月(人民幣大寫: 整),非乙方原因月使用費不變。

(1)該包月價格為不含税價格,如甲方需要開具發票,單價需按要求税點上浮,即甲方需要另行向乙方支付相應的税金。

2.本次吊裝技術服務的機械進場費為 元(人民幣大寫: 整)。吊裝技術服務的進場費及出場費均由甲方承擔。

3.付款方式:

(1)合同簽訂後,甲方支付進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款到帳後,乙方發車。出場費 元(人民幣大寫: 整),由乙方於 向甲方支付。

(2)工程款按月結算,每月付款時間不超過當月7日,如超過7日未支付上月工程款,乙方有權停車,停車期間費用正常收取。工程結束後7日內款項一次性結清,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以未付金額為基數、按每天千分之一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付款方式為 。

(4)付款確認,乙方收款指定 為乙方合法聯繫人,電話: ,其餘人員均為無效。

4.吊車主機及全部附件到場組裝完畢,做完負荷試驗具備使用條件後開始計費(如因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吊車無法組裝,則從乙方吊車全部配件運輸完畢後第三天開始計算使用費),至吊車作業完畢甲方書面通知停機時,停止計時計費,否則視為設備仍處於工作狀態,正常計時收取費用。

5.機械使用超出約定使用期限後,甲方不再繼續使用時,乙方設備退場當月按天計算機械使用費,使用費計算方法按日使用費×實際超出天數計算,其中日使用費=月使用費÷30(無論吊機是否工作)。

6.對機械工作時間的約定,每天工作時間 小時,每月不超過 個小時,超出時間按加班累計計算,每 小時為一個台班,每台班 元整(人民幣大寫:整)。

7.合同期間按照日曆自然月計費使用費用,工地阻工、待料窩工等非乙方吊車自身原因造成的閒置,經甲方安排的節假日休息等狀況,均視同正常使用計費收取。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辦理現場業主方要求的各種證件、施工手續並承擔費用。

2.負責協調現場業主或其他單位,為乙方施工提供良好的外部環境,提供吊車進退場的必要通道,有第三方阻攔時負責協調排除阻攔,如產生費用由甲方承擔。

3.負責施工中的技術交底、吊裝指揮、提供吊裝方案。

4.負責按乙方的要求對施工現場進行墊實、清理,負責對地下設施(如地下管道、地下電纜)、空中障礙(如高壓線等)向乙方進行詳細的交底並負責處理。

5.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工況改變、現場移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所需的吊機、一切工具及輔助人員並承擔費用,並對中間轉場時運輸過程中乙方的設備財產安全負責。使用期間起重機現場移位時的拆、裝、運輸時間計入工作時間,月使用費照計。

6.使用期間,甲方負責車輛的保管、使用、管理、調度。

7.負責起重機施工開工單、任務單、停用單、結算單的簽證工作。甲方人員為手續經辦人,負責乙方一切工作手續。如甲方無故拖延乙方手續辦理,超過三天,並甲乙雙方無法協調的,則視為甲方按照乙方出具結算金額進行結算,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即為雙方最後的結算金額,甲方需按照乙方出具的結算金額向乙方支付租賃費。結算可書面、掃描或電子郵件、傳真等形式辦理。

8.人員食宿和車輛燃油由甲方提供。

9.合同履行到約定期限,甲方確認不再繼續使用,需提前10天書面通知乙方,明確具體退場日期。如甲方繼續使用,提前7天簽訂補充協議。施工完畢後,由甲方協助乙方設備儘快出場並辦理出場手續。

10.合同期間因外界的干涉及自然災害(颳風、下雨雪等)因素造成的停工、停機等待的,使用費(台班費)正常計算。

11.在施工現場甲方不得故意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如有損壞,由甲方承擔全部經濟損失。

第五條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負責提供的起重機須手續完整,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和要求,各種證件齊全有效(含車輛正常保險)。

2.乙方的起重機操作人員必須是經過培訓合格,並取得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證件。

3.乙方組織實施設備的進出場,負責提供起重機到達施工現場後卸車組對、離開施工現場時拆解裝車相應的司機人員並提供技術指導。

4.負責提供起重機技術參數。

5.負責起重機的維護保養,保證其正常運轉,安全裝置齊全、準確、靈敏、可靠。

6.起重機出現故障時乙方應及時排除故障,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

7.機械維修由乙方負責並承擔費用,每月2天維護保養時間(每月維修兩天內不扣台班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超過2天以上部分天數,按平均月使用費(每月按30天計)標準從當月使用費中扣除。

8.服從甲方管理,遵守甲方施工現場和廠裏的各項管理規定、操作規程,保障施工安全。

9.施工中應主動與現場其他單位搞好協調配合。

10.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有權隨時停止吊裝作業,停車期間一切損失由甲方全部承擔。

第六條安全生產

1.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管理。

2.施工中雙方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確保施工安全,不準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指揮人員應立即制止,對於違章指揮,操作人員有權拒絕執行。堅持實施起重機械“十不弔”。

3.甲乙雙方應根據甲方施工實際情況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操作人員疲勞作業。

4.為確保起重機、設備安全,雙方對工作區域的障礙物都有看護責任。

5.吊裝作業前,甲方將施工現場地面、地下設施情況、吊裝物品重量向乙方操作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因甲方的申報不清、指揮失誤或安全措施未落實造成的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和損失。

6.兩台或兩台以上吊車配合吊裝設備時,因指揮失誤造成的吊車機械損壞和操作人員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7.安全責任劃分原則:吊鈎以上(即起重機操作)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吊鈎以下(技術方案、平衡樑、吊耳、捆紮、索具、吊裝指揮、吊件結構、地耐力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由甲方負責。

8.如發生人身或機械事故,由雙方共同調查處理,事故損失由責任方承擔。

9.遇有大風(大於8米/秒),大雨、大霧等影響安全作業的惡劣天氣時,起重機必須停止作業。

第七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機械在施工現場受損、被盜,甲方應當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包括乙方因此無法從事其他業務而遭受的經濟損失等。

2.如甲方延遲付款,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本合同第三條第3款第(2)項的規定,支付延期付款違約金,甲方支付違約金不影響其應當繼續支付已發生的吊車使用費。

3、如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乙方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律師費、訴訟費、調查取證費、交通費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爭議解決方式

與本合同有關的所有爭議,雙方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的認定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2.當不可抗力發生後雙方應迅速採取措施,儘量減少損失,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十條其它約定事項

1.起重機使用期間的所有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有轉租、抵押和變賣等任何形式的處分。

2.在機械使用期間,甲方應承擔非乙方原因而造成的第三方的損失及因此而造成的乙方機械損壞、停置損失(如乙方設備被第三方扣押等)。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結算付款,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合同。

4.吊車續用與退場:甲方確定吊車到期後仍需使用的,需提前7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經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後,方可繼續使用乙方吊車,若甲方未提前10天以上書面通知乙方,則乙方視為到期退場。乙方在預計使用期滿時將吊車調離,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生效,費用付清後自動失效。

6.本合同內容的一切修正、補充均以書面形式為準,並由雙方簽字蓋章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章): 乙方(章):

地址: 地址:

法人代表或 法人代表或

法人授權代表: 法人授權代表:

經辦人: 經辦人:

聯繫電話:      聯繫電話:

開户名: 開户名:

開户銀行: 開户行:

賬 號: 賬 號:

税 號: 税 號: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8

承租方:(甲方)

出租方(機主):(乙方)

簽訂日期:簽訂地點:

根據甲方工程施工需要,租用乙方設備,在平等、互利、互願的原則下,經兩方友好協商,達成合同如下:

一、租用設備

a、設備名稱:吊車規格型號:QY25EI、QY20EI、QY16EI、QY8EI數量:按現場實際情況

二、擬租用期限:

臨時租用(按小時計算,每次租用不低於4小時,達不到4小時按4小時計算)

三、租金及結算

1、租金

a、按小時租用:25T=200元/小時、20T=180元/小時、16T=140元/小時、8T=100元/小時(此單價已包含工作產生的所有費用)。

2、設備的進出場費承擔方式:乙方承擔。

3、起租時間從設備到甲方施工現場第1日起計算,每月20日為租金結算截止日期,30日前辦理相關結算手續,每月付清當月結算租金,結算時乙方提供税務發票。

四、兩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設備的技術狀況必須完好,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無跑、漏、冒、滴現象,噪音及排氣符合環保要求。

2、乙方應配1名技術熟練的、持有效操作證件的司機,甲方提供住宿,生活費乙方自理。如果司機的技術水平和設備能力達不到甲方業主或工程監理的合理要求時,經甲方提出,乙方必須及時按要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清退該設備,並解除合同。

3、租用期內乙方司助人員必須服從甲方現場人員的合理調動,服從甲方的日常管理,否則甲方視情節輕重可處以100—500元/次的罰款。乙方司助人員因個人行為違法亂紀的,由乙方負責。

4、乙方的操作司機應有識別該施工任務潛在危險源的能力,甲方有告知該項目存在危險源的義務。該項目可辨識的危險源(安全、環保等)是安全。

5、設備台班以甲方現場指揮、調度員籤認的運轉記錄為準;工程量按甲方相關部門確認的計量為準。甲乙方兩方現場負責人相互籤認運轉記錄,以確保租金結算的準確性。

6、乙方對設備的運轉、存放安全負責。乙方司助人員應熟知該設備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格按章操作,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乙方原因(司助人員操作不當、設備運轉、存放等)造成事故的,損失由乙方承擔;由甲方指揮失誤造成事故的,損失由甲方承擔,但不減免乙方的責任。

7、乙方設備的附屬油料、配件、維修可由甲方代購,月末從租金中扣除。乙方的材料費和生活費借款不得超過未付租金的80%,否則不予借款。借款須經機主書面同意。

8、租賃期內設備的所有權為乙方所有,甲方只有使用權,甲方不得對設備進行銷售、轉讓、轉租、抵押或採取其它任何侵犯設備的所有權行為。

9、司助人員工資、勞保等由出租方(機主)負責。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處理

1、如一方提出變更、解除合同,必須提前15天向對方聲明,並徵得對方的同意方可解除合同,否則造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2、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兩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應向甲方企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六、其他:

1、甲、乙兩方應認真履行合同,如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經濟、法律責任。

2、本協議兩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兩方結算完畢後自行失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兩方各執兩份。

4、未盡合同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現行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甲方:乙方:

設備主管:司機:

電話:電話: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吊車安全施工,明確雙方安全職責,根據雙方共同協商, 特簽訂本安全協議,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執行。

簽訂 時間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止。

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保衞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甲方責任:

1.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出租用吊車申請,並提供所吊運物件安裝的時間、地點、形狀、尺寸、重量、調運安裝距離及吊車站位等細節情況。

2. 甲方負責根據現場情況具出安全技術交底,並監督實施。

3. 晚間施工甲方負責提供足夠的照明。

4.調運安裝時,甲方應派出相關負責人到場。

5. 甲方負責調運、安裝過程中施工協調工作。

乙方責任:

1. 乙方依據甲方提供的相關情況和吊裝物件的各項技術參數,派出專業人員和專職吊車司機到現場勘查,使用符合規格的吊車。如果乙方使用的吊車起重性能因比上述吊車的起重性能低而引發意外事故,由乙方負全責。

2.乙方對所提供吊車必須保證車況良好,各種保險、限位齊全有效。大型吊車由專職駕駛人員持證上崗操作,設專職人員指揮。否則由此引發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必須提供能吊裝單根構件重量的合格吊索具、卸甲等,並提供吊索具和卸甲等設備的合格證和質量證明文件。如因吊索具、卸甲等設施出現問題、發生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對自方車輛在場外道路上安全駕駛負責。

5.乙方對自方車輛在施工現場行駛安全負責。如因碰撞、碾壓現場人或物,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由乙方負全責。

6. 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租賃資質和營業執照、操作人員的操作證複印件交甲方存檔,並保證其真實有效。

7.進入現場人員必須必須帶好合格的安全帽,登高作業必須繫好合格安全帶,聽從甲方等現場人員的管理和指揮。

遇特殊意外情況,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處理。但不得盲目蠻幹,必要時請專家進行方案論證,拿出合理的方案後再行施工。

本安全協議一式四份,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用,雙方簽字蓋章生效。甲乙雙發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地址: 地址: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10

承租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在平等、自願前提下,本着配合、協作、互利的精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為明確承租人(甲方)與出租人(乙方)的權利義務,保證租賃設備安全、有效地使用,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甲方租用乙方塔吊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X項目及附屬工程的部分區域

2、工程地址:

二、租賃設備參數及費用:

注:每台塔吊的月租金包括租金20xx0元/月、塔司工資福利及保險費10000元/月、維修包乾費1500元/月;進退場、安拆及檢測費包括進場及安裝費11000元/台次、拆除及退場費11000元/台次、地腳預埋節5000元/台次、檢測費20xx元/台次。

上述價格為不含税價,税率暫定8%,最終以當地税務文件為準計算含税造價,此税費由承租單位代開代繳,出租單位提供相關資料配合承租單位辦理有關代扣代繳手續。

三、租賃期間:

出租方將租賃物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交給承租方使用之日起至承租方退租之日(通知乙方退場並停止使用之日)止,每台塔吊平均租賃時間約 五 個月。

四、租金、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租金計算方式:按月租賃費計算。自安檢部門驗收合格並由承租方書面通知出租方開始使用之日起計算租賃費,不足一個月部分,每台按:月租賃費÷30天×該月份

實際天數計算。冬季停工期間不計算租賃費,約定冬季停工期為當年11月1日起至次年的3月31日止。

租金計算標準:按元/(台·月)為單位計算,該租賃費標準包括租賃物主機及全部配置租賃費,地腳螺栓和標準節、非標節及附着的費用,及消耗油料、潤滑油料費用和塔吊司機的工資及伙食費用。

4.2租金總額:

本合同租金總造價約31500元/台.月* 台*5月*1.08(税率)= 元;

本合同進場費、安拆及檢測費為29000元/台次* 台次*1.08(税率)= 元

合同含税金額暫定為 元(大寫: 整)。

4.3塔吊進退場及安拆費包括的工作內容為租賃物進場、安裝、調試、檢測驗收、頂升、拆除、退場等全過程工作,此工作由出租方負責且費用全部包含在進退場費用當中,承租方不再發生任何費用。

4.4 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自租賃物安裝並驗收合格之日起開始計算租賃費,每月支付一次租賃費,當月的租賃費在次月的15日前支付至75%。租賃期結束後7天內結算完成,在之後的45天內支付至全部結算額的100%。在出租方提出付款申請時,必須向甲方提交代扣代繳税金所需的資料。

4.5 租賃物進、退場費支付:檢測合格後,進場費及檢測費與第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退場費併入最後一個月租賃費同期支付。

4.6租賃物進、退場時間、地點和費用

4.6.1 承租進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之時起24小時內,出租方將租賃物運到承租方工地指定位置。自進場之日起三天內安裝完畢並驗收合格且在建委驗收備案交付使用。

4.6.2 退租退場:承租方通知出租方退租之時,出租方在4天內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

4.7 租賃物的維修

租賃物的維修由出租方負責。租賃物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24小時,每月每台累計故障排除時間不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

4.8 租賃物的使用

承租方在使用租賃物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如因承租方違章指揮而造成的安全及機械事故由承租方承擔責任。

五、承租方、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1 、承租方責任及義務

1.1保證現場租賃物安裝及操作所需工作面,積極配合出租方解決出租方塔式起重機操作人員食宿問題,承租方無償提供每台塔吊三人住宿牀鋪,牀上用品及伙食費由出租方承擔;

1.2租賃物進場前提供工程現場平面佈置圖;

1.3嚴格按出租方提供的基礎資料進行基礎施工,向出租方提供真實的基礎施工資料;

1.4對乙方編制的塔吊安拆、附着、頂升包括塔吊基礎施工方案中涉及塔吊正常使用及現場配合部分進行審核。

1.5負責對租賃物周圍妨礙租賃物工作的電線、電纜防護工作;

1.6提供租賃物須用的電源至塔吊專用箱(距離塔吊不超過30米);

1.7負責提供滿足現場施工要求的信號工;

1.8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強迫操作人員違章作業,對於承租方違章指揮,出租方有權予以拒絕;

1.9負責塔吊進場、退場工地以內通道暢通,提供進場、退場必要的工作面及安、拆條件;

1.10 由於出租方人員不能忠實履行合同義務,承租方有權隨時要求出租方更換或增加操作人員,並不得給承租方造成損失。

2 、出租方責任及義務

2.1 提供新塔或近三年以內出廠的塔吊給承租方使用;提供釣鈎以上部分的鋼絲繩等索具(含維修及更換);

2.2提供租賃物的機械性能和技術參數、資料並符合現行國家規範要求;

2.3熟悉施工現場,根據施工現場條件和甲方使用要求,編制塔吊安拆、附着、頂升及基礎預埋施工方案,經乙方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簽字後加蓋單位公章。為塔吊安拆、附着、頂升的順利進行而採取措施所發生的全部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3 負責租賃物安裝,安裝完畢後組織有關部門驗收,驗收合格後,提供國家及赤峯市驗收備案的各種資料給承包方存檔;

2.4出租方配備的操作人員均須持有上崗所需的有效證件,應具備內蒙古有關行業管理要求素質及豐富的操作經驗,滿足本工程施工、安全生產需要,責任心強,聽從承租方的合理指揮、安排、現場協調;杜絕吃、拿、卡、要等不良行為的出現,一經發現嚴肅處理,每發現一次出租方自願交納罰款1000元/次,其中塔式起重機司機除具備操作證、身份證、暫住證、務工證外,還要有一人有電工操作證,以便於租賃物的故障維修,滿足施工要求,以上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健康狀況;

2.5 嚴禁塔式起重機司機將塔式起重機交給無證人操作,如果發現,出租方自願向承租方交納罰款20xx元/次,並對由此造成的事故負全部責任;

2.6出租方必須保證駐現場人員遵紀守法,遵守承租方現場的各種管理規定,出租方應為其人員提供必要的保險,並將其可以證明確已投保的證明文件提交承租方確認;

2.7 本合同簽訂後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進場安裝方案及保障措施提交承租方審核;

2.8 出租方配備塔式起重機司機不少於2人/台,且未經承租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換;

2.9 出租方要強化安全意識,抓好安全生產和杜絕一切事故發生以及打架鬥毆、酗酒鬧事、偷竊、違章、違法等不良事件,由於出租方原因造成施工中工程、財產、人身傷害(包括第三者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及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出租方承擔。出現安全事故,要按照規定保護現場並立即上報,不得私自隱瞞,並按照政府有關部門的處理要求處理;

2.10出租方提供機械設備應滿足工程施工、安全生產的需要,提供24小時服務;如出租方未按約定的質量標準提供出租機械設備或缺少有關設備附件等,致使承租方不能如期正常施工,出租方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承租方有權扣押出租方的進度款;

2.11負責租賃物進場、退場工地以外道路的暢通,自行辦理運輸許可等手續;

2.12 出租方在接承租方終止日後4天內將機械設備清運出場,承租方租用日期終止前一週提前通知出租方,明確塔式起重機退場的具體時間,該時間為承租方租賃終止時間,自收到退場通知之時起3日內將塔式起重機退場拆卸及保障措施方案提交承租方審核;

2.13 基礎預埋及附着部分承租方提前2日內電話通知出租方進行預埋,承租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2.14出租方每月對租賃物進行維修和檢查兩次,檢查資料報承租方存檔;

2.15 為充分體現與承租方合作的誠意,當業主撥款不及時,出租方自願集中本企業財力、物力保證工程正常施工,也不會因此影響工程進度。由於出租方不能滿足工期、質量、安全等要求自願退出,按實際發生台班數的50%結算,並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但承租方不能因本條而改變租金的支付方式和期限。

六、質量約定

7.1乙方安拆塔吊必須資料齊全,必須一次通過驗收,安裝質量達到合格。

7.2乙方切實熟悉現場條件和圖紙資料,編制切實可行的塔吊安拆技術方案,並要求安拆人員熟悉方案,並監督執行。

7.3塔吊安裝完畢,甲乙雙方共同組織對塔吊進行驗收,雙方驗收人員在驗收資料上簽字確認後方可投入使用,嚴禁使用未經驗收的塔吊。

7.4乙方嚴格按照國家和成都市現行技術規範、標準、規程執行,嚴格按照塔吊説明書的要求操作。

7.5乙方在施工現場必須配備專業管理人員,甲方在施工現場須配備專業工程師對塔吊安拆過程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於工作中存在的問題乙方應及時提出糾正方案並予以糾正,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絕甲方專業工程師的檢查,否則甲方有權下令停工,由此產生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七、違約責任

1、 未按承租方通知要求的時間、質量、數量提供租賃物而產生影響承租方施工進度所造成的直接和間接經濟損失,出租方予以賠償,承租方可以另行選擇出租方。

2 、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超過4小時,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租賃物發生故障修復時間每月每台累計超過48小時(含保養時間),每超過1小時,出租方向承租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3 、出租方未按承租方要求時間將租賃物運出承租方工地,發生租賃物損失由出租方承擔。延遲時間超過3天以上,每延遲1天,出租方將向承租方支付1000元/天的場地佔用費。

4 、如承租方未經出租方同意,有轉讓、轉租或租賃物資變賣抵押等行為,除出租方有權解除合同,限期如數收回租賃物外,承租方還應向出租方償付違約同期租金10%的違約金。

八、爭議解決:

本租賃合同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仲裁費用和勝訴方的律師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九、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在雙方代表簽字蓋法人公章後生效,在塔吊租賃相關費用付清後,本合同自行失效。

乙方(蓋章): 甲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11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出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一、施工...

承租方:_________(簡稱甲方)

出租方: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雙方共同協商,同意租用吊車,配合甲方吊裝,具體內容磋商如下:

一、施工機械名稱及數量:_________型_________噸吊車,_________台。

二、施工內容和地點:_________

三、租賃時間暫定_________天,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財務結算

1、計_____標準:_________元/台班,每天至少保證一個班,超出時間按國家標準,四小時之內為半個班,八小時之內為一個班。

2、進出場費:_________元(汽車吊即路途台班_________個班)由甲方支付。

3、嚴格執行任務單簽收制度,甲方須根據合同每天認真簽署任務單。簽單人姓名

4、付款方式:甲方在乙方機械進場前,支付_________元的預付款(進出廠費),_____到達甲方場地預付_________天_________元的預付款,以後每_________天付一?次,預付款_________元。

5、甲方必須在乙方要求的期限內付款,如逾期,乙方除按總費用的2‰每天計收違約金,還有停止吊裝或終止合同的權利,因此產生的一切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能違章作業,嚴禁超負荷起吊。乙方機械進場後,甲方須負責每天工作之餘該吊車的保衞工作,以免發生機械意外,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機械損壞或丟失(包括車上零部件),甲方要負責賠償。

六、甲方在吊裝中,必須指派具有起重指揮資質證書的起重工指揮,並在施工前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統一指揮信號,確保施工安全。如因甲方在吊裝指揮中的失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堅持做到“十不弔”,即:

1、超過額定負荷不弔。

2、指揮信號不明,重量不明不弔。

3、吊索和附件捆綁不牢,不符合安全要求不弔。

4、吊車吊重物直接進行加工的不弔。

5、歪拉、斜吊不弔。

6、工件上站人或工件上浮放有活動物不弔。

7、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無安全措施不弔。

8、帶稜角、刃口物件未墊好(防止鋼絲繩磨斷)不弔。

9、埋在地下的物件不拔、不弔。

10、非起重指揮人員指揮時不弔。

七、乙方機組人員應加強機械的檢修和保養,使機械處於良好的運行狀態,乙方機組人員應積極配合甲方,在不違反安全操作規程的前提下,除發生故障不能起吊外,應服從甲方指揮人員的指揮。責任劃分原則:吊鈎以上事故乙方承擔責任;吊鈎以下事故甲方承擔責任。

八、乙方機組人員自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必須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並且遵守甲方的工作時間和工作安排。如乙方機組人員故意懈怠,在有足夠佐證材料證明下,甲方有權要求更換更高素質的吊車司機。

十、在施工配合中如乙方機械發生故障,乙方應積極組織人員搶修。如甲方包月租用,每月需有2天維修、保養_____的時間,不得扣除租賃費,維修時間超過2天,按實際超出時間扣除租金,乙方不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十一、其它:

1、乙方機組人員在甲方施工期間,住宿就餐等生活問題由_________方負責。

2、乙方機組在施工期間所用燃油料,由_________方負責。

3、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發生的過路、過橋費由_________方負責。

4、乙方機械在行駛過程中所需的大型_____超限證由甲方負責。

十二、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價款全部結清後自動失效。如有未盡事宜,雙方磋商解決。本合同共打印四份,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理人(簽章):_________?代表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月__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12

承租方(簡稱甲方):

出租方:(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甲方向乙方承租機械設備簽訂本合同。

一、機械設備情況:

機械名稱: 數量: 壹 (台)

二、設備使用地點及工程項目:

本租賃設備僅限於在海南省市區西外環北路A段第二標段 市政工程。

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乙方擁有租賃設備的所有權,保證車輛的合法性。

2、甲方僅在租賃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範圍內擁有該租賃設備的使用權。

四、機械手情況:

乙方為甲方配備該設備操作手(具備相應駕駛執照),姓名才賢 ,電話號碼: 由甲方負責食宿,由 乙方負責該設備操作手工資。

五、租賃期限及租金結算方式:

1、自月年月日止,租賃期滿,甲方將設備完好交給乙方辦理退場手續,若甲方繼續使用,應在本合同期滿前五日內重新簽訂續租合同。

2、租賃期間原則上每天平均工作不超過8小時(摺合一個台班),每月累計不超過 240 小時,確因工作所需超出 240 小時應視為加班,按超出工作小時數計收加班租賃費。設備的租賃費按月結算(大寫)/月(或: 元/小時),如設備租賃期不足一個月,租賃費按實際天數乘以8小時計算,超出工作小時加班部分,另計收加班費。

六、租賃設備的運輸、使用、維修、保養和費用:

1、設備在租賃期間所需的內燃油料(柴油)由甲方負擔,其他耗油(機油、黃油等)由乙方負擔。

2、設備在租賃期間內由甲方使用,甲方應協助乙方機手做好設備的日常維修、保養,使設備保存良好狀態,維修費用由乙方負擔。

3、在工作過程中,機械手對設備故障不能排除,應及時通知乙方進行維修。

4、租賃過程中的安裝、保管、使用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七、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強迫乙方機手違規或超負荷作業。

2、甲方不得轉租或抵押該機械。

八、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提供性能好的設備。如車輛非法行駛或違規駕駛,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2、設備進入甲方施工現場後,乙方機手應服從甲方施工現場管理人員的調度與指揮,並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的規章制度,工作之餘外出應向甲方工地管理員請假。

3、乙方機手應按設備操作規程施工。

4、機械手應每日簽字核對甲方工地代表填寫的《機械作業表》,每月或租期結束將此表計算租金。

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都應向對方償付本合同租金 %的違約金。

2、若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支付租金或超期使用,乙方有權終止合同調回所租設備。

十、爭議的解決: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下列 種方式解決

(1)提交 仲裁委員會,根據仲裁的有關程序進行仲裁解決。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仲裁費用或訴訟費用及勝訴方的律師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十一、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乙雙方各執 貳 份,雙方簽字蓋章並在乙方收到甲方月租或預付定金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塔吊吊車租賃合同 篇13

承租方(甲方):x有限公司

出租方(乙方):x

甲方因施工需要租用乙方吊車,為明確責任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協商,特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一、吊車類型及數量:

吊車一輛;

施工地點:

使用時間:

二、租賃金和付款方式

租金:元/月;

付款方式:逐月支付,次月16日支付上月月租。

三、安全責任

1.在出租期間內對出租吊車具有使用權,但無所有權。不得轉讓、轉租、變賣或抵押乙方的設備,不得自行操作乙方吊車,如果因此發生事故或造成損失由承擔全部責任。

2.按雙方約定支付出租費用。

3.必須杜絕故意損壞或傷害乙方作業人員和設備的一切不良行為。

4.起重工(具有合格操作證)、鋼絲繩、枕木由乙方提供。

5.甲方提供機組人員的住宿和就餐。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因施工情況特殊,乙方必須提供兩名操作人員,乙方工作人員必須24小時全天侯待命,隨時全力配合施工班組作業,不得怠惰。

2、吊車使用期間,吊車施工所用的主燃油(柴油)由甲方提供,其它費用、油料一概由乙方負責

3.吊車操作人員必須服從工地領導的指揮,並遵守的有關規章制度。

4.乙方提供的設備必須保證運行正常,利用空閒時間保養設備。如果設備發生故障,乙方應立即組織搶修,或提供其他設備,不能耽誤施工,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5.乙方向甲方提供吊車性能表一份,操作人員證件複印件一份。

六、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定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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