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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發公共應急預案4篇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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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妥善處置學校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加強和規範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管理工作,提高快速反應和應急處理能力,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及其造成的損害,保障全體師生員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制定本預案。

突發公共應急預案4篇

一、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理適用範圍

本預案所稱“突發事件”,主要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及影響學校安全與穩定的,需要學校及有關部門立即採取應對措施並加以處理的事件。如地震等自然災害;羣體性傳染性疾病、羣體性中毒等公共衞生事件;校園發生的羣打羣毆、爆炸、綁架、暴力傷害,重大交通事故,重大火災、房屋倒塌等安全事故災難;非法集會、遊行、示威、罷課等危及校園穩定的社會安全類事件,以及學生自殺、自殘、自虐、離校出走、失蹤、溺水死亡等事件。

二、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減少危害。高度重視師生的生命權和健康權,把保障師生的生命財產安全和人身健康作為首要任務,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危害,並切實加強對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

(2)居安思危,預防為主。要增強憂患意識和責任意識,把師生的安全教育工作放在首位,常抓不懈;堅持預防為主,開展經常性的安全檢查工作,摸清、消除隱患,防患未然;定期舉行有針對性的安全應急演練,切實增強處置突發事件、應急疏散逃生的能力。做好應對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各項準備工作。

(3)統一領導,協同應對。成立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學校對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同時建立健全分級分部門負責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協調聯動、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

三、應急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校長

副組長:副校長

成 員:xx(教導主任) xx(政教主任) xx(總務主任) 

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時準確地掌握學校的安全狀況及動態,提出預防控制突發事件的對策和措施;負責統一決策、組織、指揮、協調學校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下達應急處置工作任務,承擔善後處理等職責;負責向主管部門通報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教育局請示報告。

(二)安全保衞救援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門衞人員、年級組長、

職 責:負責事故現場疏導、警戒、維護管理工作,阻止無關人員進入現場,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搶險工作。

(三)後勤保障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xx教師 

職 責:負責處理現場所需人員的調集、車輛調配和工具、設備,物資的供應,解決相關人員的食宿。

(四)醫療護送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體音美電教教師

職 責:做好傷患人員的心理安撫工作,並協助有關部門做好救護工作。

(六)信息報告組

組 長:xx

成 員:各教研組長

職 責:在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採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直報和續報,(包括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任何教職工不得發佈、散佈未經核實或沒有事實依據的有關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信息和傳言。

四、應急處置預案

(一)現場應急處理一般執行下列程序:

1、突發事件發生時保持鎮靜,沉着應對,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警,並組織師生員工施救或自救,努力將人員傷亡減少到最低程度。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迅速趕赴現場,並根據突發事件性質和情況向公安、消防、衞生防疫、交通管理等部門緊急求援,使災情儘快得以控制,受傷人員及時得到救治。

3、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召集應急處理會議,採取應急措施,全力組織搶救,維持秩序,疏散師生,保護現場,監控險情,關注事態發展。

4、協同有關部門搶險救災,配合調查取證,做好傷患人員的慰問工作,並及時與傷患人員家屬取得聯繫,做好對家屬的安撫解釋工作,努力維護學校和社會的穩定。

5、根據突發事件的性質和程度,採用電話、文件等形式對突發事件的時間、地點、規模、涉及人員、破壞程度及人員傷亡等情況向教育局或相關部門進行信息報送。

(二)火災應急預案

1、立即撥打“119”報警,報告內容為“基長鎮中學xx樓發生火災,地址xxxx”。

2、迅速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3、組織相關人員攜帶消防器具趕赴現場進行撲救;開通全部安全通道,組織師生撤至安全地帶;打開校門,清除路障,等候消防車到來。

4、注意事項

(1)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不組織學生參加滅火。

(2)如是電源引起火災,應立即切斷電源。

(3)撲救液體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不能用水撲救。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應急預案

1、當社會上出現流行病疫情時,凡師生中出現與該病相似的症狀時,馬上報告值班領導,並及時與家屬、家長聯繫,並陪同病患去醫院診治,一經確診為傳染性流行病或疑似傳染病時,學校採取下列應急措施:

(1)迅速如實報告教育局。

(2)對病患所處場所進行布控,對全校公共場所,尤其是布控區域進行嚴格消毒或隔離。

(3)堅決杜絕染病師生來校,必須由醫院出具診斷證明表明其已康復,並不再存在傳染危害後方準來校上課和工作。

(4)在有關部門指導下,採取其它一系列防範及保護措施。

2、食物中毒應急預案

(1)凡就餐後,師生出現不明病因的肚痛、胸悶、噁心、乏力昏沉、嘔吐、腹瀉等症狀,應立即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採取相應措施,與醫院聯繫,實施救護或救治。

(3)視事態發展情況與家長聯繫,並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將食堂、小賣部中的各種食品、蔬菜、肉類等立即封存。

(四)暴力傷害或搶劫事件應急預案

1、嚴格門禁制度,校外來人履行登記手續,擅自強行闖入的,門衞應全力阻止,不得放行。門衞追趕不及的,應立即電話通知學校值班領導,及時將闖入者查清逐出。在場的教職工有責任迅速採取措施幫助門衞將闖入者逐出。

2、校內發現不法分子襲擾、行兇、行竊、鬥毆、搶劫、劫持人質、放火、破壞公私財物等,應立即採取下列處置方法: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

(2)視情況報警(110)。

(3)對歹徒進行勸阻或制服,保護在場師生安全。

(4)立即將受傷人員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救治。

(5)記錄不法分子的體貌特徵和其它犯罪情節,收好不法分子施暴兇器,保護好案發現場。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做好善後工作。

(五)、羣體性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根據羣體性事件的突發緊迫程度、形成的規模、行為方式和激烈程度、可能造成的危害、可能發展蔓延的趨勢等情況決定處理意見。若事件已超出學校範圍,在事態擴大、依靠學校力量無法平息的情況下,學校應立即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報告,請求派遣警力進校,根據情況採取相應措施,避免衝突加劇和師生受傷。

2、處理羣體性事件的原則是:迅速平息、減輕傷亡、保護師生、控制事態。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要靠前指揮,控制局面、果斷處置,並將處置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政府。

3、學校黨政領導、德育處工作人員、班主任要深入學生班級、宿舍,面對面地做好學生的教育疏導工作。避免矛盾激化,孤立極少數鬧事者,團結大多數師生,促使事件儘快得到平息。努力做到教師不停課、學生不停學、師生不隨意離校,加強校園管理,嚴格控制人員出入。

4、對涉及外教或留學生的事件,立即對外教和留學生採取保護措施。

5、對在羣體性事件中別有用心、蓄意破壞、危及公共安全的極個別人,要報請公安部門,嚴格控制和監視。

(六)被盜案件應急預案

1、迅速報告值班領導,根據案情報告德育處,如是學校財物被盜丟失的重大案件,需向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報告。

2、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視情況決定是否向公安機關報案。

3、接報人員會同相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對事發現場進行保護,同時向知情人瞭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並做好登記。

4、積極協助公安人員勘察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七)學校其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學生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在校園突發摔傷、患病、打架等情況,班主任要及時向值班領導彙報。

2、值班領導接報後,要及時將摔傷或患病學生送往醫院救治,並通知班主任聯繫學生家長;如遇學生打架,需迅速控制事態發展,並採取救護措施,同時就事態發展情況逐級向主管校長、校長報告,決定是否報警。

3、政教處和班主任對事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應急預案

1、發生自殺、自殘、自虐性事件,知情人員應立即報警 110 或 120 ,在力所能及的範圍內及時實施救治,並及時將情況報告給班主任。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並在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組織人員及時將傷員送至醫院救治。

3、通知學生家長,並做好家長來校接待和安撫工作。

4、知情人員協助德育處、或公安部門開展調查。

離校出走或失蹤事件應急預案

1、學生擅自離校後,知情人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

2、有關人員獲悉情況後,應立即向值班領導彙報,值班領導會同德育處、年級組進行調查,對去向不明的學生應立即組織查找,力求儘快查明該生去向,同時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3、在無法查明去向的情況下,學校應及時報警。

突然停電應急預案

1、如遇自習突然停電,值班領導和主管主任、全體年級組長應在第一時間到所管年級的教學樓加強巡邏,當堂課教師應立即穩定學生的秩序和情緒,組織學生在教室開展一些活動,等待學校的統一安排,不允許任何學生離開教室。

2、如正值下課、就寢前突然停電,學生正在走廊、樓梯、衞生間、廁所等處,則要學生在原地站立,等眼睛已適應黑暗時,再組織學生有秩序地慢慢回教室或寢室,堅決阻止學生在此時擁擠、追逐、推搡、大呼小叫。

3、馬上開啟過道、樓梯內的應急燈和學校備用的其它照明用具。

五、附 則

1、本預案是學校處置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準備和響應工作的文件,學校各部門及教職工都要遵照執行。

2、在各類突發公共安全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中,第一個接警者或首位發現突發事件的人員,為該預案的第一責任人和第一執行者。第一責任人要以學校利益、師生利益為重,無條件地承擔控制險情、搶救和報警的任務。如事發或接警後拖延、推諉等,一律視為失職、玩忽職守或瀆職。學校視失職情況追究失職者的責任。造成嚴重後果的,給予包括開除在內的行政處分,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對在處理突發事件中有突出表現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鼓勵和表彰。

3、預案啟動實施由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組長決定。所有領導小組成員和相關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貫徹執行本預案,嚴格執行和遵守信息保密制度,遵守工作紀律,確保信息安全,並保證聯繫方式暢通、便捷。

4、本預案由學校突發公共安全事件應急處置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5、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xx縣xx希望中學

XX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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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一、為在突發公共事件中明確權責、相互協作,逐步實現人員、物資、信息等資源的共享和有效配置,進一步提高我局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效率和水平,確保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局系統正常的工作秩序,根據國家和省、市有關規定,結合我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預案。

二、本預案適用於在局系統內的突發公共事件。突發公共事件是指突然發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重大生態環境破壞,影響和威脅本地區甚至全國經濟社會穩定和政治安定局面的,有重大社會影響的涉及公共安全的緊急事件。突發公共事件主要分為以下四類:

(一)自然災害。主要包括水旱災害、冰雹、雪、沙塵暴、地震、雷電、火災和重大生物災害等。

(二)事故災難。主要包括民航、鐵路、公路、水運等重大交通運輸事故,建設工程、公共場所及機關、事業單位發生的各類重大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供水、供電、供氣等事故,以及通訊、信息網絡、特種設備等安全事故,重大環境污染和生態破壞事故等。

(三)突發公共衞生事件。主要包括突然發生,造成或可能造成社會公眾健康嚴重損害的如鼠疫、霍亂、肺炭疽、傳染性非典型肺炎等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以及其他嚴重影響公眾健康的事件。

(四)突發社會安全事件。主要包括重大刑事案件、涉外突發事件、恐怖襲擊事件、經濟安全事件以及規模較大的羣體性事件等。

第二章 組織指揮體系及職責

一、成立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組長由局長擔任,副組長由各分管副局長擔任。小組成員由辦公室、計財處、社發處、農村處、交流處、監察室、信息所、交流中心、生產力促進中心負責人組成,聯繫人為辦公室主任,備用聯繫人為辦公室副主任。同時成立搶修搶救、服務、保障、技術、安全等專業組進行應急預案的具體實施。

二、領導小組職責

1、負責全局系統突發公共事件的響應與善後處理工作,檢查指導局屬各部門突發公共事件響應與善後處理工作,以及組織物資、人員、資金的落實。

2、根據市政府預報、通報,依據突發公共事件的可控性、嚴重程度和影響範圍,研究本系統預案啟動級別和條件,及時向上級報告突發公共事件的發生、發展並向羣眾傳達突發公共事件情況,保證上通下達,作好預防工作。

3、確保通信暢通,依照突發公共事件情況實行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制度,向羣眾公佈24小時通信電話。

白天電話:8888888(早8:00-晚6:00)

夜間電話:666666(晚6:00-次日早8:00)

4、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制訂突發公共事件處置技術方案,負責搶救國家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壞,組織搶修單位和居民區電、水、氣、通信等,安置受災職工吃、住,確保機關和系統職工家屬工作日常生活不受重大影響。

5、組織後期處理工作,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向市政府報告單位突發公共事件情況,組織善後處理工作,開展突發公共事件調查總結工作。

三、專業組組成與職責

局系統成立5個專業組開展應急預案實施工作,每個專業組除組成人員外,另設後備組成成員,各處室和直屬事業單位應根據專業組性質,明確具體參與人員。

1、搶修搶救組,由辦公室水電、氣暖專業工人和負責此項工作的管理人員及機關處室人員共10人組成,職責為搶救國家財產,消防滅火,搶修因自然災害或事故災害造成的斷電、停水、停氣,搭建臨時防護設施總負責: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局長,辦公室主任和局物業服務中心負責日常。

2、服務組,由辦公室和直屬事業單位組織10人的服務隊伍,主要任務在發生災情時疏導羣眾撤離,組織救助老弱病殘人員和有困難家庭羣眾,負責對災情有傷人員醫療服務工作。總負責:分管人事工作的副局長,人事處處長、機關黨委副書記負責日常工作。

3、保障組,由局機關辦公室、計財處和機關物業服()務中心組織10人的後勤保障隊伍,負責救災物資供應,保證每年在行政預算中留有1萬元儲備金,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物資儲備量,確保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人民羣眾生活不受影響,保證工作車輛使用;總負責:分管財務工作的副局長,辦公室副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4、技術組,由社發處、交流處、農村處、信息所組織10人的技術保障隊伍,負責突發事件處置的宣傳工作、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後的疾病預防、防治科學知識的教育工作及通訊、信息網絡安全事件後的設備軟硬件恢復工作。總負責:分管宣傳工作的副局長,計劃處處長負責日常工作。

5、安全組,由監察室及機關處室組織10人的安全保衞隊伍,在發生公共安全事件後,負責機關大院和家屬院的安全保衞工作。總負責:局紀檢組長,監察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工作組織機構圖:

第三章 應急行動方案

依據市政府發佈預警或突發公共事件的等級,我局應分級響應實施行動預案,由局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按照市政府的要求,有步驟地開展各專業組的工作,同時,積極服從市上對人員、設備、物資的統一調配。

一、緊急避難場所的確定,根據我局實際情況,局系統的緊急避難場所為機關大院籃球場和機關食堂前的空地。

二、對預警事件的處置

1、依據市政府發佈預警等級,根據要求,確定是否需要進行出差人員、外出車輛的召回。

2、組織局系統職工學習有關知識,領導帶班24小時值班。技術組開展通訊、信息網絡安全隱患的檢查工作,保障組開展經費、物資準備工作,其他三個專業組人員到位,並開展值班工作。

三、對外部突發公共事件的處置

1、突發公共事件對局系統已造成影響的,由各專業組依據職責,開展應急預案工作。

2、突發公共事件尚未對局系統造成影響,但可能帶來影響的,則根據事件的性質,由相應的專業組開展檢查、預防工作。

3、突發公共事件對局系統沒有影響的,則對應開展各項教育工作,避免局系統可能出現類似事件。

四、對局系統內部突發事件的預警與處置

1、重大交通、房屋安全事故

由搶修搶救組、服務組、保障組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繫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彙報具體人員和財產情況、開展措施情況。

2、通訊、信息網絡安全事故

由技術組負責與市通訊、信息網絡供應部門取得聯繫,組織相關人員開展設備的自檢和軟硬件的恢復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繫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彙報通訊、信息網絡的恢復情況。

3、公共衞生事件

由技術組負責對與市衞生行政部門及時報告情況,需要隔離的,則在局物業中心設立隔離室對相關人員進行隔離,保障組迅速採購隔離人員後勤用品,服務組負責隔離人員的看護、協助家屬解決家庭困難。

4、突發安全事件

安全組、服務組、保障組按各自職責開展工作,局公共事()件應急領導小組聯繫人負責及時向市上相關部門彙報具體人員和財產情況、開展措施情況。

第四章 後期處置

一、組織後期處理工作,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根據事件等級,造成損失大小由局辦公室、計財處組織直屬事業單位市科技信息所、x生產力促進中心、科技交流中心等單位財務人員對其單位損壞財產進行評估、造冊,如實向市政府彙報。總負責:分管財務工作的副局長,條財處處長負責日常工作。

二、安全保證。突發公共事件發生後,為了確保人民生命及國家財產安全,維護社會秩序穩定,由局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和安全保證委員會,負責機關財產和家屬院安全保證工作。總負責:分管辦公室工作的副局長,辦公室主任負責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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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及時、高效、妥善地處置發生在我校內突發公共事件,最大限度地減輕事件造成的損失,保障廣大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維護學校正常秩序和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組織機構

1、領導小組

組 長:xx

副組長:xx

成 員:xx、xx、xx、xx、xx、xx

2、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xx任辦公室主任

二、各部門職責

1、領導小組職責:制訂學校的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確保全校師生了解預案;強化監測與預警,堅持開展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特別是消防,食品衞生、校舍安全等方面檢查;檢查、督促學校各部門各項突發事件防治措施落實情況;發生突發事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領導小組成員各負其責,各工作組各司其職,採取有效措施,第一時間趕到現場,及時,有序地開展處置工作,同時向上級彙報。

學校教務、工會、團委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自然災害、社會安全類、事故災難類突發公共事件;廣泛深入地開展突發公共事件的宣傳教育活動,普及突發事件防治知識,組織安全技能演練,提高師生員工的安全防範意識和法制觀念;組織開展多種教育宣傳活動,加強師生心理健康教育;配合做好參與突發事件人員的思想工作。做好學校平安保衞工作,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學校領導彙報;及時向當地公安部門報告校內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及危及治安情況;協助公安部門維護現場秩序、保護案發現場,控制事態發展,配合做好偵破校園案件的調查取證等工作。

學校後勤職責:負責監測和報告公共衞生類突發公共事件。加強後勤設施服務檢查,配合做好突發事件的處置工作;開展學校健康教育,做好學校常見病和傳染病的防治;監測學校人羣的健康狀況,並根據存在問題採取有效措施或提出處理意見;及時救治學校病傷人員。

學校其他部門職責:一旦發生突發事件,各有關部門要及時向學校領導報告,並採取應急措施,做好事件的前期處置工作,保護好現場,穩定情緒,防止事態擴大。

三、運行機制

<一>、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逐級報告制度

最先獲悉可能發生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或發生突發事件者,應立即向校長或值周領導、值周組長報告,學校應當在1小時內向縣教育局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包括: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單位,事件的簡要過程、傷亡人數、波及範圍,經濟損失初步估計和事件發生原因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及其效果等。同時,隨着事態的發展做好續報工作。特殊時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信息報告制度。

<二>、先期預防和處置措施

(一)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

學校要根據政府發佈的自然災害預警級別落實預防和處置措施,針對學校的特點,重點做好防汛、抗台工作,消除安全隱患,一旦接到預報,立即進入抗災狀態。

1、一般災情

值班人員向分管領導彙報災情;分管領導進崗到位;通知下屬各處室負責人做好抗災準備。

2、較大災情

分管領導向主要領導彙報災情;主要領導進崗到位;落實防禦措施,通知、部署學校相關人員做好抗災準備。

3、重大災情

全體領導進崗到位,成立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分管領導向搶險救災領導小組彙報災情;救災指導小組立即組織有關人員趕赴現場,落實搶險救災,處理善後等工作,全力做好學校師生財產轉移安置和搶險救災,最大限度減少事件所造成的損失和影響,並把災害情況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二)事故災害類突發事件

1、學校在日常管理工作中,要加強安全管理、安全檢查和安全教育,落實安全措施,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2、突發事故發生後,學校有關責任人要迅速趕赴現場救助受傷害師生,同時在第一時間內把事故情況報告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工作小組。並撥打“110”、“119”、“120”等報警電話向有關方面求助。

3、組織好學生的疏散工作,做好學生家長的安撫工作,阻止學生參加突發事故救援工作。

4、對事故的處置,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中的有關規定和程序處理。

(三)公共衞生突發性事件

根據突發事件的不同級次分類,結合學校特點,在必要時啟動相應的突發事件應急預案,作出應急反應。

1、傳染病

(1)一般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一般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三級應急響應。具體措施:啟動日報告和零報告制度,學校內各處室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加強校內的疫情通報:組織專門人員指導與督促落實各項防治疫情措施,做好進行應急狀態的準備;學校內尚無疫情發生,可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但對集體活動要進行控制;傳染病流行時要加強對病人的追蹤管理;呼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必須加強公共場所的通風換氣,並採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腸道傳染病流行期間,對廁所、糞便、食堂及飲用水應加強消毒;嚴格執行出入校門管理制度。

(2)重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重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二級應急響應。除對接觸者實施控制外,全校保持正常的學習、工作和生活秩序。在第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開展針對性的健康教育;掌握全體師生情況並及時上報;對重大傳染病的密切接觸者,學校要配合衞生部門做好隔離、醫學觀察和消毒等工作;加大進出校門的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員進入校園;學校根據情況,及時向師生員工通報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3)特大突發事件

學校發生屬於特大突發事件的疫情,啟動第一級應急響應。在二、三級疫情防控措施的基礎上,進一步採取以下措施:實行封閉式校園管理,全校師生不得離開學校,嚴格控制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全面掌握和控制人員的流動情況,教職工外出必須向所在部門請假;避免人羣的聚集和流行;對教室、實驗室、食堂、圖書館、計算機房、廁所等場所使用期間每日進行消毒,通風換氣;學校每日公佈校園疫情防控工作的情況。

(4)校內疫情

校內若出現重大傳染病疫情,應在衞生部門的指導下,啟動相應的應急措施。同時要根據實際情況,適時開展以下工作:根據出現傳染病的種類和病人的活動範圍,相應調整教學方式,可視情況擴大停課範圍,若需全校停課,須報縣政府批准;採取停課措施時,應合理調整教學計劃、課程安排和教學形式,採用電話諮詢與指導、學生自學等方式進行學習;主動、及時、準確地公佈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消除不必要的恐懼心理和緊張情緒,維護校園穩定。

2、食物中毒

及時掌握學生健康狀況,一旦發生校內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時,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應做好下列工作: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動,並在第一時間報告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縣衞生局;立即將發病師生送往醫院,並協助醫療機構救治病人;保留造成事物中毒或者可能導致事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設備和現場,待確認後交予衞生部門處理;積極配合衞生、公安部門進行調查,並按其要求如實提供有關材料和樣品;落實衞生部門要求採取的其他措施,並妥善處理善後事宜,維持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配合衞生部門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總結經驗教訓,提出整改意見,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3、預防接種嚴重反應或事故、羣體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發事件

當此類事件發生,學校應迅速報告衞生局、教育局及其他有關部門,請求派遣專業人員進校,開展流行病學調查,查明事件原因;及時將受害師生送醫院接受救治;儘快採取各項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態的發展;總結經驗教訓,查漏補缺,杜絕隱患。必要時對事故和損害的責任人追究責任。

(四)社會安全類突發事件

1、一旦發現有發生此類事件的傾向,學校要立即向縣教育局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領導小組辦公室和當地派出所彙報,同時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針對不同情況,採取説服教育、思想引導相結合的方法,運用廣播、通告等形式,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聚集人員通過合法途徑、正當渠道解決問題。

2、學校積極配合上級和相關部門做耐心細緻的説服、勸散工作。在教育疏導、反覆勸散無效或發生聚集鬧事等情況時,突發事件領導小組要及時報告市人民政府,配合公安部門迅速採取必要措施平定事態,堅決果斷處置,防止事態擴大、蔓延。並配合公安部門採取措施對違法人員依法處置,同時做好相關的取證工作。

3、事態平息後,學校認真總結教訓,檢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改進工作,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對於在事件過程中出現的嚴重違法違紀行為,根據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應急保障機制

學校平時應根據要求配備消防器材以及消、殺、滅藥品等救災所需物資,組織和訓練出一支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隊伍。發生突發公共事件後,總務處、校醫要及時、充分做好後勤保障工作,保證物資能源供應充足、醫療衞生服務到位。

〈四〉後期處置措施

(一)結果報送,建立檔案

按照逐級報告制度,突發事件過後,學校及時報送相關情況。報送內容包括事發單位、時間、地點;事故經過、傷亡人數、直接損失;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已採取的措施、需有關部門協助解決的問題;事故報告單位等。

學校應對突發公共事件的相關資料整理歸案,建立學校突發公共事件檔案。

(二)追究責任,實施獎懲

根據現場調查掌握的證據,對在突發公共事件的預防、報告、調查、控制和處置過程中有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行為,或遲報、瞞報、漏報重要情況的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參加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作出突出貢獻的集體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

(四)總結經驗,完善制度

學校要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針對存在的問題和薄弱環節,完善制度,不斷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置水平,積極探索穩妥、快速、高效做好學校突發性公共事件處置工作的新途徑。

四、其他

學校應急預案領導小組督促各應急突發事件的工作小組和各處室要根據本校實際和本預案要求,制定演練計劃並付諸實施,要通過演練,發現應急工作體系和工作機制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應急預案,提高對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要建立穩定的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公共事件的隊伍,確保預防和處置學校突發事件工作順利進行。

全體教師應長期開通手機等通訊設備,確保信息暢通,隨時獲悉突發事件信息,保障應急預案迅速啟動。

本預案自通過發佈之日開始實施。

縣區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突發公共應急預案(4) | 返回目錄

目錄

1.總則

1.1編制目的

1.2編制依據

1.3適用範圍

1.4工作原則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2.1應急組織機構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3水路交通應急體系主要應急任務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

3.2預防預警行動

3.3預警支持系統

3.4預警級別及發佈

3.5預警預報解除

4.應急響應

4.1應急響應啟動

4.2應急響應行動

4.3信息報送和處理

4.4通信

4.5指揮和協調

4.6應急處置

4.7應急人員和羣眾的安全防護

4.8信息發佈

4.9應急結束

5.善後工作

5.1善後處置

5.2調查總結與評估

6.應急保障

6.1通信保障

6.2資源保障

6.3經費保障

7.監督管理

7.1宣傳、培訓和演練

7.2獎勵與責任

7.3監督檢查

8.附則

8.1名詞術語解釋

8.2預案管理與更新

8.3預案解釋部門

8.4預案實施時間

1.總則

1.1編制目的

有效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迅速控制事態發展,最大程度地減少人員傷亡、環境影響和財產損失,保障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港口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管理條例》、交通部《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南省水路交通管理條例》、《湖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

1.3適用範圍

本預案適用於本縣行政區域港口和航道發生的涉及人身安全、通過能力、環境資源、重要財產等方面的突發公共事件的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

1.4工作原則

(1)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由政府統一領導,交通主管部門具體負責,相關部門(單位)分工協作,實施以塊為主、以條為輔、條塊結合、分級負責的原則。

(2)根據相關部門(單位)的現有職責明確其應急任務的分工和具體職責,保障應急工作機制和應急響應程序規範有序。針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準備與支持保障、預警預防、應急響應和善後處置等應急全過程,建立結構完整、功能全面的應急體系。

(3)充分發揮各部門(單位)和社會公眾的應急支持作用,在預警預防和應急指揮協調中將各相關部門(單位)的人力物力資源加以整合,實現信息共享。

(4)做好應對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日常思想準備、預案准備和工作準備,加強宣傳、培訓和演練,採用先進的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提高應急科技水平,確保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

2.應急指揮體系及職責

縣、鄉鎮人民政府設立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水路交通應急工作。

2.1應急組織機構

成立株洲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由縣人民政府分管副縣長任指揮長,縣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縣交通局局長(書記)、縣地方海事處處長任副指揮長,縣水利局、縣公安局、縣安監局、縣財政局、縣公安消防大隊、縣電信局、縣衞生局、縣人武部、縣武警中隊、縣環保局、縣農業局、縣公路局等單位為成員單位。

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設在縣地方海事處,由縣地方海事處處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2.2應急組織機構職責

2.2.1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

領導、組織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傳達貫徹省、市人民政府對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的指示;擬訂全縣水路交通應急工作政策、制度和規定,組織制訂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決定啟動與終止全縣水路交通應急預警狀態和應急救援行動;指揮重大、特別重大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指揮、協調鄉鎮水路交通應急工作;組織後期處置與恢復、事件調查處理與獎懲。

2.2.2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承辦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日常工作,組織制定、落實預防預警和應急處置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政策、措施並貫徹實施;組織制定、修訂和實施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並指導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和實施;具體組織水路交通應急培訓和演練;編制年度應急工作經費預算草案;負責蒐集、分析、核實和處理港口、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信息,及時上報。

2.2.3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成員單位

縣交通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行業管理、組織縣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和有關部門(單位)擬訂全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反應機構方案;參與應急處置組織、指揮和協調並提供必要的應急保障資源和技術支持。

縣水利局做好相關水利水電樞紐的運行調度工作,為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預防和應急救援提供便利條件。

縣公安局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治安秩序維護、爆炸險情控制、危險品清除、協助遇難人員的營救,以及必要的公眾隔離、保障交通暢通等。

縣安監局負責水路交通應急處置中的安全督促檢查,督促落實安全措施。

縣財政局負責審批縣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處置的資金預算,並監督使用。

縣公安消防大隊負責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現場的火災撲救。

縣電信局根據港口、航道應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通信保障。

縣衞生局組織醫療救護隊伍,及時對傷病人員進行救護。

縣人武部負責組織、協調駐湘部隊和民兵、預備役部隊參與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

縣武警中隊根據省水路交通應急指揮部的要求,組織人員及救生器材參與救援。

縣環保局負責事發地上下游流域和周邊區域的環境監測工作,提出污染防控和處置建議,協助核實污染損害情況。

縣農業局負責核查和報告可能受到事故影響的農業用水水源保護區,通知所屬管理部門採取應急措施,防止受到直接污染和廢棄物的間接污染。

縣地方海事處承擔水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響應的日常組織、指揮和協調工作;負責調動專業和社會水路運輸資源參與應急行動;負責水上交通監控管制、水上危險物和污染物清除、水上救助與打撈清障,以及提供水路交通運輸應急保障等。

縣公路局負責協調解決普通公路物資應急運輸保障工作。

2.3水路交通應急體系主要應急任務

水運事故災難事件:如航道中斷、港口癱瘓受損、港口危險品事故、核幅射超標事故、港口環境污染損害、水運建設事故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並恢復水路交通能力、預警預防水運事故災難的發生、應急處置水運事故災難事件等。

水路交通突發社會安全事件:如恐怖襲擊、暴力犯罪、集團犯罪、羣體性事件、破壞港口設施、破壞航道設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降低各類社會安全事件的風險、保障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自然災害事件:如氣象災害、地震災害、地質災害、森林火災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提供水路交通運輸保障、保護航運設施和水路交通安全、維護社會治安和水路交通秩序等。

突發公共衞生事件:如重大傳染病疫情、羣體性不明疾病、重大食物中毒、重大動物疫情、重大職業中毒等。主要應急任務包括:保障水路交通能力和運輸暢通、提供應急救援物資運輸支持、阻斷疫情傳播和救助傷病員等。

3.預防預警機制

3.1預警信息

3.11信息內容:主要包括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風險源、誘發風險因素、突發公共事件影響、預警預防與應急對策以及其他內容等。

3.1.2信息來源:公眾信息相關部門(水利、氣象、地震、國土資源、衞生、公安等)提供自然災害、突發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誘發風險因素的政府公佈信息、專業實測和預報信息、祕密情報信息;交通系統相關部門(港口、航道及通航建築物運行管理部門)提供事發地港、航道、通航設施、危險貨物運輸、進出港船舶、水運基礎設施建設、港口航道安全和社會安全信息等可能誘發港口和航道突發公共事件的風險源信息;其它有關機構及公眾發佈或提眾有關的監視、監測、分析信息。

3.1.3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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