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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精選21篇)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範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繫,辦理使用簽證單,並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後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範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弔”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鈎以上(含吊鈎)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鈎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併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確保工程施工順利進行,進一步明確塔吊使用過程中各方應履行的義務和承擔的責任,保障作業人員施工安全和各方財產免受損失,預防各類工傷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經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協議,以資共恪守。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塔吊使用範圍:鋼結構安裝工程、土建鋼筋混凝土工程。

四、雙方在使用塔吊過程中均必須遵守國家及省有關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相關作業規程,正確使用塔吊。

五、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特規定如下:

1、乙方在塔吊使用前必須委派專人與甲方聯繫,辦理使用簽證單,並安排具有操作證的吊裝人員(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

2、乙方在每次吊裝任務完成後必須補填塔吊確切使用起止時間及塔吊運行狀況記錄,雙方共同安排專人負責,以書面形式簽字確認。

3、根據國家及省的相關規定,任何一個使用方在吊裝前必須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相關吊裝內容的方案交底,相關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安全教育工作。

六、雙方在塔吊使用過程中,任何一方若發生安全事故必須立即採取措施搶救傷員,保護現場,控制事態發展,減少事故損失,並及時告知雙方項目部,本着“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其責任範圍劃分如下:

1、乙方不得在未辦理塔吊使用手續時擅自使用塔吊,否則,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2、乙方在吊裝過程中未按排具有操作證的起重工,司索工和信號指揮人員進行吊裝作業,由此造成的事故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吊裝使用過程中,必須遵守相應操作規程和吊裝“十不弔”規定,不允許超重吊物,歪拉斜吊,構件、散件必須捆綁固定牢靠,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事故由乙方負責。

4、甲已雙方在使用塔吊交接過程中,必須以書面形式確認塔吊使用工況狀態,確認的工況狀態作為甲已雙方使用塔吊狀況界定的依據。

5、塔吊工況界定不清時,可委託具有相應檢測資質的單位進行檢測確認。

6、使用方在進行吊裝作業前,除對自己吊裝人員進行安全教育、交底外,未按吊裝內容對塔吊操作人員(塔司)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吊裝注意事項交底和教育的,由此引起塔吊司機誤操作或操作不當引起的事故,由使用方承擔全部責任。

7、塔吊司機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冒險作業,在正常吊裝過程中,因塔吊吊鈎以上(含吊鈎)的機械故障或塔司人為操作造成的事故由第三方(塔機租賃公司)負責。

8、吊鈎以下(含鋼絲繩)的作業不當或指揮不當事故由使用方負責。

9、按照上述責任劃分,在塔吊使用過程中,因事故造成的所有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均由責任方承擔,同時,另一方使用方(無過錯方)不承擔任何連帶責任,並有因事故造成損失的索賠權。

七、協議糾紛的解決方式:甲已雙方如因塔吊使用而發生事故併產生法律糾紛時,到甲方法人所在地地方人民法院解決。

八、協議時效: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甲方終止塔吊租賃合同時而終止。

九、以上條款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 :  代表: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3

發包單位: (甲方)

承包單位: (乙方)

為確保國家財產和施工人員進入現場施工作業的安全,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根據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簽訂工程分包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

工程名稱:

工程項目期限:自 年 月 日起開工至 年 月 日完工。

第一條 本協議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合同正本同等的法律效力,與合同正本同時生效同時廢止。

第二條 協議雙方應履行的職責

(一) 甲方的職責

(1)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前的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負責督促乙方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事項的交底。

(3)負責乙方進入施工現場人數的核定。

(4)根據有關規定,督促乙方落實專人負責其內部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5)負責對乙方制訂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措施的審核和確認。

(6)按有關規定負責動火作業的審批和管理。

(7)負責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指導,及時指出並督促整改各類事故隱患;對事故隱患嚴重且又未採取防範措施的,有權責令停止施工作業。

(8)配合有關部門對乙方因違反法律法規及有關規章制度而引起的各類事故、案件的查處。

(9)按照有關規定,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在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進行考核。

(二) 乙方的職責

(1)組織本本單位施工人員接受甲方的入場法制教育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教育。

(2)及時對參戰員工進行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的交底工作,使每一位員工懂得相關知識,掌握相關技能。

(3)編制入場人員的名冊,經甲方審核同意後,辦理相關證件。

(4)制訂各種安全防範措施,確定本單位 同志為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人,負責施工期間的消防保衞和交通安全的管理工作。

(5)督促所屬人員進入現場時,嚴格執行業主及甲方有關規定,接受甲方的檢查、管理;在甲方規定的區域內從事與本工種、本崗位有關的作業,禁止觸摸、拆卸、關閉、開通與作業無關的設備、裝置。

(6)嚴格執行甲方有關人員車輛入場、證件管理的規定,未經甲方許可,不得擅自更換或增加入場人員。

(7)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人必須持有特殊工種操作證,並按規定配備監火人及配置消防器材,經甲方有關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作業結束經確認無火災隱患後,方可離開動火作業區域。

(8)及時清理施工現場留下的可燃、易燃物品,妥善保管貴重物資;做到看好自己的物,管好自己的人。

(9)發生火災、爆炸或物資被盜等事故後,應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和保護事故現場,並及時報警,同時,向甲方有關部門報告。

(10)承擔因違反法律法規和甲方規定而引起的火災事故、治安案件、刑事案件和交通事故的全部損失。

(11)承擔因違反規定而導致甲方被業主罰款及一切處罰的損失。

(12)乙方進入現場的機械、機具、施工週轉材料要有明細清單,建立台帳,報甲方項目部有關部門備案,作為竣工後物資出場依據。

第三條 消防保衞、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考核,對違反規定的進行處罰,罰款從工程款中扣除,乙方同意按此考核辦法執行;施工過程中,甲方項目部若根據現場情況進一步制定管理細則,乙方將無條件服從執行。

第四條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予生效。在合同有效期內,雙方均需按規定履約,由於違反本協議規定而造成的後果,由違約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方各執二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日期: 日期: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4

甲方:

乙方:

一、目的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明確雙方安全管理責任,做好各自安全生產管理,相互告知安全預警、協助安全生產事故的搶險、救災等工作,保證雙方安全生產經營活動的安全平穩運行,確保實現安全生產管理目標。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的同時,雙方就安全管理責任事項協商達成一致,簽訂本協議,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二、安全責任劃分原則説明

1、雙方應共同遵守國家安全環保相關法律法規,履行法人單位的職責。

2、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關管理制度,並嚴格執行,切實做好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三、協議雙方各自責任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環境保護等法律、法規。

2、甲乙雙方應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投入,確保安全生產得到保障。

3、甲乙雙方應按規定配備安全管理機構和人員,確保能及時發現並排除安全隱患。

4、甲乙雙方應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將安全生產責任明細落實到位。

5、甲乙雙方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並落實。

6、甲乙雙方應根據本單位生產經營特點,制定相應安全技術措施、相關預案、方案並落實實施。

7、甲乙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對生產設施、人員配備、安全生產規章制度落實情況進行專項治理檢查,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四、協議雙方相互協作的責任

1、雙方有責任相互告知各自特別是臨近邊界區域的危險因素及防範措施。

2、雙方緊急集合點、吸煙點等不應設置在雙方相鄰邊界區域。

3、雙方在相鄰邊界區域不應設置人員集中停留場所,如休息室等。

4、雙方在相鄰邊界區域動火等危險作業應事先告知對方,在對方做好相應防範措施後 再實施作業。

5、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動火等危險作業應事先告知對方,在做好對對方設備、設施相應防範措施後再實施作業。

6、雙方安全、環境應急預案應交與對方。

7、雙方應建立安全環保應急聯繫方式,包括應急電話。

8、雙方應急設備、設施應列表告知對方,以共享資源。

五、安全環保事故響應

1、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境預警信息,應在第一時間告知對方。

2、雙方相鄰區域內發生突發安全環保事件,並且沒有及時發現時,雙方有責任及時告 知對方。

3、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雙方人員發現後應及時告知事故方並通知管廊所有權單位。

4、當一方發生安全環保突發事件,另一方得知後,有義務派相關人員、設備設施配合 當事方,積極參加搶險救災。義務參加搶險救災人員必須服從當事方相關人員的安 排、協調與指揮。當事方應提供相應裝備、材料及後勤方面的保障。

六、事故責任

1、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保事故,未給對方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由事故發生方自行承擔己方損失與責任。

2、雙方各自區域內發生安全環保事故,給對方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應依據實際發生額,由事故發生方全額承擔責任。

3、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未給對方和公共管廊所有權單位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由事故發生方自行承擔己方損失與責任。

4、雙方在公共管廊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發生安全環保事件,給對方或公共管廊所有權單位造成人員傷害、設備損壞、環境破壞、搶險救災等經濟損失時,應依據實際發生額,由事故發生方全額承擔責任。

七、本協議在實施過程中發生爭議

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八、違約責任

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後生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執行。

九、附件

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甲方主要物料MSDS、乙方主要物料MSDS。

2、甲乙雙方應急電話。

3、甲乙雙方安全設備設施一覽表。

4、雙方平面圖 。

十、其它事項

未盡事宜,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單位地址:單位地址: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5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於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2)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視情節罰款_______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6

工程承包人全稱(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

工程分包人全稱(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

為了切實落實安全生產的責任,確保施工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保證施工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鑑於工程分包人與工程承包人已經簽訂《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就施工安全管理協商達成一致,訂立本協議。

1.工程分包人基本情況

營業執照號碼: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資質證書號碼:______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安全生產許可證號碼:__________有效期止:____________

2.責任範圍:乙方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施工中的人身安全和施工設施及環境的安全。

3.雙方的義務

3.1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及標準。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條件所需資金的投入和有效使用。

3.2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

3.3嚴禁違章指揮,及時制止違章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的行為。

3.4發生事故,應當迅速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3.5施工現場各自必須配備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現場安全監督管理。

4.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4.1負責對乙方進行總分包安全技術交底,督促乙方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

4.2負責向監理單位申報乙方編制的專項施工方案和安全施工措施,並督促實施。

4.3負責協調同一施工現場乙方與其他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

4.4有權對乙方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落實情況和安全措施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4.5有權審查乙方特種作業人員的資格,對無證上崗的,有權要求乙方立即改正。

4.6有權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標準和規章制度的行為糾正,必要時進行內部經濟處罰或要求停工整改。

5.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和經批准的工程安全技術措施、專項施工方案進行施工。隨時接受甲方、當地政府、監理、建設等單位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措施,消除事故隱患。

遵守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勞動紀律,服從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違章或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有權就事故造成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2負責本單位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實施施工、操作人員入場前、定期和經常性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培訓;保證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緊急情況下的應急避險措施,並督促施工人員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

應當書面告知本單位危險崗位人員的操作規程和違章操作的危害。

5.3根據所承擔工程的特點,負責制定、實施所施工工程和區域的安全施工措施、專項方案,並針對分項工程和作業環境實際,對有關安全施工的技術要求向作業班組、作業人員做出詳細説明。指導、督促作業人員嚴格按照安全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作業。

5.4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手套、工作服、膠鞋等)和勞動防護用品,督促施工、操作人員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及時制止違章行為。

5.5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對檢查提出的問題和隱患,落實資源及時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整改或設置障礙。

5.6接受甲方比照內部管理規定,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行為的處罰,並承擔由此產生的經濟損失。

5.7負責為本單位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併為從事危險作業(如登高作業等)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承擔保險義務。

加強對本單位從業人員非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並對非工作時間和施工現場以外發生的事故承擔全部責任。

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由乙方負責,並承擔全部費用。

5.8對本單位施工、操作人員所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乙方應當按照規定立即報告甲方和有關部門,採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傷者和財產,防止事故擴大。配合甲方等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對事故進行調查處理,負責做好家屬的安撫、事故善後處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9不能僱用未成年人進行施工作業。

5.10所有參工人員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規定和公司的各項管理

規定,不得在工地、宿舍和工地以外打架鬥毆或參與外部違法事件,若發現違法事件,應及時與當地派出所或公司保衞處及時取得聯繫,並控制事態的發展,對違法者及時送公安部門處理。

5.11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對工地的治安工作檢查,乙方應經常對工地進行檢查,工地宿舍各處嚴禁有賭博、賣淫、淫娼,禁止隨便留宿外來人員。

5.12乙方人員在校內外發生的各種違法事件,由乙方負責。

5.13對工地使用的民工要做到人數清,情況明,禁止男女混住。

6.協議的生效與終止

本協議書作為《工程分包合同》的附件,同《工程分包合同》同時生效、同時終止。

7.協議的份數及資料性附件

7.1本協議書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7.2本協議書的附件。(由乙方提供)

7.2.1分包企業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7.2.2派駐現場項目經理的法人委託書,加蓋乙方公章。

7.2.3派駐現場項目經理、專職安全管理人員的考核合格證書複印件,加蓋乙方公章。

甲方: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乙方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___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7

甲方(全稱):

乙方(全稱):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其他有關

法律、法規,為了保證甲乙雙方生產安全,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發生,明確雙方的安全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就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承包工程概況

1、項目名稱:

2、項目地址:

3、施工範圍:

二、乙方資質及安全生產條件

1、乙方的資質名稱:

2、乙方的安全生產資質:

説明:乙方應將資質、安全生產資格證書及其它安全生產相關資料原件送交

甲方審核並對資料真實性負責,複印件交甲方備案。

三、乙方現場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乙方現場負責人: ;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

四、甲方的責任與權利

1、甲方收取乙方 元(大寫)人民幣作為乙方的安全施工保證金,乙方應在合同簽訂後2天內向甲方財務部交納。

2、甲方有權審查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監督、檢查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的執行情況;在作業過程中甲方不承擔任何乙方的安全風險。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資質,對不具備資質或資質與工作內容不相符的,有權拒絕為其辦理任何施工手續。

4、甲方對乙方所制定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進行審查、審批和檢查落實,對無方案、無措施的措施落實不到位的有權停止施工作業,限期整改,並根據具體情況按甲方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5、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工作區域、工作內容進行安全監督和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甲方有權下發《隱患整改通知單》,責令乙方進行整改。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力或有隨時危及人身安全情況的,甲方有權停止乙方的工作。

6、甲方有權對乙方所有特種作業人員持證情況進行檢查驗證,並進行備案管理。

7、對乙方的違章操作行為或不服從甲方管理的行為,甲方有權依據甲方制定的《安全生產獎懲辦法》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或拒不改正的,甲方有權解除乙方合同。

8、乙方在施工中如發生重大人身、設備安全事故,甲方有權進行單方面組織調查處理;並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提供事故調查書面結論及處理意見。

9、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頓,因停工造成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有權向乙方追索賠償:

(1)人身傷亡事故;

(2)發生施工機械、生產主設備嚴重損壞事故;

(3)發生施工火災事故;

(4)發生違章作業、冒險作業不聽勸告;

(5)施工現場髒、亂、差,不能滿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

10、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違反安全管理規定進行施工。

五、乙方的責任與權利

1、乙方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以及甲方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自覺遵守本協議。

2、乙方負責人是承包項目的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協議工程安全生產負全責。

3、乙方應接受甲方對乙方安全生產資質的審查,按照甲方規定進行登記,辦理施工手續。

4、乙方應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及安全組織機構,設置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健全現場安全生產責任制及相應的安全獎懲辦法。

5、乙方的項目負責人、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經過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並將崗位證複印件交送甲方備查。

6、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合法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有職業禁忌、患有妨礙工作病症的人員。嚴禁使用患有傳染病、精神病的人員。嚴禁使用身份不明的人員。

7、乙方應根據所承包工程項目的特點編制施工方案,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和現場臨時用電方案,達到一定規模的危險性較大的應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施工方案需經過甲方審核通過。

8、乙方負責人及管理人員應自覺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同時要做好所屬工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工作,未經安全教育培訓的不得上崗作業。

9、乙方必須為所屬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支付保險費,並將保單複印件交給甲方備案。

10、乙方在施工作業中涉及危險作業時,應按照甲方制定的《高危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的規定辦理作業審批手續。

11、乙方應購置配備安全防護設備和勞動保護用品,其使用要求符合國家標準,對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要求整改,並進行相關處罰。

12、乙方投入施工現場的全部機械設備及各類工具,必須經檢驗合格,符合國家相關標準遵守相關操作規程。

13、乙方應在作業範圍裝設臨時圍欄或警告標誌,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範圍進行施工,禁止無關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與施工無關的甲方設施設備;不得擅自拆除、變更甲方防護設施及標識,如因工作需要拆除的,事後必須及時恢復。

14、乙方要做好施工現場的安全檢查工作,自覺接受甲方安全、環境監督和檢查,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甲方檢查後下達的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應無條件按要求整改。

15、在工作過程中,若甲方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乙方有權拒絕執行。

16、乙方應採取措施,控制或處理施工過程產生的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和噪聲對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17、乙方須及時或定期清理施工現場垃圾、廢舊物品,要做到工完場清。未做到工完場清的處以20__—10000元的罰款。因此造成公司支出額外費用的由乙方承擔。

18、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如發生安全事故,應按照國家有關傷亡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的規定,及時如實上報;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乙方應當採取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現場。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處理,作好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同時必須明確事故的責任主體為乙方,不得將經濟損失和矛盾轉移到甲方,不得隱瞞事故不報。

19、由於乙方進入甲方工作期間,因乙方人員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導致發生安全事故、火災等事故、治安案件及刑事案件的,情節嚴重的交由政府有關部門處理。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全部責任,並承擔由此給甲方及第三方造成的全部損失。

六、其它要求

1、乙方必須按規定的金額交納安全施工保證金。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死亡事故的,甲方有權扣除全部保證金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重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5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如發生人員輕傷事故的扣除保證金的10%作為乙方的違約金。甲方扣除保證金的行為,並不能免除或減輕乙方對第三方和/或甲方的賠償責任。如在整個作業過程中無任何安全事故發生,工作結束後,安全施工保證金(不計息)在扣除甲方日常檢查罰款後全部歸還乙方。

2、如乙方的原因被政府處罰,其罰款從乙方安全施工保證金中扣除。若乙方不服從甲方安全管理或乙方嚴重違章作業、野蠻施工、管理混亂等,甲方有權立即終止乙方的承包合同,限期退出,並嚴禁重新錄用。

3、甲方與乙方在交叉作業時,雙方的規定或操作發生有衝突時,以甲方安全環保部制定統一交叉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為標準。

七、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承包(主)合同附件,與承包(主)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期限與承包合同一致,如果承包合同工期有變動,本協議期限也隨之變動,施工結束以後,本協議也一同解除。

2、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由各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甲方已提請乙方對協議內容作全

面、準確的理解。甲方已應乙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作出相應的説明。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3、本協議簽訂後,因國家法規出現新的變化,可適當補充完善。

4、本協議由中材亨達水泥有限公司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5、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日期: 日期: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8

用户(信息源和信息發送方責任單位)與______信息技術有限公司簽訂業務合同,使用服務方提供的服務時保證遵守以下各項規定:

第1條遵守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管理規章,嚴格執行信息安全管理規定。

第2條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規定,國家對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許可制度對非經營性互聯網信息服務實行備案制度。

甲方未取得許可或者未履行備案手續,將不得從事互聯網信息服務。

甲方需要開展電子公告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公告服務管理規定》。

甲方需要開展電子郵件服務的,須遵守《互聯網電子郵件服務管理辦法》。

第3條依據《非經營性互聯網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如備案信息不真實,將關閉網站並註銷備案。

用户保證所有備案信息真實有效,當用户的備案信息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到備案系統中提交更新信息,如因未及時更新而導致備案信息不準確,將對網站進行關閉處理。

第4條用户不得利用乙方服務發佈含有下列內容之一的信息:

1、反對憲法所規定的基本原則的

2、危害國家安全、泄漏國家祕密、顛覆國家政權、破壞國家統一的

3、損壞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4、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5、破壞國家宗教政策,宣揚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散佈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破壞社會穩定的

7、散佈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侮辱或者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

9、含有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內容的。

第5條客户發佈的信息必須遵守國家有關知識產權的法律、政策規定。

第6條客户在聯網測試、試運行期間以及業務正式開通後,應保證其所提供業務內容的安全性與穩定性,不對電信運營商的相關業務平台造成危害。

第7條客户應建立有效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和技術保障措施,並接受相關業務主管部門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第8條若違反上述規定,服務方、電信運營商或電信行業主管部門有權採取必要措施,關閉相關信息源接入通道和信息發送通道,情節嚴重者終止合作業務,追究客户的法律責任,並追索由此產生的相應的經濟損失。

第9條在使用北京新網數碼信息*術有限公司服務過程中,服從監督和管理若我司違反本承諾書的承諾,本公司願意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責任,並接受相應的處罰。

第10條網站開通時請在主頁底部的中央位置標明其備案編號,將備案編號按要求鏈接至工業和信息化部備案管理系統網址,供公眾查詢核對。

網站主辦單位(公章):接入服務單位:(蓋章):

網站負責人簽字:核驗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9

一、目的: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明確在施工項目交叉作業中的各自安全責任,保障工程項目和施工人員的安全與健康,把安全管理的風險降到最低點,結合本工程的特點,確保安全、健康與環境目標的實現,召開這次專題會。

二、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四十條:“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域內進行生產經營活動,可能危及對方生產安全的,應當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應當採取的安全措施,並指定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安全檢查與協調”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制定此協議,雙方遵照履行。

三、要求施工雙方必須遵守如下條款:

1、必須認真貫徹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嚴格遵守《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嚴格執行凱迪項目經理部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進行施工作業。

2、必須制定保證施工作業的安全制度、措施,配備勞動保護的用品用具,切實完善安全防護設施,確保措施到位。

3、對施工作業人員要進行高處作業、交叉作業安全交底,強化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杜絕違章作業。

4、在鍋爐房內施工區域高處、交叉、危險作業時,施工雙方必須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5、施工作業雙方要經常在施工中對安全問題進行溝通和協商,當施工中發生衝突和影響施工作業時,下方要先停止作業,上報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由安全監理工程師、凱迪安全工程師和雙方單位的安全管理負責人進行協商處理。

6、協議各方在施工中要對安全工作互相監督,共同做好交叉作業區域內安全工作,各自應在施工作業中加強安全檢查,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解決,消除事故隱患。

7、雙方施工單位要顧全大局,服從管理,落實交叉作業專題會內容和各自的安全責任,如有不遵守此協議內容,野蠻施工、違章不斷者,科能監理部、凱迪項目經理部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給予違章者單位、個人、施工負責人連帶處罰,並按照處罰標準基數高於兩陪以上的處罰標準進行考核。

四、浙江安裝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陸柏泉),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五、甘肅二建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王彥波),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六、成都龍泉公司安全責任:

1、施工作業中所用工具等物品應隨手放入工具袋;作業平台應隨時清掃乾淨;拆卸下的物件、餘料和廢料均應及時清理運走,不得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傳遞物件禁止拋擲。

2、高處作業的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對任意亂置或向下丟棄,拋擲物件者,將按照《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考核辦法》進行加倍處罰並清理出現場。3、明確一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鄧奎),負責本單位施工安全以及同另一方在安全方面進行協調的工作。

七、雙方現場協調聯繫人員: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公司 : 公司: 公司: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施工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總包方 :

分包方 :

為了強化施工現場安全管理,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健康和國家財產,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和《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關於建築工程分包的有關規定,雙方就本工程安全生產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名稱、地址及工程分包內容:

工程名稱: 南京紫金(江寧)科技孵化器(二期)工程

工程地址: 雙龍大道以西,秣周路以南接口處。

工程分包內容: 2棟20層面積:33905、2平方,有達成

公司承包。3棟20層:64276、8平方;有振達公司承包。 二、 總包方、分包方責任

1、分包單位施工人員進場前,必須先將現場負責人、施工人數(包括專職或兼職安全員、特種作業人員),單位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資質和委託書等複印件的報送總包方,經核實無誤後方可進場。對於無證和失效證件的特種作業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

分包單位在施工單位區域內施工,在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中要執行國家及行業有關安全操作規程。遵守總包方的各項管理制度,服從總包方的安全生產管理,總包方安全員發出的隱患整改通知單、技術部門下達的安全措施交底,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

3、分包單位進場前,必須對新員工做好三級安全教育,對進場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及現場現狀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要求教育率達到100%,並將考核成績單彙總表由分包單位蓋章後報送總包單位。

4、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在施工過程中出現的安全隱患,總包方有權簽發隱患通知單,並限期整改,對情節嚴重、不按期整改的,總包方有權停止分包方作業,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分包方負責。

5、分包方自行搭設的固定式腳手架,移動式工具腳手架,電梯井內架子,用電線路及配電等設施,必須嚴格按國家各項規範要求去做,自帶的機具、電器設備及安全防護用品,必須符合安全性能指標,檢測合格方可進場使用。

6、分包單位需要使用腳手架及防護設施,須經雙方驗收,辦理交接手續後方可使用,分包方在使用過程中發生的任何事故均與總包方無關。現場各種防護設施不得隨意拆改,尤其是洞口防護需要打開時,分包單位應事先向總分單位書面提出申請,待批准後方可打開,施工中除設明顯標誌外,還應派專人看守,完工後或下班收工時應及時封閉好。

7、分包單位需要使用電力,向總包方申請,總包方核准用電功率,並在指定的開關箱接入。分包方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用電安全規定,嚴禁私拉、亂接超負荷用電。施工用電本着有償使用原則,誰用電,誰付費。分包人應注重施工現場安全用電,因作業需要,需臨時接入總包人已有安全用電系統的產品,如漏電保護器、電焊機二次線保護器、配電箱、五芯電纜等,應為合格產品且符合額定使用要求,在接入前,應通過總包人的安全確認。臨時佈線應儘量採取架空絕緣固定設置方式,不得采用花絞線、塑膠芯線、護套線等不符合臨時用電要求的線纜;配電箱做到“一箱一閘一保險”,具有可靠保護措施;插座應採用安全合格產品,不得直接用裸線插入插座插孔連接。臨時用電使用完畢後,應及時拆除臨時接線。手持照明燈應採用36V低壓電源,特殊作業區域更應採用12V低壓安全電源。

8、總包方為了便於現場安全管理,按施工工程面積大小,分包方必須向總包方交納一定數額的安全風險抵押金,若不發生任何事故,待工程結束後如數返還分包單位,如分包單位在施工中出現隱患或違章以不及時整改被處罰,罰金從抵押金或分包管理費中扣除。

9、總包人是工程施工的總執行和組織人,其除了完成自己承擔的施工任務外,還應負責組織和管理分包人的施工,併為分包人提供和創造必要的施工條件。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根據總包人與發包人“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向分包人提供施工現場已有設施,並確保安全、有效、合格。總包人向分包人承諾,總包人可根據分包人請求,在現有基礎上加固、補充已有設施。其所產生的費用,總包人酌情向分包人收取。

三、 分包方施工人員職責

1、施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要求正確佩帶好安全帽,兩米以上高處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未經申請和總包方同意,禁止私自拆改現場的任何安全防護、機械防護和臨電防護設施。

2、現場禁止交叉作業,高處作業人員嚴禁將工具、配件及各種物體從高處往下拋擲,樓內作業人員嚴禁將垃圾和任何物體從窗口或臨邊往外扔,防止物體打擊傷人。

3、施工用電不得亂拉亂接,需要接電時,必須由專職電工進行操作,並在總包方電工的統一安排下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並責令分包單位予以辭退。

4、文明施工做到活完場清,材料碼放整齊,嚴禁亂扔亂拋,防止造成人員傷害和環境污染。

5、保管好分包方施工人員自己的材料及工具,以防丟失。

6、分包方施工人員進出大門必須遵守總包方項目部的規章制度,憑員工胸卡進出,進出貨物必須要接受門衞保安的檢查。

7、分包方如需使用總包方的材料或工具,必須提出申請,總包方有關負責人批准後方可使用,未經批准使用的將給予處罰。

8、施工過程中分包方使用塔吊及物料提升機等機械設備,必須服從總包方的安排。

9、分包方員工施工作業必須服從總包方安全管理,否則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或責令分包方予以辭退。

10、分包人必須認真遵守國家、省、市相關管理部門頒發的有關消防、治安管理規定及條例,並嚴格按總包人消防保衞制度以及總包人施工現場消防保衞的特殊要求組織施工,接受總包人的安全檢查。對總包人所簽發的隱患整改通知,分包人應在總包人指定的期限內立即整改完畢,逾期不改或整改不符合總包人的要求,總包人有權按規定對分包人進行經濟處罰。分包人須配備至少一名專(兼)職消防保衞管理人員,負責本單位的消防保衞工作。分包人由於施工需要,須在總包人承包範圍內動用明火的,須向總包人辦理動火申請,並對擬動火作業區域的安全隱患進行清除及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確保安全動火,在得到總包人書面批准同意後,方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動火作業。現場的防火安全措施主要包括配備適量的滅火器材、安全看護、清除動火現場的易燃物品及嚴格執行安全防火操作規程等,凡由於分包人自身管理、防範措施不力或分包人員工責任造成的治安案件、火災等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及事故的善後處理均由分包人獨自承擔,因此給總包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人負責賠償。總包人還可對其進行相應經濟處罰。

四、 事故處理

1、分包方必須嚴格十七冶項目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發生安全事故。由於分包方或分包方作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設備設施不完善造成的人員傷亡事故,由分包方參照國家現行規定和項目部獎懲條例規定負責處理,並負責傷、殘、亡個人及家屬的全部經濟補償和善後處理,對總包方的一切損失負責賠償,並接受處罰。

2、由於其他施工單位造成分包方人員、材料損傷的,在執行事故處理規定的同時,並參照國家現行政策,由責任方一次性給予分包方經濟補償,其善後事宜由分包方處理。

五、本協議一式三份,總包方、分包方、監理單位各執一份。

六、此協議自簽定即日起到竣工驗收止。

七、補充條款 :

總包方簽章: 分包方簽章: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為落實省指及公司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強化安全責任意識,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管理,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正確處理安全、質量、進度之間的關係,有效地將安全生產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實現安全、優質、高效的施工目標,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01標項目部(以下簡稱甲方)與張拉班組(以下簡稱乙方)特簽定“安全管理責任書”如下:

一、安全管理目標

安全生產必須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的要求,在項目部的統一領導和部署下,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堅決遏止重大事故的發生,杜絕特大惡性事故,重點區域、重點部位保證不發生重大惡性事故,減少一般事故,正確處理好與當地羣眾的關係,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二、安全管理機構和制度

1、 乙方必須由班長親自擔任兼職安全員,負責本班組人員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做到安全措施具體、安全責任落實到人。

2、 乙方必須加強本班組工人的安全教育,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和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

3、 乙方應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組織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每週至少一次),且要有書面記錄。

三、施工現場安全管理

1、 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作業人員必須正確系掛安全帶,安全帶必須符合GB6096-85的要求,並做到高低用及繫牢固。

2、 經醫生檢查認為不適宜高空作業的人員,不得進行高空作業。

3、 倒鏈葫蘆使用前應仔細檢查吊鈎、鏈條及輪軸是否有損傷,傳動部分是否靈活,鏈條自鎖裝置是否起作用,確認各部分情況良好後,方可繼續工作;用手拉動鏈條時,應均勻緩和,不得猛拉,不得在與鏈輪不同平面內進行拽動,以免造成跳鏈、卡環現象,如一人拉不動,應檢查原因,不宜幾人猛拉,以免發生事故,齒輪部分應經常加油潤滑,棘爪、棘輪和彈簧應經常檢查,發現異常情況應予更換,防止制動失靈使重物自墜。

4、張拉前應檢查錨具、夾片等是否牢靠,張拉時兩端應有防護裝置,防止鋼絞線彈出傷人,張拉結束後立即進行灌漿。

5、使用電動工具前應檢查電源電壓,必須經過二級漏電保護,電源線不得有破皮,電動工具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他鋭利物體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發生觸電事故。

四、防火、防盜及用電安全管理

1、 施工現場和宿舍的電器、電路均須由專職電工安裝,任何人不得私拉亂接電線、電路,嚴禁超負荷用電。

2、 工地與宿舍的用火均應由專人負責,做到人走火滅。

3、 本班組所用設備、材料等須安排專人看管,謹防盜竊。

五、安全生產考評辦法

1、 本責任書實行月度考核制,甲方將定期進行安全檢查,發生安全隱患立即下發整改通知書,乙方必須在24小時內予以落實。

2、 乙方應繳納風險金20000元,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及時的將一票否決,甲方將沒收全部風險金並取消其它考核獎勵;考評基本合格不獎不罰;考評良好返還風險金,同時給予適當獎勵。

3、 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乙方若在本年度內出現安全生產重大責任事故或出現人員死亡事故,甲方將按所交風險金的200%予以罰款,並給予通報批評。

安徽省路港工程公司黃塔(桃)高速公路 張拉班組

01標項目部(甲方)  (乙方)

責任人: 責任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總承包單位: (甲方)

分承包單位: (乙方)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德州市信訪中心綜合樓

2、工程地址:德州經濟開發區行政辦公區,南鄰計委,北鄰德州銀行,東臨新興路。

(二)工程項目期限

自 20__年10月27日起開工至20__ 年10月1日完工。

(三)乙方入場時,應由雙方有關人員協商辦理繳納保證金 10000元,並且明

1)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

2)甲方為乙方提供方電纜、配電箱、開關箱、電錶箱,乙方自備所有用電設備及工具,並應符合規範要求,否則甲方有權拒絕接電;

3)甲方為乙方接好電錶箱,每月按電錶收費(每度電按1元計),並收取電損費10%,乙方要按時交納電費。若乙方不按時繳納電費,甲方有權停電。

4)乙方進場後,必須按TN-S系統佈線,達到三級配電二級保護,並無亂接亂掛現象,嚴格管理並服從甲方的監督否則出現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責任。

5)乙方用電必須符合建築施工安全用電規範,遇到上級部門檢查應服從檢查需要,必要時採取臨時停電措施。

6)夜間臨時用的移動照明燈,必須使用安全電壓。

7)乙方不得私自接電所有動火必須執行動火審批程序。

8)所有接電必須有項目部專業電工進行操作。

9)電焊工必須配備齊全有效的防護用品。

10)嚴格執行我單位的安全管理。

11)若出現以上協議內容或規範要求的行為,將對分包作業隊進行處罰,由此造成的損失將從保證金里扣除,不夠的部分由乙方以現金形式交給甲方。

12)項目部安全員有權對分包單位的違規行為進行制止,有權執行停工、罰款等措施。

13)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適用於甲、乙雙方,如遇到同國家和山東省的有關法規不同則按國家和山東省有關規定執行。

14)、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有效,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單位名稱 (蓋章) 單位名稱 (蓋章)

法定代表人 (蓋章)法定代表人: (蓋章)

代表 (簽字)代表 (簽字)

地址 地址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了進一步明確雙方在剷車使用過程中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從業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施工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國家、地方行業主管部門頒佈實施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及各項規定,經雙方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一、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當地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規範、標準。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生產施工時首先落實安全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三、服從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生產施工,防止生產施工擾民。

四、發生事故,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應分別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配合、查清事故原因。

第二條甲方的具體責任

一、甲方應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技術措施,對乙方安全生產施工實施監督管理。

二、甲方應對乙方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三、對乙方生產施工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乙方的違章行為,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四、有權對安全素質差、不服從安全生產指揮的作業人員採取經濟處罰或限期退場的權利,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統一指揮監督下,對生產施工中的安全工作直接負責,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一、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對生產施工現場的安生生產管理,聽從甲方的指揮、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相關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接受甲方的指導、監督、檢查和教育。乙方若不服從甲方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二、應遵守工程建設安全生產有關管理規定,嚴格按安全標準進行施工、作業,並隨時接受行業安全檢查人員依法實施的監督檢查,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由於乙方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必須進行特種作業人員入場安全教育和專業知識培訓,為特種作業人員辦理操作證,為特種設備辦理檢測證,並將特種作業人員名單和上崗證複印件、設備檢測證複印件上交甲方。非特種作業人員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四、乙方應對進場員工進行入場安全教育,並要有教育記錄和簽字手續。資料收集齊全後應報送甲方核對、備案。有人員調整時,應及時履行安全教育職責,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生產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未滿十六歲的童工。

五、乙方應根據工程特點,合理安排身體素質、技術水平、安全意識都符合要求的人員上崗,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它不適於特種作業、高處作業等人員從事其作業。

六、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並監督、教育從業人員按照使用規則佩戴、正確使用。

七、乙方有權制止甲方違章指揮,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乙方不得違章指揮或強令從業人員冒險作業,也不能強迫從業人員連續作業太長時間,並且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從業人員的勞動保護工作,同時做好季節性的安全防護工作。生產施工中如因乙方從業人員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安全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其損失由乙方承擔。

八、乙方必須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對從事危險作業的人員辦理意外傷害保險,並支付保險費。

九、在生產施工中發生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緊急措施減少人員傷亡和事故損失,及時向甲方及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第四條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章)

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__(章)

協議訂立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氣瓶運輸、使用的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文件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污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煙,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曬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曬,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樣本一

甲方:乙方:

為了全面履行甲乙雙方簽訂的《建設工程總承包施工合同》,特簽訂本協議。

一、工程概況工程名稱:工程地點:工程內容:承包範圍:

承包方式:採用“包清工(部分包工包料)”的方式,進一步明確在施工過程中甲乙雙方各自的安全責任,保護施工人員的安全和身體健康,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書。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與分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認真履行。

二、甲乙雙方共同責任

1.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定,認真執行國家、行業、企業安全技術標準。

2.在甲方的統一領導下,組成施工現場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和羣防羣治制度,制定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和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形成一體化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體系和保證體系,並按照職責分工抓好落實工作。

3.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在組織施工生產時先落實安全保護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4.抓好安全教育,嚴肅安全紀律,規範安全行為,淨化作業環境,禁止野蠻施工,防止施工擾民。

5.發生事故時,應立即採取措施保護現場,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並及時報告上級主管部門,組成事故調查小組,查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責任,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擬訂改進措施,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三、甲方的具體責任

1.甲方對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負責。組織指揮現場安全生產,向乙方公佈本企業、本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檢查乙方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規章制度,對乙方安全生產實施監督管理。

2.編制工程項目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分解到乙方分包項目。組織指導乙方編制分包工程內容的安全施工方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

3.在安排乙方工作時針對其施工內容、工藝要求,提出施工方法和安全操作規程,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設施。以書面形式向乙方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交底由甲、乙雙方負責人和安技人員簽字備案。施工中監督乙方按交底內容實施。

4.對乙方現場員工進行登記造冊,複驗身份證件,發放胸卡,按名單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安全教育檔案。對分包單位的特種作業人員資格進行驗證。協助乙方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等管理工作,制止非特種作業人員從事特種作業。

5.向乙方提供良好的、確保安全生產的勞動作業環境,所提供的電氣設備、機械、工器具、架設機具、安全防護用品等必須符合安全技術標準,經乙方檢驗合格後,辦理書面交接驗收手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分別存查,並監督乙方安全使用。

6.對乙方自帶機具、設備、安全防護用品等進行技術指標、安全性能檢驗,合格者方可進入施工現場。監督乙方正確安裝使用和拆除。

7.對乙方施工工序、操作崗位的安全行為進行日常監督檢查,糾正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發現嚴重的違章違紀和事故隱患,應立即責令停工,監督整改並按雙方商定的管理辦法進行處理。嚴重者終止合同,清退出場,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8.合同終止工程結算時,甲方安全技術部門應出具《安全評價書》。無安全評價書者不能結算。

9.對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和勞動保護用品定期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消除隱患,保證其安全有效。

10.提供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的員工生活環境,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設置靈敏有效的消防器材。

11.一旦發生傷亡事故按規定立即報告有關部門。

12.其他。

四、乙方的具體責任

乙方在甲方的統一指揮監督下對本單位施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按其職責分工,具體履行以下責任。

1.接受甲方的指揮和監督,遵守甲方的安全管理制度,參加工地安全生產領導機構,出席安全工作會議,執行會議決定。

2.按照甲方的統一管理規定製定本單位的安全目標責任和管理規章制度,並向甲方備案。

3.根據甲方安全施工組織設計,編制本單位分包工程範圍的安全施工方案和安全技術措施,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技術措施費,報甲方審批執行。

4.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應登記造冊,如實向甲方報告,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發生人員調整時,要迅速報告甲方,並進行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不得錄用無身份證件的人員和童工。

5.按規定要求設置安全技術管理人員(50名施工人員以上的應設專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不足50人的應指定兼職安全技術管理人員,各施工班組應設一名兼職安全員),負責操作中的安全檢查。

6.負責班前安全教育和工種交換的安全教育。下達施工任務時,應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操作人員安全着裝;發生交叉作業時,應先報告甲方,並進行監護。不得安排非特殊工種人員從事特殊工種作業,不得安排患有高血壓、心臟病及其他不適於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

7.向甲方申報自帶的勞動保護用品及機具、設備,經檢驗合格後使用。禁止任何人私自拆除安全防護設備或設施。

8.設置必要的員工生活設施,並符合衞生、通風、照明等要求,員工的膳食、飲水供應等符合衞生要求。

9.在容易發生火災的地區施工動火時,應事前向甲方申請,得到書面批准並採取有效的防護措施後,才可施工。存儲、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時,應當採用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0.教育本單位員工遵章守紀,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施工中如因乙方施工人員違章指揮、違反紀律、違反安全操作規定而發生傷亡事故,其損失由乙方負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負責賠償。

11.乙方須嚴格按照甲方安全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否則出現人身傷亡事故由乙方自負。

五、此協議作為分包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一式兩份。

甲方:(章) 乙方:(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樣本二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國家有關法規,加強 期間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確保項目施工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促進施工順利進行,特簽訂本協議。

一、甲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各項安全技術措施要求,保證工程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實施。

2、甲方有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安全、技術、水文、地質等資料的義務

3、協助乙方瞭解甲方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協助乙方解決施工過程中碰到的各種涉及安全的問題。從思想上和組織上應把乙方安全生產管理納入甲方統一的安全管理體系之中。

4、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刻撤走現場內不遵守、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操作規程、安全條例和指令的人員,無論在任何情況下,此人不得再僱傭於現場。

5、對不符合安全規定的,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有權要求停工,整改合格後方可繼續施工。

6、對違反安全生產、治安、消防、文明施工規定的行為,甲方依據相關規定有權對乙方進行經濟處罰。

7、甲方不得對乙方提出不符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得隨意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8、發生災害事故時,甲方有義務及時通知事故可能波及乙方施工範圍的人員撤離。

9、甲方應當為乙方工傷人員提供救護便利。

二、乙方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1、乙方必須貫徹執行國家、山東省法律法規、條例、規定;遵守甲方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及要求,並積極參加各種有關促進安全生產的各項活動。

2、乙方是施工現場安全責任的主體,應當對施工安全全面負責,並接受甲方的統一監督管理,乙方在施工中應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並嚴格執行。

3、乙方不得將所承包工程轉包、分包或者以任何變相的形式轉包、分包給第三方。

4、乙方應當建立施工安全保障體系,實行施工安全崗位責任制,推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和施工現場標準化作業。

5、乙方項目負責人應當由取得相應執業資格的人員擔任,負責工程項目的施工安全,落實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施工投入的有效使用,並根據工程特點組織制定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施工安全情況。

6、乙方應當為工程施工配置專職安全員。專職安全員應當持證上崗,並按規定獨立行使職權。

7、乙方應當落實勞動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加強對本單位人員的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如實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保證從業人員熟悉並嚴格執行有關的安全施工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具備必要的安全防範知識。未經安全施工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不得上崗作業。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國家規定的有關部門組織專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取得上崗證書後,方可上崗作業。

8、乙方可根據自身需要組織其從業人員參與建設單位或甲方組織安排的安全教育培訓等活動。

9、乙方必須依法為其從業人員辦理工傷保險或商業保險。10、乙方應當按照工程承包方式(專業分包或勞務分包)的不同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安全施工和技術規範要求的施工機具和勞動防護用品,並告知其正確的使用方法。乙方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設備時,必須瞭解、掌握其安全技術特性,採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並對從業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培訓。

11、工程施工前,乙方技術人員應編制承建工程施工技術安全措施,報甲方有關部門審批。乙方應及時將審批後的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人員認真傳達貫徹,傳達人與被傳達人均應簽名備查。

12、乙方應當負責施工現場內的安全設施的建立、正常使用和維護工作;並應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設施、設備上設置明顯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警示標誌。

13、乙方應當教育職工愛護工程安全生產設施。如損壞安全施工設施要及時修復,並由乙方承擔由此所造成的一切損失。

14、乙方應當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並及時向甲方通報排查情況;對甲方或乙方查出的安全隱患,乙方必須按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完畢。

15、由乙方違章違規作業造成重大事故隱患或發生事故,致使工程設備及其它受到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16、發生災害事故時,乙方應當及時向甲方通報,由甲方相關部門和人員統一指揮救災,乙方要認真執行甲方搶險、救災命令,所需搶險救災人員、材料、設備等均無條件服從甲方調度。

17、發生工程施工安全事故時,乙方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滋生事故的生產或事故擴大,保護好事故現場,需要移動現場物品時,應當做出標記和書面記錄,妥善保管有關物證。乙方應當及時、如實報告,不得瞞報、謊報、遲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相關證據。

18、因乙方直接責任或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和傷亡指標。

19、因甲方直接責任造成乙方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處理善後,甲方承擔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並協助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甲、乙雙方積極配合各級調查組的調查工作,由乙方上報傷亡指標。

20、因乙方直接責任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員的傷亡事故,由甲方(或第三方)處理善後,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和處理事故與善後所需的費用及傷亡指標,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

21、因甲乙雙方共同責任(含責任暫未查清)造成人員傷亡事故,由乙方向屬地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各方應積極配合各級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工作,待查清各方所應承擔的責任大小,承擔相應的責任,有人員傷亡的一方處理善後,所需處理事故與善後的費用按比率共同分擔,傷亡指標由乙方上報。

三、一般規定

1、本協議執行中如發生爭議,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後與本工程施工分包合同同時生效。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持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委託代理人(簽字): 委託代理人(簽字)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安全管理責任協議書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法律法規和雙方《全面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的規定,就位於安全管理責任事宜,簽訂本協議書。以完善安全管理責任,明確管理職責,確保的安全。

一、甲方責任

1、確定本單位明確的安全管理責任人,負責與乙方人員聯絡,並對乙方工作進行監督。

2、為符合消防設計要求的建築物,並經消防驗收取得消防驗收合格證。

3、按時的將的大樓本體,內部的大型設備、設施等進行保險。

4、甲方在乙方按照租户規約進行管理服務時,甲方需明確的公開的支持乙方正當合法的管理,不得以任何藉口迴避。

5、支持乙方開展合法的安全管理工作。

二、乙方責任

1、作為負責安全管理的單位,直接負責並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並承擔包括消防安全在內的各項安全責任。

2、乙方派駐該項目的總經理是本購物中心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全面負責安全責任的管理。

3、乙方應當履行下列全面的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1)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2)日常治安管理和監督工作;

(3)食品衞生和公共環境衞生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紅線區域內交通安全管理及監督工作;

(5)建築及設施設備(含運行)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4、在安全管理工作中應做到:

(1)制定並落實各類安全管理措施、各項應急預案和各項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

(2)設立安全管理委員會,成立義務消防隊伍,落實安全管理組織架構,按政府相關規定認真開展各項安全管理和監督工作。

(3)建立並執行安全責任日常檢查、考核和獎懲制度。

(4)開展消防、治安、食品衞生(公共環境衞生安全)、交通安全、房屋及設施設備運行安全的宣傳教育和知識培訓,定期進行技術訓練。

(5)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及時制止、糾正違法違章行為,及早發現並消除各類安全隱患。

5、針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應做到:

(1)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器材並指定專人負責日常的維護管理,保證正常有效使用。

(2)按國家及消防主管部門的規定設置安全疏散指示標誌和應急照明。

(3)保證疏散通道暢通,不得在營業和工作期間以任何形式封閉、堵塞安全出口。

(4)消防值班人員、巡邏人員堅守崗位、忠於職守,不得擅離職守。

(5)火災發生後,按規定及時報警,按照預案採取措施,迅速組織撲救和疏散。不得不報、遲報、謊報、瞞報火警火災。

(6)火災撲滅後,保護現場,接受調查。

(7)對工作人員,至少每季度培訓一次消防知識和技能。

(8)嚴格執行動用明火的管理制度。營業期間禁止動用明火施工。非營業期間使用明火施工時,要做登記,檢查施工人員的相關證件。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用明火區域內易燃物,配置滅火器,保證消防安全。

6、在治安管理中,要做到:

(1)在主要出入口全天24小時派駐專人值守。

(2)在可能危及人身安全處所之外適當位置設置明顯的警示、提示標誌,並採取相應的防範措施。

(3)24小時對重點部位和樓內、外通道進行巡邏及治安檢查,做到有計劃、有記錄。

(4)發生治安案件應及時採取措施防範事態的擴大,及時報警,並保護好現場配合公安部門進行調查、處理。

(5)治安案件發生率低於投標文件規定。

(6)對進出的物品及進出人員進行管理,如存在可疑物品及人員,應即刻採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置。

7、交通及停車管理中,應做到:

(1)在紅線區域範圍內有完善的機動車行駛和存車管理制度和方案,並有效執行該制度和方案。

(2)對進入車庫的車輛進行登記、發放憑證,憑證放行。

(3)對長期存放的車輛應簽訂存車協議,明確雙方權利義務。

8、對食品衞生(環境衞生安全)管理中,

(1)應按衞生防疫部門的相關規定對餐飲行業進行證照資質檢查。

(2)定期查驗從業人員健康證。

(3)定期檢查餐飲區內衞生及蟲害情況。對不符合衞生規定的現象按規約進行查處。

(4)制定並執行各項公共衞生安全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

(5)按規定對公共區域內進行蟲害消殺防疫。

(6)定期督促租户查驗廚房排煙機和煙道的衞生和油煙情況,防止火災發生,並要求租户提供有消防部門審批專業資質的公司清洗煙機等記錄。

9,在相應設備,設施的免費維保期限內,非乙方責任造成的設備設施故障,乙方應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保。如維保單位未準時處理,則乙方應及時採取措施進行處理。

三、法律責任

1、由甲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甲方承擔相關責任

2、由乙方原因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由乙方在責任範圍內承擔行政、民事責任。同時,甲方有權依據雙方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可按下列方法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直至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第一次書面警告,限期整改;

第二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三次收取違約金————元;

第四次解除物業服務合同。

3、由於乙方管理、監督不善,導致安全責任事故的,情況較輕時按物業合同條款由甲方收取乙方違約金;

情況嚴重或導致政府管理部門處罰的,給甲方在安全方面造成不良記錄和不良影響的,甲方有權終止物業服務合同。

乙方在本協議生效後30日內須完成並向甲方提交本協議第二條中所規定的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需加蓋乙方印章),並配置相應器材;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4、如乙方未履行或未盡到本協議第二條之責任及未按照依據本協議第二條所制訂的各項管理制度、措施、應急預案、安全操作規程或程序等文件執行,導致發生安全事故,則由乙方承擔由此引發的一切行政、刑事、民事責任。

5、甲乙方所簽署的物業服務合同終止的,則本協議在乙方實際退出之日終止。

6、乙方應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每個月就本協議確定內容的實施情況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供甲方審查。

7、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管理中存在的問題提出書面質詢、改進意見及書面彙報工作情況,乙方應在甲方所要求的時限內給予改進並予以書面回覆;否則,甲方有權收取乙方違約金。

8、若因雙方履行本合同的行為/違約造成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或/及對其他第三方承擔債務或賠償,則應承擔對方與其他任何第三方發生訴訟的費用(含受理費、律師費、鑑定費等)及對第三方承擔的債務或賠償。

9、雙方應當對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知悉的對方商業祕密予以保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以任何方式披露或傳播。否則,應按照物業服務合同確定的月包乾物業費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對方,並應賠償給對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應按照對方的要求限期消除影響。

四、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時,可向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執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 月 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7

停建工地安全管理責任合同書

甲方(主管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乙方(建設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丙方(施工單位):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為加強對乙方開發丙方建設但處於停工狀態的_________(以下簡稱停建工地)的安全管理,明確責任,防止停建工地因管理不嚴而發生完全事故,根據安全管理實行國家監察、行業管理、羣眾監督、企業負責的原則,乙、丙方特向甲方簽訂停建工地安全管理合同書。現將乙、丙責任明確如下:

一、甲方(主管單位)責任

1.甲方切實做好監督職責,每月巡查停建工地一次。

2.甲方發現停建工地安全隱患時,有權責令乙方和丙方改正。

二、乙方(建設單位)責任

1.監督丙方按責任履行職責;

2.負責安全防護和值班所需費用。如丙方墊付,待工程結算時一併結算;

3.施工單位(丙方)已解除合同離場的,其丙方責任由乙方履行。

三、丙方(施工單位)責任

1.切實做好停建工地的安全防護。未建圍牆的停工工地待_________市政府批准後,按規定砌築_________米高、美觀大方的封閉式圍牆(樣式由甲方提供),設一處封閉式大門並上鎖。平時加強對圍牆的監測,防止因基礎不牢或颱風暴雨發生圍牆倒塌造成傷人事故;

2.建立值班制度,定人、定職責並安排24小時值班,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停建工地範圍;

3.停建工地四周懸掛明顯的安全警示標誌;

4.加強對現在腳手架的檢查,對搭設時間長,已出現變形和快要倒塌的腳手架,應採取措施加固或拆除。不能留有任何安全隱患,要防止颱風吹倒腳手架而傷人傷物。

5.帶地下室的停建工地,要加強對地下室的管理,儘可能長期抽乾地下室的積水,將地下室的所有入口暫時封閉,禁止無關人員進入地下室,要加強臨邊洞庭洞口的防護。

6.做好工地內的臨時用電管理,對已停止使用的線路、電箱、開關等全部切斷電源,防止雷擊、颱風帶來的觸電傷亡事故和人為的誤觸傷亡;

7.徹底清理三無人員在停建工地生活居住,要堅持未完工驗收絕不能使用的原則;

8.不準將停建樓房出租經營方式或居住,已出生經營的單位要採取措施結束經營,封閉經營場所。停建工地和空地不能用作廢品收購站,堆放廢品雜物和有害物品,已作廢品收購站和倉庫的要儘快清理。

9.加強對停建樓房的自身質量監測工作,對已砌好的磚牆要加強檢查,防止颱風吹倒磚牆、吹壞門窗玻璃傷人;

10.按市政府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要求做好其它方面安全管理工作;

11.因丙方管理不嚴,工作失職造成本單位或外單位人員在停建工地內發生人身傷亡事故,全部責任由丙方負責。_________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將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理。

四、乙、丙方管理的停建工地位於_________市_________路與_________路交界處。

本責任合同書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8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民法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第379號《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企業化的物業安全管理訂立本協議書。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總面積約——平方米;物業類型 ——性物業 。

第二條 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由裝飾公司裝修完畢並已通過聚富房地產地產公司驗收的樓蓋、屋頂、外牆面、樓梯間、走廊和逃生通道、門廳、電梯、強弱電井、管道井、天花板等)的成品安全管理,由乙方看管。

2、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設備(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電梯及電扶梯、消防設施的外表面等)的成品保護管理服務,由乙方看管。

3、地庫已安裝完成的電纜、上下水管道、排風管道、消防管道設備房的各種設備由乙方看管。

第三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 ——年。自 —— 年—— 月——日起至—— 年 ——月——日止。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月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重慶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安全管理工作及質量進行監督,若發現問題及時告知乙方,並有權要求乙方改善,直到達到甲乙標準。

4、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員工的工作。甲方不認可的乙方員工,可以要求乙方隨時更換。由此產生的責任甲方可要求進行賠償。

5、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要求所需的非管理和建築機密的有關資料,支持乙方工作。

6、甲方依據實際情況向乙方無償提供安全有效的取水、用電資源。

7、甲方有義務教育甲方員工遵守現場安全管理要求,服從有關管理,共同安全環境。

10、甲方允許乙方使用乙方公司的工作證件在甲方施工現場配戴使用。

11、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安全管理活動,但不得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乙方制訂安全管理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等制度條文嚴格實施。遵照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項目、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2、負責編制重慶國際貿易中心範圍內的季度安全管理工作實施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3、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本合約議定項目直接或者間接方式轉包或者分包給第三方及其他個人。

4、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5、甲方管理代表對乙方工作提出異議而乙方認為不合理時,乙方有權向甲方公司的上級管理提出書面申訴。

6、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協議書約定的工作範圍和執行標準,遵照甲方規定時限,保質保量完成工作任務。

7、乙方保證有XX人編制的安全管理隊伍負責承攬的安全管理工作項目(包含管理人員、輪換休假人員),在必須保證甲方提出的安全管理任務前提下,乙方可以適當增減崗位人員數量。乙方須向甲方提供有關《人員編制表》、《主管通訊錄》、《崗位責任制度》及其他管理制度。

10、乙方有責任按照本協議書約定工作內容提供必要的人力和安全管理需要的裝備。

11、乙方有義務接受甲方的工作監督和檢查。乙方所有員工禁止在甲方公司範圍內吸煙、打牌及賭博。

12、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乙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乙方負責。

13、乙方員工在工作期間,若因甲方管理的過失造成的甲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均由甲方負責。

14、乙方員工在做好安全管理服務的同時,必須遵守甲方有關的施工現場管理制度,配合維護好重慶勾結貿易中心的整體形象。

15、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6、乙方需按照國家和重慶市地方的有關勞動法規,為員工辦理有關勞動僱傭手續和勞動保障手續及相關勞動保險。

第六條 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目標管理分項考核標準”(各項勞動安全事故防護和清潔衞生管理的工作標準和考核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件。

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X日內達到的管理標準。

乙方按照目標管理要求,每週向甲方呈報書面工作彙報;每月、每季度呈報書面工作總結

第七條 管理服務費用

1、物業安全管理費用按月計取,每月甲方應付費用為RMB:—— 元(大寫人民幣: ——圓整 ),另在本協議書生效的第一個月將安全管理人員的服裝及裝備費一次性付款 ——元(大寫人民幣:——圓整)劃撥到——物業管理公司賬户上。

2、物業的清潔服務費由甲方按統一在每月——日前支付費用。第一筆費用於簽訂本合同X日內將RMB: ——元(大寫人民幣:——圓整)劃撥在乙方公司賬户上,方式: ——。

第八條 違約責任

1、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設備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

宣佈或者被地方法院判定破產,本合同自動終止。雙方不承擔對方任何經濟糾紛,雙方之間的債權債務仍需清算。

5、若因甲方自身原因拖欠乙方合同金額費用且超過——日,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保留向甲方追索及訴訟的權利。

第九條 工作聯繫和保密制度

1、甲、乙雙方應建立工作聯繫制度,相互通報管理組織架構。每月定期召開工作聯繫會議,洽商和協調處理有關安全管理工作。

2、甲、乙雙方派駐管理人員變更應在X日內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並確認相關派駐管理人員緊急聯絡方式。

3、甲、乙雙方工作銜接均以書面形式進行,並由雙方全權派駐代表簽署意見。

3、甲方行政管理負責人,乙方行政管理負責人,雙方涉及費用往來文書、文件由總經理以上負責人簽署方為有效,不涉及費用文書、文件由上述雙方代表簽署方為有效。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三十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4、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提交重慶市仲裁委員會或者重慶市渝中區人民法院依法裁決。

5、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 肆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19

甲方(工程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程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工程由乙方承包施工。為明確雙方安全責任,防止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事故,經雙方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安全責任:

l.涉及輸、變、配電設備上的工作,應派專人進行檢查、督促,及時協調和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

2.開工前應對乙方單位負責人和有關工程技術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3.在電力生產區域內作業有可能造成生產設備停電、停運事故的,應要求乙方單位事先制訂工作的“三措”(即: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措施),並審查和監督實施。

4.對乙方單位負責簽發的工作票進行會籤。

5.對起重、油漆、土建等非電力類施工單位以及非電力系統的電力類施工單位承包運行變電所和線路大修、改造、擴建等工程中的分項目,必須指派工作負責人,並由該工作負責人組織開工會和收工會,向工作班成員交待安全注意事項,施工時嚴格實施監護。

6.應給乙方施工人員辦理配有本人照片的“胸卡”證,並在上崗時佩戴。

7.不得安排乙方單位人員從事與其承包工程無關的工作。

8.工程竣工後,應組織驗收,對工程的安全、質量情況作出綜合評價。

二、乙方的安全責任:

1.組織施工人員學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以及甲方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規程制度,派出的施工人員必須是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涉及進入甲方生產、辦公場地的施工項目,乙方施工人員應佩戴甲方核發的胸卡。乙方不得派未經甲方安全教育培訓、考試(或考核)合格的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工作。

2.複雜或危險性較大的工程,應制訂施工“三措”。經甲方審查合格後貫徹實施。

3.工程開工前必須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狀況、特點及施工“三措”,並對現場施工安全負責。

4.施工中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和甲方單位對安全、文明施工的有關規定和要求。進入電力生產區域內施工,必須按規定嚴格執行工作票制度。對規定可以不使用工作票的工作,開工前應得到值班人員的同意。

5.開工前應對施工機械、工器具及安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確保符合安全規定並不超過檢驗週期。

6.必須按國家規定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的職業防護用品、用具;不得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殘人員;對特種作業的工作應派經過有關部門安全技術培訓合格的持證人員。

7.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管理和指導,企業負責人(安全施工第一責任人)對甲方安全管理人員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否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施工,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若發生人身事故和不安全情況,乙方必須立即報告甲方單位負責人。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擅自進入非施工作業的甲方其它生產、辦公場所,不得擅自操作任何電氣設備。如有可能觸及或接近高壓設備的情況時,必須停止施工並主動與甲方聯繫,待採取安全措施並經甲方許可後方可繼續施工。

9.本工程不得再行轉包。

三、施工期間甲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聯繫、檢查、督促乙方執行有關安全規定;乙方指派______同志負責本工程的安全工作。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繫、相互協助,共同預防事故發生。

四、施工時乙方必須嚴格執行《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及各項施工安全措施。凡因乙方不認真執行安全措施和甲方有關安全指令引起的人身觸電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施工中發生非甲方造成的其他事故均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自行負責處理。

五、涉及須明確的本工程業務事項(工作範圍、作業區域、工作票簽發等),可另外附頁。

六、其它需要約定的事項:

七、本協議是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經甲、乙雙方簽章後與合同文本同期生效。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蓋章:____________

甲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單位蓋章: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20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 有限公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加強工業氣瓶安全使用、運輸和存儲,確保人身、設備安全,明確雙方的安全責任,遵循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租用氣瓶安全協議如下:

一、保證措施:

1.乙方必須提供其安全資質證明,包括:工商營業執照、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許可證、相關安全資質證明等;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體,必須有準確的中文產品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安全標籤張貼在外包裝上或放置在易於查找的位置,該説明書(或安全標籤)包括化學品名稱、分子式、組分含量和名稱(混合物)、合格證(產品等級)、生產日期、危險標識、危險説明、禁忌物等;

3. 所提供的匯流排、供氣管路、閥等必須符合國家相關規定,必須保證我公司的使用安全;

4.包裝:

(1)氣瓶必須在檢驗有效期範圍之內。

(2)對瓶裝介質主要危險性及次要危險特性的確定由乙方根據——及各種氣體相關標準確定,確定後應在氣瓶上粘貼氣瓶警示標籤,標籤必須符合《氣瓶警示標籤》——的規定。

(3)對充裝氣體的氣瓶(工作壓力不大於30Mpa、公稱容積不大於1000L、移動式可重複使用的氣瓶)必須其充裝氣體與氣瓶顏色相對應。氣瓶顏色、氣瓶的字樣和色環應符合《氣瓶顏色標誌》——規定。

(4)對氣瓶瓶體上的鋼印標記和檢驗色標應符合《氣瓶安全監察規程》規定。

5.運輸安全

(1)乙方負責工業氣瓶的運輸安全,直至乙方運至指定位置,並協助妥善入庫;

(2)在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工業氣瓶事故,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3)乙方對工業氣瓶的運輸,必須使用專用車輛,應具有相應的運輸資質,且在手動搬運過程中要輕拿、輕放;

(4)對於相互起劇烈化學反應的工業氣體,不允許同時運輸,必須分開運輸;

6.特種氣體的驗收入庫要按照《特種氣體運輸、存儲管理規程》《特種氣體安全檢驗標準》執行。

二、責任範圍

1.甲方負責對乙方所提供的各類工業氣瓶進行入廠檢驗,檢驗不合格的退還給乙方,乙方對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負全部責任;

2.甲方因工業氣瓶存在安全、質量問題或乙方提供的產品錯誤,退回給乙方的,乙方必須在7天之內取走,在此期間出現任何問題均由乙方負責;

3. 甲方在使用氣體過程中,對氣體的使用、更換、保管要安排專人負責;公司應定期組織安全培訓,加強管理,保證氣體的安全使用;

4.如果因工業氣瓶及匯流排、管路系統非人為原因損壞或缺少警示標識、説明,而發生的氣體泄露、燃燒、中毒、爆炸等事故,並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乙方應賠償全部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經濟損失及其它損失);

5. 如果沒有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亡,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進行整改;甲方積極配合並給乙方整改創造條件;

6. 甲方因自行配套設施不全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同時,給乙方造成的損失也要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應協商解決,不能解決雙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8.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甲、乙雙方供貨合同確認起,供求關係結束之日止。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塔吊安全管理協議 篇21

甲方: (蓋章)

乙方: 身份證號: 簽名:

乙方以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承接的珠海市金灣區佳鋮電子廠廠房(三期)監理業務。因項目管理工作需要,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1、乙方承接本項目監理業務後,應按國家、省市主管部門規定履行監理職責並配備相應監理人員;

2、乙方因為監理質量事故造成經濟和甲方信譽損失,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3、若乙方未能對項目實施有效監理,項目在質量和安全檢查中有不合格的和名次排在後面被提出批評和處罰的,甲方將分別處以該項目經理費1%的罰款,甲方將視具體情況給予通告批評或直接安排人員負責監理,所發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4、若乙方所承擔的監理項目發生安全事故,公司被行政處罰的,罰金由乙方全額承擔。

5、若乙方所承包的監理項目出現不良行為如因非甲方原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停牌,應積極協調業主、施工單位解鎖,停牌超過五個工作日後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0元,並從第6個工作日開始,每天增加1000元,直至復工為止

6、乙方監理的項目如因被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甲方企業被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1000元/分。總監扣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管理違約金500元/分。專監及監理員扣分不記管理違約金。

甲方:珠海品成建設有限公司(蓋章) 乙方(簽名):

法人代表(委託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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