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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應急預案範文十篇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十篇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1

1總則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十篇

1.1編制目的

全面提升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能力,迅速、有序、有效處置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最大限度地減少經濟損失和社會影響,保障畜牧產業安全和公共衞生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重大動物疫情應急條例》、《黑龍江省動物防疫條例》、《國家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和《黑龍江政府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制定本預案。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

2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2.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1.1市防治指揮部組成

市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市長任指揮長,市政府分管副祕書長、市畜牧獸醫局局長任副指揮長,市畜牧獸醫局、市農委、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公安局、市監察局、市民政局、市衞生計生委、市交通運輸局、市商務局、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市科技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哈爾濱鐵路局、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市政府法制辦、市食品藥監局、市林業局、市司法局為成員單位的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指揮部(以下簡稱市防治指揮部)。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市畜牧獸醫局,市畜牧獸醫局局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1.2省防治指揮部職責

統一領導、指揮、協調我市行政區域內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或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指導市、縣政府做好轄區內突發較大動物疫情和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的應急處置工作。

2.1.3成員單位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組織制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防治技術方案;統一組織實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控制措施,並進行檢查、督導;按照程序報告省級獸醫主管部門確認疫情,依法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提出封鎖等建議;建立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儲備庫,儲備疫苗、消毒藥、防護用品、交通及通信工具等,並負責日常管理,緊急組織調撥疫苗、消毒藥品等應急防疫物資;評估疫情處理及補貼所需資金,安排資金使用計劃;對相關人員進行重大動物疫病知識、應急處理相關知識和技能的培訓。

市委宣傳部負責加強對疫情應急處理和防疫知識的宣傳報道;負責及時澄清事實,公開相關信息,做好輿論導向工作。

市發改委負責重大動物疫情防疫物資貯運等基礎設施建設的計劃安排。

市財政局負責落實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資金,並監督主管部門規範使用資金。

市監察局負責監督檢查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履行職責情況。

市商務局負責做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期間生活必需品的市場供應工作,維護市場秩序。

市科技局負責緊急動物疫情應急控制技術儲備,安排重大動物疫病防治課題的研究。

市公安局負責協助做好疫區封鎖、疫點內染疫動物和同羣動物的捕殺、動物防疫和監督檢查等項工作,負責疫區社會治安管理和安全保衞工作,維護疫區的社會秩序。

市民政局負責農村疫區受災羣眾的救濟工作,統一組織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社會捐助工作。

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疫區內人羣的疫情監測、預防和診療工作。

市交通運輸局、哈爾濱鐵路局負責優先安排運送控制撲滅疫情的人員、防疫物資和檢測樣本的運輸,配合畜牧獸醫部門做好疫區封鎖和動物防疫監督檢查站工作。

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食品藥監局負責監管疫區內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經營和交易市場,打擊違法經營行為。

黑龍江出入境檢驗檢疫局負責控制疫區相關動物及其產品的進出境管理。

省農墾總局哈爾濱分局、司法局、林業局、農委、法制辦在市防治指揮部統一領導、協調下,負責做好本系統的重大動物疫情處理工作。

市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和省防治指揮部的要求,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相關工作。

2.1.4 市防治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按照市防治指揮部要求,具體制定防治政策、措施,部署撲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並督促各地、各有關部門按照要求落實各項防治措施。承擔市防治指揮部日常工作。

2.2現場指揮部組成及職責

2.2.1現場指揮部組成

發生突發重大以上動物疫情時,成立由市防治指揮部副指揮長任總指揮的現場指揮部。

現場指揮部根據突發動物疫情性質設立疫區封鎖組、撲殺處理組、消毒滅原組、疫情監測組、專家指導組、治安管理組、衞生監控組、工商管理組、物資保障組、宣傳報道組等應急處置工作組。

2.2.2 現場指揮部職責

統一調度指揮各工作組按照各自職責分工開展現場處置工作。

2.2.3 各工作組職責

疫區封鎖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進行隔離、封鎖,控制疫源流動。

撲殺處理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撲殺和無害化處理工作。

消毒滅原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對疫點、疫區開展消毒滅原及車輛、人員的消毒工作。

疫情監測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區、受威脅區易感染動物的監測工作。

專家指導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開展疫情撲滅的技術指導和風險評估。

治安管理組由市公安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現場和疫區社會治安和安全保衞工作。

衞生監控組由市衞生計生委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與疫情密切接觸人員的監控、預防和診療工作。

工商管理組由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做好農貿市場肉類管理和封鎖期間關閉畜禽交易市場工作。

物資保障組由市畜牧獸醫局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制定有關防控物資保障方案,並監督落實有關防控物資需求。

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負責牽頭組織協調有關單位,及時報道突發重大動物疫情信息,宣傳科學防控知識。

2.3專家組組成及職責

市畜牧獸醫局根據實際需要,建立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諮詢專家庫,聘請專家、學者組建市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專家組。主要職責是:對相應級別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提出應對技術措施;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準備工作提出建議;參與有關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的地方性法規、規章和應急預案、防治措施的起草、修訂工作;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進行技術指導,並對有關獸醫專業人員進行培訓;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反應的終止、後期評估提出建議;市防治指揮部及其日常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職責。

各、區、縣(市)政府應當參照市級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成立本級防治指揮部和現場指揮部等相應的組織機構。

3監測、預警和報告

3.1監測

縣級以上政府要建立和完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監測、報告網絡體系。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加強對動物疫情監測工作的管理和監督,保證監測質量。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會同出入境檢驗檢疫、農墾、林業等有關部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本省實際,組織開展動物疫情的監測工作。

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負責重大動物疫情的監測,按照國家和市監測計劃,按時完成監測任務,及時準確上報監測數據。

鄉村動物防疫組織和獸醫服務組織按時完成流行病學調查工作。

3.2預警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根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提供的監測信息,按照動物疫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特點,分析其危害程度和發展趨勢,及時做出預警。

3.3信息報告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已經發生或可能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都應當立即向當地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

3.3.1責任報告單位和責任報告人

從事動物隔離、疫情監測、疫病研究與診療、檢驗檢疫以及動物飼養屠宰加工、運輸、經營等活動的有關單位和個人。

3.3.2報告時限和程序

發現可疑動物疫情時,必須立即向當地縣(市、區)畜牧獸醫部門、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或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接到報告後,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應當立即派人趕赴現場診斷,必要時可請省級、市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派人協助進行診斷;初步認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在2小時內將疫情逐級報至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並同時報所在地畜牧獸醫部門。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診斷為疑似重大動物疫情後1小時內,分別向省畜牧獸醫局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所屬的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報告。省畜牧獸醫局應在疫情確認後1小時內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特別重大、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政府應在4小時內向國務院報告。

初步認為疑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當立即按照要求採集病料樣品,送省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實驗室確診,省級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不能確診的,應當立即送國家參考實驗室確診。

3.3.3報告內容

(1)疫情發生的時間、地點。

(2)染疫、疑似染疫動物種類和數量、發病數量、死亡數量、臨牀症狀、病理變化、診斷情況。

(3)流行病學和疫源追蹤情況,是否有人員感染。

(4)已採取的控制措施。

(5)疫情報告的單位、報告人及聯繫方式等。

在疫情報告期間,有關動物疫病預防控制機構和動物衞生監督機構應當立即採取臨時隔離控制措施。必要時,當地縣級以上政府可以採取封鎖決定並採取撲殺、銷燬等措施。

4重大動物疫情分級

4.1等級劃分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性質、危害程度、涉及範圍,將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劃分為特別重大(Ⅰ級)、重大(Ⅱ級)、較大(Ⅲ級)和一般(Ⅳ級)四級,並依次用紅色、橙色、黃色和藍色表示。

4.2分級標準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Ⅰ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在1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周邊有4個以上省發生嚴重疫情,且疫區連片。

(3)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特別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重大動物疫情(Ⅱ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全省有2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20個以上的疫點或者5個以上、10個以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連片發生疫情。

(2)口蹄疫在14日內,本省及毗鄰2個以上省發生疫情,且疫區連片發生;全省有2個以上相鄰市(地)的行政區域或者有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疫情,或者有新的口蹄疫亞型出現併發生疫情。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全省有20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0個以上。

(4)我國已消滅的牛瘟、牛肺疫等疫病在我省行政區域內又有發生,或者我國尚未發生的瘋牛病、非洲豬瘟、非洲馬瘟等疫病傳入我省或者發生。

(5)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暴發流行,波及3個以上市(地)的行政區域,並呈繼續擴散趨勢。

(6)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或者省畜牧獸醫局認定的其他重大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較大動物疫情(Ⅲ級):

(1)高致病性禽流感在21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3個以上。

(2)口蹄疫在14日內,在1個市(地)的2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5個以上。

(3)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有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豬瘟、新城疫疫情或者疫點數達到10個以上。

(4)在一個平均潛伏期內,在1個市(地)的5個以上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布魯氏菌病、結核病、狂犬病、炭疽病等二類動物疫病,並且暴發流行。

(5)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炭疽病等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種丟失、泄露。

(6)市(地)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較大突發動物疫情。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認定為一般動物疫情(Ⅳ級):

(1)口蹄疫、禽流感、小反芻獸疫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發生。

(2)豬瘟、新城疫、綿羊痘/山羊痘、高致病性豬藍耳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3)二、三類動物疫病在1個縣(市、區)的行政區域內暴發流行。

(4)縣級以上畜牧獸醫部門認定的其他一般動物疫情。

省畜牧獸醫局可以結合本省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實際情況、應對能力等,對較大和一般突發動物疫情的預警分級標準進行補充和調整,並報政府和國務院獸醫主管部門備案。

5應急響應和終止

5.1應急響應原則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事發地的各級及其有關部門按照分級響應的原則作出應急響應。並根據不同動物疫病的性質和特點以及疫情的發展趨勢,及時調整預警和響應級別。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要採取邊調查、邊處理、邊核實的方式,有效控制疫情發展。

未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地區,當地畜牧獸醫部門接到疫情通報後,要立即組織做好人員、物資等各項應急準備工作,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防止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在本行政區域內發生,並按照上級畜牧獸醫部門的統一指揮,支援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地的應急處理工作。

5.2應急響應

根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等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應急響應分為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四級。

5.2.1Ⅰ級(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特別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立即啟動Ⅰ級應急響應,根據《哈爾濱市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做好應急處置工作,同時向政府報告。超出市政府處理能力的,必要時向政府、農業部請求支援。

5.2.2Ⅱ級(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Ⅱ級應急響應,市指揮系統投入運轉,並將疫情上報省畜牧獸醫局、政府。市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分工,開展響應處置工作。對超出市政府處置能力或者政府認為有必要直接處置的,由省作出啟動本預案的決定。

5.2.3Ⅲ級(突發較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較大動物疫情確認後,市政府啟動Ⅲ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省防治指揮部報告,必要時可向政府申請支援。省防治指揮部應派出工作組趕赴現場協助指導疫情處置工作。

5.2.4Ⅳ級(突發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

突發一般動物疫情確認後,區、縣(市)政府啟動Ⅳ級應急響應,按照本級應急預案統一領導本行政區域內應急處置工作,並向上級防治指揮部報告,市防治指揮部應組織專家對疫情應急處理進行技術指導。省防治指揮部根據需要提供技術支持。

5.3應急處置措施

(1)劃定疫點、疫區、受威脅區。

(2)按照規定發佈封鎖令,對疫區實施封鎖。

(3)設置臨時動物衞生監督檢查站,對進出疫區的人員、交通工具進行檢查和消毒。

(4)按照規定撲殺染疫和相關動物,並進行無害化處理。

(5)對疫點、疫區環境進行清潔和消毒。

(6)關閉疫區、受威脅區畜禽交易市場,限制或者停止動物及動物產品交易。

(7)開展流行病學調查和緊急免疫接種。

(8)宣傳引導羣眾提高動物疫情防控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5.4安全防護

5.4.1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防護

應急處理人員應當配備防護用品、用具,採取安全防護措施。在處置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時,應急處理人員應當根據需要採取疫苗接種、配備帶有生命支持系統或者呼吸保護裝置的特種防護服、定期進行血清學監測等特殊防護措施,確保應急處理人員的安全。加強對應急處理人員進出疫區的管理。應急處理人員進入疫區必須穿戴防護服,離開疫區前必須經過徹底消毒。

5.4.2疫區羣眾的安全防護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特別是危害嚴重的人畜共患病的突發重大動物疫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必須採取切實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人羣間疫病的發生,對疫區羣眾的居住環境和動物飼養場所定期進行消毒,限制有關人員、物資的流動,必要時對疫區羣眾實施緊急免疫接種措施,指定專門醫院對患病羣眾進行救治;加強有關科普宣傳教育工作,使疫區羣眾儘快瞭解疫病的發生、發展規律和預防常識,提高自我防護能力。

5.5社會動員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區、縣(市)防治指揮部應當立即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封鎖疫區、撲殺動物、消毒和進行無害化處理等項工作。

5.6新聞報道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利用廣播、電視、報刊和網絡等新聞媒體,按照規定向社會公開有關信息,宣傳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科普知識和表彰在應急工作中湧現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5.7應急響應終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需符合以下條件:自疫區內最後一隻動物及其同羣動物按照規定處理後,經過該疫病的一個最長潛伏期以上的監測,無新的病例出現,徹底消毒後,經上一級畜牧獸醫部門組織專家驗收合格。

特別重大動物疫情、重大動物疫情、較大動物疫情、一般動物疫情應急響應的終止,應由上級畜牧獸醫部門對疫情控制情況進行評估確認後,由應急響應啟動機構宣佈應急響應終止。

6善後處理

6.1後期評估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在本級政府的領導下,組織有關單位和人員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處理情況進行評估。評估的內容包括疫情基本情況和發生的經過,現場調查和實驗室檢測的結果;疫情發生的主要原因分析和結論;疫情處理經過,採取的防治措施和效果;應急處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以及根據本次疫情的暴發流行原因、防治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困難提出的改進建議和應對措施。

評估報告應當上報本級政府,並抄報省、市畜牧獸醫局。

6.2表彰

縣級以上政府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應當予以表彰;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中英勇獻身的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認為烈士。

6.3責任

對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理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違紀違法行為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6.4補償

因撲滅或者防止重大動物疫情受到經濟損失的,縣(市、區)防治指揮部應當在應急響應終止後,依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予以補償。單位和個人的物資、運輸工具以及相關設施、設備被徵集使用的,有關政府應當及時歸還並給予合理補償。

6.5撫卹和補助

縣級以上政府要組織有關部門對因參加應急處理工作而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和省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卹。

6.6恢復生產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撲滅後,取消貿易限制及流通控制等限制性措施。根據相應動物疫病防治技術規範要求,對疫點和疫區進行持續監測,符合要求的,方可重新引進動物,恢復生產。

6.7社會救助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及其有關部門應當積極採取措施,認真做好受到損害的動物飼養者、染疫人員及其家屬的安置、安撫工作,妥善安置封鎖隔離區的羣眾,為其提供基本的生活保障,做好對疫區人員的防治救助和生活救助工作,提倡和鼓勵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以及個人為疫情的應急處理工作捐助款物。

民政部門應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做好社會各界向疫區提供的救援物資及資金的.接收,分配和使用工作。

7應急保障

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積極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處理的應急保障工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將車載電台、對講機等通信工具納入緊急防疫物資儲備範疇,按照規定做好儲備保養工作。

7.2應急資源與裝備保障

7.2.1應急隊伍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建立由畜牧獸醫、公安、衞生計生、市場監督、食品藥監、交通運輸等有關部門的人員及有關專家、執業獸醫組成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預備隊伍。在發生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後,由各級防治指揮部統一調動使用,具體實施撲殺、消毒、無害化處理等疫情處理工作。

7.2.2交通運輸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交通運輸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負責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緊急物資運輸保障工作,為政府批准的應急救災車輛提供免費通行服務。突發重大動物疫情發生後,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實施交通管制,並根據應急工作需要開設應急處置快速通道,保證應急處置運輸工具優先安排、優先放行。

7.2.3醫療衞生保障

衞生計生部門負責開展重大動物疫病(人畜共患病)的人羣間監測,做好有關預防保障工作。畜牧獸醫部門在做好疫情處理的同時應及時向衞生計生部門通報疫情,積極配合衞生計生部門開展工作。

7.2.4治安保障

公安部門、武警部隊要協助做好疫區封鎖和強制撲殺工作,做好疫區安全保衞和社會治安管理工作。

7.2.5物資保障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應按照計劃和本級政府應對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工作的需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建立動態儲備機制,所需物資與廠家簽訂供貨合同,實行動態儲備。

緊急防疫物資要根據本行政區域內的動物養殖量和疫病控制情況,進行合理計劃。

緊急防疫物資主要包括:

(1)診斷試劑。

(2)藥品:疫苗、殺蟲劑、消毒藥品(過氧乙酸、氯製劑消毒藥品,複合酚製劑、火鹼、甲醛、高錳酸鉀等)。

(3)消毒設備:包括高壓消毒機、便攜消毒機器、消毒容器等。

(4)防護用品:包括進氣連體衣褲、重膠手套、普通白大褂、帽子、口罩、防水鞋、安全風鏡等。

(5)運輸工具:封閉運輸車、現場診斷車。

(6)通信工具:移動電話、對講機、擴音器、傳真機、GPS定位儀、電腦等。

(7)封閉設施設備:帳篷、行軍牀、警戒帶、警示燈等。

(8)其他用品:毛巾、手電筒、一次性注射器、高強度密封塑料袋等。

7.2.6經費保障

縣級以上政府應將由本級政府承擔的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所需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並積極通過多渠道籌集資金,用於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處理工作。

各級財政在保證防疫經費及時、足額到位的同時,要加強對防疫經費使用的管理和監督。

7.3技術儲備與保障

市畜牧獸醫局應當建立重大動物疫病防治專家委員會,該委員會由動物疫病防治、流行病學、野生動物學、經濟、風險評估、法律等方面的專家組成,負責疫病防控策略和方法的諮詢,參與防控技術方案的策劃、制定和執行。

7.4社會公眾的宣傳教育

縣級以上政府應組織有關部門,利用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冊等多種形式,對社會公眾廣泛開展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知識的普及教育,宣傳動物防疫科普知識,指導羣眾以科學的行為和方式對待突發重大動物疫情。要充分發揮有關社會團體在普及動物防疫應急知識、科普知識方面的作用。

8預案管理

8.1培訓和演練

各級畜牧獸醫部門要對本系統重大動物疫情處理預備隊成員進行培訓,各級防治指揮部要對成員單位相關人員進行培訓,防治指揮部各成員單位要開展系統內相關人員培訓工作。培訓內容應當包括動物疫病的預防、控制和撲滅知識,動物防疫法律、法規、規章和相關應急預案,個人防護知識,治安與環境保護,工作協調、配合等要求。

各級防治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成員單位開展綜合性應急演練。本預案至少每3年組織1次應急演練。

8.2預案更新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及時修訂本預案:

(1)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及上位預案中有關規定發生變化的。

(2)市重大動物疫病防治指揮機構及職責發生重大調整的。

(3)重大動物疫病發生、發展規律出現重大變化的。

(4)在突發重大動物疫情實際應對和應急演練中發現問題需要做出重大調整的。

(5)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6)預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發生重大變化的。

(7)市畜牧獸醫局認為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縣級以上政府應當參照本預案並結合本地實際情況,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組織制定本地突發重大動物疫情應急預案,並報省畜牧獸醫局備案。

8.3預案實施(生效)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9名詞術語

重大動物疫情:是指家畜家禽和人工飼養、合法捕獲的其他動物突然發生重大疫病,且迅速傳播,發病率或者死亡率高,給養殖業生產安全造成嚴重危害,以及有可能對人民羣眾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造成危害的情形。

暴發:是指一定區域,短時間內發生波及範圍廣泛、出現大量患病動物或死亡病例,其發病率遠遠超過常年的發病水平。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2

一、完善防範機制,落實防範責任

學校建立以副校長為組長的處置突發治安事件工作小組,構建校園防範網絡,明確職責,落實到人。

二、事件預防

1、建立嚴格的門衞制度,確保24小時有人值班。

2、學校聘請的保安應接受專門培訓,提高業務能力,增加責任意識。

3、來人來訪必須查驗登記,執行好登記制度。

4、學校報警、監控設備應時刻處於正常運行狀態。

5、學生進校後一般不得中途離校,確有需要,應出具出門證明。

6、學生不得攜帶管制刀具等違禁物品進校。

7、如發現不良分子襲擾,應立即制止、制服,並撥打“110”報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盡力穩住局勢,迅速疏散師生,並立即向公安機關和教育部門報案。

9、加強平時的安全教育,定期組織應急疏散、救護演練。

三、事件應急處置程序

外來暴力侵害事故

若外來人員強行闖入校園,學校門衞或保安人員不得放行,向其發出警告,並應盡力將其驅逐。對不聽勸拒者或遇突發不良分子襲擊、行兇等暴力侵害時,迅速與校領導取得聯繫並拉響警報鈴,同時立即啟動如下應急程序:

1、學校領導立即報警110請求援助。

2、校長指揮護校隊立即趕到出事地點,應首先採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為,及時控制事態、保護現場為公安部門勘察取證提供方便。同時,安全專幹組織教師安撫保護好學生,作好疏散撤離準備,並視實際情況將學生緊急疏散撤離至安全區域。同時,學校應及時向教育局報告情況。

3、總務處負責聯繫職工醫院,請求“120”支援。一名學校領導帶領總務後勤人員負責勸散圍觀羣眾,分散堵塞進入校門通道的車輛。一名值日教師佩帶標誌,負責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車輛。

4、校醫老師對受傷師生及時緊急止血、初步救治、護理。

5、一名學校領導帶領政教處或教導處積極配合公安部門做好調查取證工作。採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後處置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3

為確保我校能夠及時、有序、高效地應對可能發生的環境污染突發事件,保障全校師生的身體健康與生命安全。根據有關法規,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一、工作目標

減少傷亡,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所造成的損失。

二、組織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三、具體應急措施

1、疏散。當事故突然發生後或接到上級的環境污染的警報後,各位教職工必須遵守"學生優先,傷員優先"的原則開展疏散、搶救工作,幫助學生迅速撤離危險區域。

2、清點人數。撤離到安全區域後,班主任應立即清點人數。

3、及時搶救。保持鎮靜,沉着應付,面對事故,決不能驚惶失措,手忙腳亂。事故現場的最高領導或組織者必須立即採取防護措施,組織教職員工開展搶救工作,有受傷師生即報120送醫院救治。

4、應急領導小組在接到險情報告後,應迅速向環保、消防、教育等上級部門報告。在救治傷員的同時,要安排專人做好現場秩序的維持工作,以利於各種搶救措施的順利實施。要儘快通知受傷學生家長到醫院陪護。

5、做好廣大師生的思想工作,維護學校和當地的安定局面,儘快恢復學校的教學秩序。不要因事故本身導致其他不應有的事端。

6、要特別注意做好受傷學生及受驚嚇學生的心理諮詢與心理調節工作,逐步消解他們的恐懼心理和其他不良心理反應。

本預案啟動時間為:發生環境污染突發事件時啟動本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4

1、報告制度。如發現學生噁心、嘔吐,飲用水有顏色和異味等飲用水安全事故發生後必須及時報告,並向教育局體衞科及衞生防疫所報告,同時立即啟動學校飲用水安全應急預案,在事故處理中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定時報告制度。

2、救援措施。一旦發生較嚴重學校飲用水安全事故,在接到領導小組指令前,由校長負責救援指揮。立即啟動學校應急預案,按照預備方案,各就各位,組織救援行動。初步摸清症狀,羣體發病的還應徹底排查發病人員,並建立動態性名冊,防止遺漏。

3、醫療求援。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立即向就近醫療機構(衞生院)發出醫療求援,並撥打“120”醫療搶救電話。要及時果斷將發病人員送到醫院搶救。主動向醫療人員報告發病情況,做好秩序維護等工作。

4、聯繫家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應及時與發病學生家長取得聯繫,如實説明發病情況,不盲目猜測。做好學生家長思想安撫,防止過激行為發生。設立家校聯絡處,及時解答家長提出問題,力所能及地為家長做好服務工作。

5、病源保護。學校發生較嚴重飲用水安全事故後,應立即封存所有的飲水和飲水設備等,以便及時查找致病原因。

6、臨時供水。在保證水質衞生安全質量的前提下采取其他臨時供水途徑,提供桶裝水、瓶裝水或電熱飲水機,以保證師生正常生活飲用水問題,避免和減少水污染對師生身體健康造成的危害。

7、信息公開。保障廣大師生和家長在事故發生和處理過程中的知情權,及時、準確做好信息公開,並如實向上級部門彙報,不瞞報、謊報。對一些謠傳也要及時澄清,避免不必要的誤解。

8、儘快恢復供水。當生活飲用水污染事故得以控制,污染原因消除後,在恢復供水前必須重新進行自備水源水或二次供水水質檢測,達到國家衞生標準後方可供水。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5

一、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落實此項工作,學校成立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下設辦公室,由z同志兼任主任。

由辦公室成立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

第一分隊:

第二分隊:

第三分隊:

第四分隊:

第五分隊:

第六分隊:

二、工作職責

1、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此項工作,領導小組協調各處室、各班的工作,各行其職,積極配合,作好學校的防火,防震等安全工作。

2、政教處負責各小分隊日常開展的安全活動;負責全面安全的宣傳工作;監督學校的安全工作的實施。

3、總務處檢查學校的各個安全隱患,負責購置、懸掛、使用消防器材,保證消防設施的完整好用。

三、工作任務

為了嚴格落實安全責任制,切實加強安全管理,確保我校師生生命和財產的安全,各應急小分隊具體任務如下:

1、立志樓樓梯,由第一應急分隊長負責;凌志樓樓梯,由第二應急分隊長負責;鴻志樓樓梯,由第三應急分隊長負責。凡學生在校上課期間,各班教室前後門不閉鎖,樓門必須敞開。各層樓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由各分隊隊員、任課教師協助分隊長組織師生進行有序的安全疏散。

2、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大樓由第四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樓梯暢通。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上課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3、實驗室由第五分隊長具體負責,保證東西樓梯暢通。實驗室配置的滅火器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實驗學生進行有序的安全撤離。

4、學生寢室樓由第六分隊長負責,保證樓梯暢通,各層配備緊急事故應急燈和乾粉滅火器,在緊急情況下,組織學生安全疏散。

四、突發事件應急措施

1、突發事件一旦發生,學校突發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迅速啟動應急指揮系統,成立現場指揮部,初步擬定應急處置方案、措施。

2、指揮部發出緊急集合信號,通電正常情況下用廣播系統發出疏散信號,若斷電環整個校園鳴鑼示警。

3、聽到警報各安全應急疏散小分隊緊急集結到位,第一時間到達指定位置,實施應急處置方案和措施,現場指揮,穩定事件現場人員的情緒。班中上課的教師儘快組織教室裏的學生按照指定的順序撤離教室,做到不慌張,不擁擠,不叫喊。

4、緊急疏散時樓梯分配:東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東頭樓梯,西頭兩個教室的學生走西頭樓梯。疏散順序:按一樓、二樓、三樓、四樓、五樓的順序進行。

5、疏散地點以學校操場中心為集結點,體育組全體教師組織所有撤出學生迅速在操場集合,集合順序按照升國旗隊伍排列。

五、其它事項

1、各級人員必須切實明確自己的職責和任務。

2、嚴禁在上課期間關閉樓梯鐵門以及各班前後門鎖,嚴禁在樓梯通道內堆放雜物,阻塞通道。

3、加強用火用電及消防器材的管理,嚴禁私拉亂接電線。

4、對在突發事件中行動遲緩、工作不力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將按有關規定追究責任,觸犯法律的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本預案由桃源縣昌文中學校園突發事件應急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6

為應對超市發生的各類火災事故,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安全疏散人員,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撲救與安全疏散工作有序進行,做到防患於未然,特制訂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職責:統一指揮調動各行動組按照預定方案進行滅火、疏散、救援等工作;根據火場情況變化,適時做出必要決策;組織火災事故的調查及善後處理工作。

2、滅火行動組

組長:

成員:由超市義務消防隊隊員組成。

職責:執行總指揮的指令,根據火場情況(即起火部位、火勢大小、燃燒物質等),啟動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消防供水等設備,正確使用滅火設施和器材,迅速撲滅初起火災,或有效控制火勢發展,配合公安消防隊實施滅火。

3、通訊聯絡組

組長:

成員:

職責:根據總指揮的指令和火情,發出119火警信號,準確報告起火地點與部位、着火物質、有無被困人員等信息。保持火場總指揮與消防部門及各行動組之間的聯繫,做到上傳下達,確保信息暢通。

4、疏散引導組

組長:成員:起火部位工作人員和部分義務消防隊員組成。

職責:利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臨時搭建的逃生設施,幫助引導被困人員迅速安全撤離火場。按照“救人第一、疏散優先”的原則,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儘可能將重要的信息資料、貴重財物一併撤出。

5、安全防護救護組

組長:

成員:

職責:利用急救器械、藥品等及時搶救、護理火災中出現的傷員。協助120急救中心工作人員進行醫療救護。提供搶救工作所需車輛及其它後勤保障。

二、報警、接警及通訊聯絡的程序和措施

1、超市員工發現火險、火災應立即向超市消防安全負責人報告,並提供着火地點、火勢大小和有無被困人員等情況,必要時直接向119火警中心報警。

2、消防負責人員接到報警後,應立即通知保安人員趕往起火地點,同時向總指揮報告,保安人員到場後及時向總指揮反饋火場信息。臨時組織在場人員進行必要的撲救和救援工作。

3、按照總指揮的指令,通訊聯絡組組長接通知後立即通知本組成員,並安排分頭通知各行動組成員等迅速到達火災現場。如果已向119火警中心報警,應及時安排人員在大門及路口等候引導消防車輛。同時攜帶對講機等通訊工具趕到現場,保持現場總指揮與各行動組及公安消防隊之間的通訊聯絡。

4、總指揮到達現場後,彙總火場各方面的情況,按照預案規定的職責任務,指揮各行動組進行滅火、疏散和救援等工作,組織在場人員參與協助滅火、救援和維持現場秩序等工作。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1、疏散引導組成員接到火災通知後,應立即趕到現場,根據起火部位建築結構、被困人員所在位置以及疏散通道等情況,提出營救方案,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展開疏散救援工作。

2、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後,應優先疏散老弱病殘及婦女兒童,根據火場內部情況,迅速引導被困人員按照相對安全、路程短、用時少的疏散路線撤出。

3、如果疏散通道被火勢封住,可採取必要的破拆措施,或利用梯子、繩索等將被困人員救出。若不具備上述條件,應及時組織被困人員轉移到相對安全的部位,等待公安消防部門救援。

4、被困人員安全疏散後,若火場中存有重要資料或貴重財物等,在安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應組織人員儘快將其撤出,撤出後的物資應放置在不影響撲救工作的安全地帶,並安排人員看護,防止發生意外。

5、疏散引導組人員進入火場前,應做好必要的防護準備,保證自身安全。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1、滅火組成員趕到起火地點後,應立刻了解着火物質和有無易燃易爆、化工化學物品等情況,同時調集附近所有消防器材,按照總指揮的指令,迅速進入火場實施撲救。

2、滅火組進入火場後,若發現仍有人被火勢圍困,應按照“先救人、後救火”的原則,先解救被困人員,併為疏散人員讓開通道,以免影響疏散時間,造成人員傷亡。

3、若為電器設備火災,或着火部位在機房等電器設備較多的地方,一定要先切斷火場的電源,再進行撲救,尤其不能用水直接滅火,以防發生人員觸電。

4、着火物質若為油類,可用乾粉滅火器撲救,或用石棉瓦、沙土、濕棉被等覆蓋,不要直接用水噴灑油麪,防止火勢流動蔓延。若為可燃氣體火災,應先關閉可燃氣體閥門,切斷氣源。若着火物質為橡膠、塑料等化工製品,進入火場人員應攜帶防毒面具等防護用品,防止發生人員中毒。

5、如果火場附近存放有易燃易爆物品,在確認其尚未着火或無爆炸危險時,滅火組應調集充足的人員和消防器材,迅速建立防火隔離帶,防止火勢向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地點蔓延,同時組織力量轉移易燃易爆物品。

6、如果發現或趕到火災現場時,火災已發展為全面燃燒,這時應開啟附近所有室內消防箱,迅速向火場鋪設消防水帶,起動消防供水系統,控制火勢發展,待公安消防隊到達後,協助進行滅火工作。

五、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1、防護救護組接到通知後,立即集合人員,並準備好搶救藥品等,迅速趕往火災現場。

2、及時對火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治,危重傷員要儘快安排車輛送往附近醫院,或向“120”急救中心求助。

3、根據火場情況,緊急調用賓館車輛以備急用。

4、安排人員維護火場外圍秩序,疏通道路,保證滅火、救援工作順利進行。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7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提高應對和防範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能力,及時科學有效地組織應急救援,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和《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預案。

1、3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要始終把保障人民羣眾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放在首位,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

(2)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市政府及市安委會負責統一領導、組織、協調全市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區(縣)政府及有關部門和企業按照各自職責和權限,負責事故的應急管理和應急處置工作。

(3)條塊結合,屬地為主。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實行各區(縣)政府行政領導負責制,事故現場應急救援指揮由各區(縣)政府統一領導、相關部門依法履行職責,專家提供技術支持,企業充分發揮自救作用。

(4)依靠科學,依法規範。遵循科學原理,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實現科學民主決策。依靠科學進步,不斷改進和完善應急救援的裝備、設施和手段。依法規範應急救援工作,確保預案的科學性、權威性和可操作性。

(5)預防為主,平戰結合。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加強重大危險源管理,做好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開展培訓教育,組織應急演練,做到常備不懈。加強社會宣傳,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做好物資和技術儲備工作。

1、4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應全市冶金、建材、有色、輕工、機械、紡織、煙草、商貿等八大行業發生或可能發生以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1)發生一次性死亡(含失蹤)3~9人,或者10人以上重傷,或者直接經濟損失1000萬元以上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

(2)超出各區(縣)政府應急處置能力的生產安全事故。需要市政府或市安全生產委員會(以下簡稱市安委會)處置的生產安全事故。

(3)重大、特別重大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按照國家、省相關預案執行;

一般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由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處置。

2、應急組織體系

2、1應急組織機構

市政府成立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指揮部),負責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市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指揮長由市政府主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擔任,副指揮長由市政府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及市安委辦、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

成員由市委宣傳部、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財政局、衞健局、國資委、工信局、生態環境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氣象局、總工會等相關部門、發生事故企業的主管部門、事故搶險單位主管部門、事故所在地區(縣)政府主管領導組成。

市應急指揮部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指揮部日常工作,辦公室主任由市應急管理局局長擔任。市指揮部可根據實際情況,在事發地設立現場應急指揮部。各區(縣)人民政府建立相應的本級應急指揮機構,明確各機構的職責和任務。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市指揮部職責

(1)執行國家有關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法規和政策。(2)分析災情,確定事故救援預案,制定各階段的應急對策。

(3)發生生產安全事故時,負責救援工作的組織和指揮,向救援部門發出各種救援命令。

(4)確定各部門的職責,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係。(5)負責內外信息的接受和發佈,向上級救援機構彙報事故救援情況。

(6)負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演練和指導。(7)負責檢查督促各救援部門的工作,及時提出指導和改進意見。

(8)適時調整各救援部門人員組成,保證救援機構正常工作。

(9)負責向有關新聞機構發佈事故及救援信息。(10)負責向上級部門提交事故及救援報告。 2、2、2市指揮部辦公室職責

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根據事態發展及時做出相關救援決策,必要時向省和國家應急救援中心發出救援請求。

2、2、3指揮部成員單位職責

(1)市委宣傳部: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整理、報告和新聞發佈工作。

(2)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制定生產安全事故搶險方案,解決事故搶險過程中出現的技術問題。

(3)市公安局:負責維護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秩序、保護事故現場、警戒區的設置和警戒工作。

(4)市交通運輸局:負責組織協調各類事故救援物資運輸工作,提供交通運輸保障,確保所需的物資和設備及時運送到事故搶險救援現場。

(5)市財政局:統籌安排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中應由市財政解決的經費,並及時撥付到位;

按照事權與支出責任相適應的原則,對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所需經費給予必要保障。

(6)市衞生健康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遇險人員和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工作。

(7)市國資委:負責督促落實監管企業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及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

(8)市工信局:負責領導、組織、協調監管企業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及應急救援重大事項的決策,保障應急救援通訊暢通。

(9)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監測工作,指導轄區政府和事故責任單位對有害物質進行無害化處理。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協調事故單位完成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工作。

(11)市總工會:負責生產安全事故傷亡人員及家屬的接待、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穩定工作。

(12)市氣象局: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搶救期間的氣象信息發佈。

(13)*武警支隊:在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遇險人員的營救,

(14)*消防救援支隊:在救援指揮部的統一指揮下,參加事故遇險人員的營救。

(15)*供電局:負責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供電需要。(16)各區(縣)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人力、物力,

確定搶險施工方案和現場搶險救援、事故搶險現場的指揮協調工作。

2、3應急專家組

市指揮部根據工作需要,成立應急專家組,為應急處置工作提供技術支持,指導應急知識的教育和應急技能培訓;應急專家由市指揮部相關成員單位負責管理,建立應急專家庫,如有人員變動,應及時予以調整,並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應急專家組職責:(1)參與突發事件的監測預警,對事件發生的可能性、影響範圍、強度和級別進行預測,並提出應對方案。(2)受委託參與對突發事件影響的調查評估和分析研判,提出處置措施和決策建議,必要時參加應急救援和處置工作,提供決策建議。

2、4現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故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現場指揮部實行指揮長負責制。當指揮長沒有到達現場前,由事發地應急指揮機構主要負責人暫時履行指揮長職責。現場指揮部主要職責包括:

(1)指揮、協調現場的應急救援工作,組織、聯絡各方力量處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

(2)與事故單位和市指揮部保持密切聯繫,核實現場人員傷亡和損失情況,及時向市指揮部彙報搶險救援工作及事故應急處置的進展情況。

(3)組織劃定涉及危險化學品事故現場的警戒範圍,實施必要的羣眾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強制性措施。

(4)協調應急救援專家指導應急救援工作。(5)為市指揮部提供應急救援決策依據。

(6)市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按照職責參與處置工作,包括組織營救、傷員救治、疏散撤離、安置人員、上報事故情況等。

2、5現場救援指揮部組成

現場救援指揮下設搶險救援、治安警戒、醫療救護、後勤保障、環境監測、宣傳報道、善後處置、技術專家等應急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

(1)搶險救援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市場監管局、消防救援支隊,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實施市指揮部批准的搶險救援方案;負責協調搶險救援所需的物資清單;負責組織指揮救援人員進入事故現場實施搶險救援。

(2)治安警戒組

牽頭單位:市公安局

成員單位:*武警支隊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治安警戒、人員疏散、秩序維護、交通疏導、現場調查取證等工作,保障應急救援高效、有序進行;依法控制事故責任人。

(3)醫療救護組

牽頭單位:市衞健局

成員單位:市市場監管局

職責:負責組織協調調配救護車、專家和衞生應急隊伍等衞生資源,開展事故傷員或中毒人員急救轉運、救治和現場衞生防疫工作;組織協調衞生應急藥品、器械等物資調配和質量監督管理工作。

(4)後勤保障組

牽頭單位:市應急管理局

成員單位:市財政局、自然資源局、商務局、工信局、市住建局、交通運輸局、氣象局,中國電信*分公司、中國聯通*分公司、中國移動*分公司、市供電公司

職責:負責事故搶險救援物資的聯繫、採購、供應、車輛及油料調配;保障各級指揮人員、搶險人員生活與休息場所;為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提供氣象信息;與相關電力企業保持聯絡,保證事故現場電力供應;與電信公司、聯通公司、移動公司聯絡,保證事故現場通信暢通;負責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存放與保管;負責開闢救援綠色通道,協助調集、徵用救援車輛,組織公路搶修、維護,保證公路暢通。

(5)環境監測組

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

成員單位:市自然資源局、氣象局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大氣、水質、土壤環境污染影響的環境應急監測工作;根據監測結果及時提出次生環境污染事件的防控建議,提出妥善處置的技術指導意見。

(6)宣傳報道組

牽頭單位:市委宣傳部

成員單位:市應急管理局、市廣播電視總枱、市網信辦、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維護現場正常的新聞採訪秩序,及時做好新聞發佈工作,正確引導媒體和公眾輿論;完成市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7)善後處置組

牽頭單位:市民政局

成員單位:市公安局、應急管理局、總工會、民政

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衞健局、事發地區(縣)人民政府

職責:負責做好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撫卹、理賠工作;負責處理相關善後工作。

(8)技術專家組

由相關部門專家組成。

職責:參與冶金等工貿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方案的研究制訂;分析事故原因、災害的演變和救援技術措施;為應急救援決策、事故防範和恢復生產提出意見和建議。(各工作組組成人員若有變動,由相應崗位人員替補,並及時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備案。

2、6各區(縣)應急指揮機構職責

各區(縣)應急指揮機構應制定本行政區域內的應急預案,建立健全相應的應急組織體系,做好本行政區域內的一般突發事件的預警、響應、處置及善後等相關工作,配合上級做好特別重大、重大、較大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3、預警預防機制

3、1預警級別

按生產安全事故的可控性、嚴重程度以及影響範圍,參照生產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事故應急預警分為一般(Ⅳ級)、較大(Ⅲ級)、重大(Ⅱ級)、特別重大(Ⅰ級)四個等級。

一般(Ⅳ級):發生死亡1至2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一般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至2人死亡的一般事故隱患。

較大(Ⅲ級):發生死亡3至9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較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至9人死亡的較大事故隱患。或者同一區(縣)冶金等工貿行業頻繁發生事故或者出現同類事故的多發性傾向。

重大(Ⅱ級):發生死亡10至29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10至29人死亡的煙花爆竹重大事故隱患。

特別重大(Ⅰ級):發生死亡30人以上(含30人)的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重大安全事故,以及存在可能造成30人以上(含30人)死亡的冶金等工貿行業特別重大事故隱患。

3、2預警信息來源

各區(縣)應急指揮部將預警信息及時報送市指揮部辦公室,以便對應對工作提前做出部署。

3、3預警信息發佈的內容

預警信息發佈內容主要包括預警級別、可能影響的範

圍、警示事項、應採取的措施和發佈機關。

3、4發佈途徑

通過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電子顯示屏等相關媒體以及一切可能的傳播手段,及時向社會公眾發佈預警信息。

3、5預警準備

市指揮部辦公室接到預警信息後,應立即組織對收集到的信息進行核實、篩選、評估、分析,根據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和影響範圍,提出應對方案和建議,提請指揮部研究決定是否啟動應急響應,並通知市指揮部各成員單位。

3、6預警響應

3、6、1 Ⅳ級預警響應

發生一般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並及時報告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啟動當地應急預案,同時上報市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事故發生地政府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市有關部門應派人員趕赴現場指導救援工作。

3、6、2 Ⅲ級預警響應

發生較大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並及時報告當地區(縣)級政府和應急管理部門。區(縣)級政府啟動縣級應急預案及時組織救援,同時上報市級政府和市應急管理部門啟動市級應急預案。市、區(縣)兩級政府負責人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組織救援工作。

3、6、3 Ⅲ級、Ⅰ級預警響應

發生重大、特別重大事故時,事故發生單位應立即撥打110、119、120報警,在Ⅲ級響應基礎上,逐級向上彙報請求支援,在上級部門到來之前做好先期準備工作。

4、信息報送和處理

4、1信息報告

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災害發生後,或收到可能發生的預警信息後,所在地各級政府及時將事故災害信息上報市指揮部辦公室,必要時可越級上報。市指揮部通過分析研判,上報市委、市政府。

4、2報告程序和時限

在接到冶金等工貿行業突發事件報告後,市指揮部辦公室值班人員必須詳細做好記錄,包括時間、地點、災害類型、傷亡情況,同時予以核實,並立即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彙報,按規定時限內(2小時內)上報市委、市政府。

4、3報告方式和內容

冶金等工貿行業突發事件報告分初報、續報和處理結果報告三類。初報即首次上報,續報在查清有關基本情況、事件發展情況後隨時上報,處理結果報告在突發事件處理完畢後上報。

初報可用電話直接報告,主要包括事件類型、發生時間和地點、人員傷亡情況。

續報可通過網絡或書面報告,在初報基礎上報告有關確切的數據及事件發生的`原因、過程和採取的應急處置措施、進展情況等。

處理結果報告採用書面報告,在初報和續報基礎上,報告事件的處理措施、過程和結果,事件潛在或間接危害、社會影響、參加處置的有關部門和工作內容,以及經驗和教訓等。

5、應急指揮處置

根據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市指揮部設定應對四個應急響應等級。Ⅳ級為最低響應等級,Ⅰ級為最高響應等級。Ⅳ、Ⅲ級響應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組織協調,Ⅱ級響應由市指揮部副指揮長組織協調,Ⅰ級響應由市指揮部指揮長統一組織、領導。

5、1基本響應

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後,在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的協調指導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指揮、協調各有關部門、單位和專業應急隊伍,開展搶險救援、現場監測、醫療救護、人員疏散、治安警戒、交通管制、工程搶險、安全防護、社會動員、損失評估等應急處置工作。各有關部門和單位按照分工,認真履行各自職責。

(1)搶險救援

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後,事故發生單位和事發地政府要立即採取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救援工作,並及時向上一級政府報告。根據事故類型及時召集、出動專業應急隊伍實施救援。

(2)現場監控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技術力量和救援隊伍加強對事故現場的監控,及時採取緊急處置措施,果斷控制或切斷災害鏈,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件發生。

事故發生地公安部門應當迅速組織警力進行現場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維持現場秩序,及時疏散羣眾,並控制事故發生單位主要負責人,嚴防事故發生後逃匿。對逃匿者要及時組織抓捕。

(3)醫療衞生救助

事故發生地衞生行政部門負責組織開展緊急醫療衞生救助和現場衞生醫療處置工作。

(4)交通管制

根據處置突發生產安全事故的需要,事故發生地政府和有關部門可以依法決定採取交通管制措施。

(5)應急人員安全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處置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時,應當對事故發生地現場安全情況進行科學評估,保障現場應急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專業防護裝備,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安全防護裝備。

(6)羣眾疏散和防護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羣眾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包括:決定應急狀態下羣眾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範圍、路線、程序;指定有關部門負責實施疏散、轉移;啟用應急避難場所;實施醫療救治、疾病預防和控制;負責實施治安管理。

(7)調集徵用

根據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省應急救援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人員、資金、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必要時可以依照有關法律規定向社會徵用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備。

(8)物資保障

根據突發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處置需要,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物資保障組,保證救援所需物資供應。

(9)社會力量動員與參與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調動本行政區域內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超出事故發生地區(縣)政府處置能力時,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向市應急救援指揮部申請該行政區域外的社會力量支援,市應急救援指揮部協調有關社會力量進行支援。

(10)現場檢測與評估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需要可成立事故現場檢測、鑑定與評估小組,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後果,為制訂現場搶救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檢測與評估報告要及時上報。

5、2 IV級響應

5、2、1啟動條件

當發生一般事故時,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5、2、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Ⅳ級應急響應。

5、2、3響應措施

由各區(縣)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各區(縣)政府關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市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5、2、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指揮部辦公室決定終止IV級響應。

5、3 III級響應

5、3、1啟動條件

當發生較大事故時,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3、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啟動Ⅲ級應急響應。

5、3、3響應措施

由市指揮部辦公室組織協調應對處置工作。市政府或市政府有關部門根據事故或險情嚴重程度啟動相應應急預案,超出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省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啟動上級應急預案實施救援。

市應急管理局:組織開展冶金等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物資、保障、經費的管理和使用;向上級應急管理部門彙報工作。

市公安局:事故發生後,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抽調警力封鎖現場、維持秩序,組織事故可能危及區域內人員的疏散撤離,對人員撤離區域進行治安管理,確認事故傷亡人數和傷亡人員的身份,負責有關責任人的控制及追捕,參與冶金、建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交警支隊負責事故現場區域周邊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非救援車輛進入危險區域,保障救援道路的暢通。

市衞健局:負責對現場受傷人員進行緊急救護和治療。確定專業治療與救護定點醫院;負責醫務人員、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的調配,組織好現場救護及傷員轉移。負責統計傷亡人員情況。

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對現場冶金等工貿行業產品執行標準及產品質量情況進行勘查鑑定。

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定搶險運輸單位和運輸車輛,組織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搶險物資和搶險人員的運送。

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冶金、建材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環境質量監測工作,確定環境污染區域範圍。

市民政局:協助地方政府做好人員安置及善後處理工作。

市財政局:負責應急救援資金的準備、調度和落實工作。

市委宣傳部:負責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的新聞報道工作,組織協調新聞單位對生產安全事故情況進行報道,組織對外信息發佈。

市氣象局:負責為生產安全事故現場提供風向、風速、温度、氣壓、濕度、降雨量等氣象資料,做好氣象應急服務。

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組織力量處置爆炸和火災撲救,搜救受傷人員,撲滅火災,防止火災和爆炸事故蔓延。

市總工會:負責參與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市應急救援指揮部:(1)市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組織指揮部有關成員單位召開會商會,分析形勢,研究部署應對措施。(2)市指揮部辦公室進入24小時值守,保持通訊暢通。市指揮部辦公室每2小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進展情況。

(市政府電話:,市應急管理局指揮中心值班電話:。)(3)根據有關部門和專家的建議,通知有關應急救援指揮機構隨時待命,為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或行業應急指揮機構提供技術支持。(4)派出有關人員和專家趕赴現場指導現場應急救援,必要時派遣專業應急力量實施增援。(5)需要有關應急力量支援時,向市政府提出請求。(6)組織協調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落實其他有關事項。

5、3、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提出建議,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決定終止Ⅲ級響應。

5、4 Ⅱ級應急響應

5、4、1啟動條件

當發生重大事故時,啟動Ⅱ級響應行動。

5、4、2啟動程序

市指揮部辦公室經分析評估,認定達到啟動標準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提請指揮部副指揮長啟動Ⅱ級應急響應。

5、4、3響應措施

由省政府和省政府有關部門組織實施。市政府組織成立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全力以赴參與救援,並及時向市委、市政府報告救援工作進展情況。

5、4、4響應終止

應對工作結束後,由市指揮部辦公室主任提出建議,市指揮部副指揮長決定終止Ⅱ級響應。

6、恢復重建

6、1善後處理

(1)在應急搶險救援過程中緊急調用物資、設備、人員、徵用場地所發生的費用由事故發生單位承擔。

(2)對傷亡人員和家屬做好安撫、撫卹、理賠等善後處理和社會穩定工作。

(3)事故救援結束後,應當儘快恢復受影響羣眾的正常生活和生產活動。

6、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後,各責任單位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繼續跟蹤和掌握設施損壞情況,收集、彙總有關工作情況及信息,及時報市指揮部。市指揮部會同各有關責任單位對事件進行評估,總結成功經驗,提出改進建議。

6、3恢復重建

各區(縣)及企業自行進行恢復重建工作。

7、應急保障

7、1通信與信息保障

7、1、1各級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機構應具備相應的通訊條件,並確保通信暢通。

7、1、2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保證24小時通信暢通,並將值班電話、輔助通信方式和主要負責人聯繫方式向市指揮部辦公室報告。

7、1、3應急救援現場應配備現場緊急通訊系統,與市指揮部保持通訊暢通,為現場應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各區(縣)負責協助現場應急處置的通訊保障。

7、2資金保障

7、2、1市政府建立應急處置資金,納入市財政預算,為建立應急指揮系統、公益宣傳、應急人員培訓、應急演練、應急設備儲備維護、獎勵等方面提供資金保障。

7、3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保障,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做好應急救援必需的物料、器材、工具等物資儲備工作。

7、3、1各區(縣)應建立等物資儲備檔案,明確管理責任,搞好日常保養。同時,與專業物資公司簽訂應急協議,確保緊急情況下物資、設備充足可用。

7、3、2市衞健局:負責醫療器材、急救藥品等設備儲備。

7、3、3市市場監管局:負責檢測冶金等工貿行業質量等設備儲備。

7、3、4市生態環境局:負責環境檢測等設備儲備。

7、3、5市氣象局:負責氣象等設備儲備。

7、3、6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消防器材等設備儲備。

8、監督管理

8、1監督檢查

市指揮部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8、2宣傳培訓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運用多種宣教手段,形成合力,充分運用黨委政府宣傳思想文化資源和教育培訓資源,做好宣傳培訓工作。應積極開展應急救援諮詢服務,加大對羣眾開展自救和互救知識的宣傳工作。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企業在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中,應注重提高職工在遇到突發事件處置能力的培訓。

8、3應急演練

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積極做好本級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工作。冶金等工貿行業生產經營單位對本企業安全全面負責,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冶金等工貿行業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規範,制定操作性強的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

8、4責任與獎懲

8、4、1市政府對在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應急處置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或獎勵。

8、4、2對在冶金等工貿行業事故災害應急處置工作中不履行職責、不服從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後果的單位和個人,市政府將給予通報批評並予以責任追究。

9、附則

9、1預案管理與更新

預案實施後,市指揮部應適時組織有關部門和專家對本預案進行評估,及時修訂、完善,並及時通過應急平台終端對本預案、數字預案、應急基礎信息實時更新。

9、2應急預案的解釋

本預案由市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市指揮部成員單位應當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制定本單位部門應急預案。

9、3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公佈實施。

縣行政服務中心安全應急預案

來源:縣行政服務中心(公共資源交易辦)

發佈時間:20xx—08—17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8

一、指導思想:

為了積極應對可能發生的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於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的要求,結合我園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和範圍:

本《預案》所稱事故,是指在園內的幼兒活動或幼兒園組織的在園外進行的幼兒集體活動中造成人員傷亡或較大經濟損失以及性質嚴重、產生較大影響的事故。

(一)事故應急預案啟動條件

1、事故所造成的後果有可能繼續擴大的;

2、雖不屬於重大事故,但在事故發生過程中,情況發生突然變化,有可能造成嚴重後果的;

3、組長認為有必要啟動應急預案的。

符合上述三個條件之一的,均由組長髮布啟動應急預案的命令。

(二)事故應急救援的範圍

1、中毒事故。一次造成10人以上急性中毒事故的;

2、交通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3、意外事故。一次性傷亡3人及以上的。

三、事故應急指揮組織機構:

(一)事故應急搶險救災工作實行統一組織領導和分部門牽頭負責相結合的原則。

(二)幼兒園成立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搶險救災領導小組。

組 長:幼兒園園長(蔡x)

副組長:分管安全園長(王x)

成 員:保健老師

年級組長(湯x、潘x、李x、潘x)

事故發生後,組長、副組長未到現場前,根據事故類別,由保健老師負責實施方案,組織、協調搶險救災工作。

(三)事故的善後處理工作。

成立善後處理小組:根據實際情況,協調相關部門,組織對傷亡幼兒的處置。

四、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的職責:

1、組長髮布啟動事故應急預案的命令;

2、按照《預案》程序組織、協調、指揮預案的實施;

3、隨時掌握《預案》實施情況,並對《預案》實施過程中的問題採取應急處理措施。

五、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一)事故報告。幼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必須做到:

1、立即將所發生事故的情況,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報告區教育局,區政府辦公室。

2、事故報告應包括以下內容: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和報告人及聯繫電話;

(2)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財產損失的初步估計;

(3)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

(4)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採取的措施;

(5)需要有關部門和協助單位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

3、事故的對外報告和公佈,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紮口管理,各有關部門按規定及時報告上級歸口管理部門。事故報告還應由領導小組填寫報告單。

(二)現場保護。在第一時間進入事故現場的人員必須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護。

六、事故應急處理方案:

本《預案》分設三類事故處理方案。

1、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公安局交警大隊制訂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2、食物中毒事件,按照區衞生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3、突發意外事故,按照區安全生產監督局的應急救援預案實施;

七、事故應急措施:

(一)事故發生後,幼兒園大型集體活動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應立即投入運作,組長及各組成員應迅速到位履行職責,及時組織實施事故應急預案,並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有關部門。

(二)協調公安部門加強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衞、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導工作,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維護社會治安。對肇事者等有關人員應採取監控措施,防止逃逸。

(三)協調衞生部門立即組織急救隊伍,利用各種醫療設施搶救傷員;醫藥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救護所需藥品;其他相關部門應做好搶險配合工作。

八、其它事項:

(一)本《預案》是我園幼兒開展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發生後,實施搶救工作並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方案,在實施過程中應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二)我園平時應結合自身特點,加強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師生預防大型集體活動事故的意識和採取有效的防範措施。

(三)教育全體人員都有參加事故搶險救災的義務。

(四)事故發生後,應積極採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擴大,並向“110”或“120”緊急報警求援,同時向教育局事故處理領導小組報告。

(五)本預案中各類事故的發生可能併發相關的次生事故和衍生事故。一旦發生,應啟動相關預案。

(1)火災、爆炸、建築安全事故可能引發交通事故,屆時,啟動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2)爆炸事故可能引發火災事故,屆時,啟動火災應急預案。

(3)水災安全事故可能引發公共衞生事故,屆時,應啟動公共衞生應急預案。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9

由於這些場所建築一般為多層,空間跨度大,內部結構複雜、裝修豪華(採用大量的新型高分子材料)、易燃材料多、火災隱患危害大,且人員成份多、流量大,一旦發生火災,火勢蔓延快,人員、物資疏散困難,撲救難度大,極易造成巨大的經濟損失和人員傷亡事故。為及時、有效地處置人員聚集場所火災事故,確保國家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現結合我支隊現有的消防特種車輛和器材裝備,制定本處置預案。

一、指導思想

人員聚集場所災害事故在市政府的直接領導下,由福州市公安消防支隊具體負責滅火搶險戰鬥工作;相關職能部門緊密合作,一切服從事故現場需要,與公安消防部門通力合作,統一行動,貫徹“救人第一、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的指導思想,確實將人員傷亡、財產損失降到最低限度。

二、火災特點

(一)煙霧濃,毒性大,易造成人員傷亡

1、燃燒時產生的大量煙霧或析出的有毒氣體、危害現場人員安全。

2、人員密集,通道不暢或相對較少,發生火災時易出現擁擠現象,造成大量人員疏散困難。

(二)撲救難度大

1、內部佈局複雜,戰鬥展開困難。

2、火焰大、温度高,難以深入內部滅火。

3、當救人、疏散、滅火同步進行時,相互干擾大。

4、用水量大,容易造成水漬損失。

5、燃燒猛、蔓快,易造成大面積火災

6、易引燃相鄰建築物。

三、火情設定

該樓某層某房間進行裝修,電焊工在電焊時焊渣噴濺四周引燃可燃物,由於撲救方法不當,火勢在房間蔓延。當火勢無法控制時,他逃出房間又未關房門,於是火勢在內走廊蔓延,加上內走廊防火門未關閉,導至煙、火迅速在樓道內水平蔓延,同時也延着豎向管道向上蔓延。

四、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一)滅火救援力量組成及分工

1、滅火救援分隊:由市消防支隊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及各參戰中隊組成。

2、現場秩序維護分隊:由公安局負責

3、救護分隊:由衞生局負責

4、交通管制分隊:由交巡警大隊負責

5、通訊保障分隊:由電信局、市消防支隊指揮中心負責

6、勤務保障分隊:由市消防支隊後勤處負責

(二)消防力量調集程序:

1、第一齣動

轄區中隊力量: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特勤大隊:根據警情等級調集相應力量

2、第二齣動

支隊增援力量: 支隊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根據火場態勢調集相應力量到場。

五、人員密集場所火災的撲救原則

(一)統一指揮,及時調集社會力量

人員密集場所環境複雜,易造成人員被困,火勢蔓延迅速,滅火救援行動困難。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警後及時瞭解現場情況,調集有關資料,根據情況通知政府領導與公安消防部門組成滅火救援總指揮部,由政府領導協調有關單位參與救災活動,公安消防部門負責事故的滅火救援工作。

(二)加強第一齣動力量

全面考慮所需人員數量和裝備類型人員密集場所環境複雜,可供作戰的有效途徑少,行動必須立足於“快”,除調派充足力量的車輛外,應充分考慮事故現場所需的戰鬥人員數量及所需裝備的類型。特別注意及時增派特勤人員和車輛(如登高、排煙、破拆、照明等)。

(三)積極搶救和疏散人員,同時兼顧滅火

當火場內有大量人員未疏散時,應將救人放在首位。

1、分若干小組,打開一切有效途徑疏散人員至安全地帶;

2、注意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深入內部死角或人員易誤入部位尋找被困人員;

3、煙霧、高温威脅被困人員時,應適時破拆排煙或用霧狀水掩護救人;

4、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後救人;

5、利用室內或室外移動喊話器或橫幅、標語等方法,穩定人員情緒,為疏散創造條件。

六、處置措施

1、力量調度

指揮中心接到報警後立即啟動公眾聚集場所滅火救援預案。

1)按福州支隊四級預案調動轄區中隊、特勤大隊出警;

2)通知鄰近醫療機構和110;

3)要求單位進行救人滅火措施

①迅速向“119”指揮中心報警。利用廣播系統穩定被困人員情緒,指引安全疏散的路線和自救的方法。派人在單位入口等待消防隊到來;②保安人員和義務消防隊員迅速疏散、搶救被困人員。 ③ 啟動內部的消防設施,利用排煙設備進行排煙,噴淋系統實施滅火,並放下防火捲簾門進行防火分割。同時,義務消防員利用室內消火栓和滅火器撲救初期火災。④組織人員迅速疏散易燃易爆危險品貴重物品及可能引起火勢蔓延的物品。

4)立即通知指揮長前住現場;

5)羣呼通知支隊領導和指揮部成員前往現場或準備相關物資;

6)根據火場態勢調集增援力量到場。

7)根據火場需要,在支隊領導授權下通知相關部門領導。如市、區政府,市、分局、交巡警支隊、醫療救護、自來水公司、電力公司、煤氣公司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到場,成立火場總指揮部。

2、組織指揮及職責

支隊組成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由支隊領導和司令部、政治處、後勤處、監督處四個部門、轄區大隊領導組成,其職責是負責現場滅火救援組織、指揮、後勤保障等工作。現場滅火救援指揮部服從由省市政府領導組成的總指揮部的領導。

1)火場總指揮部

總指揮:到場職務最高的領導

副總指揮:省公安廳領導、總隊領導、大樓所屬單位負責人。

成員:市公安局、交巡警大隊、醫療救護、電力公司、發生火災單位等有關單位負責人及有關工程技術專家等。

地點:便於觀察、指揮和轉移的.地方。

職責:(一)瞭解現場情況,組織災情偵察和分析,確定總體決策和行動方案。

(二)視情成立滅火與搶險救援指揮部,設立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等。

(三)向參戰的下級指揮員部署作戰任務,組織參戰單位協同作戰。根據現場變化情況,及時調整力量部署。必要時劃分戰鬥區段,組織羣眾參與輔助性行動。

(四)決定使用各種水源、利用臨近建築物和有關設施。通知有關單位截斷現場區域內電力、可燃氣體和液體輸送,限制用火用電。

(五)劃定警戒區,組織疏散人員、物資,限制人員和交通工具進入,必要時下令拆除或者破拆毗鄰的建築物、構築物。

(六)調動供水、供電、供氣、通信、醫療、救護、環衞、環保、交通運輸等有關單位,並可報告政府調集駐軍、武警部隊提供協助。

(七)按照上級指示,確定新聞發佈的內容、時間和發言人。

2)現場指揮部

現場總指揮:支隊長、政委

副總指揮:副支隊長、副政委、司令部參謀長、政治處主任、後勤處長、監督處長。

下設作戰指揮組、政治宣傳組、後勤保障組三個組。

作戰指揮組:司令部副參謀長、戰訓科長、指揮中心主任、祕書科長、警務科長、監督處副處長、監督處建審科長、指導科長、轄區大隊長;

政治宣傳組:政治處副主任、組教科長、監督處宣傳科長;

後勤保障組:後勤副處長、裝備科長、財務科長;

地點:大樓大門器材集結處

任務:制定相應的滅火措施,確立火場的主攻方向,調整和調結滅火力量,向上級指揮部報告火場情況。

3)、前沿指揮部

指揮:副參謀長

成員:戰訓、通訊參謀、中隊指揮員、火災單位保安部人員

地點:事故救援樓層下層。

任務:貫徹現場指揮部的戰鬥意圖,根據現場情況調整滅火力量採取機動措施有效撲滅火災。

3、滅火措施和任務部署

根據滅火救援力量到達順序,行動的展開順序為:偵察——疏散營救被困人員——控制火勢——滅火。

1)偵察

先到場的消防人員通過外部觀察、詢問知情人、組織偵察小組內部偵察,迅速查明:

(1)起火樓層,燃燒範圍,蔓延方向。

(2)被困人員數量,位置,可以利用的疏散途徑、方式。

(3)需要設置堵截陣地的位置。

(4)內部消防設施可利用情況。

2)積極疏散與搶救被困人員

(1) 利用廣播設備、手提擴音器等,穩定被困人員情緒,避免跳樓等事故的發生。提醒遇險的顧客利用牀單、布匹做下滑繩纜,進行自救互救。

(2) 啟動防排煙設備,打開門窗用霧狀水流排煙等,減輕高熱煙氣對遇險人員的威脅,為搶救人員創造條件。

(3) 組成若干救人小組(每組不少於3人),利用內部通道,深入內部,有組織地疏散搶救遇險人員,必要時利用噴霧水槍掩護。

(4) 在着火層的外部,架設消防拉梯、雲梯、軟梯等,從外部營救遇險人員。

(5)會同單位內消防力量和利用社會力量(武警、公安、交警等部門)作好外圍人員輸送救助及物質保障工作;佔據現場各安全出口,引導人員朝正確方向疏散。

(6)人員被火勢圍困時,應部署一定的滅火力量,救人、滅火同步進行,如情況特殊也可先滅火後救人。

3)開闢救人進攻通道控制火勢

(1)着火層滅火救援小組利用消防電梯和疏散樓梯到達作業樓層搜救人員內攻滅火。

(2)利用舉高車,高噴車等救人和外攻滅火。

(3)根據火場具體情況操作機械防、排煙系統,利用防火、防煙分隔物保障疏散、救生通道和燃燒區外其它防火、防煙分區的生存條件。

(4)在燃燒及蔓延區域內根據需要開闢自然排煙通道、利用移動排煙機排煙、霧狀射流驅散等方式創造救生作業務件。

4)滅火

(1)當所調集力量全部到場,已無人員直接受煙火威脅、短時間內處於相對安全狀態時,可集中力量先滅火。

(2)依託疏樓梯間、電梯前室設置水槍陣地向燃燒區進攻。

(3)在內外控制火勢蔓延不再形成新的燃燒區域的情況下,集中內部優勢兵力逐個房間滅火。

(4)室外舉高車輛根據滅火需要設置堵截水暮或直接炮攻打火、輔助內攻。

七、戰鬥保障

1、通信保障

執行滅火救援任務以無線通信方式為主:

現場指揮部——通信指揮車一部,車載通信器材(指揮員電腦一台、手持台五部)。

中隊指揮員――每人手持台一部

班 長――每人手持台一部

到達滅火救援行動區域時統一使用一級無線通信組網,與現場指揮部進行現場通信指揮聯絡。

總指揮與現場指揮部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1頻點聯絡,福州支隊現場指揮部與前沿指揮部、指揮中心、市局指揮中心進行通信聯絡時統一使用2、4頻點聯絡,各參戰中隊內部聯絡時使用各自頻點聯絡。

2、裝備保障

(1)車輛裝備和特種器材由支隊調集備齊;在滅火救援行動中,需要緊急調用其他救援物資和裝備時,由現場總指揮統一協調。

(2)後勤保障組保證滅火救援行動所需的滅火劑、油料和特種救援器材配件的供應;組織技術人員及時對現場車輛、裝備進行維護保養,避免因車輛裝備故障損壞而影響滅火救援行動。

3、生活保障

後勤保障組積極相關單位聯繫,做好現場人員食宿、醫療、服裝和防暑、防寒等保障工作。

八、注意事項

1、內攻滅火時,必須穿戴好呼吸器、隔熱服等個人安全防護裝備。

2、積極妥善地處理現場受傷人員,及時送往現場急救點。

3、疏散高檔貴重商品時,要小心輕放,避免損壞,對疏散出來的各種商品要及時交給警戒組監管,避免丟失。

4、滅火時要正確選用水槍,不得盲目射水,以減少水漬損失。

5、深入內部救人、滅火時,注意房頂、吊頂塌落、地板陷落等傷人。

6、夜間作戰要做好火場的照明工作。

突發應急預案範文 篇10

一、《預案》的目的及適用範圍

1、《預案》目的:為了加強危險貨物運輸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提高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及時準確應對可能發生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明確各單位、各部門在事故發生時的工作職能,確保能安全、快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搶險、救災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及環境破壞,提高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應急能力及事故防範意識。

2、《預案》適用範圍:適用於本公司在運輸原油、成品油、工業污水等危險化學品過程中所發生交通、火災、環保事故的應急工作。

二、《預案》組織機構及職能

1、分公司成立重、特大事故應急指揮中心

總指揮:

副指揮:

成員:

應急指揮中心下設辦公室。分公司副經理同志任應急辦公室主任,辦公地點設在調度室。

2、分公司成立應急小組

疏導小組:

救援小組:

搶險小組:

警戒小組:

3、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應急小組職責

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職責:組織制定、修改、完善應急預案;調派應急力量、準備應急物資、定期組織應急培訓和演練;事故發生時,發佈應急命令和信號,並迅速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和事故所在地方政府相關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及人員傷亡情況;組織、指導、協助進行應急處理,及時掌握事故發生情況、確定對策,組織人員迅速展開事故調查,總結應急工作的經驗和教訓。

應急小組職責:當重、特大事故發生時,服從上級應急指揮中心和地方相關部門的指令,統一行動,積極實施疏導、救援、搶險、警戒工作;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並負責事故損失統計上報工作。

三、應急反應和行動

1、分公司生產調度室接到重、特大事故的報告後,應及時向總指揮長和副指揮長彙報,並向有關部門通報情況,經總指揮長批准後啟動應急預案。

2、應急通訊的保障。在處理應急情況期間,調度室不許離人,分公司辦公室及相關人員的通訊保持通暢。

3、應急信息的傳遞。調度室及時瞭解事故發生的具體時間、地點以及事故造成的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及時向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報告。

4、應急工作地協調。分公司指揮長與副指揮長積極調派應急車輛與應急人員,監督和檢查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情況,及時向公司彙報。

5、應急交通工具的保障。調度室接到通知後應立即確定專用車輛,並根據情況隨時增加,駕駛員接到命令後應24小時待命,並確保車輛的完好。

6、應急人員的組織。應急處置主要依靠本公司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及骨幹力量進行自救,當需要支援時,由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求助,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7、應急物資的組織。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根據事故的情況多渠道籌集應急燈、藥品、飲用水、食品及各種搶險工具等物質,必要時,由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向地方政府求助。

8、加強現場保衞工作。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安排專門人員保護現場,事故現場要及早規劃處警戒區域,避免造成二次傷害,並要確保自身安全。

9、分公司財務組和安全組應做好事故損失的統計工作,以便事後申請保險賠償工作。

10、分公司應急指揮中心及時總結應急工作中的經驗和教訓,對應急工作中做出貢獻的團隊及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玩忽職守,造成重大損失的團隊及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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